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
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
1.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需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乱抛纸屑杂物,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2.实验室所属的仪器是实验室人员专用,由医院统一规划、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挪用。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器材,应由专人保管,实行管理责任制,做到帐,物,卡相符;使用时要严格遵守验收、登记制度。实验室的设备昂贵,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原版仪器、设备随机资料、软件一律不外借。
3.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和线路,及时保养,排出仪器故障,消除隐患,严禁带故障工作,严防损坏仪器设备,确保仪器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采取措施及时消除。4.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实验室有关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整洁,仪器设备摆放整齐,加强技术安全工作,严格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计量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实验室应设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工作,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爆等工作,以确保实验室安全。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使用,要严格审批,严格保管,同时做好使用记录。实验室的废液按有关制度处理,不准随便倒入池中。
5.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有关的生物安全、防火安全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规定,遵守有关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熟悉并严格遵守有关仪器及实验操作规程,严禁利用仪器专用计算机进行娱乐活动或其它与本仪器功能无关的工作,实验室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
6.在每次实验结束后,清扫卫生,清理桌面,整理仪器。要做到所负责的实验室桌面、所使用的设备无污迹、积灰和杂物,始终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大型贵重仪器应认真如实填写使用记录。
7.实验室人员在实验室期间因不遵守管理规定、不服从实验管理人员管理,或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等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根据相关规定或仪器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和处罚。
8.下班或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窗、锁门。节假日需要加班的人员,必须向实验室报告登记并明确加班期间的水、电、火、盗等安全责任,做好安全记录。
9.办公环境应与实验环境分开,以确保良好实验条件。实验室通道、门口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实验室需要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电源电压变动应在±10%内,要求有足够的负荷
第二篇:公司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
湖州原正化学有限公司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实验室是本公司科研的重要场所,为了使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充分发挥作用,改善实验环境,特制定本守则。
2、适用范围
本实验室为开放实验室,本公司研发人员均可以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
3、管理条例
3.1 管理规章制度
⑴ 本室原则上实行全天开放。实验者离开时要切断所有仪器的电源,关闭各室门窗。⑵ 实验室内物品进为实验活动所用,严禁挪为它用。
⑶ 本实验室实行全面禁烟,严禁任何人在本室吸烟;进入本室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规定,严禁在工作区域展开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诸如:打牌下棋、读书看报、进餐、饮酒、电话聊天等)。
⑷ 不得携带与实验内容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保持实验环境整洁。
⑸ 实验室及实验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各类设施应布局合理。
⑹ 根据实验对含有挥发性、放射性和生物危害性的物质的设备严格设置管理及使用制度。⑺ 应具备保管实验方案,各类材料,总结相应和有关档案文件的设施。
⑻ 卫生管理:
a.电、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严格管理。
b.每月的规定一天进行实验室大清洁,实验室管理员及实验员清洁所有实验仪器和实验室公共部分的卫生,整理常用元器件,清理废弃物品,清理废弃实验仪器等。
3.2实验室人员
1)服从管理,严格遵守本室各项管理制度。
2)不得进行超出公司实验范围的工作。
3)爱护实验设施,用后清理自己的物品,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仪器使用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4)不得擅自挪动实验室的公用仪器、物品。自己的物品用毕应收好,不得放在公共场所。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清理随意乱放的物品,后果自负。离开实验室时不得带走本室任何物品。
5)未经许可,禁止带其他人员使用实验室任何仪器设备及物品。
6)在实验室电话只能用于工作联系,实验员尽量缩短通话时间,不得闲聊。
第三篇:实验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实验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管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对外窗口中树立好的形象,结合我系实验室具体情况,拟制定考勤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人员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课),不擅自离岗,不办私事。
二、凡实验室人员需请假、调课、调班的,必须先行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实行。
三、需要请假或调班的,一天之内实验室主任签字批准,并报系办公室;一天以上的须经系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四、实验室实行考勤管理,由值班人员负责考勤并填写考勤记录。
五、凡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勤者,作事故处理。
六、考勤结果按月和年统计,以作为奖罚依据,按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给予批评警告,对外聘人员可扣发工资,直至辞退。
七、此办法自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护理系实验室管理制度及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实验室管理制度及各级人员岗
位职责
目 录
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实验室工作制度:
1、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实验室管理规则
2、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学生实验守则
3、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4、中西医临床医学系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5、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和维修
6、中西医临床医学系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7、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国有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8、中西医临床医学系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制度
9、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10、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各级人员职责:
1、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2、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实验员的岗位职责
3、工人岗位职责
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实验室管理规则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是出人才、出成果的重要基地,必须严格管理,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进入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持实验室内正常秩序。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根据教学、科研任务计划的要求,经统一安排后方可进行实验工作。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发现损坏或丢失事故应立即向中西医临床医学系领导报告,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五、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确保实验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
六、实验室内的一切物品(包括资料等)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携出实验室。
七、在实验教学中,指导老师不得脱离岗位,必须离开时应交代其他指导老师看管,并说明注意事项。
八、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放火、防盗、防事故措施落实到位,设立一名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到人走关灯、断电、关水、关好门窗。
九、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就餐,不得用实验设备处理食物,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个人物品。经常保持整洁、安静,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九、师生均要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则,对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学生实验守则
中西医临床医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为完成中西医临床医学实验教学任务,确保师生和中西医临床医学系财产安全,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特制定以下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到实验室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老师指导。在指定地点进行实验,保持室内清洁、安静,不许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
三、学生进行实验前要做好预习,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复习有关基础理论,明确实验目的,弄清实验原理,熟悉实验步骤等,接受教师的提问检查。
四、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掌握操作程序及操作要领,认真观看其他同学操作,不断总结,直至掌握。
五、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出现意外事故要保持镇静,并迅速采取措施(切断电源、火源、灭火、报警等),并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
六、实验过程中,若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及时报告指导老师处理。
七、未经许可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八、实验完后,学生应将仪器设备复原,实验用品交老师清点,做好室内桌面、地面的清洁卫生,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
九、凡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实验用品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填写报审单,由指导老师根据情况(自然损坏除外)按有关规定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它设备造成损坏的,由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并按规定赔偿损失。
中西医临床医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场所。为了维护实验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的安全应以预防为主,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担任安全员,具体落实本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2、对新调配到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和初次参加实验的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实验室安全防火设施情况和规章制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参观、学习等,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
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要有操作规程挂墙,经过培训并拿到合格证的人员指导上机操作,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规程运作。大型精密贵重仪器使用情况必须记录存档。
4、实验室存放贵重物品和危险品要有严密的保管措施,防止丢失或污染。保管和领出使用要有两个专人共同负责,避免发生事故。实验三废的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
5、保证实验楼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畅通,不许在走廊过道和楼梯间设立铁闸、物品架、实验台或堆放仪器设备及杂物等。
6、进行易燃、易爆的实验,以及使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场监护。学生做实验时要打开消防通道。
7、实验室电气设施的安装、维修和拆除,以及烧焊和起重等作业,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负责施工。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不得动用实验设施和物品。
8、要经常检查实验室的电源、气源、水源是否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根据实验室的特点,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更换,保证器材随时可用。
9、下班时要关窗锁门,关闭电源、火源和气源。节假日使用实验室须报经实验室主任批准。
10、保持实验室内安静,不得在实验大楼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除实验需要外,不准在实验室内使用明火和蒸煮食品。
11、发生事故,除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外,必须按规定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的责任者将依据情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责令赔偿、行政处分直至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中西医临床医学系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规范管理,提高其使用率和延长使用时间,特拟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系部需添置教学设备,应先做好预算计划,由系主任审核批准,上报学院设备处。
二、由专人领取仪器设备,领取仪器设备时应验收并专册登记。
三、教学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每年清点仪器设备一次,对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要及时办理报损手续。
四、贵重仪器需专人使用、保管、维修,并建卡登记使用情况。
五、贵重仪器遇有损坏时,应及时向系办报告,视其损坏原因进行处理。
六、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日常维护工作,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质做好防尘、防热、防冻、防震、防锈等工作。
七、大型仪器设备应建档。
八、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使其处于功能状态待用,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九、中西医临床医学系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自行使用、移动或调换,不得外借。
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潜力,提高使用率,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可承担校外单位的实验工作,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等规定。
十一、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教师在实验室课前应与分管实验室工作人员一起验证、准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和维修
一、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实验室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自行使用、移动或调换。
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日常维护工作,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质,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冻、防震、防锈等工作。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进行操作。
四、贵重仪器每次使用均要填写使用记录。
五、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使其处于功能状态待用。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六、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潜力,提高使用率,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可承担校外单位的实验工作,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等规定。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国有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因疏忽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损坏或丢失者,应予赔偿,并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对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推卸责任,造成恶劣后果的应加重处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国有资产使用单位发生国有资产损坏或丢失,须立即报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会同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三、凡属下列主观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损坏或丢失的须赔偿:
1、不听从指挥,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损坏的;
2、未经批准,擅自移动、使用、拆卸国有资产造成损坏的;
3、工作失职,指导错误,纠正不及时,保管不当造成国有资产损坏的;
4、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使用国有资产造成损坏的;
四、凡属下列情况,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或免于赔偿:
1、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的;
2、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补救,且主动如实上报,认识较好的;
3、一贯遵守制度,爱护国有资产,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
五、凡属下列客观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损坏,经鉴定和有关人员证实,主管部门领导确认,可免于赔偿:
1、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损坏,确属难以避免的;
2、由于国有资产本身的质量问题(如老化、缺陷等)造成正常使用中损坏 的;
3、经批准,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损坏的;
4、采取了防范措施,仍被破坏或盗窃而造成损失的;
5、由于其他合理的客观原因(如停电、停水等)造成意外损坏、损失的。
六、国有资产损坏、丢失赔偿金额计算办法:
1、对于专人保管的既可用于教学科研又可用于生活的重点管理物资如收录机、照相机、录像机、放像机、电视机、计算器等两用物资,若丢失按原值金额赔偿;
2、丢失教学科研设备,按原值扣除每年5%的折旧费后进行赔偿;
3、丢失零配件的,按丢失的零配件原值进行赔偿;
4、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赔偿修理费;
5、损坏后质量明显下降,但尚能使用的,应按其质量变化程度酌情计算损失价值。
七、赔偿收费及账卡注销办法:
1、赔偿者凭学校开具的《设备器材损失赔偿通知单》到学校计财处交费,赔偿单位(个人)凭赔偿收款单据逐级注销账(卡)。赔偿费由学院计财处转为国有资产补偿费或维修费。
2、赔偿费原则上应一次性交清。如赔偿金额较大,赔偿人经济确有困难,经本人申请,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可分期偿还赔偿金。中西医临床医学系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根据物资管理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学校教学科研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管理,统一归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三、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界定和管理范围:
(一)实验材料:指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逐渐消耗,不能复原的物质。如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燃料、气体、化学试剂、药品等。
(二)低值品: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低值仪器、仪表、教具、工具和量具等。
(三)易耗品:指在使用过程中易于消耗,不属于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品的物品。如: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实验小动物、劳动保护用品等。
四、按分工管理原则,物资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建立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常备库房。常备库房物资应有严格的出入库和定期检查、盘存管理制度。要做到科学安全、分类定位存放、零整分开、账物对号、便于保管、收发和核查。同时要防止积压,及时调整贮备品种和存量,提高库存物资流通效益。
五、部门库房须专人负责看管。对所备用的物品,应设立备用物品明细账及领用登记薄,加强存放及领用的过程管理。
六、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品的领用必须严格控制,限量发放。对存贮、领发、使用、废剩、耗损等应做详细记录,按国家及学校有 关安全条例加强管理。
七、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领用和补充,由直接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计划,经院(系、部)主管领导审签后交我部统一采购。急需的零星专用物品,可由使用单位自行购买,具体办法按《川北医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办理。
八、统购或使用单位自购的物品,必须验收入库,办理入库点验、审签手续。验收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验收合格入账后,凭购货发票和入库单据报账和领用。
九、严格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领用和管理。其中剧毒药品必须两人以上同行领用。库房保管人员应根据物品计划及实际需要发放,对贵重稀缺的物品应严格管理;两用物资按配用标准发放。领回的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建立严格领用登记手续,做到领用手续清楚,账目增减有据备查。
十、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领用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学年应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清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
十一、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为学校财产,不得公物私化,据为已有。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二、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报废、报损、削价处理按相关程序办理。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实验室建设,规范管理,提高实验室功能和效率,更好地评估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室概况:学院和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实验室占用的房间数、面积及改造等资料。
2.实验室任务: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开出记录、实验教学课表及实验项目统计、实验教学的考核办法及历年试题、实验报告、预习报告等有关记录,承担的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及工作量。
3.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及材料: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分户统计帐、低值耐用品分户帐、领用单、使用维修记录、技术资料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说明书等,材料领用记录等。
4.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实验室人员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实验室专职人员工作日志,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等。
5.实验室经费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材料消耗、仪器设备维修、条件建设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实验室科研项目、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6.实验室每年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本制度适用我院各级各类实验中心、实验室。
2.教务处为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的业务主管部门,档案管理应在学院档案馆的指导下进行,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3.实验室工作档案,从实验室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
4.各单位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
5.严格实验室档案借阅手续,实验室主任及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师生的人身安全和中西医临床医学系财产的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设安全员一名,负责实验室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则,督促学生遵守实验室学生守则。
三、对易燃、易爆和贵重仪器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防盗和防火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四、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五、实验室内的供电设施、线路要定期检查,不准乱接乱拉电线。如有损坏等异常情况应及时维护修理。
六、消防设施齐全,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要经常处于可用状态,实验人员能熟练地使用消防设备。遇有火情要做到断电、灭火、报警(119)等。
七、实验室的钥匙专人管理,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
八、实验完毕要关闭水、电、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最后离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再次检查水、电、门窗是否管好,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存在。
九、节假日前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十、若发生事故,应先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系部领导报告。
十一、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编制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二、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审定实验教学大纲,组织编写实验指导、实验教学等教学资料。
三、负责安排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定期检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四、做好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实验室的规范管理,充分调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作用,严格执行、落实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合理调配实验资源,提高实验课的教学质量,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五、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学习新业务和新技术,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六、领导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组织实施本室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七、负责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
八、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
九、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有偿服务,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九、负责实验室的精神文明建设,认真抓好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十、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实验员的岗位职责
一、掌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基础理论、中西医临床医学技术知识,掌握实验项目的基本原理、操作技术,熟悉有关仪器的性能、使用方法、操作步骤及保养方法。
二、负责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实验前发放实验用品、仪器设备的准备、参加实验操作。实验完后负责清点实验用品,逐一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
三、参加中西医临床医学教学、科研实验,按要求做好中西医临床医学实验教学、科研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四、负责本实验室一般仪器设备的领取、验收、使用、维修和部分管理工作。
五、按期制定本室消耗性材料的购置计划,报系部审批。
六、负责实验室的资料保管。
七、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整齐,实验完后督促学生做好室内的清洁卫生,整理好实验室后方能离开。
工人岗位职责
一、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实验室教师的业务指导下,担任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三、仪表:上班时间着装整齐,挂牌服务。
四、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建立考勤本,由实验室教师考勤。
五、担任实验室的门、窗、墙、地面、天花板、办公桌椅、实验室及办公室、厕所、楼梯、楼梯扶手的清洁工作。做常规工作后必须保洁。
六、严格执行清洁卫生工作制度及消毒隔离制度,除保洁外,坚持每日全面清扫1次以上,每周大扫除1次。
七、天花板、空调、电扇、仪器、宣传栏、窗每周打扫一次。
八、做好教师及学生的饮水、用水供应。清洁工工作时间安排:
早上:8am—12am 下午2pm—6pm
第五篇: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实验教学专用教室,谢绝作办公和搞其它活动的场所。
二、实验室的设施布局不得随意变动。
三、电器仪表和排风系统控制台的启动须由教师操作。
四、实验室要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严禁在室内嬉戏打闹。严禁带食物进入实验室。
五、学生实验须固定座次,实行分组管理、组长负责制。实验前后均要仔细检查本组实验台电器仪表和清点本组实验器材,并如实填写“器材使用报告单”,若有损坏、丢失,须及时声明并进行登记,任课教师要查明原因,及时做出处理。
六、实验前,学生要静听教师讲解,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有关注意事宜。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仪表,节约药品,防止试剂交叉污染。严禁相互争夺和盗用其它组器材,防止事故发生和确保实验的顺利进行。
七、要保持室内清洁,固形废物要收集于废物桶,废液要倒入废液缸,严禁随地乱扔杂物或将废液倒入水槽中。严禁在实验台上随便涂画。
八、实验完毕须将仪器、桌面擦洗干净,药品盖严,器材排列整齐,经允许后方可离室。
九、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取用或带出室外。
十、实验完毕,任课教师负责检查各组实验台的电器仪表、实验台面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并填写“实验室使用报告单”。教师要安排实验班清理实验室并及时协助管理员做好器材回收整理工作。
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熟悉实验室工作的管理规程,按制度行使管理员职权和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实验室管理规范化。
二、熟悉实验室仪器设备、标本模型和工具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特点、库存状况、使用规程、保养常识,按技术规范做好实验器材的安全维护和分类管理工作,确保器材完好可用。
三、熟悉本学科常规实验项目及其所用器材,负责实验器材的正常供给,确保现有条件下的实验开出率。
四、负责三室两库的常规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室内水、电、排气、消防、电教设备、课桌凳等固定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和过道畅通。
五、负责按有关规章做好实验器材的使用、借用、损坏报赔、送外检修、报废注销以及出入库(帐)等管理登记工作,并做好有关登记、审批手续的存档。
六、负责制订实验器材的购置计划和资金申请,协助有关人员做器材采购工作。
七、负责新购、调拨实验器材的验收,大中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安装调试进行技术鉴定,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八、负责实验室档案资料的建设、管理工作。
九、协助学科组做好实验教学安排,协助教师准备实验和实验完毕整理回收实验用品,保证实验教学和教科研实验的正常进行。
十、接受上级检查;完成学校下达的有关实验室建设、器材统计等工作任务,总结汇报实验室管理工作。
十一、实验室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失误,管理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实验守则
一、分组实验是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每个学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课,亲自动手,认真完成每一个分组实验。
二、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设计实验方法和实验步骤,明确注意事项,并认真写好实验预习报告,经教师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实验。
三、进出实验室要保持良好秩序,不准喧哗、打闹,做到“三定”,即:定组、定位、定仪器。
四、实验前,必须认真听取教师讲解实验内容和要求,仔细观察教师的示范操作。实验开始时,首先要检查实验仪器、药品和器材是否齐全,若发现短缺或破损,应立即报告教师,给予补齐或调换。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和药品。
五、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纪律,遵循实验操作规程。同学间要发扬团结友爱、协调一致的精神,认真、规范地完成实验任务。
六、在实验过程中,要积极动手,认真观察,仔细分析实验现象,规范地做好实验原始记录,总结实验现象。重做、补做实验或做规定外的实验,须经教师批准。
七、实验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报告教师,在教师指导下妥善处理。
八、实验后,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清洗有关器皿,整理教学仪器、药品和器材,并按要求摆放整齐。若教学仪器有损坏,须及时报告教师,并按学校有关赔偿规定执行。
九、要爱护实验室里的一切设施和用品,注意节约水、电、药品和实验材料,没有用完的药品、材料,要放到指定的容器或其它地方存放。严禁将实验器材和药品携带出实验室,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十、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产生的废液,须倒入废液桶(缸)里,严禁倒入水槽,其它废物装入污物桶。集中倒入垃圾箱。下课后,要轮流值日。
十一、实验结束后,根据原始记录和实验现象,按教师要求,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室是储存教学仪器及实验用品的重要场所,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以确保仪器室安全、整洁。
2、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建立仪器物品财产明细帐,调入或购进的仪器物品要验收登记入册,做到帐物相符。
3、仪器室的仪器及实验用品的添置、保管和更换由管理人员专人负责,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清点,注明报损情况,保证帐物相符。
4、使用仪器和实验用品均须填写实验通知单,预告准备;教师上完课后,应及时送回仪器室。
5、执行实验室关于仪器设备“借、领、赔”的规定;非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实验室的仪器外借,经批准外借的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收回。
6、使用贵重仪器、易燃易爆品、毒品,需向分管领导办理登记手续。
7、仪器及实验用品应分类合理存放,做到入厨上架、标志鲜明、科类分明,摆放科学、合理、整齐、清洁;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报告单,记帐报损。
8、认真做好各类实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仪器说明书要分类型装订,建立技术档案,专架存放。
9、室内要保持清洁干燥,经常通风,保证仪器、药品、标本,模型等不潮、不霉、不腐、不锈、不冻。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10、做好实验室仪器材、物品、物资管理工作,保持室内整洁、干净,做好经常性清洁工作。
11、仪器室要设仪器分类帐,备有领用、借用、维修仪器记录簿和演示、分组实验安排表、记录单。
教学仪器使用、借还制度
一、教学仪器只供实验教学、科研活动使用,非有关实验教学一律不得借用教学仪器。
二、凡借用仪器必须填写教学仪器使用通知单和教学仪器借还登记簿。剧毒药品使用、借还更要有详细记录,剩余药品要及时收回,废液要妥善处理。
三、实验做完要及时归还仪器和药品,最多不能超过一周时间。归还仪器时,实验教师必须逐件检查,如发现短缺、损坏要查明原因,严格按规定处理。
四、外校借用仪器,必须由实验教师同意和学校领导签字后方可借出,但一定要及时索回。
五、对久借不还或丢失的仪器,要通知财务处从责任人补助中扣除该仪器价格二倍的款额。
六、实验教师每学期向学校领导汇报一次仪器使用借还情况。
实验室安全防卫制度
一、实验室应该经常开展四防(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安全、防人员触电伤亡事故。保密教育,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每个实验室由使用单位负责,各实验室由分管人员负责。实验室各房间的安全应有专人负责,实行安全责任承包,实验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安全工作。
三、实验室内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设立专人管理,要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保卫措施。
四、对“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性”物质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库房内,并分类,分项专人管理,要有严格的领用、使用、库存记录,采取相应的保险措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
五、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国家环保部门制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超剂量的废气、废弃的培养物、废水及其他废物(包括实验动物)。
六、实验室使用完后应做好室内的清洁工作,关闭电源、水源和门窗,当班教师和实验员要负责进行安全检查。
七、不得随意持家属和外单位人员带入实验室内,更不得以私事使用教学设备、空调等。
八、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的责任。期工作总结
九、室内禁止吸烟。除实验外,不准使用电炉、电暖器,各种油、气及酒精灯具。如因施工取电,应注意用电器的功率,下班时应切断电源,停止供电
十、外来人员不得随便入内,如遇陌生人员,应主动询问,劝其离开,不听劝告者应及时向室或院报告。
十一、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应尽责任,因离岗、失职所致的事故,交学校按规定处理。
设备保养维修管理制度
为规范实验室设备的维修管理,提高设备维修的透明度,严格设备维修审批程序,特制订如下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所管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操作规程,健全大型设备技术档案,妥善保管一般设备的技术资料及使用说明书。
二、保证仪器设备及附件配套的完整,认真做好仪器的过往记录,做到帐、卡、物相符。电子仪器使用前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按要求检查自身保护装置,控制环境温度、湿度、连续工作时间、电源电压等,注意防潮、防尘、防腐。
三、定期维护保养仪器,及时排除仪器故障,做好维修记录,大型设备每周清洁、保养1-2次。
四、严把设备故障的确认关。对于出现故障的设备,要认真进行检测,在送修或自修之前,责任人应向指定设备维修负责人提交故障诊断书。
五、对于在免费保修期内的设备故障。各责任人可及时、直接与厂家(公司)联系,或转告设备维修负责人联系。
六、对于在免费保修期外的设备故障。在维修之前,责任人应会同维修人员进行认真检测,然后填写维修申请卡,连同诊断结果、维修方案等一并提交实验室。
七、对于人为造成的设备故障。该设备在管理上归属的责任人应责令肇事人员承担必要的维修费用及其它费用。严格执行“损坏公物要赔偿”的原则。
八、凡是进行了维修的设备(无论何种维修),都必须进入设备维修台帐。对于新购置的重要配件(进固定资产的)必须到设备管理员处登记和签字后,方可报销。
九、设备管理人员应努力学习业务,提高管理、维修、保养水平。
仪器设备报废报损及赔偿制度
一、每学年末学校各科实验室应清查输一次仪器设备报废手续。对使用期已满,使用效能基本丧失、无法修复或虽能修复但花费太大的仪器设备,要认真填写《实验仪器设备报损报废单》申请报废。
二、教学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要按照上级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履行报废报损手续;对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由校长审批,报所属教育局备案。
三、教学仪器若有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坏、丢失报告单”,实验教师应及时查明原因,根据有关制度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批准签字后实施。
四、本校师生实验教学过程中正常损坏(即在实验过程中遇意外或仪器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若属不按操作规程或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等造成的损失,应视情节轻重,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严重的加倍赔偿。外单位借用或本校教师非教学借用造成损失的,要视影响教学的程度赔偿全部或加倍赔偿损失。
五、赔偿办法:
1、全赔。对无故损坏或借用丢失的仪器一般要全赔。一是赔实物,在不误教学使用的前提下,赔偿与原仪器名称、功能等完全相同或更优越的仪器;二是赔现金,对易购而赔偿者不能赔偿实物的,要按应赔仪器现价的1.2倍赔偿现金。
2、加倍赔偿。对损坏或丢失的贵重仪器和难购而影响教学使用的仪器,要按应赔仪器现价的2-5倍赔偿现金。
3、部分赔偿。不属损坏仪器者完全责任的可赔偿仪器现价的一部分。
六、赔偿金额要专款专用。赔偿金额要有学校会计单独设科目记帐,出纳收款,其中收款的一联收据交给实验教师备案,并与赔偿报告一同存档。赔偿金额用于补充已损坏的仪器,要专款专用。实验教师要尽快将损坏赔偿的仪器补充到位。要严格建立执行赔偿制度,不允许随意减免赔偿或无故赔偿,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七、对于损坏或丢失的教学仪器,确已无法修复或追回并已做了现金赔偿或免于赔偿处理的(按时赔偿与已损失仪器完全相同实物的除外),学期末统一填写“教学仪器报废申请单”(固定资产和易耗品分别填写),学校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逐件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鉴定意见,需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直接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办理销帐手续。
八、对报废销帐的教学仪器要注明报废标志装箱单独存放备用或清除,禁止再摆在原来的位置”滥竽充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