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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德惠市教育局委员会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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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中国共产党德惠市教育局委员会事迹材料

中国共产党德惠市教育局委员会事迹材料

——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人民满意教育

德惠市教育局党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坚持以均衡发展为主题,以质量整体提升为载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健全制度,加强组织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德育先导,加强道德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文化引领,提高办学品位,促进内涵发展。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促进教育和谐、公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一、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一是公开选拔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在选任干部工作中履行公选程序,空缺副校级领导通过竞聘上岗,真正实现了用人上的公开透明。建立规范的干部考察文书档案。做到一人一卷,内容齐全。2011年调整选任中层领导32人,副校级以上领导12人。

二是加强干部培训。选派9名优秀校长参加了“吉林省中小学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2名校长参加了第五期中小学校长“影子培训”;派了4名校长参加了德育校长培训班;选派15名校长参加了“农村课堂教学改进专题研讨会”;组织了19名新任职和拟任职未取得任职资格证书的校长,参加了省教育学院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

三是培养德才兼备的后备干部队伍。举办了教育系统第九期后备干部培训班,聘请了省内专家学者为学员做专题讲座。共有157名副校级后备干部174名中层后备干部参加了培训。四是塑造合格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加强对党员优秀教师培养力度,为他们创造学习、培训、进修机会,学校年度考核要侧重对党员优秀教师的考核,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人才。实施《开展师德建设巩固年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四师工程”(修师德、正师风、练师能、铸师魂)。

二、全面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服务教育民生能力 一是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程序。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遵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党委严格把好入口关,基层支部严格落实培养责任,壮大积极分子队伍,推荐优秀人才。2011年共发展新党员17人,19名预备党员在党旗下庄严宣誓,为党组织注入了新鲜血液。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组织生活。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籍管理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政治学习制度共12项规章制度,促进基层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实现一个班子一个龙头目标。

三是选树典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德惠市实验中学开展了老党员上示范课、新党员上展示课活动,支部51名党员中的38名党员教师参加了活动;开展党员带动新教师业务提升活动,涌现出了党员教师宁梅,帮助青年教师王恩亮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加强班级管理能力的事迹;培养了青年党员教师典型邢珍霞。德惠市实验小学开展比业务,争当教学先锋;比干劲,争当敬业先锋;比学习,争当读书先锋;比爱心,争当爱生先锋;比贡献,争当服务先锋;比形象,争当师德先锋。涌现出了业务尖子蔡中华,敬业先锋杜雪梅,学习骨干徐忠诚,爱生模范王丽巍,服务明星姜军,师德典范韩增娟等先进党员典型代表。

四是服务民生,奉献爱心。德惠市教育局党委集体帮扶大青嘴镇暖泉子村、复州村、双泉眼村的30户贫困户;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帮扶1名下岗职工,1名贫困党员,共出资19,950元;各支部集资70,600元,帮助困难职工214人。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资金423.75万元,资助困难学生6077名。德惠市实验中学党员教师马春利,帮助家庭贫困学生赵文慧交学费保险费470元;宁梅老师联系企业,跟踪帮扶刘安东、刘宇航、高元芳、古金月解决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德惠市第一小学开展支部帮扶党员,党员帮助教师,教师帮助学生活动。帮助在岗困难教师吕淑光、周亮;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尚丽森、尚丽民。建立贫困学生档案,全年资助3600名贫困学生,确保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七〃一”期间各支部主要领导带队,深入老党员、老书记家中看望、走访、慰问、谈心,使他们能够感受到党组织的关爱。

五是加大投入,武装阵地。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科学设计、精心布置活动室内容,使活动室真正成为了党员干部政治学习的中心、思想教育的阵地。局党委拨付专项经费20000元,武装了100平方米的机关支部党员活动室;实验小学、二实验小学、实验中学等支部,相应的增加完善了党员活动室内容和功能。

六是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筑牢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 设,执行德惠市教育局《关于对中小学有关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规定》、《关于对乱办文化课补习班人员的处罚规定》,有效遏止了教师擅自招收学生、乱办文化课补习班现象发生。

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是大力促进了教育公平。截止2011年底,共完成了47所学校的布局调整任务。其中中学11所,小学36所,有近5,000名学生转入新的学校上学。2011年聘任特岗教师106名、硕师计划招聘30名,大部分都分配到了农村师资力量薄弱学校,增强了这些学校的师资力量;招聘高中教师25名,解决了高中部分学科人才稀缺问题。城区中小学实行大学区制,采取以强带弱的捆绑式发展模式,对城区初中和小学进行了资源整合,一次性的解决了城区中小学发展不均衡问题。城区初中和小学起始年级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分班,分班过程全程公开,真正实现了阳光招生,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高度关注的大班额、重点班问题。

二是努力提高了教学质量。2011年全市高考报名总人数5253人,4名学生考入清华,进入重点线人数556人,重点进线率10.6%,一般本科进线人数2459人,进线率46.8%。高考一般本科进线率连续5年位列长春外县市第一。

三是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按照《吉林省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实施办法》的规定,积极解决装备资金。继续加大对教育装备的投入,计划先解决11个乡镇学校的装备资金,争取使这些学校教学装备达到省定标准。加强校舍建设。2012年底,将完成校舍安全工程中的重建项目49,747平方米。落实《德惠市学 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将原二中和三十中改建为两所幼儿园,改扩建8所乡镇中心幼儿园计划,已经启动。

四是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校园安全。严格审计监督,不允许各校再出现新的债务。出台了《德惠市教育局关于清理整顿“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德惠市教育局关于清理整顿学校收费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其次、全面执行课程计划,开发校本教研。严格禁止随意增减课时,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第三,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管理。落实了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成功组建了德惠市新大、育才两家校车公司。目前,已配备校车29辆,覆盖12个乡镇学校,学生乘坐覆盖率达到33.3%,到4月末新购置校车18台,再覆盖7个乡镇,使校车覆盖率达到50.7%;到年底再购置校车48台,实现德惠市各乡镇的全覆盖,为广大学生创造满意的上下学乘车环境。

2012年4月20日

第二篇:德惠市教育局2012年民生工作计划

德惠市教育局2012年民生工作计划

1、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结合国家、省、市实施的校舍安全工程,力争在2012年9月底全面完成全市校舍安全工程改造(加固)任务。2012年,我市校舍安全工程计划总投入15,658万元。其中重建项目计划投入14,495万元(省级资金1362万元,省级转贷资金9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2,233万元);加固项目计划投入1,163万元(本级配套资金)。

2、加强校园安全,完善各中学、中心小学校园保安人员及校园监控设备的管理。建立健全对学校保安人员的领导监督,落实责任,真正发挥校园监控系统的作用,切实保障校园安全。加强与公安、综合治理、交通等部门的合作,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3、落实全省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会议精神,搞好校车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结合我市实际,采取社会化运营的方式做好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校车的配备工作。切实解决我市广大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

4、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继续实行电脑派位、随机抽签的阳光分班方式;完善义务教育“大学区”制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增强学生体质,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上好大 1

课间活动。加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力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5、落实《德惠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幼儿教师培训,合理进行幼儿园布局调整,增加城区幼儿园数量,争取在城区改建2所公办幼儿园,用原二中、五小校址进行改造。对各类幼儿园进行动态监管,对不达标幼儿园限期整改,逾期未达标坚决取缔。

6、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完成德惠市特殊教育学校异地新建工程。新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计划投入资金692万元,其中中央特教专项资金200万元,本级配套资金492万元;完成第三中学原地新建工作,第三中学建设工程计划投入资金1,974.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0万元,省级资金210万元,本级配套资金1,344.7万元;力争完成铁南学校的异地新建工作。

7、切实保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地、就近入学,为返乡农民工子女就读、续读提供便利。

8、继续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扎实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落实国家助学金231.45万元,受助学生3086人。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第三篇:中国共产党绥宁县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绥宁县委员会

绥发干〔2008〕6号

中共绥宁县委

关于谢琼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同意:

谢琼林同志任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中共绥宁县商务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邓清卫同志任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小刚同志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林礼明同志任中共绥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何庭贵同志任中共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委员

会委员、纪检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绥宁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袁光平同志中共绥宁县委正科级组织员、中共绥宁县委组织部纪检组长职务;

刘建华同志任中共绥宁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正科级)、中共绥宁县归侨侨眷联合会党组成员、书记;

沈忠艳同志任中共绥宁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兰序群同志任中共绥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何顺安同志中共绥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 阳震德同志任绥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杨先光同志任中共绥宁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中共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绥宁县财政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黄始海同志任中共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正科级);

肖如升同志任中共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中共绥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书记;

于成伟同志任中共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正

科级);

免去李玉贤同志中共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陈志瑰同志任中共绥宁县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袁治国同志任中共绥宁县财政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绥宁县畜牧水产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刘宗平同志任中共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书记;

杨芳斌同志任中共绥宁县教育局委员会副书记(正科级);

贺安明同志任中共绥宁县人事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绥宁县物价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罗旺成同志任中共绥宁县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绥宁县政协党组成员职务;

蒋迪骉同志任中共绥宁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书记; 肖传四同志任中共绥宁县商务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绥宁县公安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王日忠同志任中共绥宁县建设局委员会委员、书记; 蒙正和同志任中共绥宁县林业局委员会委员、书记;免

去其中共绥宁县工业经济局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黄美忠同志任中共绥宁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绥宁县农业局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蒋运强同志任中共绥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绥宁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龙开科同志任中共绥宁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书记; 谭沛文同志任中共绥宁县物价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绥宁县林业局委员会委员、书记职务;

刘先华同志任中共绥宁县工业经济局委员会书记(试用期一年);

袁义根同志任中共绥宁县供销合作联社委员会书记(试用期一年);

黄民西同志任中共绥宁县供销合作联社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正科级),免去其中共绥宁县水务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龙志刚同志任绥宁县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免去冯小苓同志中共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刘文松同志中共绥宁县林业局委员会委员、绥宁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第一政委职务;

免去向志强同志中共绥宁县林业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隆振理同志中共绥宁县民政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舒瑞江同志中共绥宁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王文海同志任绥宁县建设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绥宁县建设局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杨三红同志绥宁县妇女联合会主席职务;

免去杨正宗同志中共绥宁县供销合作联社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袁炳坤同志任中共绥宁县水务局委员会委员(正科级); 黄世洁同志任中共绥宁县工业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正科级);

尹大年同志任中共绥宁县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正科级);

李建强同志任中共绥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正科级);

范嗣松同志任中共绥宁县工业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正科级);

兰序平同志任中共绥宁县商务局党组成员、中共绥宁县纪委派驻县商务局纪检组长(正科级);

肖育勇同志任中共绥宁县建设局委员会委员(正科级);

向祖和同志任中共绥宁县林业局委员会委员、工会主席(正科级);

杨章利同志任中共绥宁县文化局党组成员、中共绥宁县纪委派驻县文化局纪检组长(正科级);

唐俐同志任中共绥宁县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成其华同志任中共绥宁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正科级);

向布铭同志任绥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科员;

龙运贵同志任绥宁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廖富生同志任绥宁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

中共绥宁县委

2008年6月10日

主题词:干部任免通知

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2008年7月2日印发(共印120份)

第四篇:中国共产党霍山县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霍山县委员会

霍〔2008〕5号

—————————★——————

关于表彰2007全县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7年,全县上下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以加快全面小康建设为主题,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破难前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一年来,全县涌现出了一大批艰苦创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学习先进,激励全县干群进一步顽强拼搏,奋勇前进,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安徽迎驾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倪永培等十强工业企业及突出贡献企业家、霍山县华明工贸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高峰等十佳民营企业及优秀民营企业家、经济开发区等15个招商 引资先进单位、杨启志等10名招商引资先进个人、诸佛庵镇等10个工业及民营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徽商银行六安霍山支行等3个金融机构及担保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县财政局等3个争取政策性资金先进单位、衡山镇等5个综合考评先进乡镇、落儿岭镇等8名生态建设先进单位、佛子岭镇等15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下符桥镇等8个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黑石渡镇等8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潘孔军等31名优秀村(社区)干部予以通报表彰。

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精神,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励精图治,锐意进取,为实现霍山跨越式发展,加速全面建设小康霍山进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2007全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霍山县委

霍山县人民政府 2008年2月25日

附件:

2007全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十强工业企业及突出贡献企业家

(一)十强工业企业 第一强:安徽迎驾集团 第二强:安徽应流集团 第三强:安徽世林集团

第四强:安徽一隆羽绒有限公司

第五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霍山分公司 第六强:安徽源牌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强:安徽霍山方圆纸业有限公司 第八强:安徽龙华集团

第九强:回音必集团霍山制药有限公司 第十强:安徽御石陶瓷有限公司

(二)突出贡献企业家 倪永培

安徽迎驾集团总裁 杜应流

安徽应流集团总裁

桑永树

安徽世林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张延新

安徽一隆羽绒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云龙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霍山分公司总经理 张发源

安徽源牌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凌顺甫

安徽霍山方圆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方业龙

安徽龙华集团董事长

杨楼锋

回音必集团霍山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先明

安徽御石陶瓷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十佳民营企业及优秀民营企业家

(一)十佳民营企业

第一名:霍山县华明工贸有限公司 第二名:霍山县科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名:合肥嘉利置业有限公司霍山分公司 第四名:霍山县华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五名:霍山县宏宇建业有限公司

第六名:浙江玉环县大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霍山分公司 第七名:安徽文峰置业有限公司 第八名:安徽丰田竹业制造有限公司

第九名:安徽霍山县衡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十名:安徽霍山祥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二)优秀民营企业家

高 峰 霍山县华明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 钱新江 霍山县科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何福德 合肥嘉利置业有限公司霍山分公司董事长 倪 明 霍山县华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舒世海 霍山县宏宇建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颜 芩 浙江玉环县大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霍山分公司董事长 李厚文 安徽文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益田 安徽丰田竹业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申屠军 安徽霍山县衡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立功 安徽霍山祥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招商引资先进单位

一等奖:衡山镇、经济开发区、应流集团

二等奖:与儿街镇、诸佛庵镇、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一隆羽绒公司、御石陶瓷公司

三等奖:落儿岭镇、大化坪镇、县检察院、县经委、龙华集团、迎驾集团

先进个人:杨启志

涂友法

吴立新

王敦松

张方应

熊远安

但德华 涂习东

孟宪章

四、工业及民营经济工作先进单位

衡 山 镇 诸佛庵镇 落儿岭镇 大化坪镇 县国税局 县供电公司 县地税局 县国土局 县财政局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五、金融机构及担保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单位

徽商银行六安霍山支行 农发行霍山县支行 霍山嘉利达担保公司

六、争取政策性资金先进单位

一等奖:县财政局

二等奖:县发改委

三等奖:县水务局

七、综合考评先进乡镇

衡 山 镇 诸佛庵镇 落儿岭镇 大化坪镇 磨子潭镇

八、生态建设先进单位

落儿岭镇 黑石渡镇 太 阳 乡 单龙寺乡 磨子潭镇 县 农 委 县林业局 县建设局

九、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衡 山 镇 佛子岭镇

大化坪镇 黑石渡镇 磨子潭镇 县行政执法局 县国税局 县检察院

县政府机关服务中心 县环保局 县交通局 县邮政局 县委老干局 县 农 委

源牌实业集团公司

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一 等 奖:下符桥镇

二 等 奖:衡 山 镇、磨子潭镇 三 等 奖:单龙寺乡、落儿岭镇 进 步 奖:太 阳 乡

县直综合治理部门:县建设局、县民政局

十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黑石渡镇 落儿岭镇 衡 山 镇 诸佛庵镇 单龙寺乡 县民政局 县交通局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十二、优秀村(社区)干部

潘孔军 衡山镇西大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何 芬(女)衡山镇荷香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远金 衡山镇顺河村党支部书记 徐继忠 衡山镇满路桥村党支部书记 詹福厚 磨子潭镇龙井冲村党支部书记 陈良银 磨子潭镇磨子潭村党总支书记

何祥柏 大化坪镇多盘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 琼 大化坪镇汪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传应 太阳乡金竹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文彬 诸佛庵镇上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志奇 诸佛庵镇俊卿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 淦 上土市镇陡沙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胡德勤 上土市镇铜锣寨村党支部副书记 项凤云(女)东西溪乡西溪村计生专干 潘晓明 东西溪乡杨树口村党支部书记 曹兴和 单龙寺乡东风桥村党总支书记

王学如 单龙寺乡双龙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何祥梅(女)太平畈乡王家店村计生专干

万光耀 太平畈乡太平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朝荣 与儿街镇四顾冲村党总支书记

余宏田 与儿街镇与儿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甫任 漫水河镇平田村党支部书记

程贤怀 漫水河镇南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朱义忠 下符桥镇下符桥村村委会主任 赵克明 下符桥镇三尖铺村民兵营长

万 里 落儿岭镇烂泥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汪本如 佛子岭镇通水灌村党总支书记 陈礼霞(女)佛子岭镇长岭村计生专干

陈久兴 黑石渡镇清潭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田发木 黑石渡镇杜家冲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胡邦林 但家庙镇但家庙村党总支书记 11

主题词:表彰

先进

2007年

决定

发: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霍单位,各规模企业。

抄送: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人武部,市委、市政府。

中共霍山县委办公室

2008年2月25日印发

(共印600份)

第五篇: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市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市委员会 办 公 厅 文 件

市党办发〔2009〕14号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乌鲁木齐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党委和政府,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各县级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

《关于乌鲁木齐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3月3日

关于乌鲁木齐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

2003年我市召开了第七次劳动模范表彰大会,至今已有5年多的时间。根据《乌鲁木齐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级劳动模范命名表彰每5年举行一次。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今年8月前将召开乌鲁木齐市第八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对2003年以来我市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为切实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大力弘扬先进事迹,推广先进经验,号召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为加快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建功立业。

二、评选范围、原则和名额

评选范围:2003年以来,在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 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阶层人员。“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的对象是: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牧民、科研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社会各阶层的优秀分子。“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的对象是:党群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

评选原则: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艰苦行业和岗位,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各条战线和社会各个阶层。评选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要兼顾各行各业,必须是群众公认、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已经获得市级以上劳模称号的原则上不再评选。

评选名额: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共100名。劳动模范名额分配原则是,一线干部职工(含农民工)不低于55%,科技人员不低于30%,企业负责人不高于10%,其他人员5%。其中,女职工不低于30%,少数民族不低于23%。

三、评选条件

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勇于创新,在推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深化企业改革,推进体制和管理创新、推进技术进步,促进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发展农(牧)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勤劳致富或带领农牧民脱贫致富,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为培养造就“四有”新人,弘扬时代主旋律,提高市民健康水平,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的;

(五)在控制人口、改善环境、保护资源、推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加强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首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推荐和自上而下审查的方法进行,严格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和推荐,做到好中选优。被推荐的对象必须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劳动模范推荐对象是职工的,要经过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盖章;是农牧民的,要经过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盖章;是企业负责人的,必须经过当地县级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节能减排不达标或存在严重职业危害,拖欠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等现象的企业(单位)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推荐人选是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须经市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审计部门签署意见。

各基层单位向主管部门上报推荐人选后,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和有关情况,在全系统范围进行比较和筛选,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经过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在本部门、本系统内对推荐对象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无异意后,将推荐人选登记表、先进事迹材料以及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上报市第八次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五、评选工作实施步骤

(一)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领导组织我市第八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二)全市各基层单位在今年3月31日前按照推荐评选程序、办法,将推荐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各主管部门审核。

(三)全市各部门和各单位在今年4月30日前完成本系统、本部门推荐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人选的比较、筛选、评审、确定,并在本系统、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初步公示。同时,将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的登记表、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以及相关部门审查意见,正式上报市第八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四)5月1日至6月1日,市第八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对各系统和单位推荐报送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人选进行考察审核。

(五)6月10日至20日,大会筹备委员会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推荐评选和初步考察审核情况。

(六)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审核决定情况,7月前通过新闻媒体把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面向社会公示一周。

(七)公示无异意后,市委、市人民政府正式召开市第八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向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表彰大会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市第八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

任:任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成丽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党组副

书记、主席

袁宝新

副市长

员:姚

市委副秘书长

木拉提·木孜帕尔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国和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仁俊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建章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铁成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魏列佳

市文明办主任

张新平

乌昌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奚永生

市经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市商务局(粮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彭小平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斯地克·牙生

市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

记、副局长

陈红瑛

市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马伊磊

市建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张亚南

市农牧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田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艾克拜尔·吐尔洪

市人事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朱文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李长江

团市委党组书记、团市委书记 阿米娜·克里木

市妇联党组副书记、主席 艾则孜·吉利力

市总工会副主席

大会筹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由李铁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艾则孜·吉利力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联系电话:2824001、2821813、2327849。

七、有关要求

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命名表彰是5年一次的市级表彰活动,是全市各族干部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的领导,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确保表彰活动圆满完成。各新闻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宣传这次表彰大会的目的、意义,宣传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用他们的先进模范事迹影响和带动全社会,掀起一个学先进、赶先进、作先进的热潮,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主题词:表彰先进

评选工作

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

通知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

2009年3月3日印发

共印:汉文265份

中国共产党德惠市教育局委员会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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