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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编辑:寂静之音 识别码:22-676426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5 10:24:14 来源:网络

第一篇:重大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成立以企业一把手为总指挥,主管安全企业领导为副指挥,各相关部门和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重大伤亡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安全部门。

2、安全部门:负责事故的抢救与外界联络,事故调查处理。电话(8610)

3、医护室,负责组织现场急救,医护和伤病员的转治治疗工作,保护药品和医疗器材的供应,电话(8620)。可联系就近医院或120。

4、保卫部门:负责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电话(8622)

6、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善后处理事宜。电话(8618)

7、重大伤亡事故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培训,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单位的安全员、救护员、电工等必须参加。培训结束后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的全员培训并认真做好培训记录。通过培训使其熟悉掌握紧急处置、人员蔬散、设备抢救、保护现场的现场医疗急救措施。

8、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发现人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报告,车间负责人除组织本单位人员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的具体情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千方百计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电话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通知医院救护。或120。

9、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应报告企业领导人,企业领导人应紧急召集有关人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报告上级机关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

10、发生单位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为抢救人员和财产而挪动的重要物品要做为标识。待保卫部门迅速赶到现场负责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11、医院救护车里有备用担架,专用现场抢救止血、消炎、止痛等药品器戒,包扎绷带、沙布等有一定量的储备。保卫处在为各单位配备齐灭火器的同时,要求有一定的储备。

12、触电事故

.a)、如单位发生触电事故,发现人员立即发出警号。用木棒或绝缘物体把电线挑开,或切断电源,首先使患者脱离电源,在医务人员未到前,单位组织人员

必须在现场或附近就地抢救触电者。立即进行现场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b)、现场抢救时先要做好:1)迅速判断脱离电源的触电人员是否有心跳和呼吸。方法是解开衣扣,松裤带。用耳贴在触电人员胸部,留心听有没有心音,如果没有,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挤压。2)检查并清除触电人员口腔内的食物或呕吐物。取出假牙。检查触电人员呼吸道和喉头有无分泌物,如有,操作人员用口吸出痰。3)用头发或薄纸放在触电人员鼻孔处,如果验证没有气吹出,立刻进行口

对口人工呼吸。如果心跳呼吸都停止,要同时进行胸外挤压和口对口人工呼吸。c)、维护好现场秩序。

d)、人工呼吸的要领和方法:

(1)、胸外心脏挤压法:

a)、使触电人仰卧在硬板上或地面上。

b)、压胸的位置是一只手掌叠于其上。抢救者跪在病人腰旁,操作过度疲劳时可以交换位置和交换两手的上下位置。

c)、挤压时,双手伸直,以身体重量往下压,使胸骨下陷3-4厘米,然后突然放松,但掌根不离开胸壁。挤压和放松大约是每分钟80次。

d)、挤压时摸大动脉是否有脉搏,如果摸不到,应加强挤压量,减少挤压速度。

(2)、人工呼吸:

a)、触电人仰卧,使头部尽量后仰。操作者一手抬高病人下颌,使其口张开。用一只手捏住触电人的鼻子(保证吹气时不漏气)。

b)、操作者中等度深呼吸,把口紧贴病人的口缓慢而均匀地吹气,使触电人胸部扩张。胸部起伏过大,容易把肺泡吹破,胸壁起伏过小,则效果不佳。

c)、触电人胸部扩张,操作者头部稍转侧,放松捏住鼻孔的手,让触电人呼气。d)、吹气速度,成人吹气2秒,停3秒,每分钟12-16次。

e)、触电人嘴不能掰开时,可口对鼻吹气。方法如上。只是用一只手封住嘴。

13、外伤现场救护常识

1)、外伤止血方法

(1)、加压包扎止血法:为损伤止血的首选。即能达到对中小动静脉止血的效

果,而且还具有同时包扎伤口,组织损伤轻的优点。方法:现场相对清洁(当时所能获得的最干净的)质地柔软的布,纱类材料敷盖伤口,并给予局部一定的压力以保护伤口并达到止血目的。

(2)、指压止血法:用手指压住经过骨骼表面的出血动脉的近心端的方法。因效果有限且不能持久,仅为应急措施。如果压迫位置不正确或力度不够,不仅压迫了静脉,反而会加重出血。常用的压迫部位:

(3)、头顶部出血:按压颌浅动脉,该动脉位于耳屏前偏上方。

(4)、面部出血:按压面动脉。该动脉位于下颌用前方凹陷处。

(5)、前臂出血:按压胸动脉,部位,上臂内侧胸二头肌后缘处。

(6)、下肢出血:按压股动脉。部位:大腿根部(前面),腹股沟韧带中点。

2)、止血带止血:仅用于四肢。止血带应扎在肢体伤口近侧,压力要适当,以远端动脉搏动消失为度。严格记录上止血时间,每隔1小时应放松1-2分钟(以伤口出血渗血为度)。如为上肢,止血带应避免扎在上臂中1/3处,以免压迫挠神经。如无止血带,也可用帆布带或其它结实布带加以绞棒绞紧作为止血带,勿用绳索或电线等缚扎,欲断肢再植者勿用止血带法。

3)、加垫屈肢止血:多用于肘、膝关节以下部位的出血。方法是:在肘、膝关节屈曲肢体,再将肢体缚紧固定于屈曲位。但已有或疑有骨关节损伤者忌用。

4)、肢体离断的现场处理:

(1)、抢救生命第一:肢体近端出血勿用止血带止血。首先注意病人全身情况和残肢口止血包扎,然后再处理断肢。注意,有可能行断肢再植。

(2)、妥善保存断肢:切忌轻易废弃,宜用消毒或清洁布包裹,随伤员立即送往医院;若估计不能在短时间内送达者,应将包裹的肢体放入不透水的塑料袋内,隔以厚敷料,外加冰块保存。断肢不可用生理盐水或其它消毒液浸泡或与冰块接触。

(3)、断肢必须有一定的完整性,严重压砸性,捻挫性,撕脱性断离的肢体,再植很难成功。

5)、闭合性软组织损伤或烧烫伤的现场急救:

立即冷敷或冷水冲洗浸泡至疼痛减轻为止,烧烫伤者不要强行撕脱伤部衣物,以免将烫伤皮肤撕脱而加重损伤。

6)、颅脑损伤,耳、鼻流清水或血水(脑脊液漏)的现场处理,颅脑损伤后如果发现伤者由鼻孔或耳道流出清水或淡血水,说明颅底有骨折。脑脊液外漏,应令病人取45度头高卧位头偏向病侧任水流淌,切勿冲洗和填塞,严禁滴药液或擤鼻涕,避免咳嗽打喷嚏,以免耳、鼻腔内积液返流颅腔,引起颅内致命的感染。

7)、胸壁有开放性伤口,病人呼吸对伤口处发出响声或有气泡产生,说明损伤造成了开放性气胸(胸腔与外界相通)如不及时处理,可危及生命。处理办法:立即用相对洁净的织物(毛巾、棉垫、衣服)堵塞,封闭伤口。有效堵塞的标志是不再听到伤口有随呼吸而发生的声响。然后尽快送医院救治。.8)、脊柱损伤的注意事项:

从高处坠落或水平外力冲撞均可造成脊柱损伤。在事故现场如怀疑伤员有脊柱骨折时一定要注意的是:搬运时必须由3人以上平托或将其成一整体流动至木板上。若怀疑脊椎损伤,要有专人托扶头部,沿纵轴稍加牵引,使头颈随着躯干同步移动,或由伤员自己用双手托扶头部缓慢移至硬板上,并置沙袋于颈侧固定,切忌一人端抱,或一人抬肩部另一人抬下肢或利用靠椅等搬运。总而言之;避免脊柱扭屈,以免造成截瘫乃至危及生命。

第二篇: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1、为不断提高螺山变电站现场设备的运行管理水平,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各类突发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特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包括螺山变电站人身伤亡和电气设备的事故、异常处理自然灾害等。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开展反事故演习,提高运行人员事故应变能力。

4、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坚持以人为本、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在发生意外伤害突发事件中,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安全为核心。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1、运值人员应全部经特种作业(电工作业)培训和电工进网作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质,同时应有触电急救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会紧急救护法、心肺复苏法、止

血、简单的外伤包扎,会科学的对伤员进行转移搬运,会处理常见中毒现象等。

2、事故发生后,应在保证救护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使被施救者迅速脱离危险源,然后再向上级汇报有关情况。事故现场由当值值班负责人进行指挥,直到上一级领导到达现场,方可将事故处理权移交。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和主管领导。

三、预案启动的工作流程

1、本预案所称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立即进行必要的处置。并将事件的发生地点、基本情况、影响、发展趋势等报告站长,同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

2、站长在接报后,根据事件情况、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是否进入应急状态。经研究决定启动变电站应急处理机制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启动本预案,并报公司应急指挥部。

3、变电站应急小组根据本预案,按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成立人身伤害事件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站长

副组长:值班长

成员:变电站当值人员

5、变电站应急小组组长组织指挥、协调本站人员进入

应急救援状态;组织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如现场拍照或录像、查阅相关记录、与事故相关的物品等),调查事故原因。监督救援工作现场的安全措施,防止救援人员发生人身伤害。负责组织现场保卫工作,保护事发现场原貌,维持现场秩序。调查非生产性事故的原因,搜集、保管相关资料和物证。对非生产性事件,及时采取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扩大的措施,必要时请求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支援。

6、变电站应急小组副组长在组长的指挥下,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并协助组长组织分析、评估发生人身伤害的原因和严重程度;并及时与医院联系,请求医院医护人员支援;组织应急状态结束后的后期处置。

7、变电站安全员负责对现场救援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参与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负责对救援现场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防止救援人员受到伤害;必要时,向120急救中心或其他附近医院联系,请求支援。并依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履行上报职责。组织工伤人员进行伤残检查并向劳动部门进行工伤申报工作;协助搜集事故相关资料;负责事故现场的录像、拍照工作。参与应急状态结束后的后期处置。

8、变电站备品备件管理员负责各种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参与应急状态结束后的后期处置。

9、变电站当值人员应负责事故处理中的后勤保障工作,并参加应急救援和抢修工作,对人身伤害事件造成设备事故

时,组织收集设备事故方面的相关资料,调查和分析设备事故与人身伤害的因果关系;因设备损坏而造成对人员救护阻碍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救援过程中再次发生人身伤害。如事故发生的基建施工中,应做好基建施工现场的控制管理,组织收集事故发生时的相关信息,调查了解人身伤害事故的原因以及由此引起的设备损坏等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10、变电站其他人员服从应急工作组的指挥,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人身伤害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1、人身伤害事件报告: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变电站当值人员将发生人身伤害的情况(发生地点、基本情况、影响、发展趋势等)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应急处理工作组。

2、事件发生地点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转移现场物件时,按照“生命第一”原则先行救人,但事后必须作出标记(有条件时,要对现场进行录像、拍照,详细记录事故相关信息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应急处理方案及具体措施

1、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要按照“先人后设备”的原则,首先对人员实施救护。

2、救援工作前,救援人员必须冷静观察现场环境,防止造成对伤员的二次伤害或使救援人员受到伤害。必要时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再实施救护工作。或在必要时设置临时隔离区,并派专人看护。

3、伤员脱离险境后,要就地进行必要处置(必要时打电话请求医院进行处置方法的指导),然后迅速设法将伤员转移到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4、必要时,现场人员(或应急处理工作组)要向当地120或110等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5、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公司经理和主管经理,通知有关成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支援。

6、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后,变电站应急小组组长应迅速组织人员、物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同时指定专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取证;记录救援现场的相关信息;协助保护现场和相关物证。

六、现场安全防护、医务、交通、物资、后勤等的需求

1、变电站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防护,同时上报公司安监科,请求派监督力量支援。

2、变电站应急小组组长要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现场的物资、后勤保障。

七、后期处置

1、变电站应急处理小组,对伤亡人员家属做好解释、安抚等善后工作。

2、应急状态结束后,变电站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事故分析,总结经验和教训。必要时组织对预案的修订。

3、要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急救援等相关措施,及时修订预案。

4、上报公司及时补齐用于事故救援的应急器械、药品等储备物资。

八、应急预案的终止和后期处理:

现场人员应配合调度作好相关恢复工作,配合安监部门人员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对停电的设备做好恢复送电工作,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第三篇: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山东电力管道工程公司

阜新分公司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1章 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1.1.1为了保证本分公司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时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伤害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国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并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应对和处理因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爆炸、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火灾等危险、危害因素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第2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机构设置

分公司设置应急指挥部,各单位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小组。2.1.1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分公司经理 副总指挥:公司生产副经理

成员:各分管副经理和分公司各办公室工作人员 分公司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安监办公室

2.1.2各部门设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各部门第一行政领导

成员:各部门兼职安全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2.2分公司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2.2.1贯彻国家、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集团公司、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规、规程规定,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和定期修订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2.2接受省总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并在必要时请求应急援助。

2.2.3统一领导分公司范围内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工作,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工作措施。

2.2.4负责建立分公司重大人身伤亡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2.2.5决定启动,结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2.6负责新闻发布,发布可能产生社会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并及时上报总公司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2.2.6及时了解重大人身伤亡,影响以及抢救情况。2.2.7负责向总公司,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汇报。2.2.8负责分公司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预防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组织制定有关计划、措施、预案以及协调、监督、检查等。2.2.9组织应急演练,进行应急工作总结。2.3各部门应急指挥小组主要职责。2.3.1接受分公司应急指挥部的指挥。

2.3.2及时向分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人身伤亡事故相关情况。2.3.3配合分公司应急指挥部处理本部门范围内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3章 应急响应

3.1应急启动一般规定

3.1.1分公司值班室接到人身伤亡事故信息,必须立即核实并报公司应急指挥部,由分公司应急指挥部落实信息,判断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时,提请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决定并宣布进入相应应急状态。各相关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做好人员抢救准备、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本应急预案最低响应级别,则响应关闭。

3.1.2发生事故后,现场或先期到达人员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并立即协调、组织人员抢救。

3.1.3分公司应急指挥部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调查、保卫、警戒、疏散、人员救助等有关工作,指挥进行应急救援工作,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有关方面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3.2应急救援

3.2.1重大人身事故应急处理期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专门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如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已进入现场,则值班地点应设专门制定值班电话并安排专门值班人员。

3.2.2应急指挥部按照事故性质,立即开展工作,组织、指导人员救护、现场初步调查和处置。

3.2.3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受相关人员汇报,并做出处置决策,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员抢救所需的人、财、物工作。3.3信息发布

3.3.1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在事故原因基本清楚,人员及现场情况基本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分公司通报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引导舆论导向,使公众对事故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3.3.2应急指挥部负责汇总人身伤亡事故情况,必要时根据情况决定采用适当方式发布新闻和信息报道,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救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向公众进行通报。3.4应急结束

人员抢救及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第4章 后期处置

4.1事故调查

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后,除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分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以及省电力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4.2改进措施

4.2.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之后,分公司应及时组织生产、技术等部门联合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处理预案。4.2.2及时总结重大人身事故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重大人身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抢救与紧急处置体系。

第5章 事故预防与处理保障措施

5.1人员及通讯保障

5.1.1分公司应急指挥部值班电话为.0418-2767549各部门值班电话、应急处理指挥体系联系电话报分公司应急办公室备案,如有更改,应重新报送。

5.1.2加强人员应急演练。根据预案对相应人员进行培训,按照预案定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保证事故处理的准确性、及时性,保证人员对紧急救护、消防装置应用等项目的熟练程度。5.2组织措施保障

5.2.1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补充完善。5.2.2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制。工作开工前,要认真进行工作危险点的分析,制定全面、针对性强的安全措施,并认真执行,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5.2.3落实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各部门要做好、存有或使用化学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锅炉压力容器以及进行重大施工作业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落实危险源控制措施,建立事故预防和人员抢救体系。5.2.4做好人员安全管理

1)公司各类作业人员必须满足《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本公司《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基本条件,定期培训、体检合格; 2)加强临时工,外包工的管理及使用;

3)做好危险点告知、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4)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确保各类人员的人身安全。

5.2.5加强交通管理。进一步强化全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以及各种交通规章制度,必须实行“准驾证”制度,无本企业准驾证人员,严禁驾驶本企业车辆,确保交通安全。5.3技术措施保障 5.3.1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保证各类缺陷按期消除;加强设备监督管理,保障各类生产、施工设备始终运行在完好状态。根据设备健康状况,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对有质量隐患的设备及附件进行改造、更换,杜绝各类设备事故,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人员伤害。

5.3.2提高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杜绝各类违章现象。5.4安全设施保障

5.4.1生产、施工作业现场应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5.4.2临时拆除或变更的安全设施,工作完毕后要及时恢复。5.4.3生产、施工、检修电源(配电柜、箱)和现场临时检修电源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试验。

5.4.4安全用具必须配备充足的、经国家或电力检测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按照《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要求定期检验,坚决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

5.4.5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不得随意停止使用,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分管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严格执行防误闭锁相关规定。

5.4.6根据规程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配足消防器材,做好现场消防装置的定期检查、检验工作。5.5物资保障

5.5.1保证安全设施资金的投入,安措费专款专用,使用合理、有效。

5.5.2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配备齐全。

5.5.3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5.5.4各部门及施工安装场所应配备急救箱、照明工具等应急用品,并保持良好的待用状态,任何人不准擅自挪作他用。5.5.5分公司各类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应优先满足人员救护需要。

附录:人身意外伤害应急处理程序 触电伤害 1.1脱离电源

当发生人身触电后,首先要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现场急救人员不准用手直接拉触电者,以防急救人员触电。为了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急救人员应根据现场条件果断的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措施。脱离电源的方法和措施有以下几种:

1.1.1低压触电脱离电源

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座,应立即将开关拉开或拔出插头,断开电源。但应注意到拉线开关或墙壁开关等只控制一根线的开关,有可能因安装问题只能切断中性线而没有断开电源的相线;

2)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座(头),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头切断电线,断开电源;

3)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皮带、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4)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又没有紧缠在身上,可以用一只手抓住他的衣服,拉离电源,但因触电者的身体是带电的,其鞋的绝缘也可能遭到破坏,救护人不得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

5)若触电发生在低压带电的架空线路上或配电台架、进户线上,对可立即切断电源的,则应迅速断开电源,救护者迅速登杆或登至可靠地方,并做好自身防触电、防坠落安全措施,用带有绝缘胶柄的钢丝钳、绝缘物体或干燥不导电物体等工具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1.1.2高压触电脱离电源

1)立即通知有关供电企业或用户停电;

2)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电源开关或熔断器;

3)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注意抛掷金属线之前,应先将金属线的一端固定可靠接地,然后另一端系上重物抛掷,注意抛掷的一端不可触及触电者和其他人。另外,抛掷者抛出后,要迅速离开接地的金属线8米以外或双腿并拢站立,防止跨步电压伤人。在抛掷短线路时,应注意防止电弧伤人或断线危及人员安全。

1.2现场急救处理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急救者应根据触电者的不同生理反应进行现场急救处理,急救现场人员同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援助。

1.2.1触电者神志清醒、有意识,心脏跳动,但呼吸急促、面色苍白,或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觉。此时不能用心肺复苏法抢救,应将触电者抬到空气新鲜,通风良好地方躺下,安静休息1---2小时,让他慢慢恢复正常。天凉时要注意保温,并随时观察呼吸、脉搏变化;

1.2.2触电者神志不清,判断意识无,有心跳,但呼吸停止或极微弱时,应立即用仰头抬颌法,使气道开放,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此时切记不能对触电者施行心脏按压。如此时不及时用人工呼吸法抢救,触电者将会因缺氧过久而引起心跳停止;

1.2.3触电者神志丧失、判断意识无,心跳停止、但有极微弱的呼吸时,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抢救。不能认为尚有微弱呼吸,只需做胸外按压,因为这种微弱呼吸已起不到人体需要的氧交换作用,如不及时人工呼吸即会发生死亡。若能立即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和胸外按压,就能抢救成功;

1.2.4触电者心跳、呼吸停止时,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法抢救,不得延误或中断; 1.2.5触电者和雷击伤者心跳、呼吸停止,并伴有其他外伤时,应先迅速进行心肺复苏急救,然后再处理外伤;

1.2.6发现杆塔上或高处有人触电,要争取时间及早在杆塔上或高处开始抢救。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迅速将伤员扶卧在救护人的安全带上(或在适当地方躺平),然后根据伤者的意识、呼吸及颈动脉搏动情况来进行前(1))--(5)项不同方式的急救。应提醒的是高处抢救触电者,迅速判断其意识和呼吸是否存在是十分重要的。若呼吸已停止,开放气道后立即口对口(鼻)吹气2此,再测试颈动脉,如有搏动,则每5s继续吹气1次;若颈动脉无搏动,可用空心拳头叩击心前区2次,促使心脏复跳。若需将伤员送至地面抢救,应再口对口(鼻)吹气4次,然后立即用绳索迅速放至地面,并继续按心肺复苏法坚持抢救;

1.2.7触电者衣服被电弧光引燃后,应迅速扑灭其身上的火源,着火者切忌跑动,方法可利用衣服、被子、湿毛巾等扑火,必要时可就地躺下翻滚,使火扑灭。

2高处坠落伤害 2.2受伤部位分析

高处坠落者的受伤部位与着地时的姿势有关,根据坠落时体位的分析,受伤部位的频发顺序是脊柱、股骨、跟骨和骨盆具体如下:

2.1.1下肢着地骨折多发于足部、跟骨、盆骨或脊柱; 2.1.2臀部着地以骨盆及其周边部骨折为多; 2.1.3仰卧位着地多发生脊柱骨折; 2.1.4膝着地易致膝关节周围骨折; 2.1.5仰卧位着地集中于躯干或四肢的一侧;

2.1.6头部着地常常是头部外伤、颅骨骨折和颈椎骨折; 2.1.7俯卧位着地以面部、腹部损伤者为多,且往往伴有肋骨骨折及腔内器官出血或破裂。

2.2现场急救处理

2.2.1急救者首先应仔细观察伤员的神志是否清醒,并察看伤员着地部位及伤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1)倘若伤员昏迷,但心跳、呼吸存在,应立即将伤员的头偏向一侧,防止舌根后倒,影响呼吸,并立即将伤员口中可能脱落的牙齿和积血清除,以免误入气管引起窒息;

2)对于无心跳、呼吸的伤员,可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摩,待伤员心跳、呼吸好转后,将伤员平卧在平板上,并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3)若发现伤员耳朵、鼻子出血,可能有脑颅损伤,千万不可用手帕、棉花或纱布去堵塞,以免造成颅内压力增高和细菌感染;

4)若躯体外伤出血,应立即用清洁布块压迫伤口止血,压迫无效时,可用布带或橡皮带等一切可用之物在出血的肢体近躯处捆扎(力度到不出血即可);

5)若伤员造成骨折,可按骨折应急救护处理;

6)如果腹部有开放性伤口,应用清洁布或手巾等覆盖伤口,不可将脱出物还纳,防止感染。

2.2.2骨折应急救护处理

1)对骨折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尽量不让骨折肢体活动。因此,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及时、正确地对骨折做好临时固定。其目的是:避免骨折断端在搬运时,损伤周围的血管、神经、肌肉或内脏;减轻疼痛,防止休克,便于运送到医院去彻底治疗;

2)临时固定的材料有夹板和敷料,夹板以木板最好,紧急情况下也可用木棍、竹蓖等代替;敷料为棉花、纱布或毛巾,用作夹板的衬垫。缠夹板可用绷带、三角巾或绳子。

3)若上肢骨折,应将上肢挪到胸前,固定在驱干上;若下肢骨折,最好将两下肢固定在一起,且应超过骨折的上下关节,或将断肢捆绑、固定在担架、门板上。

4)脊骨骨折时,不需要作任何固定,但搬运方法十分重要,搬运时最好用担架、门板等,也可用木棍和衣服、毯子等做成简易担架.让伤员仰躺。无担架、木板需众人用手搬运时,抢救者必须有一人双手托住伤者腰部,切不可单独一人用拉、扛的方法抢救伤员。如果操作不当,即使是单纯的骨折,也可导致继发性脊髓损伤,造成瘫痪;对已有脊髓损伤的伤员,会增加损伤程度,尤其是高位的脊柱骨折,如搬运不当,甚至可能立即致命。

5)疑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用沙土袋(或其他代替物)放置头部两侧使颈部固定不动。必须进行口对口呼吸时,只能采用抬颌使气道通畅,不能再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动头部,以免引起截瘫或死亡;

6)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腰椎躯干及二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7)在抢救伤员时,不论哪种情况,都应减少途中的颠簸,也不得随意翻动伤员。

2.2.3现场急救步骤

1)将受伤的部分包扎固定。四肢的大动脉均紧挨着四肢的骨骼,在包扎固定后,一定要实测一下肢体远端的动脉搏动。如果搏动消失,说明包扎可能过紧,伤致远端血液循环不能循环,应立刻重新减轻包扎压力,否则,时间过长将使肢体广泛坏死而残废。

2)包扎固定时如可能应使远端的手指或足趾露出一部分,以便随时观察皮肤的颜色变化,并与健康一侧同样部位的色泽进行对比。苍白、紫绀、温度降低均提示血液循环障碍。

3)检查末梢循环可用手指轻轻的在伤员的指甲上加点压力,然后放松。加压时呈白色,放松后恢复粉红色。如在2秒内不能恢复原状,说明循环不足,存在障碍。

4)开放性骨折的伤口,不要在伤口上涂抹任何药物,不要冲洗或敷及伤口。更不能将断骨推回皮内,在现场不要进行纠正。2.2.4抢救者必须保持十分镇静和有条不紊的操作步骤,取得伤员的信任和合作。首先处理危及生命的问题,要确保呼吸道畅通,使心脏和肺的功能正常运行,控制大出血。

2.2.5待伤员全身情况稳定后,考虑固定搬运,迅速送往医院。

3物体打击伤害

3.1事故后首先脱离打击物,防止反复打击加重伤害程度。然后观察伤员受伤情况,伤势轻微者可自行救治。若发现轻伤及以上者必须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援助。在有车辆的情况下,也可立即将伤者直接送往就近医院。

3.2送往医院前发现创伤应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污染。

3.3现场抢救前先使伤员安稳躺平,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3.4外部出血时应立即采取止血措施(最好使用绷带或纱布),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外观无伤,但呈现休克状态,神志不清或昏迷者,要考虑内脏或脑部受伤的可能性。

3.5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接触伤口,更不得在伤口填塞任何东西或随便用药。

3.6搬运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运伤员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部在上,搬运中应严密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

3.7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木棍或竹竿等将断骨上下方两个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开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先止血,再固定,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3.8出现颅外伤者,伤员应采取平卧位,保持气道顺畅。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3.9救护工作应尽快交由医务工作者进行,最后的诊断和判定要交由医务人员进行。

4爆炸伤害

4.1发生事故后首先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援助。同时确认摆脱爆炸范围或爆炸完全结束,再观察其受伤情况。在有车辆的情况下,也可立即将伤员直接送往就近医院。

4.2按照3.2—3.9进行抢救。5车辆伤害 5.1现场抢救

5.1.1事故发生后乘车人员应迅速脱离肇事车辆,发现有伤者,立即拨打120救护中心电话请求救援,也可拦截车辆抢救伤者,要以最快的速度把伤者送往医院。同时拨打122电话报警,说明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

5.1.2按照3.2—3.9进行抢救。5.2现场保护

5.2.1现场人员应正确保护现场,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做到“一报,二摆”。一报: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的情况,就近通知医疗机构到现场队受伤人员进行救治。二摆:迅速摆放警示标识,白天,在据中心现场来车方向100米外,在夜间,在据中心现场1000米外。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外置警戒线,警戒人员可在道路边提示过往车辆减速或停车。禁止警戒人员在路中间拦截提示过往车辆;

5.2.2事故车辆需移动现场抢救伤员时,需利用砖、石、木等物做好“三点”标记,即前轴轮胎轴心的垂直投影点、后轴轮胎轴心的投影点、外侧轮胎轴心的垂直投影点。

6机械伤害、起重伤害

6.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机械转动及起重机械工作,帮助伤员摆脱机械伤害。

6.2然后观察伤员受伤情况。伤势轻微者可在现场进行救治。发现轻伤及以上者必须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援助。在有应急指挥部车辆的情况下,也可立即将伤者直接送往就近医院。

6.3按照3.2—3.9进行抢救。7中毒和窒息伤害 7.1食物中毒

7.1.1中毒伤害事件发生后首先查明中毒原因(吃的什么食物,什么症状,什么感觉),以便就医时方便医生诊断,防止伤员无法回答,同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援助;

7.1.2在有车辆的情况下,也可立即将伤者直接送往就近医院。往医院前必须观察伤员中毒情况。诊断和救护工作应尽快交由医务工作者进行。最后的判定要交由医务人员进行。

7.2毒气中毒

7.2.1毒气中毒伤害事件发生后首先使患者脱离中毒环境,转到通风良好的地方,松开衣领、内衣、腰带等,对呼吸困难者立即给予氧气吸入,或做口对口人工呼吸,必要时注射呼吸中枢兴奋剂,对心跳微弱已不规则或刚停止者,同时施行胸外心脏按压,注射肾上腺素等;

7.2.2在采取以上急救措施的同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援助,同时尽量查明毒气源或毒气类型,以便就医时方便医生诊断。在有车辆的情况下,也可立即将伤者直接送往就近医院。往医院前必须观察伤员受伤情况。诊断和救护工作应尽快交由医务工作者进行。最后的判定要交由医务人员进行。8火灾伤害

8.1火灾事故发生时,发现人员应迅速汇报应急指挥部及公安科。若火情比较严重,难以自控和处理,自救同时拨打电话119向当地消防部门求助。

8.2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紧急事务的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8.3火灾事故发生后,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有秩序的疏散临近群众,再采取紧急措施。

8.4火灾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人员防止火情的继续扩大和蔓延,如切断电源,搬移可燃物及有毒有害的物品,组织水源。

8.5当发生人身伤害、昏迷时,应先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进行抢救,防止伤情扩大或其他严重后果,需要送医院救治的,应立即做好保护伤员的措施后送医院救治。

8.6事故发生后,除救护必须的以外,应尽可能保护好现场,以便事故的调查。

第四篇:重大伤亡事故处理预案

发文号:编号:SBC2/4-金谷翠庭-工程-

洛阳市滨江金谷翠庭小区

重大伤亡事故处理预案

中建二局二公司金谷翠庭项目部

编制:审核:审批:

日期:日期:日期:

1.工程概况:

洛阳市滨江金谷翠庭小区工程包括5#、6#、7#住宅楼及洛冷大厦工程,其中5#、6#、7#住宅楼为十二层住宅楼,洛冷大厦工程为七层框架结构综合办公楼。

本工程安全目标为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下。为实现本目标,项目将建立各项安全体系,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足额投入安全保障资金及材料,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实行全面管理,以保证职工的安全和建康。基于一些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无先兆性的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2.预案方针:

在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应严格按照及时报告并同时抢救伤员、避免以外事故蔓延的方针进行处理。

3.伤亡事故的处理程序

及时报告并同时抢救伤员,避免事故蔓延,保护现场→组织调查组进行现场勘察、分析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后提出处理意见和写调查报告→事故的审理和结案→填写统计报告。

4、安全排险和救助

4.1安全排险和救助的基本原则

4.1.1及时的原则

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撤离人员、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及时进行排险救助工作,发生火灾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4.1.2先撤人、后排险的原则

发生事故后或出现紧急险情之后,应首先将处于危险区域内的一切人员先撤出危险区域,然后再有组织的进行排险工作。

4.1.3先救人,后排险的原则

当有人员受伤或死亡,应先救出伤者和撤出亡者,然后进行排险处理工作,以免影响对伤者的及时救助和对伤者、亡者造成心得伤害。

4.1.4先防险后救人的原则

在险情和事故仍在继续发展或险情仍未消除的情况下,必须先采取支护等安全保险措施,然后救人,以免使救护者受到伤害和使伤者受到新的伤害。救人要求“急”,但也要求“稳妥”,否则,不但达不到救人的目的,还会使救助者受伤,增加新的抢险难度。

4.1.5先防险后排险的原则

在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排险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支护等适合的保安全措施,以避免排险人员受到伤害。

4.1.6先排险后清理的原则

只有在制止事故继续发展和排除险情以后,才能进行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但这一切,都必须遵守事故的处理程序规定和得到批准以后,才能进行。

4.1.7保护现场的原则

在事故调查组未决定结束事故现场原状之前,必须全力保护好现场的原状,以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为了进行救人和排除险情允许采取以下做法:

A、在不破坏现状的要求下,为了确保救人和排险工作的安 全,可以设置临时支护以阻止破坏的继续发展和稳定破坏时的状态。在设置支护措施前,应先拍下当时的现场全貌和局部情况照片,以免在实施支护时对其状况的可能扰动,造成以后调查分析工作的困难。

B、为了组织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而仅仅采取支护措施不足 以阻止其发展时,或为了抢救伤员的需要,而必须拆除,搬走一部分结构件或物品时,必须首先拍照,详细记录下当时的现状情况,并在撤离人员、构件、物品的原位上作出明显的和准确的标记,如轮廓线交叠位置等。

此外,从事故地点撤出的构件和物品应存在现场的合适位置,并规整的堆放和作出标识,避免在吊运堆放过程中改变其拆下时的原状。

4.2急救工作

4.2.1急救工作的设置与安排:

因本工程紧邻洛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发生人员伤亡拨打该院急救中心电话959595或急救中心电话120,对伤员实行紧急救治。

施工现场设置受过急救培训、掌握救护技术、熟悉在事故中营救伤员技能兼职急救人员2名,并配备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

4.2.2受伤出血急救措施

根据出血的特点、类型和失血的表现,采取正确的止血办法,阻

止出血。

采取止血带止血、其位置应靠近心脏的一端和紧靠伤口处。止血带不能直接缠在皮肤上,其下应加毛巾等做成平整的垫子,其松紧程度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一般情况下,止血带缠紧时间应不超过2-3h,且应每隔40-50min松解一次。缠止血带后,加上标明止血带缠上的标牌,然后尽快送往医院。

4.2.3避免伤口感染

伤口包扎采用绷带、三角巾。没有时,也可采用毛巾、手帕或衣物。充分暴露出来的伤口应先用无菌敷料覆盖伤口后,再进行包扎。包扎时应松紧适度,避免在伤口上打结。

对四肢的包扎,应露出指(趾)的末端,以便观察肢端血液循环情况。

4.2.4骨折急救

本着“先急救、后致伤”的原则处置骨折伤员。即若呼吸、心跳停止时,先使其心肺复苏,大出血时,先止血包扎,然后进行骨折固定。

骨折固定应使用定型夹板和三角巾、绷带绑扎。骨折固定应注意:小腿、大腿、脊椎骨骨折时应就地原位固定,四肢骨折时应先固定骨折处上端,后固定下端;对开放性骨折,严禁用水冲洗伤口和敷药物,应保持伤口清洁。严禁将外露断骨送回伤口。骨折固定后,应迅速将伤员送去医院。

4.2.5搬运伤员

搬运前,应迅速检查伤员伤势并进行必要的急救处理。

需要将伤员拖至安全地带时,应将伤员身体长轴向直向拖行,不应从侧面横向拖行。应使用担架或用椅子。门板做成担架形式,应稳定牢固、防止伤员从担架上跌落。伤员的肢体断离时,不得用水冲洗断肢,应将断肢装入塑料带并将袋口封好,装入另一个装冷水或冰块的塑料袋中,将袋口扎好。(且勿使水、冰块与断肢接触)然后用衣服包好,随伤员一起送往医院。

搬运伤员时,动作要轻,避免振动,在最短的时间内送往医院。

4.2.6心肺复苏的急救程序

判断伤员有无意识,若无意识,应以仰卧体位放于坚实的地上。开放汽道,保持伤员的呼吸通畅。

伤员无呼吸时,及时进行人工呼吸。

伤员无脉博时,应进行人工循环。

用担架搬运伤员时,应持续作心肺复苏,中断时间不得超过5s。

5.发生火灾应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说清事故地点。同时立即断电,利用现场配置的灭火器具、消防水源、消防用砂等进行灭火。

第五篇: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古书院矿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了使发生在我矿所属单位或管辖区域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害程度,特制定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我矿所有机动车使用单位,预防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

三、引用标准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一体化管理标准。

四、基本情况

1、机动车情况

矿现有车辆单位10个,30台以上车辆单位2个,20台以上车辆单位1个,10台以上车辆单位1个,2台以上车辆单位3个,1辆以上车辆单位6个。

矿现有车辆 122台,:大型货车43台,(5T以上)、小型货车7台(1.25T以上)、大客车1台(30座以上)、中小型客车6台(9座以上)、小轿车42台、特种车1台、(警车3台、医用救护车2台、吊车1台〈25T〉、洒水车2台。

2、驾驶员情况

在岗驾驶员130人。

3、本市道路情况

(1)、国道:207国道、晋阳高速公路、晋焦高速公路、长晋高速公路。

(2)、省道:晋长公路、晋韩公路、陵沁公路。

(3)、县道:晋张公路、周犁公路、东大线。

4、交通事故危害辩识及风险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偶然性、不确定性,无特定的时间、无特定路段,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小,可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主要形态基本可分为碰撞、碾压、刮擦、倾覆、堕车、追尾、爆炸和失火等8种,损害后果涉及人员伤亡、车辆损害和财产损失。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为加强对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矿成立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矿领导

成员:由保卫科、安全管理部、物资供应部、机电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党委工作部、武装部、医院、物业、矿办公室、居委会负责人及事故单位或事故发生地单位负责人组成职责:

(1)、了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况;

(2)、先向110(或122)报警,再向保卫科、交安办报警(电话:3648126、3648057)和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太保:2022651),说明事故基本情况。

(3)、发布应急命令,调动各应急职能部门人员开展救援行动。

(4)、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电话:3648486)

2、现场救援各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1)、现场抢救组:由保卫科、武装部及事故发生单位人员组成,保卫科科长任组长。负责交通事故现场的抢险工作,危险物的控制、转移、消除工作,协助交警对事故进行勘察和调查。

(2)、现场秩序维护组:由保卫科、武装部人员组成,保卫科长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的维护、现场保护和交通管制工作。

(3)、医务救护组:由矿医院人员组成。医院院长任组长。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尸体保存、认领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矿办公室、物资供应部、机电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息科、物业、党委工作部负责人组成,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保障抢救抢险所需物资和设备的供应,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5)、事故接待组:由工会、居委会和事故单位等单位组成,工会副主席任组长,负责接待、安抚死者及受伤人员家属,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六、应急操作

1、接警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110(或122)、保卫科(3648126)、交安办和投保的保险公司报警,必须向调度室报告事故情况,说明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路段、事故的形态、车辆及驾驶员情况、事故及现场的损害现状。

2、应急启动

矿调度室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启动以及程序,通知副总指挥及应急单位负责人迅速到达指定位置,参加抢救。

3、救援行动

(1)、事故发生单位的领导,在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抢救。

(2)、矿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和保卫科、交安办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研究制定、批准抢救方案,组织调动指挥各单位及人员进行事故抢救。

(3)、现场救援各专业组到达现场后,根据职责,在现场指挥和保卫科、交安办指挥下,做好以下抢救工作:

1)、积极搜寻被困人员及伤亡人员,使其尽快得到救治、安置、脱险。

2)、本着就地就近、争分夺秒的原则,做好医院组织救治。

3)、做好伤者、死者及无需治疗的事故当事人的登记、统计汇报工作(如: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伤情、病区、病房、治疗情况、手术情况等以及死者尸体的存放地点、位置等)。

4)、妥善保管好当事人的物品(如:衣物、证件、携带的物品现金等),并做好记录,以备家属认领或交还本人。

5)、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带、围栏等,疏散围观群众,疏导伤亡者亲属、无关车辆及行人,尽力保证现场井然有序、交通畅通。

6)、做好肇事当事人的监护。

7)、经保卫科、交安办确认现场无需保留后,要迅速清理现场,撤除警戒设施,恢复交通。

4、应急结束

对事故抢救工作进行总结讲评,找出差距,弥补不足,汲取教训,总结经验,恢复平时状态。

重大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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