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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乡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座谈会议程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13-820368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2 11:32: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某某乡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座谈会议程

某某乡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座谈会议程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为激励全乡广大通讯报道员和业余通讯报道爱好者的写作热情,及时、全面、客观报道我乡的重点工作、典型做法及所取得的成效,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我们召开了这次某某乡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座谈会,请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首先,介绍出席今天座谈会的领导有:

乡党委委员李明

出席今天座谈会的还有各部门的优秀通讯员,我们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

今天的会议议程有三项,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会议第一项:先由团委副书记王芳同志向大家宣读临***文件。(宣读***号文件)

会议第二项:座谈发言,请骨干通讯员代表***同志发言。***

(***点评)

会议第三项:领导讲话。

现在,请分管宣传的领导***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我主要对大家提四点要求:

①工作迅速启动,周密安排部署,各部门、单位和骨干通讯员要高度重视,启动迅速。

②广泛宣传动员,浓厚宣传氛围。一是突出新闻宣传重点。组织宣传通讯骨干采写新闻稿件,反映工作动态,总结典型经验,通过报刊、网络媒体等渠道有效地扩大外宣效果。在全乡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新闻宣传入脑入心。充分利用和挖掘某某乡文化优势,结合区情、乡情、民情,及时反映群众之喜闻乐见,通过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宣传,让大家对某某乡有更加深入细致的了解。

③创新方式方法,宣传到位。建立立足为村、组留下一支永不走的宣传队伍,着力把有一定政策水平、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善作群众工作,群众威信高的新闻爱好者培养成宣传骨干。

④联系群众紧密,干群关系融洽。始终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把功夫下在基层,把心交给群众,通过面对面地与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交流,广泛征求听取了各方面意见,进一步理清经济发展思路,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力所能及地反映当地群众具体困难问题,树立了新时期良好的宣传队伍形象。

⑤注重结合实际,有效推动当前工作。宣传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我乡工作、推动我乡发展,要在工作中有效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宣传工作要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相结合。二是宣传工作要与搞好当前和今后中心工作相结合。三是宣传工作要与促进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四是宣传工作要与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相结合。五是宣传工作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

通过做好宣传工作,为进一步促进某某乡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全乡各级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志们,刚才宣读了2011年某某乡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及安排部署了2011年的某某乡宣传工作,座谈中大家就做好全乡新闻宣传工作谈了非常好的意见和建议,***对做好某某乡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的讲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在充分肯定近年来我乡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加强我乡新闻宣传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在此,我们也衷心地感谢各骨干通讯员长期以来对我们某某乡宣传工作的重视和给予的大力支持,也希望在以后的时间里,大家继续关心、支持某某乡的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友好合作,密切联系,增进友谊和感情,共同推动我乡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为服务某某乡科学发展,服务某某乡群众作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

同志们,今天会议的各项议程已全部进行完毕,谢谢大家!

第二篇: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宣传工作力度,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宣传报道学校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人、新事、新经验,展示教育教学新成果,树立学校良好的形象,促进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凡我校教职工在地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正式发表或播出的有关我校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做法和成绩、师生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等方面的新闻稿件(包括消息、通讯、新闻评论、新闻摄影等),具有正面宣传效果的将予以奖励。

二、报刊新闻稿件奖励标准:新闻稿件以稿费为基数,稿费以汇款单为凭证(无汇款单的,国家、省、市三级稿件千字以上分别以100元、50元、30元为基数,千字以下按每百字10元、5元、3元计),奖励标准分别为:党报、党刊及教育专业报刊,国家级8倍,省级6倍,市级2倍。国家、省、市三级党报和教育专业报刊头版头条,在原稿费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500元;头版其它稿件和二版头条在原稿费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三、信息稿件奖励标准:被《山东职教信息》采用1条奖励100元,被《枣庄教育信息》采用1条奖励60元,被《枣庄教育》采用1条奖励50

四、电台新闻稿件奖励标准:被国家级电台采用1条奖励200元,被省级电台采用1条奖励100元,被市级电台采用1条奖励60元(以各级电台稿件录用通知单或稿费汇款单为据)。

五、电视新闻(稿件)奖励标准:电视新闻稿件以稿费为基数,稿费以汇款单或用稿单位证明为凭证,(无汇款单或证明的,国家、省、市电视台分别按照每条200元、100元、60元计),奖励标准分别为:国家级8倍,省级6倍,市级3倍。电视新闻节目头条,国家级2000元,省级奖励1000元,市级奖励500元。

六、网络新闻稿件奖励标准:网络新闻奖励限于新华网、人民网、教育部网站、省政府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枣庄市人民政府网。在新华网、人民网和教育部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200元;在省政府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在省教育厅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在枣庄市人民政府网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60元;在枣庄市教育局网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50元。

七、各种付版面费、制作费等费用的专版、专刊、专题,不予奖励。

八、凡对外宣传新闻稿件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查签字、重要稿件须报经校长审批后加盖学校公章、登记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九、凡新闻稿件发表者需将发表稿件原件、复印件、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和媒体稿件录用通知及时到学校办公室登记汇总,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兑现奖金。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第三篇: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一)新闻稿件被国家级新闻媒体或国家工商总局报刊采用的,给予撰稿人300元/篇奖励;被省级新闻媒体采用的,给予撰稿人200元/篇奖励;被市级新闻媒体采用的,给予撰稿人50元/篇奖励。在新闻媒体上一稿多投均被采用者,按最高标准给予奖励。新闻稿件的采用以原件(复印件)或稿酬汇单的复印件为准。

(二)调研报告、理论文章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主要指工商半月刊、工商行政管理研究),给予撰稿人500元/篇奖励;在省级刊物或《湖南工商》发表的,给予撰稿人300元/篇奖励。

(三)在湖南红盾信息网(含内网)发稿的,给予撰稿人20元/篇奖励;在岳阳楼新闻网(含手机报)发稿的,给予撰稿人10元/篇奖励;在市局内网、分局内网同时发稿的,以市局内网数据为准,给予发稿人5元/篇奖励。

(五)政务信息工作被市委、市政府或省局评为先进的,给予专(兼)职人员3000元奖励;被区委、区政府或市局评为先进的,给予专(兼)职人员2000元奖励。不同级别同时获奖的,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奖励。

第四篇:信息和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市委离退局信息和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市老干部工作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老干部工作发展动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市直各部门老干处(科)、各县、特区、区委离退局的工作人员,凡是报道有关我市老干部工作内容的通讯报道、新闻照片、音像资料、调研文章及工作信息等稿件,被有关报纸、刊物采用的,均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1、信息调研类:被中组部老干部局《老干部工作动态》和省委老干部局《贵州老干部工作》采用的政务信息和调研稿件,每篇奖励100元;被省委老干部局《贵州老干部工作》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建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奖励20元;被市委离退局采用的信息,每条稿费10元。

2、新闻报道类:被中央级报刊采用的稿件,发表在头版头条的,每篇奖励300元,发表在头版其他位置的,每篇奖励200元,发表在二版的,每篇奖励100元,发表在二版视窗和其他版面的,每篇奖励50元;被《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晚霞》、《晚晴》等省级报刊采用的稿件,发表在头版的,每篇奖励100元,发表在其他版面的,每篇奖励50元;被《六盘水日报》、《六盘水晚报》、等市级报刊采用 1的稿件,发表在头版的,每篇奖励50元,发表在其他版面的,每篇奖励20元;被《当代六盘水》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50元。

3、被新闻媒体和上级业务部门评为优秀通讯员、优秀稿件的,发给当选人与评选单位等额的奖金。

4、对同一篇相同内容的稿件分别被不同新闻媒体采用的,按上述相关媒体对应的最高标准奖励,不再分别给予奖励。

三、奖励方式

1、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须持刊载有发表文章及作者署名的报纸和刊物复印件、稿费汇款单、评选证明复印件,在文章发表或宣布当选后10天内到市委离退局办公室登记核实后,由办公室开具“稿件奖励费通知单”并报局领导审批后,交局财务室发放。

2、稿件奖励费一律实行按月结算,年底支付。

3、稿件奖励费应由作者本人签字领取;符合奖励条件的稿件有两名以上作者的,稿件奖励费由第一作者签字领取并视实际工作量酌情合理分配。

四、本办法由市委离退局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06年2月28日

第五篇:高楼乡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高发[2010]1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调研信息及新闻报道

工作的意见

为充分调动全乡广大新闻工作者和业余写作爱好者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高楼乡对外宣传力度,掀起对外宣传的新高潮,打好对外宣传的主动仗,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外宣格局,全方位推介高楼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各项成就,唱响建设“生态高楼、和谐高楼、文明高楼”的主旋律,提高高楼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高楼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全乡调研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县委、县政府“站在新起点、谋求大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

心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反映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建议、新典型、新经验以及重大社情民意、典型人物和事件,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知,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二、建立调研信息及新闻报道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信息工作制度,形成一套科学的信息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1.信息上报制度。重点工作及重要活动信息要及时上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宣传部及其他业务主管部门。

2.重要文件和综合材料报送制度。乡党委、政府有关文件和工作规划、工作总结、经验材料、调研报告等要及时报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

3.定期调度制度。乡属各部门每周五上午将本周工作信息及下周工作打算报送宣传办,信息上报情况与部门负责人评先树优挂钩。每位信息员每周至少上报各类信息两条,由宣传办每月对每位信息员上报信息及采用情况进行一次调度汇总,及时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督促落实信息工作任务。

4.信息调研制度。大兴调研之风。乡机关全体人员要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及工作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每人每年至少要形成一份有较高质量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要有现状、有问题、有建议,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5.奖励制度。为促进信息报道工作上档次、上水平,更

好地调动信息员积极性,对在县及县以上报纸、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及内部刊物发表的(播放)文字、音像、材料的人员给予奖励。

①、宣传办工作人员所编写文字、图像信息、材料被县级报刊、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40元,10篇后按50元/篇计算奖励;

②、宣传办公室半年需完成40篇(条)任务量,完成40篇奖励1000元,40篇以上每增加一篇按50元/篇计算奖励,完成30-39篇不予奖励,完成30篇以下取消宣传办工作人员评先树优资格;

③、其他新闻报道工作组成员完成5篇奖励200元(完不成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5篇以上每篇按50元/篇计算奖励,20篇以上,按80元/篇奖励;

④、乡政府其他人员见刊登采用稿奖励,奖金按40元/篇计算。

⑤、调研文章被采用刊发的,按省、市、县级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

三、奖励标准

1、对在《济宁日报》、济宁电视台发表有关我乡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普通稿奖励200元,头版稿奖励600元,头条稿奖励800元,头版头条奖励1000元。

2、对在省级报刊发表有关我乡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

奖励,奖励金额为普通稿奖励300元,头版稿奖励800元,头条稿奖励1000元,头版头条奖励2000元。

3、对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网发表有关我乡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普通稿奖励500元,头版稿奖励1000元,头条稿奖励2000元,头版头条奖励3000元。

4、奖励兑现凭原件兑付。

四、兑现办法

1、稿件(文章)或照片被采用后,请携带相关采用通知单或稿件原件,半年一计算(每年7月底和次年1月底各统计一次)进行奖励兑现。

2、一篇文章或摄影作品,不按署名人数,只按一人给予奖励。

3、同一篇新闻稿件(文章)或新闻照片被上述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转载,可分别得奖。

本奖励制度从2010年元月起开始实施。

附:高楼乡新闻报道组工作人员名单

高楼乡新闻报道组工作人员名单: 董宁乡组织干事

李为允乡宣传干事

吴长征乡武装部副部长

刘培长乡团委书记

林文龙

任泽瑞

王玉伟

李光瑞

冯建伟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乡宣传办工作人员 乡对外宣传办主任 党政办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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