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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编辑:风吟鸟唱 识别码:14-1019399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2 11:18: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宝鸡市机动车所有业务办理流程

机动车注册登记办理指南

一、交验机动车,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原件;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原件;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 7.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

8.不属于免检车型的,还应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9.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0.属于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它证明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机动车查验、拓号、照相

↓ 业务受理

↓ 确定号牌号码

↓ 缴 费 ↓

领取牌、证、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自编号牌邮寄、领取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指南

一、办理变更登记范围

变更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车管所管理辖区。

二、交验机动车、申请人需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4.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机动车查验、拓号、照相 ↓ 业务受理 ↓ 缴费 ↓ 领证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机动车变更备案办理指南

一、办理变更备案登记范围

住所在管辖区域迁移、姓名(单位名称)、住所、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重新打刻发动机、车架号码。

二、交验机动车,申请人需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4.相关事项的变更证明;

5.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它证明凭证。

三、办理流程: 业务受理 ↓ 照相 ↓ 缴费 ↓ 领证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机动车转移办理指南

一、交验机动车,并需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拓印膜;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7.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转移登记时提交的其它证明、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机动车查验、照相 ↓ 业务受理 ↓

确定号牌号码 ↓ 缴费 ↓

领取牌、证、检验合格标志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机动车转入办理指南

一、交验机动车,并需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档案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4.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

5.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它证明、凭证。

二、办理流程 机动车查验、照相 ↓ 业务受理 ↓

确定号牌号码 ↓ 缴费 ↓

领取牌、证、检验合格标志 ↓

办理自编号牌邮寄、领取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机动车转移迁出办理指南

一、交验机动车,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4.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 5.机动车所有人转移证明、凭证原件;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需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7.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凭证。

二、转移迁出流程 机动车查验 ↓ 业务受理 ↓ 缴费 ↓

领取临时号牌及车辆档案

三、办理地点 市车管所车管业务服务大厅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机动车补、换领号牌、行驶证办理指南

一、申请人需携带下列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补、换领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还需将未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交回; 4.需补领登记证书的,还应提供车辆识别代号(车驾号); 5.补、换行驶证的需拍摄机动车相片;

6.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补领登记证书业务除外);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申请换领登记证书、补换号牌、行驶证时提交的其它证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机动车查验 ↓

补换登记证书、补换号牌行驶证 ↓

其中补换行驶证需照相 ↓ 缴

费 ↓

补办牌号邮寄和领取 ↓

领取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机动车检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服务指南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 5.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6.委托审验车辆凭登记地车管所《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办理。

二、业务流程 外观检验 ↓ 业务大厅登记盖章 ↓

登录上线(取得合格证明)↓

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

签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三、友情服务

为违法车辆及驾驶人员提供违法信息查询

四、办理地点 市、区各机动车检测站

(注:补发《检验合格标志》在市车管所车管业务服务大厅)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指南

一、机动车所有人需办理事项

1.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号牌。

二、机动车回收企业需办理事项

1.确认回收的机动车,并实施解体;

2.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解体报废车辆按规定应当在市车辆管理所监督下解体;

4.报废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市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

三、车辆管理所需办理事项

自回收企业注销登记申请起一日内,受理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四、回收企业地点

市金马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陈仓大道36号)

业务电话:3818601 3818616

五、办理流程 业务受理 ↓

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非本市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及《暂住证》;香港、澳门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人员提交护照及居留证;现役军人(含武警)提交《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

4.经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5.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6.姓名、年龄发生变化应提交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理

1.持有效法律证明委托书的代理人,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本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单位代办人员,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夫妻关系的,持《结婚证》、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属父子母女等亲属关系的,持户口薄、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 ↓ 缴费领证

备注:现役军人身份证明指军官证、士兵证;(含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机关开具的证明。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申领驾驶证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非本市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及《暂住证》; 3.现役军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 5.属复原、退伍、转业的,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复原、退伍、转业证明复印件; 6.经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7.彩色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四张; 8.驾驶员技术档案。

二、办理流程

(一)换C类驾驶证(含)以下的: 提交资料 ↓ 缴费领证

(二)换A、B类驾驶证的: 提交资料、缴费、预约考试 ↓ 参加考试 ↓

领取驾驶证

注:必须由驾驶人本人办理;现役军人身份证明指军官证、士兵证;(含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机关开具的证明;在暂住地只能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机动车驾驶证补证业务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非本市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及《暂住证》;香港、澳门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人员提交护照及居留证; 3.现役军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两张;

二、委托他人代理

1.持有效法律证明委托书的代理人,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本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单位代办人员,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夫妻关系的,持《结婚证》、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 ↓ 缴费领证

备注:现役军人身份证明指军官证、士兵证;(含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机关开具的证明。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机动车驾驶证转入业务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非本市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及《暂住证》;3.机动车驾驶证;

4.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三张;

三、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 ↓ 缴费领证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业务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通知书;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非本市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及《暂住证》;3.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二、办理流程

驾驶员安全教育室参加安全教育 ↓

服务大厅提交资料、缴费、预约考试 ↓

驾驶员考场参加考试 ↓

服务大厅清分

驾驶员考场参加考试

服务大厅提交资料、缴费、预约考试 驾驶员安全教育室参加安全教育

服务大厅清分

考试合格后

预约后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机动车驾驶证注销业务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驾驶证丢失、损毁,需要登报挂失)

3.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非本市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及《暂住证》;4.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注:必须由驾驶人本人办理。

二、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 ↓

领取注销证明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持境外驾驶证申领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香港、澳门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其签注栏须有宝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签发的“暂住加注”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本市派出所出具的九十日以上有效期的散居人员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居民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非本市人员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境外人员提交护照及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本市派出所出具的九十日以上有效期的散居人员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6.境外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7.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四张;

二、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缴费、预约考试 ↓ 参加科目一考试(申领A1A2B1B2还须参加科目三考试)↓

服务大厅领取驾驶证

注:1.申请人为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按照外交对等原则办理; 2.必须由驾驶人本人办理。

驾驶员考场(科目一)(申领A1A2B1B2还须参加科目三考试

服务大厅领取驾驶证

驾驶员服务大厅提交资料、缴费、预约考试

预约后

考试合格后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非本市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及《暂住证》; 3.经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4.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5.经已备案的驾驶培训学校培训合格后,预约考试。

二、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缴费、预约考试 ↓

驾驶员考场参加考试 ↓

领取驾驶证

服务大厅领取驾驶证

驾驶员服务大厅提交资料、缴费、预约考试 驾驶员考场参加考试

预约后

考试合格后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增驾准驾车型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非本市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及《暂住证》;香港、澳门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人员提交护照及居留证;现役军人(含武警)提交《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

4.经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5.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6.经已备案的驾驶培训学校培训合格后,预约考试。

二、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缴费、预约考试 ↓ 参加考试 ↓

领取驾驶证

驾驶员服务大厅领取驾驶证

驾驶员服务大厅提交资料、缴费、预约考试

驾驶员考场参加考试

预约后

考试合格后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须知及流程

(一)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1.持科目一考试预约单和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按预约的考试时间到渭滨区石嘴头市车管所的科目一考场进行考试;

2.科目一考试通过,经驾校培训期满合格后,持考试准考证明到渭滨区石嘴头市车管所的科目二考场进行考试。科目二的考试按桩考、场地考试的顺序依次进行。桩考合格方可进行场地驾驶考试; 3.科目二考试通过后,申领A、B车型和随机抽考的申领C车型的考生,当晚到陈仓区南环路科目三考场进行夜间和低能见度条件下的考试。次日,所有考生在此继续进行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的考试;

4.三个科目均考试合格后,本人持准考证明或交由所在驾校统一到市车管所服务大厅办理、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二)持军(警)队驾驶证、境外驾驶证和满分的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换领驾驶证:

1、持军(警)队驾驶证

持考试证明和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到渭滨区石嘴头市车管所的科目一考场进行科目一的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当天或次日到陈仓区南环路进行科目三的考试,当天晚上在此继续进行夜间或低能见度条件下的驾驶考试。如全部通过,本人持考试证明到市车管所服务大厅办理和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2、持境外驾驶证

申领C车型者,持考试证明和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到渭滨区石嘴头市车管所的科目一考场进行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即可到市车管所的服务大厅办理和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如申领A、B车型,其流程同军(警)换证考试。

3、满分 一个记分周期满12分者,培训合格后,持考试证明到和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到渭滨区石嘴头市车管所的科目一考场进行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即可到市车管所的服务大厅办理相关业务。如一个记分周期满24分,其考试流程同军(警)换证考试。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检测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机动车检测业务办理指南

一、办理所需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可提供其他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6)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原件。备注: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办理流程:

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登录查询有无涉及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机动车检测有关资料审核→机动车检测有关资料审核→上检测线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测→检测后,凭机动车技术检测合格证明及相关资料,办理签证手续

三、办理地点:

1.交通违法信息处理:市车管所违法处理服务大厅或各县区违法处理大厅。2.上线检测:市区各机动车检测站。

第二篇:最新版 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

最新版 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

新车注册登记

1、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存档):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或暂住证明。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并提交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下同;

3、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

6、属于国产机动车的,合格证原件;

7、属于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原件;

8、属于警车的,《警车号牌审批表》;

9、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10、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11、机关、事业法人单位购买客车的须提交财政局控办的采购证明书。

变更登记

(变更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存档);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4、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原件。

变更登记(质量问题更换整车)

1、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存档);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4、更换后的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原件;

5、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原件;

6、汽车制造厂或汽车销售商退车证明。

变更登记(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

1、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存档);

3、变更前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4、机动车为两人以上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属于机动车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

5、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原件。

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存档案);

3、属于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住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提供相关事项变更证明;

4、属于重新打刻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的,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5、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原件;

6、被盗抢发还车辆凭相关技术鉴定证明或公安机关发还证明。

转移登记

1、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存档);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原件;

7、辖区外转移登记的须交回机动车号牌。

抵押登记

1、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存档);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抵押合同。

解除抵押登记

1、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存档);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的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注销登记

1、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登记证书原件;

3、行驶证原件;

4、属于报废的,收存《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其中属于监销车辆的,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5、属于灭失的,灭失证明原件;

6、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

1、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

3、来历凭证;

4、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

补领、申领、换领登记证书

1、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存档);

3、属于补领、申领登记证书的,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4、属于登记证书签注满后申请换领的,提交原登记证书;

5、本业务不得委托代理人代理。首次申领五日内核发登记证书。

补、换领号牌、行驶证

1、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存档);

3、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行驶证或号牌;

4、补换号牌十五天内领取新号牌。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1、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第三篇:车管所办理业务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前往贵所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机动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受托人的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________天内有效。本委托书一车一份,涂改无效。委托人:受托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1 受托人核实委托人情况,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本委托书限办理意向业务,仅限委托范围内使用。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4 申请不灵机动车登记证明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代办。5 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6 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第四篇:广州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业务须知(范文模版)

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证业务须知

1.有关规定:

(1)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3)外籍号牌车、中型普通客车、中型专项作业车申请补、换号牌业务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2_)标准换发号牌。

(4)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2.办理业务所需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指南[14])。

(3)补、换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的还应交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号牌、机动车行驶证。

(4)补、换行驶证需提交一张机动车标准相片(相片可由车主提供,规格长度88±0.5㎜,宽度60±0.5㎜,圆角半径为4±0.1㎜,机动车影像应占相片的三分之二,应当能够清晰辨认车身颜色及外观特征,汽车从车前方左侧45°角拍摄,摩托车和挂车从车后方左侧45°角拍摄,可悬挂机动车号牌)。

3.办事地址

(1)岑村车管总所(需重新选换号牌的除外),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2)白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白云区机场路1038号。

(3)芳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3号龙溪大道293号之一。

(4)黄埔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5)海珠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6)黄花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36-38号

(7)广保安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保税区金桥路8号。

(8)大路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1号。

(9)安海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1383号。

(10)飘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番禺区105国道大石段643号。

(11)安成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黄石东路590号。

(12)伟盛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黄埔大道西668号北区A幢12-18。

(13)人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和镇人和镇大马路13号。

(14)嘉德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南1951-1961号。

(15)南英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庆盛村市南路北侧。

(16)安运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东路617号。

(17)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的请到属地车辆管理所办理。

4.咨询(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37203613;车管所:87220001。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业务须知

一、有关规定:

(一)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驾驶证转入换证: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三)达到年龄换证:年龄达到6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四)信息变化换证、证件损毁换证和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1、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2、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3、属于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所需资料:

(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详见指南[12])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

人身体条件证明》;(转入换证、变更登记项目换证和持广东省××车辆管理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港澳、台、外国人、华侨办理换证时(未到换证期),可免提供);

(四)机动车驾驶证;

(五)申请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相片3张。(规格为32mm×22mm,分辨率为300dpi)

(六)身份证件的有关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还应出具相关证明;

(七)持证人申请准驾记录降级的,由本人办理。

三、办事地址:

(一)岑村车管总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二)白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038号。

(三)芳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9号。

(四)黄埔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五)海珠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六)东山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33号之四。

(七)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的请到属地的交警大队办理。

四、咨询(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37203613;车管所:87220001。(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第五篇:昆明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新车落户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一节;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一节;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章第一节;

(四)《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二章第一节。

二、事项类别:登记备案

三、办理方式:承 诺 件

四、办理条件及注意事项: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交验机动车。除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于检验的车型外,应当在申请注册登记前,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提交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机动车的来历凭证;

(四)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及复印件(A4纸);

(七)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八)不属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的免予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审核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六、办理程序

交验并确认车辆→审核资料→交费→选号、发牌→摄影→领取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七、办理时限

车辆管理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八、告知事项:

本行政机关在受理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申办机动车业务的人员,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规定的资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

除了在昆明车管所你可以在以下地点进行新车注册登记

(一)昆明市凯旋利汽车市场便民点

昆明市二环南路637号-639号

电话: 4644231

(二)昆明高新汽车城有限公司便民点

昆明市二环西路639号

电话: 8321973

(三)云南世博汽车市场有限公司便民点

昆明市白龙路429号

电话:5013388

(四)昆明金泉商场有限公司便民点

昆明市北京路延长线金泉汽车广场

电话:5652088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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