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及解读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及解读
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8-04-11 16:38: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中医药师承教育是独具特色、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和学术传承规律的教育模式,是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对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是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服务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之举。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逐步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现就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为统领,以解决中医药师承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以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中医药师承教育政策机制建立为支撑,进一步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逐步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为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遵循规律,特色发展。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准确把握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和师承教育特点,明确师承教育内涵,充分发挥师承教育的独特作用。
——注重质量,规范发展。坚持开展师承教育研究,加强师承教育考核管理与质量监控,探索建立师承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推进师承教育规范发展。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统筹规划,建立师承教育指导老师和师承人员遴选标准、出师标准,推进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中医药师承教育协调发展。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坚持深化机制改革,鼓励中医药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社会组织发展师承教育,逐步建立政府主管、专家支持、多方参与、多元发展的发展机制。
三、总体目标
构建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贯穿中医药人才发展全过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基本建立内涵清晰、模式丰富、机制健全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到2025年,师承教育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师承教育指导老师队伍不断壮大,以师承教育为途径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丰富,基本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
四、主要举措
(一)发展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
推动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医教协同,夯实中医药类专业学生中医药理论基础,切实加强医德培养和人文素质教育,推动人文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推进中医药经典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相融合,支持国医大师、名老中医药专家、中医学术流派代表性传承人“进课堂”传授学术思想和临床(实践)经验。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开设中医药师承班,逐步实现将师承教育全面覆盖中医药类专业学生。探索师承教育制度与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衔接的政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与中医专业学位衔接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继承人申请中医硕士、博士专业学位。
(二)加强与毕业后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
发挥师承教育在毕业后教育中的作用,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毕业后教育制度。建立具有中医特色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特色优势建设,遴选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师承指导老师,强化中医住院医师中医思维培养,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并将师承考核作为中医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重要内容。试点开展以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与临床经验,提升中医医师专科诊疗能力与水平为主要内容的中医医师专科规范化培训。
(三)推进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
省级及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中设置师承教育专项,开展不同层次的以师承教育为主要模式、以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引导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获取师承教育专项学分,逐步将师承教育专项学分作为中医药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参加省级以上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合格,符合职称晋升有关规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高一级职称。鼓励中医药专家积极开展多形式的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国医大师申报以其学术经验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可直接入选。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进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相结合,通过开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传承工作室建设等师承教育,提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医疗机构开展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的质量评价将作为医院等级评审与综合考核等的重要内容。
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推动师承教育。国家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持续推进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等国家级中医药师承教育人才培养专项。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省级中医药师承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探索以学术共同体为特征的师承教育资源的共享模式,加强师承教育的相互交流。
(四)支持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中药的师承教育。鼓励临床医学(含口腔、公卫)专业人员以师承教育学习中医,省级及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西医学习中医的政策措施,建立更加完善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引导西医人员通过师承方式学习掌握中医药理论和诊疗技术,开展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工作。
规范非医药类人员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中药,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考核和执业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等有关规章准则规定,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或中药鉴定、炮制等相关技术考核工作。设区的市及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指导老师带教、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过程管理,做好质量监控和评价等相关工作。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支持经多年实践、确有专长的中医(专长)医师,通过师承方式传承其独特技术专长。中医(专长)医师应当按中医药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履行接受中医药继续教育的权利与义务,积极参加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开展的有关卫生和中医药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及相关业务的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加强师承教育指导老师队伍建设。
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支持恪守职业道德,具有扎实中医药理论基础、丰富临床(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有较高的带教水平和传承能力,能够坚持师承带教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师承教育,履行指导老师的责任和义务,在执业和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临床经验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人员。应当结合实际制定不同层级指导老师的遴选条件和准入标准,建立健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不同层级有序衔接的指导老师队伍,逐步实现指导老师认证管理。
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师承教育指导老师激励约束机制。支持国家级师承教育指导老师优先被推荐评选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级师承教育指导老师优先被推荐评选省级名中医。杜绝利用师承教育活动进行不当炒作或进行不当商业牟利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入选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师承教育项目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自主开展带徒授业等师承教育活动,应当与继承人签订正式的跟师学习合同,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职责规范及达到的预期目标,并向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关审核。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和教学名师等中医药专家应当在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师承教育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六)加强师承教育考核管理。
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及机构组织开展的师承教育,要结合其模式与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及出师管理办法,确保师承教育质量。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规范指导老师和师承人员自主开展的师承教育,根据其备案的师承内容、跟师时间与职责规范,经师承人员申请后,采取指导老师评价、或现场陈述回答、或实践操作等不同方式进行出师考核,并将出师的师承人员名单在本区域内予以公布并提供查询。
(七)加强师承教育制度建设。
建立贯穿中医药人才发展全过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推进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逐步实现中医药人员在不同阶段均可参与师承教育。完善传统师承教育模式,结合现代科技发展师承教育新模式。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内涵、外延及政策研究,探索建立师承教育与执业注册、表彰激励、专业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职称评定等相衔接的政策机制,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落实。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与制度。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层级的师承教育,制定相应的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准入条件、考核标准、评价指标等相关管理办法。设区的市及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加强师承教育动态管理和相关考核,保证师承教育质量。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为开展师承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二)加大支持力度。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与用人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投入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中央财政支持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各级财政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落实投入政策。用人单位设置专项经费支持师承教育活动,并充分保障指导老师、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期间工资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发展基金。
(三)加强部门协调。省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师承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计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大相关衔接政策的落实力度,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四)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政策支持、项目引导和相关措施,积极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加大师承教育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典型经验、主要做法和突出成效并加以宣传推广,营造有利于推动师承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2月14日《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解读
时间:2018-04-11 16:53:35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指导意见》?
中医药师承教育是独具特色、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和学术传承规律的教育模式,是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对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是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服务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之举。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逐步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研究制定了该《指导意见》。
二、《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是什么? 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为统领,以解决中医药师承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以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中医药师承教育政策机制建立为支撑,进一步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逐步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为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基本原则是遵循规律,特色发展;注重质量,规范发展;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创新发展。
总体目标是构建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贯穿中医药人才发展全过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基本建立内涵清晰、模式丰富、机制健全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到2025年,师承教育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师承教育指导老师队伍不断壮大,以师承教育为途径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丰富,基本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
三、《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的主要举措?
《指导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的主要举措。
一是发展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推动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医教协同,实行人文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推进中医药经典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相融合。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开设中医药师承班,逐步实现将师承教育全面覆盖中医药类专业学生。探索师承教育制度与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衔接的政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与中医专业学位衔接政策。二是加强与毕业后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发挥师承教育在毕业后教育中的作用,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毕业后教育制度,建立具有中医特色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试点开展以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与临床经验,提升中医医师专科诊疗能力与水平为主要内容的中医医师专科规范化培训。
三是推进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在省级及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中设置师承教育专项和师承教育专项学分,逐步将师承教育专项学分作为中医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用的重要依据。参加省级以上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合格,符合职称晋升有关规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高一级职称。鼓励中医药专家积极开展多形式的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医疗机构开展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的质量评价将作为医院等级评审与综合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推动师承教育。探索以学术共同体为特征的师承教育资源的共享模式,加强师承教育的相互交流。
四是支持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中药的师承教育。鼓励临床医学专业人员以师承教育学习中医。规范非医药类人员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中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等有关规章准则规定执行。支持经多年实践、确有专长的中医(专长)医师,通过师承方式传承其独特技术专长。中医(专长)医师按中医药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履行接受中医药继续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五是加强师承教育指导老师队伍建设。支持符合师承教育指导老师条件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师承教育,履行指导老师的责任和义务。制定不同层级指导老师的遴选条件和准入标准,建立健全指导老师队伍,逐步实现指导老师认证管理。建立完善师承教育指导老师激励约束机制。指导老师自主开展带徒授业等师承教育活动,向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关审核。六是加强师承教育考核管理。结合不同师承教育的模式与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及出师管理办法。规范指导老师和师承人员自主开展的师承教育,采取指导老师评价、或现场陈述回答、或实践操作等不同方式进行出师考核,并将出师的师承人员名单在本区域内予以公布并提供查询。
七是加强师承教育制度建设。建立贯穿中医药人才发展全过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推进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完善传统师承教育模式,结合现代科技发展师承教育新模式。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内涵、外延及政策研究,探索建立师承教育与执业注册、表彰激励、专业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职称评定等相衔接的政策机制,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
四、成为师承指导老师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如自主开展师承教育有哪些要求?
要成为师承指导老师,首先是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恪守职业道德,具有扎实中医药理论基础、丰富临床(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有较高的带教水平和传承能力,能够坚持师承带教。
指导老师自主开展带徒授业等师承教育活动,应当与继承人签订正式的跟师学习合同,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职责规范及达到的预期目标,并向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关审核。
五、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与中医专业学位衔接指的是什么?
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的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遴选符合条件的老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为其选配继承人,采取每位指导老师带教2名继承人的师承方式进行为期3年的培养,继承整理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该项目至今已开展6批。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支持下,从第四批开始,符合申请专业学位条件与要求的继承人可申请中医专业学位,首次实现了师承工作与专业学位的衔接,创新了中医药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模式。
六、非医药类人员通过师承教育学习中医应按哪些相关规定考核与管理?
非医药类人员通过师承教育学习中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章准则规定,进行考核与管理。
七、如何确保《指导意见》的组织落实?
《指导意见》对强化组织落实、加大支持力度、加强部门协调、营造良好氛围等组织实施工作提出要求。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要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与用人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投入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大相关衔接政策的落实力度,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要加大师承教育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典型经验、主要做法和突出成效并加以宣传推广,营造有利于推动师承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篇:中医药师承教育模式研究
中医药师承教育模式研究
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 崔庆荣 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赵东来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制订中医药师承教育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
目前师承教育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通过师承教育的方式,系统掌握中医药基本理论和技能,按照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二是通过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
师承制教育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民间中医师承教育
在民间自发的具有原始意义上的中医师徒传承模式,是中医学千百年来得以代代相传,并日益发展的主要传播方式。中医学几千年来之所以能够延绵不绝,对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做出巨大贡献,其中师徒传承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许多中医学内容属于隐性知识范畴,需要大量的记忆和实践才能很好地掌握,通过师承学习方式可以及早接触中医经典和切脉、针灸等实际技能,这对需要相当悟性思维的中医知识体系极其有利。在20世纪以前,中医师承教育一直居中医学教育主导地位,为传统中医“原汁原味”的传承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扁鹊、张仲景、李时珍、叶天士等中医大家,皆是通过师授家传的形式获得医学理论和诊疗技能。现代也有许多著名中医专家通过师承方式成为中医名家,如北京名医关幼波学自家传,其严父关月波即其严师;南京名医叶橘泉,17岁拜在张克明先生门下学医;沈阳著名针灸学家彭静山,曾先后拜过4位老师。由此可见,名师耳提面命,是成才的捷径。探索名老中医成才之路,除了少数完全靠自学成才者外,绝大多数得到过名师点化。由国家科技部立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江西中医学院承担的国家十五攻关课题,对当代百名老中医成才之路进行了系统的问卷调查,82%的名老中医有启蒙老师,只有3%是无师自通。有家传、从师经历的分别占44、72人次。
二、国家组织的全国层面的中医药师承教育
为了继承整理名老中医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造就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继承与发展中医药学,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人事部从1990年开始,组织开展了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至2007年前三批共遴选了指导老师1603名,培养出继承人2285名。2008年又启动了第四批继承工作,遴选了指导老师530名、继承人1052名。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开始与临床医学(中医师承)专业学位相结合。继承人通过精读古典医籍、跟师学习,做好跟师笔记、随诊医案或操作记录,并细心揣摩、仔细领会,撰写心得体会、月工作记录,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继承人在出师后可以申请临床医学(中医师承)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在第四批继承工作中,已有643名继承人取得了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资格。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开展,较好地继承了一批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弟子出师时要求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临床技能技艺水平,还要求能按照中医药学术发展规律,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2004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始实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第一批研修已于2007年底完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8年继续开展第二批研修项目,在全国继续遴选了200名优秀中医临床医师实施培养。研修项目明确提出“读经典、做临床、跟名师”这个法宝。通过研读四门典籍,泛读六部以上本专科相关医籍,师徒通过朝夕临诊,耳濡目染,口授心传,个别指导,加之弟子临床实践,掌握各个名家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及用药思维和特点。许多高徒出师后已成长为本专业领域的学科带头人。
三、地方组织的中医药师承教育
为切实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山东等地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开展了省级层面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甘肃省还针对一方面大多数中医院校毕业没有跟名中医学习的机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践脱节,诊疗水平难以提高;另一方面省市以下各级名中医宝贵临床经验和技艺得不到很好的传承,造成各地中医临床后继乏人的现状,由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组织在全省开展省、市、县、乡、村五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周期为3年,在全省遴选1000名指导老师,为每位指导老师遴选1-3名继承人(包括符合条件的西医人员,培养3000名左右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骨干实用型人才。
四、单位组织的中医药师承教育 1.中医医疗机成立名中医工作室
全国许多中医院得益于“师带徒”的培养人才形式,形成连环的“集体带、带集体”模式,并相继成立了名中医工作室。广州、上海、成都等中医教育历史较悠久的地区或经济发达地区的中医院校,本世纪初,就已经开始了以建立名老中医专家工作室的方式对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进行发掘、整理和继承工作。如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于2001-2007年,首批成立了胡建华、邵长荣、施祀、邹菊生等名老中医领衔的四个老中医工作室。2005年由上海市中医药学会、黄浦区卫生局和黄浦区中心医院共同主办了“名中医石仰山工作室”。2006 年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该院在四川省唯一获得中国医师奖的的张廷杰主任成立了“张廷杰专家工作室”。新疆医科大学附属中医院于2007-2010年也分别成立了12个名医工作室。名中医工作室将名中医的学术成就、经验、学术思想、专题讲座、示范诊疗过程及手法技能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进行全程记录,将名医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尽可能全面、有效、真实、客观地保留。同时,工作室还将名中医的临床诊治经验进行系统整理,使其上升为理论、科研思路及学术著作,供中青年医生随时查阅、学习,使他们从中获得知识,得到启发,并利用名医经验,提高中医的整体临床水平。实践证明,建立名中医工作室,通过发挥名医工作室的信息功能,发挥名医工作室的教育功能,发挥名医工作室的研究功能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研究和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及借鉴的平台,是进行中医药师承教育的一种很好的组织形式,亦能很好地实施师承教学、临床、科学研究的全过程。
2.中医师承制研究生教育
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发展目标中提出:“要建立中医药研究继承与创新体系,开展中医药教育学研究,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教育模式,开展院校与师承相结合的教育模式试点工作及中医药教学质量评估试点工作”。长春中医学院、解放军总医院及上海中医药大学等院校开始招收了中医师承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将传统中医师承培养与研究生教育,中医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进行有益尝试。导师不仅有本校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还特聘全国名老中医担任师承班导师组组长。师承班学生一方面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进行毕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正常毕业并获取学位,另一方面通过师承班的结业考核,可获得学院颁发的师承班结业证书。按照学课程、做临床、跟名师的培养思路进行人才培养。导师采取言传身教和理论讲解等形式,使研究生在实践中逐步学习领会当今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绝技,使中医薪火原样传承。在高层次中医师承培养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论证,将传统中医师承培养与研究生教育有机结合,是中医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有益尝试,是符合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律的创新模式。
3.中医传统班制及本科导师制
中医教育必须注重中医自身规律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中医培养目标必须锁定在“培育中医传统文华根基”这个根本点上,如此,才能培养出具有“中医思维方式”的人才,留住中医的“原始基因”,才能真正培养出临床疗效卓著的中医名家。深入研习古医籍是中医成才必经之路。1999年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中医教育临床教学工作的意见》,随后,湖北中医学院开办中医教改实验班,广西中医学院开办中医传统班,福建中医学院开办本科生师承班,山东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等开展7年制传统班。传统型人才培养试点班的总原则是“跟名师、读经典、做临床”。读经典即研读以中医四大经典为首的经典著作;做临床即从第二学年开始在医院上临床课,长期大量地直接接触病人。师承教育试点班的临床教学,以中医药为主体,突出运用中医药防治疾病的特色,从门诊到病房,严格遵循先中后西、能中不西,运用中医的理、法、方、药进行辨证施治;跟名师即拜名医为师,试点班的教师皆是院校顶尖级的临床尤为突出的教授。以传统文化教育为基,以中医经典著作为核心,合理安排西医知识模块的教学,让学生在低年级时即确定一对一的导师,通过随师应诊,领悟中医理论精髓,继承导师学术精华,以便掌握较高的中医特色诊疗水平。这些尝试取得了可喜和令人振奋的效果。4.院校—师承—家传相结合的教育模式
北京中医药大学“‘院校教育—师承—家传’相结合的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实验区”,作为教育部2007首批220个国家级“质量工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自立项以来,开展了大量深入扎实的工作。该校中医教改实验班自2007年开办以来已经招收三届学生,实验班以中医学专业五年制自主招生的中医名家子弟为基础,在培养计划、课程设置、教学过程、实践环节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与创新。在课程设置、教学方式等方面跳出既往的中医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惯性思维。在培养过程中,增加文、史、哲知识及中医经典著作等内容的传授,配备了“国学导师组”和“经典导师组”,强化人文精神及人文素质的培养。在教学方法上,采取讲座、讨论、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建立互动的、开放的教学体系。此外,增加学生课内外中医临床跟诊实习、实训等实践环节,加强中医辨证思维和临床能力培养。要求学生不仅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项基本功要扎实,而且还要具有站在科学知识前沿,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成果的能力。实践证明,这种人才培养的模式有利于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思维批判性、创造性习惯和精神的养成与培养,有利于中医思维的培养,在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模式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总之,师承制教育方式,在中医教育的历史上曾经发挥过重要的作用。随着时代的进步,教育形势的发展, 师承教育培养也将不再拘泥于单一传统的民间师承方式。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师承教育不同层次、不同模式的师承制,对培养不同层次中医药人才,必将产生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注:此文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资助的中医药师承教育模式研究项目成果。
第三篇:《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意见》解读
《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意见》解读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柯孔标
新课改是继承中发展,是转变学生学习方式;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是重在经历学习,以促进实践学习为突破;是以改变教育质量管理评价为保障,一、为什么要深化
(一)落实立德树人、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 1.纠正以应试为中心的功利主义教育观 社会责任感:自信自律、服务社会 创新精神:适应变化、善于创造 实践能力:实验、操作、实践、应用 2.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多样化人才的要求
建设创新型国家: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培养创新型人才:各行各业多层次多样化的人才
(二)总结反思前期课改、高水平普及义务教育的要求 1.总结和弘扬新世纪课改的主要成效
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得到普遍认同 符合素质教育和时代要求的课程教材体系不断完善
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与启发、讨论、参与的教学方式不断推广 育人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 评价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2.我省新世纪课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选择性不够:统一学习内容过多,选择性学习内容太少 整合性不够:部分内容重复交叉,纵向和横向联系不够 灵活性不够:学校缺少课程开发开设和课时安排自主权 多元化不够:以统考和抽测成家代替全面教育质量评价 3.引导和形成中小学育人的正确导向
理想的义务教育是全面性和差异性、社会化和个性化的发展
真正的教育公平是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当的教育,让每一个学生找到自己的生命价值
(三)呼应高中课改、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的要求 1.学会选择:了解自己的特点,在自主选择中体验学习的乐趣
2.培育特长:发现自己的长处,在有兴趣的学习中找到成长的动力和方向
(四)本次深化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从教好一群学生到教好每一个学生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改革育人模式,推进因材施教,保护和培养每一位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每一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开发和培育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潜能和特长,让每一位学生愉快学习、幸福成长。
2.总体目标: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在体现义务教育基础性、全面性和公平性的基础上,强化选择性教育思想,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建设,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育评价,积极推进差异化、个性化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完善课程结构,增加课程的选择性
1.把义务教育课程分为两类: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
基础性课程:指学生统一学习的课程内容,旨在培养学生的全面素养 拓展性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的学习内容,旨在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 2.正确理解两类课程和三级课程的关系
三级课程是从课程的管理权所作的分类。顾名思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分别指向国家、地方、学校开发好管理的课程,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是从课程的教育功能所作的分类,两者的关系是:
国家课程中的内容,大部分是基础性课程,少量是拓展性课程 地方课程中的内容,一部分是基础性课程,一部分是拓展性课程 校本课程中的内容,小部分是基础性课程,大部分是拓展性课程 关于拓展性课程的理解误区,下列三个等式成立吗? 拓展性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拓展性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拓展性课程=社团课程+兴趣小组活动(×)3.开齐开好两类课程
按规定开齐开好基础性课程,确保每一位学生具备适应社会必需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积极开发开设拓展性课程,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
每学年拓展性课程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一至六年级15%左右,七至九年级20%左右。折合周课时:一二年级3-4课时,三至六年级4-5课时,七至九年级6-7课时。
(二)加强课程建设,全面开设拓展性课程 1.制定学校课程规划 2.建设拓展性课程
如何建设拓展性课程的指导意见
基本原则:趣味性、实践性、层次性和多样性 做好规划 分类开发:
从内容上分:拓展性课程有“体艺特长”“实践活动”“知识拓展”等三类 从水平上分:拓展性课程有“普及型”和“提高性”两类
从学习方式上分:拓展性课程有“活动体验型”、“主题学习型”、“项目研究型”“技能训练型”、“阅读练习型”等
学段特点:满足不同年龄特点学生的学习要求
一至六年级:主要开设体艺特长类和实践活动类课程,原则上 不开设知识拓展型课程 七至九年级:全面开设三类拓展性课程,其中知识拓展类课程笔记不得超过30%
(三)改进课程实施,增强课程的整体性和实效性 1.统筹课程实施
学段衔接。加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课程的相互衔接,明确各学段的教育功能和课程目标要求。
学科整合。加强各类课程、不同学科之间的联系和整合,组织跨学科教学和主题教育。资源统筹。加强与高中、科研机构、社会团体、行业企业、社会实践基地的合作,统筹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开发与实施拓展性课程,科学设计和安排课内外、校内外活动,营造协调一致的良好育人环境 课程整合的基本原则和路径
基本原则:科学合理、因校制宜、逐步推进
整合路径:完善课程体系——明确整合主线:核心素养、核心价值观——灵活安排课时——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学评价 2.强化德育课程
明确主线。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法制教育,突出强调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
突出重点。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和学习、生活习惯
内容整合。把少先队课、团课、各类专题教育与德育有机结合起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教育 学科渗透。把德育目标渗透于各门学科教学,实现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3.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该课程
建立实施机制。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校本化实施的有效途径,建立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效机制。
确保教学实践。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三四年级每学年不少于5天、五至九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0天。整合实践内容和要求。把各学科课程的社会实践要求与综合实践活动有机整合,以主题模块的形式,组织多种多样的科普活动、拓展训练和公益性劳动。
(四)建立课时底线,给学校更多的教学安排自主权 1.学校拥有更多的教学安排自主权
自主安排权。在国家规定的课时范围内,学校可自主安排各门课程的课时,适当增加拓展性课程和校本课程实施。
统筹安排权。音乐、美术可分开开设,也可分时段轮流开设,统筹使用课时。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可整合实施,课时由学校根据实际统一安排。
多形式安排权。鼓励探索长短课、大小课、跨年级、多学期等课时安排方式,允许不用学校可以有自己特色的“学期课程安排表”,甚至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出现“月课程表”,甚至“周课程表”。2.不能突破的两条底线
不增加周标准课时数和周教学时间总量
不减少品德、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和活动的平均课时数
(五)推进教学变革,促进学生自主高效学习1.改进课堂教学
(1)模式:改革传统较低效的课堂教学模式,推进体现学科本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多样化教学改革
变革传统模式 实现六个转变
从单纯的学科知识点教学,到重视学科核心素养的提升 从学科割裂、各自为政的教学,到重视课程整合的综合学习从关注此题解答、关注考点的接受学习,到关注问题解决、提高学生学习策略和高认真能力的探究学习
从单一的知识讲授,到到丰富学生的学习经验 自主阅读学习主题探究学习深度思维学习玩中学(游戏学习)
做中学(实验、实践、劳动学习)
(2)文化:营造民主平等、互动对话的课堂文化,引导和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主动探究与合作交流(3)联系生活:强化课程与生活的联系,鼓励学而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生活实际问题 2.改革教学组织方式
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创造条件广泛实施协同教学、个别化教学
在初中阶段探索由学生自主选择和的分层走班教学。但要警惕以“分层走班”的名义分“快慢班” 分层走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家长知情、学生自愿、教师走教、动态分层。3.加强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模式:推广基于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教育资源的新型教学模式 环境:创设有利于个性化学习的开放性学习环境 融合:促进信息技术和其他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 4.作业布置与批改
精选内容。精选作业内容,严格控制日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多样性和有效性。推广分层作业、个性化作业和实践性作业。
及时反馈。合理使用各种批改形式,及时反馈学生作业情况。
(六)深化评价改革,给学校、教师和学生“松绑” 1.实施五项措施
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 建立和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推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严格控制区域性“统测” 规范校内考试评价 2.达到两个目的
改变教育评价过分强调甄别、分类、比较功能的状况,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改进教学实践、提高教师专业素养的功能(诊断、改进、激励)
保障学校课程实施的自主权,创造有利于教师的个性化教学、学生自主化学习的环境和氛围 深化课程改革,教研员和学校要做哪些事? 教研工作必须实现三个转变
A从单一学科教学,转向研究整个学科课程建设——指导学校课程建设和实施
B从研究教师的教学方法,转向研究学生的学习规律——以学定教,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C从研究提高考试升学成绩,转向研究如何发挥育人功能——基于核心素养的目标、教学、评价研究。
深化课程改革,学校必做五件事 A建立学校课程体系 B建设拓展性课程 C制定有特色的课程表 D建立选课走班制度 E改革教学管理制度
三、结束语 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有大局意识和全局眼光,更需要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务实的工作作风。
让我们以“严”的精神,“实”的态度,深入开展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为全面提升我省义务教育质量,全面实现我省教育现代化,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四篇: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模版]
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药学发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形态,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认识生命、维护健康、防治疾病的思想和方法体系,是中医药服务的内在精神利思想基础。中医医院作为中医药文化继承利创新、展示和传播的重要场所,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有利于体现中医医院的基本特征,有利于巩固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更好地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有利于提高核心竞争力。为进一步推动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弘扬中华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大力培育和倡导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为核心,以营造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中医药文化氛围为重点,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作为山发点利落脚点,不断推进中医药文化创新,增强其发展活力,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突出特色。以中医药文化为主体,融合时代文化特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坚持统筹规划。中医药文化建设与医院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医院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的有机统一。坚持因地制宜。按照总体要求,从医院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建设工作充分体现医院个性特征和区域文化特征。坚持促进发展。紧紧围绕医院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以及科学管理等各项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主要目标。中医医院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进一步增强中医药文化底蕴,彰显中医药文化氛围,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实现物王文明、精神文明、管理文明的有机统一,达到医院内部、医院与社会的和谐,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通过中医药文化建设,使人民群众从诊疗环境、就诊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切实感受到独特的中医药服务。
二、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在培育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
1.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是中医药几千年发展进程中积累形成的文化精髓,是中华民族深邃的哲学思想、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卓越的文明智慧在中医药中的集中体现,是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内在精神和根本,主导着中医医院的基本特征利基本方向。在培育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是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关键。
2.中医医院要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中“医乃仁术”、“大医精诚”等价值观念,并融合时代文化特加以发扬光大,认清自身价值需要、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关键,在思想理念上决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在发展战略上决定“做什么、不做什么”,在价值取向上决定“追求什么、放弃什么”,在培育医院价值观念体系,如医院精神、医院宗旨、医院理念、质量方针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
3.要通过在培育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切实改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和思想教育、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面的工作。要通过培训、教育,大力倡导中医药文化价值观念,使全院上下形成共识,并转化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
(二)在完善医院行为规范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
1.行为规范是中医药文化在中医医院的执行方式,是保障中医医院及其职工的行为遵循和体观中医药文化的主要手段。在完善医院行为规范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是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
2.中医医院要深刻认识利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对行为规范的主导作用,将中医药文化融入各种规章制度、工作规范以及员工手册的制订和实施过程中,从语言、举止、礼仪以及服务方式、服务流程等方面,建立并不断完善行为规范体系,形成富含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促进服务价值、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升。
3.要通过在完善医院行为规范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在服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中不断巩同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不断加深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底蕴,不断提高各级人员的中医药文化修养,促进医院的整体行为和职工的个体行为始终坚持遵循和体现中医药文化。
(三)在优化医院环境形象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
1.环境形象是中医药文化的物质载体,是中医医院展示与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途径。在优医院环境形象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是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重要体现。
2.中医医院的中医药文化环境形象建设,要从建筑风格、内部装潢、诊疗环境、形象识别等方面入手,充分利用庭院、人堂、走廊、候诊区、诊室等区域,全面展示中医药文化,在全院形成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要通过主题活动、图文实物等多种载体利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医院的宣传栏、墙报、展架、展室、视频系统、指示标牌等各种设施,从中医药的起源、基本知识、特色疗法、养生保健方法、名医名家介绍、就诊指南等方面,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要采取群众看得懂、听得懂、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以广大人群众为对象的中医药文化推广活动,促进中医药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扩大社会对中医药文化的认知度
3.要通过在优化医院环境形象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全方位、规范化展示和传播中医药文化。不断优化中医医院的公众形象和品牌价值,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引导广大群众主动,早期应用中医药服务,促进中医医院在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保健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切实做好中医药文化建设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作为中医医院建设、管理和考核的重要内容,病开展评优等工作。
(二)制定建设规划。各级中医医院要以战略的眼光、科学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制定和实施与长远结合,立足自身历史传承、建设发展情况及实际,明确发展目标,突出建设重点,细化建设要求,做到指标量化、职责明确。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和普及,营造中医医院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做到中医药文化内涵与形式的完美统一。
(三)落实建设责任。中医医院院长是本单位中医药文化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确保中医药文化建设规划的有效实施。各中医医院应
确定具体负责中医药文化建设的专家部门和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纳入考核目标,做到每年有推进计划,每年进行检查评估,不断提高建设水平。
(四)加强人员培训。各中医医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从事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加强对职工尤其是青年医护人员的中医药文化以及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培训,来努力提高全员的中医药文化素养。
(五)保障建设经费。中医医院要设立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列入医院经费预算,病确保中医药文化建设必需的场地、设备等资源。
第五篇: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05-1
1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药学发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形态,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认识生命、维护健康、防治疾病的思想和方法体系,是中医药服务的内在精神和思想基础。中医医院作为中医药文化继承和创新、展示和传播的重要场所,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有利于体现中医医院的基本特征,有利于巩固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更好地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有利于提高核心竞争力。为进一步推动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弘扬中华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大力培育和倡导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为核心,以营造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中医药文化氛围为重点,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进中医药文化创新,增强其发展活力,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突出特色。以中医药文化为主体,融合时代文化特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坚持统筹规划。中医药文化建设与医院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医院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的有机统一。坚持因地制宜。按照总体要求,从医院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建设工作充分体现医院个性特征和区域文化特征。坚持促进发展。紧紧围绕医院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以及科学管理等各项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主要目标。中医医院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进一步增强中医药文化底蕴,彰显中医药文化氛围,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管理文明的有机统一,达到医院内部、医院与社会的和谐,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通过中医药文化建设,使人民群众从诊疗环境、就诊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切实感受到独特的中医药服务。
二、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在培育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
1.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是中医药几千年发展进程中积累形成的文化精髓,是中华民族深邃的哲学思想、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卓越的文明智慧在中医药中的集中体现,是中医医院
中医药文化的内在精神和根本,主导着中医医院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方向。在培育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是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关键。
2.中医医院要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中“医乃仁术”、“大医精诚”等价值观念,并融合时代文化特征加以发扬光大,认清自身价值需要、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关键,在思想理念上决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在发展战略上决定“做什么、不做什么”,在价值取向上决定“追求什么、放弃什么”,在培育医院价值观念体系,如医院精神、医院宗旨、医院理念、质量方针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
3.要通过在培育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切实改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和思想教育、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面的工作。要通过培训、教育,大力倡导中医药文化价值观念,使全院上下形成共识,并转化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
(二)在完善医院行为规范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
1.行为规范是中医药文化在中医医院的执行方式,是保障中医医院及其职工的行为遵循和体现中医药文化的主要手段。在完善医院行为规范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是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
2.中医医院要深刻认识和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对行为规范的主导作用,将中医药文化融入各种规章制度、工作规范以及员工手册的制订和实施过程中,从语言、举止、礼仪以及服务方式、服务流程等方面,建立并不断完善行为规范体系,形成富含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促进服务价值、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升。
3.要通过在完善医院行为规范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在服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中不断巩固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不断加深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底蕴,不断提高各级人员的中医药文化修养,促进医院的整体行为和职工的个体行为始终坚持遵循和体现中医药文化。
(三)在优化医院环境形象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
1.环境形象是中医药文化的物质载体,是中医医院展示与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途径。在优化医院环境形象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是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重要体现。
2.中医医院的中医药文化环境形象建设,要从建筑风格、内部装潢、诊疗环境、形象识别等方面入手,充分利用庭院、大堂、走廊、候诊区、诊室等区域,全面展示中医药文化,在全院形成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要通过主题活动、图文实物等多种载体和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医院的宣传栏、墙报、展架、展室、视频系统、指示标牌等各种设施,从中医药的起源、基本知识、特色疗法、养生保健方法、名医名家介绍、就诊指南等方面,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要采取群众看得懂、听
得懂、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以广大群众为对象的中医药文化推广活动,促进中医药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扩大社会对中医药文化的认知度。
3.要通过在优化医院环境形象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全方位、规范化展示和传播中医药文化,不断优化中医医院的公众形象和品牌价值,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引导广大群众主动、早期应用中医药服务,促进中医医院在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保健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切实做好中医药文化建设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作为中医医院建设、管理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开展评优等工作。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对各级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二)制定建设规划。各级中医医院要以战略的眼光、科学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制定和实施中医药文化建设规划。要将中医药文化建设规划作为医院总体发展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坚持近期与长远结合,立足自身历史传承、建设发展情况及实际,明确发展目标,突出建设重点,细化建设要求,做到指标量化、职责明确。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中医药文化的宣传与普及,营造中医医院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做到中医药文化内涵与形式的完美统一。
(三)落实建设责任。中医医院院长是本单位中医药文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确保中医药文化建设规划的有效实施。各中医医院应确定具体负责中医药文化建设的专门部门或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纳入考核目标,做到每年有推进计划,每年进行检查评估,不断提高建设水平。
(四)加强人员培训。各中医医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从事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加强对职工尤其是青年医护人员的中医药文化以及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培训,努力提高全员的中医药文化素养。
(五)保障建设经费。中医医院要设立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列入医院经费预算,并确保中医药文化建设必需的场地、设备等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