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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决议-修改
编辑:岁月静好 识别码:17-830348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9 18:12: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六五普法决议-修改

新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六五”期间(2011-2015年)在全县公民

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

(提请2012年4月X日新邵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新邵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2006年至2010年,我县顺利完成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基本实现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创建平安新邵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推进依法治县,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县工作,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一、围绕我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开展

“六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

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落实依法治县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制新邵”;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全民守法相结合,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推进依法治理。为我县开创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服务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要推动依法治理实践,提高党和国家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要提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依法决策、管理、经营的能力和水平。要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建设法治化。

二、突出重点对象,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公共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更要学法守法用法,确保公正执法和严格文明执法。

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有教材、有教员、有课时。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课程教学、专题教育、课外活动和个别辅导方式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加强对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等传媒的管理,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失学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应当对管理的市场经济主体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教育,督促用人单位开展对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国有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县经信委、国资委、商务、税务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协调、服务,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规范企业内部管理,防范市场风险,推动企业依法经营,提高核心

竞争力。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各镇乡、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建设普法依法治理骨干队伍,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县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以律师为主,吸纳部分有经验和理论水平的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司法行政部门要开展调研活动,不断总结经验,壮大法制新闻宣传队伍,强化新闻宣传工作者和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发展基层义务法制宣传员、普法志愿者队伍,鼓励基层党员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宣讲法律。

四、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加强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同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和党委、政府绩效评估和党性评价,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情况实行年度和阶段性评估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应当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对不履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或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县人民政府对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

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各级党委、政府要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全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进程。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施依法治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动员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完成。普法经费要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都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实施好《关于在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第二篇:六五普法人大决议

永安乡人大作出在全乡实施“六五”普

法规划的决议

2011年3月15日,永安乡第十六届人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实施永安乡“六五”普法五年工作规划的决议》

《决议》指出:

一、要牢固树立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制永安乡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刻理解优化法治环境与优化经济环境的关系,努力为永安乡在“十二五”期间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奔小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法治永安乡建设。要继续宣传普及宪法,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不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管理水平。大力倡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以致用,在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执法,社会事业依法管理,创建“法治永安乡”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活动实践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要讲求实效,针对不同对象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要突出抓好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继续推行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所有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理念,切实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要继续重视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这一群体不同年龄段,不同理解接受能力,以及所处的不同社会环境,着力培养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增强法律认知能力和法制观念。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着力培养诚信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管理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促进广大农民依法参予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常识。

四、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工作机制。乡级机关各部门要按照“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所明确的职责和分工,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本部门的五年规划和实施计划,结合本部门的法治实践,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讲究实效,加强各种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是我乡组织“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总结“五五”普法的经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执行力度,开展规划执行的或阶段性考核工作、表彰奖励工作。乡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部门、各单位应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要加强对法制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乡人大,要把对法律实施的工作监督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执法检查,议题审议,组织调研视察等活动,推动和督促本决议的执行。

第三篇:六五普法工作制度_工作职责修改

蓼泉镇中心小学“六五”普法工作制度

为推广先进典型,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深入开展,本校掀起师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热潮,努力营造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确保“六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特指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1.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宪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物权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公司法》、《税法》、《防洪法》、《森林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以及涉及农村、农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

2.学习形式:一是集中组织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二是业余自学,每学期不少于10学时;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法培训;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学习。

3.学习要求:一要通过学习提高法律素质,做到自身懂法、用法、为群众普法,提高对执法、司法的监督能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二要结合工作实际,写好学法心得笔记,提高依法思考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本职工作无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案,所管辖的工作人员无违法犯罪行为;三要通过普法测试成绩在90分以上。

二、在校青少年学法制度

1.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宪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学习形式:一是由学校组织日常法制课堂教学,每周不少于2学时;二是聘请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帮助在校学生集中上法制课,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每学期不少于三次;三是组织学生参加学法活动,开展法在身边演讲、法制漫画创作、法律知识、法制征文等竞赛,每学期不少于三次,提高学生学法的兴趣。

3.学习要求:一要通过对在校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从小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并通过学生向其家长宣传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二要通过学法活动,努力帮助并督促在校青少年学生克服不良行为,遏制严重不良行为的发生,并通过落实社会帮教力量、家庭监护责任等各方面的措施,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制氛围;三要努力达到在校青少年无犯罪行为,对有轻微违法的青少年能及时通过帮教达到有效的转化,学校、家庭、社会能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

1.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宪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公司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学习形式:一是由本单位定时安排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二是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每学期不少于10学时;三是组织参加学校举办的学法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做到边学边提高。

3.学习要求:一要通过学习能正确运用法律,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法开展工作;二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三要通过学法,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不出现违法行政、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等损害行政相对人利益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本单位人员无违法犯罪案件。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1.每学期召开两次全体领导成员的会议,讨论本普法依法治理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方法,布置安排下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根据上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各领导成员要联系本部门实际,反映普法对象及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4.树立和发现普法工作中折典型,弘扬正气,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执法大检查,及时指导督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和有关批示意见。

2.负责草拟五年普法规划、工作计划,对正在实施的规划、计划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3.对普法工作五年规划、计划的实施进行督查。

4.开展调研活动、总结推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5.定期向上级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报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6.完成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六、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1.按照普法工作安排,年初单位要制定法制宣传计划和实施办法。

2.单位设立法制宣传小组和专职人员。

3.每季度要确定重点普法宣传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网络、广播、电视、宣传栏、专题辅导等形式进行宣传,法制宣传工作要有工作记录。

4.按要求订阅普法宣传材料,积极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普法培训。

5.年末要对本法制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详细总结,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6.单位将按要求认真组织参加普法考试。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考核中。

第四篇:六五普法

六五普法

为提高人社部门全体干部职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意识,增强法制理念,提升依法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水平。白银市人社局制定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一是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坚持全民共学法与专业法的普及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工作相结合。每年举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班,有计划地对本系统的工作人员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劳动者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人社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二是多措并举,强化宣传。将人社系统的法制宣传工作密切融入到全市的法制宣传工作中。在人社系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中开展以宪法、基本法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把外来务工人员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宣传教育作为

工作重点,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和机关网站进行法制宣传,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即时组织上街、深入企业和社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送到市民手中。

三是建立机制,培训考核。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做到每位工作人员每年的脱产法律培训学习不少于40课时,自学时间不少于40课时,并对学习情况进行验收,以此作为工作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了切实做好“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市人社局成立了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分解了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篇:“六五”普法草案

附件: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草案)

2006年“五五”普法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已全面实施完成,顺利通过了自治区、地区的验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县各级普法部门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改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我县民主法制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反对分裂、维护边境稳定、确保国家安全、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二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理,对于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奋力推进我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日喀则地委、日喀则地区行署转发†地委宣传部、地区司法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

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全县各族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的社会环境。

3、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社会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依法治理,维护稳定。结合反对分裂、维护边境稳定的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各民族团结,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岗巴长治久安。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要,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把法律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单位、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和实际,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

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原则。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我县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工作,着力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民族自治的基本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民族区域地方内的民族关系等,在全县形成学习、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浓厚氛围,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

新农村建设;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深化“法律进寺庙”活动,依法加强对寺庙、僧尼和宗教事务的管理;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针对机关、乡村、学校、寺庙、企业和单位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对边境地区农牧民,要突出加强边境管理、国家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精心策划、确定主题,周密部署、加大力度,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充分利用各种与有关法律和专项活动紧密关联的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乡(镇)、村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

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着重加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在增长知识的同时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意识、爱国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中小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与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

1宣传教育什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原则,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突出抓好与农牧业生产、农牧民生活和优化改善本地发展环境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全县“五个一”工程(一个法律顾问、一个法律明白人、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一场“法律文化下乡”活动)。

(五)深入开展寺庙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针对性地对曲登尼玛寺僧尼及全县闲散僧尼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文物保护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以案释法、现场说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对寺庙僧尼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寺庙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真正让法律进寺庙、进寺规、进僧尼头脑,引导寺庙僧尼不断增强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公民意识,自觉做到不参与分裂祖国活动、不参加扰乱社会秩序活动,确保宗教不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社会管理活动,推动寺庙等宗教事业由基本稳定走向持续稳定。

(六)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积极探索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

3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倡导文明出行,努力遏制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环境污染整治,保护水资源,保护草原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和谐的关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草场、水利、土地的等矛盾纠纷突出的区域,宣传土地管理法、水法、草原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工程建设、虫草采挖等矛盾纠纷突出的重点区域,宣传建筑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我县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为3各阶段。具体为: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各乡镇、各普法成员单位根据本规划的精神,认真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计划,报岗巴县普法办备案,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各乡镇、各普法成员单位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和阶段性目标,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县普法领导小组于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县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岗巴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县各

5县委、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宣传和奖励。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县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严格落实普法受教育对象每人0.5元标准,切实予以保障、专款专用,并根据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要安排相应专项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县委宣传部、普法办(司法局)要加强对我县“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细化、量化普法工作的内容、要求和责任;协调组织好我县县城、乡(镇)较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县(区、中)直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工作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普法阶段性工作计划,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普法办要加强协调工作,建立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普法信息交流互动机制,做好普法信息资源、人才技术、平台阵地的整合、开发、利用。我县(区、中)直单位要建立健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台帐及档案。

(五)抓好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努力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积极组织和建立我县普法讲师团(队),7度,每周不少于一次;引导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节目和法制频道,结合法治实践,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筹建我县普法网站,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组织编写一批高质量的藏汉双语法制宣传资料,丰富广大干部群众法制学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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