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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应邀赴台审批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编辑:落日斜阳 识别码:14-1098433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0 11:45: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湖南省应邀赴台审批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湖南省应邀赴台审批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_年3月)

大陆居民应邀赴台,是指团组或个人应邀赴台湾地区进行经贸、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司法、新闻、广播影视、宗教等各个领域的访问、考察、研修、培训、讲学、与会等各项交流和参观、访问、考察、举办展览以及进行经济贸易等活动。

湖南省台办归口管理全省应邀赴台审批工作。应邀赴台交流一般需经过立项、人员政审、报批、行前指导、办理《大陆居民来台湾通行证》、归后总结六个程序(非公职人员一次性提供应邀赴台材料申报立项审批,大专院校及有关单位人员应邀赴台参加非国际性交流活动一次性提供应邀赴台报批材料)。现将应邀赴台审批流程、所需资料和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应邀赴台审批流程

(一)立项

1、受理立项申请。省台办受理市州台办及省直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应邀赴台立项申请。为方便办理申报手续,省台办设立应邀赴台审批受理窗口负责赴台交流材料的受理和咨询及发放赴台批件(办公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门东侧湘维酒店207室

办公电话:0731-82689160)。

立项所需材料

立项请示及立项申报表(样张见附表一、二,立项申报表需一式三份)。

台方邀请函。

在台主要活动日程安排。邀请方背景情况。

赴台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样张将附件三)。台方分散邀请的,需提供大陆赴台人员名单。

参加国际性会议和活动,需提供举办方承诺书和参加交流活动的人员名单。

70周岁以上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明,及所在单位或其家属出具的医疗担保证明,或邀请单位为其办理的在台医疗保险证明。

(9)立项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立项资料按行政隶属关系上报。市(州)赴台人员由所在市(州)台办向省台办行文;省直赴台人员由省直有关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文;省直厅局归口管理的二级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组团需经主管厅局党组同意,并由主管厅局行文申报,省管本科高校应邀赴台项目经省教育厅同意后可由高校自行呈报。

3、赴台人员在台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特殊情况不超过15天;赴台讲学、研修、演出、培训、工作、合作研究、执行合同、举办展览、参加比赛等需要在台停留较长时间的,根据实际情况审批。

4、赴台组团人员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份的,应按户口所在省份分别填写赴台人员名单;赴台人员(非公职人员除外)工作、学习所在地与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身份的,如需在工作、学习所在地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应在申请中说明,可在当地办理赴台证件。

5、赴台组团人员构成应与赴台内容相符,专业性团组中非专业人士所占比例不应超过五分之一。

6、一般赴台前3个月申报立项,省台办受理立项资料后,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同意立项,须报国台办或中央部门立项,应邀赴台公职人员中涉及按干部管理权限规定须报省委或省政府审批的,答复时间相应后延。

7、交流项目经批准立项后,被邀请单位和个人方可通知台方邀请单位办理入台许可证。立项(1)(2)(3)(4)(5)(6)(7)(8)批件有效期为1年(经贸交流为6个月)。

(二)人员政审

批准立项后,填写《赴台人员审查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党管干部原则”和“两级政审原则”政审。省管干部应先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后,由省委组织部政审。

(三)报批

1、受理赴台申请。入台许可证办好后,市州台办和省直各部门即可向省台办报送应邀赴台申请材料。省台办按照受权范围和政策规定进行审批。项目报批所需材料

(1)应邀赴台审批请示(样张见附表四,非公职除外)。(2)有效期内的台方邀请函。

(3)经台湾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的在台活动日程表。(4)确认的赴台人员名单。(5)入台证复印件。(6)赴台人员审查表。

(7)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项目批准后,由国台办或省台办开具“赴台批件”或“立项批复”(非公职)。

3、省台办字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回复。须报国台办审批,答复时间相应后延。

(四)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赴台人员持“赴台批件”或“立项批复”(非公职)在有效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五)行前指导。

应邀赴台人员按照有规定和安排接受行前指导。

(六)归后总结。

赴台交流团组应在归后15天内,向省台办提交书面归后总结报告。未按要求提交归后总结的团组,原则上不受理该申报单位下一个交流项目。

二、赴台确认件的办理

由台方分散邀请,非由我省单位或部门为主组团的赴台交流项目,我省受邀人员由省台办办理确认,需提供下述资料:

1、赴台任务通知书。(须是主送或抄送省台办的通知书原件)

2、台方邀请函。

3、在台主要日程安排。

4、赴台人员总名单。

5、所在省直部门(单位)或市州台办意见。

6、赴台人员审查表

三、注意事项

1、赴台交流一定要注意工作实效,要有计划的安排交流项目,事先要认真规划,充实内容,提高质量。

2、我党政机关人员应以合适的民间身份应邀赴台,地方党政机关人员参加两岸地方县市、党际交流活动,可以当公职身份入台。

3、在台期间,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日程活动,不得擅自更改行程。赴台人员一般不得延长在台停留时间,如确需延长且已办妥在台延期手续的,需在原批准赴台时间到期前按原程序报批。

4、赴台交流团组赴台期间拟于台湾高层人士,海基会人员接触,均须事先经省台办报中台办审批同意后,方可接触。

5、一般不得跨系统、跨地区。跨行业组员,不得组织与本单位、本系统职能和业务无关的交流组团。

6、赴台交流原则上应由台湾资信可靠地邀请单位与我赴台交流团组直接签订合同或协议。确须中介机构联络的,须经省台办对其资格进行严格审定。未经省台办审定的机构和个人,禁止从事赴台交流中介服务。

7、赴台人员应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赴台,不得持护照赴台。不得以赴台旅游的方式应邀赴台交流。不的借出国或赴澳旅游、参访之机,规避审批擅自赴台交流、考察。对规避赴台交流管理的行为,省台办将通报纪检监察部门给予严肃查处。

8、申报材料中立项申报表需一式三份,赴台人员审查表一式三份(省台办只需要1份,组织人事部门需要1份,出入境管理部门需要1份)其他材料只需要1份。

9、审批请示中要写明具体赴台气起止时间(即X月X年到X月X日)。

10、立项请示中要写明赴台费用由谁承担。

11、对于分散邀请、确认件、参加国际性会议活动以及非公职人员赴台交流等项目申报要按照特殊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12、赴台人员名单的填写要注意集中情况:要区分非公职和公职赴台人员名单;名单表格上的“公章”和“经办人”留空白(由审批部门盖章及填写);名单表格上出生年月日的填写要具体到年月日;赴台身份参与工作单位及职务如实填写,赴台身份原则上使用民间协会身份;户口所在地填写一般注明省,市(区)

13、赴台人员审查表的填写要注意几种情况:审查表要如实翔实填写,政治表现栏填写要详细,规范,不能只填写“良好”、“优秀”等,奖惩情况填写要符合实事;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是指赴台人员所属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民营企业(非公职)赴台人员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一般由所属的工商联合会签署意见,未加入工商联合会的原则上由属地台办审核;赴台人员审查表须是原件。

14、邀请函重要注意避免出现几种情况:出现“民国年号”、“国立”、“ROC”或“民国”等字样;被邀请人员名单不全;邀请时间及时限已过期的;有英文翻译的。

15.、行程安排表中要避免出现几种情况:时间与邀请函不一致,且出现“民国年号”;行程未分别写明上午、下午;未写明住宿地点;出现不宜拜访的行程,如一些带有“中央”、“国立”等;未经台湾主管部门核准的制式行程。

16、邀请方北京资料要注意几种情况:须出具邀请方的资质证明(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须出具邀请方的简介资料,要有邀请方的宗旨,性质,章程,任务等;带有“台独”倾向的在台湾机构不能作为邀请方。

17、入台证复印件应复印内容翔实的一面。

18、邀请方承诺书应是承诺举办的交流活动不涉及政治敏感问题,无“台独”性议题或内容。

19、赴台经贸交流的企业须出具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简介、法人代表身份证或相关证件复印件、赴台经贸交流的协会出具协会章程及简介。

20、赴台新闻交流以参访台湾新闻媒体,与台湾新闻从业人员交流为主。

21、赴台新闻交流不得拜访台湾绿营媒体,如:自由时报、苹果日扒皮、三立电视、民视等,如需要拜访,需报国台办审批。不拜访台湾官方媒体机构。如:“NCC”即“台湾行政院新闻局”。不

22、赴台新闻采访团组须报国台办新闻局审批。

四、应邀赴台交流业务专办员的设立办法及工作职责

为使我省应邀赴台达到审批规范、管理严格、服务高效的目的,省台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设立应邀赴台交流业务专办员,设立办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设立办法

凡有应邀赴台交流业务的省直厅局、民主党派省委、工青妇人民团体、本科高校、国有大型企业等单位,由单位党委(组)确定1-2名工作人员为应邀赴台交流业务专办员,经省台办登记备案后,负责办理本单位涉台交流事务。各市州由当地台办确定1-2名工作人员为应邀赴台交流业务专办员,经省台办登记备案后,负责办理本地区涉台交流事务。

专办员工作岗位变动,应由本单位重新调整接替人选,并报省台办登记备案。本次未确定专办员的单位,如工作需要可根据情况确定。专办员须经相关业务培训,熟悉对台交流合作相关政策规定和应邀赴台申报业务。省台办应邀赴台受理窗口原则上只受理专办员报送的应邀赴台申报。今后,每年对专办员予以评优、表彰和奖励。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本地、本单位对热爱交流的联络信息、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本地、本单位应邀赴台申报资料的收集、核对、报送;

3、负责督促本地、本单位赴台人员任务结束后十五天之内向省台办报送《归后总结》或《考察报告》。

第二篇:赴台流程

赴台考察交流办理手续指南

赴台考察交流,指团组或个人应邀赴台进行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卫生、体育、新闻等各项交流和参观、访问、考察、举办展览以及进行经贸考察等活动。

赴台考察交流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中立项和成行手续由市县台办受理,报省台办、国台办审批;政审手续报组织部门办理;入台许可证由台湾邀请方办理;出境手续由公安部门审批

办理流程如下:

1.申报赴台交流计划:有关单位向市台办书面申报,说明考察交流目的、任务时间、人员组成及带团负责人等。

2.台方邀请:联系确定台方接待单位,接待单位向团组发出正式邀请函,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3.立项

市台办向省台办申请考察交流项目立项。一般为10个工作日,需要报送以下材料:

(1)立项请示(包括项目名称、内容、目的、人数、在台时间、费用等);

(2)台方邀请函;

(3)台湾邀请方背景资料;

(4)赴台日程安排表;

(5)赴台人员名单;

(6)因公赴台人员呈报表

赴台考察交流项目一般应提前3个月申请立项。应邀单位(或个人)在立项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正式回复台方的邀请,并按规定办理入台许可证,未经立项批准,擅自办理入台许可证,一律不予批准。

4.办理入台许可证

一般为15个工作日,拟赴台考察交流的人员需向市台办交流科报送以下材料:

(1)《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手写,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正反两面;

(4)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张,如赴台参加专业性学术会议,还应提供专业造诣方面的证明及论文等;

(5)任现职的证明2份,由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5.办理政审手续

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均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政审手续,科级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县级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审批,厅级干部由省委组织部审批。一般为10个工作日。

县级以上干部将下列材料送市台办交流科:

(1)关于×××同志赴台考察交流的请示,以单位党组织名义发文,并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

(2)关于×××同志的政审综合材料1份;

(3)关于×××同志的赴台会议纪要1份;

(4)《赴台人员审查表》3份。

市台办汇总并加入下列材料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1)省台办或国台办的立项批件;

(2)邀请函复印件;

(3)赴台日程安排表。

6.成行审批

收到入台证件,政审完成以后,按原立项渠道申报成行,由市台办负责。一般为10个工作日,所需材料如下:

(1)赴台考察交流的请示;

(2)立项批件;

(3)邀请函;

(4)邀请单位背景资料;

(5)赴台日程安排表;

(6)赴台人员名单;

(7)入台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赴台人员政审表;

7.开展行前教育

收到国台办批件以后,市台办组织拟赴台交流的人员开展行前教育。

8.办理出境手续

户口在襄樊市城区的人员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户口在县(市)的人员到所在县(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一般为10个工作日。市台办向市公安局报送下列材料:

(1)办理出入境手续的函;

(2)国台办批件原件;

(3)行前教育证明;

(4)台方邀请方相关资料,包括邀请函、背景资料、章程、日程安排、入台许可证复印件等。

赴台交流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公安部门办理下列手续:

(1)电脑扫描照像;

(2)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白底彩照2张;

(3)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1份;

(4)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1份。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9.订购机票,成行

领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后,订购机票。在台期间必须按照批准的日程及路线开展交流活动,原则上不得更改,其中公务活动安排不得少于2/3。

10.开展归后总结

交流人员返回以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向所在单位和市台办提交书面的考察报告或相关文字材料。

襄樊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第三篇:赴台申办流程 文档

因公赴台交流申办指南

应邀赴台交流(通称公务),指团组或个人应邀赴台进行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卫生、体育、新闻等各项交流和参观、访问、考察、举办展览以及进行经济贸易等活动。按规定赴台交流需经过以下几个程序,其中立项和成行审批(文化、体育、民宗、旅游、金融等立项审批由归口管理部门逐级向上申报)由当地台办受理,报国台办审批。办理入台许可证由台湾邀请方操作,办理出境手续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批。

流程:立项——办理入台许可证——成行审批——办理出境手续

办理依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因公赴台交流审批管理工作的意见》

1、立项

应邀赴台交流项目应在其赴台三个月前申请立项。应邀单位(或个人)在立项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正式回复台方的邀请,并按规定办理入台证件(入台许可证),未经立项批准,擅自办理入台证件(入台许可证),一律不予批准。立项需准备以下材料:

(1)、立项请示(包括交流项目、名称、内容、目的、人数、在台时间、费用等,内容具体准确,样本见附件1);

(2)、台方邀请函;(样本见附件2)

(3)、邀请单位背景资料;(内容整理为一页A4纸篇幅)

(4)、赴台日程安排表;(详见附件:表格下载)

(5)、赴台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表格下载)

(6)、宁波市因公赴台人员呈报表;(详见附件:表格下载)(共二面,请正反面打印成一张)

注意:

台方邀请函、邀请单位背景资料中不得出现“两个中国”、“一中一台” 和歧视性内容,不得使用所谓“中华民国”,包括英文“Republic of China”或缩写“R、O、C”、“全国”、“中央”等称谓,不得使用伪“旗”、伪“徽”,不得使用“民国”纪年。赴台人员名单表中“出生年月日”一栏中,如果是1977年5月5日,应填作“1977.05.05”。赴台人员本职身份及赴台身份应如实填写;大学教职工请注明院系;户口所在地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基本单位。如宁波、余姚、绍兴的都应填为“浙江”。户口所在地不同的另填一张。表格下面的“公章”和“经办人”两个栏目不必填,为审批部门填写。

邀请单位背景资料中,邀请单位如果是协会团体的请写明协会团体的宗旨、成立时间、地点、规模、章程、服务范围等基本要素。邀请单位是公司的,写明公司的成立时间、地点、生产规模、营业状况、产业状况等基本要素。

说明:

a、以上材料一式五份报市台办;

b、如属商业性演出,需提供演出合同、费用落实情况证明等。

2、办理入台许可证

入台许可证的申请由台湾邀请方操作,所需材料参考如下:

(1)入台申请书一份(详见附件:表格下载)(共2面,请正反面打印成一张);

(2)2寸免冠白底彩照三张;

(3)在职证明书一份(工作单位服务证明);

(4)协会任职证明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6)团体委托书一份;

(7)组团单位资格证明一份(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章程、简介及近两年会务活动概况、总结);

说明:如赴台参加专业性学术会议,还应提供专业造诣方面的证明,如论文(事先经台办审查)、证书、学历证明等。

以上仅供参考,详情请询台湾邀请方。

3、成行审批(以下材料报市台办一式五份,赴台人员名单一式七份)

应邀赴台人员或团组收到入台证件(复印件)后,提前一个月按原立项申报的渠道报批。报批时所需材料如下:

(1)赴台请示(见附件3);

(2)立项批件(复印件);

(3)邀请函原件;

(4)邀请单位背景资料(内容整理为一页A4纸篇幅);

(5)在台日程安排表(详见附件:表格下载)(要有邀请单位盖章);

(6)赴台人员名单;

(7)入台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传真件也可);

(8)赴台人员政审表(表格向当地台办索取);

(9)申办赴台交流团组出入境手续指定代办人信息(见附件4)

说明:

a、政审表要如实填写。最后一页“所在单位意见”要填写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批准机关意见”为填写人的干部管理部门。如县管干部签盖该县组织部部章,不得盖“因公出国章”。市管干部(市副局级和副局级以上)签盖市委组织部部章。省管干部只需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因公赴台审批件(不需填写赴台人员审查表)。乡镇、民营企业人员因公赴台“批准机关意见”为企业所在地街道(乡镇)党委审批盖章。

b、政审表报市台办各一式二份,组织人事部门一式一份。

c、如系非我市组团的跨地区、跨部门交流活动,赴台人员凭本人政审表和团组相关资料经市台办审核后报省台办确认。

d、中央有关部门在浙单位申请涉台交流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上报主管部门审批时要征求当地台办意见。

e、对年事已高(65岁或65岁以上)或身体健康不佳的赴台人员,应附所在单位或组团单位同意并负担意外情况费用的证明和省级医院开具的同意长途旅行的体检证明。f、我党政机构任职人员应邀赴台,在审批请示中应说明任职情况及以何种身份赴台。赴台人员要明确告诉台方以民间名义访台。

4、办理出境手续

流程:收到赴台批件——到所在地级市台办接受行前教育——所在地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出入境证件

地级市公安局办理出入境证件,一般为10个工作日。所需材料如下(仅供参考,详询市公安局):

(1)赴台批件(传真件)

(2)提交《内地居民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详见附件:表格下载)(共2面,请正反面打印成一张)

(3)提交申请人2张2寸白底彩照,规格为33mm x 48mm,其中一张有条形码并注明贴表用,背面用铅笔写上名字。(宁波天胜照相馆有照)

(4)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5)交验《入台许可证》副本,并提交复印件。

备注:

户口不在当地的,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可在工作地公安机关办理出入境证件。

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附件1:

关于张ХХ等十位同志赴台交流的立项请示

市台办:

应台湾农业整合营销发展协会的邀请,我市副市长张ХХ等10位同志,拟于20ХХ年Х月间赴台交流,在台时间7天,在台费用自理。

近年来,随着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发展,不少台湾农业行业协会和专业人士相继来我市考察洽谈农业合作事宜,我市与台湾开展农业合作交流有着良好的基础和条件。我们认为台湾农业科技水平较高,农产品加工和营销能力较强,加强和推进与台湾尤其是中南部地区的农业合作交流,对拓展两地经济合作渠道,提升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市政府决定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张ХХ率相关农业行业负责人和专业人士组成农业考察交流团赴台考察交流。

张ХХ等同志此次赴台交流主要任务是考察台湾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营销现状,召开农业合作项目推介座谈会,寻求农业交流合作伙伴。主要活动安排:一是参访台湾农业整合营销发展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二是考察台湾XX农场、XX公司等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三是对参加过我市农博会的有关台湾农业客商进行回访。

现将有关材料报上,要求立项,请审批。

附件:

1、台湾邀请函

2、邀请方背景资料

3、赴台人员在台预定行程表

4、赴台人员名单

5、宁波市因公赴台人员呈报表

ХХ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章)

二OХХ年Х月Х日

(注:张XX同志最近一次出国出境为20XX年X月赴德国、意大利经贸考察)

附件2:

邀 请 函

致:浙江省╳╳企業協

為推進海峽兩岸經貿之交流和合作,現诚摯邀貴會╳╳╳先生、╳╳╳先生、╳╳╳先生等一行于╳月中旬來臺灣進行十天九夜參觀訪問,届时将將舉行浙台兩地經貿發展研讨会,加強兩岸经貿交流,並促進貴會與臺灣有關企業協會的合作和發展。

來台訪問往返機票、在台期間所需費用由貴方自理。

╳╳協會(蓋章)

理事長:╳╳(蓋章)

╳╳年╳月╳日

附件3:

关于赵╳╳等十四位同志赴台交流的成行请示

宁波市台办:

经浙政台交字[200 ╳] ╳号批准立项,我市(县)╳╳市教育局局长╳╳(赴台身份为市教育局顾问)等14位教育界人士,拟应“台北市教师会”邀请,于202_年╳月╳日至╳月╳日赴台进行基础教育方面的交流。

该团此次赴台交流的主要任务是:(具体考察内容)

我们认为,赵╳╳等14为同志赴台参访交流,有利于促进海峡两岸基础教育的交流和合作,(略)。该团全体同志已通过政审,并办好台方允许入台证件。我办同意赵╳╳等14位同志赴台。

现将有关材料报上,请予审批。

附:

1、浙政台交字[202_] ╳号立项文件复印件

2、台方邀请函原件,邀请单位背景资料

3、在台行程安排

4、赴台人员名单(七份)

5、赴台人员政审表

6、入台旅行证复印件

7、申办赴台交流团组出入境手续指定代办人信息

╳╳县(市)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或企业)

╳╳年╳月╳日(盖章)

附件4:

申办赴台交流团组出入境手续指定代办人信息

╳╳单位╳╳同志等╳╳人赴台团组由╳╳╳为指定代办人

代办人姓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附件5:表格下载

赴台日程安排表[1]

因公赴台人员名单

宁波市因公赴台人员呈报表

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20084

内地居民赴港澳台地区申请表20086

年月

第四篇:赴台访问学者办理签证具体流程介绍

赴台访问学者办理签证流程介绍

赴台访问学者办理签证的流程是什么?以下是台湾访问学者签证办理流程的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大陆人士应备文件:

1、下载并详实填写《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

2、检附之照片为,最近1年内2吋半身正面脱帽照片(直4.5公分,横3.5公分,人像自头顶至下颚之长度不得小于3.2公分或超过3.6公分,白色背景正面半身彩色照片),应与所持大陆地区居民身分证、大陆地区所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护照(以下简称居民身分证、通行证或护照)能辨识为同一人。

3、护照、居民身分证。

4、中文姓名如是简体字,由邀请单位,依据其通行证、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影本上姓名,于中文姓名栏代填正体字。

5、申请人签章栏,由申请来台从事专业活动之大陆地区人民亲自签名。

6、有关现(曾)任党政军之资料请据实填写。

7、相关专业造诣及再职职务证明

8、机购证明文件及章程

二、台湾邀请单位应备资料:

1、保证书。(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直辖市、县(市)政府或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邀请者免附)

2、活动计划及行程表(请依每日详实填写)。

3、团体名册。

4、邀请函。

5、邀请单位之立桉证明或登记证明影本,但人民团体(或公会、协会)应附立桉或登记满一年证明影本,并附最近一年会务(含预算、决算报告)经主管机关备查文件及相关专业活动纪要。(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直辖市、县(市)政府或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邀请者免附)

6、委托书

第五篇:注意事项及办理流程

一、签合同注意事项(另给你一份我们的合同样本,参考一下)签合同时要约定你们双方的税费是各自负担还是全你交,如果是各自负担的话,对方肯定把税费都加到房价里了(别让他加多了)。卖方缴税:

1、营业税及附加(购买不到5年的缴纳,超过5年免征):大约是两次房屋交易差价的5.6%(他缴税时要提供原来的房产发票和契税发票);

2、个人所得税:两次房屋交易差价的2%。

买方缴税:

1、契税:房屋总价的1%

2、印花税: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五

3、其他费用,办证费、印花税票,总共几百块

另外,网签合同时为了避税,签订价格可以低一些,但肯定要比他上手交易价格高,缴纳税款以网签价格为准(如果网签价格低于地税部门的评估价,就按评估价计税,一般不会低于)

二、办理过程:

1、婚姻关系证明:延安三路105号3楼办理(有效期好像只有15天,最少要3份,两份办理过程用,一份办理贷款用,如果是商贷跟公积金贷款估计要两份,貌似某些银行已经不放款了,所以你这时候买房真是……)。

2、住房情况证明:八大峡房产交易中心一楼办理(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户口本有的话也带着,估计你没……)。第二天才生效,可以办理网签。

3、挂牌:八大峡房产交易中心二楼办理,对方去办。挂牌第二天之后可以办理网签。(确定要买现在就叫对方去办,这个有效期半年)

4、无租赁证明:八大峡房产交易中心一楼办理,对方去办。(确定要买现在就叫对方去办,不知道有效期多长,估计很长)

5、网签:八大峡房产交易中心二楼办理。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情况证明,60块钱(双方各30);对方夫妻双方到场,房产证、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网签第二天可以办理过户。总共出3份合同,两人各一份原件,另一份原件办理过户用。

6、过户:一楼服务台抽号,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对方夫妻双方到场,房产证、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这些材料都带着,可能有不用的,有备无患);网签合同原件;无租赁证明。

7、缴税:地税窗口,会让你办理家庭无房证明(好像就是首次购房证明),然后契税给减为1%。

8、家庭无房证明:4楼办理,带过户后给的回执单、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婚姻关系证明,抽号,等。

9、拿证:地税交完税后,服务台重新抽号,办理,直接拿证走人,交易结束。

湖南省应邀赴台审批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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