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5号文库
气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编辑:静水流深 识别码:14-1100487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2 02:35: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气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附件1 气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气象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和学术水平,加快高层次气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现代气象业务的发展,结合气象业务、服务和技术工作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评审条件是从事气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和评审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资格名称为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 凡按照本评审条件、经司局级单位副研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岗位聘任由所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专业划分及适用范围

本条件中,共设定天气预报、气候与气候变化、气象服务与应用气象、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综合气象观测、雷电防御、气象信息技术、气象教育培训等八个专业。

(一)天气预报专业

本专业适用于从事天气分析预报、数值预报、空间天气分析预警,以及相关的业务、技术开发、应用研究、业务技术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气候与气候变化专业

发、技术保障、应用研究、业务技术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八)气象教育培训专业

本专业适用于从事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应用研究、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基本条件

凡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气象及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同时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5年。

2.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4年。

3.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2年。

4.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合格出站人员,从事相关技术工作。

5.用后续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申报者,须在取得后续学历(学位)之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其前后的工作资历可以累加计算(全脱产学习时间除外),并符合相应的工作年限要求。

出突出贡献,取得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司局级以上部门3次表彰、奖励者;或在本地区科技界有一定的知名度,曾获司局级科学技术类一等奖或2项二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六)在1至3类气象艰苦台站,或在高山(海拔2500米以上)、或在海岛的气象局(站)工作累计满15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七)在全国业务技能竞赛中获个人全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局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全能前3名者。

原则上,学历破格只能降低一个学历层次,资历破格只能提前一年。学历、资历不能同时破格。

(八)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回国工作1年以上,有主持2项司局级以上课题(或项目)的经历,可以不受资历限制,按其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七条 专业理论水平

(一)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对本专业某一方向的学术或技术有较深入的研究。

(二)熟练掌握本专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工作规程等,能正确凝练和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第八条 人才培养和团队合作能力

要业务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2项,或主持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2项,有1项以上研究或开发成果投入实际业务应用一年以上,并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3)对于主要从事业务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司局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1项),并且主持设计(主笔完成)1项司局级(或3项县处级)以上单位业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技术方案、技术标准、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等,并在实际业务中被采用,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二)气候与气候变化专业经历与能力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本专业关键岗位工作2年以上。完成本单位同级人员同一时期的平均工作量,并且相关业务质量、服务水平、研发能力、社会效应等方面应保持上升趋势,或高于本单位同级人员同一时期的平均技术工作质量。具备独立承担本专业某项业务技术工作的把关能力。

2.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针对本专业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难题或关键技术问题,提出有价值的解决思路和方法,凝练出科研或业务项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对于主要从事气候与气候变化业务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预测预估、影响评估、应对措施等方面,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技术方法。在省以上工作的,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2项),成果应用于实际业务一年以上(或在本省区域范围内得到推

项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对于从事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和专业气象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本地党政部门与公众服务的需求,能抓住服务的热点和关键点,开展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服务,参加重大服务项目,掌握较为系统的服务产品。在省以上工作的,在决策气象服务或公众气象服务中发挥关键作用,解决过2项以上关键技术问题,并在3个地市级以上单位推广应用,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2项),成果应用于实际业务一年以上(或在本省区域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业务质量或服务效果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在地市以下工作的,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1项),成果应用于实际业务一年以上,业务质量或服务效果得到地市局以上主管部门认可,或开发符合实际需要的气象服务产品,并取得显著的服务成绩,得到相关部门及客户认可。

(2)对于主要从事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2项,或主持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2项,有1项以上研究或开发成果投入实际业务应用一年以上,并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3)对于主要从事业务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司局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1项),并且主持设计(主笔完成)1项司局级(或3项县处级)以上单位业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技术方案、技术标准以及相关管理

以上单位业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技术方案、技术标准以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等,并在实际业务中被采用,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五)综合气象观测专业经历与能力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本专业关键岗位工作2年以上。完成本单位同级人员同一时期的平均工作量,并且相关业务质量、服务水平、研发能力等方面应保持上升趋势,或高于本单位同级人员同一时期的平均技术工作质量。具备独立承担本专业某项业务技术工作的把关能力。

2.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针对本专业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难题或关键技术问题,提出有价值的解决思路和方法,凝练出科研或业务项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对于主要从事综合观测的专业技术人员,累计3年完成本单位年平均值班任务,获得中国气象局业务质量优秀类奖励。在省以上工作的,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2项),成果应用于实际业务一年以上(或在本省区域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业务质量或服务效果得到司局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在地市以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1项),成果应用于实际业务一年以上,业务质量或服务效果得到地市局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2)对于主要从事仪器装备、计量,以及相关的业务、技术保障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大型探测仪器或气象观测

效应、客户满意度等方面应保持上升趋势,或高于本单位同级人员同一时期的平均技术工作质量。具备独立承担本专业某项业务技术工作的把关能力。

2.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针对本专业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难题或关键技术问题,提出有价值的解决思路和方法,凝练出科研或业务项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对于主要从事雷电业务、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完成防雷业务,业务质量或服务效果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相关部门及客户认可);在省以上工作的,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2项),成果应用于实际业务一年以上(或在本省区域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业务质量或服务效果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相关部门及客户认可);在地市以下工作的,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1项),成果应用于实际业务一年以上,业务质量或服务效果得到地市局以上主管部门认可(或相关部门及客户认可)。

(2)对于主要从事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2项,或主持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2项,有1项以上研究或开发成果投入实际业务应用一年以上,并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3)对于主要从事业务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司局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1项),并且主持设计(主笔完成)1项司局级(或3项县处级)

314(2)对于主要从事业务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司局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1项),并且主持设计(主笔完成)1项司局级(或3项县处级)以上单位业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技术方案、技术标准以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等,并在实际业务中被采用,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

(八)气象教育培训专业经历与能力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本专业关键岗位工作2年以上。在教学水平、研发能力等方面保持上升趋势,或高于本单位同级同类人员同一时期的平均技术工作质量。具备独立承担教育培训工作的把关经历与能力。

2.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针对本专业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难题或关键技术问题,提出有价值的解决思路和方法,凝练出科研或业务项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教育培训一线工作,能够独立承担教学任务,教学经验丰富,已经独立完整地担任1门以上主干课程或2门以上专业、技术课程的授课工作(不低于30学时),且得到学员认可,完成专业辅导讲座等教学任务3次。主持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1项(或县处级项目3项;或独立编写2万字以上的培训教材或讲义),并应用于实际教学一年以上(或在省区域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质量或效果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2)从事气象远程教育培训及教学资源与业务系统建设等工作,作为气象远程教育培训业务骨干,平均每年制作完成的多媒体课件不

516 告2项以上),使本单位某项业务工作有较大改进,质量(或效益)明显提高,被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二)主持和参加(前三名)的技术研发项目中,至少有1项成果在省以上(或3个地市级)的业务工作中得到推广应用,并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气象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

(三)被司局级以上单位确定为科技业务骨干或其它人才工程较高层次人选。

(四)承担地市级以上业务技术把关工作2年以上,在本专业业务技术工作中业绩突出(或预报预测准确率高、或服务效果好、或业务质量优秀、或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等),在司局级气象部门工作的技术人员,获得2次司局级以上业务技术表彰或奖励。在地市级气象局工作的技术人员,获得1次司局级以上业务技术表彰或奖励。在县气象局工作的技术人员,获得3次县处级以上业务技术表彰或奖励。

(五)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省部级科技类三等以上奖励1项,或司局级科技类二等以上奖励1项(或三等2项);地市以下气象局工作的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县处级科技类二等以上奖励2项(或三等奖3项)。

(六)获得与气象专业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并在气象行业内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七)作为主要撰稿人编制司局级以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设计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等2篇以上,并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八)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的3篇以上重大气象服务材料、重大

718 报告,或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大会交流过2篇以上论文或技术报告。

2.在本专业业务、科研或服务等工作中,第一作者完成2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技术报告,并经同行专家确认具有较高水平和实用价值。

3.完成业务技术手册或培训教材的编写,并被司局级以上气象部门采用,其中独立完成2万字以上。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条件中的表彰、奖励、考核等均以正式书面材料为准。本条件中的确定、确认、认可是指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鉴定、评比、评审、批复、列为推广项目等方式做出的正式书面结论。

第十三条 本条件中的全国核心期刊是指申报当年出版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或《中国科学期刊引证报告》收录的期刊。按总被引用频次排序确定论文等级,被收录的论文排名在200名以内的为1级核心期刊论文,排名在201-500名的为二级核心期刊论文。同一种期刊在上述两种报告中排名不同时,按就高原则确认。被SCI、SCIE收录的论文视同为一级核心期刊论文。在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视同二级核心期刊论文。在国外学术期刊上以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视同为第一作者。此外,论文排名兼顾影响因子项,当影响因子单项进入前500名时,视为二级核心期刊论文。

第十四条 本条件中“项目主要完成人”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性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人员,须按照项目验收材

920

(四)项目:包括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与申报人所从事的工作领域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业务建设、推广应用等课题及任务。

(五)单位或部门级别:一般表述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局级(同:市厅级、地市级、地厅级、厅局级)、县处级(同:处局级)、乡科级(同:镇科级)。

(六)学术会议:由单位或专业学会召集的学术研讨会、技术交流会。全国(或国际)性学术会议指由省部级单位、国家一级专业学会、国际学术组织或国际学术组织委托我国相应学术机构组织召集的学术会议。省级学术会议指由司局级单位或省级专业学会召集的学术会议。市级学术会议指由县处级单位或地市级专业学会召集的学术会议。

第十九条 本文件执行后,过去有关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本文件由中国气象局人事司负责解释。

1-21

第二篇:中、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表(本站推荐)

中、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位:

姓名:

单位地址: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申报专业

技术资格:

填表时间:年月日

联系电话:高老师***

中级、高级工程师、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范围对象

在私营企业、港澳台侨独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以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职务系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暂时开展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四个系列.三、基本条件

1、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四、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五、评审专业类别

工程建筑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设艺术设计工程师、建设装饰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 师、暖通空调安装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机械电气工程类:机械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冷冻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计算机类:计算机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通信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水利能源类:水利水电工程师、农艺师、园艺师、园林设计工程师;

第三篇: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

附件1:

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3.个人述职报告(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4.参评论文(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个人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6.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科研成果情况及鉴定材料(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8.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9.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申报评审材料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第四篇: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一,评审范围

本市所属的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者,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在台省属企事业单位经有关部门委托,也可以申报.二,评审条件(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二)专业条件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2.研究,设计部门

(1)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2)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3)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4)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三)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工程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 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2)工程技术类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普通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 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3)取得国家工程技术类相应执业资格,按规定聘任工程技术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相应中级职务5年以上,并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对1970年前大学专科毕业,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能力和水平达到《试行条例》规定任职条件的,可参照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申报条件执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能够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并取得科研成果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四)考核要求

任期或近三年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五)破格晋升条件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未满5年的;具备下列条件的3项以上,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一般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 1.在国际或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至少发表过三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2.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二等奖,副省级城市一等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下同)及其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3.国家或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国家或省,部科技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4.获国家或省,部科技攻关重大成果奖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或获科技攻关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者.5.主持大中型企业(或建设项目)主要工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新产品一,二等奖或省部优秀新产品一等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银质奖或省,部一等奖;国家优秀产品金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或二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国家质量管理奖;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二等奖或省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指主要研究设计者或技术决策并实施者).6.具有本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5年以上.(六)外语要求

1.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B级考试合格成绩,对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对达到省定标准分数线的,在2年内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于参加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2)年满50周岁;(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4)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5)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3级以上合格证书的;(6)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7)通过WSK,GRE,GM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8)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9)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10)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1)在抗震救灾中立功授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12)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13)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3.长期在野外从事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建筑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4.在202_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在202_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Q.804206363(七)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博士学位获得者;(2)留学回国人员;(3)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4)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5)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6)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7)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8)在抗震救灾中立功授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9)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10)乡镇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附件QQ.804206363: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一,县(市,区),市直单位需报送材料: 1.县(市,区),市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开具的评审委托书1份(企事业单位由归口主管部门统一送审,无归口主管部门的非公经济组织由人事代理机构受理开具评审报告或委托书).2.《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人员花名册》一式1份,按Excel电子报表版本打印,同时附送电子文档.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 1.评审人员材料清单1份(见附件),并且每只资料袋面上贴一张袋内资料清单.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3.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的《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用A3纸)打印件一式55份(一叠35份,一叠20份),并加盖单位公章.4.近期免冠白底2寸照片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置于信封内贴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封面上;或附电子文档照片(扫描成jpg格式,用身份证号做文件名,高宽比约为3:2,分辨率按每英寸200像素设置;其它方式采集的照片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文件大小50K以内).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不装订).6.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7.申报对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8.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符合免试或符合外语不作为必要条件的,需填报《外语免试(或不作为必要条件)审核表》,《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单位和县(市,区,委,局)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各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9.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1份,并加盖公章.10.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11.任期考核材料(至少近三年来考核材料)1套.12.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1套.需确定一篇代表作,并提供代表作原件1份.提供的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有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需提供本人执笔依据.13.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三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县(市,区),市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及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三,材料装订要求

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规定不装订和不便装订的书,原件以及代表作复印件外,其它材料装订成2--3册,每册分别编制目录,附在材料前面.第一册: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等复印件,技术工作经历,任期考核,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材料;第二册: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等业绩材料;第三册:如为破格晋升人员,将《破格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第三册.装订时用A4纸规格.如第二册材料多,可按顺序分装为第二册(一),第二册(二).材料均装入档案袋内.证书原件均装入专门的资料袋内,外贴清单.四,填写注意事项: 《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人员花名册》和《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必须严格按规定填写,清楚,详细.表内填不下,可加附页附后(在左上角用胶水粘连).1.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2.工作单位要完整准确填写全称,与单位图章一致;3.单位性质:统一按栏目所列类别填写;4.主管部门填写“×××县(市,区)×××局”;或“×××委局”.5.从事专业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的专业,完整准确填写,字数一般填4个字,最多不超过8个字.6.学历是指工程技术专业学历,如果最高学历填了非工程技术类专业学历,则必需再填写工程技术专业类学历情况.7.花名册上“出生年月”,“取得时间”,“聘任时间”等栏目,时间填写格式统一填××××年×月,如202_年6月.8.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须填写实足年限.9.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填合格,省线合格;符合免试的填年龄免试,译著免试,专业毕业,乡企人员…;符合不作为必备条件人员的填野外采矿,建筑施工….10.单位考核情况填写任期内至少最近三年的考核资料,在“综合表”,“花名册”需填明逐年考核结果.11.《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和《综合表》的“符合破格条件”栏不能简单地填符合那几条,必须填写符合各条的理由和依据,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花名册》上“符合破格条件情况”栏填明符合那几条QQ.804206363.

第五篇:气象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202_

气象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气象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和学术水平,加快气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现代气象业务的发展,结合气象业务、服务和科研工作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评审条件是从事气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和评审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资格名称为工程师。

第三条

凡按照本评审条件、经**省气象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获得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岗位聘任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专业划分及适用范围

本条件中,共设定天气预报、气候与气候变化、气象服务与应用气象、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综合气象观测、雷电防御、气象信息技术等七个专业。

(一)天气预报专业

本专业适用于从事天气分析预报、数值预报,以及相关的业务、技术开发、应用研究、业务技术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气候与气候变化专业

本专业适用于从事气候诊断预测,气候变化监测、诊断和影响评估,气候系统模拟,应对气候变化,以及相关的业务、技术开发、应用研究、业务技术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三)气象服务与应用气象专业

本专业适用于从事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等,以及相关的业务、技术开发、应用研究、业务技术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四)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专业

本专业适用于从事大气物理、大气化学、大气环境、人工影响天气,以及相关的业务、技术开发、应用研究、业务技术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五)综合气象观测专业

本专业适用于从事气象观测或遥感探测,观测仪器装备、计量,以及相关的业务、质量检验、技术开发、技术保障、应用研究、业务技术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六)雷电防御专业

本专业适合于从事雷电监测预警、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工程设计、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防雷装置检测、防雷产品研制和测试,以及相关的业务、技术开发、技术保障、应用研究、业务技术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七)气象信息技术专业

本专业适用于从事通信网络、计算机应用、数据库、系统工程、资料信息处理、信息共享、资料分析应用,以及相关的业务、技术开发、技术保障、应用研究、业务技术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基本条件

凡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气象及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同时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士学位或大学本(专)科毕业的,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4年,可以申报中级资格评审。

2、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的,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3年,可以申报中级资格认定。

3、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的,可以申报中级资格认定。

4、用后续学历(学位)申报者,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6年的,可以申报中级资格评审。

5、用后续学历(学位)申报者,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不满6年的,须在取得后续学历(学位)之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其前后的工作资历可以累加计算(全脱产学习时间除外),并符合上述各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要求的,可以申报中级资格评审。

获得上述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应与从事岗位工作相关,或参加过与从事岗位工作相关的气象基础知识培训。

(二)近5年内或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三)外语水平应符合**省气象局关于职称外语的有关规定。

(四)职称计算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职称申报须具备**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或全国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或国家公务员信息考试合格。合格证书在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

2、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五)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参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第六条

破格申报条件

对在实际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业绩者,可在学历或资历条件上破格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者须在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一)获得省部级业务技术类表彰奖励或竞赛奖励的先进个人,或在全省气象部门技能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者(综合或全能前六名、或单项第一名)。

(二)获得厅局级科学技术类奖励的主要完成者(前两名)。

(三)在市级以下气象台站工作,获省局重大天气气象服务奖一等奖2次,或省局重大天气气象服务奖二等奖3次。

(四)承担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完成获得优秀评语的主要完成者(前三名)。

(五)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两名),在一级核心刊物、或在SCI、SCIE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原则上,学历破格只能降低一个学历层次,资历破格只能提前一年。学历、资历不能同时破格。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七条

专业理论水平

(一)有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掌握本专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工作规程等,能解决实际工作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第八条

团队合作能力

具有团队合作的经历。能指导本专业初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

第九条

实际专业经历与工作能力

(一)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一般应从事本专业岗位工作4年以上。完成本单位同级人员同一时期的平均工作量,并且相应的业务质量、服务水平、研发能力、社会效益等方面应保持上升趋势,或高于本单位同级人员同一时期的平均技术工作质量。

(二)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针对本专业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能够进行细致的研究,凝练出科研或业务项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对于主要从事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较熟悉地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工作的技术方法。

在省级单位工作的,作为业务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厅局级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业务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1项,且应用于业务,其业务质量或服务效果得到本单位认可。

在地市级单位工作的,作为业务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县处级项目1项,且应用于业务,其业务质量或服务效果得到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在县级单位工作的,作为业务技术骨干参加完成本单位自立课题,或能够解决本专业工作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得到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2、对于主要从事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厅局级项目1项,并能够投入实际业务应用,得到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3、对于主要从事业务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设计1项地市级以上气象局业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技术方案、技术标准、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等,对促进本专业发展、提高业务水平发挥积极作用,得到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第十条

业绩与成果

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一)在本专业相关的技术研究、业务体系建设、业务新方法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等工作中,解决过1个比较重要的技术难题或关键问题,使本单位某项业务工作有所提高或改进,质量(或效益)明显提高,并得到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二)主持或参加的技术研发项目中,至少有1项在本级业务单位中得到推广应用,并得到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

(三)被处以上单位确定为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四)本专业业务技术工作业绩突出。在省级单位工作的,获得厅局级表彰或奖励;在地市级单位工作的,获得县处级表彰或奖励2次;在县级单位工作的,获得县处级业务技术表彰或奖励。

(五)作为骨干参加完成县处级以上单位本专业发展规划、计划、系统设计等工作,或作为主要执笔人完成的技术手册、业务流程、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等被县处级以上单位采用,对促进本专业发展、提高业务水平发挥积极作用,得到县处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

(六)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2次以上重大气象服务、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中,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得到上级部门和用户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论文、论著

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撰写以下著作、论文、技术报告之一:

(一)在厅局级气象刊物或国内其他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科技论文(排前三名)。

(二)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过一篇论文,或在地、市级学术或专业技术工作交流会议上交流过2篇以上论文。

(三)第一作者在本专业业务、科研、服务等工作中,完成2篇以上技术报告,并经2名同行专家确认具有一定水平和实用价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条件中的表彰、奖励、考核等均以正式书面材料为准。本条件中的认可是指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鉴定、评比、评审、批复、列为推广项目等方式做出的正式书面结论。

第十三条

本条件中的全国核心期刊是指最新出版《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或《中国科学期刊引证报告》收录的期刊。

第十四条

本条件中的获奖是指因业务工作业绩突出或科技成果显著而受到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以证书或文件为准,同一业绩获多次表彰奖励不得重复计算,只计1次最高级别的奖励。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是指获奖等级限额内的人员,有奖励证书证明。

第十五条

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经历,以继续教育或岗位培训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为准。

第十六条

用于破格申报的业绩,在评审时不得再作为业绩或成果重复使用。

第十七条

相关词语和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XX以上(下)”包括XX;“满X年”指满X周年。

(二)论文: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待发表的论文要提供刊物录用证明,该论文必须发表在当年期刊上,否则不予承认。在学术会上交流的论文与正式发表的论文在内容上相近的,只能计算为1篇。公开出版时,以申报人所在单位为第一工作单位发表的论文为有效论文。

(三)项目:包括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与申报人所从事的工作领域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业务建设、推广应用等课题及任务。

(四)学术会议:由单位或专业学会召集的学术研讨会、技术交流会。

第十八条

本文件执行后,过去有关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

气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