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务员道德教育论文
加快进程建立服务型法院
人是一切活动的核心,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就是以法官为主体的审判群体运用法律维护公平和正义的过程。服务群众,执政为民,是我们党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必须恪守的基本准则。加快司法改革,更新司法理念,建立服务型法院,使人民法院更好地担负起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责任,是“国家权力本位”向“社会权力本位”的转变,是从专政型、管制型法院向调节型、服务型法院的转变,是人民法院服从服务于大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本文拟对建设服务型法院的实践进行简要探讨。
一、建立服务型法院需要处理好四个具体关系。
如何正确认识服务型法院,如何正确实践服务型法院,首要的任务就是更新观念,适应现代法治社会对法院的需要,树立“司法为民”、“审判就是服务”的理念,努力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水平,真正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辩证统一。具体应当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
1、处理好审判独立与司法服务的关系。
20世纪90年代初发起的审判方式改革,是以审判独立,强调法官中立衡平的地位为核心。提出建设服务型法院,必然会使大家产生一种“改革回潮”的担心。实际上,服务型法院与审判独立是并行不悖的。作为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审判独立强调的是法院、法官“只向法律负责,忠于法律,只接受监督而不接受命令”,在个案审理中不受任何部门、团体、个人的干涉,而服务型法院所指的服务则是指法院不仅仅是“人民的法院”,而是“为人民的法院”,也就是说,法院不仅仅是由人民产生,对人民负责的机构,更重要的是,法院需要通过自己的活动,展现法院的人民性,提高法院公信力,并最终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水平体现了这个社会的法治化程度,建立服务型法院并不是要把法院变成别的机构,而是在完全保留和充分发挥其审判职能的前提下,顺应时代的发展,赋予它新的的属性。也就是说,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应当保持独立,但是,法官应当充分意识到审判对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克服过去的狭隘服务观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多元化功能,“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不断扩展以审判职能为主的各项职能,不断延伸服务领域,特别是要善于运用法官对法律规则的确认、适用、创造功能,引导和示范符合法律的行为,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使法院和法官在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处理好依法审判与促进经济发展的的关系。
人民法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就应当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的各项职能作用,为实现社会公正、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人民法院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一定要认清当前形势,并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运用、丰富和发展这一重要理论。这就要求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为人民服务的职能放到审判工作的突出地位。法官在司法活动中,要把依法保护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根本任务,要把依法保护和引导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要把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围绕着“第一要务”服务这个根本目标来展开司法工作。为区域经济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是地方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在运用司法手段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实现过程,特别要注意不能将法院、将司法作为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的工具。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不是为地方保护服务,要克服狭隘服务观念,从促进建立安全宽松、和谐稳定、平等诚信的良
好投资、生活环境入手,从宏观上提供司法服务。
3、处理好为当事人服务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关系。
衡量服务型法院的价值标准是“人民满意”。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三统一”,归根结底是统一在“人民满意”基础上的,人民法院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全部审判工作中,以是否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来检验人民法院的工作。在此,我们有必要区分人民满意与当事人满意。法院直接服务的对象是当事人,为人民服务当然要体现在审判中,体现在当事人身上,而且是双方当事人身上,不管是胜诉的和败诉的当事人。离开了为当事人服务,为人民服务就是空的。为当事人服务就是要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公正的司法救济途径。但是,法院提供服务所要满足的利益应当是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是某一个或某一部分当事人的利益;为人民服务包含着为当事人服务,但不能简单归结为为某一个或某一部分当事人服务。不能将为诉讼当事人服务等同于司法服务,把为人民服务理解成是为胜诉一方服务而不为败诉一方当事人服务、把服务理解为帮其打赢官司,不能浅层次的、机械地理解司法服务,司法服务更深刻的社会意义蕴含着的是其社会价值,不单纯是特定的团体和个人。
4、处理好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马克思说:在将来某个特定的时刻应该做些什么,应该马上做些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特定的历史环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人民法院已不仅是一个审判机关,而且也是一个面向大众、面向社会的服务型机构,是公民从事法律活动的公共场所。在这样一个机构里,审判已不再是单纯的对抗性行为,而是调处社会纠纷的一种手段和途径,法官在诉讼中的角色也不仅仅是就案论案的机械裁判者,而是通过发挥审判职能,规范社会行为,昭示社会良知,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因此,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在诉讼中只是角色不同,职责不同,而共同的任务和目标是推进诉讼,解决纠纷。过去,我们往往把当事人都作为审判对象,作为诉讼客体,不仅原、被告之间是对立的关系,法官与当事人之间也呈现出对立的矛盾关系。建设服务型法院,必须解决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对立关系,积极适应司法现代化对司法服务水平的要求,将当事人作为审判制度的“利用者”,绝不能简单地将“为人民的”法官置于高高在上的位置。
二、以高效便民为原则,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要以便于当事人“利用”审判制度(主要是民事、行政)而不是“进行”诉讼作为衡量是否贯彻两便原则的根本标准,既突出审判程序的简便性以及不给群众增加诉累思想,又突出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和当事人是审判制度的利用者的思想。同时,以便于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依据来处理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1、审判必须高效,以让当事人获得适当、迅速、有效的救济。要充实审判内容,缩短审判周期,如:建立小额诉讼法庭,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强化庭前证据开示,以及强化对审限控制,可以考虑强制签定整个案件审理计划的协议,进一步推进计划审理等。
2、要减轻当事人负担。诉讼费用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对于小额诉讼,可以采取定额制的办法,以利于公民更容易走进法院。对于律师费,目前一般不判决由败诉一方承担,这种做法使得许多公民因为高额的律师费用而不得不放弃聘请律师,但是,由于司法的高度职业化,没有律师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审理的效率。应当在一定条件下,建立败诉人承担必要的律师费用的制度,但不是由败诉人承担胜诉人所实际支付的全部律师费用,这一费用应当依据国家司法行政部门确定的参考标准来决定。要进一步充实法律援助等司法救济的途径,符合缓、减、免诉讼费用条件的,一律缓、减、免。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积极为当事人查阅案卷提供便利。
3、全面推行“预约开庭”制度。我院在派出法庭推行了利用节假日、休息日为外地当事人、因特殊原因工作日内不能参加开庭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的制度,这一制度符合“两
便原则”。要进一步扩大“预约开庭”制度,在法院全面推行而不仅仅局限于派出法庭。在预约开庭的时间上,不仅仅是节假日、休息日,可以参考日本的做法,提供法院夜间法律服务,为人民群众更好地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4、强化诉讼调解,探索代替性纠纷解决机制(ADR)的运用。要强化诉讼调解的利用,研究总结诉讼调解的方法、规则,更好地发挥诉讼调解的功能。同时,探索法院与ADR机构的合作,发挥ADR手段的非公开、形式简易、迅速、廉价解决问题的作用,由当事人自主协商解决纠纷。在当前,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人民调解等都是ADR的种类,法院应当与这些机构进行很好的合作,充分发挥各种非诉讼解决纠纷手段的长处。在法院内部,进一步扩大诉讼外、诉讼前的调解,可以由专门内设部门如立案庭负担这项工作,尽力将纠纷解决在诉讼前。
营造“大宣传”格局。法院审判工作要摆脱自我服务、自我循环、自我封闭的思维定势,要主动融入大局,在服务大局中实现良性互动,要深入群众、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审判的法制宣传效果,让群众看到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营造“大宣传”格局,就要求法院的宣传实现载体联动,包括窗口建设、以案说法、信息简报、讲法制课、司法建议、调查研究、就地开庭调解、提供审判程序方面的法律咨询等,并深入开展“审判进社区”工作。通过延伸审判的效果,进一步拓展司法服务。
第二篇:道德教育论文全面发展论文
道德教育论文全面发展论文:对聋哑学生的德育教育 【摘要】道德的传承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道德的教育也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育包括德、智、体、美、劳五方面,五者缺一不可,而德的教育位于首位,是重中之重。然而我们往往忽略德的教育,只注重学生的学习方面。特殊教育工作者也经常忽略这一点。所以我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够引起人们对聋儿道德教育的重视。
【关键词】道德教育;重视;全面发展
道德一词,在汉语中可追溯到先秦思想及老子所著的《道德经》一书。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行之,器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其中”道” 指自然运行与人世共通的真理;而”德” 是指人世的德性、品行、王道。在当时道与德是两个概念,并无道德一词。“道德”二字连用始于荀子《劝学》篇:“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在西方古代文化中,“道德”(morality)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mores”,意为风俗和习惯。现代国学大师钱穆先生解释:本者,仁也。道者,即人道,其本在心。可见,“道”是人关于世界的看法,应属于世界观的范畴。
道德的教育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所谓“德智体美劳”,道德教育位于这五个方面的第一位,是重中之重。它贯
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和学生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在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各科之中。因此加强聋哑学生的道德教育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作为一名有多年经验的特殊教育工作者,看过许多聋哑学生因为对道德的不了解而犯下的错误,甚至是法律上的刑事案件。这对我来说是最痛心疾首的事情了。多年的培育,成长因为道德的缺失而中断,走进无尽的深渊,每日在高墙之下度日,让人感慨万千。
聋哑学生由于听觉上的缺陷使他们不能像正常儿童那样顺利的掌握和运用语言来进行社会交往,由于生理上的缺陷使他们的身心发展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与正常的学生相对比,聋哑学生的认知水平一般停在表象思维上,对抽象的概念难以理解,道德水平判断也非常低,没有形成正确的道德观。
而聋校的道德教育将弥补这一缺失,对聋哑学生进行道德教育,让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道德观。
如何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是教学的重点,根据这一问题,下面我提出一下自己的看法: 1.重视聋哑学生的品德养成教育
在聋校,许多老师习惯性的认为品德的教育主要是班主
任的事,其他的教师根本不用去探讨,其实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是普遍学校共同存在的问题。由于对学生品德教育认识的不足,导致了聋生养成了不良的习惯,没有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而老师对待学生犯得错误,只是简单的进行体罚,并没有进行深刻的教育。同时由于生理上的缺陷,聋生靠直观形象来认识事物,形成模糊的道德观,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
要让聋生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就必须从他们进入学校的那一刻开始,告诉他们对错是非,美丑善恶,打下良好的道德基础,逐渐形成真确的人生观。
新形势下,国家也提出注重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2004.3.12国务院提出并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学校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必须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思想道德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这足以体现国家的重视,因此作为教师的我们更应全面实施这个政策,树立新的教育观,适应社会的发展。
2.重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
教师要加强同学生家长的联系,确保学生在课堂之外不受不良风气的影响。聋生身上的许多不良生活习惯都和家长
有关,这是因为他们因其残疾而备受家长的呵护,过分受宠,或受父母的冷落而造成的。
对此,我们要及时和聋生的父母沟通,对其做好思想工作,对他们进行特殊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给聋生在家里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行动时无声的语言,教师的一举一动都反映在学生的心理,因此,教师的行为也是学生们学习的规范。教师要以身作则,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用自身的行动教化学生。
其次,教师要把德育教育的知识性,趣味性和和思想性融为一体。在发挥课堂教育的同时,重视课外活动教育,坚持以愉快教育为主,寓教于乐,多组织一些丰富多彩的活动,在活动中创设情景,把德育教育化为学生的自觉要求,激起学生自身需要。
3.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律性
由于聋生的自身缺陷,导致他们对正常人存在一些抵触情绪,甚至有偏激的情感,再加上对道德认识的不足,常常会导致他们做出一些错误的行为,因此,最重要的是增强他们的自律性,通过教育使他们拥有正确的道德观。
有位教育家曾说过:培养一个人的品德不在于告诉他多少道理,使他遵守多少规范,规则,最根本的是要在长期的生活中形成一定的基本待人做事的价值观念和思考问题的取
向。
由于聋儿的价值观,人生观较同龄儿童有一定的差距,难辨是非自我约束能力差。这就造成他们离开学校后,被社会上的不良习气腐蚀,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到处行窃。
因此,在聋儿平常的学习中就要加强他们的自我约束能力,发挥他们的主动能力。通过参加活动让他们分清是非善恶,自觉抑制那些不正当的行为。
根据聋儿年龄、智力、身心发展的程度制定不同的策略,做到因材施教。利用图片、故事、社会实例等形式,引起他们的兴趣,使他们积极的参与到道德教育的过程中,逐渐的形成正确的道德观,获得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树立荣辱观。
4.加强法制观念
因为知识层面和听力的限制,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有的甚至不懂法。所以在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法制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
学校应组织学生观看案例录像,用犯罪的案例进行反面教育,组织学生观看犯罪的宣判会,让他们意识到犯罪的严重后果,以之示警,起到教化的作用。综合各方面的力量,是学生受到多方面的教育,达到道德教育的最佳效果。
加强聋哑学生的道德教育,有利于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使他们融入到社会,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关于如何做好新时期聋生品德养成教育》王丽
第三篇: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读本
第一章
公务员职业道德总论 第一节
道德与职业道德
一、道德的含义与作用
道德一词,在汉语中可追溯到先秦思想家老子所著的《道 德经》一书。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 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 然。”其中“道”指自然运行与人世共通的真理;而“德”是指 人世的德性、品行、王道。道的本意是客观真理,即自然界的构 造、运动、变化等规律,社会的客观发展和变化规律,人的生老 病死等规律,是自然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德的本意为顺应自然。社会和人类需要发展,在不违背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去改造自 然、发展社会、发展自己的事业,使社会、自然界和人类能长久 发展、和谐共存。道和德统一到一起就是道德,人们按“道” 的规律去做事、处事,就是有“道德”。
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在社会中进行的,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显 著特点是他们的社会性。在社会生活中,由于生产和生活的需 要,人与人之间形成了复杂的社会关系。每个社会成员的行为,都要对他人及社会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为了适当而自发地调 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人们对自己的行为加以必要的约束,引 导人的行为向着积极的方面发展,这就产生了对道德的需要。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道德足以一种特定形式调整个人与 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以及与此相应的行为活动。道德 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
·1. 范,具有认识、调节、教育、评价以及平衡五个功能。认识功能 是指道德教导人们认识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应 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教导人们正确地认识社会道德生活的规 律和原则,从而正确地选择自己的行为和生活道路。调节功能是 指道德是社会矛盾的调节器。人生活在社会中
总要和自己的同类 发生这样那样的关系。因此,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各种矛盾,这就 需要通过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内心信念等特有形式,以自己的 善恶标准去调节人们的行为,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使人与人 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臻于完善与和谐。教育功能是指道德 是催人奋进的引路人。它培养人们良好的道德意识、道德品质和 道德行为,树立正确的义务、荣誉、正义和幸福等观念,使受教 育者成为道德纯洁、品格高尚的人。评价功能是指,道德是公正 的法官。道德评价是一种巨大的社会力量和人们内在的意志力 量。它是通过把周围社会现象判断为“善”与“恶”而实现的。平衡功能是指道德不仅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平衡人与自 然之间的关系。它要求人们端正对他人、社会乃至自然的态度,调节自身的行为。
道德对社会生活的作用方式是非强制性的,是以“教化” 为手段,以人们内心对道德内容的认同或部务认同为前提的,即 便是社会舆论所形成的外部压力也不具有强制性,这是道德作用 方式的基本特征。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道德通过舆论 褒贬来引导人们的社会行为。道德不同于法律和宗教对社会生活 和人们行为的干预,它运用社会成员长期以来形成的道德共识,对人们韵行为进行舆论性的赞扬或谴责。其二,道德通过传统习俗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传统习惯是一定社会、一定民族在长期的 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习以为常的社会行为习惯和道德行为方式。它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具有强大的控制力量,在人们解决实际道德 问题时,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着自己长期积累的传统习惯,从而对个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其三,道德通过人们的内在信念发 ·2. 挥作用。道德信念是人们自身的道德行为和认识他人道德行为的 内在依据,是人们道德行为选择的内在动
机和精神力量。
二、职业道德的含义
所谓职业,简单说来就是人们所从事的工作。“职”即职 责、权利、义务之意,“业”即业务、专业、事业之意。概括起 来说,职业就是为了满足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从事承担特定 社会责任、具有特定义务的相对稳定的工种。职业作为人的社会 联系和利益联系的集合,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长 期发展过程中,会逐渐形成相对稳定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这 便是职业道德。所谓职业道德,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和特定社 会经济关系中,从事某种职业的人们在其特定职业活动中所应遵 循的职业行为规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和心理习惯。
职业道德是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而产生的,人们的职业生活 实践是职业道德产生的基础。在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基础上,这 些特定的职业不但要求人们具备特定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要求人 们具备特定的道德观念、情感和品质。各种职业集团,为了维护 职业利益和信誉,适应社会的需要,从而在职业实践中,根据一 般社会道德的基本要求,逐渐形成了职业道德规范。
职业道德作为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具有社 会道穗的一般作用,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自身的特殊作用。首先,职业道德有助于维护和提高本行业的信誉。一个行业、一个职业 的信誉,与其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在社会公众中的信任程度有 关,而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就依赖于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水平。其次,职业道德可以促进本行业的发展。行业和职业的发 展,有赖于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第三,职业道德有助于提高全 社会的道德水平。职业道德是整个社会道德的主要内容,它既是 一个从业人员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的表现;又是一个职业和行 业全体人员的行为表现,如果每个行业、每个职业集体都具备优 良 的道德,对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肯定会发挥重要作用。第 四,职业道德有助于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的发展。职业生活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用以调节职业活动中各种关 系的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主体部分,是一个社会精神文明 发展程度的突出标志,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职业道德与一般道德的区别
职业道德是特定职业的从业者从事本职工作时应当遵守的纪 律要求与道德准则。一般道德则是一般人共同遵守的公共道德准 则与社会行为规范,包括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与一般 道德的差异主要存在两方面。
一是职业道德规范适用于特定工作人员,一般道德规范适用 于一般社会成员。
道德目标的差异。职业道德的目标必须与相关岗位的工作目 标、岗位所在机构的组织目标,以及工作人员的价值目标相符 合。一般道德规范的目标只需要符合一般社会成员对社会的宏观 期待。
道德环境的差异。职业道德适用于特定的组织环境。一般道 德则适用于社会环境。尽管组织环境与社会环境有相似之处,在 广义上社会环境还可以作为组织环境的外部因素来对组织发挥作 用,但两者在规模、层次与特性上还是有所区别的。社会环境的 规模要比组织环境更加宏大、更加复杂、层次更加丰富,因此一 般道德目标的设定必须能够满足各个阶层社会成员的多样牲需 求,以协调社会内部的各种关系与矛盾。而职业道德的目标设定 则可以因地制宜地体现组织环境的独有特色。
.,道德内容的差异。职业道德往往比较具体、灵活、多样。它 是从本职业的交流活动的实际出发,采用制度、守则、公约、承 诺、誓言、条例等形式,这些灵活的形式既易于为从业人员所接 受和实行,而且易于形成一种职业的道德习惯。一般道德规范的 内容就是对一般社
会成员日常行为与价值判断的约束和引导。
道德动力的差异。职业道德的核心动力因素是事业成就感。
·4. 事业成就感是由工作报酬、业绩和职业价值三方面综合决定的。当从业者在工作中获得较高的报酬、有令人满意的工作业绩,再 加上责任感与使命感的支持,事业成就感就会油然而生。一般道 德的动力因素是社会环境的改善。也就是说,当社会成员意识到 自己的行为能够使得社会变得更加美好时,会更加遵守社会道德 规范。
二是职业道德源自组织文化,一般道德源自社会文化。
组织文化是组织及其内部成员所持有的信念、价值观、思维 与工作方式及行为规范的总和,它反映了组织在长期发展中形成 的特质与风格。社会文化是社会在特定的发展阶段与历史时期所 具有的思想、人文风俗、伦理道德、历史状态与观念形态的总 和。道德是文化的一部分,组织文化与社会文化的差异使得职业 道德与一般道德也有许多不同。,道德信念的差异。信念作为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决定了职业道德的价值观不会轻易随着环境的更迭而改变的。而 一般道德信念则是社会精神与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与社会的历 史传统和发展特点密切相关。
道德习惯的差异。职业道德的习惯主要由组织内部的思维方 式与工作方式综合决定。一般道德习惯则是社会风俗习惯长期影 响的结果。一般道德比职业道德对大众更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但职业遒德习惯一经长期的刻意学习与培养获得,其影响力与一 般道德不相上下,甚至有时会代替一般道德习惯的作用从而对职 业行为产生决定性的约束与指引作用。
道德归属感的差异。道德归属感是人们对道德规范表示认同 的情感与态度,道德归属感的强烈程度能够反映组织或者社会对 其成员的凝聚力。人们更容易认同组织的道德规
范,因为它与人 们的日常生活直接相关,职业道德规范所施加的压力更容易为人 们所感受到。当职业道德与一般道德显示出基本一致性时,人们 认同职业道德实际上也就认同了一般道德;但当两者不具备显在
·5. 相关性、出现矛盾甚至呈现出相悖的表象时,人们有可能迫于就近的压力,对职业道德表现出更强烈的道德归属感。
总的说来,职业道德的精神与一般道德的实质是一致的,两 者并不存在理论上的选择困境。第二节
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内涵与特征
一、公务员的职业特殊性
“公务员”一词译自英文的Civil Servant,中文也有译作“文官”。西方国家的公务员是指通过非选举程序(主要是通过 竞争性考试)而被任命担任政府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公务员,是 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的工作人员”。首次明确了列入公务员范围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 件: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 利。因此,在我国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党委、人大、行 政、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机关等履行公职的工作人员都 纳入了公务员的范围。
与众多从业者一样,公务员在工作期间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准 则与规范。由于公务员的职业不是一个普通的职业,是承担社会 公共责任、以实现和捍卫公共利益为己任的公仆。因此,对公务 员的道德要求的确应比一般人更加严格。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 面。,’..首先以公众为服务对象,公务员应具备责任意识,诚信理 念与奉献精神。
强烈的责任意识。在我国公务员的责任意识是受到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体系所指引的,即关注民众基本权利的实现、公平正义 的生活状态与社会环境。人们常把公务员比喻成
人民的公仆,意 味着公务员就是要为民众尽心服务、排忧解难。因此公务员肩负
·6. 着保障民众生活得安心满意的重大责任。新的公共行政治理理念 要求公务员不再只是对其所在职的公共机构负责、对行政组织的 上级权威负责,更要对公众负责。
主动建立“官民互信”的良性关系。公务员要以开诚布公 的执政理念换取公众对政府的充分信任,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起 “官民互信”的良性关系。公务员要具备诚信的职业道德,能够 以诚信的态度面对公众,除了需要一种在被责问时的坦白表态,一种信守承诺的严谨作风,还需要在信息博弈中主动向公众公开 必要的工作信息,保障公众对公务员决策与执行过程的知情权。
以奉献精神回应公众期待。公众对公务员有许多期待,希望 通过他们的努力能使民众对于公共生活的各种要求得到及时而有 效的满足。公务员必须具备能够坦然面对非议、不求回报的利他 奉献精神,在公职岗位上踏实工作,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事务就是 对公众期待的最好回应。
其次,作为公共权力的执行者,公务员需要有秉持公平正义 的理念。
公共权力来源于民众,但是公务员比一般人拥有更多的权力 来支配社会公共事务。公务员在面对公共权力所带来的丰富资源 及其产生的复杂利益效应时,要能够秉持公平正义的道德理念,以规范指引自己的行政实践。
公平之下的公权公用。公共权力不是某个团体和个人的专有 物,因此公务员在运用公共权力时应充分考虑各方不同的需求’,确保公共权力服务于公共的而不是私人的目的,维护公共利益而 不偏袒特殊利益。要避免使公务员阶层成为凌驾于公众与社会之 上的特权阶层,避免使社会公平者蜕化为社会公平的破坏者。公 务员需要将“公平”的道德要求纳入自己与他人关系的行为规 范中,这样他才有
足够的资格担当起公共权力的行使人、成为值 得公众信赖的社会公平的维护者。
以正义理念为弱势群体发声。在基本实现社会公平的前提
·7. 下,公共管理者应该更多考虑社会弱势群体与边缘群体的处境与 利益。这就要求公务员秉持正义的理念,利用公共权力为边缘弱 势群体实现诉求,使公共资源的分配天平能够倾向于这些本身资 源非常有限的弱势群体。
再次,作为公共利益的实现者和守护者,公务员需要廉洁自 律、爱岗敬业。
公私分明。公务员更需要区分清楚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明 确自己作为公共利益守护者而不是使用者的身份。这就要求公务 员要恪尽职守,不得对公众的、社会的、国家的公共利益动一丝 贪念,以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为己任。
廉洁自律,反腐避嫌。反对腐败主要是反对涉及公共利益的 贪污与贿赂。反对腐败首先要求公务员在道德上廉洁自律,划清 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界限,使贪欲受到道德修养的束缚。形成洁身自好、清廉自守的“官德”。避嫌的目的是在于避免公 务员利用职务之便、利用其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的身份和地位 随意占用公共资源、直接或间接地谋取任何私利或者替他人谋取 特殊利益。反腐与避嫌都要求公务员具有严格的自律意识。倘若 自律之心有所涣散,他律,也就是制度化、法律化的手段就必须 出台来弥补自律的缺失所产生的纰漏。
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指热爱岗位、认真负责、勤恳工作、恪守本职的态度写情感。对于公务员而言,认识到公共利益的价 值与尊严,并为参加公共利益的实现与维护工作感到骄傲,更能 激发公务员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精神。、二、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内涵
:公务员职业道德是一种特殊的职业道德,是指公务员在其履 行公职的活动中形成且必须遵循的道德原则和规则,同时也是
指 公务员在其特定职业实践中形成和表现出来的道德传统、道德心 理意识和道德品质。公务员职业道德是在公务员履行公职的实践 活动中形成的,是“行政”这一特定职业的职业义务和职业责
·8. 任的价值表达。公务员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的一个重 要组成部分,是公务员职业行为的重要检验准则之一,是公务员 在其职业生活中所特有的、以一定善恶观念作为评价标准的,用 来调节公务员与他人、社会、自然之间关系的一系列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也是公务员用以肯定、发展和完善 自身人格价值,提高自己精神境界的一种重要精神力量。
公务员从事的职业活动与国家政治的关系十分密切,并且具 有一定的政治性。因而,其职业道德不仅不可避免地带有政治的 色彩,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归于政治道德和行政道德的范 畴。而公务员职业道德不仅包含调节其职业活动中的政治关系的 内容,而且包含着调节其职业活动中的非政治关系(即业务关 系)。的内容。公务员职业道德是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的道德要 求,是公务员在其行政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行政道德素质。
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与公务员在其职能活动中必须遵守的政 治规范、法律规范和行政纪律等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在于,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是从应有的角度(高标准)规范公务 员职业行为的方向和方式,并且主要依靠其职业传统、公众舆论 和公务员对其形成的内心信念起作用;而公务员职业的政治规范 和法律规范则是以现实必须的角度(低标准)规范公务员职业 行为的方向和方式的。不管从事公务员职业的个人动机和意愿如 何,它都必须不折不扣加以推行和执行。
公务员职业道德在其现象形态上是规范、意识和活动的统 一。其中,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既包括调控公务员与
其服务 对象之间关系以及公务员队伍内部工作关系的规则与准则,也包 括对公务员在工作态度、作风、技能和质量方面的要求。公务员 的职业道德意识,则包括职业道德观念、职业道德良心、职业道 德理想和职业道德信念等等。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活动包括职业道 德评价、职业道德选择、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修养、职业道 德行为等。但是,在这三者中,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又是最主要
·9. 的部分或者说是其实质性的内容所在。有关职业道德意识是规范 的内化,有关职业道德活动则是为实现规范的价值目标服务的。
三、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特征
公务员职业道德是伴随行政管理实践而产生的,这种职业及 其职业活动具有鲜明的政治性、重大的责任性和拥有相当大的权 力强制性。政府行政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具有 不同于其他职业道德的独特性。
(一)政治性
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都具有明显的政治含义和特 征。公务员代表国家行使法律授予的公权力,以维护社会公共利 益,它体现并实施国家法律规定、方针和政策,因此公务员的职 业活动就必然含有强烈的国家政治意志与倾向,其职务行为的政 治性是非常明显的。这就决定了公务员道德与国家的政治意志密 切相连。所以,公务员职业道德在本质上反映着国家的政治价值 追求,也使公务员职业道德本身体现着国家的政治道德要求。公 务员道德的这种政治属性,明显地体现在具体的公务员职业道德 规范之中。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务员是人民利益的意志的代 表,是人民的公仆,忠于国家、维护人民利益成为公务人员的义 务和天职。
(二)强制.性
行政权力的特殊性,决定了公务员道德的许多规范都是着眼 于外在硬性约束的强制性规定,不眚公务员个人的意愿和行动如 何,都必须无条件地
遵守和奉行,否则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和制 裁。公务员道德规范的外在强制性,主要体现为公务员道德规范 的制度化建构,特别是它的法律化。许多国家已将公务员道德以 法律规范的形式规定下来,形成了公务员道德法制化的倾向。一 般而言,道德作为内在的观念系统,无疑是个体选择行为和判断 是非的标准,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习惯、良心、信仰来维持和保 障实施。公务员的职业道德也来源于国家和政府有关行政活动的 ·10. 法律、政策、规章、制度,而这些都具有法律的效力和行政的效 力。由此,公务员职业道德在实现方式上,除了主要通过行为评 价之外,也需要借助于强制的手段。
(三)权威性
公务员职业道德则是针对公务员用权行为的调节规范体系。公务员职业是关系到公共利益和社会发展进而关乎国家前途和命 运的职业,公务员在社会中担负的责任极其重大,社会公众对公 务员的职业素养也赋予了很高的期望值。因此,公务员职业道德 是以权力运用的规范为核心的。公务员手中或多或少地掌握着一 定的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有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活动关系到国 计民生,关系到政权的存亡,因而政府和人民群众都对公务员的 从政用权活动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进而形成了公务员从政用权活 动的规范。作为以权力运用规范为核心的公务员职业道德,要从 统治阶级立场出发,从道德角度回答公务员的权力来源、公务员 的用权宗旨、公务员用权的规范及制约机制等等。
(四)示范性
公务员的工作面向整个社会,负责调节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关 系,一举一动都会关系到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都可能对社会产 生具有普遍性或较大范围的影响。因此公务员职业道德在社会道 德体系之中,实际上是处于主导的地位,并对整个社会道德、家 庭道德和其饱职业道德等具有强烈的
示范作用,进而直接影响着 社会各方面的道德状况。公务员既是公共利益的集中代表者和维 护者,又是公共意志的体现者和执行者;既是公共活动的组织者 和教育者,又是公共人际关系的协调者和设计者。公务员要身体 力行,以自己的榜样和模范行动,来影响广大的社会公众。公务 员的职业道德状况,也直接影响到其他各行各业乃至全社会的道 德状况。因此,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在社会道德体系中,处于示范 领导的地位。
第三节
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意义与功能
一、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一般意义
公务员职业道德是职业道德的一个分支领域,具有二般职业 道德的共性特征,同时也具有自身的特征,对个人、公务员队伍 以及社会都会产生重要影响。
(一)对公务员个人而言
职业活动中的失职、懒惰、自私、虚伪等,往往使人碌碌无 为甚至身败名裂;而职业活动中的尽职尽责、廉洁奉公、诚实公 道则使人在成才和干事业的道路上能够不断前进。公务员自身的 职业道德层次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他个人是否能够胜任本职工 作。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助于公务员在竞争激烈的职业活动中增 强个人的竞争力,有助于公务员树立正确韵工作态度和职业观 念,避免短期行为和功利思想,还有助于公务员个体不断实现自 我超越,实现人生价值。
(二)对公务员队伍而言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公务员在政治上是否坚定,党性是否坚强,作风是否正派扎实,业务能力是否过硬,能不能真正执政为民、廉政奉公,直接关系 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 和执政地位的巩固。要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公务员职业道德建 设是首要任务。公务员职业道德是公务员
队伍建设的关键内容之 一,通过职业道德的塑造.提高素质、优化结构,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二高效政府为目标,促使公务员整体素质结构不断趋 于优化。应该说,一支公务员队伍的素质高低、作风强弱直接与 社会满意度挂钩。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 伍。因此,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提升,对于队伍建设起着至关重要
·12· 的作用。
(三)对社会而言
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人民政府为基层和群众服务的窗 口,是协调处理各类经济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激发社 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平等友爱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力量。加强 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推动全体公务员深入一线,联系实 际,克难攻坚,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难点问 题,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有 利于推动全体公务员全面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水平,更加重视社 会事业发展和民生问题解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 建设;还有利于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提高行政效率,降低 行政成本,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 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创造政务环境的新优势,为实 现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一、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特殊功能
(一)有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 重要特征。职业道德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文明 建设也对职业道德建设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我们社会的各行各 业,都要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首先是党和国家机关的公务 员,要公正廉洁,忠诚积极,全心全忘为人民服务,反对官僚主 义、弄虚作假、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还要加强那些直接为广大群 众日常生活
服务的部门的职业道德建设,反对和纠正带有行业特 点的不正之风。社会的安宁和人们之间关系的和谐,是同各个岗 位上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密切相关的。
(二)有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真正享有管理国家政 治、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与我国公 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密切相关。一方面,民主政治不仅可以为公务
·13·
二章
公务员的责任、义务与纪律 第一节
公务员的责任
一、责任与行政责任
(一)责任的含义
所谓责任j既指分内应该做好的事,又指如果没有做好自己 的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责任有个人的责任 和集体的责任。个人的责任指一个完全具备行为能力的人(成 年人)所必须去履行的职责。集体的责任指一个集体必须去承 担的一种职责。责任是分内应做的事情,也就是承担应当承担的 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责任感是衡 量一个人精神素质的重要指标。
责任有丰富的内涵,有不同的范畴,如家庭责任、职业责 任、社会责任、领导责任,等等。这些不同范畴的责任,有普遍 性的要求,也有特殊性的要求。责任是一种客观需要,也是一种 主观追求;是自律,也是他律。责任是道德建设的基本元素。官 德、师德、医德、’商德、艺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 德,都以责任为基础,为前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 律,都以责任相联结,都通过履行责任来体现。
(二)行政责任的内涵、,行政责任是一个意义广泛的概念。广义的行政责任指行政机 关及其公职人员对国家所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即国家法律所规定 的应由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所履行的社会责任。当政府履行了
·17-员职业道德建设在宏观上自上而下地营
造一个宽松、和谐的人文 环境,也能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强化人民的当 家作主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使得人民群众、社会舆论有条件实 施对公务员行使公共权力的监督权。另一方面,公务员职业道德 有利于提升公务员整体素质,增强政府管理的能力,为民主政治 的发展提供支持。
(三)有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 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 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 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 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 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 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 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 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 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 吏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 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将有助于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战略任务的实现。·14. 自己的社会职责时,我们说政府是有责任的或负责任的。
狭义的行政责任指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代表国家实施行 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因其违法或未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时所应 承担的政治的、行政的以及法律的后果。因此,狭义的行政责任 与违法或未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相联系,意味着国家对行政机关 及其公职人员违
法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
一、行政责任的特点及意义
(一)行政责任的特点
行政责任是近代国家民主政治的产物,是国家行政管理制度 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责任的一般特征有以下几点。
第一,行政责任是一种责任。这主要表现在:
(1)行政责 任是一种政治责任。一个国家的政府是由国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 生的,因而要对国民负责,承担政治责任o(2)行政责任是一 种法律责任。行政责任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性的肯定和保 障,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发生约束力。法律保障政府行政责任 的履行,并对不履行责任的行为进行追究∥(3)行政责任是一 种道义责任。政府官员是为国民服务的国家公职人员,理应遵循 普遍的社会道德规范。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应增强工作责任 心,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行政责任是一种义务。对政府及其官员来说,承担行 政责任的过程,其实就是承担为国民服努的义务的过程,因此,行政责任就是_种义务。这种义务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社会 公德和社会舆论所约束,它表现在两个方面:政府及其官员对国 家权力主体承担忠实执行法律,为国家服务的义务;行政下级对 行政上级承担忠于职守、..努力工作、提高效率、遵纪守法的义 ’务占-、.,.
第三,行政责任是一种制度。行政责任是国家政治法律制度 的一部分。在国家政治法律制度内部,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 行政行为受到国家法律、政策等的规定和约束,并在现实的政治, 18· 法律过程中与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官员发生相互制约的关系。当其 违反国家政治法律制度时,其行政行为将被追究行政责任。另一 方面,行政责任也是一种内部工作制度,即政府在政治法律制度 的原则和规定之下,用规章制度以及行政纪律等形式,将行政责 任具体化、固定化和合
法化,并以此作为追究行政责任的依据。‘
第四,行政责任是一种监督机制。为了确保行政机关及其公 务人员根据国民的意志和法律的规定开展行政活动,就必须通过 一定的机制来防止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肆意追求权力和特殊利 益,而置国家的利益、国民的利益于不顾的现象,这就产生了建 立行政责任监督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 责任实际上就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起监控作用的一种监督 机制。
(二)行政责任的意义
在现代社会中,行政责任愈来愈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个重 要方面,从而使确立和确保行政责任产生了不同于以往的重要意 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行政责任能够限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滥用行政权 力。行政权在立法、行政、司法的国家权力格局中,地位明显加 强,政府权力、职能和活动范围明显扩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 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需要对政府的权力进行必要的限 制,似维护社会公众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这就需要加强政府及其 公务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二,行政责任能够提高减少政府工作失误,提高政府工作 效率。社会发展的深刻变化对国家行政管理的方式、内容和范围 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使得政府权力和职能明显扩张,政府组织结 构更为复杂,政府公务人员的数量和种类大为增加。由于现代政 府组织规模庞大而职能复杂,人员众多而分工细致,为提高行政 效率,就要求在行政组织内部建立起职权与职责相一致的工作责 任制度,使行政组织内部各个层级、各个部门以及各个公务人员
·19· 都责任明确,从而保证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克服官僚主义'减少 行政失误,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
三、公务员行政责任理念的实现
(一)突破传统的行政理念
实现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
位的转变,传统的行政理念是最大 障碍。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中树立行政责任理念,必须首先突破 传统的行政理念,实现观念上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的转变。公 务员践行行政责任的途径之一就是转变传统行政理念,克服官本 位思想,树立一切来自人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公共行政权 力观,树立责任本位的行政观念,真正实现为人民负责、为人民 服务根本宗旨。
(二)建设行政责任文化
必须把培养和提高行政责任价值观和行政责任文化建设作为 公务员行政责任意识的落脚点。行政价值观和行政文化是指公务 员所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生活方式、情感取向和价值观念,其 核心是长期积淀在公务员心理结构中的行为趋向、思维模式和价 值观念。建设行政责任价值观和行政责任文化不仅能够提高公务 员行政责任意识,指导公务员合理合法地实施行政行为,更能够 改善行政管理活动,提高行政效率,推动责任政府的建设。
(三)实行信息公开
政府具有天然的信息优势,这种信息优势不仅扩大了信息的 不对称,也导致了公务员在树立行政责任理忿方面的巨大障碍。
要树立公务员行政责任观念,必须做到政务公开与透明,保障公
民的知情权是实现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政务公开,是指国家政
务活动中,凡是涉及公共事务、公共服务的事项,只要不属于国 .家机密。都应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接受
社会和群众监督的有组织的政治行为。要增强政府公开信息的实
用性,让民众关心的政府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成为保障公众知
情权的有效途径,从而增加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加强对政府权力
·20· 的监督,提升公务员的行政责任意识。
(四)增加公众参与意识
公务员职业道德中行政道德责任建设应着重于树立公民
主体 意识、权利意识,提高公民参政意识。受我国一些传统思想的影 响,我国普通公民缺乏以社会主人的姿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 务的意识,也没有参与的热情,最终使政府出现了肆意行政、违 法违规、责任缺失的现象。因此,必须要树立公民的主体意识及 参政意识,才会使政府正视公民的权利,正视自己的责任,才能 强化政府为公共利益服务的责任感,从而实现责任行政,实现向 责任政府的转变。
(五)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
所谓行政问责制,是指一级政府对现任该级政府负责人、该 级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 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 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 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 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行政问责制是现代文明、法治政府的特征,在我国更是深化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是建设人民满意的责任政府的前提。行政问责制是领导人员承担的一种和党纪政纪追究、刑罚制裁不 同的政治责任,属于行政监督制度范畴,是指对觋任各级行政主 要负责人在所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因为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 不能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 政工作,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做出处理的制度。责任 政府建设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着力追求的方向,建立健全行政问 责制度,是其重要内容之一。
四、全面完善政府的责任体系
(一)三大责任体系
我国的政府责任是以政治责任、行政责任、道德责任三大形
·2 1·
道德责任是指政府及其公务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从事公共 事务管理时必须承担的道德意义上的责任。道德责任是一种内在 的-自找约
束机制,其表现为行政主体对责任的自觉认识和行为上 ..的自愿选择。道德责任是一种积极的责任形式,可以弥补制度性 责任刚性过强、柔性不足的局限性。道德责任有利于公务员张扬
·22· 善的一面,增强政府的亲和力和诚信度,更能体现权力来自于人 民、服务于人民的一面。政府及其公务员在违法、违宪的情况下 不仅要承担政治责任.、行政责任,而且也要承担相应的道德责 任。
J
(二)加强行政监督力量,保证政府责任的落实 ‘,责任政府要真正实现,必须依靠完善的监督机制作为保障。责任政府是为全体选民服务的大众政府,要实现责任政府,就必 须依靠全体民众的监督。行政监督的强化必须依靠人民群众,才 会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强化人民监督权一方面是使管理过 程、管理行为公开于民众,暴露于民众,另一方面是人民发展间 接管理的职能和使命,及时监督、制约违反人民公共意志的官僚 主义或腐败行为的发生,才能真正体现管理过程的公开性、人民 性。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谈及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时指出:要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 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在这一精神的指导下,各级政府机关不同程 度地实行了,“两公开一监督”
(即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 开),但事实上往往只是公开结果,程序却难以公开。主要原因 在于我们仅仅提出了政务的公开,但政务公开还没有上升为法律 和制度,缺乏有效的约束力,公民参政权和知情权就难以保障o 只有从制度上规范政务公开的方式和内容,才能激发起人民群众 关心政务的热情和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三)不断提高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
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的进程和政府形 象的树立。加强公务员法制教育是实现责任政府的重要保
障,要 教育广大公务员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新管理观念,增 强服务意识,把为社会、为基层、为群众服务作为政府的基本职 责,自觉地在法律之下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市场经 济条件下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应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忠于人
·23· 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二是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特别是与本职 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三是自觉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 政;四是当在职务活动中出现失误时敢于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全体公务员真正成为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守法者、执 法者、护法者,依法行政才能落到实处,建设一个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责任政府的目标才能最终实现。
第二下
公务员的义务
一、公务员的职业特性
(一)公务员的双重身份
公务员的双重身份是指公务员同时具有公民和行政人的双重 身份。公务员的“原身”是公民,经过法律程序进入公务员队 伍后,无论其担任职务多高,原来的身份(公民)及其法律地 位并不因此而丧失,仍不失为一个公民。公务员是担任国家行政 公职的公民,与国家构成了一种一般公民所没有的法律关系,即 行政职务关系。从而使其在原身份(公民)的基础之上又形成 了一个新身份,即“行政人”身份。因此,公务员一方面可以 享受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公 民的基本义务。公务员具有与双重身份相适应的双重行为,即个 人行为和行政行为。当公务员实施个人行为时,反映的是个人意 志,表示的是个人身份,其行为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当公务 员执行公务行为时,反映的是国家意志,表示的是行政人身份,国家必须对其行政行为承担一切后果。公务员双重身份和双重行 为的并存,从理论上讲是统一的,但在公务员的具体活动中却时 常有冲突
现象发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重身份的权利 和义务不统一。作为公务员的公民具有行政人的权利和义务,鉴 ‘于他的特殊使命,国家赋予了比一般公民更多的权利(如行政 职权、行政优益权等),同时也赋予了比一般公民更多的义务
·24·(行政职责、行政纪律等)o同时公务员作为公民仍具有公民的 权利和义务,由此产生了两种权利和义务。公务员作为公民时享 受的某些权利,在其作为行政人时就不能享有;作为公民无需承 担的某些义务,作为行政人必须承担。二是双重身份的行为和效 果不统一。行政法要求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双重行为和双重效果 要统一,但当公务员在活动中把身份与行为交错时就会出现两种 违法现象,即公务员以公民身份去对待行政职责(行政行为),发生行政失职现象;公务员以行政人的身份去从事个人行为,出 现滥用职权现象。
(二)公务员权利与义务的特殊性
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与一般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既有联系,又 有区别。作为国家公民,公务员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和 义务,但同时因其职业需要又有自己特殊的权利和义务。从我国 国情出发,在确定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时,注重以下几点:第 一,坚持人人平等。所有公务员都平等地享受法定权利和履行法 定义务,任何公务员不得因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家庭出身、社 会关系、党派、民族、年龄、所服务的行政机关等因素,享受特 权或遭到歧视。每个公务员都有权利对任何机关及其领导人的违 法侵权行为进行检举、揭发、控告;国家对所有公务员的法定权 利和利盏都要予以保护;对所有公务员的违法或违纪行为,都要 追究其法律或行政责任,并依法予以同样的处理0第二,保持义 务、权利一致。公务员履行义务与行使权利,是相互依存、不可 分割的。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存在着相
互对应的关系,公务员可 以获得履行职责应有的权力,同时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公 务员具有执行公务的职权,但必须依法行使。任何公务员不得只 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第三,权利的内容较为广泛。根据我国宪 法有关规定,公务员不仅可以表达个人意见和建议,对行政机关 及其领导人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能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而且还可以参加政党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活动,通过各种形式
·25·
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第四,权利受法律保护。公务员的权利是
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确认的。公务员的权利的产生、变更
或消灭都必须按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来进行,任何组织或个人都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非法侵害或剥夺公务员的法定权利。
公务员的身份具有双重性,他们作为普通公民,当然地享有
宪法规定的普通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履行普通公民应尽的义务。
同时,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也享有特定的权利和履行特定的义务。
主要有以下四的特点。
第一,义务与权利的一致性。公务员履行义务与行使权利,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第二,权利内容的广泛性。公务员享 有法律规定的政治权利。第三,义务与权利的双重性。公务员作
为普通公民,就应该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也应履行
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公务员又因职务关系而享有公务员法所
赋予的特殊的义务和权利。第四,义务规定在前权利保障在后。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公务员的八项权利和九项义务,将义务
置于公务员应享有权利之前,充分反映了对公务员的严格要求。
从法理上分析,公务员履行义务与行使权利,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存在着相互对应的关系;公务 员具有执行公务的职权,但必须依法行使。
但从窦践角度分析,公务
员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其行为需 要得到有效约束和监督,从而保证公共权力的正常运行。由于公 务员的身份的双重属性,使得公务员的公民权利无论是在范围还 是在程度上都受到各种纪律规范以及专门的公务员法的限制,这 些限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务员政治权利的限制。公民政治权利可分为公民参 与公共事务权、担任国家公职权、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权、、联合行动权、知政权等。公民担任公职后,相应地在政治权利中 受到一定限制,承担更多的义务。这里的义务包括法规义务和应 有义务。法规义务是国家通过法律明文设定的以法律规范形式存
·26· 在的义务,公务员的应有义务是虽未被法律明文规定,但根据社 会关系的本质和法律精神应当由公务员承担和履行的义务。公务 员一旦违反法规义务就构成违法,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违反应 有义务时就构成行政违法违纪,应受到行政处罚。公务员政治权 利受到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利益分配中的制宪权、修宪权,联合行动权中的组建、参与政党权,出于政治目的的游 行示威权、发表政见权等。
(2)公务员经济权利的限制。公务员在取得国家的工资、福利、保险的同时,不得从事有任何营利性的经济活动。如担任 企业的法人代表、管理人员,不得炒股、擅自处理财产等。由于 公务员掌握国家的权力资源,如果不加以限制,公务员就可能利 用这种权力介入经济活动为自己谋取私利,或其家庭成员也可能 利用公务员的身份影响交易,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3)公务员人身权利的限制。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不得以 危及自身的生命权、健康权作为不履行公务的抗辩理由,否则就 可能构成渎职行为而受到相应的处罚;公务员不得利用自己的肖 像权从事商业性质的活动、促销活动,在人身自由权方面,基于 国
家安全利益和政府形象的考虑,公务员不得退出国籍,进出国 境受到严格的限制;公务员不得参与色情、吸枣、迷信、赌博活 动。
(4)公务员文化教育的权利。公务员在自己起草的文件、公文上不得署名,从而使公务员的著作权受到限制;为保证行政 管理的连续性,现职公务员在离职学习期间超一年以上的应当予 以免职。
(5)公务员其他公民权利的限制。这主要表现在公务员在 获取权利救济和刑事责任上受到限制。公务员因违反法规、规章 而受到行政机关处理时,不得请求公办救济(行政诉讼),只能 向本级行政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提起申诉,按行政机关内部规定 程序处理。由于行政机关既是当事方,又是裁决者,就可能使公
·27·
务员在救济上得到不公正待遇。公务员一旦成为贪污受贿罪、渎
职罪的刑事责任主体,还必须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出就以贪污
受贿罪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论处。而且公务员涉嫌犯贪污受贿
罪时,反贪机构被赋予了特别调查权(“双规”),这就使公务员的一些公民权受到较少保护。限制公务员享有某些公民权利,以
确保公务员职务行为的规范性,使其行为后果限定在合理的偏差
范围,这对保证政府的廉洁,防止公务员的腐败是非常必要和现 实的。
=、公务员义务的主要内容
《公务员法》既明确了公务员的条件、义务、纪律和法律责
任,也明确了公务员的权利和权益保障措施;既有倡导性要求,也有禁止性规范,这就为公务员切实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创造了条件,也为促进公务员廉政勤政优
政、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能,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
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宪法
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
根本意志和最高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社
会生活有序运行的基石和保证。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是各个
国家机关、各种社会组织和每个公民的义务。作为行使国家行政
权力的公务员,应当树立法律至上的思想,维护法律权威,自觉
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成为守法的模范和表率。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依法行政,依 法办事,是公务员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也是行政机关有效运行的 保证。公务员的各项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遵循法定程序,不得 超出法律自行其是。对于因社会变化,有些社会事务,国家法 律、法规尚未做出规范的,应以政策作为执行公务的依据。.~
(3)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 为人民服务。这是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性质的要求,也是做好行
·28· 政工作、杜绝官僚主义的重要方法和保证。公务员应当树立公仆 观念,关心群众,深入实际,想群众之所想,干群众之所盼,要 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为 人民服务。.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公务员乃国家所任用,必须以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为己任。制定政策、办理事 务,都要把国家的安危、荣辱、利害挂在心中,自觉维护和捍卫 国家的尊严和利益,并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5)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国家行 政机关是一个有机整体,每个职位都是整体的组成部分。各职位 上的公务员必须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服从领导,听从命令,勤 奋工作,不能擅离职守,不得消极怠工,不得自行其是违抗政 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国家秘密事关国家的安全 和利益,公务员必须保守国家秘密,未经领导或专门机关同意或 批
准,不得对外吐露国家尚未公布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学技术等重大事项,不得随便对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人员谈论尚 未公开的工作内容,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重要文件材 料,要严格按规定保存和传递。
(7)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公务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行政 权力、执行公务,必须秉公亦事,不能感情用事,更不能利用手 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 值观,以廉为荣,一心为公。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除上述内容外,宪法和 法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有一些义务要求。此外,公务员 作为自然人,也是公民的一部分,宪法和法律关于公民的义务,公务员也必须履行。·29· 第三节
公务员的纪律
一、公务员的纪律及其原则
纪律是特定组织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和形象并保证其职能的 正常行使而要求该组织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公务员的纪律 则是机关为了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机关的良好形象,促使公务员依法履行公务而制定的要求公务员普遍遵循的行为准 则。公务员纪律是公务员义务的具体化,具有国家强制性,以惩 戒作为执行的保障。
1952年政务院颁布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条例》,在新中国第一次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纪律与惩戒做了系统规 定,其中列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27条纪律0 1957年10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二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关于国 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取代了1952年的条例,其中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规定为12条0 1993年国务院制 定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了公务员的14条纪律。《公 务员法》对公务员纪律的规定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 定大体相同,主要是为适应公务员范围的变化做了一些文字上的 改
动。
公务员的纪律是公务员义务的具体化,它有助于保证管理工 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机关的良好形象,促使公务员依法履行公 务。《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了公务员虚当遵守的16项纪 律。公务员的纪律作为重要的行为规范,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贝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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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为民服务原则。公务员的使命就是践行党执政为民的根 本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o 只有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使公务员积极主动地为完善
.30· 为人民服务的体制与机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公务员遵循为民 服务的原则,才能确立正确的权力观、荣辱观和群众观,相信群 众,依靠群众,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是依法行政原则。胡锦涛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努 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自觉地在宪法和 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 出,越要坚持依法办事o“依法行政的本质涵义包括三个要点: 一是行政权力的取得必须由法律设定;二是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 依据法律;三是违法行政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将行政权严格置于 法律的约束之下,正是依法行政的真谛所在。
三是实事求是原则。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的马 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和最根本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一切工作的准则,是党领导的革 命与建设事业不断前进的根本保证。
一、公务员纪律的现实意义
公务员行为规范是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社会生活 中必须遵守和遵循的从政指导思想和履行职责、执行公务的行为 准则。公务员行为规范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作为社会人,公务 员首先应遵守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社会道德规范;另一方 面,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工
作人员,公务员酌行为规范又有其特殊 性。因此,公务员的纪律要求作为特殊的行为规范,具有重要的 现实意义。
政府职能的履行需要公务员严守纪律。政府要卓有成效地履 行职能,就必然要求对公务员的行为进行规范。伺时,依法行政 也要求作为行政职责的承担者和履行者的公务员必须严格依法行 政,通过明确公务员的政治、工作和廉政等方面的规范,从制度 上保证公务员依法行政的实施。
政府形象的塑造需要纪律的外在约束。政府形象反映其治理 国家、管理社会的能力、绩效与威信。良好的政府形象不仅能提
·3 1·
高行政的信度和效度,也能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凝聚力和亲和
力,提升公众对政府的认同感,促进政府职能的实现。公务员是
行政机关的主体,他们对日常事务的管理、公务的处理、社会问
题和社会危机的解决等,都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
行政体系的运行和完善需要以法律制度为基础和保障。公务
员行为的规范程度,取决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和领 导活动方式及其行为的规范化程度,这种规范化程度越高对公务
员个体的行为规范影响越大,作用越大。另外,公务员的行为规
范还是对政府行为的规范化即行政体制和行政职能的法制化,对 行政管理模式的运行机制的科学化都有促进和保障作用。
公务员素质的提升需要纪律的塑造。公务员的行为必须通过
公务员行为规范塑造公务员良好的人格,进而提高素质和形象。
公务员的纪律从规则、制度层面上去规范公务员行为,有助于公
务员个体行为养成和素质提升,也有利于公务员整体素质的提
高。
三、公务员纪律的主要内容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
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
参加旨在反对国
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
·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32·
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 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
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将公务员的纪律内容分别划归为以下几
个大类。
(一)政治纪律
公务员的政治纪律是公务员在政治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规
范。公务员必须拥护国家的法律与政策,与国家的行为保持一
致。有关公务员的政治纪律规定在本条第(一)项与第(二)
项之中,即公务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
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
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公务员作为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
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当然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至于组
织或参加非法组织,是每一个公民都不得进行的活动,公务员当
然也不例外。
与西方国家事务类公务员必须与
政党保持中立不同,我国公
务员实行党管干部原则。各级公务员是党的千部的重要组成部
分,都必须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
针与政策,政党与政府工作人员之间的交叉任职也非常普遍。·33·
(二)工作纪律
公务员的工作是指公务员履行职务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遵守工作纪律,是公务员有效执行公务,提高办事效率的保证。
公务员的工作纪律体现在本条第(三)、(四)、(五)、(六)项。
(1)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公务员职位是根据公务需
要设置的,为保证公务的正常、连续进行,保证管理工作的高效
率,在每个职位上的公务员都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将高度的工作热情与踏实的工作态度和实干精神结合起来,凡是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必须亲自处理,不得擅
自由他人代理,不得擅离职守。
(2)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在公务员
法草案中,这一规定的表述是公务员不得“对抗上级决定和命
令”o至于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违法错误,公务员应如何
处理的问题,《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作了规定。另外应当注意的是,法律对法官、检察官的义务、权利与管理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有关法官、检察官的执行服从纪律,要适用法官法、检
察官法。
(3)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
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务力为人民服务o”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
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 关国家机关
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
‘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 ~.目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
复。’:《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接受人民监督。第十三条规定,公务员有权对机关工作和领
·34· 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公务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应自觉听取 人民群众或者下级公务员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 不能打击报复。
(4)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公务员应当 作风正派,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 报浮夸,欺骗上级和公众;在接受组织的调查、取证和询问时,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明;也不得伪造、涂改档案、证件 等,为个人骗取职务、职称、荣誉和学历等。
(三)廉政纪律
(1)不得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 人谋取私利。贪污是指公务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或 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行贿是指为谋取不正当 利益,给予公务员以财物的行为。受贿是指公务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的行为。公务员不得贪污公款,为达到升官等目的而向上级行 贿。公务员在项目审批、土地批租、工程招标、业务洽谈、资金 分配、税款征收、换汇创汇、证件发放、住房分配、户政管理、出国(境)审批,以及招生、毕业生就业、转业复员军人安置、公务员录用调动等方面,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理,自觉接受监 督,不准索要和收受贿赂。公务员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夯之便为配 偶、子女及亲友谋取私利,例如借用、挪用公款为配偶、子女和 其他亲友进行营利性活动;违规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 惠条件;利用职权
办理与本人有国家规定的回避关系人员的职务 任免、招工录用、奖惩、职称评定等。在领导身边工作的公务 员,不得打着领导的旗号为自己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不得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国家的财政资金 和其他国有资产是国家的公共财物,有一套严格的管理规则和纪 律,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并且要厉行节约,不能铺张浪费。从 实践来看,公务员特别应当注意不得有下列行为:隐瞒、截留j
·35·
挪用、坐支应上交国库的财政收入;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财政
拨款或补贴;违反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做假账、搞两本账,私 设“小金库”;以国有资产为他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公务员
不得浪费国家公款,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私请;用公款进行旅
游活动;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的娱乐活动、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
会员资格;用公款发放、赠送贵重礼品;用公款超标准建造、购
买住房;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两处购房或多处占
房;利用职权低于市场价购买住房。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
关收受礼金、礼品的规定,不得接受被管理、监督、服务对象赠
送的礼品;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礼品及有价证券应登记上交。公务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购
买、配备和使用工作车辆的规定,不得违反规定购买、装修、乘
坐超标准小汽车;挪用专项资金购买各种车辆;用公车接送子女 入托、上学和用公车旅游。
(3)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 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
责,做好本职工作,同时防止企事业单位利用国家权力从事各种
营利活动,防止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法收入,从而保持公
务员的廉洁,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写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
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四)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纪律
(1)..不得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
权益。,公务员应特别注意不得擅自制定收费、罚款项目,扩大收 费范围或提高标准,乱收费、乱罚款;无偿占用下属单位和企
业、事业单位的房屋、车辆、通讯工具、电脑等生活和办公用 品;利用职权购买和持有企业的内部职工股票,接受下属单位和、企业、事业单位赠送的信用卡;让下属单位和企业、事业单位出 ’资或部分出资为自己安装住宅电话,配备移动电话等;在下属单
位和企业、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让下属单位和企
·36· 业、事业单位出资供子女上学;未经批准将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
. 转移到下属或其他的经济实体,搞有偿服务;向下属和职权范围 内的单位摊派各种费用,为本单位索要经济赞助,乱摊派、乱集 资;以各种名义向基层单位强行推销部门自办报刊及其他商品等 等。
(2)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我国《宪法》和 《保守国家秘密法》中要求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应严格遵守 各项保密法规和制度。国家秘密涉及党和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 公开或者不准公开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学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事项。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私自转借、摘 抄、录制、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将这些文件资料及复制件带 离办公场所;在接受新闻采访或公开发表的文稿中,泄露、引用 国家秘密;在公共场所或与家属、子女亲友谈论国家秘密,在私 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擅自处理应上交销毁的秘密文件;发现 秘密文电、资料丢失或被窃不及时报告等等。在领导身边工作的 公务员不得向领导询问不应当知道的秘密;未经同意阅读领导的 秘密文电、资料;未经领导批准扩大密级文电、资料 的传阅范 围;泄露领导不宜公开的谈话、讲话、批示、指示等等。
(3)在对外交往中不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公务员作为
履符公职的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活动中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国家的形象,因此更应注意不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外事工作纪律,不得发表有损国格、人
格和不符合国家对外政策的言论;对外提供不应公开的政治、经
济、科技等情况;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外方索要钱物或暗示外
方赠予钱物;利用职权明示或暗示外方和驻外机构邀请本人及其
亲属出国(境);要求或接受有公务往来的国(境)外人士为本
人及其亲属出国(境)旅游、探亲和留学提供担保资助;在国、(境)外涉足色情场所,观看色情影视、表演;参加敌对组织、团体及其活动,或为敌对组织、团体提供帮助等等。
·37·
(4)不得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应当模范遵守法律,不得参 与或者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违反社会公共管理秩 序。
(5)不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 归。公务员应当严于律己,自觉遵守机关内部的请假制度,不得 擅离职守。
(五)公务员不得有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公务员纪律是对公务员义务的具体化,与公务员义务无法完 全列举一样,对公务员纪律也无法全部列出,国家法律与规定中 对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做出其他要求的,公务员也应当遵守。·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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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价值观念与
▲
X
德修言
一节
公务员的世界观、权力观与事业观
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习近平平在出席中央党校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的讲话中强调,新 的形势和任务对领导干部不断提
出新的要求,国际国内环境深刻 变化使领导干部面临的挑战和考验越来越大。各级领导干部要牢 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崇高理想,坚持立 党为公、执政为民,尽心尽力干好工作。
(一)世界观的基本内涵
所谓世界观,是人们对世界的总的认识和根本看法。世界观 不仅仅是认识问题,而且还包括坚定的信念和积极的行动。例 如,共产主义世界观就不仅仅包括对共产主义的认识和知识,而 且包括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和为实现共产主义的奋斗精神和积极的 行动。
作为一个人来说,世界观是和他的理想、信念有机联系起来 的,世界观总是处于最高层次,对理想和信念起支配作用和导向 作用。世界观决定一个人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价值观是指人对客 观事物的需求所表现出来的评价,它包括对人的生存和生活意义 即人生观的看法,它是属于个性倾向性的范畴。价值观包括从人 生的基本价值取向到个人对具体事物的态度。世界观、人生观和‘
·41· 价值观三者是统一的: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观,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有什么样的价值观。
世界观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逐渐形成的。人们在实 践活动中,首先形成的是对于现实世界各种具体事物的看法和观 点。一般说来,人人都有自己的世界观,并以此来观察问题和处 理问题。在阶级社会里,世界观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同阶级的 人们会形成不同的甚至根本对立的世界观。不同的世界观会指导 人们采取不同的行动,从而对社会的发展起着促进或阻碍作用。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
公务员及广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必须坚定共产主 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把人生追求和价值目标融 人为祖国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奋斗之中。有了这样的理 想信念,才能使自己变得精神高尚、眼界开阔、胸怀坦荡、生活 充实,也才能做到淡泊名利、克己奉公、无私无畏、勇往直前,毫无保留地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贡献自己的一切力量。
改造客观世界是无止境的,改造主观世界也是无止境的。马 克思主义世界观的确立和坚持,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会 随着党龄增加、职位上升而自然获得,必须经历一个长期不懈的 艰苦努力的过程,一个不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过程。我们要 通道这些正确途径,抓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
第一,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
和历史唯物主义,真正把握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把个人生
活的目的、价值和意义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起来。
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理解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信仰,就能自觉抵制 .。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生活方式的冲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
级干部,要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和岗位责任,就要不断提高学
r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科学地安排工作与学习,挤出时间多读些
书,培养自己进行理论思维和从政治上观察问题的能力。
·42·
加强学习,最根本的是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心内 容是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我国改革开放和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和关键时期,只有 掌握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更好地坚持党的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更好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好地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 织路线和群众路线的统一,进一步调动和凝聚亿万人民和方方面 面的力量,始终沿着正确的前进道路为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而奋 斗。
第二,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在参
加、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思想感情。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满腔的热情积极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建功立业,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努力磨练意志品质、陶冶道德情操、升 华思想境界,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思想感情。一定要摆正 领导和群众的关系,坚持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实践 和创造,虚心向群众学习,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丰富的政治营 养。这样,我们的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才能不断提高。
认真总结实践中的经验非常重要。应当既总结改造客观世界 的经验,又总结改遣主观世界的经验;既总结自己的经验,又研 究他人的经验,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为鉴,以利于确立正确的世 界观和人生观。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伟大时代,是需要而且正在造 就众多英雄模范、涌现大批先进人物的时代。以他们为镜子,对 照自己的思想言行,找出差距,有意识地在实践中加以磨炼,不 断使自己的思想品德达到新的境界。同时认真从别人犯错误和走 向堕落的根源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警惕自己,使 自己少犯或不犯错误。这样长期坚持下去,就能够使自己更加成 熟起来。
第三,自觉加强党内生活锻炼,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3· 发扬成绩,纠正错误,不断求得进步。
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之 下,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严肃地而不是敷衍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 评。这既有利于增强党的观念,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又可以在党 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下更好地认识和纠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求 得不断进步,无疑是加强世界观改造的一个重要途径。作为领导 干部,既要善于进行真诚的自我批评,又要敢于批评错误的思想 行为,还要能够
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欢迎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一)权力观的基本内涵
权力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反映,也是地位
观、利益观的基础。权力观是对权力的总的看法,包括对权力的来源、掌握权力的目的、行使权力的方式等问题的认识和态度。
中国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怎样的权力观、如何行使手中的权力,这不仅是一个执政方法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
习近平在2010年中央党校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指出,马克
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领
导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都要把人民
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 力的根本标准,做到公道用人、公正处事。
领寻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首先坚定“权为
民所赋”的思想认识,时刻提醒自己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只有 为人民服务的义务,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
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做到公道用人、公正处事。
“权为民所用”,这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如何用权的规范,、:.。.:是“权为民所赋”之果,也是实践正确权力观的重要检验。以
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44· 一位,兢兢业业、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实践证明,领导 干部是否自觉实践为人民服务的最重要衡量标准,在于能否坚持 做到“权为民所用”o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对权力有深刻的认识。要认识到权 力是一种奉献。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掌权用权寓于对人民、对
事业、对社会的奉献之中。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约束。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领导干部只有 时刻把握住自己,经常约束自己,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 危机感,才能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 惑。领导干部必须慎用权力。正确运用权力,可以给单位带来发 展,可以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相反,权力被滥用,单位就 不可能持续稳定发展,就可能危害社会,危害人民。
(二)树立正确权力观的现实意义
正确权力观的本质是权为民所用。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清醒 地意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权力的所有 者。对领导干部而言,权力只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权力越大;责 任也就越大。绝不能把权力当作以权谋私、巧取豪夺、中饱私囊 的工具。
正确权力观的核心,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之所以 如此,一个重要愿因,就是执政党及其各级领导干部手中掌有一 定的权力。因为有了权力,就容易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这是一 个比较普遍的问题。所有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 好权,把权力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确保与人民群众的血肉 联系。这是权力观的一个核心问题。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提高 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搞好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 党的方针。我们党要求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是坚 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条重要措施。在一定意义上,要执好‘
·45· 政,就要用好权,就要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而这一切建立在正 确的权力观之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与树立正确权力观,要求我 们党必须把党的干部队伍管理好、建设好,要把他们的思想政治 基础打牢、思想政治防线筑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
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解决干部队伍中突出问题的迫切需 要。我们的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作为人民 服务的手段,牢记党的宗旨,殚精竭虑,一心为民;但也有少数 领导干部不能正确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有的把权力当作获得金 钱、美色的工具;有的把权力当作个人飞黄腾达、光宗耀祖的途 径;有的把权力视为个人“私恩”的产物,甚至把权力作为对 个别人效忠的工具;还有的把权力当儿戏,对人民赋予的权力极 不负责,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甚至胡作非为,草菅人命,给人 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这些权力“错位”现 象,虽然发生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却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败坏了党的形象和威信。这些问题的存 在,更加突出了树立正确权力观的重要性,要从事关党的执政地 位是否巩固的高度,从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牢固树立正确 的权力观。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倮证权力廉洁、预防腐败的迫切需 要。腐败问题的发生,无不是权力腐败的表现,而权力腐败的出 现,又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观错误所致。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工作,迫切要求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我 们党反复强调,反腐倡廉要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 断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预防腐败需要多种措施,而树立 .正确的权力观,‘则是一项非常有效的重大举措。●.
(三)如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强化“公仆”意识。“公仆”意识 实际就是党的意识。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决定
·46· 了人民群众既是国家权力的主人,又是国家权力服务和受益的对 象。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就应责无旁贷地时刻摆正“主仆”位 置,甘当人民的“公仆”o要时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 智,珍惜民力,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 益。只有一心为民,我们的权力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才能维护我 们的衣食父母;才能摆正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关系,正确对待 个人的名誉、地位和利益,做到居上而不骄,处下而不忧,自觉 地为党尽责,为民分忧。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强化“自律”意识。所谓自律,就是一种自我约束、自我提醒,即:能够自觉地遵章守法,不做 犯法违纪的事情。自律意识是维护和巩固正确权力观的一个重要 基石。领导干部要做到两袖清风,清正严明,就必须要筑牢自律 意识,树立正确的金钱观、苦乐观、荣辱观,不仅仅在工作圈,还要在生活圈、社交圈及亲属圈都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 监督自己。做到“自重”,即时刻想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 予的,要珍重;做到“自警”,即时刻想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 权力周围布满了陷阱,要处处把握好道德、纪律、法律这三道防 线;做到“自省”,即要贵有自知之明,敢于正视缺点,敢于挑 战缺陷;做到“自励”,即要先天下乏忧而忧,永葆奋发向上的 精神状态。更要在错综复杂的新形势下做到“慎独”,即在没有 组织监督独处时能够洁身自爱,力戒贪欲,淡泊名利;“慎微”,即从细微处做起,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强化责任意识。权力就意味着责 任,而责任就意味着服务,意味着奉献。所以说权力观就是责任 观,要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首要的就是要树起强烈的责任意识。领导干部只有尽到对国家的责任,才能是好公民;尽到对下属的 责任,才能是好领导。履行责任的标准越高,其人生价值就可能 越大。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从“责任”二字做起,才能去 为人民服务,才能不求索取地无私奉
献。
·47·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强化“监督”意识。对权力的监 督,是领导干部正视自身缺点的一面镜子,这不仅仅是一种勇 气,更是一种崇高的境界。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要 正确地认识监督,把监督作为一种爱护、一种信任,自觉地接受 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自觉地开展自我监督,主动地营造对权力 监督的氛围。建立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权力运作 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拓宽监督的渠道和范围,使手中的权力真正 置于监督之下。
三、树立正确的事业观
(一)事业观的基本内涵
习近平指出,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必须树立科学 发展观。在发展观上出现盲区,往往会在事业观上陷入误区。不 坚持科学发展,即使一时搞得轰轰烈烈,最终也干不出党和人民 需要的事业来。领导干部对待政绩,要坚持实践观点,把求真务 实作为实现政绩的基本途径;要坚持群众观点,把维护群众利益 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要坚持历史观点,把科学发展作为衡 量政绩的主要标准,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
对公务员来说,事业观具体体现在公务员的政绩观上。所谓
政绩,就是指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履行相关职务取得的工作成绩和
贡献,是干部德才素质的综合反映。所谓政绩观,是干部对如何
履行职责去迫求何种政绩的根本认识和态度,对干部如何从政、如何施政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包括干部的政绩为谁,树立
什么样的政绩和怎样树立政绩的认识,是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
观在领导干部中的根本体现。正确的政绩观本质上是求真务实的政绩观,就是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看待政、绩,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指导政绩,用。兢兢业业、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创造政绩。
正确的
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紧密相联。科学发展观引导着正
确的政绩观,正确的政绩观实践着科学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所
·48· 要求的政绩,是以人为本的政绩,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 绩,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政绩。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 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我们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 效,把全部精力用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用在保障和 改善民生上、用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以这样的眼光看待政 绩,以这样的尺度检验政绩,以这样的精神追求政绩,才能创造 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政绩。
(二)培养正确的政绩观
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提出:“要教育干部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包括正确看待政绩、科学衡量政绩。”政绩
观直接反映领导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反映对待党的事业和人民
利益的态度,是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思想基础。树立正确的政绩
观,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强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做到
“四个坚持”o
一要始终坚持求真务实。求真务实,要求党的干部坚持实事 ’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在创造政绩的过
程中把握规律性、提高科学性、减少盲目性、克服片面性;求真
务实,就是把工作立足点放在真抓实干上。正确的政绩观,就是
耍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去看待政绩,强调的是扎扎实实地推进发展,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
二要坚持将人民的根本利益摆在首要位置。中国共产党的性
质、宗旨和指导思想决定了我们必须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
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也要将人民 的根本利益摆在首要位置。
三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 中来,到群众中去,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在任何情况
下,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观都要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
·49· 能背离,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
四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重点是以民为本。要从 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人手开展工作,把为民 服务的宗旨切实落实到人民群众的身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 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 事。
二节
公务员的利益观、公正观与诚信观
一、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利益观就是一个人对利益所持的立场和态度。利益观是受世
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代表广大人民根
本利益的政党,党的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共产党人的利益观归
结到一点,就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是实践党的宗旨的需要0 1945年,党的七大正式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写进了党章,从此成为
共产党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核心内容,成为共产党人权
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基础,成为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保
证。公务员能否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是公务员立于不败之地的保障。实践
证明,公务员只有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才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
站稳脚跟,在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感面前方寸不乱,才能受到群
众的拥护和爱戴。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的利益观
.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 ‘
当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
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观念。
r冲突的时候,必须具有无条件地服从整体利益的观念。
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观念。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
·50· 上,从全局的高度观察和思考问题。当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发生 冲突的时候,必须具有无条件服从全局利益的大局观念。
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观念。公务员要具有战略家的眼光 和胆识,不为眼前利益所惑,树立为长远利益而奋斗的坚定信 念。
甘于清贫的无私奉献观念。在“先富与后富”等利益关系 面前,要把群众摆在前面,时刻不忘人民公仆的本色,树立全心 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无私奉献精神。
自律基础上的遵纪守法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务员应 该强化自己的法制观念,即使在谋取正当利益的时候,也要严格 自律,在致富的道路上模范地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 益,是公务员对待利益问题的根本原则,也是公务员一切言行的 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社会主义国家,公务员追求的公共利益在其现实性上就是 为人民服务,o公务员职业不仅仅是公务员个人安身立命之所,而 是以“公共性”来体现职业最高精神境界,是与党和国家、社 会和人民的利益息息相关的价值行为。是否以公共利益为追求目 标,以公共善为价值准则是录用公务员、考核公务员的基本标 准。公务员首先必须具备对权力的公共性的认知,具备为人民服 务的信仰,缺失这种认知或信仰的人没有资格被选用为公务员。
一、树立合理的公正观
维栌社会公正是公共行政公共性的道德价值内容,也是对公 务员职业道德的重要要求。因此,公务员树立正确的公正观,对 于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公正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正确理解社会公正,需要 把握三个方面:社会公正是历史的、相对的、具体的。一般而 言,社会公正是社会成员对社会是否“合意”的一种价值评判,其实质是要求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权利在社会成员之间合理 分配,每个人都能得到其所应得的;各种义务由社会成员合理承‘
·51·
担,每个人都应承担其所应承担的。而要实现这种合理的分配与
承担,就要形成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体系。社会公正既体现为一种
价值理念,也体现为一种制度安排;既可视为一种原则和标准,也可视为一种状态和结果。“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
到共同富裕”、“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 .由人民共享”就是对社会公正直接而生动的表达。
公正观是历史的。社会公正不是人们头脑中凭空产生的抽象
概念,而是随着社会产生而产生、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的。在今
天看来很不公正的现象,也许在历史上曾被认为是公正的;在今
天看来属于公正的现象,也许在后人看来未必就是公正的。所
以,看待社会公正问题,须将其放到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结合具
体的历史背景来分析。
公正观是相对的。千百年来的历史证明,社会公正总是相对的,绝对的社会公正虽然美好,但难以企及。否认人的差别而要
求平均分享一切,最终只会扼制人的积极性,扼杀社会发展的活
力,不利于社会公正的实现。我们所追求的社会公正,是要让全
体社会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但不是要否认差别、消灭
差距,而是在承认差别的基础上将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进而
充分挖掘每个社会成员的潜力,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为。
公正观是具体的。社会公正要求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权
利在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分配,各种义务合理承担,但具体如何分
配与承担才是合理的,在具体的领域又有具体的内涵和具体的标
准二比如,在经济领
域讲社会公正,主要是讲等价交换、.机会均 等、公平竞争;在社会领域讲社会公正,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保障
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需求。我们不能将 .。经济领域的等价交换、公平竞争甚至优胜劣汰原则简单套用到社 ’会领域,无视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需求。
从总体上看,社会公正的实现是一个持续努力、永无止境的过程。作为一个美好追求,社会公正的实现程度受到经济社会发
·52· 展水平的制约,同时,社会公正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反 作用。社会公正问题解决得好,就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得 不好,就会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甚至引起社会动荡。所以,妥善 解决社会公正问题,努力实现社会公正,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 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其中,应突出三个重点,这就是认识 到位、举措得力、形成合力。
认识到位。实现社会公正,前提是提高认识。首先,社会公 .正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没有社会公正的引领,经济 的增长并不必然带来社会公益品的增长、贫困人口的减少、公共 服务的均等、社会福利的共享等,反而有可能导致两极分化。其 次,社会公正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社会公正通过权 利的合理分配、义务的合理承担,使人们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有序发展。第三,社会公正对 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动力作用。公正与效率既有相互排斥的一 面,也有相互统一的一面。持续的高效率必定要以社会公正为基 础。公正和效率如同社会发展的两个轮子,共同驱动着社会的发 展。
举措得力。实现社会公正,需要采取切中肯綮的举措。其 中,最为重要的举措就是实现科学发展,不断做大蛋糕,努力分 好蛋糕。实现科学发展与实现社舍公正,是相辅相成的两个
方 面,不注重社会公正就谈不上科学发展,没有科学发展也不可能 实现真正的社会公正。在此基础上,还应采取各种有针对性的举 措,努力把蛋糕分好,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形成合力。实现社会公正是一个艰难过程,需要各方面形成 合力、不懈努力。首先,政府应承担主要责任。实现社会公正,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权利和利益的分配与调整,有时还伴随着尖锐 的斗争。没有公共权力作保证,没有完善的制度为保障,社会公 正的实现很可能寸步难行。其次,社会应发挥协同作用。社会公 正需要社会积极介入,发挥协同作用。尤其是各种社会组织和各
·53·
类企业,都应积极参与到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中来,对处于困境的社会群体提供更多援助和关爱。最后,个人应培育公正之心。个
人具有公正之心,是实现社会公正相关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
三、树立严格的诚信观
“诚信”二字的原义是互证的,《说文解字》解为“诚,信
也,从言成声”o“信,诚也。从人言,人言则无不信者o“这个
解释得出这样的结论:诚、信二字都和人的言语有关。言出于
心,“诚信”首先是人的言必由衷。其次,“诚信”外化为人的 行为,表现在人们所进行的各种活动、处理的各种关系中。诚信
对于整个社会,应当属于道德范畴;而对于个体人来说,“诚
信”是内在的修为,是自律,而非他律。
我国上古时期,“诚信”先由笃信鬼神的虔诚开始,《左传》
上说:“祝史正辞,信也o”《尚书》上说:“鬼神无常享,享于
克诚o"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诚信的宗教色彩逐渐淡化,在那种“敬畏”的心理除去之后,诚信的实现常常要加上强制执
行的手段。所以,诚信在当今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说又是一种法
律原则。诚信不仅是道德之核心,是立身处世、人
际交往、经济 交往的基础,也是从政、治国之必须。
近年来,政府信用最受关注。政府不讲诚信,那就会失道者
寡助。失信于民的政府就会被入民所抛弃。从“华南虎事件”、“躲猫猫事件”到“七十码案”、“邓玉娇案”,网络对政府诚信
监督的巨大影响日渐显现。作为政府行为的决策者和体现者,公
务员的诚信修养程度和行为如何,对社会公众具有强大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公务员是掌握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的主体,讲诚信是对公众 ‘利益的一种承诺,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同时也是个人道德的要
求。但是,在现实中仍有部分公务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诚信缺失
乃至背信弃义的现象,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损
害,造成了社会对政府的信任危机。
·54·
对公务员个人来说,只有诚实无欺,才能取信于民。通常我 们所说的公务员的诚信观就是指公务员在进行国家事务和社会公 共事务管理活动中要诚实守信,履行对公众的责任,信守对公众 的承诺等行为的表现。拥有良好的诚信声誉是一个公务员的美 德,“以人为本”强化了政府对社会对公众的回应,是树立公务 员诚信观的基础。公务员的诚信观表现为包括政府领导及各级公 务员在执行公务中行为真实,不弄虚作假、愚弄群众,在公共政 策的制定与执行方面,行政人员要言行一致、诚实守信。诚信政 务主要表现为公务员执行政务的可信度和公信力。必须加强公务 员的诚信建设。加强诚信建设必须提高对诚信意义的认识,树立 公务员诚信观,甚至将诚信建设的业绩与公务员政绩挂钩并且增 加考核的权重。第三节
公务员的道德修养
一、公务员道德修养的基本内涵
道德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一种意识形态,是由一定的社会经 济关系所决定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个人内
第四篇:幼儿的道德教育论文
幼儿的道德教育
摘要
现今中国社会道德风尚日益愈下,各种冷漠、尖酸的思想成为网络和现实的主氛围,国民的道德教育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我认为,道德教育应该由幼儿开始,幼儿道德教育的启蒙十分重要。在幼儿阶段就树立起正确的道德观,形成良好的道德基础,使幼儿在以后的人生中恪守正确的道德观,这对于个人与社会都有积极的帮助。而这正正是社会各界所忽略的。幼儿教育的具体实行应该由幼儿教师开始,一定要切实保证幼儿教师水平和质量,并持之以恒地给幼儿灌输不同概念的道德意识,在幼儿园的常规教育中贯穿道德教育,逐渐让幼儿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塑造出幼儿自身的基本道德模型。
(一)幼儿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当今中国的教育界,有一个被大众普遍认为的问题,就是学生年龄阶段与教育内容和方式不匹配的问题。中学被笑称为“填鸭式”教育,即是学生被死记硬背等死板教育方法所捆绑,不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抑制了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思维能力,阻碍学生综合全面发展心身。大学的学习压力普遍认为较高中的小,大学生更多是为文凭、工作等社会生存要素而读书,真正钻研学术问题的学生少之又少。再看年龄最小的幼儿,幼儿教育并不是所谓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幼儿园更多的是行使看管幼儿的商业职能。
在中学阶段,学生处于心身发育的重要时刻,这个时刻对于未来个人的能力和兴趣发展都极具重要性,然后现在的中学生面对各种繁多的科目和复杂深奥的题海,没有时间和精力了解自身能力所在。而大学阶段应被视为精英教育,国家投入巨额资源培养人才,大学生应履行义务,执着学术,发展专业能力,现实却是大部分学生只顾学习分数,更有“60分万岁”的不当思想。
幼儿教育同样存在阶段与教育内容和方法不匹配的问题。幼儿阶段是每一个人人生的起跑线,是人生这幅画的第一笔。幼儿处于对外界事物懵懂的状态,各种观念能力开始发育,心智受外界影响极大,是塑造其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重要时刻。而当今的幼儿园教育更侧重于知识技能教育,忽略道德教育。其中道德的教育对幼儿来说尤其重要,这不仅仅影响到幼儿的个人成长,也影响的未来社会的整个发展能力。因为文化道德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最核心的发展要素,不同的道德教育给社会带来不同的影响。正确的道德观念应该在每个人的幼儿阶段就建立起来,让其植根于幼儿的思维方式,就像一棵参天大树,它的根一定深深扎于地下,那么面对自然的外界力量,就可以顽强抵抗。对于幼儿,如果正确的道德观念深入精神,那么在其以后的成长路上已有的道德观念将难于被击倒。如果这些正面的道德力量可以积聚起来,将可以改善整个不稳定社会的面貌。然而我知道,这将任重而道远。幼儿的道德教育,应该在社会的多个部门重视起来,政府、家庭、教育机构等应该携手合作,将道德教育切入到幼儿的家庭生活和幼儿园的教育中。
(二)切实幼儿的道德教育从幼儿教师水平开始
幼儿园是幼儿教育的直接场所,对幼儿的教育作用举足轻重。幼儿园作为社会部门,对教育水平的控制较为容易,而这涉及到幼儿园本身人员架构的上行下效。一个优秀的幼儿教师应该具有对幼儿教育事业的热心和激情、对幼儿的耐心和爱心,而且如果要切实道德教育,那么幼儿教师更要具有正确的道德观念、高尚的行为举止。因为幼儿具有极高的模仿能力,如果教师不能以身作则,为人榜样,幼儿跟风学习,则道德教育无从谈起。所以这是幼儿的道德教育中基本的人员条件。
为实现这个条件,幼儿园的行政管理人员可以制定具体的教师行为操守,定期培训,不定期检查,教师间相互监督,设立家长意见信箱,等等。政府更可以有效地规范幼儿教师的入职门槛,发放幼师牌照前,除了考察人员的知识技能是否过关外,还应考察人员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是否达到了一个幼儿教师所应达到的基本标准。
(三)幼儿道德教育应灌输不同概念的道德意识
在幼儿的道德教育当中,幼儿应被灌输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不同的道德意识,如劳动意识、尊重意识、诚信意识等。
需要灌输劳动意识是因为当今社会中劳动能力一代不如一代,很多“二世祖”“大小姐”层出不穷,青少年自理能力下降,很多人懒惰成性。所以我认为劳动意识需要灌输入幼儿的心中,让幼儿从小就能养成劳动习惯,不过于依赖父母,也不至于因父母过于宠溺而误导其成长。
而灌输劳动意识要从幼儿园基本生活做起。校园或教室较轻的清洁任务都可以尝试让幼儿承担,午餐碗碟的整理、厨余的收集可以让幼儿参与其中,让幼儿亲身体验劳动的辛苦和乐趣。各种劳动机会都可以在幼儿园教师的带领下让幼儿尝试参与,并同时在课堂上加以适当的总结和解释,进一步向幼儿灌输劳动意识。
尊重意识的灌输即是培养尊重他人的意识。尊重是基本的道德规则,具有尊重他人的意识可以避免幼儿恃宠而骄情况的发生。要灌输尊重意识,教师的言传身教很重要。有些教师习惯用侮辱甚至体罚使学生乖巧,这就严重地与尊重相悖。教师应使用正确的方法引导幼儿,加以耐性,我提倡要跟幼儿“讲道理”,而不是用极端的手法控制幼儿。教师可以在平时放下教师的架子,听取幼儿的意见,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注意态度应亲切温和。在这之上,幼儿园教师可以引导儿童互相尊重,当学生出现不尊重他人的情况时,教师应发挥作用,耐心解释其不当行为,还可以用适当的方法加以惩罚,目的为告诉幼儿应该怎样尊重他人。
教师要灌输诚信意识,当然教师本身要具备诚信的品质,不仅要对同辈长辈守诚信,还应对幼儿守诚信,但这还远远不够,因为现在许多家长喜欢用欺骗的方法逗小孩子玩,久而久之,小孩子就会以为这是一种正确的做法。要使诚信意识输入到幼儿脑海中,家庭和幼儿园的责任同样重要。不过最起码应该让孩子知道说谎是一种错误的行为。
另外,辨别是非的能力是幼儿道德教育中具有总结性的一环。幼儿通过各种不同道德观念的学习,应该基本具有辨别是非的基本能力。不过这种能力的培养,需要教师和家长在每天幼儿的生活和学习中贯彻,对于幼儿遇到和面对的事情,应该给以分析和教导,说明什么人的做法是对的,什么人的做法是错误的。日积月累,幼儿自身将塑造出基本的价值道德观念,为以后的成长道路打下道德基石。
(四)幼儿的道德教育应贯穿于常规教学中
道德观念的教授和灌输不能够生硬死板地进行,应该在常规的教学中潜移默化地渗透,贯穿于生动有效的教学方法。唱儿歌、讲故事是普遍幼儿园的常规教育,儿歌当中有不少道德题材,教师可以将儿歌的内容解释给幼儿听,寓言则是更好的教学素材,例如经典的寓言故事《狼来了》,通过这个简单的故事幼儿可以从中明白到说谎的错误,道德拼图的一块就砌好了。儿歌、故事可以启发幼儿思考,培养幼儿对是非黑白的分辨能力,渐渐地树立起基本的道德观。
此外,通过集体游戏教师可以将团结合作、互让精神灌输给幼儿。集体游戏需要幼儿互相合作帮助,共同解决问题,这样幼儿在玩游戏的过程中就可以学到如何与同辈共处和沟通。而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当今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很多幼儿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没有兄弟姐妹,很容易造成以个人为中心的性格。集体游戏就可以培养到幼儿与他人相处的能力,在合作中避免自私心态的形成。
(五)养成幼儿良好道德习惯
良好习惯的养成可以在幼儿的成长中很多方面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其中德育教学就是其中具体的一环。例如,教育幼儿在见到长辈时打招呼,做错事时要说对不起,不能浪费粮食,遵守纪律,并让幼儿在平日的生活中养成习惯,那么礼貌、节俭、守纪的观念就会在幼儿的脑袋中逐渐形成。只是习惯的养成不是一两天的事情,需要长久的耐心和毅力,教师需要在每一天跟幼儿的生活和教学当中坚持去做。而且这点需要幼儿园老师与家长配合,无论幼儿在幼儿园和家里都应该培养良好的道德习惯,不能在幼儿园遵循一套规则,又在家里遵循另一套规则,所以这需要教师与家长多交流和沟通,携手形成一个对幼儿心身健康的道德氛围,使幼儿在良好的道德环境中日渐受到熏陶,慢慢形成幼儿正确的道德基本模型。
第五篇:信息时代道德教育论文
信息时代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网络的发展对小学生的成长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为小学生学习知识提供了新的课堂,为小学生获取信息提供了便捷的渠道,为小学生的人际交流和沟通拓展了新的空间。然而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正所谓“技术每提高一步,力量就增大一份。这种可以用于善恶两个方面”网络化给小学生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小学生网络的不良道德问题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对学生的而危害不可低估。他一方面降低了学生对计算机联网文明的有效利用率,很多学生长期不文明上网,情趣低俗,理智消弥,道德丧失,责任淡化,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另一方面会造成网络环境的污染和秩序的混乱,导致网络社会不文明行为的相互感染和蔓延,影响我们网络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要紧跟网络走向,以现实的立场,前瞻的视角,科学的态度来研究网络环境下小学生的德育途径。
一、网络对小学生造成的不良影响,究其根源不外乎以下几种情况:
1、首先要影响小学生的道德发展
信息网络具有虚拟、无所顾忌、隐蔽等等特点,加上小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网络的思想比起家长、老师的影响还要大。从网络和现实两个状态来比较,我们发现不良的上网习惯会使一些自制力弱、性格内向、肚量小的学生出现人格障碍,而且在信息网络上你的行为可以不符合社会规范,可以不负责任,撒慌、欺骗、伤害他人,不会产生羞耻心和罪恶感。于是,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出对任何人或事都不爱护也不忠实,行为冲动,犯错后既不后悔,又不能从中吸取教训。再如上网玩游戏等,迷恋以后必将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
2、网络对小学生生理、心理的不良影响
我们知道,小学阶段正是身心发育的良好时期,在这个时期内如果长时间地做一些不利身心健康发展的事情的话,很容易导致身心发育不良。我们知道显示器等电子设备多少具有一定的电磁辐射,长时间接触电脑会产生头晕、视力下降等一些症状,影响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发育。同时,经常上网,容易使小学生形成一些不良习惯,如容易逃避与现实的人交往,丧失一些基本的社会道德和准则的判断能力,形成内向、孤独、不合集体的心理问题,严重的话会影响小学生心理发展,不利健康。
3、对小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影响
精彩的网络信息内容,动漫式的游戏画面很容易吸引小学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很容易使其沉迷其中。有一定程度迷恋网络的话,会使有些小学生整个思想都放在上网上,甚至学习其他课程时也在想着怎样找机会去使用网络,结果其他老师讲的东西没听进去,时间久了,必然导致学生自身的不良发展。
二、作为学校的德育工作者,针对以上几种情况,德育教育方式的转变也势在必行,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化解或者更大程度地减少信息网络对小学生带来的巨大诱惑和不利影响,从而使正确的利用网络,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1、首先从家庭入手,那就是要端正家长对上网的认识,加强家校配合进行家庭教育。
学生上网,大部分时间是在校外。家庭、社会同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家庭教育在学生教育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对于网络,家长要趋利避害,正确对待。大部分家长由于自身对网络不甚了解,过多干预子女上网,这样做只能是适得其反,甚至导致学生的反叛心理。正确的做法是本着关心、理解、沟通的原则,对孩子实施科学的引导,让孩子主动、自觉地获取信息,学习知识。只有在孩子自身,包括心理和行为两方面建立起抵制聊天和游戏的“防火墙”,才能将孩子从网络的“陷阱”里救出来,从而使他们从互联网中吸收健康、有益的知识,开阔视野,增长知识。
2、其次是从学校着手:加强学校网络德育建设,引导学生健康上网。
学校要抓住网络对学生具有强烈吸引力的这一特点,充分利用好、搞好校园网上的资源,加强德育板块建设,加强对学生的正确引导,采取有力的措施,积极控制、净化信息资源。多给学生提供有教育意义积极向上的网站,在学校网站上建立学生的作品展等,并鼓励学生参与到校园网站建设当中,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让学生在网络中获得实践的成功体验。再如利用班会课、团队活动课开展“文明上网”系列教育活动,如举办“远离网吧”签名宣誓活动等,通过这一系列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健康人格,使学生在数字化、虚拟化网络中,在没人监督环境中能够慎独,增加自我。
3、最后从教师着手:加强教师对学生健康上网的教育和引
导
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责任,必须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要教育学生正确认识与网络相关的伦理、文化和社会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价值观,筑起心灵的“长城”,抵制网上各种不良思潮和有害信息的侵蚀;加强中学生网络行为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有意识的引导他们选择健康、适宜的网上内容,对网上垃圾进行有效的批判。加强以理想信念为主题的思想品质教育,重视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了解他们的心理需求,结合时代特点及学生的需求、喜好,积极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并把教育内容融入其中,使他们在娱乐中受到健康文化的熏陶,从而降低学生娱乐生活中对网吧的依赖性,同时也加强
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综上所述,由于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给学生的道德建设所带来的冲击是前所未有的,学生网络道德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继续加以密切关注,并进行深入思考,以便找出落实学生网络道德建设的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