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水电考核管理制度
水电考核管理制度(试行)
为强化对学校水电工作的管理,加强学校水电供应的保障,提高学校水电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水电工考核管理制度。
一、水电服务工作目标与任务
1、确保全校范围内水电正常供应,做好给排水、高低压供电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学校教学、学习和生活的正常进行。
2、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需停水停电应做到事前有计划,并告知全校师生,一般性的停水、停电应提前24小时告知(突击抢修除外),重点单位和部门还必须进行事前协调(校办、图文信息中心、教务处、财务处、总务处等重要部门)。
3、接到水电报修后,应及时到位进行抢修。
4、认真坚守值班岗位,完成值班任务。
二、水电服务管理要求
1、明确划分水电工责任区域(目前责任区域为整个校园),公布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值班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明确水电工责任区域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做到人人心中有数。
3、水电维修实行巡查维修与报修相结合,水电维修人员每天要对学校内的水电设施进行巡查,每天做到上午、下午各一次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解决。早晨7:00—8:00 中午12:00-14:00和晚上18:00-22:00安排专人值班。以确保学校水电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要求每天都有完整的台帐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设备设施的运行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需完整,保证运行正常,建立报修、维修、回访等管理制度。
4、根据巡查和报修情况,确保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零修合格率达100%
5、水电工对学校内的水电使用情况要进行监督,有责任和义务督促使用单位做好节水节电工作,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6、水电班组要每周一向总务处水电负责人上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
7、在校的水电工在拥有电工证同时,必须持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值班证书。每天提供不低于3名水电工在学校上班并能保证学校的正常报修和公共部位的维修,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如不能满足学校需要,物业无条件加人。(必须有3人持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控制室执业资格证书,必须到市消防支队进行备案注册)
三、考核及处理办法
1、必须保证水、电线路畅通。发现问题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还要根据事故等级大小,视情节轻重追究个人责任。扣发物业(200到—1000元)
2、按时上、下班,坚持好值班制度。如在上班期间擅自离岗、玩忽职守,按学校有关制度予以处罚。值班时间必须24小时在岗,如出现有事不在岗,没有履行工作职责,每次扣款100元。
3、对给排水、高低压供电设施做到及时维修保养,排除事故隐患。对因发现问题不及时或维修延误而造成水电损失财产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并每次另扣款(200—1000元)。
4、水电工应经常到负责区域巡视和检查水、电表,并协助区自来水公司和区电力公司人员抄外部水电表。
5、每日分上午和下午两次到学生公寓处领取水电维修单,并做好记录,对各部门水电维修单的维修任务原则上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如未按要求及时完成且又不说明原因者,每次扣款50元。如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当天完成的,需向报修部门说明原因和完成时间,并做好记录。
6、必须自觉执行水、电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利益。严禁私自收费或以权谋私,一经查获,除追回经济损失外,另处个人罚款200元。
7、若因不规范操作,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发生人生事故的与学校无关,物业承包人应对所雇佣的水电维修人员缴纳相应的保险,如未缴纳,则终止合同。
8、应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工作,遇突发情况下无条件到校维修,不完成或拖沓的,每次扣款200元
9、水电工每天做好《供配电设备设施、二次供水设施运行日志》填写,否则每天扣款20元。
9、发现跑、冒、滴、漏没有及时维修被检查到每次扣款100元
10、被学生.老师投诉后经核实每次扣款100元
11、每天巡查地下室水泵,发现问题急时排水如果发生事故所有损失由水电成包公司负责
12、按时巡查消防疏散指示急时进行维修发现没有急时维修每次扣款50元
12、冬天急时对水管阀门进行保温如没有急时保温发生损失所有损失由水电成包公司负责
13、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如果没有统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四、水电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辞退处理,并按情节给予物业公司(100—500元)罚款
1、有盗窃、赌博、营私舞弊行为的;
2、私自没收他人财务占为已有的;
3不执行命令,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者;
4因工作失职而发生教学事故的; 5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
6发生打骂、虐待、侮辱他人的;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7员工之间互相吵架、打架,影响团结的;
第二篇:水电考核管理制度
水电考核管理制度
为强化对玛依塔柯时代广场水电工作的管理,加强水电供应的保障,提高广场水电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根据广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水电工考核管理制度。
一、水电服务工作目标与任务
1、确保全广场范围内水电正常供应,做好给排水、消防、生活用水、暖气、高低压供电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广场餐饮、商场和生活的正常进行。
2、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需停水、停暖、停电应做到事前有计划,并告知广场相关部门,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一般性的停水、停电应提前24小时告知(突击抢修除外),重点单位和部门还必须进行事前协调(公司级相关领导、售房部、工程部、等重要部门)。
3、按时抄表收费,耐心解释用户提出的疑问,水电费抄收差错率控制在2%以内。严禁抄表人员私自收取水电费或利用特权谋取私利。
4、接到水电报修后,应及时到位进行抢修。
5、认真坚守值班岗位,完成值班任务。
二、水电服务管理要求
1、明确划分水电工责任区域(目前责任区域为整个广场),公布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值班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明确水电工责任区域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做到人人心中有数。
3、水电维修实行巡查维修与报修相结合,水电维修人员每天要对时代广场的水电设施进行巡查,每天做到上午、下午各一次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解决。巡检时间:
上午10:00—12:00 晚上21:00-23:00
4、晚上安排专人值班。以确保广场水电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要求每天都有完整的台帐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设备设施的运行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需完整,保证运行正常,建立报修、维修、回访等管理制度。
5、根据巡查和报修情况,确保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零修合格率达100%
6、水电工对学校内的水电使用情况要进行监督,有责任和义务督促使用单位做好节水节电工作,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7、水电班组要每周一向相关领导负责人上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
8、在玛依塔柯时代广场的水电工在拥有电工证,每天提供不低于8名水电工在广场上班并能保证广场的正常报修和公共部位的维修,保证广场餐饮、娱乐、商场等正常营业,如不能满足时代广场的需要,维修部门请示上级领导加人。
三、考核及处理办法
1、必须保证水、电线路畅通。发现问题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还要根据事故等级大小,视情节轻重追究个人责任。扣除工资100元
2、按时上、下班,坚持好值班制度。如在上班期间擅自离岗、玩忽职守,按公司有关制度予以处罚。值班时间必须24小时有人在岗,如出现有事不在岗,没有履行工作职责,每次扣当日值班人员100元。
3、对给排水、高低压供电设施做到及时维修保养,排除事故隐患。对因发现问题不及时或维修延误而造成水电损失财产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并每次另扣款100—200元。
4、水电工应经常到负责区域巡视和检查水、电表,并协助区自来水公司和区电力公司人员抄外部水电表。
5、每日水电维修单,并做好记录,对各部门水电维修单的维修任务原则上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如未按要求及时完成且又不说明原因者,每次扣款50元。如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当
天完成的,需向上级部门说明原因和完成时间,并做好记录。
6、必须自觉执行水、电管理制度,维护时代广场利益。严禁私自收费或以权谋私,一经查获,除追回经济损失外,另处个人罚款200元。
7、应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工作,遇突发情况下无条件到校维修,不完成或拖沓的,每次扣款200元
9、水电工每天做好《供配电设备设施、二次供水设施运行日志》填写,否则每天扣当班、值班各20元。
9、发现跑、冒、滴、漏没有及时维修被检查到每次扣当班人员30元
10、每天巡查地下室水泵,发现问题急时排水,发现未及时排余水考核20元
11、按时巡查消防疏散指示急时进行维修发现没有急时维修考核当班人员20元
12、水电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辞退处理,或罚款100—500元
1、有盗窃、赌博、营私舞弊行为的;
2、私自没收他人财务占为已有的;
3不执行命令,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者;
4因工作失职而发生玛依塔柯时代广场事故的;
5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
6发生打骂、虐待、侮辱他人的;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7员工之间互相吵架、打架,影响团结的;
第三篇:水电管理制度
宾川县城镇初级中学水电管理制度
为使学校用水用电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增强学校全体师生的节约思想意识、合理规范用水用电行为,结合本校教学实际使用情况,制定下列用水用电管理办法,并要求学校所有用水用电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认真执行。
一、用水管理制度。
1、学校节约用水管理责任部门为总务处。
2、学校建立用水和节水工作领导小组。(校务组)
3、加强宣传教育,提倡学生节约用水,培养学生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
4、楼和食堂餐厅等校区重点用水部门,由值班教师巡回督查,总务处进行不定期抽查,杜绝长流水或跑、冒、漏、滴等现象。
5、学校用水管理员要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如水龙头损坏,立即做出紧急处理,并马上更换,并做好记录(包括具体时间)以备考核备查。若没有及时做出处理或不处理的,领导组要追究其应的责任。
6、发现学生有意浪费水的应当场给予教育,并作好记录,达两次则向班主任和管理办报告。对极个别对多次故意浪费水、教育不改的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进行书面检查。
7、严禁私自拆动水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二、用电管理制度。
1、加大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学生树立节约用电的思想,自觉遵守学校按时熄灯规定,养成人走关灯的习惯。
2、加强管理检查力度。要求学生遵守用电规定,杜绝长明灯,值班管理员每天要巡回检查。若发现未关灯的要责令学生及时关灯,并作好登记,以便考评。
3、学校电工要随时处理好属自然原因(不包括人为造成)损坏的用电设备,如日光灯管、插座等,人为故意损坏必须赔偿后再修复,满足学生用电的合理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
4、在不影响正常照明的情况下,楼道、洗手间等公共区域的照明,坚持用节能型小功率的灯泡。
5、规范值班室用电。每月值班室工作用电量为50度(包括播放电视、照明等),实行超用电费自付费用的原则。
2012学年城镇中学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节约合理有效利用水资源是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标志之一,也是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应尽的义务。为使学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合理用水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增强学校全体师生的节约思想意识、合理规范用水行为,结合本校教学实际、后勤保障和绿化/景观用水的实际使用情况,制定下列用水管理制度,并要求学校所有用水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认真执行。
一、节约用水管理
1、学校建立用水和节水工作领导小组。(校务组)
2、学校节约用水管理责任部门为总务处。
3、学校各用水部门均要认真做好计划用水、合理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4、学校教学楼和食堂餐厅等校区重点用水部门,应设立用水和节水工作的兼职管理人员。
二、给水管线和用水设施管理
1、校区内的给水管道、用水设备装置及计量表具等供用水设施,校务处负责日常保养及维修工作。各用水部门应对区域内的供用水设施严加爱护,发现损坏或漏水现象应及时报校务处修复或更换。
2、厕所及卫生间内的供用水设施及器具,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节水型产品的规范标准。
3、凡需增添或拆除供用水设施的,应向学校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施。
4、增添供用水设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节水措施并报学校核准。设计时要同时考虑节水措施,要将节水措施的落实列入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之中。
三、教学楼用水管理
1、对学生加强节水思想意识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并报修各类设施器具的“跑、冒、滴、漏”水故障情况。
2、管理人员应负责对教学楼的所有供用水设施定期进行巡检,发现损坏漏水现象及时向校务处反映报修。
四、其他
1、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与上级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办理。
2、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工作人员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四篇:水电管理制度
水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1、加强对空调的启动、使用和责任管理,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 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的原则
第二条:适合范围
1、本制度所指空调包括公司所有办公场所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空调的使用
1、科学使用夏季室内温度高于30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6摄氏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
合理调控根据温差科学定时。空调的开关时间规定:综合管理部根据每月温度不同于每月一号的通知栏上贴出空调开关时间,各部门以此时间进行开头。下午:13:30---17:30,晚上:19:00---22:00开空调,特殊情况除外。
2、空调运行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下班要提前15分钟关闭空调,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责关机,严禁无人空耗。
3、夏季遇到雷雨时应立即拔下空调插头,以免雷击导致空调损坏
4、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插头拔下,做好防尘处理,同时将遥控器内电池取出。
5、综合管理部定期组织做好空调室内机的保洁工作,每周必须擦拭一次(在断电状态下):特别是防尘网要每月清洗一次:以降低能耗
6、当空调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上报维修,以确保空调的正常使用之需、7、为了本人和他人的健康,在空调开启的办公室内禁止吸烟
8、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用于办公室在办公期间使用,不允许在非办公期间使用空调
9、最后下班之人负责检查办公区所有空调,电灯,门窗,开于关
第四条:水电的使用
1、树立节约意识,节约观念,倡导节约文化,节约文明,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做起
2、爱护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3、加强对水电设备的检查,确保其完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4、用水后,要随时将水龙头好
5、上完洗手间要随手关灯
6、每日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电脑,空调,饮水机,复印机,照明等用电设备
7、电脑、空调等不用时一律关闭
7月份空调开启时间:下午:13:30---17:30,晚上:19:00---22:00
第五篇:水电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是日常水电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部门有违反本制度行为的,负责人应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二、各部门需要新增或更换水电设备,须向物业管理中心书面申请,由物业管理中心报处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换或新增。
三、干部、职工要爱护水电设备,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四、各部门发现水电故障应及时向物业管理中心报修,由物业管理中心安排专业人员维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水电管线进行维修改造。
五、严禁乱拉乱接水管和电线。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处水电,必须经处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纳水电费用。
六、严禁使用电炉和自备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拉乱接水电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用水后没有关闭水阀或无人在岗时未关闭电灯、电器,造成水电浪费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或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20元。
八、水电管理部门应尽职尽责,保障各部门水电正常供应,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断水断电,影响日常工作的,应追究水电管理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九、物业管理中心是本处水电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处水电设备的安装、维护、费用收取、结算、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包括办公场所、生活场所(食堂)、出租房屋及委托代管的水电用户。
十、本制度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电话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行政负责人是本部门电话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部门需要安装公务电话的,写出书面申请,经物业管理中心报处领导批准。
三、干部职工在使用电话时,必须做到:通话简明扼要、言简意明、长话短讲,严禁用公务电话打各类信息台和电话聊天。
四、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电信部门的有关规定,使用公务电话的部门要加强管理,避免无人监管和失控现象,对故意破坏电信设备的,经查实后,由当事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五、各部门确公使用长途电话的,须向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六、各部门必须严格控制电话费用,物业管理中心每月10日前公布上月电话费。
七、如发现利用公务电话长时间聊天、拨打信息台,一经查实,除补交电话资费外,扣发当事人季度奖金100元。
八、本制度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票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票据管理,根据票据管理规定,结合本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处使用票据的种类
1、公路运输管理费收据(一式四联:存根、记帐、收据、缴讫证)
2、客运附加费缴讫证(一式四联:存根、记帐、报查、收据)
3、货运附加费缴讫证(一式四联:存根、记帐、报查、收据)
4、河北省行政性收费票据
5、河北省事业性收费票据(上缴财政)
6、河北省石家庄市收款收据封面(计划财务科内部往来结算使用,一式三联:存根、收据、记帐)
二、各种票据是有价证券,由计划财务科统一管理,计划财务科设立专(兼)职票管员岗位,各种票据分别从市财政局、省财政厅领取、保管、发放、审核和解缴,计划财务科必须建立票据帐薄,确保如实反映各种票据的领用、结存和票据缴销情况。
三、辖区各县(市、区)运管站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票据管理工作,应根据需要及时到计划财务科领、销票据,并建立领销帐薄。计划财务科应根据各部门实际需要核定发放数量,实行交旧领新制度。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不得隐瞒截留,坐支和挪用。
四、各部门必须保证各种票据的安全,严防票据被盗或丢失。如发生被盗或丢失,应及时书面上报计划财务科,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由计划财务科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因保管不善导致票据被盗、丢失,按赔偿管理制度执行,并视情节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同时给予部门领导通报批评。
五、计划财务科每年应不定期对各部门领取的票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票据管理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六、本制度由计划财务科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为了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主管财务的领导,具有财务收支审批的权限,严格遵循财务收支审批“一支笔”制度。当单位领导临时出差在外,发生的不可延迟的款项收支,计划财务科应当征求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意见,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若出差时间较长,单位领导可以委托其他处领导代理行使审批权限。
二、县站经费的审批程序:
由计划财务科分管人员按照组织人事科的运管站人数造表,提出拨款计划,经领导审批,计划财务科按审批后的结果办理付款事宜。
三、处内各部门日常费用报销的审批程序:
由经办人在原始凭证上说明事由并签名,经主管的科室、支队的领导批示审核,再经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后,计划财务科方可办理报销。
四、办理公务领取支票的审批程序:
经办人按规定的格式详细填写借用支票单,经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由计划财务科按规定办理。
五、职工因公借用备用金的审批程序:
用款科室、支队提前三天造支出计划,申报处领导批准,方可到计划财务科办理。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借款单,经单位领导审批后,由计划财务科按规定办理。前次借款无故没有还清的,不予办理再借款。出差回处后10天及时报销。
六、从银行提取现金审批程序:
出纳人员按规定审批用款理由,方可支取。
七、本制度由计划财务科负责督导落实。
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设备是本处实现办公自动化的专用性设备,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操作,非本部门指定人员不得操作,非工作需要不得使用计算机,严防病毒的侵入。
二、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的购置、转移和报废必须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各部门需购置、更新计算机设备、软件及购置计算机耗材和维修设备的,写出书面申请,由计算机管理科报处领导审批。
三、为严防病毒侵害计算机,严禁各部门购买、使用非法盗版软件和来路不明的光盘、软盘,禁止利用计算机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赌博、播放和下载黄色、迷信等不健康信息,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在业务联网计算机上自行安装或删减应用程序。
四、为确保行业管理秘密和本处知识产权以及信息资源安全,未经主管处长批准,严禁向外单位人员泄露本处计算机管理信息。
五、计算机操作人员应编制专供本人使用的密码和口令,并定期更换,以防止他人随意操作;计算机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结束后,应按程序关机断电,并整理好相关物品。
六、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按技术规程和技术要求使用计算机,凡因违章操作致使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受到损坏的,按《赔偿制度》执行。
七、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使用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定期对计算机及配套设备进行除尘保养。
八、凡违反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禁止事项之一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季度奖金20元。
九、本制度由计算机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业务大厅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入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
二、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着交通运政制服,做到着装整齐,风纪严整,仪表端庄,于左胸前统一佩戴上岗证。
三、工作人员办理业务时,应做到文明、热情、认真、耐心,不刁难、不推诿,即来即办,讲求效率,全心全意地为业户服务。
四、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工作时间不准会客,特殊情况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但不得在工作区域会客,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必要时应将负责的业务委托他人代办。工作时间杜绝闲谈、串岗。
五、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窗口形象,中午严禁酗酒。工作时间不在大厅进餐、吃零食、吸烟,不利用微机玩游戏或进行与业务无关的操作。
六、工作人员应主动维持工作秩序,不准在内部办公区域受理业务。本处非大厅工作人员未经批准,工作时间一律不准进入内部办公区域,更不得替代业户办理业务。各县(市、区)运管站办业务的人员应着装进入大厅办理业务。
七、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每天早晨清扫卫生,整理办公用品。应做到文件资料存放整齐、规范,办公设施清洁无尘。工作人员有责任教育、劝阻和制止业户在大厅内喧哗、吸烟及乱扔杂物、纸屑、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
八、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照章办事,严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接受业户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九、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应文明礼貌、简明扼要。不准搁置话筒和占用办公电话聊天。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在业务大厅散发宣传材料或从事推销活动。
十一、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处罚规定如下:
1、工作人员上班后15分钟及下班前15分钟内,未按规定着装者,每发生一次,扣发当事人5%季度奖,扣完为止。
2、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第一、第二条者,扣发当事人5%季度奖。
3、工作人员在内部办公区域受理业务、会客或擅离职守半小时以上的,每发生一次,扣发当事人5%季度奖。
4、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或工作态度不热情、不文明,导致业户不满意,发生争执、投诉的,视情节扣发当事人50%--100%季度奖,并通报批评,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5、工作人员酒后上岗的,每发生一次,扣发当事人50%季度奖,并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调离工作岗位。
6、工作人员接受业户的礼金、礼品和宴请,经举报查实者扣发全额季度奖,予以通报批评,并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7、工作人员搁置话筒或占用办公电话聊天超过半小时以上者,一经查实要补交电话资费,并扣发当事人5%季度奖。
8、本处职工代替业户办理相关业务的,每发生一次,扣发当事人5%季度奖,并通报批评。
十二、本制度由监察室、组织人事科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业务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业务档案不准带出档案室,特殊情况需经处领导批准。
二、查阅档案需经证照管理科负责人同意,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档案资料需当面交点清楚,在档案室进行查阅,并需档案人员在场。如复印档案资料,需经业务主管领导同意,并由档案人员负责复印。
三、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需首先经处办公室同意,并需出具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档案人员应将介绍信留存。
四、严禁在查阅的档案上随意勾划涂改、擅加标注,或蓄意损毁、抽取档案资料。
五、档案查阅完毕,档案管理人员应当面清点验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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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档案室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设施及物品,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七、档案室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鼠、防污染,重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禁在档案室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杜绝事故发生。
八、每季度检查一次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
九、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要认真履行交接手续。
十、违反上述制度,造成档案资料缺失、损毁的,视情追查当事人有关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或行政责任。
十一、本制度由证照管理科负责督导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