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环保组织机构情况及管理制度
公司环保组织机构情况及管理制度
一、企业环保组织机构图
1、责任和配置: 1.1组长:(总经理):企业环保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企业环保和治理工作。
1.2副组长(人力部):负责企业环保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环保相关信息搜索、培训、宣传及执行;保卫科负责厂区环境安全卫生的日常维护。1.3副组长(生产部经理):负责车间生产环境卫生的控制,负责车间用电用水的控制。1.4副组长(工程部):负责相关环保设备设施的维护及正常运转。污水处理站负责污水处理相关设备的运行和维护。1.5副组长(采购部):负责污泥等固体、危险废弃物外运及无公害化处理及负责必要的环保设备的购置。
二、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1、建设单位设置专职的环境监督员,负责本公司的环境管理工作并健全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并在项目的运行期实施环境监控计划,应加强对环保处理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作为企业的环境监督员,有如下的职责:
1.1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贯彻执行环境保护 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他要求; 1.12组织和协助相关部门制定或修订相关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3汇总和审查相关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切实 执行;
1.14进行日常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解决,遇到特别环
境污染事件,有权责令停止排污或者消减排污量,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15指导部门的环境监督员工作,充分发挥部门环境监督员的作用; 1.16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项和“三同时”相关事项,参加 环保设施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1.17参加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和处理工作;
1.18关部门研究解决本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技术;项。
负责本企业应办理的所有环境保护事 1.19
第二篇:企业环保组织机构情况及管理制度
公司环保工作概况
公司环保组织机构情况及管理制度
一、企业环保组织机构图
副 组 长
副 组 长
副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1、责任和配置: 1.1组长:(总经理):企业环保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企业环保和治理工作。
1.2副组长(人力部):负责企业环保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环保相关信息搜索、培训、宣传及执行;保卫科负责厂区环境安全卫生的日常维护。
1.3副组长(生产部经理):负责车间生产环境卫生的控制,负责车间用电
用水的控制。
1.4副组长(工程部):负责相关环保设备设施的维护及正常运转。污水处理站负责污水处理相关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1.5副组长(采购部):负责污泥等固体、危险废弃物外运及无公害化处理及负责必要的环保设备的购置。
二、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1、建设单位设置专职的环境监督员,负责本公司的环境管理工作并健全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并在项目的运行期实施环境监控计划,应加强对环保处理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作为企业的环境监督员,有如下的职责:
1.1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他要求;
1.12组织和协助相关部门制定或修订相关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3汇总和审查相关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切实
执行;
1.14进行日常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解决,遇到特别环
境污染事件,有权责令停止排污或者消减排污量,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15指导部门的环境监督员工作,充分发挥部门环境监督员的作用;
1.16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项和“三同时”相关事项,参加环保设施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1.17参加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和处理工作;
1.18关部门研究解决本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技术;
1.19负责本企业应办理的所有环境保护事项。
第三篇: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环保管理制度
拟制: 审核: 批准:
上海光古电子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环境保护机构与管理职责...................3 第三章 防治污染的管理规定.......................5 第四章 建设项目管理规定.........................7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环境检测管理规定.........................9 环保设施管理规定........................10 污染事故管理............................11 奖励与惩罚..............................12 附则....................................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加强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保护生态平衡,美化环境,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子孙”的工作。
第三条:搞好环境保护,要坚持预防为主,以管处治,防治结合的原则,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解决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使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做到经济利益、社会效益,环境保护三统一。
第四条:全公司职工都有责任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必须遵守本制度,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揭发。各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第二章 环境保护机构与管理职责
第五条: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是在司主管经理领导下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环保构在管理环保工作中主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令、法规、全面落实公司环境保护规划,保证环境保护与生产经营协调发展。
2、组织审定公司环境保护规划及计划和措施。
3、审定公司有关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定期组织研究公司的环境状况,并检查、总结、评比各生产单位落实环保工作情况。
5、定期向上级部门和职工代表汇报和提出环境情况及防治污染所采取的措施和实施情况。
第七条:确定公司各类环保项目的实施。第八条:安全环保部的主要职责:、1、督促检查公司下属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工时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按上级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单位提出的环保措施,编制公司环保长远计划、计划,并督促实施。
3、拟定各项环保规定,制定公司污染排放指标。
4、负责组织污染源的调查和企业环境质量评价,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
5、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做好环境监测和各类环保资料的统计上报建挡工作。
6、参加新建、扩建、改建的大型工程项目的环境评价及评审工作,贯彻执行“三同时”的原则,并做好验收工作。
7、组织调查环境污染事故,负责追究污染事故的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
8、大力推行和先进的环保管理技术和监测手段,用好环保资金。
9、负责组织按照污染排放因子综合考核指标进行严格考核管理。
10、做好环境保护的培训和环境保护技术情报的交流,推广先进的环境管理经验和污染防治技术。
11、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推动清洁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环保管理员的职责
1、掌握公司环境状况,及时掌握和了解新的污染源,提出治理污染的措施,制定公司的治理计划。
2、督促污染源的管理和治理工作,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3、配合部门解决污染问题的纠纷。
4、借用广播、黑板报等宣传媒介广泛进行环保政策的宣传。第三章 防治污染的管理规定
第十条: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害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粉尘等数污染源。
第十一条:认真贯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生产单位每年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防治工作,每年十一月份前线安全环保部上报下一年的污染防治计划的实施措施。
第十二条:预防污染源的产生和积极治理污染源,要从加强管理,改革工艺,综合利用入手,严格控制生产中的污染排放。
第十三条:对尘、毒危害以煤尘、苯、一氧化碳为主,对这些工作岗位各单位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或采用无害、少害的工艺,减少对职工的身体危害。
第十四条:对皮带的转折点污染要逐步整改计划,采用湿式作业、密封作业、加强管理减少落差扬尘,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
第十五条:对各种油料要加强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六条:新建或原有的锅炉要有消烟除尘装置,运行是要经过上级环保部门的认可,并办理环保合格证。
第十七条:生产分厂、分公司部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环保设备。第十八条:凡从事粉尘、毒的工作的职工要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第十九条:对噪声严重超标的有关设备要安装消音器或采用人和设备的隔离措施。
第二十条:各分厂、分公司的废渣阴按规定的地方处理或堆放,对于基建工程需要大量排渣时,应按指定地点倾倒。第四章 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技改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即将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环境评价,编写环境影响评价,编写影响评价报告或报告表的审批制度;执行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建成后,其他污染物的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
第二十二条:凡因生产规模,主要产品方案、工艺技术等有重大改变,需修改环境影响报告时,必须报原审批机关同意。
第二十三条:环境保护部门在建设项目施工,试运转等过程中,有权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建设单位应予以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资料。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竣工验收等阶段都必须有环保部门参加;在试运转期间,建设单位要填写“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发给“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产。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周围环境。防止对厂容和绿化造成破坏竣工后因适当休整在建设过程中的收到破坏的环境。在施工中应防止和减轻粉尘、噪音、震动等对公司和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六条:公司内大修项目在设计、施工和验收中,也要遵守“三同时”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其它剥离单位在公司内建设项目也要按上述规定,纳入统一管理。
第二十八条:要充分利用环境保护资金渠道,7%的更改资金排污收费返回,综合利用利润和环保设施折旧等提留,要用于污染治理,不得挪做他用。第五章 环境检测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质检计量部设立环境监测时,在安全环保部指导下负责全公司规定和临时性所有怀金监测工作,为治理污染,管理环境提供可靠的数据。
第三十条:监测室每月对全公司粉尘点进行一次监测,并将数据上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汇总向上级报告。
第三十一条:监测室每月对废水进行定期分析,分析项目主要有酚、氨、化学需氧量、硫化物、石油类等含量。
第三十二条:监测人员要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监测质量,达到合格监测室的水平。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对检测室的工作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不得弄虚作假和刁难。第六章 环保设施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环保设备是生产设备的组成之一。凡有环保设备的分厂车间应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三十五条:机动能源处对环保设备应建立健全正常的维修、检查和考核制度,计量部门应定期对环保计量设备进行检修。
第三十六条:各厂对本单位配备的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维修、考核管理制度,做好原始纪录的建卡立挡。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任意停用损坏和拆迁环保设施。凡停止运行必须事先征得安全环保部的同意。环保设备本身问题或事故停车,应及时报告生产调度,并采取应急措施,抓紧及早修复。第七章 污染事故管理
第三十八条:由于管理不善,玩忽职守,造成污染,危害人民健康,致人伤残、死亡或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均成为污染事故。
第三十九条:污染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超过24小时不报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第四十条:安全环保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并填写污染事故登记卡。
第四十一条:发生污染的责任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司环保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技术鉴定,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经安全环保部审核后,向主管经理及上级环保部门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二条:凡在环保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与一定的精神与物质奖励。
1、积极治理“三废”综合利用资源作出突出成绩者。
2、在避免重大污染事故中有突出贡献者。
3、积极植树、在绿化、净化、美化环境中有显著成绩者。
4、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治理污染源和减轻污染物排放浓度贡献较大者。
5、在环保监测人员执行任务是,采用刁难、推诿等不正当手段者。
6、对于设置监测点,取样设施任意移动及损坏者。
7、不认真执行“三同时”原则及购买不合格环保规定的技术、设备者。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综合办公室。
第四篇: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企 业 环保管理制度
河南省XXXX有限公司年7月1日
2016目录
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三章
基本原则和内容 第四章
环保机构职责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六章
附则
附件:
1、环境保护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2、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3、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4、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5、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确保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为员工营造适宜工作和生活的环境,保障群众的健康,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的建设和生产应依法保护环境,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决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坚持公司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环境和生产同步规划、同时实施、同步发展。
第二条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生产工艺清洁化、公司管理制度化、促进公司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公司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公司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公司每位员工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根据环境保护法,公司设置环境保护工作机构和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保护工作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公司环境状况,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公司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五条
定期召开公司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分析环保工作形势,研究决定环保工作重大事项,共同搞好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章 基本原则和内容
第六条 公司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公司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起抓。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排放;
2、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
3、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第七条 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公司生产发展,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八条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做好废水、粉尘、废渣和噪声的污染治理,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落实治理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污染治理,公司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九条 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第四章 环保机构职责
第十条 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和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及环保工作的管理和监测等。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公司执行“三废”治理的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第十二条
负责公司环保监督工作,组织内部进行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
1、加强环保档案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2、由公司环保监测人员进行环境监测;
3、车间污水的排放要进行化验,做好记录,并将化验结果定期报送公司环保工作机构。
第十三条
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公司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做到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确保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从而做到达标排放。
1、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保养;
2、环保设施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实行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设施如发现有问题要及时上报环境保护工作机构。第十五条 自觉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申报公司生产和排污状况,及时报告有关情况。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发生重大改变时,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执行国家环境报告书制度;执行国家“三同时制度”;执行国家排污申报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2、及时上报环保报表,做到基础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六条
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并制定防止环保突发事件预案,发生污染事件或其它突发性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
第五章 奖励和惩罚
第十七条 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凡是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有良好建议及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员工,因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本制度是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各科室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河南省全顺线材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日
附件
环境保护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开展环境保护统计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上报的统计数据要做到真实可靠。
三、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环境保护的统计资料,正确反映本单位对环保法规的执行情况。
四、及时、准确地将环保情况提供给公司领导,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五、按时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及本公司安排的环保统计工作;每年对公司“三废”排放量进行一次考核。
六、负责环保原始记录管理,并积累、整理本专业统计数据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七、以上6条由公司环保工作机构负责。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充分发挥环保档案在环保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环保档案主要指公司在环境管理监测、科研、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三、环保档案工作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其纳入本公司的环保发展规划与计划中。
四、为保证环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有效地利用,要采用先进技术,逐步实现环保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五、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钻研业务,确保环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借用环保档案者应负安全责任,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抽取和拆散档案,严禁在环保档案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等。
七、归档的环境保护文件、材料要做到字迹工整、图像清晰、签字手续完备。
八、环保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要根据档案的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归档。
九、本制度由公司环保工作机构负责执行和考核。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一、为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环保设施是指电解+加碱沉淀设施,废水处理清淤设施和喷淋除尘设施。
三、环保设施的使用必须做到: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2、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杜绝“带病”运行,确保设备完好;严格交接班,设备出现的问题应当班及时处理,需移交下一班时,必须详细交待设备运行情况、故障及处理情况,防止无人管理失控。因未交接清楚而接班后,设备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3、加强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4、污水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公司环保机构审查和批准:(1)、需暂停运转的;
(2)、需拆除或闲置的;
(3)、需更新改造的;
经设施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废水排放,并报公司环保机构。公司内不许乱设排污口。
5、除尘设施运行效果实行年检测试,要认真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6、环保设施因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的,要向公司环保机构报告,最短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维修。
7、公司环保机构按规定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存档。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对主要领导进行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
1、擅自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的;
2、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3、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机构的;
4、拒报或谎报环保设施情况的。
5、有意造成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严重超标的;
6、更新、改造环保设施,引进、安装不符合环保规定的技术设备,致使工程不能验收的;
五、本制度由公司环保机构负责考核。
六、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环保机构。
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预防措施,确保环境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环境污染事故,系指公司生产过程中短时间内造成未经处理的大量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或噪声污染环境的事故。
二、公司设立由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确保环境污染应急事件发生后能及时到场指挥和处理。
三、公司对环保人员进行环境污染应急事件处理的相关知识培训,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急意识。
四、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关闭发生事故的环节和设备,全力优先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故情况,落实相关措施,果断截断污染源,防止环境污染扩大蔓延。
五、报告时限:发生环境污染事件4小时内必须向辖区内环保部门简要报告污染事件情况,严重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取得环保部门支援和指导,防止环境污染的扩散。8小时内续报事件进展情况。内容包括:发生事故公司名称、地点、时间、类别、事故经过、处理情况及结果。
六、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和处置。
七、事故调查时必须查明事故原因,并从中吸取教训,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并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司员工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污物,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随地大、小便;清洁人员每天清理厂区内的垃圾;绿化、美化环境,加强树木、花草的管理。
二、生产现场地面整洁,生产现场的材料必须放在固定位置或区域内,摆放整齐,努力做到清洁生产,治理好公司的污染源,减少和防止污染物的产生,废弃材料等应及时清理回收,生产区无乱塔、乱建、乱堆、乱挂现象。
三、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当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和设施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和其他防止污染的措施。对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异置、堆放、倾倒。
四、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类、碱液、剧毒液的废水,严格限制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染物,防止水体污染。
五、严格控制噪声,防治噪声的污染。
六、在可能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控制污染蔓延,减轻、消除事故影响。在重大事故或者突发性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应向公司环保处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七、搞好环保宣传教育和和技术培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全公司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五篇: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泉州嘉泰鞋业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运行与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4、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把节能减排工作当作硬任务,搞好清洁生产,做好三废排放综合治理,引进和利用先进技术,综合回收利用资源。
5、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保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环保管理职责
公司成立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环保管理网,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1、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公司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4、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⑴ 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⑵ 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总结报告。
⑶ 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⑷ 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⑸ 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5、公司设立环境监督员1名,以强化环境监管,落实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环境监督员的职责。
⑴ 协助制定和完善公司环保计划、规章制度。
⑵ 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入网、运行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
⑶ 负责监督企业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界噪声排放的打标情况。
⑷ 负责对企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企业污染减排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和污染减排台账。
⑸ 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
⑹ 协助企业进行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污染减排等工作。⑺ 协助组织编写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参与处理。
⑻ 负责组织对本企业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⑼ 负责按规定要求记录各级环保部门人员来企业检查台账。
第三章 基本原则
1、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2、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3、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4、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6、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7、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 废水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公司应加强对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的治理与监测,确保废水治理达标排放。
2、公司必须在废水排放总口处安装污水流量和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污水水质进行实时监控。
3、公司应努力开发利用水循环利用技术,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4、公司应做好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检查,做好运行记录。
第五章 废气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气排放标准执行《泉州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3/841-2007),公司应加强对生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的治理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2、公司在化学品操作岗位利用集中排气设施,并做好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做好运行记录。
4、公司应尽可能地选用水性胶水,以减少VOC的产生。
第六章 固体废物处置管理
1、公司生产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网布、皮革、EVA、泡棉边角料,废纸箱、塑料袋等,危废有:化学品空容器、废弃的胶水、处理剂、油墨及粘有油墨的擦布等
2、公司应做好固废的合理回收利用。废纸箱、塑料袋、TPU胶皮等或按合理价格售给纸厂与橡胶塑胶厂。
3、所有危废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交有相关合法资质的单位予以回收处理。
4、公司应有专人负责对固废进行清理和销售,保持场地道路的畅通,避免因清理不及时而影响生产。
第七章 污染事故管理
1、针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事故,公司应制定完善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
2、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救援队伍职责,对信息报送、出警、现场处置、污染跟踪、调查取证、后勤保障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3、公司《环境污染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修订和演练,一般每年
至少演练一次,并做好演练记录,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补充和完善预案。
4、公司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预案,并上报环保部门与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将污染突发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
5、公司发生污染事故后,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规要求,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协助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出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
第八章 新建项目环保管理
1、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即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新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前开展环评,并逐级上报环保部门批复。
3、新建设项目试运行后,须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第九章 环保台帐与报表管理
1、公司环保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管理和保管环保台帐,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2、公司环保职能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向环保部门报送环统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迟报、漏报、错报一次,追究主管人员的责任。
3、公司环保台帐或报表保管年期为三年。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章
奖励和惩罚
1、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
质奖励。
2、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照《环境保护法》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赔款、行政处分、开除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 则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业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环保职能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3、本制度自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