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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编辑:雨后彩虹 识别码:14-834748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12 23:04:4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浅谈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2007-02-10 16:47:

42浅谈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一、个人消费信贷的概念

消费信贷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新兴业务,它是指借助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以消费者的信用及未来的购买力为放款基础,按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规定,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消费品或支付其他与个人消费相关费用的贷款。是一种由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资金,用以满足消费需求的一种信贷方式。个人消费信贷的贷款对象是个人,贷款用途是用于消费,目的是提高消费者即

期消费水平,有利于消费者合理安排终生消费。

二、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状况

自199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出《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伴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国家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政策的指引以及国有银行改革发展的推进,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一的质押贷款到现有的多品种创新,逐步发展壮大起来。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2005年3月的报告(《亚洲区的个人信贷增长情况》),我国个人信贷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已经由1999年的1.7%,2000的4.8%,发展到2001的7.14%。截至2004年6月,个人信贷组成项目中,住房按揭贷款占83%,信用卡占6.4%,其他占10.6%。个人信贷总额占各类贷款总额的百分比由1999年的1.5%,发展到2000年的4.3%,2001年的6.2%,2002年的8%,2003年更达到10%。由此可见,个人消费信贷正在长足发展。

三、制约个人消费信贷发展的几个问题

随着消费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该项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

一)城乡居民消费意识较弱,直接影响了个人消费信贷的营销。首先是消费观念滞后。当前绝大多数居民还没有形成消费信贷的习惯,消费理念仅仅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一些消费方式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落伍于其自身经济条件,“用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仍被视为奢侈的行为,因而潜在的购买力转化为现实购买力的渠道不够畅通。二是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因素的不断变化,企业被重组、被民营,职工下岗呈不断扩大之势,大量“下岗”人员已形成了一个新的城镇贫困人口群体。这部分居民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成问题,更不

要奢望其在增强消费意愿上有所作为。三是个体经营者,可以说,这类居民是最具购买力的消费需求者。但从对某县级市的调查来看,近年来,由于社会购买力普遍不足,各项税费明降暗升,负担不断加重,成本费用增加,相当部分个体经营者所得收入也仅够维持生活而已。其四,不确定因素在增加。随着住房制度、医疗、养老保险、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过去基本上由政府和企业提供保障的东西,现在得由城乡居民全部自负或部分承担,与居民未来生活密切相关的住房、医疗、养老、子女教育等不确定因素增加,势必影响居民的收入预期和消费信心,使其消费行为更加慎谨,导致即期消费意愿减弱,储蓄意愿增加,这是造成消费信贷及需求异常疲软的最根本原因。

二)信贷政策及环境不配套导致银行限贷、惜贷。首先,法制环境不健全,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影响了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我国现行法律条款基本上

都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针对消费者个人贷款的条款,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这使得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缺乏法律保障,对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涉及交易与抵押贷款的有关法规尚不健全,由于缺乏强制性保障,一旦发生违约不良,实际的处置变现极为困难,从而加大了消费信贷风险,影响了银行开办该项业务的积极性;其次,消费市场发育迟缓,目前国内尚缺乏相对规范的二级市场,使得抵押财物变现能力较差,削弱了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再次,现行政府的消费政策不那么配套,没有发挥创造和提供良好运作环境的作用,制约了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三)消费信贷借款人存在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而商业银行无法掌控这一风险。商业银行对消费者信用的把握决定了消费信贷的开展程度。在美国消费信贷之所以成为人们乐于接受的消费方式,除个人信用制度比较健全外,银行有周密完备的信用网络,借助于计算机

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了一整套信用消费管理体系,银行和商家通过网络可及时了解消费者的信用情况,因而能够迅速确定能否向消费者提供贷款。美国消费者到银行申请按揭购车,银行职员立即将他的“社会安全保险号码”输入电脑,查询以往的消费贷款有无不良记录,查实能按时还款后,立即通知汽车经销商可以为其选车。而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仅在8个省市试运行,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加之个人收入的不透明和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完善,银行难以对借款人的财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在消费信贷过程中,各种恶意欺诈行为时有发生,银行采用当面对证或上门察看等原始征询方式已经不能保证信用信息的时效性和可靠性。此外,一些借款人由于收入大幅下降或暂时失业等市场原因,无法按期还款,尽管这种情况目前

还不多,但随业务量扩大,相应的风险将呈上升趋势。例如,在发放助学贷款时,许多银行经常采用学生互保方式,如果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毕业生就业压力上升,那么大多数学生都可能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加之,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不健全,一旦学生毕业离校,商业银行就很难查寻到借款人的去向和收入状况,这种互保方式蕴含的风险自然会显现出来。

四)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服务体系尚未形成,贷款手续烦琐流程复杂。从银行角度来看,“风险主导型”的业务开展模式制约了员工营销个人消费信贷的积极性,如工行规定,新增的个人消费信贷不良贷款率最多不能超过%,即100万元的贷款只能出现元的不良,否则经办人员就要下岗,这种对“零风险”的片面追求束缚了员工手脚。从客户角度来看,银行在办理消费贷款业务时尚未实行封闭的流水线型操作,涉及的相关社会部门复杂却又各自独立,办理手续较

为繁琐,如办理一笔住房抵押贷款,贷款申请者要跑当地房管部门、土管局、公证处、税收保险等部门,需要耗费很大精力,令消费者望而却步,影响了他们申办消费贷款的积极性。

四、商业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对策建议

面对消费信贷的发展过程出现的问题和商业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商业银行对信贷风险的防范必须得到全社会的认同与配合,从法律法规、经济生活等各个方面着手:

一)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转变传统的消费观念,增强消费意识。中华民族“量入为出”的传统消费观念确是民族的美德,但现在的问题是要引导广大居民怎样把传统观念与改善现实生活结合起来,以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因此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客户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的收入会稳步增长,要倡导广大客户从传统的消费观念走出来,克服”无债一身轻”的思维定势。特

别是针对一些收入稳定的家庭,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要积极引导他们敢于负债消费、超前消费。

二)出台《消费信贷法》以完善和规范金融机构与公民个人的消费信贷行为。当前我国调整规范个人消费信贷的文件层次较低,如《个人定期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法》(中国人民银行1994年12月12日发布)、《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5]220号、《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指导意见》(人民银行1999年3月2日发布)等,这些办法和意见均未达到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的层次,为促进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更为了适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必将会出现的个人消费信贷高潮,有必要建立一个政府部门、企业和公民个人必须依法提供真实数据的法律或法规。同时,对《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个人信用方面的条款作出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个人信用担保、保险制度,以

分散和共担个人信用风险,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三)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询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可以分两步走:先在银行内部以信用卡个人信息资料为基础,将其他各专业部门保存的个人客户信息资料集中起来,建立全行性个人客户信用数据库,使每个客户都有相对完整的信用记录,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个人信用总账户,个人与银行的所有业务均通过总账户进行。工行在两大数据中心平台上就已经在做这样的实践,每一位在工行开户的客户都以身份证号为基础,在全国工行只存在一个信息号,这将为分辨客户的征信程度提供最重要的依据。第二步,由中央银行牵头建立一个股份制个人征信公司,联合金融机构、政法部门、劳动力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搜集整理个人收入、信用、犯罪等记录,评估个人信用等级,为发放消

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提供消费者的资信情况。可以先易后难地组建征信公司,起初只联合金融机构,以后再逐步扩大。目前,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加快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中国的个人征信系统有望于年底建成。到今年年底,大多数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的个人,都会在征信系统中有一条征信记录,主要记录个人的贷款、还款及信用卡支付情况,为银行发放贷款和信用卡服务。

四)加强商业银行内部制度建设,提高贷款质量效益。首先要加强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管理,从内控制度建设入手,通过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内部工作运行程序、业务操作程序、员工行为规范,保证消费信贷业务顺利发展;其次要尽量减少消费贷款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再次要加强个人消费贷款成本费用的核算和管理,降低成本费用率,做好成本费用与贷款收益的配比对应,使每个贷款品种收益情况一目了然;最

后要做好分类指导,深入调查、细分市场,使各项业务在全面发展的同时做到有所侧重。

五)加强个人消费信贷品牌包装和市场运作,提升服务整体形象。由于金融产品和服务高度趋同性的特点,个人消费贷款品种极易于被模仿,要想从公众视线中脱颖而出,必须要有引起客户高度关注的技巧,品牌包装和市场运作必不可少。随着各行营销理念和品牌意识的逐渐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的品牌运作和竞争日趋激烈,如工行推出的“幸福贷款”、农行在上海推出的“金钥匙”个人贷款套餐、中行的“理想人生”个人贷款、交行的“圆梦宝”、中信实业银行的“家家乐”等个人贷款品牌,都需要商业银行根据当地的经济文化环境、市民的消费能力以及自身的市场定位进行有效营销,使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有形化、个性化,并使之成为企业文化创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最终通过先进的企业文化来引导、培植客户群体,提升银行的服务内

涵和整体形象,从而实现品牌经营。

第二篇:浅谈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一、个人消费信贷的概念

消费信贷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新兴业务,它是指借助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以消费者的信用及未来的购买力为放款基础,按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规定,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消费品或支付其他与个人消费相关费用的贷款。是一种由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资金,用以满足消费需求的一种信贷方式。个人消费信贷的贷款对象是个人,贷款用途是用于消费,目的是提高消费者即期消费水平,有利于消费者合理安排终生消费。

二、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状况

自199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出《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伴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国家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政策的指引以及国有银行改革发展的推进,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一的质押贷款到现有的多品种创新,逐步发展壮大起来。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2005年3月的报告(《亚洲区的个人信贷增长情况》),我国个人信贷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已经由1999年的1.7%,2000的4.8%,发展到2001的7.14%。截至2004年6月,个人信贷组成项目中,住房按揭贷款占83%,信用卡占6.4%,其他占10.6%。个人信贷总额占各类贷款总额的百分比由1999年的1.5%,发展到2000年的4.3%,2001年的6.2%,2002年的8%,2003年更达到10%。由此可见,个人消费信贷正在长足发展。

三、制约个人消费信贷发展的几个问题

随着消费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该项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

一)城乡居民消费意识较弱,直接影响了个人消费信贷的营销。首先是消费观念滞后。当前绝大多数居民还没有形成消费信贷的习惯,消费理念仅仅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一些消费方式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落伍于其自身经济条件,“用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仍被视为奢侈的行为,因而潜在的购买力转化为现实购买力的渠道不够畅通。二是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因素的不断变化,企业被重组、被民营,职工下岗呈不断扩大之势,大量“下岗”人员已形成了一个新的城镇贫困人口群体。这部分居民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成问题,更不要奢望其在增强消费意愿上有所作为。三是个体经营者,可以说,这类居民是最具购买力的消费需求者。但从对某县级市的调查来看,近年来,由于社会购买力普遍不足,各项税费明降暗升,负担不断加重,成本费用增加,相当部分个体经营者所得收入也仅够维持生活而已。其四,不确定因素在增加。随着住房制度、医疗、养老保险、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过去基本上由政府和企业提供保障的东西,现在得由城乡居民全部自负或部分承担,与居民未来生活密切相关的住房、医疗、养老、子女教育等不确定因素增加,势必影响居民的收入预期和消费信心,使其消费行为更加慎谨,导致即期消费意愿减弱,储蓄意愿增加,这是造成消费信贷及需求异常疲软的最根本原因。

二)信贷政策及环境不配套导致银行限贷、惜贷。首先,法制环境不健全,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影响了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我国现行法律条款基本上都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针对消费者个人贷款的条款,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这使得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缺乏法律保障,对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涉及交易与抵押贷款的有关法规尚不健全,由于缺乏强制性保障,一旦发生违约不良,实际的处置变现极为困难,从而加大了消费信贷风险,影响了银行开办该项业务的积极性;其次,消费市场发育迟缓,目前国内尚缺乏相对规范的二级市场,使得抵押财物变现能力较差,削弱了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再次,现行政府的消费政策不那么配套,没有发挥创造和提供良好运作环境的作用,制约了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三)消费信贷借款人存在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而商业银行无法掌控这一风险。商业银行对消费者信用的把握决定了消费信贷的开展程度。在美国消费信贷之所以成为人们乐于接受的消费方式,除个人信用制度比较健全外,银行有周密完备的信用网络,借助于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了一整套信用消费管理体系,银行和商家通过网络可及时了解消费者的信用情况,因而能够迅速确定能否向消费者提供贷款。美国消费者到银行申请按揭购车,银行职员立即将他的“社会安全保险号码”输入电脑,查询以往的消费贷款有无不良记录,查实能按时还款后,立即通知汽车经销商可以为其选车。而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仅在8个省市试运行,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加之个人收入的不透明和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完善,银行难以对借款人的财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在消费信贷过程中,各种恶意欺诈行为时有发生,银行采用当面对证或上门察看等原始征询方式已经不能保证信用信息的时效性和可靠性。此外,一些借款人由

于收入大幅下降或暂时失业等市场原因,无法按期还款,尽管这种情况目前还不多,但随业务量扩大,相应的风险将呈上升趋势。例如,在发放助学贷款时,许多银行经常采用学生互保方式,如果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毕业生就业压力上升,那么大多数学生都可能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加之,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不健全,一旦学生毕业离校,商业银行就很难查寻到借款人的去向和收入状况,这种互保方式蕴含的风险自然会显现出来。

四)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服务体系尚未形成,贷款手续烦琐流程复杂。从银行角度来看,“风险主导型”的业务开展模式制约了员工营销个人消费信贷的积极性,如工行规定,新增的个人消费信贷不良贷款率最多不能超过,即100万元的贷款只能出现元的不良,否则经办人员就要下岗,这种对“零风险”的片面追求束缚了员工手脚。从客户角度来看,银行在办理消费贷款业务时尚未实行封闭的流水线型操作,涉及的相关社会部门复杂却又各自独立,办理手续较为繁琐,如办理一笔住房抵押贷款,贷款申请者要跑当地房管部门、土管局、公证处、税收保险等部门,需要耗费很大精力,令消费者望而却步,影响了他们申办消费贷款的积极性。

四、商业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对策建议

面对消费信贷的发展过程出现的问题和商业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商业银行对信贷风险的防范必须得到全社会的认同与配合,从法律法规、经济生活等各个方面着手:

一)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转变传统的消费观念,增强消费意识。中华民族“量入为出”的传统消费观念确是民族的美德,但现在的问题是要引导广大居民怎样把传统观念与改善现实生活结合起来,以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因此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客户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的收入会稳步增长,要倡导广大客户从传统的消费观念走出来,克服“无债一身轻”的思维定势。特别是针对一些收入稳定的家庭,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要积极引导他们敢于负债消费、超前消费。二)出台《消费信贷法》以完善和规范金融机构与公民个人的消费信贷行为。当前我国调整规范个人消费信贷的文件层次较低,如《个人定期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法》(中国人民银行1994年12月12日发布)、《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5]220号、《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指导意见》(人民银行1999年3月2日发布)等,这些办法和意见均未达到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的层次,为促进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更为了适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必将会出现的个人消费信贷高潮,有必要建立一个政府部门、企业和公民个人必须依法提供真实数据的法律或法规。同时,对《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个人信用方面的条款作出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个人信用担保、保险制度,以分散和共担个人信用风险,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三)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询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可以分两步走:先在银行内部以信用卡个人信息资料为基础,将其他各专业部门保存的个人客户信息资料集中起来,建立全行性个人客户信用数据库,使每个客户都有相对完整的信用记录,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个人信用总账户,个人与银行的所有业务均通过总账户进行。工行在两大数据中心平台上就已经在做这样的实践,每一位在工行开户的客户都以身份证号为基础,在全国工行只存在一个信息号,这将为分辨客户的征信程度提供最重要的依据。第二步,由中央银行牵头建立一个股份制个人征信公司,联合金融机构、政法部门、劳动力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搜集整理个人收入、信用、犯罪等记录,评估个人信用等级,为发放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提供消费者的资信情况。可以先易后难地组建征信公司,起初只联合金融机构,以后再逐步扩大。目前,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加快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中国的个人征信系统有望于年底建成。到今年年底,大多数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的个人,都会在征信系统中有一条征信记录,主要记录个人的贷款、还款及信用卡支付情况,为银行发放贷款和信用卡服务。

四)加强商业银行内部制度建设,提高贷款质量效益。首先要加强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管理,从内控制度建设入手,通过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内部工作运行程序、业务操作程序、员工行为规范,保证消费信贷业务顺利发展;其次要尽量减少消费贷款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再次要加强个人消费贷款成本费用的核算和管理,降低成本费用率,做好成本费用与贷款收益的配比对应,使每个贷款品种收益情况一目了然;最后要做好分类指导,深入调查、细分市场,使各项业务在全面发展的同时做到有所侧重。

五)加强个人消费信贷品牌包装和市场运作,提升服务整体形象。由于金融产品和服务高度趋同性的特点,个人消费贷款品种极易于被模仿,要想从公众视线中脱颖而出,必须要有引起客户高度关注的技巧,品牌包装和市场运作必不可少。随着各行营销理念和品牌意识的逐渐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的品牌运作和竞争日趋激烈,如工行推出的“幸福贷款”、农行在上海推出的“金钥匙”个人贷款套餐、中行的“理想人生”个人贷款、交行的“圆梦宝”、中信实业银行的“家家乐”等个人贷款品牌,都需要商业银行根据当地的经济文化环境、市民的消费能力以及自身的市场定位进行有效营销,使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有形化、个性化,并使之成为企业文化创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最终通过先进的企业文化来引导、培植客户群体,提升银行的服务内涵和整体形象,从而实现品牌经营。

第三篇: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面临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面临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金融学(Finance)是以融通货币和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具体研究个人、机构、政府如何获取、支出以及管理资金以及其他金融资产的学科,是从经济学中分化出来的学科。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国民私有的财富也运步增加.所以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目前正在成为银行新的个人融资服务项目.当然,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随着规模的不断壮大,风险也随之而来.而与此同时,其风险也成为商业银行进一步扩大经营空间、拓展市场份额所面临的主要障碍.本文探讨了商业银行消费信贷存在的风险,以及对风险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了相应的措施.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发展现状

(一)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发展迅猛

。虽然目前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占总贷款比例不高,但是随着国民的收入及支出水平日益提高,消费者对消费信贷的需求也日益增加,消费信贷品种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从消费领域看,从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的机构看,在看到个人消费信贷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由于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银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导致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伴随着非常大的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面临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就消费信贷而言,房地产开发商、汽车经销商的资金实力、法人信誉、个人道德的变化,将直接影响银行消费信贷资金能否安全及时收回,一旦出现异常,银行资金将面临有去无回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市场风险,或者采取不当的经营策略而引发的可能威胁商业银行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潜在风险等,(三)提前还款风险

对商业银行而言,提前还款意味着其本金的提前收回,对这笔预料外的现金获得,商业银行可能会由于不能及时为这部分资金选择合适的投资渠道而遭受损失。

(四)盈利风险

作为零售业务的个人消费信贷,其客户分散,单笔贷款数额小,业务量大,操作环节多,交易成本高,盈利空间较小。盈利的风险还表现于消费信贷中出现不良贷款后,利缩减或出现亏损。

(五)道德风险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各种恶意欺诈行为时有发生,银行采用当面对证或上门察看等原始征询方式已经不能保证信用信息的时效性和可靠性。

(六)银行内部管理风险

由于银行的管理水平以及员工的职业素质不高,即使有功利性的消费信贷工作人员不严格按照“三查”原则进行操作,也不能完全查清信贷环节有错的人员。

(七)法律和政策风险

个人消费贷款立法尚属空白。

三、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

存在的风险的原因分析

(一)商业银行自身管理体系不健全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时间不长,在经营管理方面缺乏经验,管理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仅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说明,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最为重要的有无违法纪录和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进行了解征询,(二)个人征信系统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还不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征集的个人信息的范围不广,所占全国公民的比例不高,这使得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时不能方便有效地从个人征信系统中取用客户的资信信息。此外,各商业银行之间以信息还不能共享,费信贷业务带来风险。

(三)风险控制目标片面化

部分商业银行没有摆正信贷资产质量、业务发展、经营效益三者的关系,既要追求利润最大化,又要实现信贷资金零风险,向分支机构简单片面地下达很低的不良贷款率控制指标,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员工营销个人消费信贷的积极性。

(四)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健全

现行法律条款基本上都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针对消费者个人贷款的条款,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这使得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缺乏法律保障,对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

(五)指令性发放消费信贷,形成巨大的风险隐患

近年来,为扩大内需,扭转宏观经济形势,人民银行制定了有关指导原则,鼓励各商业银行发展消费信贷业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违规操作现象,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对基层行下达硬性的放贷指标。

(六)抵押物不易变现

一旦消费贷款发生风险,银行通常会把贷款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由于我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处于起步初创阶段,交易秩序尚不规范,交易法规也不完善,各种手续十分繁琐,交易费用偏高,导致银行难以将抵押物变现,影响了银行消费贷款的健康发展。

(七)缺乏资产证券化的有效手段,导致银行流动性风险增加

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主要消费贷款期限都比较长、金额较大、客户分散,可商业银行的负债期限相对较短,银行无法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长期资金的渠道,从而形成“短存长贷”的格局,使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流动性风险显著上升。

(八)没有建立完善的贷款担保制度

在发放消费贷款时,用抵押、担保作还款保证显得十分重要。在我国,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贷款担保制度,有些消费者想贷款但是没有提供抵押的资产,或者是当个人消费信贷发生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时,银行不能全部或不能收回其贷款,这就给银行带来损失了。

四、商业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完善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机制

一是严把信贷准入关。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状况,有规划的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严格规范各环节操作流程,防止各种操作风险的产生。二是加强贷后管理。根据个人消费贷款的特性,分析相关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简洁有效的管理办法,办法必须具有可操作性。配置好相应的客户经理与风险经理,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三是必须严肃信贷纪律,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必须到位。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举一反三”,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四是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授权。针对各分支机构管理水平与风险控制能力,实行不同的授权管理和程序运作,并实行精细化管理,择优发展。五是可以成立专门的个人消费贷款审查审批中心,对个人信贷业务进行流程再造,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实行集约化经营。

(二)逐步创造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环境

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询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可以分两步走:先在银行内部建立全行性个人客户信用数据库,使每个存量客户都有相对完整的信用记录,个人与银行的所有信用业务均有记录登记。同时,加快建立国内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制度。

(三)发展信用卡消费方式

将发展消费信贷和发展信用卡相结合,可以使消费信贷分享信用卡的客户资源,减少营销成本,分散其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在发展信用卡消费时,应注意开发多功能信用卡,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多方面需要,同时改善信用卡使用环境,对不同经济条件、不同消费层次、不同偿还意愿的持卡者给予不同的授信额度。

(四)完善、健全相关法律及政策

随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不断开拓,原有的法律、法规亟待修订与完善,要出台针对个人消费贷款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的运作,既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也维护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转。要利用各种途径大力进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法律、道德规范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强化公民的信用意识。

(五)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和提前偿还罚息。

1.在一些方面给商业银行更大的余地

人民银行应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利率浮动比率、贷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更好地防范风险。2.实行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并行的利率制度

对贷款期限长、利率风险大的住房贷款尽快实行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并行的利率制度。通过消费者对两种利率的自由选择,增加消费者的风险和收益意识,规范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行为方式和业务往来。

银行应收取高于预定利率的罚息,弥补信贷资产损失。

(六)开发优质客户。

重点开发风险低、潜力大的客户群体,选择风险低、潜力大、信用好的客户群是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可供选择的客户对象包括:

一、在读大学生:一般具备较高文化素质,很可能成为较富裕的人群,具有较高开发价值

二、从事于优势行业的文化素质较高的年轻人。

三、国家公务员、全国性大公司或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

(七)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分散消费信贷风险

在证券化过程中,商业银行将其持有的消费信贷资产,按照不同地域、利率、期限等方式形成证券组合,出售给政府成立的专门机构或信托公司(SPV〕,由其将购买的贷款组合经担保和信用增级后,以抵押担保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

(八)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制度

首先应完善担保法,增加有关个人消费信贷的详细条款;其次,应培育规范的抵押品二级市场,使各种贷款抵押物能够迅速变现。第三,可考虑由政府出面组建消费信贷担保公司,为长期消费信贷提供担保,这也是一些西方国家发展消费信贷的成功经验。第四,国家应规定一定金额以上的贷款都要设定担保,银行可视各个贷款品种的规定及申请人资信状况,要求全部提供合适的担保方式,并对担保程序进行严格审查。

(九)建立贷款保险制度

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信用消费贷款的同时,与有关部门着手信贷保险机制的建设,将一些通行的保险措施,作为开办信用贷款的前提条件加以推行,包括个人购买消费信用保险;商家按销售额提取坏账准备金;银行按贷款额提取保证金等。也可以探索设立信用消费同保险业相结合,银行、商家、个人和保险公司共担风险的机制,以保证个人信用消费在比较宽松的信用环境中发展。

第四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面临的问题与对策(1)

近年来,在金融创新浪潮的冲击下,商业银行存、贷款及中间业务虽然得到快速发展,但个人理财业务还处于新兴阶段。因此,面对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个人金融业务,扩大业务经营范围,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改善银行的资产、客户和收益结构,已成为推动经营战略转型的必然选择。

一、个人理财业务面临的问题

从实际运行情况看,商业银行在理财业务上给客户提供的服务层次低、规模小、类别上都不能与外资银行相抗衡,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1、理财功能“有头无尾”。由于目前国内金融业仍然处于分业经营阶段,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相互割裂,环节上重办、重收,而取兑上商业银行大撒手,客户一般还要回头,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空间受到限制。目前的个人理财业务,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咨询、建议或投资方案设计等低层面的操作,还不算真正意义上的理财。

2、运作系统“条块分割”。个人理财业务是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它的顺利开展必须依赖前后台业务的整合,而我国个人理财业务通常归于个人银行卡部,但个人理财业务涉及的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又分别由多个部门管理,导致前后台业务条块分割。个人理财未能形成相对独立的运作系统,使商业银行无法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服务。

3、客户信息“资源短缺”。建立和运用客户资料库分析系统是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基础,但多数商业银行的运行系统是建立在账户基础上,而不是客户基础上,客户信息极为有限,导致理财业务的开展犹如“盲人摸象”。此外商业银行之间、与保险、证券公司之间的有关客户信息资料库还不能相互共享,不利于个人理财业务向纵深发展。

4、员工素质“参差不齐”。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业务,它要求理财人员不仅了解银行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要掌握证券、保险、房地产等相关知识,并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然而事实上有的懂保险,有的懂证券,有的懂了讲不出,加上培训、激励机制跟不上,一时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从而制约了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个性化理财服务。

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建议

1、积极培育员工的理财意识和理财市场。利用媒体和中介机构加强宣传和引导,主动向顾客推销介绍,真正从客户利益出发,帮助其分析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理财目标和财务状况,向其传达正确的理财观念和方法,推荐适宜的理财产品,提供便捷的理财工具,同时为其出具个人理财建议书,以让所有现实和潜在的理财欲望的客户都能理解其业务产品,感

受到贴心的人性化服务。

2、加强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管理与规划。在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机制转轨、改革发展任务十分沉重的形势下,银行应该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需要,专门指定一个专业结构比较综合的业务部门负责个人理财业务,使个人理财业务由以往的随意性转向有目的、专业化的理财规划。

3、重视个人理财业务产品个性需求研究。由于在人生的不同的理财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有针对地提供具有现实操作性的个人理财业务的方案。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单身期、家庭形成期、家庭成长期、子女教育期、家庭成熟期、退休期的不同阶段提供差异性的服务。

4、不断丰富个人理财业务产品和服务内容。随着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的开放以及混业经营政策的松动,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不能停留在为客户提供单一的储蓄或者咨询上,要针对客户的要求,加大个人理财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为客户“度身定做”金融产品,使客户实现最大化的保值和

5、加大理财业务综合人才培养开发的力度。目前市场上普遍缺乏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精通证券交易、保险等多项金融业务的全能型人才。一方面,商业银行在引进人才时要注意在这方面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培养人才,例如培训、进修等,进而任用一批高素质的理财客户经理作为理财专家,更好地挖掘个人理财“金矿”,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执笔:周海陆成之)

第五篇: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商业银行不可避免地要走国际化经营的道路。从目前国内银行开始的国际化经营看,在风险管理、盈利手段、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存在严重不足,这些不足一方面严重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进程,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在经营组织形式、服务创新、人才培养方面进行改善,提高国际化水平。

关键词:

我国

商业银行

国际化

一、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的必然性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间的经济竞争也日益激烈。金融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避免地成为重要的竞争领域。

1、国际化经营是中国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在全球地位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在中国开办工厂设立分支机构,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经营上走出国门,采购全球化销售全球、化服务全球化,还有不少企业设立海外机构,中国也正在更多地产生自己的跨国公司。企业的国际化经营以及中外之间密切而频繁的经济往来,对商业银行的产品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固守着国内市场,单纯经营人民币产品,或者仅仅利用现有的产品和手段已远远不能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业务需要,加快国际化发展成为银行适应新形势和实现新战略的必由之路。

2、国际化经营是商业银行竞争加剧的必然要求 在其他行业发展竞争全球化不断深化过程中,商业银行也正越来越多的面临来自外资银行强有力的竞争,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刚刚完成制度的变革和调整,与国外商业银行在商业化国际化方面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参与国际竞争的外在压力和实现全球化的内在要求,已经现实地、迫切地摆在我国商业银行的面前

二 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金融改革20年来,我国银行业的国际化已迈出了很大步伐。但是,总体而言中国银行业的国际化水平是非常低的。这不仅是从国际横向比较得出的结论,而且,与我国其他产业的国际化程度、与中国宏观经济的快速增长、与中国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相比,这一判断也是成立的。目前,国内一些大银行的市值和一级资本规模都已进入了世界大银行的前列,但就经营的地域范围、业务范围、经营结构来讲,还不敢妄言国际化。

至1998年年底我国已设营业性外资金融机183家,其中外资银行125家;已设各类外国金融机构代表处554家,此外还有大批此类申请等待受理,充分反映出我国已逐渐成为各国金融机构竞相看好的热点。从2006年以来,中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步伐显著加快。特别是2007年,中资银行加大了“走出去”的速度,开始谋求全球布局。但截至2006年底,四大国有银行海外机构的总资产仅为2268亿元,只占它们总资产的1%,即使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中国银行的资产总额也仅占总体的3%左右。由此可见,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依然是国内市场、国内业务和国内客户。

由于国际化发展历程较短,国际化运作经验不足等多种原因,与世界知名跨国银行相比,国内商业银行无论从国际化的深度还是广度上看均相去甚远。例如,目前外资银行的引进,仍采用开放初期的“严进入、限业务、宽政策”的措施,绝大多数外资银行尚不能经营人民币业务。除中国银行以外的大多数国有商业银行距国际化的标准尚远,它们只是最近几年才开始走向国际金融市场,而且经营管理水平也是比较落后的。我国银行要跻身于世界银行业之 1 林,必须克服其在国际化进程中竞争力不足的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主要问题表现在:

1、战略定位不清晰。

国际化经营转型力度不够,战略思维定式还没有从本土化银行完成向全球化银行的转变,国际化发展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等配套体制、机制还处于部分缺失状态;缺乏对于国际化的市场定位、客户目标、东道国监管环境的系统性研究,国际化发展的远景战略规划不够充分,海外市场可持续拓展能力不强。

2、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

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资本金充足率不符合《巴塞尔协议》要求,资产质量不高,盈利能力较差。《巴塞尔协议》集中体现了风险管理的国际规范,它注重从资本的构成和资产的风险权重方面,强调资本与资产的比例关系。在现有社会经济条件下,《巴塞尔协议》的一系列要求客观上限制了我国银行的竞争能力和业务范围。

3、盈利手段落后,盈利能力较低

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的盈利能力普遍偏低。资本回报率和资产回报率两个核心指标可以清晰地反映出来。目前国际大型银行的上述两个指标分别为 30%、1.5%,而国内银行则大约为 16%和 5%,低一倍左右。从盈利模式来看,国际先进银行非利差收入占到总收入的 30%以上,有的银行甚至占到 50%以上,而国内银行非利差收入占比大多在 10%以下,显示盈利手段过于单一。从业务结构来看,在业务发展上,主要依靠对公业务的规模推动;在客户选择上,主要依靠大型的对公客户。这与外资银行对公、对私,以及大小客户均衡发展的业务结构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外国商业银行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发达的国际业务网络,电子化程度高,资金调拨灵活,广泛采用国际金融领域已有的金融创新成果,服务意识强。我国银行的机构设置行政化,业务范围较窄,金融创新尚处于初级阶段,参与国际竞争则处于不利地位。

4、经营管理方式落后

如在业务管理上,国际上通行的是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即根据变化的经营环境,协调各种不同的资产和负债,在利率、期限及其结构方面的矛盾,进行风险和流动性诸方面的合理搭配和优化组合,以满足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统一。我国银行尽管自1994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但由于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不久,经验比较缺乏,从而使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难以落实。又如我国银行由于长期形成的观念的影响,往往遵从“存款立行”的原则,将社会效益当作银行业绩的主要标准,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只考核吸收存款的数额而不计成本。外国商业银行一直遵从“效益立行”的原则,它们的经营方针和措施都以获得最大收益为目的,其效益普遍较好。经过多年的积累,外国大商业银行已经形成科学的管理和运行机制,而我国银行业由于相应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或发挥作用,造成整体协调功能不强,优势发挥不够,尤其在国际业务方面经验不多,难以接受银行业国际化带来的挑战。

5、高级人才相对缺乏

国际化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没有思想观念新、竞争意识强、具有丰富金融知识和直接操作经验的人才,银行就很难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国商业银行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不同程度上还存在着大锅饭、论资排辈、官僚主义等弊端,从业人员总体上市场经济观念、公平竞争观念、开拓创新观念、经济效益观念、国际金融观念等比较淡薄,造成了银行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不高;另一方面精通业务的高级人才整体比例较低。与之相反,外国商业银行走的是重人才、讲效率的经营之路。进入我国的外资银行机构非常注重人才的选用,为开展业务,往往以较为优厚的工资待遇和其他有利条件从我国银行“挖走”优秀人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构成了巨大威胁。

三、对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的几点建议:

1.选择合适的国际化经营组织形式

跨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和组织形式主要有:海外分行、代表处、附属行、国际银行业设施等,究竟选择何种类型的组织形式,J•温格尔(Janter Wengel)从区位的角度分析认为,在进入新的国家和地区之初,为了解当地市场行情和业务发展前景应设立代表外:在需要开展实质性业务经营时,可将一些条件成熟的代表处升格为分行;在取得丰富的市场经验与当地金融机构建立广泛联系的基础上,可通过合资方式入股国外金融机构。目前70%以上跨国银行均用独资的分行或代表外的形式进行经营,以确保决策系统的高度集中和对各分行的全面控制。

从理论上讲,我国的商业银行也应采取分行或代表处的形式。但就整体而言,从银行业的现状以及我国金融管理体系看,从上述几种形式的申办难度、所需时间、成本、配套条件以及生存能力分析,我国跨国银行在发展形式上还是应该因行而异。具体而言,实力雄厚、海外分支机构多,国际化经验丰富的中国银行,可一步到位,直接采取以独资的代表外和分行为主要方式,以控制多数股权的附属银行为补充方式的战略;而海外分支机构不多,国际化经营经验不足的其他商业银行,则应分步到位,即先采取以控制多数股权的附属行为主,然后逐步过流到独资的组织方式,最终达到便于总行对海外机构进行管理和有利于总行经营战略目标实现的目的。

2、奠定国际化的基础 通过大力发展国际结算业务,培育和稳定一批具有境内外业务资源的跨国公司客户,培养国际金融人才,为商业银行国际化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强代理行工作和国际合作。商业银行实现国际化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具有一定规模、相对完善的代理行网络,这是商业银行走出国门必要的业务环境。其中,工作的重点有一是与国外知名大银行建立和深化战略合作关系,要在授信额度、业务委托、人员培训与交流等领域实现深度合作;二是充分利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资源互动性,借助我国本土已经形成的庞大的银行结算网络系统优势,通过一部分重点国外代理银行进行战略性事作,加快与国际银行业资金清算体系的融合与对接,以构建覆盖国际重要经济、金融中心的结算网络体系为基本框架,将银行业的国内清算体系向重要的国际金融市场进行延伸和拓展,为我国跨国公司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并有效地推进商业银行国际化的进程;三是通过与国外经济金融媒体信用评估机构的接洽与协作,加大境外宣传力度,提高商业银行的国际知名度。

3、强风险监管 银行开展国际业务,非但面临普通的金融风险,而且由于国际金融市场比之国内金融市场复杂,使防范风险对国际业务显得更加紧迫。而金融风险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经营风险意识薄弱,过分追求利润与规模,缺乏内部控制与自我监管。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化的进程中,首先应强化风险意识,正确处理好盈利性与安全性的关系。在过去的粗放经营中,我国各银行机构网点大量增加,资产规模迅速扩张,有的甚至不惜血本无序竞争,片面追求利润与规模,以致于风险资产大量增加。商业银行应坚持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原则,但是应正确认识这三者的辩证统一关系,不能偏重盈利性而忽视安全性,应在保证资产安全的前提下,追求利润最大化。其次,要建章健制,完善内部监控体系。这是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的基础。各银行要形成多层次的内部监控体系,包括业务部门的自我约束、会计部门的检查和稽核部门的监督等。这些都能以各项规章制度来强化内部管理。

4、创新业务品种

现代商业银行国际业务发展迅速,占其业务总量的比重越来越大。国有商业银行要想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大力创新国际业务品种,将业务范围扩展到全球,冲出国 3 门,走向世界。随着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冲击,国际银行的传统业务的获利空间日益受到其他金融机构的侵占,竞争优势越来越重要。为此,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大国的银行家们纷纷致力于业务战略的调整,其明显标志是国际银行业的业务日趋多样化和全能化,即在银行、信托、证券等业务领域里界限日益消失,银行既可从事银行业务,又可经营信托、投资、证券等更广泛的业务。我国在跨国经营方面也应积极进取,大胆进行业务创新。

5、积极培养银行所需要的高级人才

金融人才市场化是商业银行国际化的核心内容,世界金融业的诸多发展变化,向我国金融管理者提出了新的挑战。培养我国合格的金融人才是一项带有根本性的具有战略意义的任务,首先,要加强对银行员工的培训。培训是银行为员工提升自己提供的有利途径,通过培训,员工可以提高经营风险的意识,能运用最新的科技知识手段从事金融管理活动。其次,要积极造就一批具有高素质专业水平的复合型人才,特别是要培养一批懂得国际经济法、国际会计和财务的金融人才,以适应我国加入WTO后对国际型人才的要求。再次,要加大商业银行研发机制的建设力度,把业务操作和研究开发有效地结合起来,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金融衍生工具,加以吸收借鉴,开发出适合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特点的新型金融衍生工具,这个过程也是对银行员工进行培训的过程。

参考文献:

1、刘明志.金融国际化.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2、曹凤歧

中国商业银行改革与创新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6

3、王晓雷

20世纪年代以来全球银行产业竞争格局的演变

国际金融研究,2006 12

4、马政 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问题研究 上海金融,2008.9

5、李静娴 郭坤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之现状 商场现代化 2010.10

浅谈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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