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2号文库
加快教育强县建设的决定
编辑:心如止水 识别码:11-740053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09 19:35: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加快教育强县建设的决定

中共宜宾县委 宜宾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

宜县委发„2012‟30 号

为实现我县教育长效均衡协调发展,促进教育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省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及宜宾市贯彻纲要实施意见精神作出本决定。

一、明确目标任务,加大教育投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一)指导思想。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以打造教育强县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我县教育事业长效均衡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县教育力争实现“三全面三基本”目标,即全面推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建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建成高中教育优质发展示范县;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0%,建成学前教育特色发展示范县;基本实现教育装备现代化,初步建成数字校园;基本建成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现代教育管理体制和教师队伍;基本建成西南教育强县,教育软实力大幅提高,初步形成学习型社会。

(三)加大投入。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切实做到财政教育支出的“三个明显”(财政教育预算明显增加,财

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明显提高,教育预算内基建投资占公共投资的比重明显增加),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达到4%,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省定标准。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和2%足额征收,并全额用于教育。县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照10% 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严格按规定足额征收,全额用于教育。保证县级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各镇(乡)要切实加大教育投入,乡镇基金收入的10%用于本乡镇教育发展。落实残疾人事业基金每年划出不低于5%的经费用于发展特殊教育并逐步增长。严格执行并落实教育工程建设和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各项减免优惠政策。全力向中央、省、市争取教育建设专项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落实企业、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切实加强学生救助体系建设。

二、健全长效机制,做强四大支柱,确保教育优质发展

(一)积极推进“四大工程”,努力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1.积极推进学校布局优化工程。科学制定全县学校布局规划,建立与“两化互动”、城乡统筹相适应的教育新格局,优先在城镇建设适应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标准化的公民办学校。积极改造农村薄弱学校,积极稳妥撤并不合理校点,动态消除学校危房。加快建设寄宿制学校,加快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

2.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2-

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原则,科学制定全县中小学建设规划,统一编制校园建设详规,争取用5至10年时间使全县规划保留学校达到四川省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3.积极推进教育装备现代化工程。采用统一规划、一步到位、分步付款的方式,在2014年前建成覆盖全县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创新信息化教学模式,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使农村师生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教师现代教学技能培训和应用,对45岁以下的教师进行定期检测。

4.积极实施校园文化提升工程。把校园绿化、美化、亮化、文化作为学校建设的重要方面进行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通过对校园物质、文化和精神的塑造和提升,全方位培育良好教育环境。

(二)全力实施“四大计划”,努力实现队伍素质优良化 1.全力实施师德提升计划。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有效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考核、岗位聘用和奖惩的首要内容。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从严惩处有背师德的行为,坚决把师德丧失的人员清除出教师队伍。

2.全力实施人才储备计划。健全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在总编制内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具体分配各校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两年一定。严禁超编配置老师,严禁缺编乡镇存在超编学校。建立高中学科教师蓄水池,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建立优秀人才超常规引进机制,积极引进县外在职

名优教师,保留原职称待遇,重新建档,续接工龄。引进的特级教师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或享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县内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达到相应条件的享受同等待遇。在现有教师中高级职称结构比例基础上增设一定比例的中高级特设岗位,用于解决中青年优秀教师职称问题。对于工龄满30年且距离退休不足2年、仍在教学第一线的高级岗位者可用特设岗位对应职称。进一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3.全力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学历培训,到2020年全县幼儿教师、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要达到98%,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95%,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本科学历达100%、硕士研究生学历达20%。中小学大部分主干学科力争有1名以上在岗特级教师。实施“火种计划”,五年内安排100名优秀教师(校长)到知名高校进修或到教育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动态保持100名校级后备干部。建立优秀教育干部跨行业聘用制度。实施“群星计划”,五年内培养2000名各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实施“春苗计划”,对教龄不满5年的教师进行职业技能轮训。

4.全力实施优秀人才激励计划。大力实施“三名一优工程”,设立专项奖励基金,从2013年起县财政每年将奖励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县级财力逐年增加。加强“三名一优工程”评选、培养和管理,大力实施多元激励机制,让优秀教师安心从教。对每年评选出的名师、名校、名校长、优秀学生给予表彰-4-

奖励,加强名师、名校长培训、考核和管理。明确高考奖励目标,设立高考专项奖励。积极推进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努力打造专业的教师团队。健全以考核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的人事聘用机制,创新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建立县城学校和高中学校教师能进能出的机制,县城学校新进教师原则上从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教师中公开择优遴选。建立边远学校教师轮换制度,新任教师原则上要在任教学校工作5年以上才能申请调动。鼓励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走教。

(三)切实深化“四项改革”,努力实现学校管理科学化 1.切实深化现代学校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合理分配县乡(镇)发展教育的责任。积极推行科学高效的扁平化管理模式,促进教育管理重心下移,努力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进一步理顺政校关系,转变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充分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切实加强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完善校级干部公开选拔、民主评议、多元考核的制度,增大师生评议在干部选拔、评议、考核中的权重,积极建立全员参与的评价考核机制。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逗硬目标考核,及时调整不称职或业绩差的校长。切实加强校长离任审计。

2.切实深化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改革。深化评价制度改革,把各乡镇、部门履行教育发展职能的情况纳入对领导干部考核的

目标管理,层层分解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以充分保障教育教学中心地位、充分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为目标,深化学校目标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从具体行政管理向依法监管的转变;细化普通高中出口套入口跟踪评价制度,严格逗硬奖惩;积极探索建立“合格+特长”的学生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改革,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实行分层教学,努力构建“高效课堂”教学体系。加强高考信息收集、整理和研究,提高教学针对性,认真搞好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工作。教研员原则上要到学校兼课。深入开展“德育三化”和“五小活动”,切实增强德育实效性,努力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坚持健康第一,稳步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推进“121”艺体教育行动,积极发展学生特长,提高综合素质,为健康快乐的人生奠基。加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积极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

4.深化民办教育发展改革。坚持政府办学为主导,积极建立主体多元、产权多元、模式多元的办学新体制。积极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加大对民办教育在土地、融资、税费、师资、招生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力争引进4至5所高质量民办学校。加快普安新区教育园区建设,配套一定比例土地用于解决教职工住宿,土地按教育用地价格执行。可根据办学规模、按其教师需求数的一定比例核定人员编制,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民办学校引进师资可按引进县外或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以上人才的奖励办法,由财-6-

政给予奖励。积极与省内外知名教育品牌开展合作办学或托管办学,加快引进办学新理念、新模式。

(四)扎实推进“四个建设”,努力促进质量形象优质化 1.扎实开展示范学校建设。制定名校发展规划,积极创建各类示范学校,5年内全县创建3所普通高中、10所初中、30所小学成为省市级示范学校。确保县二中创省一级示范高中、县一中创省二级示范高中成功。建立偿债基金,优先化解高中学校债务。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示范校(园)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作用。

2.扎实开展特色学校建设。鼓励自主办学,提倡一校一品,积极开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加强职教中心建设,支持柳嘉职中创建国家级特色职高,强化骨干特色专业建设,努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3.扎实开展联合学校建设。建立以强带弱、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联合学校(集团),实行“一校多点”,并逐步实现人、财、物、事的“四统一”。积极开展全县乡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活动,力争到2017年全县乡镇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4.扎实开展实验学校建设。建立实验学校制度,挑选办学规模适中、教师队伍精干、教改能力较强的学校作为实验学校,承担实验任务,总结教改经验,推广教改模式,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强化实验学校管理,可实行县直属直管。

通过扎实工作,力争全县教育质量领跑全市,名冠西南,-7-

一大批名校脱颖而出,教育影响力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大幅提高。

三、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发展保障,确保教育优势发展

(一)加强领导。县上成立教育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育强县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县级领导和部门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各乡镇要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履行教育发展职责,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努力创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二)明确责任。县政府负责学校的规划、设置、布局调整、管理,指导学校教育教学,保障学校安全,培养和配置师资等工作;公办教育各项经费全部纳入县级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鼓励和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要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发挥村“两委”在组织动员学生入学、维护学校正常运转等方面的作用。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要全面履行教育强县建设工作职责,对履职不力甚至造成失误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强化督导。加强政府教育督导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支持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并将督导结论以适当的形式向有关部门通报或向社会公布,强化社会监督。

(四)各相关部门根据本决定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中共宜宾 县 委 宜宾县人民政府 2012 年月日

30

第二篇:中共昆明市委 _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

2008年2月24日)

为落实优先发展教育战略,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政策措施,强化保障机制,扩大教育资源总量,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比重,破解群众子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我市教育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推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快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现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奋斗目标,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采取更加开放、灵活的政策措施,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科教为先、成才为根、创业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实现教育科学发展、快速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初步建立起以开放多样、优质均衡为特点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以学习型社会为标志的终身教育体系。建立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体,非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多元化的办学格局。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历教育与职前、职后培训并举,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跨入西部先进行列。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重点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率,全市学前幼儿入园(班)率达到85%以上。

——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实现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职普比例达到1∶1。——高质量、高水平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让适龄儿童能充分享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城市保持在99.5%,农村99%以上;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城市保持在99%以上,农村98%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

——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比重。一级高(完)中由现有的18所增加到22所,优质普通高中在校生所占比例由现在的52%提高到66%;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由7所增加到10所,优质职业学校在校生所占比例由现在的35%提高到55%;省一级幼儿园由60所增加到70所;义务教育的优质学校由现在的110所增加到150所。

——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建立覆盖城乡的全员学习培训网络,大力实施“两后双百”工程。形成一批质量高、特色鲜明、社会声誉好的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和各种文化技能培训示范学校。加快昆明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争取创建2-3所高等职业学院。加快实施劳动力资源开发,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5000人。

二、突出三大发展重点

(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职业教育,像办普通教育那样大办职业教育。要树立“大职业教育”的观念,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改革措施的统筹管理,强化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促进职业教育与工业化、城市化和国际化进程紧密结合,与产业结构调整和科学技术进步有机协调,大力培植职教产业,实现职业教育大发展、快发展。迅速扩大职教资源总量。根据全市产业结构和县(市)区功能定位,每个县(市)区要办好一所职业学校,成为当地的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职校教师培训中心、社区教育中心。职教办学效益不佳的县区,要通过体制改革、资源整合,努力扩大办学规模,迅速扭转职教发展滞后的局面,形成一批办学灵活、规模大、有骨干专业支撑、专业特色明显、市场需求对口的县级职业学校。市级要组建为一、二、三产业服务的校均规模达8000人以上的三个职教集团。发挥区位优势,加强与省内外高等院校、企业及中等职业学校的交流与合作,形成相互开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中等职业教育新格局。高标准、高效率办好安宁、嵩明两个职教园区和公共实训基地。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系。建立全市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政府直接掌握的资源,要加强统筹和协调,打破传统的、封闭的、条块分割的资源和培训体系,实现政策衔接、机制融合、资源共享;对社会资源,要通过政策引导,合理有效地利用好。加强职业技术学校与其他培训机构的联系,做到职前与职后沟通、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并举、中高职学校结合,成为在岗、转岗、重新上岗培训的重要基地。依法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实施就业准入制度的监督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加大劳动执法力度。工商、税务部门要给予积极协助。建立城乡一体的学习与培训体系。加强农村成人教育阵地建设,强化城市社区教育,推进“农科教”结合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大力实施劳动力资源开发“四全”工程,对城乡劳动力资源进行全员普查、全员分类、全员培训、全员转化,化人口负担为人力资源优势。通过发放“职业教育券”,转变职业技能培训经费的投入方式,激活职业教育学校和培训机构资源,实施成人技术教育和就业培训、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大力实施“一网两工程”,充分发挥县(市)区职业学校、农村成人学校和农村中小学校的网络作用,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

(二)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以强有力的政策举措推进民办教育发展。全面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制定发展民办教育的优惠扶持政策,像办公办教育那样大办民办教育。非义务教育坚持以公办教育为主导、民办教育为主体,吸引社会力量重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学前教育以民办教育为主,高中阶段教育增量部分主要通过发展民办来实现,支持公办学校吸收社会资金合作办学,引导、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高等教育领域。通过出租、转让闲置国有资产,扶持民办学校的建设。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参与,创新办学形式,培植优质资源,全面优化政策、管理和服务环境,实现民办教育的数量再扩张、质量再提高、结构再优化,形成公、民办学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到2010年,民办学校在校生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有较大提高,民办学前教育比重达到90%以上,民办高中阶段教育比重力争达到40%。在确保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的前提下,鼓励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使民办义务教育得到较快发展。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违规办学的要限期整改,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三)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优化主城区教育资源配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主城区因新建居民小区未同步配套规划建设学校带来的居民子女读书“南征北战”和主城区部分学校办学条件不达标两大问题。结合城市建设和人口分布情况,采取补救措施,重点研究和完善主城区学校布局布点专业规划。实行“三个一批”:改扩建一批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学校,新建一批居民小区配套学校,提升一批学校吸纳生源的能力。在改扩建一批的学校中,应结合“城中村”整治、城市拆临拆违,尽量扩大校园用地。在新建一批的学校中,鼓励城区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品牌学校通过置换和吸纳民间资本向城郊、新区发展,扩大发展空间。积极推进主城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试点工作。探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化管理,通过兼并、合并、挂靠等形式,对区域内学校资源进行整合重组,使城区学校在师资、校舍、场地、现代教育设施设备等建设和配置方面水平有明显提高,实现区域内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最大限度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大力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坚持“需增则增,宜并则并”和“小学方便入学,初中适当集中”的原则,收缩校点,扩大规模,提高规模办学效益。农村中小学校占地、校舍、设施、设备等硬件以及师资队伍等软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建设和配备。实现区域内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布点、学校结构和教育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农村学校规模化办学效益、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全力抓好“控辍保学”,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包括监护人)和教育系统的双轨控制体系,把争创“无流失生”县(市)区、乡镇和学校作为对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流失生控制力度,全力推进“双高普九”工作。

三、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一)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实行多元化办学。按照“巩固一个基础,放开放活两块市场”(巩固义务教育成果,放开放活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教育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允许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园)吸纳社会资金进行股份制改造,按民营机制运行,实行股份制形式的合作办学;在不改变学校和人员身份性质的前提下,引入民办学校运行机制,学校所有权和办学管理权分离,试行“国有民办”;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按照“四独立”的原则,单独举办或与社会力量联合举办民办学校。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经批准后,也可整体转制为民办学校。实施集团化和规模化办学。按照“强强联合、强弱联合、城乡联合”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品牌效应、辐射功能和城区学校的资源优势,鼓励同层次的公办学校之间或同层次的民办学校之间在建制不变、产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集团化运作,放大优质教育资源效益。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多形式、多体制举办基础教育。吸纳国内外资本,以合资、合作形式,发展民办高等教育。

(二)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教育。按照“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入、兼顾利益、实现多赢”的原则,广开投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办学投入机制。对引进社会资金投入办学的引资者给予奖励。鼓励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以多种形式在校内出资新建、改扩建经营教育教学设施。积极鼓励教育消费,让富裕家庭为教育多投资。积极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出资办学,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企业或个人通过政府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对教育的资助和捐赠,可在应纳税额中全部扣除。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学校改扩建。受校园占地面积限制、难以扩大规模和改善条件的优质学校,各地要支持学校通过原有校舍和土地置换、银行贷款、政府投入和吸纳民间资本等多种渠道,实行异地新建、开辟新校区,扩大办学容量,并在建设上给予优惠政策,减免各种费用。逐步完善教育成本核算和受教育者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通过贷款、社会融资等新建或改扩建校舍的高中阶段学校,在完成招生任务后,挖潜招收的学生可按照择校生收费,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或社会投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学校预算外收入一律不予统筹。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学校已有后勤资源可依托母体,采取内部承包、租赁等方式,实行企业化经营;有条件的地区也可采取校际联合成立后勤管理集团的方式,实行企业化管理。全面采取BT、BOT、BO、独资、合作等方式,广泛吸引各种资本参与学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教职工聘用新机制。各县(市)区要成立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教职工按人事管理权属全部进入市、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进行人事代理。教师不调配,进入市场,由学校按照科学设岗、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原则从分中心聘任。新增公办学校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由学校在公开考核的基础上自主招聘,进入分中心进行人事代理,并报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深化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实行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职务任期和交流制度,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扩大办学自主权,落实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考核奖励办法。实行校长职级制,根据学校办学规模、等级、质量和效益,确定校长岗位职级,并享受相应待遇。一级高(完)中、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校长津贴每月1500元,二级高(完)中、省部级重点(示范)职业学校校长津贴每月1000元;并对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每年进行阶段性考核,考核优秀的发给5000—15000元的绩效奖。其他学校校长津贴和年终绩效奖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有条件的学校也可实行校长年薪制。实行校长职级制、年终绩效奖和校长年薪制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

四、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一)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构建中小学纵向衔接、学校社会家庭横向沟通的学校德育体系。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把德育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活泼、丰富多彩的学校文化氛围和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课程管理和评价制度改革。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坚持“健康第一”,重视抓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学历教育和长短期培训并重,实行灵活多样的弹性学制和学分制。鼓励学校、企业、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实行“订单”培养,大力发展校企合作办学。提高教育信息化的效能和水平。着力推进“校校通”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数字化校园”,推进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的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改革,促进技术优势向质量优势转化。

(三)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积极推进对外合作办学。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区域内社区的教育资源,拓宽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互沟通的渠道;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学校合作办学,鼓励国内外资本独办和联办分校、专业或合作共建学科、实验室、实训等基地。积极开展对外教育交流活动。加强与国(境)外教育机构的交流与联系,继续有计划地选派教育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到国(境)外学习进修。建立和完善学校聘请外籍教师的服务系统,提高引进境外智力资源的层次和水平,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利用境外人士和海外人士等多种渠道,扩大对外交流。努力拓展职业学校毕业生海外就业市场和出国(境)进修渠道,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举办“国际学校”或“国际部”。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广泛开展向全国模范教师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高尚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点希望”: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加强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继续教育。构建开放灵活、具有昆明特点、有利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继续教育体系。拓展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强化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大力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培养培训工作,推进中小学“名校长基地”建设,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名校长”。继续打造好“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名教师的引领、辐射作用,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和学科梯队建设,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到2010年,对全市中小学校长进行新一轮全员培训;评选在职特级教师达到200人,市级学科带头人达到800人,市级骨干教师达到1000人。提高优秀教师工作经费。任期内的市级学科带头人每年享受1000元工作经费,市级骨干教师每年享受800元工作经费,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每年享受600元工作经费。实行班主任绩效目标考核奖,对绩效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

(三)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改善农村教师生活待遇及学习、工作条件。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和工资待遇“三倾斜”,对长期坚持在农村中小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优先晋升、优先聘任,在评优评先中优先推荐、优先表彰。每两年组织评选100名有突出贡献的农村教师,受表彰的教师每年奖励1200元。坚持在农村学校任教直至退休的,退休后可以继续享受每年1200元的奖金;调离农村学校教师岗位的教师,此项奖励自然取消。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实施昆明市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除继续实施中央、省的“特岗教师计划”外,从2008年到2010年,全市每年公开招聘300名特岗教师充实到农村中小学;市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年终与县级财政据实结算。从2008年起,各县(市)区不得再新增代课教师,2010年前必须清退完代课教师。深入开展主城区优质学校和农村中小学“校对校”对口支援工作。每年选派150名城镇学校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到农村学校支教和挂职,每年选派150名郊县(市)区学校干部、教师到主城区优质学校挂职和进修学习。城区教师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职称,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农村学校支教经历。

(四)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职教师资培养模式,大力培养“双师型”教师。鼓励职教教师在享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同时,取得工程技术及其他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双师型”教师。依托行业和企业建设教师见习基地,试行教师到企业“见习制度”。鼓励支持企业高级技师、技术能手及社会上的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兼职,进一步提高学校培养知识型技能人才的能力。

六、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机制

(一)强化政府发展教育的职责,建立完善教育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各级政府要依法保证教育经费投入做到“三个增长”,各级财政性教育拨款的增幅必须高于当年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全部用于发展教育事业;逐年提高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使其较快达到4%的要求。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挤占、截留、平调、挪用预算内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对有挤占、截留、平调、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建立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依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以及师资配置、待遇的改善情况和公建配套措施的落实以及教育发展水平等若干指标,开展以督政为主的依法教育督导工作,确保教育改革和发展中政府行为到位,推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内涵建设。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科学规划新建小区学校建设。各级规划部门在编制和审批住宅小区规划时,必须按小区规模和学校布局配套规划建设小学、幼儿园,所需资金由开发单位在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费中统筹安排;中学由规划部门预留用地,国土资源部门按划拨供地,县(市)区政府可采取多种方式办学。住宅小区应配套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应同时报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二)建立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机制,完善民办教育管理制度。各级政府要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完善民办教育发展的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民办教育管理服务机构,制定措施、提供服务、依法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建立对民办学校奖励机制。从2008年起,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投资新建民办普通高中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投资新建民办幼儿园、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均按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列支。市财政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办学条件较好的民办幼儿园、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按在园幼儿、在校生规模实施奖励。对办学水平上等级的民办幼儿园和高中阶段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经年审考评优秀的,给予相应奖励。县(市)区要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和奖励民办学校。切实维护民办教育的合法权益。鼓励教师在公、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建立民办学校教职工全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对委托招收公费学位生的民办学校给予补助,使民办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

(三)建立贫困学生资助长效机制,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贫困生救助制度。坚持“公平靠政府,效率靠社会”的原则,完善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大力实施“三就三百”工程,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百分之百地资助。全面深化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加大扶贫助学力度,保证每个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都能接受义务教育及更高层次教育,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管理办法,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进行补助。完善高中阶段“一补两减免”(对贫困学生实施生活补助,减免学费和住宿费)政策,对高中阶段的贫困学生进行补助。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助,设立贫困学生救助基金,大力发展勤工俭学,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所有学校任何一个学段的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七、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全力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是建设教育强市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安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财政预算等工作时,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建立党政领导联系学校、联系教育重点项目制度,及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保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确保建设教育强市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教育改革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各级组织、宣传、发展改革、物价、规划、国土资源、建设、人事、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税务、审计、公安、民政等部门要紧密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快职能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做好相关政策配套服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师重教、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和加快发展的舆论环境,共同推动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本市发布的有关文件及规定如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以本决定为准。

第三篇:落实教育规划纲要 加快教育强省建设

落实教育规划纲要

加快教育强省建设

中共山西省委书记

袁纯清

《 中国教育报 》 2012 年 7 月 7 日 1、3 版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山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作为转型跨越发展的基础工程,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教育投入,全力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科学发展,实现山西转型跨越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山西省第十次党代会确立了全省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的总体战略,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龙头,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创新创业,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加快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全面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国家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全国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中西部现代物流中心和生产性服务业大省,建设中部地区经济强省和文化强省,率先走出资源型地区转型跨越发展新路,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山西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是大有可为、加快发展的黄金期,转型跨越的机遇期,改革开放的攻坚期,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实现党代会确定的战略目标,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是关键,加强人才培养是根本,加快教育发展是基础。省委、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一是建立保障机制。健全完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成立了由19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出台了落实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将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各市和各职能部门。把教育优先发展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落实教育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提高教育决策执行力。二是全面落实教育改革发展“三个优先”政策。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安排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增加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从制度层面上完善了教育投入的保障机制。明确规定2011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15.8%,2012年达到16%,2011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达到359亿元,2012年将达到460亿元,比2011年增加100亿元,增长28%,达到了国家要求教育投入目标分解到山西省16%财政投入要求。并保持稳定增长。2011年山西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10%提取教育资金,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健全了教育投入的保障机制。三是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建立教育强省建设专项督导制度,督促市、县(区)认真落实教育改革发展规划,保障教育投入。社会各界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蔚然成风,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责、部门以支教为荣、全民以兴教为乐”的良好局面。

二、推动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取向。我们要围绕山西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目标,集中精力抓好事业发展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以此带动事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加快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十二五”期间在全省新建、改扩建1000所公办幼儿园,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从2011年起,山西每年新改扩建200所公办标准化幼儿园,2011年已经完成建设212所,新增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增加5万多个幼儿园学位,当年的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5%,比上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2012年的200所建设任务已分解到市县,推进顺利。

二是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山西在全国率先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投入230亿元,新建、改扩建和加固改造中小学校舍9729所,建筑面积达2200万平方米,中小学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1年3月国务院在山西召开现场会,刘延东国务委员对山西采取得力措施推进校安工程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三是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十二五”期间,5年投入100亿元、每年投入20亿元以上,重点改善教育教学设备和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设备,使全省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真正实现城乡间、学校间办学条件均衡、办学水平相当。2011年已经有19个县(市、区)通过了标准化验收,2012年力争再有30个左右的县达到要求,通过验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确保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实验仪器、图书、音体美卫器材和“班班通”多媒体设备全面按标准配备到位。

四是加快职业教育基础建设。2011年,省委、省政府决定用两年时间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2011年秋季开学后免除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在校生学费;2012年秋季开学将免除全省中专、技工学校学生学费,惠及60余万名中职学生。两年争取资金近亿元,建设100个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组建9个职教集团,职业院校办学实力显著增强。2010、2011两年有26个县级职教中心通过督导验收,今年按照规划准备验收39个县。有19所中等职业学校和5所高等职业院校进入国家示范校项目建设行列,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分别达到58所和118所。

五是全力推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加大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高校建设一批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重点学科、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2011年启动了占地近1万亩的高校新校区建设,并出台关于土地、资金筹集、费用减免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今年秋季新校区基本竣工。加快了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提升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

三、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能力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既是教育自身价值的重要体现,也是教育与经济社会良性互动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在山西设立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使山西转型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要用好这个大平台、大政策、大机遇,在生产力层面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深化配套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使山西经济形态、社会形态、自然形态特别是人的全面发展发生显著变化。在发展方式上,实现粗放高耗增长向集约绿色发展转变;在发展定位上,实现煤电基地向综合能源基地和现代产业基地转变;在发展方向上,实现资源大省向经济文化强省转变;在发展动力上,实现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转变。加快构建与资源型经济转型相适应的资本市场。加快实施十大企业“双千亿工程”,支持优势大型国有企业尽快跨入世界500强。实现这些目标都离不开教育、离不开人才的支撑。

教育要服务转型,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义务教育通过布局结构调整,推动均衡发展,服务和促进全省市域城镇化的进程;职业教育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广泛开展工学结合、订单培养,送教下乡,送教下矿,满足产业发展对高技能、实用型人才需要。高等教育要充分发挥教育智囊团、思想库的作用,打造特色和优势,推进协同创新,推进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用结合,产生一批科技创新成果并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形成覆盖全省城乡、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学习需求的终身教育体系。要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质量观,大力推进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方面的系统改革,使山西尽快进入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行列,不断提升教育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第四篇:中共昆明市委_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精)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 2008年2月24日)

为落实优先发展教育战略,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政策措施,强化保障机制,扩大教育资源总量,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比重,破解群众子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我市教育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推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快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现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奋斗目标,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采取更加开放、灵活的政策措施,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科教为先、成才为根、创业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实现教育科学发展、快速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初步建立起以开放多样、优质均衡为特点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以学习型社会为标志的终身教育体系。建立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体,非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多元化的办学格局。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历教育与职前、职后培训并举,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跨入西部先进行列。——基本普及学前教育。重点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率,全市学前幼儿入园(班)率达到85%以上。

——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实现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职普比例达到1∶1。

——高质量、高水平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让适龄儿童能充分享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城市保持在99.5%,农村99%以上;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城市保持在99%以上,农村98%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

——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比重。一级高(完)中由现有的18所增加到22所,优质普通高中在校生所占比例由现在的52%提高到66%;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由7所增加到10所,优质职业学校在校生所占比例由现在的35%提高到55%;省一级幼儿园由60所增加到70所;义务教育的优质学校由现在的110所增加到150所。

——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建立覆盖城乡的全员学习培训网络,大力实施“两后双百”工程。形成一批质量高、特色鲜明、社会声誉好的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和各种文化技能培训示范学校。加快昆明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争取创建2-3所高等职业学院。加快实施劳动力资源开发,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5000人。

二、突出三大发展重点

(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职业教育,像办普通教育那样大办职业教育。要树立“大职业教育”的观念,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改革措施的统筹管理,强化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促进职业教育与工业化、城市化和国际化进程紧密结合,与产业结构调整和科学技术进步有机协调,大力培植职教产业,实现职业教育大发展、快发展。迅速扩大职教资源总量。根据全市产业结构和县(市)区功能定位,每个县(市)区要办好一所职业学校,成为当地的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职校教师培训中心、社区教育中心。职教办学效益不佳的县区,要通过体制改革、资源整合,努力扩大办学规模,迅速扭转职教发展滞后的局面,形成一批办学灵活、规模大、有骨干专业支撑、专业特色明显、市场需求对口的县级职业学校。市级要组建为一、二、三产业服务的校均规模达8000人以上的三个职教集团。发挥区位优势,加强与省内外高等院校、企业及中等职业学校的交流与合作,形成相互开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中等职业教育新格局。高标准、高效率办好安宁、嵩明两个职教园区和公共实训基地。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系。建立全市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政府直接掌握的资源,要加强统筹和协调,打破传统的、封闭的、条块分割的资源和培训体系,实现政策衔接、机制融合、资源共享;对社会资源,要通过政策引导,合理有效地利用好。加强职业技术学校与其他培训机构的联系,做到职前与职后沟通、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并举、中高职学校结合,成为在岗、转岗、重新上岗培训的重要基地。依法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实施就业准入制度的监督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加大劳动执法力度。工商、税务部门要给予积极协助。建立城乡一体的学习与培训体系。加强农村成人教育阵地建设,强化城市社区教育,推进“农科教”结合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大力实施劳动力资源开发“四全”工程,对城乡劳动力资源进行全员普查、全员分类、全员培训、全员转化,化人口负担为人力资源优势。通过发放“职业教育券”,转变职业技能培训经费的投入方式,激活职业教育学校和培训机构资源,实施成人技术教育和就业培训、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大力实施“一网两工程”,充分发挥县(市)区职业学校、农村成人学校和农村中小学校的网络作用,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

(二)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以强有力的政策举措推进民办教育发展。全面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制定发展民办教育的优惠扶持政策,像办公办教育那样大办民办教育。非义务教育坚持以公办教育为主导、民办教育为主体,吸引社会力量重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学前教育以民办教育为主,高中阶段教育增量部分主要通过发展民办来实现,支持公办学校吸收社会资金合作办学,引导、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高等教育领域。通过出租、转让闲置国有资产,扶持民办学校的建设。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参与,创新办学形式,培植优质资源,全面优化政策、管理和服务环境,实现民办教育的数量再扩张、质量再提高、结构再优化,形成公、民办学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到2010年,民办学校在校生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有较大提高,民办学前教育比重达到90%以上,民办高中阶段教育比重力争达到40%。在确保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的前提下,鼓励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使民办义务教育得到较快发展。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违规办学的要限期整改,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三)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优化主城区教育资源配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主城区因新建居民小区未同步配套规划建设学校带来的居民子女读书“南征北战”和主城区部分学

校办学条件不达标两大问题。结合城市建设和人口分布情况,采取补救措施,重点研究和完善主城区学校布局布点专业规划。实行“三个一批”:改扩建一批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学校,新建一批居民小区配套学校,提升一批学校吸纳生源的能力。在改扩建一批的学校中,应结合“城中村”整治、城市拆临拆违,尽量扩大校园用地。在新建一批的学校中,鼓励城区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品牌学校通过置换和吸纳民间资本向城郊、新区发展,扩大发展空间。积极推进主城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试点工作。探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化管理,通过兼并、合并、挂靠等形式,对区域内学校资源进行整合重组,使城区学校在师资、校舍、场地、现代教育设施设备等建设和配置方面水平有明显提高,实现区域内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最大限度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大力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坚持“需增则增,宜并则并”和“小学方便入学,初中适当集中”的原则,收缩校点,扩大规模,提高规模办学效益。农村中小学校占地、校舍、设施、设备等硬件以及师资队伍等软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建设和配备。实现区域内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布点、学校结构和教育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农村学校规模化办学效益、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全力抓好“控辍保学”,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包括监护人)和教育系统的双轨控制体系,把争创“无流失生”县(市)区、乡镇和学校作为对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流失生控制力度,全力推进“双高普九”工作。

三、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一)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实行多元化办学。按照“巩固一个基础,放开放活两块市场”(巩固义务教育成果,放开放活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教育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允许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园)吸纳社会资金进行股份制改造,按民营机制运行,实行股份制形式的合作办学;在不改变学校和人员身份性质的前提下,引入民办学校运行机制,学校所有权和办学管理权分离,试行“国有民办”;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按照“四独立”的原则,单独举办或与社会力量联合举办民办学校。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经批准后,也可整体转制为民办学校。实施集团化和规模化办学。按照“强强联合、强弱联合、城乡联合”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品牌效应、辐射功能和城区学校的资源优势,鼓励同层次的公办学校之间或同层次的民办学校之间在建制不变、产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集团化运作,放大优质教育资源效益。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多形式、多体制举办基础教育。吸纳国内外资本,以合资、合作形式,发展民办高等教育。

(二)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教育。按照“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入、兼顾利益、实现多赢”的原则,广开投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办学投入机制。对引进社会资金投入办学的引资者给予奖励。鼓励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以多种形式在校内出资新建、改扩建经营教育教学设施。积极鼓励教育消费,让富裕家庭为教育多投资。积极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出资办学,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企业或个人通过政府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对教育的资助和捐赠,可在应纳税额中全部扣除。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学校改扩建。受校园占地面积限制、难以扩大规模和改善条件的优质学校,各地要支持学校通过原有校舍和土地置换、银行贷款、政府投入和吸纳民间资本等多种渠道,实行异地新建、开辟新校区,扩大办学容量,并在建设上给予优惠政策,减免各种费用。逐步完善教育成本核算和受教育者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通过贷款、社会融资等新建或改扩建校舍的高中阶段学校,在完成招生任务后,挖潜招收的学生可按照择校生收费,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或社会投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学校预算外收入一律不予统筹。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学校已有后勤资源可依托母体,采取内部承包、租赁等

方式,实行企业化经营;有条件的地区也可采取校际联合成立后勤管理集团的方式,实行企业化管理。全面采取BT、BOT、BO、独资、合作等方式,广泛吸引各种资本参与学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教职工聘用新机制。各县(市)区要成立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教职工按人事管理权属全部进入市、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进行人事代理。教师不调配,进入市场,由学校按照科学设岗、竞

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原则从分中心聘任。新增公办学校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由学校在公开考核的基础上自主招聘,进入分中心进行人事代理,并报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深化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实行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职务任期和交流制度,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扩大办学自主权,落实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考核奖励办法。实行校长职级制,根据学校办学规模、等级、质量和效益,确定校长岗位职级,并享受相应待遇。一级高(完)中、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校长津贴每月1500元,二级高(完)中、省部级重点(示范)职业学校校长津贴每月1000元;并对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每年进行阶段性考核,考核优秀的发给5000—15000元的绩效奖。其他学校校长津贴和年终绩效奖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有条件的学校也可实行校长年薪制。实行校长职级制、年终绩效奖和校长年薪制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

四、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一)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构建中小学纵向衔接、学校社会家庭横向沟通的学校德育体系。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把德育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活泼、丰富多彩的学校文化氛围和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课程管理和评价制度改革。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坚持“健康第一”,重视抓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学历教育和长短期培训并重,实行灵活多样的弹性学制和学分制。鼓励学校、企业、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实行“订单”培养,大力发展校企合作办学。提高教育信息化的效能和水平。着力推进“校校通”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数字化校园”,推进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的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改革,促进技术优势向质量优势转化。

(三)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积极推进对外合作办学。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区域内社区的教育资源,拓宽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互沟通的渠道;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学校合作办学,鼓励国内外资本独办和联办分校、专业或合作共建学科、实验室、实训等基地。积极开展对外教育交流活动。加强与国(境)外教育机构的交流与联系,继续有计划地选派教育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到国(境)外学习进修。建立和完善学校聘请外籍教师的服务系统,提高引进境外智力资源的层次和水平,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利用境外人士和海外人士等多种渠道,扩

大对外交流。努力拓展职业学校毕业生海外就业市场和出国(境)进修渠道,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举办“国际学校”或“国际部”。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广泛开展向全国模范教师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高尚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点希望”: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加强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继续教育。构建开放灵活、具有昆明特点、有利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继续教育体系。拓展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强化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大力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培养培训工作,推进中小学“名校长基地”建设,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名校长”。继续打造好“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名教师的引领、辐射作用,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和学科梯队建设,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到2010年,对全市中小学校长进行新一轮全员培训;评选在职特级教师达到200人,市级学科带头人达到800人,市级骨干教师达到1000人。提高优秀教师工作经费。任期内的市级学科带头人每年享受1000元工作经费,市级骨干教师每年享受800元工作经费,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每年享受600元工作经费。实行班主任绩效目标考核奖,对绩效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

(三)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改善农村教师生活待遇及学习、工作条件。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和工资待遇“三倾斜”,对长期坚持在农村中小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优先晋升、优先聘任,在评优评先中优先推荐、优先表彰。每两年组织评选100名有突出贡献的农村教师,受表彰的教师每年奖励1200元。坚持在农村学校任教直至退休的,退休后可以继续享受每年1200元的奖金;调离农村学校教师岗位的教师,此项奖励自然取消。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实施昆明市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除继续实施中央、省的“特岗教师计划”外,从2008年到2010年,全市每年公开招聘300名特岗教师充实到农村中小学;市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年终与县级财政据实结算。从2008年起,各县(市)区不得再新增代课教师,2010年前必须清退完代课教师。深入开展主城区优质学校和农村中小学“校对校”对口支援工作。每年选派150名城镇学校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到农村学校支教和挂职,每年选派150名郊县(市)区学校干部、教师到主城区优质学校挂职和进修学习。城区教师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职称,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农村学校支教经历。

(四)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职教师资培养模式,大力培养“双师型”教师。鼓励职教教师在享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同时,取得工程技术及其他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双师型”教师。依托行业和企业建设教师见习基地,试行教师到企业“见习制度”。鼓励支持企业高级技师、技术能手及社会上的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兼职,进一步提高学校培养知识型技能人才的能力。

六、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机制

(一)强化政府发展教育的职责,建立完善教育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各级政府要依法保证教育经费投入做到“三个增长”,各级财政性教育拨款的增幅必须高于当年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全部用于发展教育事业;逐年提高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使其较快达到4%的要求。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挤占、截留、平调、挪用预算内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对有挤占、截留、平调、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建立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依法履行教育

责任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依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以及师资配置、待遇的改善情况和公建配套措施的落实以及教育发展水平等若干指标,开展以督政为主的依法教育督导工作,确保教育改革和发展中政府行为到位,推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内涵建设。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科学规划新建小区学校建设。各级规划部门在编制和审批住宅小区规划时,必须按小区规模和学校布局配套规划建设小学、幼儿园,所需资金由开发单位在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费中统筹安排;中学由规划部门预留用地,国土资源部门按划拨供地,县(市)区政府可采取多种方式办学。住宅小区应配套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应同时报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二)建立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机制,完善民办教育管理制度。各级政府要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完善民办教育发展的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民办教育管理服务机构,制定措施、提供服务、依法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建立对民办学校奖励机制。从2008年起,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投资新建民办普通高中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投资新建民办幼儿园、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均按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列支。市财政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办学条件较好的民办幼儿园、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按在园幼儿、在校生规模实施奖励。对办学水平上等级的民办幼儿园和高中阶段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经年审考评优秀的,给予相应奖励。县(市)区要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和奖励民办学校。切实维护民办教育的合法权益。鼓励教师在公、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建立民办

学校教职工全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对委托招收公费学位生的民办学校给予补助,使民办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

(三)建立贫困学生资助长效机制,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贫困生救助制度。坚持“公平靠政府,效率靠社会”的原则,完善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大力实施“三就三百”工程,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百分之百地资助。全面深化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加大扶贫助学力度,保证每个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都能接受义务教育及更高层次教育,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管理办法,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进行补助。完善高中阶段“一补两减免”(对贫困学生实施生活补助,减免学费和住宿费)政策,对高中阶段的贫困学生进行补助。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助,设立贫困学生救助基金,大力发展勤工俭学,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所有学校任何一个学段的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七、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全力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是建设教育强市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安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财政预算等工作时,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建立党政领导联系学校、联系教育重点项目制度,及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保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确保建设教育强市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教育改革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各级组织、宣传、发展改革、物价、规划、国土资源、建设、人事、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税务、审计、公安、民政等部门要紧密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快职能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做好相关政策配套服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师重教、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和加快发展的舆论环境,共同推动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本市发布的有关文件及规定如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以本决定为准。

第五篇:实施特色学校创建工程 加快建设西部教育强区

实施特色学校创建工程 加快建设西部教育强区

翠屏区教育局局长 黄耀学

《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指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这就为中小学指明了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创建特色学校的办学目标。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巩固提高义务教育示范县创建成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快建设西部教育强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中实施“特色学校创建工程”,并以区府办发〔2008〕253号文印发了《关于“特色学校创建工程”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了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特色学校创建工程,是推进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实现建设西部教育强区战略的重要举措。

一、全面研判形势,充分认识实施特色学校创建工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早在2002年,区委、区政府就提出了建设西部教育强区的奋斗目标,经过近7年的努力,建设西部教育强区的伟大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成功创建四川省义务教育示范县。但要发挥好义务教育示范县的区域带头和领引作用,真正实现建设西部教育强区的目标,必须以创建特色学校为抓手,加快推进全区教育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一)实施特色学校创建工程是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教育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为经济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学校教育和未来人才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市场经济体制前提下,经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个人经济独立性的增强,以及社会经济运作方式的变革,要求人们具备竞争意识、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具备这些素质的公民,必须改革传统教育中统一学制、统一计划、统一课本、统一考试、统一师资调配的“大一统”模式和“千校一面”、“万人一貌”的局面,按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对国民素质的多元的、多层次的、多功能的、多规格的、多标准的要求,重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使学生个性得到充分发挥,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挖掘,培养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具有不同个性、不同专长和不同爱好的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这些目标的提出,决定了教育发展必须走加强特色教育,创建特色学校之路。

(二)实施特色学校创建工程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本质需要。特色学校建设呈现可以千姿百态,但本质都是充分发挥学校优势,渗透以生为本、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等素质教育精髓,丰富教育服务选择的基础教育内涵发展、差异发展、多元发展和整体发展。首先,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必须走特色发展之路。优质学校持续发展必须走自主化、特色化办学之路,薄弱学校不能照搬优质学校发展模式,必须找到自己独特的优势和发展路径,从而缩短校际之间的差距,促进校级间均衡发展。第二,培育个性化教育必须走特色发展之路。个性化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选择。特色化办学是培养多层次、多类别人才,满足不同教育需求的着力点,个性化教育不是交给学生什么,而是充分开发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差异资源,而开发差异就是走特色化办学之路。第三,提升学校的核心发展力必须走特色发展之路。能够唤起自我发展,找到适合学校发展独特途径的发展是最好的发展。在教育发展日趋多元化的时代,每所学校都可能从某种特色建设入手,形成一种教育优势,影响、带动学校全面发展,并最终成为特色学校,这已被无数学校成功的事实所证明。

(三)实施特色学校创建工程是翠屏教育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有专家认为,创建特色学校,必须具备“学校管理要规范,教师队伍要优化,学生素质要合格”这三个基础条件。我区从1997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来,经过10余年的巩固提高,特别是去年成功创建四川省义务教育示范县,进一步夯实了上述基础,为实施特色学校创建工程提供了条件。一是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的确立,加速了学校管理的规范化进程。近年来,按《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要求,我区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由分级办学分级管理,改变为以区为主的管理,加大了区政府的统筹权,使区教育局在学校人事调配、资金统筹、业务指导等方面的力度加大,规范了学校管理;二是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教师队伍。1999年被省教厅批准为教师继续教育实验区,启动了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创建活动,通过10年的努力,一支德才兼备且符合干部“四化”要求的校长队伍和一支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教师队伍正在形成;三是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D级危房的全面排除,中小学“十小工程”的实施,现代信息技术设施的装备,使更多学校达到了办学条件规范化要求,为创建特色学校奠定了较好的物质基础;四是学校管理的全面加强,提高了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在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中,坚持狠抓教学质量不放松,在全面加强常规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教育科研,使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全面提高,一大批学校已开始走上了特色化的发展道路。但在我区教育健康发展的同时,整个社会现代化进程加快,我区教育发展的优势尚不明显。特别是所处中心城区的现实,对我区教育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满足老百姓对教育的现实需求,必须加快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准确把握内涵,深刻领会实施特色学校创建工程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关于特色学校的概念,在国内尚无统一的理论概括,我们比较赞同这样一种说法:“特色学校是在先进的教育思想指导下,从本校实际出发,经过长期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独特的、优化的、稳定的办学风格与优秀的办学成果的学校。”(顾颉:《试论办学特色与特色学校的关系》,《中国教育学刊》,1996年第5期),按此理解,特色学校一方面应该是具有个性风格的学校,而这种个性风格是整体、综合的,而非个别的,另一方面,特色学校是具有优秀的办学成果的学校,是育人效果显著的学校。也就是说,特色学校不仅要形成独特的风格,而且要产出成果。学校的根本目标是培养人,创建特色学校的宗旨是提高育人的数量和质量,如果不能更多更好地培育人才,学校的风格再鲜明,再独特,也是毫无价值的。特色学校之有别于一般学校,不仅表现在办学风格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育人成效上。因此:“独特的整体风格”“出众的办学成果”是特色学校的本质内涵。

根据特色学校的本质内涵,我们不难分析,特色学校应该具备以下鲜明的特征。一是人无我有的独特性。特色学校是一种在寻求服从于一般学校共性的基础上竭力创造出富有个性特征的办学风格的学校。也就是说,特色学校既具有同类学校的共性,也具有与众不同的个性。特色学校的独特性,体现在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形成一种“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有我精”的独特风格。这种独特性具有整体效应,它不是局限于一点一面,而是要以点带面、以局部带整体、以核心带全局,最终使学校工作在全方位、多角度,都能反映出这种独特性,成为一种整体的、综合的效应。二是严谨规范的科学性。特色学校是在先进的教育思想指导下,从本校实际出发,经过长期的教育实践形成的,学校管理、改革以及所进行的一切特色创建活动,既符合教育方针,又符合教育规律和学校自身实际,不是脱离实际主观臆断,也不是超越现实的标新立异。三是改革创新的先进性。特色学校在办学过程和结果上,始终体现着创新,具有先进性。这种创新首先是表现为先进的教育理念。特色学校的创建,是对固步自封、因循守旧的教育思想的革命;又表现为教育创新。在学校管理、教学方法、办学模式等方面,都表现出明显的创造性;还表现为优秀的成果。这是特色学校获得社会认可的基础,也是创建特色学校的最终目标。四是持续发展的稳定性。创建特色学校要经历一个孕育、探索、成熟的过程,这个过程要经过一个较长时期,这个过程中,形成的学校特色,也能长期保持和发展,并形成一种风格、一种传统,产生较广泛的社会影响。

正确理解特色学校的内涵,还必须了解学校特色。所谓学校特色是指学校办学过程中所具有的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强项。学校特色是特色学校形成的基础,围绕个别特色的创建活动是特色学校形成的基本轨迹,但并不是说有特色的学校就是特色学校。

根据特色学校的内涵和特征可以看出,创建特色学校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因此,学校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目光放远,要有做艰苦细致工作的耐心和品质,科学规划学校未来发展,注重校内政策的连续性和工作方式的循序渐进,克服急功近利的实用主义、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等思想倾向,力戒特标签、搞突击、为特色而特色的形式主义作风,争取用3—9年或更长的时间,通过开展创建工作,最终形成一批特色鲜明、风格独特、品质高雅的特色学校。

三、坚持联系实际,努力增强实施特色学校创建工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创建特色学校,要着眼学生身心充分、协调,且允许有差异地发展,着眼于学生德智体美均衡和谐且有个性地发展。在特色学校的建设中,要充分体现特色创建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统一,特色育人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统一,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有机统一,更加有效地推进素质教育。

(一)在目标定位上,注意共性与个性相结合。教育目标是办学的前提和归宿,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应围绕目标展开并为目标服务。创建特色学校只有首先明确教育目标,才能在特色建设过程中不出现片面性、简单化和不顾客观实际,单纯追求特色的做法。确定学校发展目标,要着眼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对“合格+特长”的个性化人才需求更加突出,“大一统”的培养模式将被打破,学生的“基础+特长”、“博通+精专”,成为了人才培养方向的必然选择,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有机统一,必将成为培养人才的重要指导思想。因此,确定学校发展目标,要注意处理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既要求把学校办得规范,又要有鲜明的特色;既要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又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二)在发展思路上,注意层次性与渐进性相结合。由于各个学校的基本条件不同,面临的发展环境也有差异,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要体现层次性;创建特色学校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创建工作中,要结合各项实际情况,进行整体规划,按选择和孕育、组织和发展、完善和巩固三个阶段,统筹安排,分步推进。选择和孕育阶段,是创建特色学校的初始阶段,要筹划、选准特色项目;组织和发展阶段,是特色项目探索、落实的重要过程,要深化认识、完善组织、提供保障、有序地完成好每一项活动;完善和巩固阶段是特色学校创建的最高阶段,要作好总结、评估各项工作,并完善强化和发展特色的措施。三个阶段必须相互衔接,循序推进。

(三)在发展策略上,注意单项特色与整体优化相结合。特色学校创建必须着眼于学校整体发展,在促进师生优化发展上找出路,必须通过培育特色来形成和发展师生的个性。因此,实施特色教育,形成学校特色是创建特色学校的必由之路。将开展单项特色教育活动与实施综合特色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单项特色的创建工作,带动学校工作的全面进步,最终形成特色学校,是实施特色学校创建工程的重要策略。我区很多学校,在某些单项工作方面都具有强项,在创建特色学校过程中,抓住这些强项,既可以推动该校特色的形成,又可以促进全区工作,最终实现整体优化。

(四)在工作方法上,注意基础建设与教育科研相结合。创建特色学校,既要有规范的学校管理运行机制作保证,又要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和创新,要将基础建设与教育科研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硬件建设,是创建特色学校的前提。要加速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使各类学校尽快达到基本的办学标准,缩短不同区域学校在办学条件上的差距;加强常规管理,是创建特色学校的条件。要切实加强学校管理的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确保学校工作运行规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创建特色学校的关键。要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大力开展校本研修,加速教师专业化进程;加强教学工作,是创建特色学校的核心。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永恒的主题,要加强以课堂教学改革为中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力争在课程建设、教学模式、教学评价、教学成果方面形成特色;加强教育科研,是创建特色学校的保证。要加强以课题研究为主体的教育科研工作,通过教育科研,推动特色学校的形成。

(五)在工作着力点上,注意内部与外部相结合。创建特色学校,不仅要依靠学校内部力量,也要依靠外部力量,要将内力和外力整合起来,形成教育合力。一方面,要全面落实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思想,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参与创建特色学校工作的积极性。教师是特色学校的创造者和实践者。要激发学生兴趣,教师自身应该兴趣广泛;要培养学生特长,教师自身应该拥有特长;要培养综合素质高的学生,教师自身应该具有很好的综合素质。因此,在创建特色学校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教师的群体优势和个体优势,把办学理念转化为师生的实际行动,激发广大教师的参与热情,充分调动教师作为办学主体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正确处理好教育行政管理和学校自主办学的辨证关系。教育局机关和师培中心,既要有效影响,调控学校特色化办学,又不能困住学校手脚,应当充分还原学校自主性,促进学校自主创建教育特色。再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创建特色学校的目标、意义和作用,增强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认同感,争取他们在舆论、人力、物质上的配合和支持,最大限度地聚合创建力量。

四、加强领导管理,切实保障实施特色学校创建工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实施特色学校创建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管理,找准行政力量介入的节点,点燃学校的创建激情,正确引导创建方向,有效调控创建过程,强化评价杠杆的调控作用,领引学校创建工作的规范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创建特色学校工程的策划、指导和管理,成立“翠屏区特色学校工程策划委员会”,为全区特色学校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过程管理、评估验收提供理论指导和专业支持,为中小学创建特色学校提供策划和咨询;成立“翠屏区创建特色学校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特色学校建设工程的统筹协调,加强过程指导和督导评估,制定激励措施,保障必要的工作和奖励经费。学校也应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特色学校创建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要充分发挥广大师生的集体智慧和作用,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二)制定创建规划。结合自身实际,自我反思、研究、寻找、论证特色创建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依托本校历史文化资源、当地风土人情习俗、学校办学优势项目、干部教师爱好特长、信息技术开发利用等实际,确定特色项目,制定特色学校建设的目标和规划,拟定较为详细的实施方案。高度重视特色学校创建策划工作,根据自身实际,聘请专家或顾问,为特色创建工作提供咨询和指导。按照实施方案分阶段实施,做到定时间,定人员,定目标、定内容,确保规划落实到位。

(三)完善创建机制。围绕特色学校创建目标优化学校管理制度,制定为特色创建服务的规章制度,建立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围绕特色学校建设目标优化学校教育资源配置,在教育教学活动、教师培训、教育科研、教育评价、资金投入等方面重新调整,优化组合,使其发挥最大的功能。围绕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强化特色学校校本研修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校本研修制度及其工作方式,积极开展基于“特色项目”的课例研究,基于“特色理念”的活动展示,基于“特色对话”的行为示范,基于“特色问题”的经验反思。要围绕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以课题研究带动创建工作,促进特色学校的形成和发展。

(四)严格考核评价。改变把教学成绩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标准的评价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各校要制定特色项目建设考评方案,对参与特色项目活动的教师,进行过程性和终结性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教师业绩挂钩。成立全区性的特色学校评价专家小组,制定《翠屏区特色学校评估方案》,建立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评价激励机制,设立特色学校建设项目奖励,使特色学校评价经常化、过程化、规范化。建立特色学校A、AA、AAA、AAAA级评估命名制度,对达到上述级别标准的特色学校,按一定标准分别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学校探索特色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采取有力措施,最大程度达到更高级别的特色学校命名。定期举办特色学校创建阶段性总结表彰大会,促进特色学校建设工程向纵深发展,并逐步形成区域性教育的主体特色。

(五)加强形象提升。充分利用校内各种阵地和新闻媒体,宣传在创建特色学校的工作动态、成功经验,以及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先进学校,为特色学校的创建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依托翠屏区教育学会实施创建特色学校研讨年会制度,定期举行特色学校学术论坛、观摩调研、经验交流、论文评比等活动,及时总结特色学校创建经验,提炼特色学校建设理念。通过推广特色学校创建经验提升学校形象和翠屏教育品位,从而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加快教育强县建设的决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