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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方案
编辑:落梅无痕 识别码:14-779319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01 22:54: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方案

兴庆区第十八小学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及兴庆区委有关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创建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促进兴庆区社会和谐,民族团结,按照银川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的实施意见》(银党发〔2016〕73号)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不断推进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创建工作扎实开展,结合学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争创兴庆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为目标,以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按照银川市十四次党代会确立的“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宏伟目标,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坚持高位推进、协同推进,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成立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玉梅(校长)

副组长:魏林忠(书记、副校长)

白云兰(副校长)韩建忠(副校长)

成 员:秦鲜梅、韩小平、宋明华、王倩、刘强

全体教师、家委会成员

三、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机关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在2017年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4月1日——2017年6月1日)

1、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大力宣传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校园内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结合普通党员上党课活动,将宣传活动纳入党小组

学习计划,系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引导全体教职工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互相离不开”的思想。

3、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结合校园文化艺术节,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选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动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借助校园泛在学习环境、走廊、墙报,定期推送民族团结知识、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校园开展民族团结六个一活动:一次主题队会、一次国旗下演讲、一次专题讲座、一次手抄小报、一次学校特色活动等方式对我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同时组织开展民族知识、绘画与手工、演讲、民族歌舞等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活动,组织师生积极开展各民族学生之间结对帮学等活动,使民族团结意识深入人心。

5、通过家长学校、班级QQ群进行拓展性民族团结教育,广泛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做到家校同步,协同教育。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6月1日——2017年10月1日)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

1、按照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型教职工队伍的要求,树立“让学习成为一种常态,让学习成为一种风气”的理念,通过开展教育,使教职工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少数民族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

3、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4、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离退休老教师活动。认真做好扶贫解困工作,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送到离退休老教师当中。

5、组织开展校园体育竞赛活动。6月份,组织教职工排球比赛。

6、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以“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结合“教师节”庆祝活动,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新局面,为学校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2017年10月1日——2017年11月1日)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民主自查自评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上。

2、对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准备相应材料。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2017年11月1日——2017年12月1日)

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检查验收,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五)第五阶段:巩固拓展阶段(2017年12月1日——2018年1月1日)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教职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措施

搞好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民族团结进

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信息上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

兴庆区第十八小学

2017.5.3

第二篇:学校创建_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方案

玛热勒苏镇寄宿制学校名模创建

细胞工程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中央民族工作座谈会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校教师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申中乡学校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申请我校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机关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在2015年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3月1日——2016年9月1日)

1、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大力宣传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校园内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月,将宣传活动纳入党小组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让各族教职工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强学校各族干部的免疫力、鉴别力。

3、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结合校园文化艺术节,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选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10月1日——2015年10

月1日)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

1、按照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型教职工队伍的要求,树立“让学习成为一种常态,让学习成为一种风气”的理念,通过开展教育,使教职工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少数民族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

3、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4、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离退休老教师活动。认真做好扶贫解困工作,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送到离退休老教师当中。

5、组织开展校园体育竞赛活动。11月份,组织教职工篮球比赛。12月下旬,组织开展教职工跳绳和排球比赛,广泛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2014年11月1日——2015年11月1日)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民主自查自评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上。

2、对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准备相应材料。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2014年12月1日——2015年12月1日)

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检查验收,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五)第五阶段:巩固拓展阶段(2015年月1日——2015年2月1日)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教职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措施

搞好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活动的信息上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

玛热勒苏镇寄宿制学校

第三篇:学校创建_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规划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规划

昭苏县育才学校 2014年3月13日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校各族干部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昭苏县育才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创建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昭苏县育才学校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机关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在本次创建活动中成为自治州民族团结

进步模范单位,并鼓励广大教职工和学生争创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新疆“三史”宣讲活动。各学校组织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和宗教演变史知识学习。结合骨干教师大力宣讲新疆“三史”,让师生深刻认识到自古以来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疆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新疆是多宗教并存的地区,是各族人民共同开发建设、共同生活的美好家园。不断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大力推进“细胞工程”。在学校师生中广泛开展“手拉手联谊活动”、“学校结对共庆节日”等活动,认真选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教师、学生)。

2.开展“六好”宣传教育。要结合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军队好“六好”教育,广泛运用报告会面对面宣讲、知识竞赛、播放电教片等形式,总结推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新形势下进一步创新和深化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措施办法,让师生在潜移默化中凝聚力量,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3.开展民族团结表彰活动。学校要召开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个人表彰大会,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表彰一批民族团结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民族团结先进个人”、“民族团结模范班级”。通过评选、表彰等形式,带动师生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凝聚师

生爱国爱疆的思想共识,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民族关系,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二)开展主题教育。

1.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深入开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主题教育及 “六个禁止”、“两个不得”和“十个不准”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群众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十个一”系列实践活动。贴近实际、贴近师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实践活动。主要开展“举办一场民族团结主题文艺演出、召开一次民主团结主题班队会、结交一个不同民族的伙伴、读一本民族团结主题书籍、办一期民族团结主题板报、出一份民族团结手抄报、观看一部民族团结电影(专题片)、讲一个身边的民族团结的故事、举办一次民族团结主题演讲比赛、召开一场民族团结表彰大会”十项活动。

2.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摄影书画展活动。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摄影书画展活动,将优秀作品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展出,并给与奖励。

3.学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主题活动。学校教职工深入学习《新疆历史》《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进一步认识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学校对不同学段的学生选择其合适的内容和形式,大力实施 “35436”育人工程。始终坚持民族团结教育“三进”原则,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提高民族

团结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

4.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学校通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和“三亮、三比、三评”等活动,使党员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5.大力推进“细胞工程”。努力在本做好学校“细胞工程”的创建活动。

6.形式多样地开展主题教育。在学校师生中广泛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活动,“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入户活动,“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活动。学校结合实际,采取不同形式的主题教育。

7.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民族团结教育。学校利用国庆节、中秋节、肉孜节、古尔邦节等节庆日,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开展 “唱红歌,促团结”红歌大赛、“民族团结宣传书画展”、“民族团结杯”田径运动会等各类活动,使“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深入人心,从而达到陶冶情操、增强团结、凝聚力量、鼓舞士气的教育目的。

8.结合州庆60周年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对各民族贫困党员、贫困学生、老教师及特殊家庭教师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组织的关爱,送到困难教师、学生和离退休老党员手中。

9.积极加强校园文化内涵建设。学校积极开展以中华传统文化为主线,以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为特色的校园文化,积极推进班级文化

和校园精神文化建设。从班级文化、楼道文化、环境育人文化、制度文化等入手,全力打造健康、文明、团结、向上的校园文化。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领导的安排部署上来,并制定具体方案,保证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广泛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迅速掀起活动的热潮;要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有序推动,整体推进,做到相互呼应、相得益彰。

2.创新载体,注重落实。要把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作为开展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坚持“六禁止”、“十不准”原则,增强各族师生抵御“三股势力”侵蚀的能力,深入研究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有效措施,把深入持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五、保障措施

搞好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信息上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

昭苏县育才学校 2014年3月13日

第四篇:学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规划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校各族干部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老沙湾镇中心学校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创建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学校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机关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在2014年创建成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2月28日——2014年4月28日)

1、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大力宣传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校园内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结合五月份自治区第1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重点抓好新疆“三史”教育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宣传活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宣传活动纳入党总支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让各族教职工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强学校各族干部的免疫力、鉴别力。

3、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结合校园文化艺术节,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选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4月29日——2014年10月31日)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

1、按照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型教职工队伍的要求,树立“让

学习成为一种常态,让学习成为一种风气”的理念,通过开展教育,使教职工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组织好《新疆历史》、《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的学习。

3、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及中国共产党“三史”和新疆“三史”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新疆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4、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离退休老教师活动。认真做好扶贫解困工作,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送到离退休老教师当中。

5、组织开展校园体育竞赛活动。9月份,组织教职工篮球比赛。10月下旬,组织开展教职工跳绳和排球比赛,广泛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30日)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民主自查自评工作相结

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上。

2、对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准备相应材料。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10日)

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检查验收,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五)第五阶段:巩固拓展阶段(2014年12月11日——2014年12月20日)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教职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措施

搞好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信息上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

沙湾县第一小学

2014年2月

第五篇:学校创建_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规划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

规划

——新和县幼儿园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校各族干部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老沙湾镇中心学校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创建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新和县幼儿园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机关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在2012年创建成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

模范单位,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1月20日——2012年3月20日)

1、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大力宣传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校园内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结合五月份自治区第X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重点抓好新疆“三史”教育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宣传活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宣传活动纳入党总支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让各族教职工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强学校各族干部的免疫力、鉴别力。

3、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结合校园文化艺术节,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选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3月20日——2012年8月20日)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

动。

1、按照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型教职工队伍的要求,树立“让学习成为一种常态,让学习成为一种风气”的理念,通过开展教育,使教职工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组织好《新疆历史》、《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的学习。

3、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及中国共产党“三史”和新疆“三史”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新疆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4、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离退休老教师活动。认真做好扶贫解困工作,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送到离退休老教师当中。

(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2012年8月20日——2012年9月1日)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民主自查自评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上。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2012年9月20日——2012年10月1日)

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检查验收,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五)第五阶段:巩固拓展阶段(2012年10月1日——2012年11月20日)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教职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措施

搞好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信息上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

新和县幼儿园

2012年1月20日

学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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