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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制度与规范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14-1019395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2 11:16: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制度与规范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概念及目标任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实行公安、司法机关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教育的、文化的、法律的各种手段,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教育改造违法犯罪人员,减少和消除产生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建立良好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综治的目标任务是要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现阶段的主要目标是维护社会持续稳定,争取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下降,治安秩序良好,社会丑恶现象减少,群众有安全感。

(二)指导方针和工作原则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

综治工作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二是“属地管理”原则

(三)四项制度

1、领导责任制

2、目标管理责任制

3、一票否决权制

4、责任查究制

(四)六项工作措施

一是打击,二是防范,三是教育,四是管理,五是建设,六是改造。

(五)基本要求

第一,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第二,将各项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第三,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第四,坚决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

二、乡镇综治委、综治维稳办的职责任务

(一)综治委职责

1、贯彻执行各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根据本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研究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对策和重大措施,供党委、政府决策。

3、对一个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落实。

4、指导、协调、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重大措施。

5、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组织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探索和完善维护社会治安的新路子。

6、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综治委工作制度

1、综治委例会制度

(1)综治委全体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2)综治委全体会议由综治委主任、副主任、全体成员参加,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综治办主任详细记录应参加人数、实参加人数、缺席人员、缺席原因、会议议程、主要内容。

(3)综治委全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上级综治委和党委、政府关于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总结上季度工作,部署本季度或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

(4)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形成决议,对发生突出治安问题的单位进行责任查究。

(5)综治办和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向全会书面汇报近期工作。(6)综治委全会以纪要形式印发并备档。

2、目标管理制度

(1)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整体工作中,实行目标管理,做到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与辖区单位、村委签订综治目标责任书。(2)目标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季抽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

(3)建立考核台帐,量化目标管理,做好对目标运行的考核监控,落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奖惩。

3、重大案事件责任查究制度

(1)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乡镇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党政副职、综治办主任为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社会治安负总责。

(2)实行重大案事件责任查究制。对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分析发生原因,对领导不作为、失职、渎职者进行责任查究。

(3)对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并做好处置工作。

(4)对整改不力,导致问题继续存在的单位实行警告或一票否决。

4、督导检查制度

(1)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自查自评制度。各单位(村)每季度要开展一次自查,自查报告报综治办。

(2)采取定期督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综治委对辖区综治工作实行半年督查、年度检查考核。每次督导检查情况,要以文件形式下发通报,并报上一级综治办。

(3)建立督查台帐。每次督查情况要做好督查记录,督查结果作为年度社会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4)对重点工作、专项工作实行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

5、治安形势分析及舆情报告制度

(1)建立社会治安测评点,由综治办牵头,会同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单位经常深入到测评点,了解社会治安状况。

(2)派出所每周向辖区村、组、单位发布一次社会治安舆情报告及刑事案件发破情况。(3)每季度对社会治安形势进行综合分析,写出分析报告,报党委、政府和上一级综治办。

(4)根据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完善措施,堵塞漏洞。

6、培训教育制度

(1)加强对综治干部、专业巡逻队员、村居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两天。

(2)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要按照实用实效的原则,由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组织实施。

(三)综治维稳办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综治委的工作部署,处理综治委的日常工作。

(2)努力贯彻落实上级综治委(办)的指示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短期工作安排,并抓好落实。

(3)拟定党委、政府与各单位、各行政村签订的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定期检查督导考核落实情况。指导村(居)、单位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各项工作。

(4)定期排查分析本辖区的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制定措施,适时开展重点治理整顿,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活动。

(5)组织、协调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各行政村的检查指导,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培训,不断提高综治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6)开展调查研究,给乡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并不断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7)搞好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发挥好重大案事件责任查究制度的作用。(8)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和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开展依法治理活动,表彰见义勇为人员,弘扬正气,抨击邪恶,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和参与综合治理的自觉性。

(9)组织开展严打整治,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强化校园(企业)及周边治安整治等工作。

(四)综治维稳办工作规范 A 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综治办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由分管领导、综治委成员、村治保民调主任参加,汇报工作,分析治安形势,总结经验和不足,研究、部署综治工作。

2、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县综治办和党委、政府汇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3、资料统计及信息上报制度。综治办要对综治组织网络;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治安工作开展情况等做到月、季、年终都有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建立完善的综治工作台帐。及时开展调研,发现培育工作典型,按时上报信息资料。

4、考核评比制度。加强对目标运行情况的监控,组织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B 台帐资料

1、上级综治文件:市县综治委、办下发的文件、简报、经验交流材料。

2、同级综治文件:①年度综治工作意见②综治机构调整、人事变动文件③宣传月活动方案、总结④平安创建文件⑤政府财政预算文件(内容显示有:综治工作、群防群治、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经费)⑥年度奖惩决定⑦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及其它相关文件;

3、领导讲话:①乡镇政法、综治、稳定工作会议②平安建设会议③综治专项工作会议;

4、宣传教育培训材料:①综治宣传材料②综治干部和治保、民调人员培训材料③法制教育宣传材料④宣传培训制度⑤综治信息简报或经验材料(每月不少于1期);

5、目标管理责任书:①县与乡签订的责任书②乡与村(单位)签订的责任书③目标考评方案、内容④半年、年终考核结果和运用;

6、治安巡逻队及群防群治组织:①专业人员及治安联户长(楼栋长)基本情况花名册②学习记录③工作开展情况记录簿④村组义务打更巡逻队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编组花名册⑤治安卡点档案等;

7、督查台帐:①乡(镇)督查通报、②平时工作目标运行督查记录、③平安建设督查情况、④专项整治活动等督查情况;

8、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资料:①矛盾纠纷排查统计表(每月一次)②综治工作中心接待登记表③接待事项登记表④矛盾纠纷交办表、督办表、反馈表⑤调解协议书、结案报告⑥纠纷回访记录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汇总表;

9、刑事治安工作材料:①定期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情况表(一月一排查上报)②治安形势分析报告(每季度一次)③治安重点人员(含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老信访户等)统计表(一月一排查上报);

10、会议记录:①综治委会议记录(每季度一次,结合不同时期综治工作特点,综治委组织研究部署)②综治工作中心会议记录(每半月一次)③矛盾纠纷、治安突出问排查例会(每半月一次)④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综治工作记录(每年度不少于两次);

11、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材料:①刑释解教、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花名册②流出情况及帮教、矫正责任人③帮教组织人员花名册④帮教、矫正对象转化情况⑤回访记录;

12、专项整治材料:①严打整治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各领导小组工作的意见、方案、讲话及总结②护路联防工作的报表、目标责任书、基础台帐③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房屋、重点人口情况登记表;

13、平安建设活动材料:①平安建设活动意见、方案②领导讲话③平安单位、村、校园、交通线段、家庭活动的申报和开展情况相关资料④活动阶段性总结;

14、对辖区村(居)、重点单位分别建立档案,对其上报有关资料予以归集整理和统计。其它综治资料。

C 上报资料要求

1、月报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统计表、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统计表、治安重点人员统计表等三个表为月报表,填报时间本月25日,空白处用“无”表示。每月向县综治办上报一篇综治信息稿件供电视台、信息社采用。

2、季度上报资料:治安形势分析报告。

3、半年上报资料: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半年总结,综治工作半年检查、督查情况。

4、年度上报资料: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年度总结,年度考核情况,平安村(居)、单位申报材料,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综治实绩档案。其他资料按文件要求及时上报,县综治办每季度对上报资料进行一次统计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五)乡镇综治中心工作规范 1、工作制度(1)工作例会制度。(2)值班制度。(3)集中会办制度。(4)督查督办制度。(5)检查考核制度。(6)工作台账制度。

(7)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制度。

2、运行规范(1)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各村、乡镇直单位均以书面形式由主要领导签字后定期(一般半月报一次)报送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由综治工作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后,分流至各承办单位,或直接组织调处。对重大、复杂和跨地区、跨部门的矛盾纠纷随时发现随时报送,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2)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在重点时期、重大节庆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应主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专项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早做工作、早定预案、提前化解、及时化解。

(3)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对集中排查、统计分析后出现的共性问题和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部位,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确定包案领导,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必要时,可抽调乡镇综治工作中心人员组成专项调查组,深入实际,分析成因,认真解决。

(4)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综合运用现场调处、巡回调处、上门调处、预约调处等多种形式,及时消除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由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统一下发《矛盾纠纷分流单》,最好以《领导包案调处表》的形式,明确一名领导全程跟踪包案,直至问题解决。承办单位要随时向包案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制约问题解决的因素,包案领导要督促办理,确保解决到位。

(5)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实行“分级调处、归口办理”原则,对来访群众实行首问责任及“一表式”办结制度。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值班的接待人员负责填写《综治工作中心接访登记表》,详细登记来访人的姓名、事由等情况,并区分情况予以处理:能现场答复的,现场予以答复,其它问题交乡镇综治工作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签批意见后,填写交办通知单,并告知当事人具体承办的领导、部门和办结时限。属于信访案件的,交由信访办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程序处理;属于矛盾纠纷案件的,做到简单纠纷当天调处,一般纠纷在3天内分流调处,疑难纠纷5日内中心组织会办,1个月内调处结案;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或因其它客观因素影响,不能按时办结的,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向承办单位签发督办单。全部办结后,承办单位要向乡镇综治中心书面反馈,并将《反馈单》和相关材料报送乡镇综治工作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审核签字后统一归档。

3、台账规范

(1)工作日志。要求必须建立中心工作日志,有来信来访等工作值班人员要及时记录,并报值班主任签批交办;没有工作也要记录在案,由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签字确认。这是最基础的工作,也是落实工作责任的主要依据,必须认真对待,可每月装订一本。

(2)接访登记表。对于来信来访的值班人员要填写接访登记表,记清反映的主要问题,报值班领导签批交办。

(3)接访事项分流单、督办单。对于值班领导或中心主任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要填写分流单,按规定期限向相关单位交办,明确办结时限。对不能按时办结的要填写督办单催办。

(4)反馈单。接交办任务的单位交办事项办结后,要填写反馈单向综治中心报告。中心以此作为结案依据。

(5)会议记录。主要包括每半月一次中心例会、每半月一次“三项排查”内容以及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会办记录等内容。三项排查是指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治安重点人员管控排查。

(6)指导村居综治维稳工作以及检查考核相关资料。

第二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县综治委有关文件和指导精神,严格按照综治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签订责任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公司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2、把综治工作列入公司工作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并与其他中心工作一起,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

3、公司综治工作要严密周到,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和改善相应的安全教育工作,并把重点放在员工人身安全、资金安全和消防安全。努力控制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4、加强对员工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尤其加强对营销人员的教育,要定期不定期在各类班组和部门会议上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

5、要及时掌握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的成功率。

6、加强对外经验交流,学习综治工作的成功经验,探讨综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的环境下依法开展综治工作。

7、综治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综治工作会议,研究贯彻上级综治部门关于综治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检查、总结和解决综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1、每季召开一次,分析治安形势,研究综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一个时期的综治工作。

2、对下级的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责任制,由综治第一责任人与下级综治第一责任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百分量化考核,写出责任书执行落实通报,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每季对本单位的综治工作进行一次督促、检查、指导,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评,写出工作通报;每年年终进行总考评,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4、情况通报制度每半年要写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上报上级综治办,重大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综治办汇报。

5、每季要适当选择各类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查隐患、查漏洞、查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措施;坚持做到“四不放过”。即:不查清原因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不对责任人严肃处理不放过、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放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及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精心组织联防工作,严密各种防范措施,确保一方平安。

三、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应承担的责任。

四、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参与意识,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五、加强对失足劣迹人员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组织参与监院内外的联合帮教工作;落实帮教措施,做好接续教育。

六、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治保、调解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调解和处理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进后进。

第四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制。

二、建立健全治保小组、普法小组、调解小组、消防小组、护校巡逻小组、禁毒小组和帮教小组等组织机构。各组织结构都要制订明确的工作制度,责任到人。

三、每月月初召开一次各小组正副组长会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并做好会议与工作记录。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小组从组长到组员都要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其他各小组的工作,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汇报。

五、加强各小组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力度,比如: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校会、班会和团活动等进行宣传教育,确保校园内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六、做好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疏导工作,严格执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案”。

七、教育师生员工不参与上访闹事、封建迷信闹事和邪教组织、姓族闹事、六合彩等赌博活动,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

八、把综治工作纳入和学期工作计划,纳入教工的考核,以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步发展。

第五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神。

二、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秩序,确保一方平安。

三、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和掌握社会治安情况,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问题。

四、定期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分析社会治安动态,研究治安管理措施,搞好群防群治活动。

五、制定工作计划,布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考评。

六、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准确掌握有关情况、信息,对群众性的上访请愿等突发事件能及时做好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中,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一、全年刑事犯罪不超过本单位人数万分之二,重大杀人、盗窃、抢劫、流氓团伙犯罪及其它暴力犯罪得到有效的控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二、充分发挥单位执法部门作用和治安防范组织的作用,加强源头预防刑事犯罪和治安案件发生。

三、严禁“六害”,做到无赌博、无卖淫嫖娼、无重案、无吸毒、无制作传播贩卖淫秽物品,无拐卖妇女儿童社会丑恶现象。

四、本单位秩序良好,无群众械斗,无集体上访请愿,节假日无重大事故。

五、交通道路畅通,无人为障碍,不因违章而造成交通事故,无重大交通伤亡事故。

六、使绝大多数人认为本单位治安状况较好,社会秩序良好,有安全感或基本安全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一、党政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前旗环保事业发展同研究、同布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抓好全局综治工作。

三、建立健全群众性治保、调解组织,一般环境污染纠纷及民事纠纷矛盾不上交。

四、层层建立治安目标责任制,局与各部门、各部门与个人都要签订治安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检查、考核、奖惩兑现。

五、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统计和管理,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派出所举报,对“两劳”人员加强控制和帮助教育工作,帮助他们从事正常劳动。

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决议,对旗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安全保障、安全防火、安全保卫、目标管理进行落实、检查、监督考核评比。

二、对局属各股室、站、大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各股室、站、大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实行安全例会制,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作好记录,主要解决存在问题,并安排下一步工作。

四、加强对重点企业,重大污染隐患的管理,组织技术力量及时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制定具体措施,督促整改。

五、对企业重大污染事故,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提高安全效果。

六、以基础管理,现场管理为主,完成其它各项安全任务,局法制股负责日常工作。

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

(一)上午上班时间8:30至11:30;中午休息时间11:30至2:30;下午上班时间2:30至5:30(以旗政府规定作息时间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上午签到时间8:30之前。上午8:30或下午2:30之后,非因公事未到岗者,视为迟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每月公布考勤情况。

(三)凡未请假不到岗者,视为旷工,并扣发旷工当日工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进资格。

(四)非因公事未能及时签到者,视为迟到。迟到超过1小时,视为事假。

(五)每季度对迟到、早退情况进行公布,累计迟到、早退10次者,视为旷工,并扣发1天工资。

二、请销假制度

(一)干部职工外出有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1天以上(含1天)与局长请假,并将局长签字的请假条及时交到办公室,1天以下与主管局长请假。

(二)病假3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诊断书,否则视为事假。

(三)病、事假按政府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务员管理条例》有关内容执行。

工作纪律

一、遵守作息时间。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工作认真,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工作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等娱乐活动。一经发现,收回其电脑。

二、认真遵守干部考勤制度。

三、严格工作纪律。非因工作关系,股室之间工作人员不得相互窜门、喧哗、闲谈。

四、中午除工作需要外不得饮酒。

五、严禁干部职工参加赌博活动。

车辆管理制度

一、全局所有车辆确保公务用车,严格控制非公务用车和不必要用车。严格遵守“安全第一,计划用车,勤俭节约和令行禁止”的原则,车辆的使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负责车辆的年检、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车辆维修及车辆事故的处理等项工作。

二、各股室队站因工作下乡用车必须经局长批准,用车部门提前一天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由局长签字。未经指派,严禁随便用车,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和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因私外出用车和外部人员用车须经局长批准。

三、每次工作用车由办公室主任安排。下班后司机不准私自出车,车辆要及时停放在单位指定的车库或停车场。因车辆未停回指定车库或停车场而造成车辆丢失,由司机负全部责任。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须经局长批准(包括节假日用车)。

四、司机做到爱护车辆,每季度对车辆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司机出车前、收车后,都要认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勤检、勤养,保持车容整洁。车辆维修及排除故障尽量由驾驶员就地自行修理,如需检修,司机向办公室主任汇报,经局长批准后,到指定修理厂修理。提车时由司机检验修复情况并在明细表上签字后由办公室主任签字。

五、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章和本局的有关制度,严禁在工作中喝酒,更不准酒后开车。如酒后开车,取消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停止开车。驾驶员因酒后开车造成事故者,所需一切费用由其本人自负,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驾驶员要正确驾驶车辆,学习车辆驾驶技术和业务知识,提高驾驶水平,节约燃油,消除浪费,提高工作效益。

七、每辆车必须由指定的司机驾驶,司机不得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其它任何人驾驶。司机请假,由局长指派人员驾驶该车辆,如司机私自将车交于其他人驾驶时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司机负全部责任。

八、严格执行《兴安盟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对环境监察执法用车管理的通知》规定,除正常执法外,严禁将监察车辆开至宾馆、酒楼、歌厅等消费娱乐场所停放。一经发现,取消司机驾驶该车辆资格。

九、司机违章驾驶车辆,需交纳罚款由其本人负责。

安全保卫制度

一、单位安全保卫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办公室具体抓。

二、建立领导带班,干部值班,更夫巡视制度。

三、加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形成人防、技防和物防一体化。

四、建立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单位重点部位实行专人负责,完善防范措施,保障重点部位的绝对安全。

值班值宿制度

一、执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更夫巡视制度。

二、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并通报情况做好记录。漏岗一次罚款50元,漏岗二次交局领导班子处理。

三、值班值宿期间不准赌博、不准酗酒、不准撤离职守、不准收留他人住宿。

四、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检查监督。

五、值班、值宿人员发现火情、盗情、汛情等灾害事故应立即报警,同时报告带班领导,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

六、值班值宿人员要认真负责,看好前后院和楼内物品,检查门、窗、灯、水是否关闭,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换班,如有情况发生及时与办公室人员或代班领导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七、“五•一”、“十•一”、“春节”等节日值班值宿另行安排。

更夫制度

一、更夫要严格遵守时间,不得有漏岗、饮酒、睡觉等行为,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收留他人住宿。

二、交接时间:下午交接时间为单位下班前10分钟,上午交接时间为单位上班后10分钟。

三、更夫上岗后,看护好前院、后院的设施、车辆和楼内物品,丢失物品更夫负责。对院内和楼内各部进行巡查,检查门、窗、灯、水是否关闭,发现问题与值班人员妥善处理,并向办公室或代班领导汇报。

四、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检查监督。

五、发现火情、盗情、汛情等灾害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采取得力措施,有效控制,同时向代班领导汇报。

六、夜间要多次巡查,并做好记录。

七、更夫上班后,要清扫楼外卫士,花草树木浇水。

八、办公室随时抽查更夫工作完成情况,若发现更夫有违反制度或卫生不合格的,根据情况轻重给予处理。

消防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二、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和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

三、办公室不得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酒精炉等。

四、办公室无人时,应关闭所有照明灯具。

五、办公室的所有电器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必须关闭电源。

信访制度

一、群众来信来访时,接待人员必须礼貌热情,耐心听讲,仔细询问,认真记录登记。

二、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后,办公室要及时送局长阅示,有关部门根据局长意见予以尽快处理。

三、案件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应及时向分管局长及局长汇报,相关部门按局长批示认真组织落实。

四、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属旗级以上领导批转的信访案件应将落实情况书面上报批转领导机关的办事机构,重要信访案件同时上报批转领导。

五、依法处理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处理结果应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反馈。

六、局领导对群众信访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群众信访处理不力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制度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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