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教学仪器调出及报废审批制度
教学仪器调出及报废审批制度
由实验室管理的,属于固定资产部分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器材发生损坏后,实验教研组组长(或实验员)认为作报废处理时,由实验教研组(或实验员)对该仪器提出报废申请。申请提出后,应由鉴定小组对申请报废的仪器进行鉴定。鉴定小组由主管校长、主任及了解仪器性能的教师代表组成。小组成员必须三人以上,其中不得有实验室成员和造成仪器损坏的当事人员。鉴定小组的意见属于终栽意见。报废申请获得批准,该仪器即行报废;未获批准,该仪器继续维修使用。
报废申请通过后,主管校长在报废申请书上签字后,申请生效。申请书由实验室存档。实验员注销该仪器的分类帐。报废后的仪器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报废规定作好帐目处理工作。
因学校体制或变动等原因造成一部分教学仪器长期废置不用时,应予调出,以发挥教学仪器的使用效益。地(市)县(区)仪器站,每年对所管辖学校仪器的使用情况,调查一次。长期不用的仪器,应在各兄弟校之间给予有偿或无偿调剂,对调出仪器的学校应给予表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调出仪器时,应由学校填写调出仪器申请书,并经主管仪器站批准。对于有偿调出的仪器,根据仪器的新旧程度,由仪器站划定价格,由调入学校支付费用。调出仪器的学校要做好帐目处理。
第二篇:承德高新区上板城初中物理实验室教学仪器调出及报废审批制度
承德高新区上板城初中
物理实验室教学仪器调出及报废审批制度
1、由实验室管理的,发现固定资产部分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器材发生损坏后,实验教研组组长(或实验员)认为应作报废处理时,由实验教研组(或实验员)对该仪器提出报废申请。
2、申请提出后,应由鉴定小组对申请报废的仪器进行鉴定。鉴定小组由主管校长、主任及了解该仪器性能的教师代表组成。小组成员必须三人以上,其中不得有实验室成员和造成仪器损坏的当事人员。
3、鉴定小组的意见属于仲裁意见。报废申请获得批准,该仪器即行报废,未获批准,该仪器继续维修使用。
4、报废申请通过后,主管校长在报废申请书上签字后,申请生效。申请书由实验室存档,实验员注销该仪器的明细账、分类账,并报总账注销。报废后的仪器,由学校主管校长授权作出处理。
5、因学校体制或轨制变动等原因造成一部分教学仪器长期废置不用时,应予调出,以发挥教学仪器的使用效益。
6、各地(市)县仪器站,每年对管辖学校仪器的使用情况应调查一次。对长期不用的仪器,应在各兄弟学校之间给予有偿或无偿调剂,对调出仪器的学校给予表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7、调出仪器时,应由学校填写调出仪器申请书,并经主管仪器站领导批准。对于有偿调出的仪器,根据仪器的新旧程度,由仪器站划定价格,由调入学校支付费用,调出仪器的学校要做好账目处理。
8、乡镇办中、小学的仪器调剂工作由乡镇负责。
第三篇:小学实验仪器报废审批制度
小学实验仪器报废审批制度
(一)教学仪器报废的条件
1、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常规仪器设备为22年、通用仪器设备同其它工业产品),无修复价值。
2、主要结构和部件陈旧或损坏,精度严重降低或丧失,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无法修复的教学仪器设备。
3、先天不足,又无法改造利用的仪器设备。
4、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事故的教学仪器。
5、大修一次费用超过原值的50%以上的教学仪器。
(二)教学仪器报废的程序
1、低值易耗品,由实验室每学期汇总一次,列出品名、数量与金额,经主管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主任批准即可。
2、单价在20元以下的低值耐久品,如部分玻璃仪器、石膏模型、标本等教具,由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主任批准即可。
3、凡属固定资产(单价2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应由管理人员填写《仪器报废审批单》,再由教导处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教学人员参加的鉴定小组,对淘汰报废仪器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合理者,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并由管理和财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最后报县(区)级业务管理部门备注。
4、不管属哪一级审批报废的仪器,都应将原仪器上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拆下备用。
体育器材报废、损坏、遗失、赔偿制度
1.设立体育器材报废、损坏、遗失的登记薄,记录其器材的种类、规格和价值,事故的责任及赔偿情况,每年汇总一次。如属自然损耗物品的在帐册中注销;如属不耐用器材而一时无法修复的要办理报废手续。
2.器材的自然损耗、报废要由保管员提出申请,体育俱乐部会员共同鉴定,确认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方可作自然损耗,报废处理。
3.在体育活动中损坏器材,应视不同情况,给予合理赔偿。凡属器材本身质量问题或非人力因素而造成器材损坏的不需赔偿。
凡属非故意造成器材损坏的视其损坏程度的情节赔偿,完全损坏的可按半价赔偿。
凡属的违法乱纪违法活动规则故意损坏器材的,按其原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或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4.损坏器材的,赔偿原则上当即执行,保管员收款,并出具收款发票。
5.对体育器材应当妥善保管,个人或集体所借的体育器材,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遗失,应照价赔偿,失窃和失踪,要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并记录备案。
第四篇: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报废制度
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报废制度
一、教学仪器若有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坏、丢失报告单”,实验教师应及时查明原因,根据有关制度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批准签字后实施。
二、本校师生实验教学过程中正常损坏的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若属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或粗心大意、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应视情节轻重,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严重的加倍赔偿。
三、外单位借用或本校教师非教学借用造成损失的,应视影响教学的程度,赔偿全部损失或加倍赔偿。
四、对于损坏或丢失的教学仪器,确已无法修复或追回的,学期末统一填写“教学仪器报废申请单”,学校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逐件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鉴定意见,需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直接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报县教学仪器站,县教学仪器站依据有关规定组织鉴定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销帐手续。
五、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要注明报废标志装箱单独存放备用或清除,报废情况年末报县仪器站备案。
第五篇:医院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制度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报废与回收,提高资产利用效益,防止医院资产流失,根据《珠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废条件:
1、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
2、设备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于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
3、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4、设备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二、报废程序
1、固定资产符合报废条件后,须有固定资产使用科室或管理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申请表(包括需要报废固定
资产的数量、使用年限、报废理由等),报主管领导审批。之后报上级部门批准。
2、除期满正常报废的,因使用不当提前报废或其它原因报废固定资产,要说明提前报废的原因,必要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3、资产报废后,财务科及时做帐务处理,固定资产退出医院。
三、报废后处置及残值收回
1、国家法规强制报废的如压力容器、车辆、放射性物质及其他安全设施等,为废品交指定回收公司,不得转让。
2、固定资产残值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进行估值,估值在五万元以上的,交由市国有资产交易中心组织拍卖,估值不到五万元的,在上级部门监督下,由本院组织时行公开拍卖。
3、报废资产残值扣除清运费用,上交区财政局指定专户。
珠海市xxxx院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