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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加快村级能力建设工作意见
编辑:紫云轻舞 识别码:14-1069261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8 02:15: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10年加快村级能力建设工作意见

202_年加快村级能力建设工作意见

202_年加快村级能力建设工作意见

加快村级能力建设是全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三个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村级自我发展能力,增强为农民服务办事的实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村级能力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村级能力建设的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

村级能力是指村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服务农民增收,增强村民社区归属感,建设和谐新农村的能力,主要体现在发展集体经济能力、组织农民合作能力、服务

农民致富能力、实施民主管理能力、提高政策执行能力等“五个能力”上。

全市村级能力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相结合,村级集体发展与农民自身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当前,着重在增强村级“造血”功能上下工夫,夯实自身发展和服务农民的坚强物质基础;着重在服务农民上下工夫,增添服务手段和推动农民增收;着重在基层组织建设上下工夫,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村级能力建设目标。

通过2—3年的努力,实现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入、服务增手段、干部增活力、管理更民主、村内更和谐、群众归属感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

村级能力建设主要任务。

202_年,消除21个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村;206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不达标的村,基本达到每村600平方米;可支配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村增加

15个、50万元以下的村减少100个;实现村务财务公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化平台全覆盖。

202_年,村级可支配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村占全市总数的10%,消除可支配收入50万元以下的村,提前一年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任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全面达标。

202_年,全市村级可支配收入总额翻一番;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3000元;参加“四大合作”的农户占全市农户总数比例达到60%;村民对村集体的满意率达到60%以上。

二、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确保村级能力建设取得实效

“多予”就是各级政府抓住重点,排出具体政策和项目,把能够给村的利益都让渡给村,为增强村级能力提供有利条件。“少取”就是逐步规范村级事务,减少村级对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资金配套。“放活”就是“非禁即可、非限即许”,加快改革创新步伐,激发村级发

展的内生动力。

项目带动,创新内生发展机制。全市重点扶持189个村级可支配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每个村建设5000平方米以上工业标准厂房,培育村级经济的“造血”功能。一是以镇街为单位,在区县开发区或镇街工业集中区内建立村级标准厂房专属区。二是在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后,允许每个村使用整理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10—15亩,置换至区县开发区或镇街工业集中区内,用于建设标准厂房。三是建立以多元投入为主、财政补助为辅的筹融资机制。除市、区县和镇街财政共同扶持外,村集体可以探索以新形成的集体资产打包抵押来获取贷款的途径,以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也可以通过村企联建、村村联建,多渠道吸引外来资金的投入。四是新建工业标准厂房统一发放集体资产产权证,实行“村级所有,区县开发区或镇街工业集中区经营,收益保底,按股分配”的运营新机制。

同时,鼓励其他村通过建设工业标准厂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关集体建设用地置换、到区县开发区或镇街工业集中区建设标准厂房等政策,可以参照执行。

因地制宜,拓宽集体增收渠道。加强调查研究,逐村分析制定村级发展规划,理清发展定位和思路。充分挖掘现有资源潜力,积极鼓励村集体发展物业和租赁型经济,支持各村结合村庄整治和中心村建设,利用宅基地整理复垦节余的建设用地建设村集体物业项目。鼓励村级利用集体资源,参与或组织领办各类合作社,增加集体收益。鼓励村企结对,合作开发,企业所得收入中定向用于结对村社会事业的资金,可按规定在税前列支。

强化管理,推动资产保值增值。建立集体土地和房产租金递增机制,有条件的镇街可以探索建立以镇街为平台,统一经营、按股分配的集体资产管理机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鼓励

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市场,有效配置农村集体资产。通过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等市场运作方式,规范村级集体经营性、资源性、非经营性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交易等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严格控减村级不良债务。

明确事权,不断规范村级负担。强化村级负担监督,实行村级事务准入制度。规范村级事权,在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时,按规定应由政府承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村级组织承担。对委托村级组织开展工作,但需要出钱出物的,有关部门要安排相应工作经费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进一步健全村民福利保障制度,逐步将村民福利纳入集体股改红利分配。对村级兴办小型公共服务项目,要按村所能,因地制宜。要严格执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落实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政策。

加强培训,教育培育新型农民。关注农民就业状态,切实组织好农民就业和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就业和创业比重,让部分农民不当农民,让部分农民当好农民。通过教育和引导,增强农民的团结、合作、奉献精神和凝聚力。传承农村“熟人文化”精髓,弘扬乡村文明,提升农民互助合作理念,使农民更诚信、更团结,齐心合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村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定期的思想政治素质培训、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和经营管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带领农民致富的能力,充分发挥村干部“领头雁”的作用。那一世范文网

创新机制,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依法建制、以制治村,不断提高村级治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村级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集体经济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对于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特别是村集体投资项目的建设方案、资产经营或处置方案、年终收益分配方案等,必须实行民主决策,让群众知情、放心,使群众满意。认真做好村级组织干部选用、选派、选训工作,坚持把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和新形势下处理农村各种矛盾的能力,作为选拔村级干部的重要标准,培养一批“双带型、双强型”农村干部。继续拓宽村干部的选拔渠道,逐步把大学生村官放到重要岗位,充分发挥其才能。大力实施“引智”工程,鼓励把致富能人或外出务工经商成功人士聘任为村级经济发展顾问。切实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和保障水平,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水平的标准,妥善解决村干部的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切实做到工作有动力、干好有前途、退岗有保障。

政策扶持,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一是税收奖补。对村招商引资到区县、镇街工业园区和三产聚集区的项目,企业新增税收的区县和镇街留存部分,按不低于50%的比例直补到村。对市里确定的重点扶持村,两年内实行全额奖补。二是规费减免。凡市级村级能力建设项目安排的标准厂房,其建设环节中,市级及以下所有规费予以全额减免。土地出让收益部分,作为村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建设资金,全额用于村级能力建设;省集中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部分,以及其他土地涉农项目资金,优先用于村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三是财政扶持。市、区县共同出资,设立村级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扶持两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扶持兴建标准厂房,区县财政按照1∶1的要求配套投入。同时,继续安排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专项资金。四是金融支持。各级金融机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项目要优先提供金融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实行利率优惠。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集体资产打包抵押贷款途径,并严控此类款项用

途,不允许直接参与经营投入。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参股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和镇村银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村级能力建设工作责任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市里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农工委,市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国土局、规划局、税务和金融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市村级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村级能力建设工作。其中,市委农工委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跟踪督查等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村干部班子的配备和能力培养;市国土局负责指导各地实施土地整理和置换;市民政局负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村务公开;市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工作,落实扶持政策。

理清思路,明确责任。村级能力建设责任主体在郊县,实施在镇街。各郊

县、镇街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自加压力,采取综合有效措施抓好村级能力建设,特别是经济薄弱村的能力建设。郊县和镇街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村级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以整镇推进形式为主。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严格按要求落实好各级财政的配套资金。同时,要认真落实村级标房集体建设用地置换、税收奖补、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尽最大限度支持村级能力建设。各行政村要紧紧抓住提升村级能力的大好机遇,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借势造势,借力生力,不折不扣完成村级能力建设各项任务。

瞄准目标,加强督查。各级政府要按照目标要求,进一步梳理情况,制定村级能力建设实施办法,编制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有规划、有组织地分步实施。有关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例会制度,对政策落实和目

标完成情况全程跟踪,及时发现并协调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市村级能力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按要求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我市的工作任务。

第二篇:加快发展旅游业工作意见

旅游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朝阳产业”,我县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加快发展旅游业工作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大做强旅游产业,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重点,以商贸旅游为两翼”的发展战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加快旅游对外开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资源开发,打造旅游知名品牌,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乡村生态旅游和管仲文化旅游,努力实现颍上旅游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2、发展目标:到202_年前后,建成国家5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1个,5星级饭店1家,4星级饭店1家,3星级饭店2家。实现年接待境内外游客5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年平均增长20%以上,占全县gdp的10%以上。旅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旅游景区品位明显提高,“颍上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成为立足皖北、辐射周边、全国著名的区域旅游目的地。

二、加强对旅游业的领导,凝聚和谐发展的合力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发发挥政府的宏观统筹功能,成立县长为主任的县旅游发展指导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全县旅游业发展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旅游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旅游行政机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旅游执法管理队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旅游产业的发展意识,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共同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力促进旅游产业大发展。

4、理顺旅游经营体制。县旅游发展指导委员会要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整合全县旅游资源的管理权、开发权和经营权,逐步建立重点景区旅游开发、管理、营销的统一规范模式。加快旅游企业改革步伐,景区必须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严格清产核资,明确法人结构,依法按章纳税,所有税金全部用于旅游事业发展。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同业联盟,推进利益共享的连锁经营和集约式服务。充分运用政府扶持和企业自建、收入统筹和景区提成等灵活机制,创新发展思路,发挥规模效应,形成全县一盘棋、旅游大阵容的发展格局。

5、部门联动、合力兴旅。县旅游发展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认真履行职责。发改委要把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旅游经济分析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依据旅游规划并在充分征求旅游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旅游项目进行审核批准;建设、交通、公路、市容等部门要推进旅游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普及与规范,统筹规划建设县内的旅游、交通标识;教育、科技、财政、建设、国土、林业、水利、劳动保障、商务、文化、税务、宗教、体育、环保等部门,要制定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的配套措施,共同搞好旅游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和管理;公安、交通、工商、安监、物价、质监和卫生防疫等部门要加强旅游运输、安全、物价、市场秩序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和推介颍上旅游;统计部门要会同旅游部门做好信息统计工作;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旅游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行业旅游协会要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加强行业自律,强化职业技能,提升从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制定和实施旅游发展规划,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1】【2】【3】【4】【5】

6、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加快编制《颍上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完善的规划体系。坚持科学发展,体现人文理念,强化旅游休闲娱乐功能,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做到旅游规划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自然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宗教场所等有关专业规划有机结合、有效衔接。

7、加大规划实施力度。按照“合理开发、科学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以环境保护为前提,充分考虑环境和资源的承载力,突出我县的旅游资源特色,明确产品市场定位,实现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要严格执行规划实施,由县旅游发展指导委员会责成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对主景区和旅游公路范围内一切建筑设施、居民住宅从严控制;对已建的景区景点要依照规划整合完善,达到和谐融洽;对格调低下、重复雷同的景点要限期整改,提高品位;对有损景区形象,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一律关停,防止盲目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增加对旅游业的投入,形成多元化的运行机制

8、设立旅游发展资金。县财政从二零零九年起安排500万元作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宣传促销、招商引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更新、旅游信息化、人才培养、资源保护及相关奖励等。旅游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滚存使用。县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农委、林业局、水务局、交通局、扶贫办等部门项目资金,重点向旅游业倾斜,切实加大旅游业的投入。

9、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创新旅游投融资体制,以项目为载体,以资产为纽带,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的投融资体。制。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有条件的旅游景区(点)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通过租赁、承包、拍卖经营权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旅游产业。加大对旅游项目招商引资人员奖励力度,对实际投入资金超1000万的旅游开发项目,按照《颍上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执行。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现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10、优先旅游项目用地。对符合我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重点旅游项目,国土部门优先报批、优先供地。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次性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有困难的,可分期付款。利用集体土地、林地、水面等兴办生态旅游项目,且不改变土地性质或现状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承包、租赁、联营等方式取得使用权或经营权。

11、实施投资优惠政策。兴建旅游饭店、景区、景点、游乐项目、农家乐、公园等新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投资额达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由县财政比照土地净收益的30%标准予以奖励;投资额达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的,由县财政比照土地净收益的40%标准予以奖励;投资额达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由县财政比照土地净收益的50%标准予以奖励;投资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旅游建设项目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由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认定,兑现奖励。

12、实行财税扶持政策。对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一次性投入5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从开业之日起,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实行“前2年全额扶持、后3年减半扶持。”对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一次性投入30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从开业之日起,2年内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全额扶持,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实行“前2年全额扶持、后3年减半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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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加大旅游奖励力度。建立品牌激励机制,对于新建的2a、3a、4a、5a级旅游景区,分别奖励2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对新建2星、3星、4星、5星级旅游饭店,分别奖励20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对新评定的省级农家乐旅游示范点或旅游商品生产定点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评定的省级旅游乡镇、优秀旅游乡镇和最佳旅游乡镇,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对招徕外地游客一年内达5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每人次奖励2元,范文《加快发展旅游业工作意见》。县内新评为省十强旅行社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六、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

14、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积极培育工矿旅游、文化旅游、民俗风情游等特色旅游项目,重点开发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品位较高的休闲度假旅游项目,形成新的产品优势,增强旅游发展后劲。

15、实施旅游品牌战略。进一步整合全县旅游资源,积极打造“颍上湿地旅游”新品牌,着力推进八里河景区、迪沟景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八里河景区要依托湖区优势,加强生态保护,提高旅游品位,推出互动式、体验式旅游项目,严禁在风景区无序建设,打造“皖风徽韵、梦里水乡”的特色景观;迪沟景区要依托竹音寺、生态园,加强生态湿地保护,挖掘景区自然、人文内涵,打造“竹刹霜钟、梵音袅袅;人水和谐、物我两忘”旅游意境;加快尤家花园及尤氏故居修复开发,再现“将军府邸、皖北名园”的独特魅力;盘活小张庄景区存量资源,展示“皖北名珠”、全球“500佳”的熠熠风采;加快开发耿棚林场、灵台湖、焦岗湖、南照、杨湖淮河风情、双集茶文化、黄坝红色旅游等旅游项目;充分利用八里河、焦岗湖、灵台湖水资源优势,继续举办全国性垂钓大赛,推出钓鱼运动旅游。

16、突出管仲文化特色。加大管仲文化、淮河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力度,加快规划、建设中国管园,恢复管谷村管子故里、孔子拜谒处历史景观,整修扩建管鲍祠、清凉寺、尤氏故居、甘罗墓,配套建设颍上歌舞剧院、颍上体育中心、花鼓灯基地等公益设施,加强管仲文化研究,传承和弘扬管仲文化和花鼓灯、推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旅游的文化内涵,打响管仲文化旅游品牌。

17、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以小张庄为龙头,结合新农村建设,合理布局、着力培育一批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星级“农家乐”、特色旅游村镇。积极鼓励引导农民利用庭院、池塘、果园、竹林、菜地等田园景观和自然生态、乡村人文资源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以体验“农家乐”生活为特色的观光、娱乐、休闲、住宿、餐饮等服务的乡村旅游产品。

18、大力开发旅游商品。以增强吸引力、延长旅游时间、促进旅游消费为重点,加强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重点扶持一批经营规模较大,研发能力较强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推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集纪念性、观赏性、收藏性为一体的旅游商品。加大颍上剪纸、古城泥人、茂生香草、“管鲍之交”系列商品、八里河特产、焦岗湖水产、黄坝大麻花等旅游商品、土特产品的开发力度。对于生产旅游商品(纪念品、工艺品、礼品、用品、食品)的重点企业给予贷款但保、贴息等政策扶持。合理布局、建设旅游商品市场,定期举办旅游商品展销、评比活动,延长旅游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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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能力

19、实施旅游畅通工程。加强国、省道与景区(点)连接道路的建设,加快景区(点)道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与规划要重点向景区(点)倾斜,全面改善景区交通条件,形成无障碍的绿色旅游通道和区域旅游交通网络。力争各主要景区与省道或高速公路的连接线标准提高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开通主要景点旅游直达公交专线;在县内外高速公路、重要交通干线醒目位置设立旅游宣传标识牌。

20、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加快县城建设,突出旅游功能,着力建设滨水园林城、管仲文化城、平原旅游城、新型能源城、文明宜居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全国优秀旅游城镇。按照“吃、住、行、游、购、娱”的要素配置,加快住宿、餐饮、娱乐、停车、通讯等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建设好重点景区(点)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及餐饮、购物场所等配套设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加强高星级饭店建设,改造提升一批社会旅游餐馆,形成以星级饭店为主体,快捷旅馆、重点餐馆为补充的旅游接待体系,提升我县旅游饭店接待能力。在县城及八里河、迪沟等重点景区规划建设旅游商品一条街、美食一条街,挖掘、弘扬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文化。积极组建旅游行业协会,提升旅行社经营管理水平。

八、强化旅游宣传促销,积极开拓客源市场

21、加强旅游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旅游宣传促销中的主导作用,形成“政企齐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宣传促销机制,树立颍上旅游整体宣传形象。充分利用“管仲故里”、“花鼓灯之乡”,生态环保“全球500佳”小张庄和八里河,“国家aaaa旅游景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八里河和迪沟,皖北历史名园尤家花园等旅游名片,加大媒体宣传推介力度,打造高品位的、规范统一的对外宣传广告、地域形象标识和宣传标语、标牌,形成较强的品牌竞争力,不断扩展对外宣传的综合效应。进一步整合颍上政务信息网、颍上旅游网等网络资源,积极开发旅游电子商务,大力开展网络宣传促销。加大营销策划创新力度,精心设计旅游线路,加强区域联合与对接,巩固和拓展周边及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

22、办好旅游节庆活动。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定期举办颍上县管仲文化旅游节和民间艺术周展演活动,重点加强旅游推介,展示颍上新形象。积极参加周边省市旅游产品展销推介活动,充分利用经贸、节庆、会展、招商、体育赛事、文化交流等平台加强旅游宣传,丰富旅游内涵。

23、实施旅游惠民政策。全县各景点可实行定额通票旅游,颍上人民凭个人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可半价或免费旅游;来颍投资创业的创业者、建设者可凭有关证明享受半价或免费旅游,让颍上人民充分享受颍上旅游业的发展成果。

九、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24、严格旅游环境保护。建立健全“谁开发、谁受益、谁保护”机制,杜绝对旅游资源的掠夺式开发和破坏性使用。强化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保护,走资源节约、生态平衡、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之路。加大旅游景区的环境整治力度,坚决制止在旅游景区和通往景区路侧可视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埋、乱排、乱开采行为,严禁破坏沿途景观。高度重视文化资源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旅游景区内兴建各类项目时,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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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强化旅游行业管理。完善以颍上县旅游质监所为主体的旅游执法机构,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加大旅游执法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建立旅游、公安、工商、交通、建设、卫生、市容等部门相互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营造平安旅游环境。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旅游景区(点)、旅游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的国家标准。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观念,增强旅游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预报、突发事件预案、应急救援和游客投诉受理机制,切实保障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

26、加强旅游人才培养。依托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中专学校和县职业教育中心,加快旅游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定期组织旅游饭店、旅行社经理以及导游员培训,积极参加各类资格考试,推进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培养高素质导游员队伍,力争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全县旅游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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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加快发展旅游业工作意见

旅游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朝阳产业”,我县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大做强旅游产业,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重点,以商贸旅游为两翼”的发展战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加快旅游对外开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资源开发,打造旅游知名品牌,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乡村生态旅游和管仲文化旅游,努力实现颍上旅游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2、发展目标:到202_年前后,建成国家5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1个,5星级饭店1家,4星级饭店1家,3星级饭店2家。实现年接待境内外游客5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年平均增长20%以上,占全县gdp的10%以上。旅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旅游景区品位明显提高,“颍上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成为立足皖北、辐射周边、全国著名的区域旅游目的地。

二、加强对旅游业的领导,凝聚和谐发展的合力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发发挥政府的宏观统筹功能,成立县长为主任的县旅游发展指导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全县旅游业发展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旅游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旅游行政机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旅游执法管理队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旅游产业的发展意识,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共同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力促进旅游产业大发展。

4、理顺旅游经营体制。县旅游发展指导委员会要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整合全县旅游资源的管理权、开发权和经营权,逐步建立重点景区旅游开发、管理、营销的统一规范模式。加快旅游企业改革步伐,景区必须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严格清产核资,明确法人结构,依法按章纳税,所有税金全部用于旅游事业发展。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同业联盟,推进利益共享的连锁经营和集约式服务。充分运用政府扶持和企业自建、收入统筹和景区提成等灵活机制,创新发展思路,发挥规模效应,形成全县一盘棋、旅游大阵容的发展格局。

5、部门联动、合力兴旅。县旅游发展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认真履行职责。发改委要把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旅游经济分析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依据旅游规划并在充分征求旅游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旅游项目进行审核批准;建设、交通、公路、市容等部门要推进旅游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普及与规范,统筹规划建设县内的旅游、交通标识;教育、科技、财政、建设、国土、林业、水利、劳动保障、商务、文化、税务、宗教、体育、环保等部门,要制定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的配套措施,共同搞好旅游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和管理;公安、交通、工商、安监、物价、质监和卫生防疫等部门要加强旅游运输、安全、物价、市场秩序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和推介颍上旅游;统计部门要会同旅游部门做好信息统计工作;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旅游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行业旅游协会要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加强行业自律,强化职业技能,提升从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制定和实施旅游发展规划,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13、加大旅游奖励力度。建立品牌激励机制,对于新建的2a、3a、4a、5a级旅游景区,分别奖励2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对新建2星、3星、4星、5星级旅游饭店,分别奖励20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对新评定的省级农家乐旅游示范点或旅游商品生产定点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评定的省级旅游乡镇、优秀旅游乡镇和最佳旅游乡镇,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对招徕外地游客一年内达5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每人次奖励2元。县内新评为省十强旅行社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六、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

14、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积极培育工矿旅游、文化旅游、民俗风情游等特色旅游项目,重点开发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品位较高的休闲度假旅游项目,形成新的产品优势,增强旅游发展后劲。

15、实施旅游品牌战略。进一步整合全县旅游资源,积极打造“颍上湿地旅游”新品牌,着力推进八里河景区、迪沟景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八里河景区要依托湖区优势,加强生态保护,提高旅游品位,推出互动式、体验式旅游项目,严禁在风景区无序建设,打造“皖风徽韵、梦里水乡”的特色景观;迪沟景区要依托竹音寺、生态园,加强生态湿地保护,挖掘景区自然、人文内涵,打造“竹刹霜钟、梵音袅袅;人水和谐、物我两忘”旅游意境;加快尤家花园及尤氏故居修复开发,再现“将军府邸、皖北名园”的独特魅力;盘活小张庄景区存量资源,展示“皖北名珠”、全球“500佳”的熠熠风采;加快开发耿棚林场、灵台湖、焦岗湖、南照、杨湖淮河风情、双集茶文化、黄坝红色旅游等旅游项目;充分利用八里河、焦岗湖、灵台湖水资源优势,继续举办全国性垂钓大赛,推出钓鱼运动旅游。

16、突出管仲文化特色。加大管仲文化、淮河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力度,加快规划、建设中国管园,恢复管谷村管子故里、孔子拜谒处历史景观,整修扩建管鲍祠、清凉寺、尤氏故居、甘罗墓,配套建设颍上歌舞剧院、颍上体育中心、花鼓灯基地等公益设施,加强管仲文化研究,传承和弘扬管仲文化和花鼓灯、推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旅游的文化内涵,打响管仲文化旅游品牌。

17、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以小张庄为龙头,结合新农村建设,合理布局、着力培育一批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星级“农家乐”、特色旅游村镇。积极鼓励引导农民利用庭院、池塘、果园、竹林、菜地等田园景观和自然生态、乡村人文资源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以体验“农家乐”生活为特色的观光、娱乐、休闲、住宿、餐饮等服务的乡村旅游产品。

18、大力开发旅游商品。以增强吸引力、延长旅游时间、促进旅游消费为重点,加强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重点扶持一批经营规模较大,研发能力较强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推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集纪念性、观赏性、收藏性为一体的旅游商品。加大颍上剪纸、古城泥人、茂生香草、“管鲍之交”系列商品、八里河特产、焦岗湖水产、黄坝大麻花等旅游商品、土特产品的开发力度。对于生产旅游商品(纪念品、工艺品、礼品、用品、食品)的重点企业给予贷款但保、贴息等政策扶持。合理布局、建设旅游商品市场,定期举办旅游商品展销、评比活动,延长旅游产业链。

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能力

19、实施旅游畅通工程。加强国、省道与景区(点)连接道路的建设,加快景区(点)道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与规划要重点向景区(点)倾斜,全面改善景区交通条件,形成无障碍的绿色旅游通道和区域旅游交通网络。力争各主要景区与省道或高速公路的连接线标准提高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开通主要景点旅游直达公交专线;在县内外高速公路、重要交通干线醒目位置设立旅游宣传标识牌。

20、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加快县城建设,突出旅游功能,着力建设滨水园林城、管仲文化城、平原旅游城、新型能源城、文明宜居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全国优秀旅游城镇。按照“吃、住、行、游、购、娱”的要素配置,加快住宿、餐饮、娱乐、停车、通讯等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建设好重点景区(点)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及餐饮、购物场所等配套设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加强高星级饭店建设,改造提升一批社会旅游餐馆,形成以星级饭店为主体,快捷旅馆、重点餐馆为补充的旅游接待体系,提升我县旅游饭店接待能力。在县城及八里河、迪沟等重点景区规划建设旅游商品一条街、美食一条街,挖掘、弘扬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文化。积极组建旅游行业协会,提升旅行社经营管理水平。

八、强化旅游宣传促销,积极开拓客源市场

21、加强旅游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旅游宣传促销中的主导作用,形成“政企齐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宣传促销机制,树立颍上旅游整体宣传形象。充分利用“管仲故里”、“花鼓灯之乡”,生态环保“全球500佳”小张庄和八里河,“国家aaaa旅游景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八里河和迪沟,皖北历史名园尤家花园等旅游名片,加大媒体宣传推介力度,打造高品位的、规范统一的对外宣传广告、地域形象标识和宣传标语、标牌,形成较强的品牌竞争力,不断扩展对外宣传的综合效应。进一步整合颍上政务信息网、颍上旅游网等网络资源,积极开发旅游电子商务,大力开展网络宣传促销。加大营销策划创新力度,精心设计旅游线路,加强区域联合与对接,巩固和拓展周边及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

22、办好旅游节庆活动。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定期举办颍上县管仲文化旅游节和民间艺术周展演活动,重点加强旅游推介,展示颍上新形象。积极参加周边省市旅游产品展销推介活动,充分利用经贸、节庆、会展、招商、体育赛事、文化交流等平台加强旅游宣传,丰富旅游内涵。

23、实施旅游惠民政策。全县各景点可实行定额通票旅游,颍上人民凭个人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可半价或免费旅游;来颍投资创业的创业者、建设者可凭有关证明享受半价或免费旅游,让颍上人民充分享受颍上旅游业的发展成果。

九、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24、严格旅游环境保护。建立健全“谁开发、谁受益、谁保护”机制,杜绝对旅游资源的掠夺式开发和破坏性使用。强化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保护,走资源节约、生态平衡、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之路。加大旅游景区的环境整治力度,坚决制止在旅游景区和通往景区路侧可视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埋、乱排、乱开采行为,严禁破坏沿途景观。高度重视文化资源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旅游景区内兴建各类项目时,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

25、强化旅游行业管理。完善以颍上县旅游质监所为主体的旅游执法机构,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加大旅游执法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建立旅游、公安、工商、交通、建设、卫生、市容等部门相互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营造平安旅游环境。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旅游景区(点)、旅游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的国家标准。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观念,增强旅游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预报、突发事件预案、应急救援和游客投诉受理机制,切实保障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

26、加强旅游人才培养。依托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中专学校和县职业教育中心,加快旅游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定期组织旅游饭店、旅行社经理以及导游员培训,积极参加各类资格考试,推进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培养高素质导游员队伍,力争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全县旅游业健康发展。

第四篇:加快鞋机城建设的工作意见

加快鞋机城建设的工作意见

按照“做大做强制鞋机械”的总体思路,为推进中国%26#8226;xx鞋机城建设工程,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提高鞋机城竞争力,提高鞋机城的配套能力,提高鞋机城创新能力,提高鞋机城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突出项目建设,狠抓招商引资,优

化入鞋机城项目,加快结构调整;加强规范引导,强调投入产出,促进集约发展;推进循环经济,转变增长方式;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使鞋机城成为投资环境好、产业集聚快、竞争能力强的经济增长群。

二、预期目标

力争到202_年底,鞋机城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亿元;实现销售收入达到亿元;完成基础设施投入亿元,鞋机项目投入亿元。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保持在3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突出鞋机城载体建设

要按照高标准、高起点进行规划建设。强调土地的集约利用,推广建设标准厂房和多层厂房;提高投入产出强度,明确每亩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和产出销售收入及税收指标;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推进鞋机城内路桥、电力、供排水、通讯及污水集中处理等网络化程度。举全镇之力打造“中国%26#8226;xx鞋机城”,确保鞋机城年内接纳项目10个以上,建成4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入鞋机城企业8个以上。与此同时,切实抓好融资机构建设,强化鞋机商会运作,为企业提质增效构筑平台。

(二)加快鞋机城项目建设

加大鞋机城的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把招商引资情况纳入鞋机城目标考核。202_年至少组织二次有针对性的鞋机招商引资活动。同时,积极开展专题招商、小组团招商、产业链招商,有选择的引进项目。切实把好鞋机项目入城关,对入驻鞋机城的项目,从投入产出、先进程度、与鞋机城产业的关联度、环境影响和能源消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着力引进一些技术水平较高、带动性强的大项目和产业关联度强的项目。同时,围绕大项目的发展,重点引进与之相配套的中小企业项目,鼓励进入标准厂房和多层厂房,节约利用土地。积极鼓励鞋机城建设标准厂房,特别是多层厂房,帮助鞋机城争取建立多层厂房的优惠政策,支持鞋机城充分利用有效土地,扩展用地空间,提高鞋机城的容积率。引导鞋机城开展“无土地招商”模式,鼓励鞋机城企业利用现有厂房进行设备更新改造,腾笼换鸟。确保全年接纳实施项目30个以上,协议引进镇外资金12亿元以上,其中亿元项目2个,5000万元项目5个,1000万元以上项目10个。

(三)注重外向开拓

加大招引外资项目力度,利用韩资实现新突破;年内确保新上项目6个以上,注册外资实际到帐150万美元,充分发挥台兆兴、艾格尔等企业拥有自营出口权的优势,千方百计实现对外贸易倍增计划。

(四)开展创特色品牌鞋机园区

为引导园区注重培育特色产业,有选择的引进企业,逐步实现从“招商”到“选商”的转变,以优化园区产业、产品结构,发挥园区产品特色优势,提高产品档次和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拉长增粗产业链条。确保制鞋机械年内新增定报企业10家以上,新增税收超200万元企业2家,超百万元企业5家、超50万元企业7家。打造特色品牌工业园区,实施特色工业园区品牌战略。

(五)大力推进鞋机行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为提升鞋机城发展水平,引导企业在鞋机城中建立一个行业技术研发中心,发挥其对鞋机城内中小企业的服务功能,使其成为鞋机城吸引人才的平台、技术创新的平台,产学研合作的平台。对建立行业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积极争取省、市有关政策的支持。

(六)注重科技创新。

紧紧抓住江苏省轻工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被区政府列为实事工程的极好机遇,加快建设速度,促进轻工机械产品升级换代,带动全镇工业产品质量的整体提升。与此同时,加快科技进步步伐,努力提高科技贡献份额。年内组织申报国家、省科技专项10项,国家专利50项,通过国家、省、市级新产品鉴定8只,创建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2-3家,争创省市级名牌产品3只,争取科技无偿资金100万元以上。

(七)成立融资担保公司。以鞋机商会为载体,成立11家企业为担保公司,注册资金220万元,为鞋机企业融资提供有力保证。

(八)加强协调,切实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难题

继续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发现鞋机城存在的各种问题。坚持鞋机城问题台帐登记制度,坚持每周协调园区问题制度,加大对鞋机城存在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切实解决鞋机城存在问题,促进鞋机城健康发展。

(九)加强鞋机城环境建设

一是引导鞋机城创新观念,建立高效运作的鞋机城管理体制和高素质的鞋机城管理队伍。二是提高工作效率,缩短鞋机城内企业和项目建设各项手

续办理的周期,在鞋机城中推广项目代办制,提高项目落地效率,专人跟踪项目建设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并建成投产,为鞋机城内的企业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服务。三是加强鞋机城硬环境建设,加大鞋机城建设的投资力度,借鉴有效经验,积极创新模式,引入社会多元投资,加快关键性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鞋机城基础设

施条件。四是引导鞋机城企业间的合作,促进行业自律,规范行为,共同发展。

第五篇: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意见

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南经济新区、菱塘光电科技园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引导和鼓励更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转型升级、快速发展、做大做强,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1、总体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完善企业上市工作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企业融资与资本市场发展环境;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机制,不断提高上市后备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健全上市工作服务体系,引导企业抢抓资本市场发展机遇,通过上市融资,在更高起点和平台上实现跨越式发展。

2、工作目标。202_年到202_年,全市力争新增上市企业5家,着力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上市企业。

二、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主要措施

3、完善上市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完善企业上市服务体系。市金融办牵头负责对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各相关部门依据自身职能承担企业上市各项具体工作的对口联络和协调服务。

4、强化上市工作目标考核。把企业上市工作列入经济发展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强化工作责任。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并投资本地项目的视同招商引资指标参与考核。

5、加强上市工作宣传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题培训,提高企业的认识水平和业务水平;组织参观学习,增加企业家的感性认识,树立企业家上市的决心、信心和恒心,促进企业积极主动上市。各有关媒体要注重资本市场动态及有关工作的宣传报导,为企业上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完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按照“推荐一批、改制一批、储备一批”要求,全市动态保持15-20家上市后备企业、5家重点拟上市企业。重点培育和引导三类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将其及时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一是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突出、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经营业绩优良的规模型企业、名牌企业;二是产品技术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自主开发核心技术能力、发展潜力大的新经济模式、高新技术企业;三是产权清晰、经营活力强、具有高成长性的民营中小企业。

7、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备案制度。对上市后备企业采取企业申报、乡镇(园区)和相关部门初审举荐、市金融办审核的办法择优遴选。上市后备企业要在市金融办进行备案,建立联系人制度,及时向市金融办报告上市进展情况。市金融办、发改委要定期进行跟踪培育和重点帮扶上市后备企业,不定期召开上市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例会,交流情况,协调指导企业上市工作,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进程。

8、全面拓宽上市范围。要积极引导创新型工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因企制宜,选择合理的上市途径,坚持境内上市与境外上市并举,推动符合条件的优势企业尽快上市。要发挥境内资本市场融资主渠道作用,坚持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并重。加强企业境外上市的指导,帮助企业熟悉上市地的市场法律环境和市场规则,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市场上市融资。

9、促进企业上市后再融资。广泛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创新融资方式,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扩大再融资规模。要以企业上市为平台,通过整合和重组,集中优质资源,带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10、建立上市工作“绿色通道”。对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手续和证明,开辟上市“绿色通道”,确定专人负责,特事特办,形成快速、便捷的服务机制,提高企业改制、辅导和发行上市的效率和成功率。

11、全力做好沟通服务。市金融办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和单位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资本市场的最新政策导向。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指导,为处于不同阶段的上市后备 企业提供分类服务,对确定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要组织专门班子、指定专人进行跟踪、培育和贴近服务,协助其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2、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筛选一批资质好、诚信度高、经验丰富、执业能力强的证券、会计、法律等中介机构,促进企业与中介机构的有效沟通,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建立资源共享的企业上市服务平台,减少企业上市风险,降低企业上市成本。建立市政府上市顾问制度,及时为我市上市后备企业“诊断把脉”、做好尽职调查,并提出上市建议和整改方向。

三、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主要政策

13、上市后备企业在规范重组过程中,涉及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商标、供水、供气、供电及通信变更等各项地方性规费,市房管、国土、规划、建设、工商、供水、供电、电信等有关部门原则上只收工本费,尽快办理;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并无争议的,依法补齐权证并列入企业资产,收费项目一律按规定的最低标准征收;涉及资产变更、过户产生的契税等税收(不含营业税),实行先征收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补贴。

14、上市后备企业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调整会计记录产生的净资产增值,先依法补交企业所得税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补帖;企业成功上市后,由 同级财政再给予50%的补贴。企业因上市需要,对之前所应补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属地方留成部分的,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补贴;企业上市后,同级财政再给予50%的补贴;补缴数额较大的,实行一事一议。上市后备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后,以前一会计所得税实缴数为基数,加上一定的增长额(以本全市工业企业所得税平均增幅计算),当年缴纳所得税超出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地方留成部分的补贴。辅导期满后,由于企业自身原因,5年内仍未上市的,市政府取消补贴。

15、上市后备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涉及将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股本以及股权转让而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先征收后,由同级财政按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助给相关利益人。

16、上市后备企业在辖区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市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优先办理立项预审、转报或核准手续、优先安排土地使用指标,优先保证水、电、油、运、气等生产要素。对上市后备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以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的,土地出让金(租金)按不低于最低价标准核定。土地出让金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在首付不低于40%的前提下,允许在一年内分期付清,特殊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可在两年内分期付清。

17、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优先用于 上市后备企业的重点项目。对上市后备企业,在申报国家及省、扬州市各专项扶持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于有指标限制的扶持资金,优先满足上市后备企业。积极支持上市后备企业申报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帮助申报设立省级、国家级工程中心或技术中心。

18、鼓励上市后备企业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各有关部门要为引进的人才提供方便和服务,要在落户、人事关系挂靠、子女就学就业、住房安置等方面提供优质方便服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规定。

19、加大信贷倾斜和融资支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上市后备企业给予倾斜支持,优先安排贷款,信贷增量优先保证进入辅导期的股份公司的资金需求。协调担保机构优先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荐和引导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基金重点投向上市后备企业。积极协助上市后备企业通过金融租赁、股权转让、发行债券等方式改善财务结构。

20、加大对企业上市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奖励。对拟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上市后备企业,按照上市筹备过程中确定保荐机构、完成改制、辅导验收、正式申报4个环节分别享受20万元、20万元、30万元、30万元的补贴,实际补贴额度不超过企业在该阶段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

21、拟在境内“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如果经过确定保荐 机构、完成改制阶段,可参照境内上市企业享受上述前两个环节的补贴内容;完成挂牌的,可参照辅导验收阶段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成功升板后,可参照正式申报阶段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实际补贴额度不超过企业在该阶段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

22、以上20、21条涉及的上市过程补贴,均不含扬州市级财政给予的补贴。

23、企业在境内外成功上市且募集资金用于本地项目投资的,由市政府按照实际募集资金额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扶持标准为:对募集资金额(扣除成本)在4亿元以内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募集资金额(扣除成本)在4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0万元。

24、我市企业在异地“买壳”上市,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回我市,并且投资项目在我市的,视同改制上市,享受同等奖励政策。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且募集资金用于本地项目投资的,比照新上市企业,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25、企业上市补贴和奖励申报程序。企业依据上市所处阶段,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经市金融办会同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局拨付。

26、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其他政策性问题和涉及到的特殊问题,可以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研究解决。

27、每上市一家企业,市政府给予市上市工作机构10 万元奖励。

28、申请上市补贴和奖励及其他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编制虚假材料骗取政策优惠、上市补贴和奖励的企业,将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

以上各项扶持政策及奖励仅限于总部及注册地在我市的上市后备企业和上市公司。市政府此前颁布的优惠政策如与本文件有冲突的,以本文件为准。国家、省和扬州市出台的企业上市优惠政策本意见没有涵盖的,同时享受。本意见出台后,《市政府关于促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意见》(邮政发[202_]68号)、《市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意见》(邮政发[202_]50号)同时废止。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0年加快村级能力建设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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