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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应急预案
编辑:落花人独立 识别码:21-885199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4 18:45: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总体应急预案

国道111线那尼公路土建工程第七合同段

安 全 事 故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国道111线那尼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部

目录

一、概述

(一)工程简介

(二)编制目的

(三)编制依据

(四)应急预案体系

(五)应急工作原则

二、适应范围

三、计划考虑的应急预案与响应包括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权限、义务

五、事故可能状况

六、应急行动

(一)火灾与爆炸事故

(二)严重坍塌

(三)暴雨事故

(四)重大机械事故

(五)触电事故

(六)物体打击事故

(七)食物中毒事故

(八)煤气中毒事故

七、与外部的联系及与外部专业处理组织的配合

八、应急值班人员联系电话

一、概述

项目名称:国道111线那吉屯至尼尔基段一级公路建设项目土建工程第七合同段 业主单位:国道111线那吉屯至尼尔基段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设计单位:呼伦贝尔公路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总监办:内蒙古华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驻地办:内蒙古华龙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鑫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一)工程简介

国道111线那吉屯至尼尔基段一级公路建设项目土建工程第七合同段全长14.486Km(K1607+300-K1621+800), 本项目设计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00Km/h。路基宽度26米。本合同段主要工程量:

主线路基工程:挖土方509388.6 m3、挖石方547672 m3、填方679891 m3;

路面工程:垫层70424 m2、底基层346309m2、基层333786m2、下面层329227 m2、上面层329227 m2;

桥涵工程:中桥5座、小桥1座、涵洞15道(其中钢筋混凝土暗板涵12道,钢筋混凝土圆管涵3道)。质量目标:合格

安全目标: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各项事故指标为零。工期要求:36个月

合同开竣工日期:202_年9月15日-202_年9月15日

(二)编制目的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三方面的含义

1、事故预防:通过危险识别、事故后果分析,采用技术和管理手段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且使可能发生的事故控制在局部,防止事故蔓延。

2、应急处理:若遇事故发生(或故障)有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能快速反应处理事故或将事故消防在萌芽状态。

3、抢救救援:采用预定现场抢险和抢救的方式,控制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制定应急救援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故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经过应急预案的编制,为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尽早发现并能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有效的处理,做到防患未然。

4、采取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划算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

5、能在事故发生后有交地控制和处理事故,尽力减轻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

(三)编制依据

为了保证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依据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具体动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事故预防及应急预案。

(四)应急预案体系: 本应急预案在预定的过程中,考虑到本施工现场的特点,采用如下体系进行构架: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进行初步的设计,这包括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组织构架、应急救援的措施设计等等;接下来会重点对项目工程施工目标的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详细的设计。

(五)应急工作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由事故的预防及事故发生后损失的控制两个方面构成。

1、从事故预防的角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预防应由技术对策和管理对策共同构成。

2、从事故发生后损失控制的角度看,事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状态和后果进行预测并制订救援措施,一旦发生异常情况:(1)能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救援处理。(2)可最大限度地避免突发性重大事故发生。(3)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4)同时又能及时地恢复生产。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能停留在纸上,要经常演练,才能在事故发生时做出快速反应,投入救援。“及时进行救援处理”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是事故损失控制的两个关键点。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综上所述,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作原则“以防为主,防救结合”。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三、计划考虑的应急预案与响应包括

1、火灾与爆炸

2、土石方严重坍塌

3、暴雨事故

4、重大机械事故

5、触电事故

6、物体打击事故

7、食物中毒事故

8、煤气中毒事故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权限、义务

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部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副组长、应急工作组由项目部各施工队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报警电话:110 组织机构设置:(见附图)组长: 张卫斌

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全面应急工作。副组长:毛鸿雁

王法小 负责工程项目具体的安全应急工作,主管人员、机械及应急资金及物质的调配、处理。

应急小组组员:高强

杨培将

刘军

张桂林

安忠鹤

李晓波 高强

负责人事工作及医疗救护工作;

杨培将 负责交通工具的调配和事故现场交通安全指挥及抢救疏散工作;

刘军、安忠鹤

负责抢险作战工作;

张桂林、李晓波 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及照相、录像工作;

应急工作由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负责组织应急响应,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信息传递,对外(上级机关、地主政府)通报情况,并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工作。小组成员负责事故的救助、及时通报、现场人员安抚等工作,负责对发生事故或紧急事件现场的照相、录像等工作并对项目部的安全应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事故发生或发现的班组和个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应采取可能的抢救措施,并进行自救,若险情严重则应及时撤离危险区。其次,要立即向现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或拔打应急值班电话报警,汇报发生和发现的情况。

应急值班室工作人员接警后,应立即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情况,并通知相关工地人员紧急集合。

应急工作负责人接警后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扩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并根据事故性质准确估算所需各类器材和防护用品,调配到现场)。

应急负责人接警后,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进行抢救工作。按现场指挥人员要求,各应急分队统一分为4个组: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抢救;安全警戒组,负责现场的警戒;抢险作战组,负责抢险;抢救疏散组,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根据现场情况,各级施工及管理人员,都有参加事故抢救的责任和义务。

五、事故可能状况

1、物资具备一定燃烧条件时,火灾就会发生。火灾能够产生高温,并产生烟和有毒气体,能够危及到人的生命。

2、物质在外界因素激发下,发生激烈的体积变化,放出大量的能量和气体,就是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能将燃烧着的可燃物抛到空中,如果落实到其它可燃物上,会形成新的着火点,使火灾扩大。同时,爆炸还能增加空气对流,促使火势发展。

3、加强预防措施不力或外界原因,以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会导致土石方开挖后高临边堆积物坠落和坍塌事故发生。

4、由于当事人责任心不强,各种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以及其它原因,会造成触电事故,能危及到人的生命安全。

5、由于防护设施不全、不正确使用防护设施,以及违反安全操作操作规程等,会导致高空坠落事故,能危及到人的生命安全。

6、由于自然界原因,会出现大风、暴雨及洪涝灾害现象,如果措施不力,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7、食物中毒方面由于不注意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

8、冬季取暖需要预防煤气中毒事件。

六、应急行动

(一)火灾与爆炸事故

1、应急工作负责人接警后,应立即组织现场的应急队员赶赴现场自救,并根据事故现场统一安排进行抢救工作。

2、应急工作负责人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将医务人员、救护车辆、音像人员以及有关人员和急需物资设施调运到事故现场。

3、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了解事故现场上需要的人员数量、地点、被威胁的程度,确定抢救人员的方法、通道、器材、所需力量等,并具体组织抢救。抢救出的伤员,医务人员要立即进行现场救护,并根据人员伤情确定是否需送医院抢救,并派员随车护理。

4、应急工作负责人根据需要划定警戒范围,布置红色警戒线,安排人员警戒,坚决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控制范围,以免发生意外事故或影响抢救工作。

5、专职安全员应掌握事故现场受威胁的物质的性质、数量、形态、存放的方式、威胁程度。确定所需要的力量、器材、道路、方法,并派出专业人员迅速切断事故现场范围内的电源,关闭容易引发加速火灾的爆炸、泄露蔓延的控制开关。

6、发生火险时,应急人员首先要迅速打开事故现场的消防水源,利用消火水源进行灭火,阻止和控制火势的蔓延和扩大。并充分利用现场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无消防水源的,集中现场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根据火势情况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外报警工作。

7、抢救队员要牢记先救人后抢救物资的原则,以免延误时间,抢救物品先从贵重和有危险的物资进行抢救,并转移到安全地带。转移物资人员跟在作战组身后进行,组织好水枪掩护与清理火场障碍的有机配合,互相支援,并注意人员的安全。

8、根据事故现场上的需要,应急负责人提出破拆结构部位、范围、方法、所需人员、注意事项等具体方案,经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后组织实施。在情况发生变化,来不及事先请求时,可行紧急处置,事后报告。

9、参加自救人员按配置穿着防护用品,并根据火灾和爆炸的原理合理使用灭火设施的器材,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二)严重坍塌

1、发生严重坍塌时应急工作负责人接警后,立即组织现场的应急队员赶赴现场,并根据坍塌事故现场的情况,安排抢救工作。

2、应急工作负责人根据坍塌事故现场的需要,负责将医务人员、救护车辆、音像人员、电工人员,以及有关人员和急需物资调动至事故现场。并与外界联系车辆或救护事宜。

3、应急工作负责人确定坍塌事故现场伤员的抢救方法、通道、器材、所需力量等,并具体组织抢救。

4、应急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划定警戒范围,布置红色警戒线,并安排队员进行警戒,坚决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坍塌控制范围,以免发生意外事故或影响抢救工作。

5、专职安全员掌握紧急事件性质,确定应设置的安全措施,并安排抢救人员按日常培训和演习方法与步骤实施自救。

(三)、暴雨事故

1、接到暴雨预报后,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并通过网络、电话向职工发布暴雨信息。

2、项目部领导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具体工作,安保部门立即行动起来,进入排泄戒备状态,并采取以下行动:

2.1 检查所有门窗是否齐全有效;

2.2 清理户外松散物品,对露天存放的设备、材料进行遮盖,并采取措施,避免遮盖物被风吹起;

2.3 保证所有屋顶、地面、地下排水系统畅通无阻; 2.4 保证应急设备(如水泵、水带、临时电源、急救车辆等)随时可用。

2.5 检查供电线路、配电箱、变压器等良好,具有一定的防雨能力。

2.6 检查仓库的防洪措施是否完备。

2.7 户外精密仪器、设备尽可能移到室内,不能移到室内的要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2.8 检查有可能滑坡区域,搬迁可能受影响的设备、材料。2.9 现场所有临时高杆照明全部放下。2.10 应急人员全部值班。2.11 防汛期间,要做好防触电、防雷击、防潮等工作,对临时电源进行检查,采取防范措施,明确在紧急情况下断电的方案和责任单位。

2.12 各生活服务部门要做出周密细致的食品供应计划,要有充足的食品储备,以保证灾情发生时能满足职工生活需要。

(四)重大机械事故

1、机械应急预案与响应包括下列事故:(1)、大风对设备影响预案(2)暴雨及雷电对起重影响预案

2、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 2.1 大风对设备影响预案

2.1.1 项目部及时了解当地气候特点及天气预报,在天气预报有6级以上大风时,及时与机械组负责人联系。

2.1.2 机械组针对各机械特点、场地要求、臂杆安装高度等制定大风预防措施。

2.1.3 机械公司每台设备操作人员,按不同的措施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必要时进行演习。

2.2暴雨及雷电对设备影响预案。

2.2.1 项目部及时了解当地气候特点及天气预报,在天气预报有暴雨及雷电时及时与机械组负责人联系。

2.2.2 事故发生或发现的班组及人员,应采取可能的自救措施(切断电源、扑灭),撤离危险区域,立即向现场应急处理小组报警,报告事故简要简要情况。

2.2.3 项目部各主管领导、工程、保卫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接警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情况组织应急人员赶赴现场自救,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

2.2.4 应急处理小组领导负责向外部报警、疏散、抢救、保护财产等应急事宜。

(五)高处坠落事故

1、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程度,如伤员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援救治疗。

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顺畅,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

3、运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六)物体打击事故

当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颅脑损伤、出血上进行处理。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援救治疗。

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顺畅,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

(七)触电事故

1、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要快、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惶失措,要实行“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抢救八字方针,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2、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2.1 将附近电源开关拉掉、或将电源插头关闭,以切断电源。2.2 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拔离或者将触电者移离电源。

2.3 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2.4 救护人可戴上绝缘手套或在手上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物品拖曳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2.5 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切断入地电源,然后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2.6 如果触电者及断落在地上的高压导线,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绝缘的物品,或临时双脚跳跃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进行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3、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3.1 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员不得直接与触电者接触。3.2 严禁救护人员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员不得采用金属或其它绝缘性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3.3 在拉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员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3.4 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落造成二次伤害。

3.5 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4、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暖和的地方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医院诊治。

5、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应使其舒适地平放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

6、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已经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方法如下:

6.1 通畅气道。第一,清除口中异物。使触电者平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如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卧,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时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入。第二,将颊颌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抬高。

6.2 胸外心脏按压。将伤者放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时,宜将伤者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若伤者同时伴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挤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八)中毒事故

1、食物中毒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量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入。采用畅通气道,操作时,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中毒者头下,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2、对于现场不宜实施抢救的(条件设备不足)需立即报119和120,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报告。

七、与外部的联系及外部专业处理组织的配合

1、应急工作负责人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出是否需要向外报警的准确性判断,并负责外部专业处理组织的联系。

2、在事故自救的基础上,一旦外部专业处理组织到达现场,现场安全负责人立即口头汇报事故情况及处置部署。并负责将所需人力、物力落实到实处。

3、保卫负责人组织自救队员与外部专业处理组织协调作战,搞好堵截与保卫、突破与掩护、分割与消灭的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协同一致。

4、现场应急工作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负责事故和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并积极协助社会相关机关的调查与处理,提供所需资料和实况,并协助传唤有关人员。

八、应急值班人员联系电话 王法小 *** 杨培将 *** 刘军 *** 张桂林 ***

国道111线那尼一级公路建设项目土建工程

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第二篇: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街道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植物疫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危害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Ⅳ级(一般)。

(四)适用范围。

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全街道行政区域内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是全街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应急办主任担任,成员由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组成,应急办负责主要事务,设置8个工作片小组开展具体事务。

主要职责:(1)对全街道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2)指导编制、修订、发布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决定和部署全街道应急工作重大事项。

(二)办事机构。

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为街道应急办)是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

(1)执行街道政府关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全街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3)接受、汇总、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

(4)联系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成员,对其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5)承担组织编制、评估、修订街道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具体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1.信息监测。街道应急办、街道直各单位、各村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监测和收集工作,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预警级别和发布。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和信息有关规定,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1)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和区域范围,从高到低可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III级(较重)、Ⅳ级(一般)4个预警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表示。

(2)预警信息的发布。街道政府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及时、准确地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3)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4)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通信、标语横幅、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街道直各部门单位、各村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向街道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及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故及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当突发事件发生之后,街道政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向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报告。

2.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街道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上报。各街道直有关单位、各村要全力以赴配合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3.各科室职责。

应急办、综治办:负责抢险救灾,组织村民进行自救和互救;接收应急救援装备;统一协调医疗机构,迅速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负责组织群众应急队维护村庄社会治安、消防灭火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尽快疏通损坏的村庄道路及通信设施,保障道路及通信畅通。

党政办:负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险情,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传达、贯彻、落实街道应急指挥部的决策;起草、整理应急领导小组的文件及文书档案;组织有关会议和接洽工作;督查领导批示、交办和会议决定事项;宣传防灾、减灾知识,鼓励、动员群众战胜灾害,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重建家园,安排指挥部值班及处理灾害信息咨询等事宜。

经管站、财政所、民政:负责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所需各项物资的保障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工作有关物资保障方案和措施;制定并严格执行应急工作专项资金、物资的筹集、预算和支出管理办法;应急工作的接受捐赠事宜;管理使用物资、善款;负责应急办公室财务管理;接收、登记、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提出紧急救灾物资种类、数量及需求援助捐款金额;负责灾害损失的统计和评估;及时为灾区发放救灾款。

计生办、人社所:负责设置灾民疏散、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安置疏散灾民;协助街道有关部门调配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转移和安置灾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妥善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统计灾区伤亡人数及损失情况。

4.应急响应。当街道应急办接到首次报告之后,应当立即将有关信息报送街道应急领导小组。街道直相关单位、部门、村要迅速查明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报告街道应急领导小组。

5.指挥与协调。对于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街道党委书记、街道办主任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专项预案,统一指挥有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和与相关科局取得联系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资源保障;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三)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街道政府应协调各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做好灾民的临时安置与安抚、救济物资供应、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的救助补助或补偿、疫病防治、环境污染的消除等工作,指导群众做好自救互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调查与总结。街道政府应当及时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意见。并且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建议及意见,于善后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或市有关部门(单位)。

(四)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四、应急保障

街道直各部门单位、各村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人力保障。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各村民兵应急救援队伍、边防应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应急队伍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财力保障。

街道政府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街道财政所保障。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地区,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街道财政适当给予支持;需要市财政支持的,由街道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

(三)物资保障。

街道政府应当根据有法关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供应。

(四)医疗卫生保障。

街道卫生院负责组建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五)交通运输保障。

街道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运输设施、车辆运输的保障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开辟应急通道;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六)治安维护。

街道派出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七)通信保障。

街道应急办应当确定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的通讯方式,各成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确保一部专用固定电话二十四小时有人值守。

五、监督管理

(一)宣传和培训。

街道政府要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车形式,在村庄、学校、企业中广泛宣传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考核奖惩。

街道政府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共制定十个预案:

1、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街道重特大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3、街道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街道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5、街道防暴风雪应急预案

6、街道破坏性地震应急救援预案

7、街道民用爆炸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街道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9、街道社会安全事件类应急预案

10、街道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七、适用

上述总体预案中规定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适用于下列十个分体预案。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SOP-A/AQ/13/0521/

5文件内容:

一、目的----------------2

二、适用范围------------2

三、职责----------------2

四、内容----------------2

五、相关记录清单-------4

六、历史修订记录和原因--------------------------------4

七、附录----------------

5【目的】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程序。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区内有可能发生的火灾、泄漏、爆炸事故以及生产异常、洪水等引起的紧急情况。

【职责】

1.安全部负责组织制定应急预案。

2.管理者代表负责应急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工作。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3.安全部负责定期对义务消防队进行安全防火技能培训和组织消防演习,发生火灾时组织救护工作;定期对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检查验收安全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组织处理工作。

4.生产部负责与消防、医疗等单位进行紧急联系,并制定生产应急和响应措施。

5.总务部负责事故现场的人员抢救工作。

6.安全部和各部门义务消防队员组成公司灭火抢险工作组。

【内容】

1.应急准备

1.1.公司成立应急准备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部经理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安保部、生产部经理总务部经理、消防队队长、环保部经理各车间主任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1.2.事故易发单位(车间、危险品仓库、排污池„)成立应急队伍,并落实应急措施。

1.3.安全部负责健全包括消防队、医院等单位,以及公司各相关部门的联络表,并与消防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持联络以获取安全方面的相关资讯。

1.4.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结果以及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经验,确定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报安全部审批后备案。我公司的应急预案主要针对:化学品的泄漏、火灾、爆炸等。

2.应急计划的内容要求:

2.1.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2.2.应急期间特定作用人员名单;

2.3.疏散程序;

2.4.危险物质识别和放置及所要求的应急措施;

2.5.内、外部的联系(如电话、警铃等);

2.6.事故场所应配备的应急设施;

2.7.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关人员的应急措施;

2.8.与外界和公众的沟通。

2.9.至关重要的记录和设备的保护。

2.10.由安全部负责组建“应急情况抢险小组”,应急办公室白班设在安保部,中夜班设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

2.11.由安全部统一为各职能部门和车间配备充足的应急设备设施,各部门和车间指定专人对应急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持续有效。

2.12.应急情况下的信息传递由安全部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执行。

2.13.火灾爆炸的预防,由安全部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14.安全部制定全公司《灭火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

2.15.各部门制定本部门的《灭火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

2.16.公司应根据应急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使员工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具备条件时应定期对应急计划进行试验或模拟演习,全公司性的应急预案演练由安保部负责演习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记录。应急计划修改后,有关人员应重新培训。

3.应急响应

3.2.1.发生紧急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现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尽可能的减少伴随的事故影响。

3.2.2.立即进行信息交流,通报紧急情况。现场操作人员或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3.2.2.1.应急联络电话:

火警:8660119、8119急救:120匪警:110总务部医务室:88622614631

42.2.2.2.报警时应简短、明了,必须包括以下信息:

a).发生紧急情况的单位、地址、地点;

b).事故简要情况;

c).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2.2.3.事故单位报警后,应派出有关人员在路口接应。

2.2.4.公司主管部门人员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组织进行抢救、控制事态发展。

2.2.5.事故事件发生部门负责人应尽快向管理者代表报告事故、事件内容及实施应急情况的效果。

2.2.6.在紧急情况有可能对外部造成影响时,应及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并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报告事故的状况及有关措施。

2.2.7.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后,由安保部负责汇总情况报告,并对本程序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

4.检查和培训

4.1.检查

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在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均应进行检查。部门领导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相应区域进行检查,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前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2.培训

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应急知识和防火知识、灭火知识教育。义务消防员每年由质量安全部处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培训,并做好“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演练记录”。

5.应急准备及响应程序和应急计划的定期评审和修订

一般每年年总结时和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各部门除按《事故、事件管理程序》、《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外,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对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及应急计划进行一次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以完善程序,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程序和应急计划的修订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相关文件、记录】

1.文件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灭火应急预案》

《防汛抢险预案》

2.记录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历史修订记录和原因】

【附录】

附录一《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编号: JL/AQ/008(00)

第四篇:乡镇应急总体预案

北沟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分类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专家组 2.4应急联动 3运行机制 3.1预测、预警 3.2应急处置 3.3恢复与重建 3.4信息发布 4应急保障 4.1信息与通信保障 4.2资金保障 4.3治安保障 4.4人员防护保障 4.5基本生活保障 4.6医疗卫生保障 4.7法制保障 4.8交通运输保障 5宣传、培训与演习5.1公众宣传 5.2培训

6监督检查与奖惩 6.1监督检查 6.2责任与奖惩 7附则

7.1预案体系与管理 7.2解释与实施部门 7.3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加强和规范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5、经济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金融安全、物价异常波动、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能源(煤电油)以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严重短缺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1.4适用范围

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的由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配合上级指挥机构对发生在本镇区域内的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1.5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⑷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⑸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新沂北沟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应急委),为全镇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

(1)研究决定全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

(2)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3)在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根据其类型,决定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和应急指挥部;

(4)及时向市应急委员会报告在本镇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配合市应急委员会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5)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向市应急委员会提出启动上一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6)决定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状态的结束;(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2.1.2成立新沂市北沟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总 指 挥:王运尧 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副总指挥:陈 峰 副书记、镇长 指 挥:陈立军 副书记 陈国启 副镇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综治办、农经中心、农技中心、国土资源所、派出所、财政所,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陈国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

2.1.3应急指挥职责

镇应急委员会下设应急指挥部,作为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向镇应急委员会提出应急状态的建议等。

2.1.4成员单位职责

贯彻落实指挥部决定,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工作情况处置、上报。

派出所:维护突发事件所在地的社会秩序和治安保护工作,密切注视与事件有关的社会动态,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当地群众撤离。

国土资源所:负责对重大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山体灾害和地面塌陷的监测、勘察、预防和抢险工作,并向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的预测预报,避免由此造成的重点排污防治设施受损而形成的重大环境污染。

农经农技办公室:负责对山洪水灾、山体滑坡、水库、水文、外来物种入侵情况,并组织扑灭。当突发环境事件对农业、渔业生态产生严重危害时,参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财政所:组织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其他有关资金使用的的监督管理工作。

2.2办事机构

镇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日常值班工作由办公室值班室承担。镇应急委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受和办理向镇应急委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收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组织专业部门和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和提出预案启动建议;按照镇应急委的决定,组织、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和善后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并进行事后评估;按要求发布有关信息。

2.3专家组

镇应急领导机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镇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其职责是:为镇应急委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为镇应急委提供咨询服务;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由镇应急委确定。

2.4应急联动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驻镇有关单位为应急联动单位。需要前述应急联动单位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由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的镇应急指挥部向镇应急委员会报告,经镇应急委员会批准,由镇应急联动中心联络有关应急联动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处置、结束、善后和灾后重建环节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必须在镇应急委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紧密配合,高效运转。

3.1预测、预警 3.1.1信息监测与报告(1)政府监测

镇应急委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监测、安全评价、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危险镇域数据库,划分监测镇域,确立监测点,并重点加强对危险源、危险镇域的监控,认真监测、收集分析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分别逐级向其上级报告,同时通过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上传,不得谎报、瞒报、缓报。(2)公众报告

公民、组织发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当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有关专业技术机构报告。对多发、易发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事故灾难,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向镇政府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通报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引发的事故灾难情况。鼓励公民报警。

3.1.2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潜在危险性、紧急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四级)、较重(三级)、严重(二级)和特别严重(一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确定。

3.1.3预警级别的确定主体

一般预警(四级)由镇政府确定,较重预警(三级)由市政府确定,严重预警(二级)和特别严重预警(一级)由省政府确定。法律、法规、规章对预警级别的确定主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1.4预警级别的确定程序

应急委办公室收集、核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组织专家研判,提出建议,报镇应急委按照权限决定预警级别,由镇政府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并报告上级政府和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镇人民政府。

3.1.5预警警报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预警级别确定后,镇政府应当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络、警报器、宣传车等媒体向社会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警报。条件具备的单位,应当通过电子显示屏、短信传播等方式转发预警警报。必要时组织人员采取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发布预警警报即标志进入预警状态,镇本级进入预警状态后,迅速做好预警和应急准备工作,有关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要进入待命状态。镇应急委办公室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督促指导,确保预警决定顺利执行。镇突发公共事件牵头部门经过跟踪监测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认为镇本级应当结束预警状态的,要及时向镇应急委提出建议。镇应急委接到建议后,在24小时内决定是否结束预警状态。决定结束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公布方式按发布方式执行。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镇应急委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随时接收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重大、特别重大信息应当立即报告市应急管理机构和相关专项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镇应急委办公室逐步建立全镇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广泛宣传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

因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或致使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人员在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需要向有关国家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国际机构通报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2.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镇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按照职责和规定的程序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2.3应急响应(1)分级响应 发生一般(四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镇级应急预案;发生较大(三级)及跨县(区)区域一般(四级)突发公共事件报市政府启动区级应急预案;发生重大(二级)、特别重大(一级)突发公共事件由市人民政府报省政府启动省级及以下应急预案。

(2)基本应急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要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紧急调配辖镇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划定警戒镇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波及其它乡镇的,要及时相互通报;其它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及时按程序向镇政府汇报,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3.2.4指挥与协调(l)指挥与协调机制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政府立即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进行现场处置。根据需要,可以申请调遣驻地增援队伍。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镇医院负责,镇卫生防疫站协助,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制等工作。

交通管制组:由派出所负责,并向辖区交管部门申请协助,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治安警戒组:由派出所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办、派出所、村镇建设中心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社会动员组:由镇政府办公室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综合信息组: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和档案归整工作。

生活保障组: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新闻报道组:由宣传部门负责适时向媒体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做好自救防护等知识宣传。

应急状态时,镇政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并通报上级应急机构。上级应急机构在必要时,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协助配合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实施应急救援行动。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处置队伍必须在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帮助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突发公共事件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2)指挥与协调

镇应急委对全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发布启动镇级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或根据规定报请市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指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机构的应急指挥工作;责成镇应急委办公室向镇党委及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协调事件发生镇域人员的疏散或转移;协调现场警戒和道路、水域等交通管制;协调对伤员的急救;协调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协调应急救援通信、物资征调及其运输等保障工作;必要时商请军队和武警部队参加应急处置行动;领导事件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工作等。

3.2.5应急联动

镇应急委及其办公室平时应加强与上级驻本地单位、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工作联系,通报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共同组织应急演练。

3.2.6扩大应急

各级应急机构应当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状况,对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的,必须及时报告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达到较大(三级)标准时,由镇应急委报市启动市级应急预案。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后,我镇相关应急预案随之启动。

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难以有效控制或可能难以控制事态时,镇应急委及时按规定请求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调集专业救援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应急预案启动后,专业应急队伍、装备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到位并赶赴现场,有关领导、专家等在接到命令后应迅即到位。

3.2.7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以及危险因素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解除预警及应急措施,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对较大(三级)、重大(二级)和特别重大(一级)突发公共事件,由上级政府决定。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镇应急委协调镇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或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通过善后处置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3.3.2社会救助

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事后经济救济、司法救济,根据损失及危害情况组织协调社会、个人救助,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协调境外机构的社会救助,并广泛动员和开展救助捐赠活动。镇民政办负责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监督管理。

3.3.3调查与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的牵头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组织或参与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原因和责任,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自应急状态解除的决定公布之日起15日内形成书面调查评估报告报镇政府,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概况,事件的起因,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以及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应急处理过程,有关人员的责任,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恢复重建措施等。重大事项由镇政府向市政府专题报告。镇应急委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镇党委、镇政府汇报。

3.3.4 恢复重建

突发公共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进行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级政府提供援助的,由镇政府提出请求。

3.4信息发布

一般(四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应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镇应急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镇政府指定,有关新闻发布工作由镇应急委办公室和负责处置事件的有关部门负责。较大(三级)、重大(二级)和特别重大(一级)突发公共事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应同上级政府保持口径一致。

4应急保障

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认真落实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方面的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4.1信息与通信保障

4.1.1镇应急委办公室应当建立科学的应急信息平台,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处理工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及应急工作的需要,建立有关的应急保障数据库,与镇政府的信息系统相连接,并及时更新,为镇应急委和各专项应急指挥部进行应急指挥提供文字、图像等形式的基础资料和数据。

镇政府要加强以村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要引导和借助社会资源,建立健全群众性的社镇自救互救组织。

有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大中型工业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等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可能性和应急工作的需要,组建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在本单位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为其它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支援。

4.1.2镇人民政府和基层单位要建立由机关干部、民兵组成的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并建立档案,作为应急救援的重要后备力量。确定一批有相关领域抢险救援能力的单位作为抢险救援后备队伍,并掌握其装备、人员构成等情况。4.1.3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于每年的1月底前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本地、本部门应急队伍体系的编成要素、装备状况、培训计划等基本情况。重大情况的变更要及时报告。4.1.4镇政府有关部门要不断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技术装备,提高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科技水平,并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究开发作用。

4.2资金保障

4.2.1镇政府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镇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经镇财政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镇级预算。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于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的临时预算,镇财政应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审核、拨付资金。镇政府和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本地、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的资金保障工作。4.2.2镇财政所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4.2.3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向保险公司办理法定保险,鼓励公民、组织购买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4.3治安保障

4.3.1镇派出所负责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措施,要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4.3.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派出所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警戒和治安管理,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线和安排警戒人员;维护社会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哄抢公私财物,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加强对重点地、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疏散灾民和伤亡人员;依法采取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3.3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要发动和组织辖内的单位和个人,协助公安部门实施应急治安保障工作。

4.4人员防护保障 4.4.1镇人民政府要指定或建设与当地人口密度、城镇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能够安全、有序地转移和疏散。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规定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4.2在应急工作中,镇政府及其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征用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营业场所,作为临时应急避难场所。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在突发公共事件期间,有临时安置灾民的义务和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

4.4.3村镇建设中心在进行城镇规划、城镇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时,应当充分考虑突发公共事件安置人员的需要,使部分公园、广场、人防设施、体育场馆等具有接纳紧急避难人员的功能。

4.5基本生活保障

镇民政办等有关部门要做好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人员的饮食、穿衣、居住和医疗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4.6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院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根据需要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保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对工作。应当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动态数据库,掌握医疗救治和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人员名单,制定医疗卫生队伍调动方案,并重点建立生物、化学和辐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特殊医院、特殊病房建设。

4.7法制保障 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通过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法制建设,使全镇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尽快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根据全镇应急工作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制定和完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规范性文件。要依法做好有关行政复议、信访复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执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违法、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8交通运输保障

4.8.1镇派出所等部门负责牵头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4.8.2要加强应急交通保障,为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处置工作提供快速、高效、顺畅的交通保障条件。

4.8.3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要及时对事件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道路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加强交通战备建设,确保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应急,紧急输送疏散人员和物资;必要时,要依法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4.8.4应急交通保障的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全力以赴,确保应急工作所需的物资、器材和人员能够按时输送到指定位置。

5宣传、培训与演习5.1公众宣传

5.1.1镇应急委办公室向公众宣传有关应急预案和报警电话。要通过印刷出版物和广播、电视、网络等信息载体把宣传有关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方面的常识,增强公众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镇司法所应当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可公布的应急预案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5.2培训

5.2.1全镇公务员应当认真学习应急工作知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总体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把应急法律、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等应急管理知识纳入日常学习培训内容。

5.2.2有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主管人员的培训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

5.2.3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应当接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的培训,掌握应急工作管理和应急处置的专业知识。

6监督检查与奖惩 6.1监督检查

6.1.1镇应急委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1.2 镇应急委办公室应当定期调查可用于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的社会存量及分布情况,并确定预备调用的对象。预备调用装备的所有者要确定人员负责对装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并及时更新、补充。在该装备用于应急处置工作时,要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

6.2责任与奖惩

6.2.1对严格执行本预案,在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怃恤。

6.2.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政府或有关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不服从上级行政机关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的;

(2)不按规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工作的;(3)不按规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的;

(4)不按规定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统一信息系统的;

(5)向上级行政机关谎报、瞒报、漏报、缓报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

(6)不按规定报送、公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或者报送、公布虚假信息的;

(7)不按规定及时发布突发公共事件警报、采取预警期措施,导致发生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害的;

(8)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的;

(9)不按规定公布有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决定、命令或者指示的;

(10)不及时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的;

(11)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贪污应急资金或者物资的;(12)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公民、组织的财产的;

(13)不及时归还征收、征用的公民、组织的财产,或者不按规定给予补偿的;

(14)其它违反本预案和有关应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

6.2.3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违反本预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单位、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工作、宣传普及应急常识的;

(2)生产经营单位和人群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不按规定制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的;(3)有关企事业单位未按要求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的;

(4)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不服从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令,不听从调遣的;

(5)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不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开展救助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的;

(6)不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7)交通运输经营单位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和人员的;

(8)其它违反本预案规定的情况。

6.2.4有关新闻媒体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预案和其它有关规定,不按要求报道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擅自发布未经审查的材料或者报道虚假情况的,由有关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附则

7.1预案体系与管理

7.1.1镇总体应急预案:本预案由镇政府制定,经镇党政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备案。镇应急委每年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并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实践和新的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预案实行评审,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7.1.2各村、企业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各单位应当根据镇政府的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订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镇政府备案。

7.2解释与实施部门

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镇应急委承办。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〇一一年一月二日 二

第五篇:乡镇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乡镇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提高zf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街道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危害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3.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植物疫情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Ⅳ级(一般)。

(四)适用范围。

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全街道行政区域内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是全街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应急办主任担任,成员由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组成,应急办负责主要事务,设置8个工作片小组开展具体事务。

主要职责:(1)对全街道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2)指导编制、修订、发布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决定和部署全街道应急工作重大事项。

(二)办事机构。

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为街道应急办)是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

(1)执行街道zf关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全街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3)联系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成员,对其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4)接受、汇总、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

(5)承担组织编制、评估、修订街道zf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具体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1.信息监测。街道应急办、街道直各单位、各村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监测和收集工作,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预警级别和发布。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和信息有关规定,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1)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和区域范围,从高到低可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III级(较重)、Ⅳ级(一般)4个预警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表示。

(2)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预警信息的发布。街道zf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及时、准确地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4)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通信、标语横幅、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二)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街道zf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zf报告。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上报。各街道直有关单位、各村要全力以赴配合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信息报告。街道直各部门单位、各村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向街道zf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及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故及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当突发事件发生之后,街道zf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向市zf、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报告。

3.各科室职责。

党政办:负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险情,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传达、贯彻、落实街道应急指挥部的决策;起草、整理应急领导小组的文件及文书档案;组织有关会议和接洽工作;督查领导批示、交办和会议决定事项;宣传防灾、减灾知识,鼓励、动员群众战胜灾害,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重建家园,安排指挥部值班及处理灾害信息咨询等事宜。

应急办、综治办:负责抢险救灾,组织村民进行自救和互救;接收应急救援装备;统一协调医疗机构,迅速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负责组织群众应急队维护村庄社会治安、消防灭火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尽快疏通损坏的村庄道路及通信设施,保障道路及通信畅通。

计生办、人社所:负责设置灾民疏散、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安置疏散灾民;协助街道有关部门调配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转移和安置灾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妥善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统计灾区伤亡人数及损失情况。

经管站、财政所、民政:负责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所需各项物资的保障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工作有关物资保障方案和措施;制定并严格执行应急工作专项资金、物资的筹集、预算和支出管理办法;应急工作的接受捐赠事宜;管理使用物资、善款;负责应急办公室财务管理;接收、登记、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提出紧急救灾物资种类、数量及需求援助捐款金额;负责灾害损失的统计和评估;及时为灾区发放救灾款。

4.应急响应。当街道应急办接到首次报告之后,应当立即将有关信息报送街道应急领导小组。街道直相关单位、部门、村要迅速查明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报告街道应急领导小组。

5.指挥与协调。对于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街道党w书记、街道办主任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专项预案,统一指挥有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和与相关科局取得联系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资源保障;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市zf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三)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街道zf应协调各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做好灾民的临时安置与安抚、救济物资供应、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的救助补助或补偿、疫病防治、环境污染的消除等工作,指导群众做好自救互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调查与总结。街道zf应当及时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意见。并且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建议及意见,于善后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市zf或市有关部门(单位)。

(四)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四、应急保障

街道直各部门单位、各村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人力保障。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各村民兵应急救援队伍、边防应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应急队伍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物资保障。

街道zf应当根据有法关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供应。

(三)财力保障。

街道zf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街道财政所保障。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地区,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街道财政适当给予支持;需要市财政支持的,由街道人民zf向市人民zf提出请求。

(四)交通运输保障。

街道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运输设施、车辆运输的保障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开辟应急通道;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五)医疗卫生保障。

街道卫生院负责组建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六)通信保障。

街道应急办应当确定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的通讯方式,各成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确保一部专用固定电话二十四小时有人值守。

(七)治安维护。

街道派出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五、监督管理

(一)宣传和培训。

街道zf要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车形式,在村庄、学校、企业中广泛宣传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考核奖惩。

街道zf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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