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教师责任书
解戈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教师责任书 为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塑造为人师表的良好社会形象,本着依法办学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特与教职员工签订以下责任书。
1、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而不犯法。
2、严格执行学校一切的规章制度,全面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任务。
3、严格执行新课标,不随意换课、拖课、擅自离岗,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4、认真备课并上好每一节课,课前要做好学情调查,在认知方面做好有效铺垫,再有的放矢地设计教案并施教。
5、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人格教育、安全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6、上课时间,不得接待家长、接听手机或打电话,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教室和学校,教师更不能擅自离开课堂。
7、公正、公平对待每位学生,绝不歧视品德或学习不良的学生,不辱骂、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搞学生学业成绩排列榜。
8、布置作业适量且当天批改,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它年级控制在1小时之内,并于当天向学生反馈作业情况。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对学困生要耐心辅导,但不得随意挤占学生休息时间进行补课等。
9、学生到校考勤情况一定要掌握清楚,凡发现学生无故不到校的或学生行为异常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报告学校并与家人取得联系。
10、学生集体活动时(含大课间),教师必须到岗,并认真将学生组织好,听从学校统一安排,避免出现拥挤或踩踏等安全隐患。学生放学时,班主任要将学生送到学校外指定位置,保证学生安全。
11、坚决做到依法治教,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不搞有偿补课,不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补习班,不乱收费,正确树立良好教师社会形象。
12、严格控制复习资料,教师不得为学生集体购买教辅材料、复习资料和各类练习册等。
13、禁止在学生或家长面前散布有损教师形象,抵毁教师人格,有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一切言行。
14、教师要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为标准,做到衣着得体,仪表大方,举止文明。不得酒后上课。
凡违反以上条例或教育法律法规而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皆由教师本人承担责任,学校决不姑息,坚决予以严办,此责任书至签字起生效。
校长:责任人:
解戈小学
2014年2月18日
第二篇:规范办学行为教师责任书
规范办学行为教师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建始县政府《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和建始县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特与学校全体教师签定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作息时间,一周上课不超过5天。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8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00,上课时间不早于7:30。寄宿制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6:50。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得晚于21点;自习时间由学生自主学习,不分配到学科。禁止通校生上晚自习;严禁学生提前到校和拖后放学。
2、控制课外作业数量。初中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质量和水平。
3、严格班级及课程安排。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要执行上级规定,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
4、控制教辅资料。按规定订购教科书及其他教辅资料、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学具等学生用品。未经批准,学校、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
5、实行申报制度,严禁乱收费。
6、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及带通讯工具进教室;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严格落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
7、严格校务公开,实行阳光校务。
二、处罚措施
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官店民族中学(盖章)教师签字:
2012年9月
第三篇: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马庄联小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县规范办学行为的制度要求,学校与教师 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全县统一的作息时间,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生每天起床不早于7:0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保证学生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严禁学生提前到校和拖后放学。严禁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上课、补课。
2、控制课外作业数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以中等学生水平计算控制在1小时以内。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
3、严格班级及课程安排。学校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开展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要执行上级规定,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严禁单纯以学生的分数评价学生。
4、控制教辅资料和收费。按规定订购教科书及其他教辅资料、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学具和学生用品。未经批准,教师或班主任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
5、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或带通讯工具进教室;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严格落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
二、督查办法
1、学校将不定期对教师检查,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学校举报电话:67223706。
2、每次检查情况均由有关教师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处罚措施
1、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
2、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校长(签字):...教师(签字)
2015年 2 月 8 日
第四篇: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龙街镇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局,强化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龙街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跨越发展,全面提升龙街教育的整体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及省市县的有关文件精神,龙街教育管理中心决定与各学校校长签《龙街镇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
一、落实省教育厅“八个严控”:
1、严控在校时间。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中小学一律取消统一的早自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00。寄宿制学校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小学和初中不得早于7﹕00;晚自习时间不超过2课时,就寝熄灯时间小学和初中不得晚于22﹕00。保证小学和初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
2、严控课程课时。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按照《贵州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要以制度和措施切实保障学生在校集体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含体育课、早操、课间操和学生集体体育活动时间),保障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时间。
3、严控家庭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得超过1.5小时。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高难度的作业,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4、严控集体补课。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校历开展教学工作,不得利用寒暑假、周末、节日及课余时间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严禁拖延上课时间和利用午休时间组织学生学习。在职教师不能在中介机构、补习场所等进行有偿补课,也不能进行有偿家教,一经查实,取消评职、评优、评特资格。
5、严控教辅资料。必须在省教育厅下发的中小学用书目录选订学生用书,严禁使用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学用书和音像制品。严禁教师变相统一征订各种资料。征订中小学推荐用书目录中的配套教辅资料,小学每个学科不得超过一册,初中不得超过两册,除此之外的教辅资料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6、严控考试次数。小学只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学科检测,低年级可以作业方式代替检测;初中每学期实行期中、期末两次学科检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市(州、地)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
7、严控招生秩序。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就近入学的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种考级证书作为入学或分班的条件和依据。
8、严控择校择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划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格控制学生择校择班。新生入学实行电脑随机分班,之后不得在教育过程中按照考试成绩升降再进行滚动式分班。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中小学一律不得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
二、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1、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收费政策,严禁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收费,严禁“搭车”收费;
2、严禁教职工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购买物品、文具、劳动工具、校服等;
3、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
4、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各项教育惠民资金,严禁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优亲厚友。
三、规范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1、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禁止讽刺和挖苦学生;
2、严禁教师公办教师在校外兼课、兼职、办班补课;
3、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罚款或向家长索、拿、卡、要;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4、严格执行《龙街镇教师从教行为“十不准”》
四、规范学校安全管理
1、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教学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2、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督促防火、防盗、防坍塌、防触电、防溺水、防滋扰、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3、学校要禁止无关人员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建立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要严禁学生搭乘无牌无证照车辆,严禁学生骑摩托车和驾驶其它车辆上学。
4、学校要按照要求开展教学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学生食堂、宿舍、教室和其他生活、教学场所环境卫生。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单位与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校长(签字):(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教管中心主任(签字): 龙街教育管理中心(盖章)
龙街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及教师从教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及省市县的有关文件精神,龙街教育管理中心决定与各学校校长签《龙街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
一、落实省教育厅“八个严控”:
1、严控在校时间。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得超过6小时,学校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00。
2、严控课程课时。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按照《贵州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要以制度和措施切实保障学生在校集体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含体育课、早操、课间操和学生集体体育活动时间)。
3、严控家庭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高难度的作业,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4、严控集体补课。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校历开展教学工作,不得利用寒暑假、周末、节日及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补课。严禁拖延上课时间和利用午休时间组织学生学习。在职教师不能在中介机构、补习场所等进行有偿补课,也不能进行有偿家教,一经查实,取消评职、评优、评特资格。
5、严控教辅资料。必须在省教育厅下发的中小学用书目录选订学生用书,严禁使用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学用书和音像制品。严禁教师变相统一征订各种资料。征订推荐用书目录中的配套教辅资料,每个学科不得超过一册,除此之外的教辅资料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6、严控考试次数。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学科检测,低年级可以作业方式代替检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市(州、地)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
7、严控招生秩序。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就近入学的规定,任何教师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种考级证书作为入学或分班的条件和依据。
8、严控择校择班。学校不得划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教师要严格控制学生择校择班。新生入学实行电脑随机分班,之后不得在教育过程中按照考试成绩升降再进行滚动式分班。
二、规范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1、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禁止讽刺和挖苦学生;
2、严禁教师公办教师在校外兼课、兼职、办班补课;
3、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罚款或向家长索、拿、卡、要;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4、严格执行《龙街镇教师从教行为“十不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单位与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龙街镇龙街小学(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教师(签字): 校长(签字)
第五篇: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杜绝违纪办学,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根据《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通知》(建教发【2011】22号)文件要求,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做到规范办学。
一、规范招生行为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就近”、“属地”的原则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初中起始年级免试划片就近入学。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2、加强中学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湖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实施中学学籍信息化管理制度。
二、规范办校办班行为
1、严格控制班额、杜绝超级大班。初中不超过50人/班。办学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2000人。
2、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平行分班,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 和非重点班;平行分班严格按《建始县义务教育阶段平行分班实施方案》进行。各校要尽量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证学生公平受教育的权利。
3、任何学校和教师严禁开班正常教育以外的培训班、补习班、奥数班等。严禁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行为。严禁将学校的场地、设施、设备出租、外借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义务教育阶段的盈利教学
活动。
三、规范教学行为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落实课程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2、确保节假日师生的法定休息时间。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作息时间严格按《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坐席的时间的通知》
3、严格规范日常考试。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严禁排名次。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更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
4、学校统筹个学科的作业布置,控制作业数量,教师要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初中只布置语、数、外家庭作业,作业总量控制在每天1小时内。
四、规范收费行为
切实执行义务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公示公开制度,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五、规范教师行为
严禁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帮助学习有困难和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六、规范教材管理
1、严格教学用书管理。中学只能在省教育厅公布的教学用书目录中按规定的程序选用教学用书,不得选用目录之外的教学用书。
2、严格教辅资料选用。进入学校使用的学生教辅资料实行准入制度。学生监护人在征订单上签字后实行学生自愿购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组织学生集体征订。
责任人签字
官店镇中心学校:官店民族中学: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