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宪法的作用
宪法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一条是关于宪法和法律效力的规定,宪法作为母法,是根本法,一切法律法规不能与宪法的精神原则相抵触,这样就起到了统一全国法律的作用。但是如果一个法律与宪法相抵触怎么办呢?我国没有专门的宪法法院,法院也没有违宪审查权,只能提请全国人大或者有权机关作出修改。
第二篇: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作用
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作用
宪法的四大原则: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治和权力制约。
资产阶级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通用以上原则,但是表现不同,尤其是权力制约原则,资产阶级是三权分立基础上的权力制约原则,社会主义国家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基础上的权力制约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
一、人民主权原则
主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法国布丹首创这个概念,并认为主权在君;洛克则提出议会主权;真正的人民主权的学说是由法国的卢梭所创立。
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在卢梭看来,主权是公意的具体表现,人民的公意表现为最高权力;人民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来源,国家是自由的人民缔结契约的产物,而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人民主权学说的出现是国家学说发展史上的一大飞跃,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阶级的锐利武器,胜利后的资产阶级纷纷在宪法中确认人民主权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一般表述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无产阶级在创建无产阶级政权过程中,批判性地继承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基础上,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二、基本人权原则
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人权在阶级社会里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但就其原创意义而言,人权属于应有权利、道德权利。
17、18世纪的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了天赋人权学说,强调人人生而享有自由、平等、追求幸福和财产的权利。在启蒙思想家提出的天赋人权学说和人权口号的指导下,资产阶级开始了争取人权的斗争,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人权口号逐渐被政治宣言和宪法确认为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同样也在宪法中确认了基本人权原则。在措辞上,社会主义宪法并未直接使用“人权”一词,但宪法中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实质上就是对基本权利的确认。
三、法治原则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重要的民主原则。其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不仅宣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而且还规定国家的立法权属于最高人民代表机关,使宪法和法律有了广泛深厚的民主基础,为社会主义的法治原则的实现提供了前提条件。
四、权力制约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在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分权制衡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中则表现为监督原则。
分权制衡原则是由法国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完成的。分权是指将国家权力分为几部分,分别由几个国家机关独立行使;制衡原则是指这几个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保持一种相
互牵制和相互平衡的关系。1787年的美国宪法就是按照典型的分权制衡原则确立了国家的政权体制。
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督原则是由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巴黎公社所首创。权力机关的组成成员由选民民主选举产生,并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
宪法的作用
确认和巩固(政权)作用,限制和规范(公共权力)作用,指引和协调作用,评价作用。
一、确认和巩固作用
宪法是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它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将统治阶级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现为国家意志,从而巩固统治阶级的地位。
就政治方面而言,宪法的作用主要是确认和巩固国家政权以及相应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从经济方面来讲,宪法作为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对经济基础产生反作用;就文化社会生活而言,宪法通过确认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社会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意识,为统治阶级实现统治职能提供思想文化基础。
二、限制和规范作用
宪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作用,是由宪法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决定的。当国家权力不受限制、无限扩张的时候,其直接侵害的对象就是公民权利。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机构如何组成、这些机构有哪些职权、这些职权如何行使等内容,把国家机构的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上。
宪法对国家权力的规范作用是指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权力运行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效地运行。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不仅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避免或减少冲突和内耗,而且使各国家机关权责分明,运行有序。
三、指引和协调作用
宪法作为法律规范具有指引作用,但有自身的特点:就指引的主体而言,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也包括公民个人;就指引范围而言,它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就指引的效力而言,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就指引的思想基础来讲,宪法对机关、组织和个人行为的指引,实际上贯穿着民主的基本精神,或者说通过对人们行为的正确指引,促进民主的真正实现。
协调作用是宪法对于整体社会的作用,宪法通过调整各种社会行为,不仅使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章可循,而且也使各个方面相互之间形成良性和谐的互动关系。
四、评价和宣传作用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评价作用。宪法的评价具有广泛性,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主要方面,都能在宪法中找到评价的依据和标准,而其它法律则不可能。宪法的评价具有集中性,宪法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最基本的依据,那么宪法的评价实质上是统治阶级的综合评价。宪法的评价具有最高性,一切国家机关、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以它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宪法还具有宣传作用,它对于提高公民的思想意识,特别是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
宪法的渊源与宪法的结构
一、宪法的渊源
1.成文的宪法典。宪法文件不同于宪法典。
2.宪法性法律,在不成文宪法国家,如英国规定宪法问题的所有法律都叫宪法性法律,因为没有宪法典。在我国成文宪法国家,由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因此在成文宪法国家,既存在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既宪法典,又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即普通法律中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如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立法法、代议机关议事规则等等。
3.宪法惯例,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并为国际机关、党政及公众普遍遵循,且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违反宪法惯例不构成违宪。不成文宪法国家的宪法惯例很多,成文宪法国家也有宪法惯例,如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直到如今,凡是人大开会的时候,政协就同时开会,政协委员可以列席人大会议,任何法律法规均未作此规定,这种事实上“人大政协一同开会,政协委员列席人代会”即我国的宪法惯例。
4.宪法判例,是指实行宪法法院监督或普通法院有宪法审查权的国家,他们的法院在判决宪法案件过程中作出来的判决,而且这个国家又是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判出来的判决对下级法院或者以后的判决能够发生法律效力能够作为法律来引用的宪法。
5.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二、宪法的结构
序言,正文,附则
附则的地位(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应该与一般条文相同)和作用,两大特点:1.特定性;2.临时性。
第三篇:美国宪法特点及其作用
浅议美国宪法的特点及其作用
浅议美国宪法的特点及其作用浅议美国宪法的特点及其作用
浅议美国宪法的特点及其作用
美国宪法是成文宪法。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成文宪法的国家。而一个国家的发展,有时难免发生一些对国家构成威胁的非同寻常的事情。为了保证国家、公民的利益。宪法的约束作用或者说是它所能赋予的权力往往也在这时能得到最 直接的体现。
美国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
准,并在此后不久被当时美国拥有的1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由各个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同时也有一个联邦政府来 为联邦的运作而服务。从此联邦体制取代了基于邦联条例而存在的较为松散的邦 联体制。1789年,美国宪法正式生效。日后,该部宪法也成为许多国家的成文
宪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在美国的宪法中序言只有一句话,由52个单词构成。其中译文就是:我们
合众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 宪法。这篇序言并没有赋予或者限制任何主体的权力,仅仅阐明了制定美国宪 法的理论基础和目的。尽管如此,这篇序言尤其是最开头的“我们合众国人民” 却成为美国宪法中被引用频率最高的部分。
尽管美国宪法历经多次修改,但是1789年宪法的基本原则至今依然发挥着
重要的作用。其中,三权分立、联邦体制、宪法至上、人人平等等四个基本原则 也是其最大的特点。
三权分立。美国国家权力分为三部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部分
权力相互之间保持独立。在理论上,三权是完全平等,并且互相制衡。每种权力 都有限制另外两种权力滥用的职能。这就是现代民主社会著名的三权分立原则。一般认为其思想根源来自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著作《论法的精神》。
联邦体制。美国宪法规定美国采用联邦制的国体。联邦政府只拥有在宪法中
列举的有限权力,而其余未列明的权利都属于各州或者人民。美国人把联邦制当 作他们永不过时的骄傲。联邦制是“美国对宪治(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作 出的新的、创造性的贡献”。联邦制有利于中央与地方权力的平衡,特别是在“新 联邦主义”产生以后,从而切实维护公民个人权利与自由。同时,该制度是与民 主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宪法至上。美国宪法以及国会通过的法律的效力高于其他一切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定。自从1803年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之后,美国联邦法院系统拥有 了违宪审查权。这意味着联邦各级法院可以审查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是否与宪法 相抵触,并且可以宣布违反宪法的法律无效。同时,法院还可以审查包括美国总 统在内的各级政府颁布的法令的合宪性。但是,法院的这种审查权不能主动行使,只能在某一具体诉讼中被运用。因此,这也被称作“被动的审查权”。
人人平等。美国或许是最强调平等的国家了,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人人都有平等地获得法律保护的权利。各州之间也保持平等地位,原则上任何州
都不能获得联邦政府的特殊对待。根据宪法的规定,各州要互相尊重和承认彼此 的法律。州政府和联邦政府要在形式上保持共和体制。
要讨论美国宪法的作用,或许题目有些大,在这儿也只能简单的讨论一下其
对宪政的保障作用,以及对外的影响。
何为宪政?给其下一个完整的定义的努力近乎徒劳。不同的人对它有不同的 理解。但毛泽东认为宪政“就是民主政治”。“民主”也就是说宪法很重要的一点 就是保障政治运行的民主性。在美国的宪法中就有明确的规定来对这种民主予以 保障。根据美国宪法,立法(国会)、行政(总统)和司法(联邦最高法院)三权是彼此 独立、互相制衡的。而且从1803年起,联郑最高法院便具有司法审查权,即对 宪法拥有最终解释权。这样,它就有权监督立法权、财权、人权、军权、治安权、外交权等大权在握的国会和总统,裁定包括国会在内的各级立法部门通过的法 律、包括总统在内的各级行政当局的政策行为是否合乎宪法的规定,判决哪些法 律或政策违宪。而这些裁定和判决,是国会和总统必须遵守也得到遵守的。所以 在美国不存在凌驾于宪法之上的绝对权力,这就是美国成为法治国家的关键所 在。也是其能真正保证民主政治的最重要一点。
美国宪法的影响达到欧洲,但是在这里影响并非是单向的。欧洲的启蒙思想 是美国制宪元勋们的思想来源。美国宪法的经验和思想对思考和重新审视欧洲的 宪法的观念、原则处理方式又是一种挑战。这种双向的影响使得欧洲的宪政建设 是成功的。美国与欧洲的宪政建设中,产生的宪法与启蒙思想带给各国国民的哲 学观念也是一致相同的。如果从美国对欧洲宪法及其宪政的单向影响来说,具体 的说或许有这么三点:1.分权制衡。美国实行总统制,这在实际生活中产生了 分权制,使得国家权力平衡运作。联邦制又为中央与地方分权开辟了奇径,并使 中央与地方权力达到均衡; 2.具有革命性的权利法案。3.有强制力的司法保障 制度。美国的违宪审查是成功的。对于各个宪政国家来说,都有巨大的影响与借 鉴作用。
法律0702嵇东润20078207
第四篇:我国宪法的的作用和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的的作用和基本原则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依法治国首先是要依宪治国。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作用:
1、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3、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4、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的制约原则;法治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此作为首要的宪法原则。我国宪法强调“人民 1 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就从制度和组织上保障了人民主权的实现形式。
2、基本人权原则。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章规定和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现了对公民的宪法保护。2004年,我国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进一步明确了基本人权原则。
3、权力的制约原则。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之间实行民主集中制。”是对上述原则一种的体现。
4、法治原则。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通过的新《党章》再次重申了法治原则这一重要原则。十五大报告提出了: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特别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修改宪法,在《宪法》第5条中增加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在宪法上正式确立了法治原则。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依法治国,是坚持 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再一次重申了依法治国的原则。
第五篇:中国宪法的特点与作用
中国宪法的特点与作用
2002年12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我国现行宪法实施20周年的大会上指出:“20年来的实践证明,我国宪法是一部符合国情的好宪法,是一部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好宪法,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
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什么说我国宪法是一部好宪法,它的特点与其他宪法有什么不
同?它的作用又在哪里?于是我们就开展对中国宪法的特点与作用的探究活动。
①、通过查阅资料,认识中国宪法的特点和作用,加深我们对我国宪
法的认识。
②、通过探究活动,将书上获得的知识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培养社会
实践能力,提高整理,分析资料的学习能力。
③、发挥个性特长,学会与人协作,交流;增强团队精神,学会
与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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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研究方案确定之后,课题组成员开始行动。首先是收集资料,同学们通过学习明白,研究工作必须建立在充分拥有和利用资料的基
础上。一般来说,获得资料的方法有三种。
①、请教相关领域的专家。我们的课题探究主要涉及我国宪法,但
由于我们能力范围有限,所以我们向教政治和教历史的老师们
请教,了解我国宪法的有关内容。
②、利用因特网的搜索功能。我们课题组成员分工协作,从网上查阅
与此课题有关的材料。
③、查阅文献。课题组的每个成员都参与到查阅文献的工作中去。他
们利用课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室、书店去查阅相关的书籍、报
纸、杂志等。
接着,我们对已收集的资料分门别类,将有价值的信息纪录下来,最后我们就进行文字的表达。
(一)、中国宪法的特点
宪法的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是法律家族的龙头老大——宪法。我作为国家的总章
程,我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各位法律成员的立法根据,我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我有三大特点,这些特点是别人没有而我独有的。
①、我规定了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如我规定了我国国家性质是:
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还有我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我国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
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除此以外,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都是有我来规定的。这是我的特
点之一。
②、我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马克思赞扬过我,说我是法律的法
律。因为各法律成员的制定是根据我来制定的,他们是我的具体化。
如民法通则是根据我来制定的,他是我关于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具体
化。而且各法律成员不能和我相抵触,否则他就要被革职。如以前制
定了一个收容制度,但他更我相抵触了,因此他就被撤消了职位。这
是我的特点之二。
③、我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各法律成员的更为严格。由于前两个
特点使我有了第三个特点。因为我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国家能否长治久
安,社会能否健康发展,人们能否生活得美好,所以我规定我的修改
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
通过。
我的介绍就到这儿,希望你们在以后的生活中对我有更深的了
解,因为我会帮助你们取得你应有的权利,而且我还要求你们为我做
好每一个义务。
(二)、中国宪法的作用
我国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的三次修正,宪法内容
进一步完善,在我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
用。
概括起来,我国宪法有以下四大作用:
第一,我国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在社会主义初
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
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改
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为我们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第二,我国宪法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完善。表
现在: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废除了事实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
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维护国家统一;
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
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第三,我国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宪法强调实
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
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
法律的特权。21年来,我国宪法的实施状况不断改善,依照宪法和
法律办事正在成为社会普遍的行为准则。
第四,我国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宪法对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了全面的规定,为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
民主权利,在国家生活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现行宪法强调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住宅不受侵犯权的保护,并增加了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以及对残废军人、烈属、军属、盲聋哑及其他残疾公民和老人的保护。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两者缺一不可,这次探究性学习使我们充
分体会到这一点。在探究本课题的日子中,我们为搜索资料、整理资
料而整天埋头苦干,苦在其中,乐在其中,得也在其中。由于有了这
个探究活动,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团结合作的机会,课题组成员从开始的选题,工作中的互相帮助,到探究活动有了一定的成果,没有人说
过一句累的话。而且,对于中国宪法的特点与作用的课题探究,使我们对中国宪法的基本内容有了更深的理解,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做到认
真学习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宪法,热情宣传宪法。
我们还体会到如何分工协作,如何把收集到的资料科学地整理出来。因为任何一项工作的成功,都需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需要与同学、老师交流意见。分工协作再一次培养了我们团队合作精神。严谨认真的研究态度将对我们日后的学习、生活产生良好的影响。我们能力、素质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大大的提高。当然,能够走上这条路,都得感谢老师,感谢学校给了我们这样一个锻炼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