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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乙炔气、氧气安全管理规范
编辑:星月相依 识别码:12-1105737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6 11:03:16 来源:网络

第一篇:车间乙炔气、氧气安全管理规范

车间乙炔气、氧气安全管理规范

一、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规范

Ø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在使用现场储量不得超过5瓶。

Ø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应离开5m以上。

Ø禁止敲击、碰撞,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严禁靠近热源,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Ø检查设备、导管、阀门是否漏气时,必须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Ø乙炔气瓶应保持直立,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乙炔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

Ø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Ø冬季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Ø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Ø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Ø使用压力不得超过1.5kgf/cm2,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2.0m3/h·瓶。

Ø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铜量应低于70%。

Ø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规定的剩余压力。

二、氧气瓶的安全管理规范

Ø移动气瓶时,可以沿底部转动,不得拖曳或滚动.Ø装卸气瓶时,应轻轻提放并应避免阀受力,如用吊车吊卸,应采用合适氧气瓶之吊具(一般吊索,吊篮不适用)将瓶身稳置夹牢,保证中途不会滑落才可以.Ø氧气瓶储存库室温应保持40℃以下.Ø易燃性或爆炸性危险物料,如油类,电石及灌充有其他可燃性之容器等,不得同时堆放於氧气瓶储存库内.氧气瓶内,外部,阀等不得沾染油污杂质;如油质,油脂,电石,或其他危险物质.氧气瓶应远离热源或火源.Ø开启氧气瓶阀时,须站在瓶口背面,不可面对瓶口,并应慢慢旋开避免高压氧气之冲击.Ø瓶内之氧气不要用尽,应保留余气.余气压力应不低於1.7kg/cm2.Ø氧气不可替代压缩空气使用.Ø应避免氧气瓶接触电焊条或电路.三、皮管的安全管理规范

Ø氧气、乙炔皮管强度是不一样的,氧气皮管允许的工作压力为1.5Mpa,乙炔皮管允许的工作压力为0.5Mpa,每种皮管只能用于一种气体,不能错接或互换使用。同时氧气、乙炔皮管的长度不能太短,一般为10-15米为宜。

Ø不得使用装过油类或修补过的氧气、乙炔皮管,皮管在工作中应防止粘上油脂或触及过热金属。

Ø皮管两端接头的固定必须采用卡子卡紧,不得用铁丝、绳子等代替。

Ø氧气、乙炔皮管在使用中若发生破裂或者着火时,应迅速折弯靠气瓶一段皮管,将其熄灭。也可迅速关闭瓶阀停止供气。

Ø使用新皮管时应检查内部是否积存橡胶或其他粉末,可用压缩空气吹干净后使用。

附1:乙炔特性介绍

乙炔属于碳氢化合物,又名电石气,化学分子式为C2H2。在常温和常压下是无色无味的气体。

工业用乙炔因含有硫化氢(H2S)、磷化氢(PH3)和氨(NH3)等杂质,故具有特殊的刺激性臭味和一定的毒性。比空气稍轻,微溶于水,能溶于苯、汽油,易溶于丙酮。

乙炔化学性质比较活泼,是可燃气体,它与空气混合燃烧时所产生的火焰温度可达2350℃,乙炔与氧气混合燃烧温度可达3000~3300℃。易与空气均匀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是不饱和的碳氢化合物,可发生分解反应和聚合反应,具有爆炸的危险性。与铜、银接触会生成乙炔铜(Cu2C2)和乙炔银(Ag2C2)等爆炸化合物,当受到摩擦冲击时就会发生爆炸。工业用乙炔含有磷化氢和硫化氢,磷化氢的自燃点较低,温度为100~149℃时就会发生自燃,容易引起发生器乙炔和空气混合气的着火爆炸事故。

1、氧气瓶未装减压器前应略为打开氧气阀门,把污物吹除干净,以免灰尘、垃圾进入减压器而堵塞,造成事故。

2、禁止把氧气瓶和乙炔瓶以及其它可燃气体的钢瓶放在一起,凡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能和氧气瓶同车运输。

3、搬运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应将瓶口颈上的保护帽装好,使用时,应放在妥善可靠的地方,才能把瓶口颈上的保护帽取下。在扳瓶口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下,禁止用金属锤敲击,防止产生火星而造成事故。

4、氧气减压表螺母在氧气瓶嘴上至少要拧上6~8扣,螺丝接头应拧紧,减压表调节螺杆应松开。

5、在把氧气瓶、减压器装好后,慢慢地打开氧气阀门,检查减压器连接氧气瓶的接头是否漏气,表指示是否灵活,开启氧气阀时,头脸不要对着减压表,应站在减压器侧面或后面。检查漏气时不得使用烟火或明火,可用肥皂水检查,检查不漏后方可使用。

6、严禁氧气瓶口接触油脂,或用油污的扳手拧氧气瓶阀和减压连接螺丝,也不允许戴油污的手套,以免产生燃烧爆炸事故。

7、氧气瓶、乙炔瓶及减压器在使用前后应妥善安放,避免撞击和振动。

8、使用乙炔瓶、氧气瓶时应垂直立放,并设有支架固定,防止跌倒。

9、氧气瓶与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明火要保持8~10米以上的距离。在某种情况下,确实难以达到8~10米时,应保证不小于5米,但必须加强防护。

10、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留1~2公斤/厘米²的剩余压力。

11、冬天如遇到瓶阀和减压器冻结时,可以用热水、蒸汽或红外灯泡给予解冻,严禁使用明火加热。

12、禁止使用铁器猛击气瓶各部,也不能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杆,以防气流高速冲出,因局部磨擦产生高温而发生事故。

13、夏天露天操作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应防止直接受烈日曝晒,以免引起气体膨胀发生爆炸,必须放在凉棚内或用湿布掩盖。

第二篇:氧气、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二塘选煤厂

氧气、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氧气、乙炔气瓶装卸、运输、储存、保管及现场作业做如下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安监站不定期进行检查。

一、装卸、运输安全管理

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防震胶圈是否齐全,瓶帽应紧牢,安全附件齐全有效,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击损坏和爆炸。

3、运输气瓶的车辆且只能装运一种气瓶,不能混装,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4、在用车辆、手推车运输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碰撞、抛掷、滚滑,防撞击、跌落,禁止用电磁机械装卸气瓶。

二、储存、保管安全管理

1、气瓶存放场所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仓库距离有人建筑必须大于15m。

2、仓库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远离明火,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3、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

4、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5、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氧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乙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40℃。

6、仓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室内不设电器装置,必须选用防爆型电灯,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存储场所应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

7、仓库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要悬挂操作规程。

8、仓库内必须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9、仓库内外要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气瓶区有明确区分醒目标识如“氧气危险”“乙炔危险”等。

10、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11、空瓶和满瓶必须要清晰的在瓶体上标明(如:空瓶可在瓶体上写“空”,有气体的要写“满”或者“有”),并且空满瓶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12、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三、气瓶堆放安全管理

1、氧气瓶、乙炔瓶严禁卧放。

2、气瓶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防止倾倒或滚动,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

3、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气瓶帽。

4、禁止将气瓶放置在可能导电的地方。

5、乙炔存放场所严禁存放氯气、氧气及易燃物品。

6、单个单位内乙炔气的储存量不能超过240 m³(相当 40瓶)。

四、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1、氧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

2、乙炔瓶必须立放,严禁横、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3、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4、严禁将氧气瓶、乙炔气瓶靠近热源和电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 以上。

5、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6、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7、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8、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减压后的压力应该在压力表的绿色指示范围内。

9、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高压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0、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 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1、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2、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13、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14、氧气瓶中的氧气、乙炔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五、其它安全规定

1、不要在水泥地上进行焊、割,必要时工作物下垫铁板,以防水泥飞溅伤人。

2、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关闭氧气、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并清扫工作现场。

机 电 管 理 部 便 函 机电技术字„202_‟第2号

电、气焊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各单位:

近期发现各单位在电气焊作业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电、气焊现场作业做如下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一、通用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焊相关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2、使用电气焊修理机电设备时,必须注意机电设备外壳有无良好接地,以防操作者触电;带电的设备禁止进行焊割作业。

3、焊、割储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须先彻底清洗,将盖打开,否则不准进行焊、割。

4、在焊接储存过有毒物品的容器内及一般金属容器内作业,必须加强通风措施,必要时可佩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方能作业。

5、不准焊、割密闭的和内有压力(液体和气体)的容器。

6、不准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场地附近和储有 易燃、易爆物品室内进行焊割作业。

7、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或设脚手架。

二、电焊安全管理规定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

2、电焊机设单独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潮湿地点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5、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6、更换场地移动把线、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高攀登。

7、焊接的容器内或作业地点较潮湿时,作业前应采取必要的绝缘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方能作业。

8、打火前必须戴好电焊帽,并要告诉辅助人员躲避孤光。在清除铁锈或熔渣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9、雷雨时,不得进行露天焊接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 离。

11、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三、气焊、割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2、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3、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 以上。

4、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

5、乙炔瓶必须立放,严禁横、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6、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 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7、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减压后的压力应该在压力表的绿色指示范围内。

8、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9、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10、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高压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1、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2、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3、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14、氧气瓶中的氧气乙炔普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15、不要在水泥地上焊、割,必要时工作物下垫铁板,以防水泥飞溅伤人。

16、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关闭氧气、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并清扫工作现场。

机电管理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第三篇:车间氧气、乙炔使用管理办法

【引用】车间氧气、乙炔使用管理办法202_-02-16 13:37:39|分类: 矿物知识 |标签: |字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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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dongbing6900《车间氧气、乙炔使用管理办法》

1.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2.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3.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4.乙炔发生器(或溶解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6m),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5.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气钢瓶

6.气瓶需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7.气瓶要专用,严禁串用,代用,混用。

8.特殊气体的钢瓶要用特殊专用的减压器,严禁违反规定改变减压器安装结构和方法。

9.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使用时要上好减压器,拧紧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气。开阀时要慢慢开启,以防止加压过速产生高温。对于盛装可燃气体的钢瓶尤其注意防止静电。开阀时不能用钢瓶扳手敲击瓶阀,以防产生火花。氧气瓶的瓶阀和其他附件上都禁止沾染油脂。

10.开启钢瓶阀门时要注意安全。应该先检查减压器阀门是否松开,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防爆出口不许直对操作者。开气时应该先开钢瓶后慢慢开减压器阀。关气时应先关闭钢瓶阀门后关闭减压器阀。

11.防止气瓶受剧烈震动,碰撞,冲击。气瓶的瓶帽及防震圈应佩带齐全。搬运,装卸气瓶时应轻轻装卸。

第四篇:氧气乙炔

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部门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2范围

厂区所有氧气乙炔设备.3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氧乙炔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之射;

(3)、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氧乙炔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

(4)、气瓶放置整齐,并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2、气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引起聚合反应和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并应避开放射性射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应小于0.05MPa

(10)、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1)、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气瓶一般安全知识。

4、确保气瓶安全五条纪律:

1、禁止用氧气瓶或其它压缩气瓶对轮胎充气,吹扫容器管道系统,缺氧的工作现场通风以及作为各种容器打压的气源;

2、禁止用氧气瓶充装氢气或其它气体;

3、禁止用扳手及手锤等敲打旋转瓶阀,防止阀门损坏气瓶冲出;

4、涉及到易燃易爆场所或有危险作业现场,在操作使用气瓶时,必须事先完善可靠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5、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1、本车间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由车间负责;

2、发生下列情况按照《太原第一热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1)、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2)、由于对气瓶管理不善,维护不当致使发生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3)、发生一般习惯性违章造成严重人身未遂事故或造成严重设备损坏未遂事故;

(4)、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在承包设备检修或更改工程使用气瓶发生不安全情况时,由生技部或承包方在工程费用结算中按有关规定根据安监部罚款通知书进行扣罚;

3、根据本制度,凡是现场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装设止回阀,如不使用止回阀每次罚款300元;

本管理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条款,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五篇:氧气乙炔安全运输协议

氧气乙炔安全运输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所需,现将氧气、乙炔运输业务交付给乙方承运,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有效促进双方全面适当履行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运输物品为:氧气、乙炔

2.乙方必须自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氧气乙炔运输车辆,将氧气乙炔交付到甲方标定的地点。

3.乙方在行驶过程中应当确保运输货物及自身车辆的运输安全,并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如造成相应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4.乙方在运输中涉及的其自身车辆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缴纳和承担。

5.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调动运输车辆及人员并服从工地管理人员调度及配合安全生产。

6.乙方所提供气瓶在甲方管辖区运输的安全要求。

6.1 装车固定:横向放置,头朝一方,旋紧瓶帽。备齐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块等卡牢,装车不得超高,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

6.2 分类装运:氧气、乙炔气瓶不得与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同车混装。所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混装。

6.3 遮阳防晒:夏季要有遮阳和防雨设施,防止日光曝晒,防止雨淋。

6.4 安全标志:车前应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三角形标志。

6.5 轻装轻卸:不抛、不滑、不碰、不撞、不滚。

6.6 禁止烟火:禁止吸烟,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得接触明火。

6.7 灭火防毒: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和防毒面具。

7.严禁使用报废、脱检、脱保车辆运输氧气乙炔以及进入工地现场。

8.驾驶人员应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

酒后开车、不开冒险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驾驶人员应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严禁除驾驶室内其余地方载人、带人。做好车辆的常规保养,保证车况良好,避免带病作业,杜绝事故发生。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签名)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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