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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最终版)
编辑:雾凇晨曦 识别码:22-1056087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30 19:03:1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本单位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最终版)

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医院重点要害单位(部位)的安全,杜绝各种案事件和恶性事故的发生,为医院安全生产及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一、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重点单位(部位)的党政一把手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应明确1名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制度,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和落实岗位责任制。

四、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工作负责,具有相应的业务技术知识和安全防范知识。重点单位、要害部位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

五、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应建立有单位领导参加的治安保卫组织,具体负责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工作,严格管理,根据情况,认真制定各项制度,选配好工作人员,必要时安排人员值班。

六、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责任事故时,应切实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线索,配合公安部门侦察处理。

七、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组织应经常对在重点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进行敌情、社情、法纪、安全保密教育,充分发挥其在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泄密中的作用。在重点要害部位发现可疑人员时,应认真盘查,并及时报告上级和保卫科。

八、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负责人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认真整改并向保卫科报告。

九、重点单位(部位)要严把进人关,主要领导要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法律常识的教育培训,加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使工作人员自觉维护重点要害单位(部位)的安全。

十、对执行本制度有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由科室报请医院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医院或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规和制度给予处罚。

十一重点要害单位(部位)的主要领导,对本单位(部位)安全防范情况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十二、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制度有不同之处的以本制度为准,解释权归衡阳市中医医院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衡阳市中医医院

保卫科

第二篇: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为创建平安校园,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计算机房、财务室等学校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设置,充分利用好校园的安全防盗系统,保证报警装置能够正常使用。

2、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火设备。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等重点部位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3、学校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 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进出重点要害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内。

4、学校要经常对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器线路铺设是否健全等进行定期检查。

5、学校值夜人员夜间不间断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第三篇: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光明小学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为创建平安校园,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学校的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及时关闭重要部位的门窗。

四、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五、学校要经常对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器线路铺设是否健全等进行定期检查。

六、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进出重点要害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内。

七、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财物的数量和设备的安全。

八、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位。

九、学校领导对重点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十、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十一、重点要害部位负责人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

第四篇:小学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每间办公室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督促本办公室做好日常安全工作。

2.落实办公室安全防护措施。门窗必须牢固,底楼及走廊上的窗户要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栅栏,财务、档案室或配有电脑等贵重设施的办公室要有防盗门及必要的技防设施。

3.下班时必须关好窗、锁好门。使用安全锁和防盗门的办公室要用钥匙锁到位,有技防措施的办公室要布防后方可离开。离开办公室前,必须关闭照明灯,切断水源,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

4.办公室工作人员要熟悉本室周围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及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一旦发现办公室有异常现象,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临时离开办公室,要随手锁门,杜绝行窃(拎包)案件的发生。

7.严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和其它贵重物品。

8.提高警惕,对形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或交保卫处审查。

二、计算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确定一名单位负责人专门分管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和健全计算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计算机室的各项安全工作。

2.使用计算机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来历不明的计算机软件不得随意使用、传播。

3.严禁利用计算机技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色情、迷信信息及物品。

4.计算机配置、类型和分布情况应登记造册;建立防盗、防破坏、防制黄(贩黄、播黄)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计算机室必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栅栏。有条件的,应安装防盗报警器终端);无安全保障的场所严禁放置计算机。外借计算机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5.切实加强计算机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在计算机室内吸烟、使用明火,计算机室必须按要求配足消防器材。用机时值班人员应巡查计算机的运行情况,用机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外联网络的工作站、服务器、终端等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装置,防止雷电和静电冲掉程序,击坏设备。

6.因工作失职、有章不循造成计算机被盗、机房火灾或发生计算机制黄、贩黄、播黄等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凡新购置的计算机,须按学院规定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手续,在落实使用责任人后,方可投入使用。

8.严格遵守“计算机管理规定”,确保计算机正常、安全使用。

三、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图书馆系藏书和师生阅览重地,存有大量珍贵的文献、图书、资料,是人员聚集的场所,属重点防火部位。为确保图书馆安全,特制定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安排一名主要领导负责图书馆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安全工作。有条件应设立门禁系统,安排专人值班巡视,建有自动消防报警系统的消防控制室应安排专职人员持证上岗。

2.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电路和电器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工作人员要熟悉本馆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及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应确保楼道、走廊畅通,禁止堆放物品。书库、阅览室和机房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电炉、禁止明火,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等。

3.计算机房和书库重地,除公务或经许可外,不得随便进入;书库和开架借阅室除本岗工作人员外,一律不准带包入内。

4.机房和终端工作人员,要严守操作规程。开机必须填写有关记录。不得擅自安放和调试其他的软件,不得擅自利用计算机设备为他人服务,不得擅自带人来学习操作。

5.严格设备、钥匙、书籍等领用、签收手续。签收领用者对所领物品应负责妥善保管。

四、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档案室是学校集中统一管理全校各类档案的场所,属学校机要和重点防火部位。为确保学校档案安全,特制定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确定专人负责档案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2.加强档案室安全管理。非档案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应安装防盗栅栏和防盗门。工作人员下班离岗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包括关妥门窗、切断水、电源等。

3.加强档案室防火、防虫、防霉、防光工作。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电路和电器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工作人员要熟悉本室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及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室内禁止吸烟、使用电炉,禁止明火,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等。

4.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保密法规和学院保密工作制度。档案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遵守保密纪律。不得谈论与保密档案有关的内容,不得将档案带至公共场所。

5.严格遵守有关档案借阅、鉴定、销毁制度。认真履行档案借阅手续,凡属绝密、机密、秘密的档案、资料,在未解密和未办理开放手续之前,不得对外借用。档案鉴定销毁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6.阅档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中的涉密内容。需要复制涉密档案材料,须履行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摘录、转抄、复印档案。

7.档案信息上网,须遵守信息保密规定,确保档案安全,严防

泄密。

8.爱护保管好档案及设备,防止污损、丢失事件发生。不得擅自修改档案数据、记录。

第五篇: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每间办公室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督促本办公室做好日常安全工作。

2、落实办公室安全防护措施。门窗必须牢固,底楼及走廊上的窗户要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栅栏,财务、档案室或配有电脑等贵重设施的办公室要有防盗门及必要的技防设施。

3、下班时必须关好窗、锁好门。使用安全锁和防盗门的办公室要用钥匙锁到位,有技防措施的办公室要布防后方可离开。离开办公室前,必须关闭照明灯,切断水源,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

4、办公室工作人员要熟悉本室周围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及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一旦发现办公室有异常现象,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临时离开办公室,要随手锁门,杜绝行窃(拎包)案件的发生。

7、严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和其它贵重物品。

10、提高警惕,对形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或交保卫处审查。

二、学校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确定一名单位负责人专门分管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和健全计算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计算机室的各项安全工作。

2、使用计算机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来历不明的计算机软件不得随意使用、传播。

3、严禁利用计算机技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色情、迷信信息及物品。

4、计算机配置、类型和分布情况应登记造册;建立防盗、防破坏、防制黄(贩黄、播黄)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计算机室必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栅栏。有条件的,应安装防盗报警器终端);无安全保障的场所严禁放置计算机。外借计算机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5、切实加强计算机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在计算机室内吸烟、使用明火,计算机室必须按要求配足消防器材。用机时值班人员应巡查计算机的运行情况,用机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外联网络的工作站、服务器、终端等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装置,防止雷电和静电冲掉程序,击坏设备。

6、因工作失职、有章不循造成计算机被盗、机房火灾或发生计算机制黄、贩黄、播黄

等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凡新购置的计算机,须按学院规定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手续,在落实使用责任人后,方可投入使用。

8、严格遵守“计算机管理规定”,确保计算机正常、安全使用。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确定一名单位负责人专门分管实验(实习)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2、非工作需要或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颁发的实验室管理法规、制度,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4、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

5、落实防火、防盗、防放射源污染、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用电必须保证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实验室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电炉须经保卫处批准,并有专人负责。

7、实验结束或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

8、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并进行记录;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救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9、对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丢失器材(设备)的直接责任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图书馆系藏书和师生阅览重地,存有大量珍贵的文献、图书、资料,是人员聚集的场所,属重点防火部位。为确保图书馆安全,特制定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排一名主要领导负责图书馆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安全工作。有条件应设立门禁系统,安排专人值班巡视,建有自动消防报警系统的消防控制室应安排专职人员持证上岗。

(二)、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电路和电器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工作人员要熟悉本馆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及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应确保楼道、走廊畅通,禁止堆放物品。书库、阅览室和机房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电炉、禁止明火,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

或有毒物品等。

(三)、计算机房和书库重地,除公务或经许可外,不得随便进入;书库和开架借阅室除本岗工作人员外,一律不准带包入内。

(四)、机房和终端工作人员,要严守操作规程。开机必须填写有关记录。不得擅自安放和调试其他的软件,不得擅自利用计算机设备为他人服务,不得擅自带人来学习操作。

(五)、严格设备、钥匙、书籍等领用、签收手续。签收领用者对所领物品应负责妥善保管。

五、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档案室是学校集中统一管理全校各类档案的场所,属学校机要和重点防火部位。为确保学校档案安全,特制定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确定专人负责档案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二)、加强档案室安全管理。非档案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应安装防盗栅栏和防盗门。工作人员下班离岗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包括关妥门窗、切断水、电源等。

(三)、加强档案室防火、防虫、防霉、防光工作。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电路和电器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工作人员要熟悉本室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及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室内禁止吸烟、使用电炉,禁止明火,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等。

(四)、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保密法规和学院保密工作制度。档案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遵守保密纪律。不得谈论与保密档案有关的内容,不得将档案带至公共场所。

(五)、严格遵守有关档案借阅、鉴定、销毁制度。认真履行档案借阅手续,凡属绝密、机密、秘密的档案、资料,在未解密和未办理开放手续之前,不得对外借用。档案鉴定销毁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阅档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中的涉密内容。需要复制涉密档案材料,须履行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摘录、转抄、复印档案。

(七)、档案信息上网,须遵守信息保密规定,确保档案安全,严防泄密。

(八)、爱护保管好档案及设备,防止污损、丢失事件发生。不得擅自修改档案数据、记录。

本单位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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