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基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探讨
基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探讨
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是国家信息化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是保障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需要,是维护国家司法统一的需要。因此,信息化网络建设和应用是人民法院今后一个时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2002年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各级人民法院加大了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到
2003年底,90的高级人民法院、45的中级人民法院和22的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笔者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从2003年5月起进行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仅一个月的时间,组建成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局域网。从2003年6月1日起,利用《法院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审判信息管理和其他各项工作信息管理应用。7月实现办公自动化、通讯自动化、管理自动化,8月实现无纸化办公,9月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统计软件实现无缝连接,司法统计数据从网上自动生成。2004年4月建成法院内部网站。在信息网络建设、使用和管理维护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困难,由于基层人民法院与中、高级人民法院无法在资金、技术上相提并论,因此,很有必要对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进行剖析,对信息化网络系统的软硬件建设以及应用管理维护方面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基层人民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的软硬件建设
信息化网络系统的硬件主要包括:计算机中心机房、空调设备、u不间断电源、通信线路、综合布线、服务器、交换机、接线器、网卡、工作站、打印机。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以及各种管理制度。
笔者所在的基层法院面积约6000平方米,6个审判法庭,40个办公室,采用星型拓朴的快速以太网布线结构,布设数据点107个,语音点(适当时可轮换为数据点)49个,电视点20个,摄像点25个,使用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卡与计算机中心机房的100m以太网交换机相连。计算机中心机房配备浪潮英信服务器1台,u2000w不间断电源(具备智能化功能,无人值守)。开设工作站44个,使用microsoftwindowsxrofeional操作系统和office2000;服务器使用windows2000ave和四川迈维公司开发的《法院管理信息系统》。与之配套的相关内部规定有《办公自动化管理实施办法》、《案件流程管理办法》。
对此可归结为二个基本,即硬件设施基本合理,系统功能基本完善。
笔者认为,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应从高起点入手,第一要具有一定的先进性,至少在十年之内不落后;第二要具有易扩展性,增加任何设备无需更改网线路结构;第三要具有经济实用性。首先建立法院同部局域网,实现院内办公自动化,其次实现人民法庭与院内局域网连接,第三实现与中级法院的广域网连接。
笔者所在法院的信息化网络系统采用星型拓朴的快速以太网布线结构,具有速度快,数据传输速度最大可达到100m,网络连接可靠性高,单个工作站出现故障不会影响到整个网络;具有极强的可扩展性,可任意增加或减少工作站。电缆使用经济实惠的非屏蔽双绞线(最大带宽可达155m),连接可靠,易于安装;交换机使用联想集团生产的全双工操作24口以太网交换机。整个网络设施和布局具有很高的先进性,至少在十五年内也不落后,但为什么还要说硬件设施基本合理呢,关键原因在于服务器和工作站的配置。
服务器是局域网络中的核心设备,必须具备足够的内存和高容量的硬盘以及高速运算的中央处理器,确保服务器在工作时不因数据拥挤而死机,每天产生的大量数据有足够的空间存放。笔者所在法院配备的服务器内存为1024m,处理器为2.4g,硬盘容量为80g(分为四个区),目前配置来讲,是比较先进的,但随着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强劲势头,各种档案资料实现电子化,音、视频文件数据日趋增长,这种配置只能满足二至三年的需要。
工作站是指网络中相对独立的办公用微型计算机。笔者所在法院配备的是赛扬处理器1.7g,128m内存,30g的硬盘。这种配置能满足三年内的需要。当今的时代是信息的时代,各种信息扑面而来,都需要经过计算机的处理才能显现其实质内容。目前工作站的配置处理基本的办公审判信息是没有多大问题的,但随着互联网、党政网的接入以及内部网站的开通,上级法院广域网的连接,低配置的计算机处理信息的能力就相对欠缺,处理速度相当慢。
硬件只是一个躯体,软件才是神经和血液。因此,正确选择软件是建设信息化网络系统的重中之中。笔者所在法院服务器使用windows2000ave操作系统和四川迈维公司《法院信息管理系统》以及office2000,工作站使用windowsxrofeional。这些软件除《法院管理信息系统》外,均是微软公司在全世界的知名产品,笔者不再多说。对于《法院管理信息系统》,整个系统功能是比较完善的,诉讼信息系统、公文管理系
统、政工管理系统、法警管理系统等功能较为完备,但缺少书记员管理系统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特别是缺少书记员记录系统,内勤系统也不完善。由于各个法院内部管理千差万别,只有与软件开发公司紧密合作,结合法院具体的管理情况,加强和完善系统功能。
建设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关键在于有一个严格的约束机制,否则,一个再好地网络,也得不到充分的应用。这是笔者要探讨的第二个问题。
作为基层法院网络系统建设来讲,要着眼长远,高投入,有重点,既保证网络系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也要保证经济实用性和扩展性。笔者认为,法院网络系统建设重点在于计算机中心机房的配置,要保证计算机中心机房的建设在五至十年内不落后,实现无人值守。网络结构及材料的选择上要经济实用和易于维护,确保数据传输的速度。工作站的配置要立足于五年内不落后。
1、服务器的选择:内存至少为512m,奔腾ⅳ2.4g以上处理器,单硬盘80g以上,具有热插拨功能,主板支持多处理器且易于功能扩展和硬件升级,支持多硬盘,具有故障诊断能力和双机备份或镜像备份功能。
2、u电源的选择:由于服务器是整个网络的中枢,对电源要求高,电源不稳定或突然断电,都可能给网络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因此作为服务器用的u电源应具备智能化功能,能随时向服务器提供电力状况,并以定时开关机,当市电突然中断时,u自动转换为后备电源供电,当市电来电后,自动转换为市电供电。当后备电源电力不足时,通知服务器准备关机,并自动将所有数据存盘,然后执行正常关机程序,关掉服务器,这一系列操作即使无人值守的情况下也能完成,以保证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结构及材料的选择:网络结构多种多样,有不同的优缺点,选用什么样的网络结构,对网络的速度、可靠性和可扩展性起很大的决定作用。笔者建议基层法院的网络结构使用星形拓朴结构的快速以太网,它具有速度快,数据传输速度最大可达100m,网络连接可靠性高,单个工作站出现故障不会影响到整个网络;具有极强的可扩展性,可任意增加或减少工作站。电缆使用经济实惠的非屏蔽双绞线(最大带宽可达155m),连接可靠,易于安装;交换机使用全双工操作24口以太网交换机。网卡可不购置,目前生产的微型计算机均配有网卡。常用的网络协议有ip/和tcp/ip两种,建议选用tcp/ip协议,该协议有较强的连接性,可连接所有类型的计算机和服务器;
4、工作站及打印机选择:工作站的配置尽可能在五年之内不需更换。因当今年计算机更新换代的速度相当快,在配置工作站时尽可能地配置市场上高档微机,以保证在近五年内不更换。可选择内存为256m,处理器为奔腾2.4g,40g以上的多媒体电脑。目前市价约在每台在5000元左右。打印机可选择1-2台高档激光打印机,以保证集中打印的要求。目前打印机市场价约在5000元左右。
5、操作系统宜选择windows2000或windowsxp,该系统具有较好的安全性和操作性,且易于维护。文字处理系统选择office2000较为合适。法院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应选择具备案件管理功能、多媒体管理功能、能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统计软件实现无缝连接、办公信息管理功能、领导决策功能、法律法规查询功能等,且操作方便,稳定可靠的法院管理软件。目前市场上该类软件名目繁多,且功能不一。如青岛东软电脑技术公司开发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河海大学开发的《法院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南京思路电子有限公司开发的《亚豪法院综合业务系统》、四川迈维公司开发的《法院管理信息系统》等均较好地解决了法院管理所需的各项功能。四川迈维公司开发的《法院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服务器配置较低,易于维护,具有较高的先进性和较强的稳定性,界面友好,操作方便,售后服务好,可考虑作为管理软件的首选。操作系统和文字处理系统在微机出厂时已配置好,可不再单购置。法院管理软件目前市场价约在10万左右。如建设40个工作站的网络系统,需46万元左右。
二、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的应用
建立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目的是利用计算机网络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自动化,通讯自动化,其中最主要的是应用办公自动化。一个完整的办公自动公系统包括信息的生成和输入,信息的加工和处理,信息的存诸和检索,信息的复制,信息的安全管理等,其作用就是提高办公效率和办公质量,改善办公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实现管理和决策和科学化,防止和减少人为的差错和失误。
笔者所在法院信息化网络建成投入运行后,大多数法官不适应现代化办公,总是说“什么现代化办公?还不如手工”,“什么提高工作效率,打一个材料,还不如手写的速度快”等等,这些都说明我们的法官思想陈旧,满足于现状,对现代化的办公设备不熟悉,对高科技知识更是知之甚少,为此,笔者认为,作为一名现代法官,必须掌握信息化网络系统的必备知识和操作技能,必须改变观念,改变传统的操作方式,掌握电脑的基本操作,掌握操作系统的使用和电子表格的应用,必须熟悉一种输入法,熟练操作法院管理系统软件,具备网络一般安全意识,才能适应现代化办公的需要。笔者所在法院根据网络运行现状,制定了《办公自动化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按制度来规范管理,对于不按规定来办公或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达到最低要求的,全部进行待岗培训,合格后再行上岗。这一制度的实行,掀起了法官们学习网络、使用网络的新高潮。随即又制定出《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来规范案件审判管理。凡是网络上没有结案而实际已经结案的,均不认为是结案,只有网络上结了案,才能真正算一件案件已审(执)结,审限以网络上数据为准。这一制度的施行,提高了审判效率,实现了司法统计工作网络上自动生成,从网络组建到实现无纸化办公,只有短短四个月时间,证明了法院信息化建设是将来法院工作的发展方向,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力。但是在应用信息化网络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干警应用网络积极性不高,制度落实不力。信息化网络建成初期,由于人们对现代高科技的事物认识不够,加之人的惰性,要放弃传统的手工作业是很难的,实施《办公自动管理实施办法》,有力的促进了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但是,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有些人只满足于一分钟能输入几个字,满足于一些简单的操作;更有一些年纪稍大一点的人,说什么“人老了,搞不懂高科技的东西”“人老了,眼睛不行了,看不清显示屏上的字”;有一些人不利用计算机进行办公,只用来玩什么游戏;有些人不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办公,只用来上互联网;有一些人上了一天班,连计算机也没有打开过一次;有一些人在录入扫描图片时,不管扫描是否清晰,是否整洁、美观等等这一系列现象,均表现了现代化办公缺少热情和积极性。《办公自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全院干警应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所有文字材料由自己打印。其中,书记员达到每分钟60--120字”“审判(执行)人员、书记员以及各类保障人员应当会使用与本职业务相关的应用软件,同时掌握一种汉字输入法”“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汉字录入速度或在网络知识考核中不合格者,待岗培训,直到考核合格”等等,但这一制度根本没有得好很好的落实。《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对每一案件各个节点的时限规定得相当细,但没有得到严格落实,甚至一些案件已经开始亮起了红灯(审限将到),也没有一个负责部门(人)发过一催办督办通知等等,这些现象表明,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必须从领导自身做起,必须亲自抓落实,制定出的有效的管理办法,就要严格落实,不能流于形式。
(二)系统功能开发利用不够,措施不到位。在《法院管理信息系统》中,有院长决策支持、诉讼信息管理、办公信息管理、安全管理、法警管理、政工管理、后勤管理和公用信息管理等八个子系统,几乎概括了法院工作中的方方面面,但笔者所在法院只利用了其中的院长决策支持、诉讼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以及政工管理的部分功能,这对于一个完整的系统功能来说,是一极大的资源浪费。在院长决策支持中,院长阅卷利用率还可以,但是存在只阅卷不督促的现象,如在阅卷中发现有的案件临近审限或已超审限,则人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办案或要其作出情况说明;公文管理审签不及时,没有按《办公自动化管理实施办法》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审签时限办理;在诉讼费减免缓院长审批中,几乎没有利用。在诉讼信息管理系统中,立案工作、案件审判、数据转移和上报(司法统计)、档案管理等功能利用较好,但仍存在信息录入不入,不准确的现象;信访工作根本就没有利用其应有的功能;信访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一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把有关信访信息录入,以便院领导及时掌握和处理。在档案管理中,文书档案扫录入还不开发出来。安全管理系统应用较好,主要是用于应用系统的管理维护。法警管理系统没有利用,该系统中的法警押解、值庭管理,派车登记,车辆维修及油耗管理,驾驶员情况,委托送达登记,法警被装领取,法官被装领取等功能都是相当完善的,利用该系统,及时录入信息,对于院领导加强法院管理具有相当大的作用。但该系统中的法警被装领取,法官被装领取功能还未开发出来。政工管理系统中干部考核管理具有相当完备的功能,把法官、书记官、法警的考核、廉政、违纪、公益活动、争先创优、业务培训、干警履历表等均以数据来显示,对于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实行业绩数字化具有非常好的作用,但一直未能充分地应用;人员管理功能系统中的人员信息登记、部门管理、人员调动、退休人员管理、干警表彰培训、申请入党人员、法官等级评定等功能只应用了很少一部分,如能充分利用该功能,院领导不出办公室,就可了解全院干警的基本情况。后勤管理系统功能中固定资产管理、计算机维修登记、办公室物资管理、装备管理(枪支弹药、车辆、被装)等功能完善但未进行利用。对于一个完善的系统,不进行充分利用,法院的办公自动化、无纸化只是形式上的,而实质上许多地方仍有手工操作的现象,特别是对于车辆管理,院领导要本就不知道每日车辆的动向,有时出现车辆全部已派出,但院领导还要安排车辆的被动局面,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已经完善的功能,必须按照《办公自动化管理实施办法》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并严格检查落实,对于系统功能还未开发出来的,及时与软件开发公司联系,完善功能,尽早投入运用。之所以造成系统功能不能充分利用的原因,就是制度落实措施不力。
(三)信息录入不及时,司法统计不准确。实施司法统计工作,对及时、准确和全面掌握审判工作进展情况,提高司法决策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信息化网络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后,司法统计工作从网上自动生成,是一件很单位的事情,但从运行的情况来看,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主要反映在:一是司法统计指标要求通过计算机录入案件信息,但一些审判业务部门仍然使用传统的手工填报司法统计的方法填报有关数据,导致手工数据与局域网上自动生成的数据往往不一致,影响了司法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二是由于各业务庭很大程度上依赖手工数据,没有及时将案件有关信息及时同步录入,导致案件信息不完整,收结案情况得不到完全、客观、准确的反映;三是个别庭室为目标考核方便,人为调整结案数据,早报或晚报结案,导致系统生成的数据与手工上报数据存在很大出入;四是在结案时间和结案标准上不统一,存在漏洞;五是案件流程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对全院案件审判动态缺少有效的监督,有很多案件中的收案信息表、审判流程时间管理信息表、结案卡片填写均不完整,或多或少地存在问题,导致司法统计结果与现实的情况存在相当大的出入。笔者认为,要保证司法统计工作在网络上自动生成的准确性,一是彻底废除手工填报数据,各部门收结案情况,一律以网上自动生成的数据为准。二是明确责任人。每一案从立案到审判(执行)的每一环节,均要明确责任人,保障数据和信息录入顺畅,并对信息录入是否及时、完整和准确负全部责任。三是严格结案标准,及时录入各类信息。四是规范案件案由的确定工作。严格按照最高法院有关规定、确定案由,确保司法统计数据和电子档案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五是理顺职责,加强协调。司法统计工作涉及到案件流程、信息流转和网络技术等方方面面的相互配合,只有各部门各司其责,紧密配合,才能保障司法统计工作的正常运行。六是做好监督检查。有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对司法统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指导,及时和主动了解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七是纳入目标管理。
三、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
人民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和网络设备并不能为法院工作做出直接贡献,只有通过从简单到复杂的应用逐步升级的过程,进而扩展到整个系统的管理,才能保证信息网络系统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促进。在这一过程中,运行维护管理已成为应用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信息化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主要内容:一是系统运行管理。指对整个信息网络系统支撑环境的管理和维护,包括运行环境、网络系统、主机系统、数据库系统等的配置、运行维护、故障检测、升级、恢复等。二是信息管理。指各类应用中产生、处理和使用的数据信息、语音信息、图像信息、视频系统和管理及维护。三是系统安全管理。指系统设备物理安全、网络系统安全和信息安全等。四是应用系统运行管理及维护。应用系统的管理维护是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关键内容,要求管理人员既要熟悉各类业务,又要熟悉相应的应用系统的使用及维护,起到系统应用单位和系统开发单位直接的纽带作用。
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专业技术性强,笔者所在地区的法院中,有的是采用外包式的管理维护模式,由于国内的it服务市场很不成熟,如何把法院管理融于信息化网络建设中,很难让使用单位满意,it服务合同难以完全履行;有的采用借调或聘用技术人员的模式,但受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限制,很难聘用大量的技术人员,并以难以聘到并留住先进的软件开发及应用技术专业技术员。鉴于此种弊端,基层法院应着重加强信息中心建设。信息中心承担着法院计算机应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指导,协调、培训,管理、推广和服务,信息资源及网络平台的管理、利用和维护,应用系统软件及资源的开发利用等工作。但受限于行政管理体制及财务制度的规定,购买计算机图书、软件、参加培训等都存在很大的问题,信息中心人员的技术和知识面临更新速度慢,陈旧过时的危险。“引进技术人才难,留住技术人才更难”已成为当今基层法院信息化网络管理的通病。因此,基层法院在加强信息中心建设的同时,在财力上要大力投入到信息化网络管理维护中,在待遇上要对信息中心人大力倾斜。更不能让信息中心人员兼做其他更多的工作,让信息中心人员有时间和精力不断地充电和放电,加快技术和知识更新的速度,充分发挥信息中心人员的能力,维护好信息化网络系统,更好地为法院工作服务。
笔者后语: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是“一把手”工程,无论在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建设中,还是在应用、管理维护中,没有“一把手”的高度重视,没有“一把手”的身体力行,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将举步维艰。
第二篇:2010年上半年基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当前,基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是新时代科技发展必然趋势。将信息化建设引入基层法院工作,使之跟上时代步伐,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既是法院工作的要求,也是加强法院物质装备建设、业务建设的需要,是法院科技强警的必由之路。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科技应用化程度,是法院的综合实力、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的集中反映。加强基层人民法院信息
化建设是国家信息化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是保障基层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需要,是维护国家司法统一的需要。因此,信息化网络建设和应用是人民法院今后一个时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一、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的基本规划
巩固基础、开拓前进,以点带面、全面发展,是建设和发展法院信息化工作的有效原则。基层人民法院要落实法院信息化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阶段、分层次进行。
(一)落实基础。其重点是普及计算机的使用,一方面提高法院干部应用计算机的熟练程度,另一方面也为深化办公自动化程度奠定基础。
(二)系统管理。在具有一定计算机设备和应用能力的情况下,运行部分系统软件,如档案、人事、财务管理软件等,为综合和大型业务软件系统的使用积累经验。
(三)建设网络。在已经有相当计算机使用经验,办公场所建设任务已经完成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开展内部局域网的建设工作,并系统运行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软件和其他管理软件,全面向法院业务信息化程度迈进。
(四)启动人民法庭入网工作的落实,并重点添置计算机外围设施,完成印章管理系统、数据卷宗系统、历史档案系统、海量输入系统、自动印刷系统的软硬件配套、完善工作,从而全面实现法院业务信息化、自动化、无纸化的最终目标。
由上我们可以下结论,由于各地法院所处的地理环境和经济条件不同,办公自动化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的开展,不能以“大跃进”或者“一刀切”的方式进行,必须充分结合各地的不同情况,在规划的时间段内分阶段、分层次、分步骤进行。
作为基层法院网络系统建设来讲,要着眼长远,高投入,有重点,既保证网络系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也要保证经济实用性和扩展性。法院网络系统建设重点在于计算机中心机房的配置,要保证计算机中心机房的建设在五至十年内不落后,实现无人值守。网络结构及材料的选择上要经济实用和易于维护,确保数据传输的速度。工作站的配置要立足于五年内不落后。
1、服务器的选择:内存至少为512m,奔腾ⅳ2.4g以上处理器,单硬盘80g以上,具有热插拨功能,主板支持多处理器且易于功能扩展和硬件升级,支持多硬盘,具有故障诊断能力和双机备份或镜像备份功能。有条件的法院可以选用专用的品牌服务器
2、ups电源的选择:由于服务器是整个网络的中枢,对电源要求高,电源不稳定或突然断电,都可能给网络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因此作为服务器用的ups电源应具备智能化功能,能随时向服务器提供电力状况,并以定时开关机,当市电突然中断时,ups电源自动转换为后备电源供电,当市电来电后,自动转换为市电供电。当后备电源电力不足时,通知服务器准备关机,并自动将所有数据存盘,然后执行正常关机程序,关掉服务器,这一系列操作即使无人值守的情况下也能完成,以保证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结构及材料的选择:网络结构多种多样,有不同的优缺点,选用什么样的网络结构,对网络的速度、可靠性和可扩展性起很大的决定作用。基层法院的网络结构建议使用星形拓朴结构的快速以太网,它具有速度快,数据传输速度最大可达100m,网络连接可靠性高,单个工作站出现故障不会影响到整个网络;具有极强的可扩展性,可任意增加或减少工作站。电缆使用经济实惠的非屏蔽双绞线(最大带宽可达155m),连接可靠,易于安装;交换机使用全双工操作24口以太网交换机。网卡可不购置,目前生产的微型计算机均配有网卡。常用的网络协议有ip/和tcp/ip两种,建议选用tcp/ip协议,该协议有较强的连接性,可连接所有类型的计算机和服务器;
4、工作站及打印机选择:工作站的配置尽可能在五年之内不需更换。因当今年计算机更新换代的速度相当快,在配置工作站时尽可能地配置市场上高档微机,以保证在近五年内不更换。目前市价约每台在4000元左右的微机基本可以满足工作站的需要。打印机可选择1-2台高档激光打印机,以保证集中大量打印的要求。其他的可以选择1000元左右的低端激光打印机。
5、操作系统宜选择windows或windowsp,该系统具有较好的安全性和操作性,且易于维护。文字处理系统选择office较为合适。法院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应选择具备案件管理功能、多媒体管理功能、能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统计软件实现无缝连接、办公信息管理功能、领导决策功能、法律法规查询功能等,且操作方
便,稳定可靠的法院管理软件。目前市场上该类软件名目繁多,且功能不一。
二、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的应用
建立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目的是利用计算机网络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自动化,通讯自动化,其中最主要的是应用办公自动化。一个完整的办公自动公系统包括信息的生成和输入,信息的加工和处理,信息的存诸和检索,信息的复制,信息的安全管理等,其作用就是提高办公效率和办公质量,改善办公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实现管理和决策和科学化,防止和减少人为的差错和失误。
三、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
人民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和网络设备并不能为法院工作做出直接贡献,只有通过从简单到复杂的应用逐步升级的过程,进而扩展到整个系统的管理,才能保证信息网络系统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促进。在这一过程中,运行维护管理已成为应用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信息化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主要内容:
一是系统运行管理。指对整个信息网络系统支撑环境的管理和维护,包括运行环境、网络系统、主机系统、数据库系统等的配置、运行维护、故障检测、升级、恢复等。
二是信息管理。指各类应用中产生、处理和使用的数据信息、语音信息、图像信息、视频系统和管理及维护。
三是系统安全管理。指系统设备物理安全、网络系统安全和信息安全等。
四是应用系统运行管理及维护。应用系统的管理维护是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关键内容,要求管理人员既要熟悉各类业务,又要熟悉相应的应用系统的使用及维护,起到系统应用单位和系统开发单位直接的纽带作用。信息化网络系统的硬件主要包括:计算机中心机房、空调设备、ups不间断电源、通信线路、综合布线、服务器、交换机、接线器、网卡、工作站、打印机。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以及各种管理制度。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面积1800余平方米,2个审判法庭,30个办公室,采用星型拓朴的快速以太网布线结构,布设数据点30个,摄像点17个,使用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卡与计算机中心机房的100m以太网交换机相连。计算机中心机房配备浪潮英信服务器1台,ups不间断电源。开设工作站25个,使用microsoftwindowspprofessional操作系统和office;服务器使用windowsave和大连大工集团开发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与之配套的相关内部规定有《办公自动化管理实施办法》、《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对此可归结为二个基本,即硬件设施基本合理,系统功能基本完善。
法院的信息化网络系统采用星型拓朴的快速以太网布线结构,具有速度快,数据传输速度最大可达到100m,网络连接可靠性高,单个工作站出现故障不会影响到整个网络;具有极强的可扩展性,可任意增加或减少工作站。电缆使用经济实惠的非屏蔽双绞线,连接可靠,易于安装;交换机使用全双工操作24口以太网交换机。整个网络设施和布局具有很高的先进性,至少在十五年内也不落后,但为什么还要说硬件设施基本合理呢,关键原因在于服务器和工作站的配置。服务器是局域网络中的核心设备,必须具备足够的内存和高容量的硬盘以及高速运算的中央处理器,确保服务器在工作时不因数据拥挤而死机,每天产生的大量数据有足够的空间存放。法院配备的服务器内存为1024m,处理器为2.4g,硬盘容量为80g(分为四个区),目前配置来讲,只能适应眼前的需要,随着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强劲势头,各种档案资料实现电子化,音、视频文件数据日趋增长,更换服务器是在所难免的。工作站是指网络中相对独立的办公用微型计算机。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主要配备的是inter双核处理器1g、1g内存,160g的硬盘。这种配置能满足三年内的需要。但还有少量较低配置的微机以不能满足日常办公的需要。当今的时代是信息的时代,各种信息扑面而来,都需要经过计算机的处理才能显现其实质内容。目前工作站的配置处理基本的办公审判信息是没有多大问题的,但随着互联网、党政网的接入以及内部网站的开通,上级法院广域网的连接,低配置的计算机处理信息的能力就相对欠缺,处理速度相当慢。
经过几年的建设,我院的法院的信息化建设逐渐步入正轨,但离信息化先进程度高的法院还存在差距,如:经费不足,信息化人员配备不足,相应软硬件配套还不到位。案件流程、执行、审委以及办公自动化系统还有待完善等。
第三篇:基层人民法院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
一、基层法院司法公信力之现状
基层法院主要工作在基层,直接与广大人民群众打交道,社会对于人民法院的整体评价,更多来自于对基层法院的接触和了解。因此,基层法院的工作水平、整体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发展的前途和命运,也关系到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但基层法院司法公信力的现状不容乐观,不同程度地存在这
样或那样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为:
(一)法院的体制性权威没有得以实现。基层法院职能工具化、地方化的倾向日益凸显,与人民法院居间裁判、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法定职责发生偏移,严重限制了司法权的功能发挥,导致社会降低了对法官或对法院法律文书的尊重和信赖。
(二)基层法院的行政管理色彩浓厚。基层法院同时接受地方行政管理与上级法院审判监督,甚至行政管理的方式吸收了审判监督。社会对法院和法官的认识等同于政府一般行政部门,认为法官对案件的裁判起不了决定作用,有事找法院领导,甚至找政府反映,才能够解决问题,从而导致了涉诉信访案件数量的不断攀升。
(三)基层法院司法经费没有充分保障。目前,司法保障落实极不均衡,全国相当数量的基层法院办公经费没有充分保障,法官的基本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法官津贴不能落实。法院的基础设施、人员工资依赖于地方财政,增强了基层法院对地方政府的依赖性,导致法院自身发展受到当地经济条件的制约。
(四)基层法院的法官素质良莠不齐。基层法院法官来源渠道多样化、非专业化,真正法律专业出身并且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官凤毛麟角、屈指可数,造成了现有法官在知识结构和法学理论水平上的参差不齐。加之基层法院法官的待遇低、地位低,虽然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任命,但其职级仅相当于政府部门科员,以至于有的法官对自身综合素质要求不高或专业思想不牢固,最终导致法官素质难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的司法需求。
二、基层法院司法公信力不高值得反思的几点原因
众所周知,任何事物的存在与发展都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同样,司法公信力不高,既有历史的、社会的等诸多司法之外的原因,也有司法自身的因素。进一步说,司法自身的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决定着司法公信力的社会评价与信仰指数。从司法机关自身剖析来看,司法公信力不高表面上与一些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执行不力,司法不廉等有关,而从更深层次原因分析,以下几点需要我们反思:
(一)司法制度的设置运行与群众的司法需求明显脱节。首先是一些制度规定或没有充分、正当的理由,或明显滞后于社会发展,不能有效调整利益关系,致使实践中的司法跟不上社会形势的发展,满足不了人民群众新的需求,如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司法赔偿标准偏低;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也存在城乡差别,同命不同价,没有坚持做到以人为本,降低了法律的威信。其次,司法机关内部的一些改革措施和制度规定出现了一种剑走偏锋的错误倾向,与制度背后的本意相悖,甚至背离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如前些年强调审判方式上一步到庭,过分强调法官居中裁判,过多地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对举证时限的严格限制和机械执行,与当事人实际诉讼能力的水平没有同步;在强调中立审理案件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对弱者的保护,使当事人实质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使法庭变成单纯的诉讼技巧竞技场;上述问题的存在必然会降低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二)司法理念、技能与司法内在规律的发展不相适应。这些年法官的文化知识、学历层次、法律水平大大提高了,但我们有不少的法官对社情民意的把握、对待群众的感情、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没有相应提高。司法中立、程序正义、独立审判等司法理念的片面理解使一些法官机械司法、消极执法、就案办案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如果说在以前的超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法官机械执法主要是机械地照搬法律条文,实体处理上不注重效果,当前机械执法主要是片面追求审判的程式和技巧,注重了纠纷的形式解决,忽视纠纷的实质解决,不能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长期以来,在很多法官中存在着一种习惯,就是案件审结后不愿意做当事人的工作,尤其是败诉方当事人的工作。一是不会做,二是不愿做,这种对判后释法的畏惧心理,主要源于怕自己言多必失,漏了把柄,从而引火烧身。同时,在很多法官看来,案件的程序已经走完,当事人不服可以选择上诉、申诉甚至上访,与自己没什么关系了,于是不服你可以到上面告去,就成了判决后很多法官接待当事人的口头禅。这样不负责任的言行,只会使对立的情绪越来越大,为社会的稳定埋下了潜在的不安定因素。
(三)内部规范化建设与方便当事人诉讼之间不够和谐。这些年,司法机关内部管理越来越规范,制度越来越健全,然而有些管理和改革措施使诉讼环节趋于繁琐,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一句形象的说法法院管理规范了,当事人麻烦了指出了其中的弊端。如有的基
层法院取消或限制法庭的立案权、执行权,增加了诉讼的环节和成本,给当事人带来了不便。在法院基本建设上,一些地方投入过大,审判楼越盖越高,越盖越豪华气派,造成欠帐过多,特别是管理不善,利用率低等,不仅没有提升法院形象,反而疏远了与老百姓的距离,产生了负面影响。
(四)司法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值存有差距。近年
来,随着亲民司法、以人为本理念的倡导和践行,在人民法官为人民、服务三保主题实践活动等系列载体的推动下,我们在司法为民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评价与期望越来越高,但绝对不能回避一个问题,就是有些措施抓落实的力度还是不够,有的形容我们是振奋人心的口号、丧失信心的行动,雷声大,雨点小。如许多地方巡回立案、预约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的适用率并不高,给人一种作秀感觉;一些针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范围不广,在救助对象的选择上存在人情关系,真正适用减、缓、免诉讼费以及获得执行救助的比例不高,与群众过高的期望值产生落差,给人以口惠而实不致的感觉,动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对法律的信仰基础。
(五)司法职能的发挥与为大局服务之间存在冲突。尽管我们在为大局司法、为人民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服务职能发挥上还有待挖掘激发。一方面,人民法院在为大局服务方面还存在着不能与大局合拍同步的问题,存在着法院领导与一般法官、宏观部署与具体落实、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一些干警对上面的新政策不了解、不理解,也不关心,你说你的,他办他的,案件审理不能体现政策的精神、大局的要求。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对司法服务认识不端正,要求法院违背职责、违背法律搞服务的情况时有发生,采取了顺则大力支持,逆则横加指责的态度,不顺从就是不讲政治,不会服务,不顾大局,名为重视法治,实际上仍然是人治。而我们的宣传解释不够,据理力争不够。
三、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对策与措施
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笔者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胡锦涛总书记在12月25日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强调,要继续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从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入手,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标,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法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法治的质量和司法公正的程度。目前我国法官素质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官素质相比的确还有很大差距,因此,要下大力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首先,要加强法官的政治思想建设。法官应当以为国家和人民服务为最高宗旨,信仰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弄清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其次,要加强法官的专业素质建设。一个合格的法官,并不拘泥于法律条文的有无,而在于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只有真正理解法律,才能正确地适用法律,才能将法律精神融化于个案审理之中。因此,要把对法官专业素质的培训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三,要不断吸纳优秀法律人才。法官队伍的职业化,精英化,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础,只有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才能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这是司法公信力的核心。
(二)努力提高司法透明度。如果司法透明度不高,即便是公正的裁决,也无法让当事人胜败皆服。由于群众并不娴熟法律,无法从实体和程序上理解司法的公正,往往造成对司法公信力的质疑。这就要求法官在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上下功夫。一是将案件诉讼、执行流程公开。认真行使法官释明权,增加社会对司法的信心,让当事人及时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利益;告知当事人诉讼执行风险,扭转当事人起诉或申请执行后把风险转移到法院的观念;告知当事人举证责任,强化当事人的举证意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公开审判制度,加大当庭裁判力度。一方面将审判活动向当事人、社会公开,将庭审活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另一方面公开法官对案件证据的采用、事实的认定以及评判的过程,促使法官提高执法水平,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从制度上防止司法腐败的产生。三是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裁判文书应当针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论证,将认定的案件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条文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法律文书的逻辑性和辩服力;提高裁判文书的透明度,从制度上杜绝偏袒和枉法裁判的可能性,促使法官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
(三)不断完善法律监督。我国现在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法律监督体制。法律监督,顾名思义就是对执行法律的合法性进行监察和督促,广义上的监督主体是国家机关、组织、人民群众,狭义上的监督主体是检察机关或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如果丧失了法律监督,法院在司法活动中的行为就失去了制约,枉法裁判和司法腐败也就有了滋长的温床。而法院接受监督的最大思想障碍,就是少数法官常常把监督与独立行使审判权对立起来。所以,完善法律监督,首先应在众多监督主体中确立司法监督的核心地位,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与独立审判之间的关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审判权,在人大监督下不断促进审判机制与法官素质的提高,从而构建一个完整的司法审判权法律监督机制。法院应当在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下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公正司法,及时纠正不当的司法行为,维护司法权威,使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充满信心,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推进司法管理体制改革。要提高司法公信力,必须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就是改变和完善法院的设置体制、经费保障体制和人事管理体制。建立法院的相对垂直管理体制,是防止司法权地方化,排除非法干扰,消除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必要保证。在改革司法管理体制的同时,应当注重法治建设的配套改革,一是建立法官高薪制度,为消除司法腐败隐患,吸收高素质法律人才创造条件,二是应加强法治思想教育,使社会公众形成尊重法治、尊重司法的理念,在全社会树立起法治、司法的权威。只有建立起良好的司法环境和司法公信力基础,司法权地方化、行政化的问题才能得以彻底解决,司法公信力才能得以提升,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才能得以最终完成。
综上所述,在社会公众质疑司法公信力,司法权威面临挑战的今日,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面向着基层一线、面对着广大群众,要立足实际,审时度势,内外兼修,固本强基,以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形象,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推动司法公信的树立,在推进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征程中切实发挥基石作用。
第四篇:基层人民法院岗位责任制
×××人民法院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
(一)党组书记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加强干警的政治思想工作。
2、自觉、主动地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定期报告工作,听取指示和意见,重大问题报请决定。
3、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其他工作会议。
4、加强干警队伍自身建设,正确考察和使用干部。
5、亲自阅读和接待重要信访,深入调查研究审判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6、及时指导本院的工作,管理好自己分管庭、室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
7、带头遵纪守法并监督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关心干警的生活,求真务实,多办实事。
8、承担上级交办的重大事项。
(二)院长职责
1、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和主持全院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上级法院交给的工作,对本院工作负总责。
2、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令,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一。
3、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院长负责制,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和院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院审判工作中的重大疑难案 件,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本院审判工作和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
4、廉洁自律,率先垂范,扎实工作,以模范行动作干警的表率,带领全院干警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5、从全局出发协调好本院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检查贯彻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经常听取本院各部门的工作汇报,不断地检查、督促各庭科室局队的工作,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总结和通报工作情况,及时表彰先进,批评错误,弘扬正气。
6、抓队伍建设,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使用好干警,关心干警的学习、工作、生活。
7、处理重大来信来访,接受法律监督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8、认真审核,及时签发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其他文件材料。
9、总揽全局,努力做好本院自身的改革和建设,充分发挥院党组、总支、支部等基层组织及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推动本院全面工作向前发展。
10、向市委和上级法院汇报工作。
(三)副院长职责 协助院长工作:
1、根据院党组的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向院长负责。
2、抓好分管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经常听取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督促指导分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4、针对分管审判业务庭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审判员、合议庭进行审判业务指导。
5、完成院党组授权或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院长外出期间,由院长指定的副院长主持本院工作。
(四)部门正职职责
1、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认真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
2、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审判执行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本部门的政治业务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管理指导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带领本部门同志完成审判工作任务和其他工作任务。
3、积极主动向院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督促本部门有关人员做好数据、情况上报和信息反馈工作。
4、负责部门车辆的管理、调派、安排使用。
5、人民法庭庭长负责妥善处理法庭的重大来信来访。
6、人民法庭庭长负责积极协调与辖区各单位、部门的关系,配合院机关其他部门的工作。
(五)部门副职职责
部门副职协助部门正职工作,部门正职外出期间,由部门正职指定的副职主持部门工作。
(六)法官职责
1、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提高职业素质,提高庭审驾驭能力、法 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2、努力完成审判工作任务,依法审理立案庭(人民法庭内勤)分配移交承办的各类案件,依法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适当、裁判公正。
3、坚持方便当事人诉讼原则,根据案件需要坚持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4、按照立案庭(人民法庭内勤)排定的开庭时间,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案件,主持庭审活动,强化庭审功能,做到当事人争议焦点公开,举证、质证公开,辩论公开,认证公开,评判公开,宣判公开,杜绝违法行为和枉法裁判。
5、在案件移交到审判业务庭阶段,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决定并指导法官助理办理当事人申请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调取证据等事宜。
6、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案情依法决定采取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拘传等强制措施,并按程序法规定报院领导批准。
7、对审判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疑难案件,应及时报告请示。
8、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审判效率。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法官助理职责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履行职务的水平。
2、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3、组织庭前证据交换。
4、办理指定辩护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的有关事宜。
5、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和其他案件相关人员的来访和查阅卷宗材料。
6、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7、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
8、协助法官办理采取诉讼保全的相关手续。
9、按照法官的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
10、按照法官的要求,旁听案件庭审,熟悉、掌握案情。
11、在法官授权下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经法官审核确认。
12、根据法官的授意草拟法律文书。
13、打印、校对、送达法律文书,办理案件上诉的有关手续。
14、办理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整理卷宗报送质量检查。
1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八)书记员职责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
2、按照书记员管理科的安排分配,对担任记录的案件,提前认真阅卷、熟悉案情,作好庭审记录的准备工作。
3、在开庭审理前核对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及到庭情况,向审判长、审判员报告;宣读法庭规则。
4、在审判法官的指挥下,做好案件的审理、调查、询问、勘查等笔录,做到记录规范、字迹清楚、准确全面完整,如实反映案件真实情况及审判活动全过程。将笔录交诉讼参与人、被询问人核对,进行补正,签名后交案件主审法官。
5、担任审判委员会会议记录工作。
6、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7、严守保密纪律。
(九)执行庭庭长、执行员职责
1、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总结执行经验,积极探索改进执行方式方法,提高执行质量与效率,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执行。
2、努力完成执行工作任务,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执行立案庭分配移交承办的各类执行案件,做到程序合法、措施适当、手续完备,确保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得以有效执行。
3、依法执行立案庭、各审判业务庭作出的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裁定。
4、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根据案情依法决定采取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拘传和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按程序法规定报院领导批准。
5、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对案件的委托执行、不予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恢复执行。
6、做好询问、调查、搜查等执行笔录,做到记录规范、字迹清楚、准确全面完整,如实反映执行活动全过程。
7、严格依照规定,讨论决定发放债权凭证。
8、制作、打印、校对、送达执行法律文书。
9、对执行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疑难案件,应及时报告请示。
10、办理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整理卷宗报送质量评查。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司法警察职责
1、做好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安全,维护秩序。
2、警卫法庭,在法官的指令下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维护审判秩序。
3、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和罪犯。
4、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5、送达立案庭交送的法律文书。
6、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人民法庭内勤职责
1、对起诉来法庭的刑事自诉、民商事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2、依法向起诉、申请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给予诉讼风险告知和诉讼指导。
3、将办理完立案手续的案件轮流分由法官承办。
4、核算当事人应交纳的诉讼费,审查并报请庭长决定诉讼费的缓交,按规定呈报院领导审批决定诉讼费的减交、免交。
5、负责法庭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对重大来信来访,应及时向庭长汇报,妥善处理。
6、严格诉讼费、执行款、罚没物资(款)的收取、上交、保管手续。
7、保管好庭内档案材料、案件材料及其他物品、财产,做到不丢失、不错乱。
8、按时上报案件审判管理信息表,掌握法庭收结案等司法统计数据情况,及时、准确、按时提供数据信息。
9、负责做好法庭案件的报送质量评查工作,年终做好法庭案件的立卷归档工作。
10、认真做好考勤登记,按时上报考勤表。
11、完成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档案员职责
1、严守国家机密和审判秘密,保持卷宗材料完好和检索工 作的齐全,做到准确、及时地提供材料,为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服务。
2、严格档案材料的正规化、科学化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等。
3、严格档案材料的各项查阅规定和制度。
4、保管、爱护使用复印机、碎纸机、装订机。
5、依照本院《档案管理办法》履行职责。
(十三)驾驶员职责
1、爱护车辆,勤保养、勤检、勤修,保证车辆完好无损。
2、严守道路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
3、坚守岗位,服从调派;停车待命时,协助其他同志做工作。
4、未经指派,不得随意动用车辆。
5、工作中做到积极热情,服务周到。
6、严格执行本院机动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部门职责
(一)政工科职责
1、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发挥职能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
2、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和老干部工作。
3、了解、掌握干警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
4、做好组织、人事、干部管理和机构编制、增编补员、干警奖惩等工作,当好院党组的参谋和助手。
5、做好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审判员考试、面试、考核产 生的组织工作。
6、负责本院法官等级晋升的审核、上报及管理工作,办理法官考评委员会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7、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及收集归档工作,草拟院党组文件,编写《法院工作简报》,认真及时办理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纪检组职责
1、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接受纪委和本院党组的双重领导;
2、负责对本院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的重大决议、决策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监督检查本院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中央《廉政准则》、《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及上级党委和纪委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4、负责督促检查本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情况》;
5、负责督促检查本院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抓好党组领导班子廉洁自律自查自纠工作;
6、协助院党组抓好本院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督促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发现和推广廉洁自律先进典型;
7、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办理检举控告、申诉以及州、市纪委转办的信访件;
8、主动向院党组汇报工作,自觉接受院党组的领导;
9、完成上级纪委和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职责
1、了解、掌握全院行政事务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当好院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2、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好本院的政务、事务管理工作,加强对外联系并适时协调本院各部门的工作,收集整理信息,编写《法院工作简报》,抓好机关保密,安全保卫及档案管理工作。
3、认真抓好办公室及后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4、负责驾驶员和车辆、通讯等装备的日常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办公现代化管理,为各项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5、办理由办公室批转、批复的有关文书、信函等。
6、认真负责地做好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和有关会议的记录,办理有关事项,并注意记录材料的收集和归档。
7、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及文书材料归档工作。
8、与政工科、研究室分工协作,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9、负责处理涉诉上访信件的转办、督办、催办与回复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研究室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全院各项审判工作及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为院领导抓好审判、执行业务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2、按照领导的要求和意图草拟全院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了解、收集信息,编写《审判信息》,做好反馈工作。
3、了解和掌握全院审判、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为院领导工作决策提供法律、法规等相关依据、信息资料。
4、具体安排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将评查意见及时反馈案件承办人,督促承办人对案件的存在问题采取补救措施。
5、对上级机关、人大、政协和本院领导过问、交办的在审 在执案件进行登记、督促检查并及时回报处理结果。
6、负责宏观调查研究,适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办理适用法律政策的请示等。
7、负责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及记录材料的收集归档。
8、负责做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和现场监督执行工作,做好信息反馈和落实措施的制定工作。
9、了解、掌握本院审理的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做好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的信息通报工作。
10、负责对楚雄市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财务室职责
1、负责本院计划财务工作,严格依照本院《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负责法院武器、服装、车辆、电脑、打印机等物资的计划管理,分配发放等工作,加强对枪支弹药的严格管理。
3、负责人民法庭、审判综合大楼、住宅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4、严格诉讼费、执行款、罚没物资(款)的收取上交、保管支付手续。
5、指导、监督人民法庭诉讼费、执行款的收支、管理工作。
6、负责本院各部门电脑的维护、修理工作。
7、负责本院国有资产清理、造册等管理工作。
8、协助办公室搞好法院办公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及交通、通讯等装备的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立案庭职责
1、依法向起诉、申请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给予诉讼风险告知,告知诉讼中应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2、对起诉来本院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国家赔偿、破产案件等各类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决定立案与否,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不予受理、驳回的裁定。
3、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登记后送行政庭审查。
4、对申诉、再审申请的案件进行登记后送审判监督庭审查。
5、办理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案件的立案手续。
6、办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案件的登记立案手续和上级法院提审案件的移送。
7、依法处理案件在立案庭阶段中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诉前保全申请、诉讼保全申请、调取证据申请。
8、对予以立案的各类案件依案件性质和各审判业务庭的职责范围进行统一分案;民商事案件按照本院《民商事案件分案办法》的具体规定予以合理分配。
9、实行排期开庭和流程跟踪管理,对审限即将到期的案件进行催办、督办。
10、按本院时限规定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材料交由法警队送达;
11、核算当事人应交纳的诉讼费、申请执行费,审查决定诉讼费的缓交,对诉讼费的减、免申请,按规定呈报院领导审批。
12、设置速裁庭,对证据明确、双方当事人无争议或争议不大,且当事人要求或愿意调解的民商事案件进行调解。对经调解 达成协议的,制作法律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对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依法及时裁判。
13、负责本院非诉、诉讼、执行来访接待工作,处理信访信件、涉诉上访案件的分类转发处理工作。
14、负责办理院长接待日接待人员的安排、接待事项的转办、督办、催办等事项,办理结果报院长审批后答复当事人。
15、负责本院的司法统计工作,准确、按时提供相关数据。
16、接收案件质量评查小组评查完毕移交归档的案件。立案庭当事人接待处职责
1、接待来访群众,对来访者查验证件,询问来意,进行来访登记,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负责解答来访事项,引导来访者按相关程序予以办理;避免与本院审判执行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办公楼。
2、认真查验前来参加开庭的当事人、律师的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并引导进入审判法庭。
3、查明需前来旁听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其他群众的身份,在审判法庭的容纳范围内,引导他们进入审判法庭旁听。
4、通知和配合法官助理接待好反映案件情况的当事人,组织处理好所反映的问题,详细做好记录。
5、干警的亲朋好友来访的,负责通知干警到接待处接待。
6、热情接待受邀参加庭审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引导进入审判法庭。
7、接待来访群众使用文明用语,做到耐心倾听、诚恳答复,热情服务。按要求着装,严格遵守司法礼仪,维护良好的法官形象。
管理书记员办公室职责
1、按照“集中管理、分散使用”的管理模式,对本院书记员进行规范化管理。
2、加强书记员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及政治教育和管理。
3、对书记员进行统一调度,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和业务庭工作任务量,科学、合理、规范调配书记员。
4、对书记员进行统一培训,加强对书记员的政治理论、业务水平、政治素养和相关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5、对书记员进行统一考核,对书记员进行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考核和政治品德、协调、语言文字功底等综合能力的考核。
(七)各审判业务庭职责
1、刑事审判庭审理本院辖区内的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及立案庭按照本院《民商事案件分案办法》分配移交的民商事案件。
2、民事审判一庭审理本院辖区内,立案庭按照本院《民商事案件分案办法》分配移交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3、民事审判二庭审理本院辖区内,立案庭按照本院《民商事案件分案办法》分配移交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4、行政审判庭审理本院辖区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庭按照本院《民商事案件分案办法》分配移交的民商事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5、审判监督庭审查、办理当事人的申诉申请,审理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本院提起再审的案件。
6、本院可视案件数量的具体情况,对各审判庭的分案方案进行适时调整。
(八)玉什哈拉苏人民法庭职责
1、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份,在基 层人民法院的领导、指导下进行工作。
2、审查受理辖区乡镇的民商事案件。
3、根据当事人的文化水平、诉讼能力、是否委托律师等具体情况履行释明义务,指导当事人起诉时明确诉讼请求,并围绕诉讼请求进行举证。
4、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的原则,根据需要在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对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5、按照合法、自愿的调解原则和“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要求,强化调解工作,加强庭前调解、诉讼调解、执行和解,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努力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尽力使各方当事人息纷止争,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增进辖区和谐稳定。
6、不断增强便民、利民、为民意识,积极主动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具体措施,加强便民设施建设,设置公示栏、宣传栏,以便于公众查询和监督。
7、配合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适时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的审理,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帮助总结调解民事纠纷经验,以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能力。
8、通过审判、执行案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9、按照“公正、高效、规范、廉洁、文明”的要求,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联系群众、甘于奉献的法庭队伍。
10、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管理、审限管理、诉讼费、执行款 管理、司法统计、档案管理、人员考勤考绩、财物保管等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11、完成基层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执行局职责
1、执行立案庭登记、立案移交的本院作为一审法院的生效刑事罚金、刑事附带民事、民事、行政裁判和法律规定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本院行政庭审查准予执行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等。
2、执行本院立案庭、各审判庭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依法实施财产保全措施。
3、执行外地法院委托及上级法院指定本院执行的执行案件。
4、协助外地法院到本地的执行工作。
5、认真登记、妥善保管执行中扣押、查封的财产,依法进行拍卖、变卖等财产变价处理。
6、负责向上级法院呈报提级、交叉、指定执行等事宜的请示和报告;
7、开展好执行工作新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撰写编发《执行工作动态》。
8、掌握、了解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做好执行调研工作,不断规范、完善执行措施和程序,总结执行经验,探索执行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认真解决“执行难”问题。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法警大队职责
1、负责审判综合大楼、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办公区安全。
2、值庭、警卫法庭,维护审判法庭秩序,确保审判工作的 正常开展。
3、提押、解送被告人、犯人。
4、按时完成立案庭移交的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须知等诉讼材料的送达工作,做到送达程序合法、手续齐备完整。
5、及时完成立案庭交办的当事人申请的调取证据事宜。
6、管理司法警察的警衔、装备。
7、参与、协调中级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安排的警务工作。
8、建立健全法警管理机制,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民法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第五篇:信息化建设
一、领导高度重视,不断完善信息化工作机构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年初及时召开了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全年信息化工作任务,明确将区域检验、区域慢病管理系统、区域血液系统等作为本信息化工作重点。为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化各项工作的审核和把关,我局还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积能科室科长及各医疗卫生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信息化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完善了我局信息网络,落实管理责任,确保信息化工作有力、体系健全、职责明确。为切实推进信息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我局还建立健全了部门信息化建设审批、信息工作会议等制度,在加快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实行长效管理,从而更好的从制度上规范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全面完善部门信息化工作体系。
二、配合市局部署,切实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
为了更好的响应《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广州”建设的意见》中“构建覆盖全市的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信息网络,推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一本通’,加快社区及农村医疗、保健和卫生信息服务系统建设,促进医疗、医药与医保联动,实现医疗资源及信息共享共用”的要求,我局积要配合市局的要求,实现我区健康档案与市局平台的接入工作。同时为了更好地为番禺区市民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我局在2010年分别开展了区域检验系统、公费医疗管理系统、区
域性血液管理系统、卫生许可审批系统二期、全区统一LIS系统建设(一期)、区域卫生信息系统推广(二期)、医疗设备采购管理系统、卫生技术人员管理系统等的招标工作,同时完成了区域妇幼信息系统、区域慢病管理系统的需求调研工作,目前上述两系统正在开发当中。
三、抢抓亚运机遇,继续完善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化
2009年初,番禺区列入广州市卫生信息化工作试点区,同时我区也承担着大量的亚运医疗保障工作,借此机会,番禺区进一步推进了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区内所有地段医院(个别单位除外)以上的单位实施卫生信息化项目,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地减少了门诊病人在医院的等待时间,缓解“看病难”问题,有效地提高了医院的日平均接诊量,使医院能为更多的病人提供服务。同时,完成了区内19家社区卫生中心(站)的社区档案系统部署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区域健康档案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条件。
四、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多项系统验收工作
番禺区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一直较高,其中2010年就有52万村民参合。为保障我区参合人员能得到准确、快捷的农合门诊现场结算服务,我区农合门诊结算信息系统设计采用了“分散式计算,集中式管理,分步式实施,递进式改造”的原则,实现了医院的门诊农合结算与医院收费程序无缝衔接,结算系统采用通用的脚本语言实现结算算法,同时使用统一的结算算法发布工具,极大的方便日后的结算方案调整,免除重新编译、发布程序的麻烦。另一方面,系统使用了分布式结构,对网络可靠性的依赖程度低,实现了结算终端的高可用性,从而保证了医院门诊能提供不间断的结算服务。系统经过一年的实际使用,一共完成了1,208,148次农合结算,平均每天3,310次,最高一天6,000余次,涉及报销金额35,713,269.16元,系统运行十分稳定快捷,得到了参合人员、参合单位的好评。
我局应市卫局纪委的要求,在2009年开始实施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我区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结合区内现有的卫生信息资源,有效提升了信息资源的应用效果,由于阳光用药电子监察是全国首创,目前除广州市外,番禺区是第一个建立了阳光用药的区,在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纠正医疗的不正之风以及提高医院医生的业务水平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提升了医院的信誉,在广州市乃至广东省都树立了自己的品牌。
为能在广州亚运会期间提供及时、有效、安全、便捷的医疗急救服务,广州市、番禺区两级政府投资了大量资金重新组建番禺区120急救网络。为配合这一新型的网络,为120急救指挥调导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信息,番禺区在新的120应急指挥中心实施了新的120急救指挥调导系统,并成功与市120应急指挥系统并网运行。为更好的进行调导工作,成功实现区120应急指挥中心与区内所有医院的急诊科进行联网,实时派单出车。在此基础上,番禺区创新性地依托区内视频网络,实时对各医院的出车情况及急诊科内情况进行视频监控,有效地了解医院出车情况,同时也更好地了解出事地点的状况。利用GPS系统对所有120急救车辆进行定位,实时反馈给指挥中心,通过120应急指挥系统与区域信息档案系统的联网互动,在120应急指挥中心能及时地查阅病人的健康档案资料,为现场的医护人员提供准确及时的病人既往病史、健康状态等资料,为全区人民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五、正视存在问题,迎难而上推进信息化进程
总体来说,2010年我局信息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基本完成了市、区下达的各项信息化建设任务。但与市的规划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具体如下:
我区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过程中需要社区提供地址、户号等资料,但因这些资料存放在公安户籍系统或居委、村委中,而上述各方的基础数据编码、命名往往不一致。此外公安资料又不能共享与我局使用,使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社区健康档案时遇到不少困难。
另一方面,信息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及专业人材支持。而目前,我区医疗卫生机构还存在大量资金缺口,有不少单位目前仍只使用简单的收费系统,同时也缺乏专业人材,有不
少单位没有专职的信息系统维护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以发展的眼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不断巩固和提高信息化工作成果,进一步做好信息化工作,使之更好地为我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服务,为区内的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2011年计划
(一)为进一步深化卫生信息化建设,拟于今年继续在部分还没有实施信息系统的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进行信息化系统实施工作。
(二)继续大力推进上一年完成招标工作的信息项目,如区域检验系统、公费医疗管理系统、区域性血液管理系统、卫生许可审批系统二期、全区统一LIS系统一期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系统推广、医疗设备采购管理系统、卫生技术人员管理系统等,同时争取在2011年年内完成区域妇幼信息系统、区域慢病管理系统的实施工作并完成验收。
(三)为更好地进行医疗资源、医政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分析,拟建设区域卫生信息辅助决策系统。同时为配合我区推广市民卡工作,方便市民就医,拟进行医疗机构市民卡支付及就医流程改造工程,系统将建成有金管机构支持的预交金模式。另一方面为更好地进行社区医疗服务,同时为市民提供更安全的用药支持,拟进行移动社区医疗服务平台、区域安全用药监测管理平台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