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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编辑:轻吟低唱 识别码:13-735230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07 02:53: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中心支公司 “行风在线”上线材料

2009年7月14日

《行风在线》上线嘉宾名单:(职务、姓名)

副总经理张宝平

业务处理中心经理 孙真真

客户服务中心经理 邱强

一、开始语

主持人:《行风在线》时刻关注百姓心声。听众朋友早上好,欢迎收听《行风在线》,我是主持人姜健。潍坊广播四个频率正在同步直播。

今天来到节目中的嘉宾是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张宝平。首先欢迎张总,您好!

张总:主持人你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很荣幸今天可以通过行风在线栏目与收音机前的朋友们交流,今天和我一起来到直播间的,还有业务处理中心的孙真真经理和客户服务中心的邱强经理,如果您对保险有什么疑问、难题或对我们公司有什么建议、意见,欢迎大家来电与我们交流。

主持人:欢迎各位。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我们的热线6106789已经为您开通,如果您对大地保险的相关业务以及服务有问题要咨询和反映,欢迎积极参与节目。

二、对话题

主持人:张总,我们的感觉是现在保险公司都非常注重自己的服务,的确,服务是赢得市场的有利砝码。听说我们大地公司有很多多元化服务,像是电话营销业务、客户俱乐部等等,有什么特色呢?

张总:是的。刚才主持人提到的多元化服务,我们大地保险公司也这样服务大众的,比如我们的电话营销业务和“大地之友”客户俱乐部,都是我们大地保险公司推出的特色服务。

(一)大地保险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首批批准开展电话营销业务的单位之一。

为了更好服务大众,我公司推出的电话营销业务让客户足不出户就可以入保险。电销业务暂时以车险业务为主,只要打一个电话就可以按个人的需求,为自己的爱车加入中国大地保险公司的保障。电销业务主要针对家用爱车族,在保费的交纳上也是非常优惠的,在商业险基本保费打七折的基础之上再优惠15%,电销业务采用全国集中统一直接销售、后援服务属地管理的运营模式,也就是在公司全辖通过统一的业务平台,面向全国,集中开展电话营销业务,并通过专用电销号码95590-2以公司名义与客户直接联系,运用电销业务系统完成产品的咨询、报价、保单条件确认等一系列业务流程,我公司按客户所在地进行电销业务的出单、配送、收费、理赔及后续管理服务等。针对公司电销业务销售和服务相分离的特点,我们也按照销售、管理分开服务的原则,来更好地服务客户。

在理赔服务方面,我公司通过通赔服务方式向电销车险客户提供理赔服务,客户出险后可直接拨打95590进行报案,全国通赔网点代收理赔单证、代付保险赔款、代垫抢救费用等工作,无论客户在全国的那个地市都可以享受到大地保险公司的各项服务。

(二)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大地之友”客户俱乐部。

传统的保险服务主要体现在对出险客户服务上,而对于保期内没有出险的优质客户,却往往享受不到保险公司的服务或很少得到保险公司的服务。我公司今年下半年开始的,在全省范围内 1

推出的“大地之友”客户俱乐部,主要目的:便是以“大地之友”客户俱乐部为载体,向在我公司投保的,出险率低的优质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以不断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对成为我公司俱乐部会员的客户,在享受到公司标准服务的基础上,展开以下增值服务项目:一是理赔绿色通道,绿色理赔通道服务包含三个方面:

1、专人跟踪会员理赔处理过程,协调处理环节,及时提醒客户,提高结案时效和客户满意度;

2、理赔处理优先,对于俱乐部会员的理赔案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处理,保证案件处理时效;

3、专项理赔政策,在条件允许的区域,为会员提供分类分级的理赔处理过程的特殊对待。(例如对部分优质客户提供一定金额和一定次数内的免现场查勘,或指定案件类型的结案周期承诺); 二是关怀提示服务,特别是对未出险客户,通过短信、电话方式或定期回访等方式与对客户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提前提醒、对客户进行防灾防损的提示,并聘请相关专家对客户提供风险顾问服务。三是证照代办服务,为节约会员处理时间,我公司将为俱乐部成员的汽车年审、驾驶执照年审、罚款缴纳提供代办服务。四是道路救援服务,此项内容包括现场急修、拖车、派送燃料、电瓶充电等多项服务项目。

主持人:现在很多的保险公司都在作车险,随着私家车的增多,这将是一个前景非常广阔的市场。我们大地财险如何更多的占有这个市场呢?

张总:我们推出的车险通赔服务和自主研发并推出的“车险赔案在线查询”系统,也都是我们大地保险公司推出的特色服务。

(三)推出了大地公司车险通赔服务。

车险通赔服务是指通过保险公司设在系统内各地的车险理赔服务网点,就近完成肇事车辆的代查勘、定损、代垫付抢救费用、代接收索赔单证以及代支付保险赔款等理赔流程的操作。相对于“在哪里办理保险,只能在哪里索赔和领取赔款”的传统模式,其最大特点是在更广范围内实现“通赔、通付”服务。也就是说,客户在任何地方出险后,都可在大地保险公司各地的通赔服务网点享受到如下服务:

1.代查勘定损服务:出险地通赔网点在接收到95590统一调度后,代查公司查勘定损人员将会在第一时间内与客户进行联系,进行现场查勘及定损服务,代查公司的查勘定损人员还将会告知客户将索赔单证提交公司通赔网点接收,客户确认在代查定损公司交付索赔单证,代查公司将会把客户交会的索赔单证上传至业务流程后一并寄交承保公司。客户确认不在代查勘定损公司交付单证的,代查公司则负责将代查勘定损资料上传至双代业务流程中。

2.代收理赔单证服务:即无论是否本公司代查勘、代定损的案件,各通赔网点均可以代收客户理赔单证。代收单证的公司将会对单证的有效性、完整性负责,一次性接收客户全案理赔单证,避免客户将一个赔案单证交付不同理赔网点。同时代收公司代收客户理赔单证后,将会及时把客户递交的单证上传理赔工作流系统,并及时通知、提交到承保机构理赔部门进行理算、核赔,并在提交时做出“通赔”标注选择。而且代收公司在代收客户理赔单证时,将与客户确定案件的赔款支付方式,客户选择转账支付的,将会取得客户的银行账,并将被保险人身份证、领款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赔款接收账户等上传或录入到理赔工作流系统中,以方便客户对赔款的支取。

3.代付保险赔款服务:客户无论在何地出险,都可选择就近的通赔网点进行领取赔款,保险赔款可以转账支付,小额赔款也可以现金支付。客户选择转账支付保险赔款的,由承保机构在理赔结案后及时转账支付。客户到中心支公司上门领取保险赔款的,中心支公赔款支付人员应查验领款人身份证件,查询业务系统中被保险人身份证、领取赔款的授 权委托书等赔款支付,核对赔款支付金额后,进行支付。客户上门领款时,中心支公司发现该赔案已核赔通过而未作结案处理的,需及时通知承保机构进行结案处量,然后支付赔款。

4.代垫付抢救费用服务:机动车辆出险后,如交警部门通知出险地公司代垫付抢救费用的,出险地公司将会受理,并按相关流程处理后进行代垫付抢救费用,避免了客户自己再与承保公司进交涉的麻烦,极大的方便了客户。

我公司已于2008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车险案件的通赔服务。大地公司的任何一个通赔网点,均可为客户提供上述服务,象我市能够实现通赔的县支公司已覆盖了寿光、青州、临朐、诸城、安丘、高密、昌邑和滨海等等。截止目前,已实现通赔案件80件,为外地出险客户办理索赔提供了极大方便,得到了这部分客户的广泛认可。

(四)自主研发了并推出了“车险赔案在线查询”系统。

为方便客户了解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的理赔处理情况,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进行及时的监督,提升车险理赔的透明度,实现保险公司与客户的互动,我公司自主研发了“车险赔案在线查询”系统,客户只要登录,输入自己的保单号和车架号,就可以随时上网查看自己爱车理赔处理状态,这是业内首家向客户实时公开理赔过程的网站。在这个“车险赔案在线查询”系统上,对于客户比较关心的车辆定损、维修情况,系统把换件项目、维修项目的具体内容与金额都列示出来,客户一目了然。并提示客户需要递交哪些索赔单证资料,对于已经结案的案件还可以查询到保险赔款的具体金额。

主持人:张总,上一次上线时我们了解到,大地保险公司是以车险为主导的,但在其他险种发展上也有独到之处,前几天,我一个企业的朋友说是刚入了你们的一款“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说是主要是针对高危企业的,听说这也是大地财险的独创?

张总:是的。这两年频繁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等,现在国家要求各行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们大地保险公司正是本着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行的目的,在2007年与全省安检局和保监局联合推出了这款“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虽然现在还处于试点阶段,但是我们还是尽力将这些别的保险公司都不愿意涉及的高危行业从业者的利益放在首位,他们从事这些行业是为社会作贡献,我们大地保险也愿意为切实保障他们的权益尽自己的一份力。

主持人:恩,张总,确实这些高危行业的安全是值得我们去关注的,目前,“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试点的行业都有哪些呢?

张总:“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的试点行业有非煤矿山、建筑施工行业、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危险较大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针对以上单位我们推出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供各企业单位选择。这也是我们今年拓展的一个新的保险业务范围,像这个保险一样,我们大地公司的经营范围还涵盖了非寿险业务的各个领域,八个大类,共计121个主险,281个附加险,包括企业财产保险类、工程险类、责任信用保险类、家庭财产保险类、货物运输保险类、船舶险类、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类及机动车辆保险类。

主持人:这样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保障,也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使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多一种手段,多一份支持,多一份保障。张总,企业该如何投保“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险种呢?

张总:企业可根据条款规定采用按雇员明细投保或按约定人数投保,但投保比例不能低于本单位所有雇员人数的75%,我公司依据不同的投保方式处理赔偿事宜,投保单位可单独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主险(即承担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雇员意外死亡的经济赔偿责任),也可同时投保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和附加伤残责任保险,主险赔偿金额为每人不低于25万元。

主持人: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需要准备哪些手续呢?

张总: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准备以下资料即可,其中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参保人员名单;生产、经营场所结构、面积情况的书面说明材料;及投保单的填写与加盖单位公章。我公司有专业人员可上门服务,为企业详细介绍保险业务知识及条款,全方位为客户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主持人:其实除了上面介绍的为高危企业设计的保险之外,大地公司还有一款专门为中小型场所设计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吗?

张总:是的,中国大地作为中国再保险集团旗下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为了促进国家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地开发设计了火灾公众责任险系列定额保单,命名为“大地保护神”,愿以高品质的保障、专业的精神、饱满的热情为广大客户竭诚服务,祈盼大地春常在、福星照万家。

主持人:是的,现代生活人们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越来越多,火灾隐患防不胜防,这款保险还是设计的非常人性化的。那火灾公众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呢?

张总:火灾公众责任险凡领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固定营业地点的公共营业场所,均可投保本保险。火灾公众险涵盖了因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施救费用等保险责任,为中小型营业场所的经营保驾护航,也排除了运营者的后顾之忧。

主持人:那张总能再给我们推荐一款适合家庭财产投保的保险吗?

张总:好的!我们大地公司的家庭财产保险有许多种类,在此我推荐一款价格适中、保险责任涵盖面较宽的险种,就是我公司的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此险种保户可以选择投保,其中包括房屋及其室内附属高设备、室内家用电器、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床上用品、室内装潢、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等,投保财产在发生火灾、爆炸、雷击、台风等不含地震的自然灾害事故,均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我们的财庭财产有了更全面、更周到的保障。

主持人:我们大地保险公司的险种真是涵盖了许多领域的需求,那有没有一款适合我们企业为员工投保的险种呢?为我们的企业领导者解除后顾之忧!

张总:针对我们的企业员工我们大地公司有雇主责任险、团体人身意外险都可以保障我们员工的人身意外责任,我公司还推出了一款专为效益良好的中小企业员工的保障计划,为《大地睿康员工综合保障计划》,提供包括补充医疗、重大疾病等保险责任的全面保障,可以完全满足对员工福利保障计划有较高要求的客户需求,其中包括的保险责任有意外伤害保障、意外伤害医疗保障、补充医疗保障、重大疾病保障等责任。使我们的经营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主持人:我们知道入保险是为了化解风险,对人们的生命财产进行保障。可在出险后,往往因为索赔手续的繁杂要往来保险公司多次,这让不少人头痛。

张总:是啊,针对这种情况呢我们一是通过我公司车险理赔工作流系统的启用,简化了赔案的内部流转环节,无论涉案金额大小,纸质案卷无需流转,通过电脑即可完成该类案件的所有理赔手续,极大缩短了案件流转时间。二是为方便客户索赔,对不同类型案件的单证进行了规范简化,不涉及人伤的单方案件,出险时,只要客户在现场报案时,携带必要的证件,无需客户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可直接办理领款手续。通过以上措施的实行,保证了案件的结案周期,使客户能及时领到赔款,也得到了客户的好评。

主持人:张总,大地保险公司近年成立的新兴保险公司,成立五年来业务逐渐扩大,营业收入逐年增加,成为保险业中发展较快的公司之一,今天是第三次到我们节目做客,还有的听众对大地保险还不太了解,您先介绍一些公司的情况吧。

张总:好的,我们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2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47.2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上海。截至2006年底,中国大地保险公司己在全国设立了34家省级分公司,下属1180多家机构己遍布全国各地,全国性服务网络已经形成。中再集团的控股赋予了公司与生俱来的“国字”背景,悠久的经营历史和“国字”背景构成了公司发展的品牌优势。大地保险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由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投资控股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保险企业。2004年10月20日,经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批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正式挂牌营业。目前,公司辖6个县支公司、5个营业部、3个营销服务部,6个管理部门,公司自成立以来,在潍坊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弘扬“立足大地、携手创业、共享未来”的企业精神,恪守“诚信为先、稳健经营、价值至上、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2004-2007年在总公司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中,先后获得各种奖项29个;在山东分公司组织开展的各项竞赛活动中,先后获得各种奖项22个,被山东分公司授予“功臣团队”荣誉称号。2006年5月,被中国金融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班组”,11月,又被全国总工会授予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百佳班组”,这是山东省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保险金融单位。今年10月份大地保险山东分公司荣获2008年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主办的第七届“消费者满意单位”,是目前省级保险公司中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公司。

主持人:张总,我们大地保险公司从04年开业以来,业务发展非常迅猛,全市同行业排名第五位,服务也有自己的特色,现在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怎样?

张总:2009年1-6月我大地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3825万元,其中机动车险保费收入2406万元,车险占比63%,机动车险仍然是我公司的主打险种;另外财产险及其他险种保费收入752万元;人身险保费收入667万元。我公司险种结构合理,是以多险种多思路的平衡态势发展。

(结束语-8点半左右结束)

张总:对刚才听众朋友反映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们一定尽快落实。感谢行风在线提供这么好的交流机会让我们可以和听众直接交流!也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大地财险的工作支持和关心!我们将继续为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提供优良的产品、优质的服务,听众朋友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拨打大地财险专线服务电话95590咨询和反映。谢谢大家再见!

主持人:感谢各位嘉宾,同时感谢听众朋友的收听和参与。今天线上听众朋友反映问题的反馈处理情况请收听中午12点半FM100.2潍坊广播新闻频率播出的《行风行动》。

吃海鲜,到澳龙,澳龙海鲜大酒店提醒您明天行风在线的上线部门是潍坊市广播电视局。明天再会!

第二篇:GBG国内的合作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GBG国内的合作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1-3-19 01:3

3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mlnamespace prefix =“o” ns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CIC)由中国再保险公司以及其它9家国内外投资商投资成立,注册资本为十亿人民币,起源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公司总部设在上海,在全国已拥有33家分公司和300多家营销部。

全球福利集团

全球福利集团是一家坐落于美国加州的MGU(Managing General Underwriter),在开发和推广国际雇员福利保障的领域内,已有超过25年的经验。集团拥有成千上万的团体和个人客户,遍布全球。集团的宗旨是提供高质量的保险产品和私人化的服务,这已使全球福利集团成为海外员工健康福利业界的领头羊。国际健康保险产品

为发展中国的国际健康险市场,大地保险与全球福利集团真诚携手,共同推出目前中国市场上首款全面的国际健康险产品,由大地保险承保,全球福利集团提供服务。

该产品已于2005年10月得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IRC)的批准。风险由大地保险和被AM Best and Company评为A级以上的数家海外再保险公司共同承担。

< xmlnamespace prefix =“v” ns =“urn:schemas-microsoft-com:vml” />General Reinsurance Corporation, 等级 A++ / 总资产超过 500亿美金

 Lloyd’s, 等级 A /总资产超过900亿美金

 London Life Insurance Company, 等级A+ / 总资产超过20亿美金

 Partner Re, 等级A+ / 总资产超过20亿美金

 Sagicor Capital Life Insurance Co Ltd, 等级A / 总资产超过20亿美金 

作为该产品的服务提供商,全球福利集团负责有关这款国际健康险产品所有的行政服务,包括入保、理赔、全球医疗网络维护及其他客户服务。在中国地区,全球福利集团和大地保险指定上海泰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该产品的第三方管理服务提供商。

General Reinsurance Corporation, 等级 A++ / 总资产超过 500亿美金

 Lloyd’s, 等级 A /总资产超过900亿美金

 London Life Insurance Company, 等级A+ / 总资产超过20亿美金

 Partner Re, 等级A+ / 总资产超过20亿美金

 Sagicor Capital Life Insurance Co Ltd, 等级A / 总资产超过20亿美金 

第三篇: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30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告成立标志着国内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中国人寿正式进军财险市场。中国人寿财险的成立对于中国人寿完善保险综合经营格局、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乃中国人寿顺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要求之需、抢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新机遇之策、推进国际顶级金融保险集团新战略之举。中国人寿财险将充分依托中国人寿的整体经营优势有效整合市场业务和客户服务体系不断创新产品、销售、服务和盈利模式全面构建中国人寿独有的经营特色和差异化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新的保险市场资源和增长点着力打造模式领先、平台先进、团队一流、品牌卓越、文化和谐的一流财产保险公司为做大做强做优中国人寿、引领财产保险市场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保障人民幸福安康、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中国人寿财险愿与各界同仁共谋发展共享机遇共创辉煌共赢未来

第四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什么是短期贸易信用保险?

短期贸易信用保险是企业在采用赊帐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由于到期未收回债款所导致的应收债款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合同,保险期限以年为单位。根据买方所在地域不同,可再细分为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与出口信用保险。

平安从2003年10月底开始正式推出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

短期贸易信用保险对企业有什么帮助?

√有效降低企业坏账风险

√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保单赔偿受益权可转让给银行或质押,便于获得银行贸易融资

√帮助企业大胆拓展新市场,鳞选有偿付能力的优质客户

√保护企业经营业绩,保证现金流的稳定性

哪些企业可以投保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从事国内贸易并且赊账销售放帐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的企业都可以投保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

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对哪些损失负责赔偿?

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负责赔偿由于买方丧失清偿能力或者恶意拖欠造成的被保险人应收帐款的损失。但有争议的债款不属于保险范围。为了督促企业加强风险管控,保险人承保比例为90%,即企业须自负10%的经济损失。

什么是丧失清偿能力?

买方发生下列情形中任何一种时,则视为丧失清偿能力;

1、由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2、通过法院对买方的裁判的强制执行,买方的资产仍不足以清偿部分或全部债款。13、根据法院的判决,买方为其所有债权人的利益,与债权人达成转让、和解或其他协议。

4、应买方债券持有人或其他债权人的申请,指定了财产管理人。

保险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的保额按照企业在保险期限内赊帐销售的总额计算。

保费怎样计算,如何支付?

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的保费以企业预计年赊帐销售总额乘以费率计算,于每季度初分期预付,保险期限结束时根据实际赊帐销售总额调整保费。本保险设最低保费。

如何确定买方的信用额度?

企业为某个特定买方申请的信用额度应相当于该买方在其赊销期限内累计的帐面最高应收帐款金额。

怎样办理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投保手续

企业办理投保,可先与平安联系,填写投保单、提交买方资料以及买方信用额度申请;平安对买方进行信用额度批复,并对企业报价,如果双方对报价达成一致意见,则正式签发保险单。

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理赔流程

企业在保单规定的最长付款期限到期后仍未收到买方付款,应在30日内通知平安。如果买方丧失消偿能力,平安将在取得买方丧失消偿能力的书面证据以及买方债务的所有文件后30日内支付赔款。如果属于其他情况的不付款,平安将在收悉企业提交的《发生逾期欠款通知表》起五个月期满时支付赔款。在此五个月期间,保险人将积极向买方进行追偿。

保险人受理索赔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

平安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的优势

平安是目前国内唯一经营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为了向企业提供国际

上最先进的技术服务,平安选择了在信用保险领域拥有近60年专业经验的COFACE集团成为合作伙伴,COFACE拥有庞大的企业资信信息数据库,利用该平台,平安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高效的服务、优惠的价格,企业不可以享受到诸多增值服务如:

COFANET网上保单管理服务

买方风险及信用管理咨询服务

追讨欠款服务

第五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个人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年龄在八十周岁以内(含),常住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临时赴境外旅游,并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自然人(不包括个人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的,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作为投保人。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伤残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游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二)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游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1.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伤残评定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前述第(一)、(二)款下的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六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五)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九)被保险人参与任何职业体育活动或任何设有奖金或报酬的体育运动;

(十)被保险人进行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特技表演;

(十一)被保险人进行滑翔翼及跳伞活动。

第七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或情形遭受伤害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三)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四)被保险人在海、陆、空军值勤或者参加海、陆、空军行动;

(五)被保险人因遭受司法当局拘禁或被判入狱期间;

(六)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七)被保险人置身于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期间(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除外);

(八)被保险人置身于保险单载明承保的地域范围以外的国家或地区期间;

(九)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已置身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是“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期间

第九条

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如果本保险合同是保险合同(即保险期间为一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可开始进行多次境外旅游。对于每次旅程,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自被保险人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时开始至被保险人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时为止。除非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保险人对每次旅程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自出境当日起最长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天数。如果本保险合同是单次保险合同(即保险期间不满一年),保险期间的起止时间必须覆盖被保险人的整个行程期间。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自被保险人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时开始至被保险人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时为止。

如果预定旅游结束后回程时间因不可抗力而推迟,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的终止日可以延长至合同双方同意的时间。

保险人义务

第十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第十一条

保险人按照第十九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二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保险人将在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基本材料收集齐全后,尽快做出核定。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第十三条

保险人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给付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十四条

投保人符合保险法规定的退还保险费相关要求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法相关规定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七条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第十八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金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上述约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第十九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若为境外出险,需提供事故发生地使领馆出具的包含死亡原因的书面证明材料;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7.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二)伤残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诊断书;

5.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6.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第二十一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或者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二十四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行为须符合下述约定:

(一)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可随时书面通知保险人解除本保险合同,经保险人同意后,退还其已交付的保险费。

(二)保险责任开始后:

1.如为保险合同,若在合同有效期内未发生任何有效索赔,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2)解除合同申请书。

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保险合同自保险人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保险单的未满期净保费。

2.如为单次保险合同,不得解除合同。

(三)投保人不得要求单独解除附加险合同。本保险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时,附加险效力将会自动终止。

释义

第二十五条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基础计算的实足年龄。【保险人】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并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醉酒】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无有效驾驶证】被保险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2)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4)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1)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2)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未满期净保费】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1-3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保险金申请人】指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常住地】指被保险人离开住所地时已连续居住了三个月以上的日常住所,以投保人投保时申报的被保险人地址为准。

【境内】本条款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境外】本条款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境外旅游】指为了游览、观光、探亲、娱乐休闲目的暂时离开被保险人常住地进行旅行的行为,不包括被保险人经其雇主委派进行的商务旅行。

【每次旅程】指从离开被保险人常住地开始,至返回被保险人常住地为止的旅游期间。【行程期间】指从离开被保险人常住地(“去程”)开始,至返回被保险人常住地(“回程”)为止的期间。

【恐怖主义活动】指任何人或团体因政治、宗教、意识形态或类似目的,通过武力、暴力威胁表示或其他方式,意图影响政府、公众或令其恐慌所采取的任何行动或以任何方式控制、阻止或压制所引致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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