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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23-1008787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5 04:29: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重庆市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

重庆市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9号

(202_年5月25日经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_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民兵组织和预备役部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民兵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户籍在本市的公民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 依法参加民兵组织、预备役部队是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民兵、预备役人员应当依法参加民兵、预备役活动,完成工作任务。

依法建立民兵组织、预备役部队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符合建立民兵组织、预备役部队的单位的国防职责。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协助、支持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开展民兵、预备役工作。第五条 重庆警备区和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民兵、预备役工作。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企业事业单位人民武装部负责本区域、本单位的民兵、预备役工作。未设立人民武装部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相关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民兵、预备役工作。

第六条 基层人民武装部和企事业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民兵、预备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记功、晋级或者授予荣誉称号以及其他奖励。对在战备值勤和军事训练中受伤、致残、牺牲的民兵、预备役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优待和抚恤。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第七条 凡十八岁至三十五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以下称适龄人员),除应征服现役的以外,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二十八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十八岁至三十五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

根据需要,吸收女性公民参加基干民兵。

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基干民兵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第八条 民兵的组建原则和范围,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一)适龄人员满60人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民兵组织;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负责组建民兵组织;

(二)农村一般以村为单位建立民兵组织;适龄人员不满30人的村,可以跨村或者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民兵组织;

(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民航气象等单位,以及与军事专业相关的单位,应当按照当地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要求,建立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参加民兵专业分队的民兵,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重要目标所在地、大中型企业以及其他重点地区,应当按照当地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要求建立民兵应急分队。民兵应急分队的规模和数量,由市人民政府和重庆警备区确定;

(五)已建立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的单位的其他符合民兵条件的人员应当参加民兵组织。预备役部队的组建原则和范围,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依法应当服预备役的公民,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当地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预备役登记。民兵、预备役人员外出一个月以上的,应将所在地址及通讯方式告知所在民兵组织或预备役部队,在接到召回的通知后,必须按时归队。

第十条 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实行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双重领导制度。

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武装部实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武装部双重领导制度。

基层人民武装部的职能、任务和机构设置、变动以及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配备、职级待遇,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选配、交流和培训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干部管理范围。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应从转业、退伍军人或人民武装学校毕业的学员中选拔,初次任职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周岁,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五十周岁;三十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政治思想好、热爱人民武装工作的其他人员也可选拔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

民兵干部由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年纪较轻、有一定文化知识、军事素质好、热爱民兵工作的人员担任。民兵干部一般从退役军人中选拔。

第三章 政治教育

第十二条 基层人民武装部和预备役部队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所在单位,做好民兵、预备役人员入队前的政治审查及平时考察工作,加强政治教育及政治思想工作。对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国防教育为重点,同时,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形势战备和法制教育,以增强其国防观念。

第十三条 基干民兵和预备役部队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采取集中教育与其它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集中教育纳入军事训练计划,与军事训练统一实施;其他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结合民兵组织整顿、预备役登记、征兵和重大节日活动进行。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武装部和预备役部队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民兵组织、预备役部队的思想、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生产技能,因地制宜地开展以劳养武活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以劳养武活动应当予以支持。第四章 军事训练与战备执勤

第十五条 民兵组织、预备役部队的年度军事训练任务,由市人民政府和重庆警备区下达,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应当按要求完成任务。因特殊情况需要减少、免除当年训练任务的,须经市人民政府和重庆警备区批准。第十六条 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应当适应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遂行任务的需要,突出重点,分类施训,注重实效。

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分别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武装部和预备役部队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各区、县(自治县、市)应当建立民兵训练基地。训练基地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武装部管理和使用。

有预备役部队团以上单位组建任务的区、县(自治县、市)应当建立预备役部队训练基地,并由预备役部队管理和使用。

民兵组织、预备役部队的军事训练必须在训练基地集中进行。

第十八条 民兵、预备役人员军事训练的教材、器材及其他必需物资,由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分级负责保障。

第十九条 民兵、预备役人员担负战备执勤的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上级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要求,与当地驻军对战备重点地区实行联防;

(二)协助公安机关、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有关部门保护重要目标,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参加本地区、本单位的治安保卫活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

(四)担负抢险救灾和其他适合民兵、预备役人员特点的突出性任务;

(五)战时参军参战,担负战斗勤务,支援前线,保护群众,保卫生产。

第二十条 民兵、预备役人员担负战备执勤的审批权限和组织实施,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武器装备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民兵武器装备仓库,配备管理和警卫人员。

有预备役部队团以上单位组建任务的区、县(自治县、市)应当建立预备役部队武器装备仓库。

第二十二条 配备有民兵武器装备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要求,加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室)的建设,并严格管理。配备有民兵武器装备的企业,应当把民兵武器装备管理、维修纳入企业设备保养和安全管理计划,按规定落实保管武器装备所需的库房、安全设施和看管人员。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武装部和预备役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武器装备,建立健全和落实管理制度,保证武器装备处于良好状态,防止发生损坏、丢失、被抢、被盗和火灾等事故,确保安全。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民兵、预备役部队武器装备仓库为军事禁区,其周围民用建筑设施的设计、施工按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办理;基层单位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室)为军事管理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冲击、侵占。

各级公安、国家安全部门应当将民兵、预备役部队武器装备仓库(室)列为重要安全保卫目标。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二十五条 民兵、预备役工作经费由下列费用组成:

(一)市人民政府安排的民兵事业费;

(二)国家安排的民兵、预备役军事训练经费以及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补助经费;

(三)区、县(自治县、市)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及民兵、预备役的基础设施、训练基地建设、维修、管理费用;

(四)县级以上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建设、维修、管理费用;

(五)财政专项补贴。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必要经费,民兵、预备役工作经费的增长应当与民兵、预备役建设发展需求和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区、县(自治县、市)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民兵、预备役的基础设施、训练基地和武器装备仓库建设、维修、管理费用以及国家和市规定的其他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预备役部队的基础设施、训练基地、武器装备仓库建设、维修、管理费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民兵、预备役人员军事训练补助经费按当年下达的民兵、预备役人员军事训练任务所需经费执行。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用于开展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解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民武装工作经费由所在单位解决。

预备役部队预编人员的训练补助经费由有预备役部队组建任务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第二十八条 区、县(自治县、市)的民兵、预备役工作财政预算经费,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武装部统一使用,专项用于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以及上级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组织的重大活动。

有预备役部队组建任务的区、县(自治县、市)预编人员军事训练补助经费,专项用于预备役部队预编人员的军事训练。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兵、预备役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开展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第二十九条 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是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参加军事训练期间原享受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照常发给,其伙食补助和往返差旅费由原单位按规定报销;其他人员,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给予误工补贴。

第三十条 民兵、预备役人员执勤产生的费用,按以下原则解决:

(一)民兵、预备役人员守护重要目标所需营房、营具、厨具和通信、照明、饮水、警戒等设施,执勤人员的生活补贴、执勤用品、必要的文化用品以及医疗、伤亡抚恤和社会保障金等经费,由目标归属单位解决;

(二)协助部队维护管理国防工程的民兵、预备役人员,来自农村的,按照当地同等劳力的收入水平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误工补贴;来自企业事业单位的,原享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照常发给,其伙食补助和往返差旅费由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三)经地方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批准,参加战备勤务和抢险救灾的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报酬或者补助,由地方人民政府解决。

(四)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在本区域内执勤,所需费用由组织者解决。

第三十一条 预算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适龄人员拒绝参加民兵组织、预备役部队或拒绝、逃避预备役登记的,民兵、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的,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预备役义务,并可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有关单位应当建立民兵组织、预备役部队拒绝建立,擅自合并、撤消民兵组织、预备役部队,阻挠民兵、预备役人员履行兵役义务的,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以威胁、暴力等手段,扰乱民兵、预备役部队工作秩序,或者阻碍民兵、预备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 不按规定修建武器装备仓库(室)和配备武器装备看管人员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发生武器装备丢失、损坏、被盗等事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并可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民兵、预备役工作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 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权利义务、工作职责、纪律及违纪责任,由重庆警备区制定。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_年8月1日起施行。

在四个多样化的影响下,如何加强预备役思想政治工作

一、在内容上加强和改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它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其主要工作形式。江泽民同志强调的“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我们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就要注意研究和掌握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方式方法的科学性,将普遍规律运用于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做好不同人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以开放的姿态、科学求实的精神,用新的方式方法去解决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新问题。

思想政治教育既坚持对真理的正面宣传,也坚持对错误倾向的批评斗争。一方面,我们必须坚持“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理直气壮地宣传马克思主义真理,宣传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人们实行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信心;另一方面,也要对受到各种不良思想影响的群众,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释疑解惑,进行疏导,使群众明辨是非,站到真理一边,更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同心同德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在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大家有福同享,职工安贫乐道,那种“齐步走”的教育职工容易接受。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队伍的构成、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必须由旧变新、由虚变实。因此,系统性的务虚教育应减少,日常的针对性教育应增多,脱离生产的教育应减少,密切生产的教育应增多,普遍性的灌输教育应减少,针对性的“单兵教练”应增多,改变过去我们讲什么职工听什么为职工关心什么、议论什么我们就讲什么。总之,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原则,以凝聚人心、调动职工积极性为目的,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

1.要用科学理论武装人。思想政治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改变人的旧有思想和传统观念,克服利已主义、自由主义影响和阻碍改革的不良倾向,要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重点是加大培训力度,进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教育。

2.要引导职工正确处理国家与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倡导和弘扬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教育职工既要做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的主人,又要履行主人的义务,激励职工爱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爱集体,为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发展做出贡献。

3.要提高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职工参与市场经济的能力,深化改革,增强了职工的市场经济观念,但是,仍然有个别人认为还是吃“大锅饭”好,对改革缺乏正确认识,有的对改革持反对意见,工作中有抵触情绪,这部分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差。加强对这些人思想政治工作力度,一靠大力宣传改革意义,提高认识;二是开创一个市场竞争的环境,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不面对市场就不能生存,不参与市场就无发展,增强和提高这些职工的市场竞争意识。

4.要引导职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必须切实搞好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明确合法与非法的界限,自觉守法,遵守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必须教管结合,并创造一个利于管理的条件和环境。

二、在方法上加强和改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

加强有说服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必然要求,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内容、环境、渠道和对象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思想政治工作除了从内容上加强和改进外,还必须从方法上加强和改进。要由过去的强制性、指令性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参与性、指导性,从“说教式”“注入式”转变为符合心理规律的“诱导式”、“解惑式”,采取丰富多彩、形式多样、职工广泛参与并乐于接受的活动方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教育对象要由单一面向职工转为双向参与,既教育职工又教育干部,既教育群众又教育领导,使思想政治工作进车间,入班组,到人头。管理方式要由“自我循环”转变为渗透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把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思想引导与行为规范结合起来。同时,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传媒手段,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入发展。

那么作为思想政治工作者,如何在方法上有所改进呢?笔者认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八把钥匙:

1、质疑。学起于思,思源于疑。有了质疑,就能主观设疑,问个怎么办?比如怎样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创新?设了疑,解疑也就有了着眼处。

2、引趣。凡是富有兴趣的东西特别能引人入胜和能引起人的思考。当代人对精神生活的需要和追求在不断增强,这就需要在思想政治工作中不断开拓工作的新路子。

3、勤学。知识是开阔的思想、敏捷的思维的基础。一般而言,学习越勤奋,知识越丰富,思想就越开阔,思维也就越敏捷。

4、攻难。攻难需要勇气,只要遇难而进,必能赢得“受众”的欢迎。攻难,就是和困难交朋友,华罗庚有一句名言:“下棋找高手,弄斧到班门。”

5、动情。俗话说:“知情达理”。先动之以情,引发共鸣,增进了解,再达到晓之以理。只要入情入理,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6、求变。对已有的知识结构进行更新、调整,重新整合可以激发求变、应变的能力和思维。对已经熟悉的经验和做法变换一个角度认识可以引起新的思考。思想政治工作的形式可以不断更新,如举办的“新世纪论坛”、“恳谈会”、“辩论赛”,都是受欢迎的新形式和新方法。

7、惜时。“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学会抓住时机、学会选择最佳时间。掌握员工的心理活动规律,及时关注员工中的“流行曲”,加强正确导向。

8、务本。注意做到思想政治工作的两个结合,即与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提供强大动力和保证相结合,与本单位、本地区的中心工作相结合,抓住了“本”,才能做一个称职的思想政治工作者。

社会变革时期,人们对客观社会生存发展环境变化的反映尤其强烈、敏锐和复杂,把握不同阶层人的情感、情绪变化的规律,是做好工作的重要环节,它是思想教育的催化剂和强化素,有时能起到其他方式所不能替代的作用。群众心理的安定是社会安定的前提,是改革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每一项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都必须通过对试点和面上群众的心理状态作认真的调查分析,对事前事中事后的心理反映作科学的预测和评估,做好预应工作,防患于未然。

思想政治工作面对的是千差万别、千变万化的活生生的人,所以,思想政治工作又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交流活动。讲究方式、方法,力求实效,我的体会是:一要寓教于会,寓思想政治工作于各种会议之中。这是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它可以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各种决议、决定、指示,可研究布署工作,交流,总结表彰,其形式有党员会、干部会、开展各种活动改革的动员会、职工座谈会等,这些会议都有一个交流思想、统一认识的过程,这正是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好形式、好场所。二是寓教于管。管理也是教育,首先要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要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三会一课”和目标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其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制度,要抓住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群众意见大的热点,全面推行厂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要寓教于帮。广大职工在生活工作中产生的各种问题,除一部分纯属于认识问题和思想问题外,多数是由实际问题引起的,如生活困难、子女就业、身体健康等等,因此在抓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要十分注意关心和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四是寓教于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做到以理服人,首先要因人施教,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切忌“一刀切”。其次要摆事实讲道理,职工最讲实际,用典型职工现身说法,去教育引导群众,是最具有说服力的。五要寓教于乐。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思想政治工作要建立于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娱活动中,以健康、高尚、文明的娱乐活动来焕发人的精神,陶冶人的情操,鼓舞人的斗志,是精神文明建设重要体现,也是避免枯燥单调、空洞说教的一种有效方法。要根据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财力、物力实际,搞好文化娱乐活动,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如宣传栏、简报、图书室、职工之家等。总之,思想政治工作只有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创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和方法,这样才能受到他们的欢迎,使之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提高觉悟,才能推动改革事业和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一个大的发展。

三、在领导上加强和改进,保持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性

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党的各个阶段、各项工作的始终,必须坚持长抓不懈、常抓常新。在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改革中,首先党委要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各级要明确责任。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措施;是对担任行政工作职务的党委成员下达行政、业务工作的同时,也要下达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状;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注重选拔优秀的管理人才,建立一个精干、高效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其次,要加大科技含量,注重手段更新。逐步转变“作坊式”传统说教方式,加大思想政治工作硬件投入,配置必要设备,改善研究条件,提高工作效率。运用现代科技工具和手段进行思想分析和预测,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大众传媒进行灌输和教育。再次要注重领地扩展,加大市场含量。做到:第一要有特色,针对性强。贴紧市场,贴紧生产经营,贴紧企业。第二要介入大循环,进入主战场。在企业生产经营主战场中“导航”和“筹谋”,切实发挥经济工作中“生命线”的作用。第三要融入管理中,不刮阵风。要从管理的角度,把思想政治工作科技化提上议事日程,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纳入良性循环和整体发展的轨道。第四要加大信息含量,满足不同需求。思想政治工作吸引力的大小,与其传播的信息大小成正比。通过多种媒体,借助多方力量、有目的、大容量、系统化、渐进式地向人们进行信息传播,使思想政治工作能“抢先一步”,具有预见性、超前性。

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科学的策划必须遵循六条原则:一是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小局服从大局,部分服从整体;二是与实际工作密切配合,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三是对党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四是经常性工作与突击性工作相结合;五是专业政工队伍与业余政工队伍相配合;六是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市场经济的建立,使思想政治工作的渠道和载体发生了变化。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思想政治工作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着重从三方面开拓。一是向市场领域开拓,进行超前教育。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改革深化,市场竞争加剧,使人们的经济观念、利益观念日益突出,如引导、处理不好,就会同我们党一贯倡导的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互相帮助的精神发生矛盾。因此,我们要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做好超前引导工作。二是开拓视野,多方面、多角度地进行渗透。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走向市场以后,职工和社会接触更加广泛,特别是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甚至种种丑恶现象会侵蚀我们的职工队伍。因此,我们既要做好内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又有责任和义务帮助净化社会环境,为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三是向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文化领域开拓,尽量满足职工的文化和精神生活需求。职工思想观念的更新对物质和精神生活有了新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对职工进行培植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文化、塑造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精神、树立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形象的教育,另一方面要研究职工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广泛开展多功能的企业民兵预备役部队文化活动,促进职工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二篇:民兵预备役工作总结

民兵预备役工作总结

秋去冬来,转眼间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回顾即将过去的一年,我们感到自豪,我们徐福村民兵预备役在市、镇两级武装部的正确指导下,在村党支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各方面的工作都有了更高的突破,取得了相当优异的成绩。下面我们就我们徐福村民兵预备役在这一年中的各方面工作作一个简要的回顾。

一、民兵预备役规范化建设

为了进一步搞好民兵预备役硬件及软件设施,我们徐福村民兵预备役在镇人武部的统一安排下,在上半年参观了邻镇、村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向村党总支,村委会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统一思路,并明确了任务。在村党支部的大力配合下,落实了必要的经费,配置了专用办公室,制定了各项制度,统一购买了应急分队队员的服装、帽、鞋,规范和整理了各类档案和资料,各项工作开展地有条不紊。

二、发挥民兵预备役作用,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在社会主义发展的今天,搞好两个文明建设是关键。为此我们民兵预备役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发动组织民兵应急分队成员参与夜间巡逻,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徐福村作为宁波市新农村示范村,来村参观的单位比较多,而且又有室内体育馆,因此接待和举办各种赛事频繁,为此民兵预备役积极参与、开展维护秩序、场地安全等工作;除此之外,我们民兵预备役还在抗台,防火和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起到了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特别是民兵应急分队成员组成的消防队伍,作到专人负责,定期培训。

自去年以来,我们徐福村消防队共接警11次,出警11次,参加大小火灾扑救工作6次,做到一有火警队伍拉得出、跟得上、打得响。

三、积极开展国防教育

为了进一步搞好国防宣传工作,我们徐福村民兵预备役充分利用农村文化学校、宣传窗和黑板报等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国防知识,通过这一途径,使村民更好得了解了国防知识。7月中旬邀请镇人武部领导对我们进行授课,讲解国防形势和兵役法规,使广大青年充分感到保家卫国是“舍小家为大家”精神的良好表现。除此之外,我们还积极发动青年民兵参加文艺、体育活动,成立了业余演出队,多次参加市、镇演出比赛,并在镇级的文艺演出中多次获奖。

四、积极配合村党支部开展工作

作为一个基层的民兵预备役部队,就应做好村党支部的助手和后备军,充分发挥我们村民兵预备役应有的作用,体现我们青年应有的素质。为了寻求这一目标,并针对我们徐福村文化宫场地好、活动多这一特点,我们徐福村民兵连自99年以来,成立了一支义务保障小组。不提报酬,无私奉献,所有的活动,大小比赛保障任务,都有我们民兵义务保障小组成员来完成。包括赛前的场地器材准备,赛后的场地清理等等方面的工作。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一支业余的清扫队,专门利用业余及节假日的时间,对村庄内的大小道路进行清扫。

以上是我们徐福村民兵预备役在近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比方说民兵连内部会议召开次数不多等等。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不断发挥我们徐福村民兵预备役

各方面的优势,加强各方面工作及内部建设。对自己的不足之处将积极向领导请教,向兄弟单位学习,己求更快、更好、更高、更强。

第三篇:民兵预备役、国防

以胡锦涛“七一”讲话精神为指导切实解决 民兵预备役及全民国防教育工作中面临的 新情况新问题

城关镇人武部部长 孙太祥

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洋溢着鲜明的创新精神,贯穿着强烈的忧患意识,体现着深厚的人民情怀,彰显着先进的人才理念。是推进党的各项事业包括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是凝集全党全军意志和力量,开创事业新局面的有力动员。做为一名基层专武干部,一定要把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真正落实到我们的工作中去,努力推动基层武装部建设,认真履行使命,坚决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

讲话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民兵预备役及全面国防教育工作,为完成非战争条件下的多样化军事任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矛盾提供了“方向”,对我们更新发展观念、完善发展机制、增强发展本领、提高发展效益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下面,我谈一下自己在工作实践中的一点体会。

一、民兵预备役人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明显

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民兵预备役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亦兵亦民,人数众多,分布广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支最现实、最直接、最

能做出成效的重要骨干力量。武装部要注重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在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和先锋队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当好卫士,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勇打头阵,在推进全镇经济发展中当好标兵,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树好形象,积极投身到全镇经济建设中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勇打头阵。几年以来,根据我镇山林防火,涡淮河沿线防汛等特点,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积极组织全镇民兵应急分队、基干民兵、普通民兵3千余人次积极应对应对处理(其中山林灭火及巡逻20余次)。涡淮河汛期,沿河各办(居)民兵应急分队,在办(居)领导下昼夜轮流值班,并组织巡堤护堤任务。几年以来,我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圆满完成了以执行多样化任务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民兵预备役建设呈现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民兵预备役、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存在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大力培育当代革命军人的核心价值观,使之成为广大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坚定信念和自觉行动。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切实抓好军事训练,继续加强应急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整体水平。然而,在民兵预备役、全民国防教育工作中,存在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民兵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今年,我们先后对全镇6个办事处和6个居委会民兵干部进行了摸底调查。一是年龄偏大;二是文化水平不太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虽然总的感到,我镇的民兵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好,奉献意识强,能较好地完成民兵预备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民兵干部不熟悉本职业务,缺乏应有的组织指挥和抓工作落实的能力。有的民兵干部任职时间较长,工作成绩突出,却由于工资待遇种种原因,出现工作动力不足现象。

(二)民兵训练工作中仍存在“三难”问题。

一是人员难集中。除有工作岗位的民兵人员外,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受社会大环境的制约和影响,到外地打工现象较为普遍;还有一部分人员原来在部队服役时接受过专业技术训练,如:驾驶特种车辆、爆破、机电、通信等专业。这些人员回到地方后很快就在某些行业中成为骨干力量,遇有训练任务时,这些人员很难集中。二是训练难组织。由于受学习、工作环境的影响,民兵个人素质有差异,训练中服从意识不强,导致在组织训练中人员难管理。三是训练保障经费标准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现在的训练经费难以保障正常训练的开展。外出打工人员的收入标准与训练补助差距较大,造成有些人员宁愿吃苦打工挣钱,也不愿参加训练。

(三)民兵整组工作有难变虚

一是部分办(居)对民兵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办(居)干部

认为民兵工作不像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那样是硬任务、硬指标,出了问题影响不大,出了成绩对政绩影响也不大,再加上办(居)民兵干部都是兼任,又没有另外计发误工补贴,因此就在抓武装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的硬。导致民兵工作的开展得不到办(居)一级应有的支持。

二是基层民兵工作的明白人数量减少,随着退伍军人在外出打工的增多,一些经验丰富的老民兵的出队和受过系统军事训练的民兵数量的减少,致使民兵工作在基层的明白人越来越少,民兵工作在基层越来越难抓。以前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现在是来了要钱,没钱不干。

(四)民兵军事训练流于形式,成为应付上级下达训练任务而已。

一是训练内容陈旧、方法简单、科技含量低,没有上升到支援现代战争这个基础点上。现在一提民兵训练,大多都是队列、警棍盾牌术、战术、射击的传统基础性训练课。对于一些科技含量较高的训练课却搞的很少,这与现代战争的要求存在着很大差距。主要原因是观念陈旧,还没有从过去的训练思想中解放出来,对民兵的军事训练同样缺乏创新性和针对性。

二是参训人员与编组民兵矛盾突出,主要原因是参加训练的人员都是各单位为了完成任务,大多数都是临时拉来。训练完后有的升学到了学校,有的外出参加工作或务工,再加上参训人员不是成建制训练,都是东拼西凑,训练时是支队伍,训练结束也

都各奔东西,形不成战斗力。编组民兵也因各方面的原因,很难参加训练,这样就导致民兵队伍连最起码的军事常识都不懂,更不用说掌握装备性能和使用装备了。

(五)当前国防教育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思考。

一是加强国防教育意识淡薄,指导教育的力度不够。二是中小学校国防教育不够规范,“源头”教育难落实。三是国防教育形式单一,教育缺少吸引力和感染力。

(六)征兵难的问题依然严峻

近几年的征兵工作,我们发现在我镇的征兵难的问题依然严峻,一是依法服兵役的意识不强,近三年来从兵役登记及统计的情况看,适龄青年总数不少,但是真正自觉自愿报名应征的却少得可怜;二是身体合格率低。部分高中生视力偏低,体重偏胖或偏瘦,纹身打耳眼等不符合征兵要求而遭淘汰.;三是文化素质差,每年征兵,相当一部分青年千辛万苦,过关斩将进入征兵最后一个阶段,因拿不出毕业证而被淘汰,白忙活一场。有些青年虽在技校、职校学习,但文化基础太差了,很简单的表格几句话都写不出来,有些照着抄都错漏百出。四是政审难度大,除了一直在校读书的青年政审较易把握外,其他适龄青年因为几乎都外出过,并且外出的青年大部分行踪不定,没有较固定住所,政审难度相当大,而政审主要由公安机关把关,谁签字谁负责,对于有些青

年有点小问题,负责政审的也要将其排名靠后,尽量不征集;五是户口性质限制了部分适龄青年的报名热情,我镇六个村改为居委会后,户口也从农业转为非农业,但实际仍是农村人,按要求非农业人口需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导致部分初中毕业的无法征集。

三、下一步采取的对策和建议

(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抓好新形势下国防教育的责任感。要大力宣传《宪法》、《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把民兵工作列入党政军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议事日程。对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参加民兵和对民兵进行军事训练是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民兵工作的氛围。

(二)、依据法律制度。军事部门要提高依法从事民兵工作和依法指导民兵工作能力,对做不好民兵工作的单位要按照规定追究分管人员的责任。对符合条件却拒不参加民兵组织和不履行民兵职责的公民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认真选好配齐民兵干部,落实民兵干部的待遇。要按照有关规定,注意从思想好、身体好、热爱民兵工作、有一定军政素质和文化水平的复退军人和优秀青年,在民兵中选配专职民兵干部,并按规定落实民兵干部的工资和政治待遇,作为基层后备干部培养。但最主要的是要解决民兵干部的待遇和工作经费问题。这样能使整个队伍充满活力,有利于优化结构和保持民兵工作的连续性。

(四)、加强中学生的国防教育。在青年学生中全面开展国防教育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国防建设的需要,是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培养他们对保卫国家领土和主权的神圣使命感,长大后真正成为保卫祖国的坚强者。

(五)充分利用”全民国防教育日”的有利时机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热爱国防、关心国防、献身国防的积极性,增强全体公民的国防意识。

(六)下大力气,解决征兵难的问题。

一是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公民依法服役的意识;二是适当放宽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三是适当放松政审难度,四是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界限。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将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加强学习,将讲话精神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边学、边用、边解决问题,确保在解决问题上有新突破,为武装部全面建设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是结合我镇社区调整的时机,本着年纪轻、文化高、预备役工作熟的原则,对我镇部分民兵干部进行调整,以此调动民兵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持民兵工作的连续性,使我镇民兵干部队伍结构更加科学化、合理化。

三是进一步配合好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今年镇党委、镇政府提出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在支援地方经济建设,执行抢险救灾、维护社会治安等急难险重任务及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构建和谐城关,促进我镇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篇: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

——二连二班姚卫然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信形势下的不断变化,民兵预备役工作也出现了新转变与新问题,主要变现在:人民群众国防观念淡化、参与民兵预备役工作的热情不高;部队领导对民兵预备役工作有所弱化;活动开展不够经常化,民兵应急分队的快速反应能力不够经常化等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现正摆在我们面前。要解决这些新问题,必须树立新起点、明确新标准、探索新对策、谋求新发展,不断推进民兵预备役工作全面建设。由于金融危机一直困扰全球,也给民兵预备役工作带来许多难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民兵作为我国的重要的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我们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严格的训练。确保民兵这一群体的质量。要想民兵组织能够适应未来战争的需要,加速稳步推进民兵预备役建设。必须把民兵工作放在首要位子。保持民兵预备役的工作的协调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全局。谋划工作、加强指导、搞好建设,是民兵工作实现现代化。

(一)必须着眼于提高战斗力,1、是要抓好复退任军人为主体的快速动员补充力量的建设。将35岁以下、政治、身体合格的退伍军人全部编入民兵组织,对本专业班干部进行预备役登记,加强平时的管理工作。保证能迅速的补充到部队中去。

(二)是要抓好民兵应急队伍进行合理化管理并以此为主体的力量建设。对民兵应急分队为主体的力量建设。使民兵应急分队具备较强的作战能力。民兵应急分队具备较强的作战能力,要经得起复杂情况的考验。必须确保政治合格、作风优良、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应急分队的规模。

(三)是要加大对口专业分队为主体的科技参战保障建设、将军事对口的地方专业技术人才和装备器材作为未来参战的一支重要力量,并加强军事训练的管理。要抓好高炮的训练和管理工作。提高防空预防作战能力。这几年我办从辖区单位抽调民兵参加上级组织的高炮训练、并在202_年6月全省高炮训练实弹考核取得全省第一的好成绩。

(四)是必须着眼创新的思维和工作思路,民兵预备役建设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人员难集中、经费难筹措、活动难开展”,一直都是制约民兵工作建设发展的瓶颈问题。追究问题的根源。作为主要是部分领导管武装、爱武装、支持民兵工作等积极性与工作热情不够高。因此我们应该组织有关领导进行军事日活动等形式,增强他们的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气氛,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民兵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必须着眼于军事斗争准备需求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必须着眼于军事斗争准备,在实战条件下地民兵锻炼成为一支作风过硬、组织灵便、战斗力强的标兵。做即拉得去、用得上、起作用,着眼于未来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努力搞好训练,关键时候起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向科技要战斗力作为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立足现有条件搞好信息化建设。为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平时应对突发事件,战时实施快速动员奠定灵便的组织指挥平台。在训练上要按兵先训官。考兵先考官的思路,突出重点。加强针对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按纲施训。

(六)是按照整但一体化的要求,把民兵整组工作与军事训练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完成全年训练任务,并要定期对民兵应急分队进行严格军事训练。不定期对应急营人员进行定期实验。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做好民兵预备役建设,确保完成上级军事部门交给的急、难、险。重任务。在专业分队训练当中,要积极选抓优秀的青年进行专业训练。特别是要选思想好。身体政治合格有志青年进行专业训练。以更好地提高基干民兵的整体素质和业务素质,以便于更好地完成战斗任务。再次要努力锻炼好过硬的素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兵预备役工作要做好,必须是民兵预备役人员具有过硬的素质。

(七)是于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化技术的日益发展在局部战争中的地位与作用,就必须打造一支适应信息化战争。打造科技民兵在信息化时代。信息化不仅是第一生产力,而且是第一战斗力的认识,谁在信息化领域和信息产业上取得优势,谁就能够赢得经济发展的主动权和确立军事领域的领先优势。

民兵建设要适应时代的要求,就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把蕴含于社会中的科技力量,特别是专业信息技术人才纳入民兵队伍。鉴于科技尤其是信息化技术在信息化局部战争的巨大作用,要适应未来战争的需要,增强民兵的科技素养,就要打破习惯思维,吧科学技术人员吸收到民兵组织中来,要组织民兵队伍的科技建设,有重点地向民兵组织传授未来战争有重大影响的科学技术,以确保民兵信息化战争的作用。天下虽安,忘战必危。未来一个时期我国有可能面临日益严峻的战争威胁,特别是日本在钓鱼岛的争端与南海局势的最新发展。因此我们务必把民兵建设放在战略地位上予以高度重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以训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才能打幅度增强民兵的战略威慑力和现实战斗力。

202_年4月16日晚

第五篇: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

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汇编

前言

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于从事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的乡镇、村级同志而言,明晰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知相应的章目条款是必须的,也是十分必要的。本着便利、实用的原则,我们将相关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汇编成册,以便于系统学习掌握,从而使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实现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汇编中收录的法律法规都是“最新版本”,至目前,有变动的条款都是最新修订的。本汇编中还收录了村级组织职责制度及与农业农村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

本汇编的读者设定为专职人武干部、乡镇分管领导、民兵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

喀喇沁旗人民武装部部长 赵长富

二00二年十月十日

第一部分

乡镇武装部职责、制度

武装部职责

一、负责承办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进行民兵整组,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核对工作,完善各种资料。

二、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提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素质。

三、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增强国防观念,提高政治素质。

四、带领民兵执行战备执勤任务,协同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五、负责兵役登记,兵员征集的具体工作。

六、负责对所属民兵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配齐配强民兵干部。

七、组织和发动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带领民兵完成各项急、难、险、重任务。

八、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

九、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十、负责战时民兵动员,组织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配合部队作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

专职武装干部职责

一、根据上级党委、军事机关对民兵工作的指示和本单位的安排。具体承办民兵建设的各项工作。切实搞好民兵工作的“三落实”。

二、承办征集新兵和退伍军人工作。

三、发动和组织民兵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组织领导民兵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维护社会治安。

五、战时带领民兵参军参战。

会议制度

一、每半年召开一次议军会议,研究布置民兵预备役工作。

二、每季度召开民兵连长会议,总结工作布置任务。

三、年末召开民兵连以上干部会议,总结全年工作,部署下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一、要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上级军事部门布置的民兵工作任务。

二、每半年上级军事部门、本级党委做一次工作总结报告。

三、组织大型的民兵活动要向上级军事部门本级党委请示,结束后做出总结报告。

四、组织民兵“三实”作业要向上级军事部门请示,结束后报告。

五、遇有重要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值班制度

一、组织和领导例行战备值班工作,保证人员足额在位。

二、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防火、防汛、抢险值班工作,并对分队值班情况经常检查。

三、必要时会同派出所组织治安值班工作。

四、拟定值班方案。按要求向上级汇报值班工作。军事学习制度

一、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军事训练和竞赛。

二、完成上级军事部门布置的函授作业。

三、军事集训、竞赛、自学累计完成三十个训练日。

检查评比制度

一、部署民兵预备役每项主要工作,都要制定检查验收标准和细则,工作结束后进行检查评比。

二、全面工作检查评比,每年进行两次,年终进行表彰奖励。

三、对民兵排、连的奖励经党委批准,先进个人的批准权限按任职批准权限。

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五、不用非保密本记录秘密。

六、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

七、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八、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

九、不用民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

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第二部分

民兵连职责、制度

民兵连长职责

一、熟悉连队情况,根据上级指示,结合实际,计划安排军事工作,并组织贯彻执行。

二、抓好一年一度的民兵组织整顿,抓好民兵和干部选配和教育,使民兵组织落实,干部齐全。

三、配合上级武装部组织民兵实施军事训练,努力完成上级规定的训练任务。

四、配合指导员做好民兵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基干民兵四课和普通民兵两课教育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民兵的政治素质。

五、组织发动民兵带头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维护社会治安。

六、做好征兵工作和复员退伍军人登记统计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七、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民兵连指导员职责

一、教育和带领广大民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及时的命令、指标。

二、认真做好民兵的政治思想工作,坚持基干民兵四课和普通民兵两课教育制度,提高广大民兵的政治素质。

重庆市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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