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弘扬法治精神
弘扬法治精神,才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当前,我国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法律体系日趋完备,人民民主权利的法治保障水平日益提高。但用发展的眼光来看,民主法制建设与人民民主不断扩大的客观要求还不相适应,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还有待进一步保障,促进人民有序参与国家治理还需要完善法制建设。只有弘扬法治精神,才能加快法制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
弘扬法治精神,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就是要从法律制度上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贯彻落实。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实现党的意志和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赢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弘扬法治精神,才能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经过多年努力,各级政府依法执政取得了明显进展,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存在。尤其是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问题上,不严格依法办事的现象时有发生。推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弘扬法治精神,才能形成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建设法治国家,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既是法制建设的主体,又是法律适用的对象,人人尊重法律权威,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平等参与、平等发展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才能实现人与人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今日之中国,法治正在成为人们共同的追求。只有坚持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建设,国家才有光明前途,人民才有美好未来。
第二篇:弘扬法治精神
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宣讲提纲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志,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必须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抓好落实。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
改革开放以来,从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确定依法执政基本方式;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到建设法治政府、完善司法体制,中国发展的进程,也正是法治进步的过程。实践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 今日中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可说前所未有。快速发展期,面对多元利益诉求如何定纷止争,促进公平正义?改革深水区,面对多样实践探索如何划定边界,掌握改革航向?社会转型期,面对多变思想观念如何调和鼎鼐,凝聚广泛共识?越是在关键时刻,越需要发挥法治的作用,让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
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要跳出“历史周期律”、实现长期执政,要走好“中国道路”、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以法治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要准确把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会决定,就需要把法治的作用和地位,放在这样的高度来理解。
二、准确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科学内涵 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要紧紧围绕全会《决定》,围绕总书记重要讲话,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应把握:
1、一个明确主题
这个主题就是依法治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志,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两项建设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是贯穿全会精神的一条主线,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为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只有准确把握这一总目标,才能把全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准确把握总目标,就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准确把握总目标,就要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准确把握总目标,就要深刻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
3、三依三体原则
会议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三个依法、三个一体建设”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途径则是“三个依法”和“三个法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四项基本要求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16字出自十八大报告,被称作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新方针,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遥相对应。30余年来,中国法制建设砥砺前行,从“刀制”(法制)跨向“水治”(法治),至1997年“依法治国”被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成就来之不易,积弊亦伴之重重。当下,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亟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之际,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既面临新的挑战,又面临新的机遇。
5、形成五大体系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6、完成六大任务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会议10月25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出席并讲话,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宣传思想战线的重要政治任务,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
1、坚持正确导向
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等重大关系,做到全面准确、扎实深入。
2、形成宣传合力
要统筹抓好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网上宣传和网下宣传、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既发挥各自优势又形成宣传合力。
3、宣传入脑入心
全会精神的宣传要坚持接地气、重实效,多讲老百姓听得懂、听得进的话,努力把专业术语转化为群众话语,做到深入浅出、入脑入心。
4、做到解疑释惑
要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回答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干部群众的深层次思想问题,更好地析事明理、解疑释惑。
5、加大普法力度
要加大普法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
第三篇:弘扬法治精神演讲稿
篇一: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演讲稿
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2014年12月4日,13亿中国人迎来了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这是一座法治里程碑。几千年封建专制历史,有法律而无法治,重权力而轻权利。正如黄宗羲所言:“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漫漫人治史,使古人常把“盛世”的想象寄托在“明君贤臣”身上,最终逃不过“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治乱循环。因此,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法治重在“宪法之治”。如果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那么宪法就是治国之基石。有人形象地把宪法比喻为“国家资格证书”“政府开张营业的许可证”。究其深意,宪法的价值与意义首先在于“限权”,即把公权力关进国家最高法律权威铸就的制度之笼,借此来保证国家各项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如: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的另一重大意义在于“爱民”,列宁曾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她以国家根本大法形式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人民民主的最高法律形式。如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那么,宪法与高中生有关系吗?为什么我们上学不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呢?很简单,宪法第46条告诉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宪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不是身外之物,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伟大的思想家卢梭讲过,“一切法律制度之中最重要的法律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所以,作为合格的公民和未来法治中国的栋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遵守校规做起,自觉学习宪法、掌握宪法、尊重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宪法兴,则法治兴;宪法昌,则国运昌。
篇二:弘扬法治精神_促进社会和谐_演讲稿
2013.4.1 第七周 主讲人:刘犁
主题: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校园和谐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校园和谐。“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我们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只有我们学法、懂法,才可以使法律在我国普及,因为我们知道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律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所以,我们应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坚决扫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才会使我们的校园处处充满法治气息,我们才会有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在这里,我向同学们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1.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打架,不斗殴,不结交社会闲散人员。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与行为不端的人员交往,必然会受到他们错误的人生观、错误的思想、错误的行为影响,所以,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
2.遇到违法乱纪的事情,应及时举报揭发,而不是任其发展,以致对社会,对他人造成严重危害,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犯时学会用法律解决。
3.平时多看法律书籍和法律节目,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普法活动,增强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然,学会用法律武装自己,我们只有知法,才会懂法,用法。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罪犯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也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所以,我们中学生应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懂得用法律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只有遵纪守法,我们学习、生活的校园才会更加美好,更加和谐。从现在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和谐、平安校园。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篇三:走向法治演讲稿
为民族的未来奠基
各位老师、领导:
大家下午好!我演讲的题目是《为民族的未来奠基》。
一提到法律,人们往往联想到违法乱纪、贪污腐败,法律意识对于普通教师就像是外洋大轮船,似乎很遥远,有没有法律意识也不伤大雅。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无时无刻不规范着我们的言行。这有一个真实的故事,我们暂且隐去人物真实的姓名------南方某集团公司经理出差到香港,一天,他急匆匆从公寓楼下来,为赶时间,跨越楼下的一块草坪,省却了门前一段不长的s型小路,准备开车去参加一个很重要的会议,这时不远处走来一个漂亮的小伙子,是位香港警察,很礼貌地向他敬礼,递过一张字条:因跨越草坪,罚款280港元,折合人民币约三百元,经理一惊,三百元对于月收五千元的国有公司经理不过九牛一毛,可传扬出去很不体面,经理赶快递烟、陪笑、认错、解释,表示一定痛改前非,竭尽全力地套近乎,警察只是尴尬地笑,终于怏怏离去。经理虚惊一场,风驰电掣般开会去了,根本没往心里去。
第二天,经理在驻地接到了当地法院的传票,他怎么也记不起几时犯过法。到了法院,才发现是为昨天自己跨越草坪的事,于是又是一番认错、解释、痛改前非、下不为例,竭力地陪笑。要是在内地,这都是下人干的事,想不到他如此地费力,法官竟始终一本正经,不但不买帐,反而加罚二百元。经理怎么也想不通,香港人如此不讲情意,他向律师讨教,律师解释说在法庭上不严肃,贿赂法官是对法律的戏弄,亵渎法律,自然要加重处罚,经理才若有所悟。
至此,我们不难理解,党的十七大为什么要求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其实十多年前,邓小平就强调:“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江泽民也强调,教育是个系统工程,要切实加强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
要使人们的法制观念从传统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惟有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的职责。但法制教育喊了几十年,仍是学校教育的薄弱环节,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同其他行业有不同,教育是未来的事业,发达地区教育的今天,就是我们教育的明天。中小学是开展法制教育的最佳场所、最佳阶段,中小学法制教育标本兼治,是共和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奠基工程、希望工程。民主法制、公平正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深入人心,教育观念的更新势在必行。依法规范教育行为不可阻挡,作为教师,如果我们对此,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不提高法律意识,就会被市场抛弃。没有这样的紧迫感,仅仅抱住过去的经验不放,必将重复落后挨打的历史。
中小学基础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全民素质,法制观念是国民素质中众多组成部分之
一。培养一个法官、律师,不如整个民族的法律意识提高一小步。对中小学生进行素质教育,毫无疑问应树立中小学生的法律信仰。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泽千秋的大事业,是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
总之,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时代的要求,教育发展的必然,是社会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我们责无旁贷、别无选择。诸位朋友、诸位老师,各级领导,为法治之花开遍祖国大地,法治精神深入民心,让我们携手,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为孩子的一生奠基;为祖国的明天奠基;为华夏民族的未来奠基!
谢谢,我的演讲完毕。
篇四: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12月4日,我们又临来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目前,“四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是国家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少年强,则国强”,只有我们学法懂法,才可以使法律在我国普及,因为我们知道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我们应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坚决扫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才会使我们的校园处处充满法治气息,才会更安全,我们才会有更好的学习环境。
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青少年也不例外,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所以,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遵守学校的
规章制度,不打架,不斗殴,不寻衅滋事,不结交社会闲散人员: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与行为不端的人员交往,必然会受到他们错误的人生观、错误的思想、错误的行为影响,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对社会的危害很大。不寻衅滋事,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2.遇到违法乱纪的事情,应及时举报揭发,而不是任其发展,对社会,对他人家庭造成严重危害。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犯时用法律的手段解决;至于怎么解决,遇到具体问题时请询问资深人士,切忌私力救济。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所以,我们中学生应学习法律,懂得法律,才会用法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我们更应该遵守法律,才会使我们生活、学习的校园更加美好,更加和谐。让我们携起手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一个和谐校园。
谢谢大家!篇五:演讲稿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机关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演讲讲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校园和谐。“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我们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只有我们学法、懂法,才可以使法律在我国普及,因为我们知道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律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所以,我们应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坚决扫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才会使我们的校园处处充满法治气息,我们才会有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在这里,我向同学们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3.平时多看法律书籍和法律节目,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普法活动,增强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然,学会用法律武装自己,我们只有知法,才会懂法,用法。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罪犯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也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所以,我们中学生应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懂得用法律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只有遵纪守法,我们学习、生活的校园才会更加美好,更加和谐。从现在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和谐、平安校园。
第四篇:弘扬法治精神
大力弘扬法制精神 共筑伟大中国梦
一、活动目的1.通过知识竞答,使学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
2.通过班会课,使学生提高法律意识,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活动准备
1.上网寻找关于法律知识及其竞赛题目
2.班级布置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2-12-7班教室
四、活动主持人
班主任
五、活动过程
1.导入
班主任:12月4日是一年一度的法律宣传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
普法办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确定今年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活动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那么同学们知道这个法律宣传日是怎么来的吗?
王嫚: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2001年5月,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经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孙双悦:我认为这个节日,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宣传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形象,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
2.知识问答
班主任:同学们,当我们走在繁华的大街上与人擦肩而过时,当我们与别人交往接待时,当我们购物时,你是否想到“侵权”两个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每个人幸福和欢乐,让我们更多地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吧。首先,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竞答,分为必答和抢答两部分。必答题
20分,抢答题有10分、20分、30分。答对按相关分值得分,答错扣10分,最后分值高的为获胜小组。
必答题:8题
1.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
A.1949B 1950C 1954D 1982
2.我国教育的基本法是()
A. 宪法B 教育法C 义务教育法D 未成年人保护法
3.我们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责任年龄是指()
A. 14周以上不满18周岁B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C 14周以上不满16周岁D 不满14周岁
4. 醉酒的人犯罪()
A.从重处罚B 应负刑事责任C不负刑事责任D 减轻处罚
5.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除了第一届另有规定以处,每一届任期()
A. 3年B 4年C 5年D 6年
6.《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当场处以罚款的数额为()
A.1000元以下B 50元以下C 100元以下D 200元以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尊严不受侵犯
A.人身B人格C 身体D 名誉
8. 我国年满()周岁的公民,可以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A.14B 16C 18D 20
抢答(8题)
1.北京奥运会的口号是什么?
2.当事人订产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吗?
3.“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因此必须受到治约是法治的必然要求吗?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可以不知道债务人吗?
5.新修定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吗?
6.对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吗?
7.国家坚持科教兴农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对吗?
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刚,是吗?
3.表演及讨论
班主任:经过刚刚的比赛,可以看得出同学们积极思考,不仅懂得了法律对我们的重要意义,而且还掌握了许多法律知识。下面我们请三组同学们表演,其他同学针对着他们的表演讨论这些情况合理合法吗?
(一)防卫过当该判刑吗?
(二)在商场被搜身全法吗?
(三)见义勇为者被刺,围观者无人支援?人们的道德在吗?
同学们进行了积极的讨论,并针对着这三种情况发表自己的意见。并谈谈自己今后如果碰到此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4.小结
班主任: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来提醒,让我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把法律知识长记心中。
六.班主任小结
首先,这次的班会课非常的成功。通过这次班会课,同学们进一步认识了法律法规的意义,愿同学们从此刻就要树立起法律意识,让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利。
第五篇: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要努力推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重点是三个“继续强化”:要继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促进领导真正在法治轨道上处理政务、办理事务。要继续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增强依法办案、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责任感、使命感,严格依照并运用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全方位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有机统一。要继续强化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积极组织送法律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努力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普法教育,根据群众所需提供法律服务,使法律成为农民致富、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有力保障。加大企业法制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水平。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要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针对性。要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按照“法治沧州”“平安沧州”建设的要求,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大力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丰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爱沧州、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法律八进”、开展“法治八建”,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普法形式,在广大农村依托“四个覆盖”体系,拓展普法工作渠道,提高普法工作成效;在城镇社区要注重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渗透作用,不断增强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