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建立河头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
河政[2008]号
关于建立河头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
镇属各单位、各行政村:
为了完善我镇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更好地为受援对象提供优质、优先的法律服务,有效地维护法律援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市司法局有关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站长:孙如志
副 站 长:周海胜
工作人员:任世富 应启斌 陈燕飞 姚学义 冯贻正 朱林炎 工作站设在镇综治办。
二、工作职能:工作站职能主要是受理本镇范围内当事人申请的符合援助条件和范围的法律援助案件,并由市法律援助服务中心落实具体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实施法律援助。
三、法律援助对象:本镇辖区内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当事人。
四、法律援助的范围:
1、刑事案件当事人;
2、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3、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4、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5、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6、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7、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
8、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9、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五、法律援助方式:以诉讼或非诉讼代理、义务解答法律咨询,并通过减、免法律服务收费等方式实现。
河头镇人民政府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第二篇:殷汇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岗位职责(范文模版)
殷汇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岗位职责
一、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岗位职责
组织、协调我镇法律援助工作;审查、指派和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我镇法律援助专职工作人员的法律援助执业证申报工作;接待、解答、咨询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核算申报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并做好经费管理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律援助工作站内勤工作科员岗位职责
落实各项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档案、文件、卷宗的管理;负责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支出、结算和管理;接待、解答、咨询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本部门材料、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本部门卫生、接待等日常事务;审查、指派法律援助案件;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工作科员岗位职责
落实法律援助工作;接待、解答、咨询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审查、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起草本部门的公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承办民事等法律援助案件,遵循分工协作的原则,做好其它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站来访接待咨询规范用语
一、接待来访
1、你好,请进,请坐。
2、请问你有什么事?(有什么问题?想反映什么问题?)请慢慢讲,不要着急。
3、我们这里有一个咨询登记表,为了便于了解你的问题,请先把你的基本情况填写一下。
二、处理
1、你的问题我们基本清楚了,你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把你的情况向领导汇报一下,再研究决定是否对你提供援助。
2、来访的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根据你的情况,如果你需要申请法律援助,请如实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经济困难证明、案件材料等,我们会具体审查你的条件,并进一步决定是否对你进行援助,请留下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我们会及时通知你。
3、来访的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
先向来访者解释法律援助的条件及申请事项范围,然后向来访者说明应该对哪些部门解决问题。
4、对不属接受申请地法律援助机构管辖的:
对不起,你的案件不属于我们管辖,你可以向受案法院所在地的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非诉讼案件建议到住所地或事由发生地的基层法援机构提出)。
三、送别
1、请慢点,有问题可以再来咨询,也可以打电话,我们的电话是……
2、请慢走,再见!
四、接听电话
1、您好,这是法律援助中心,您有什么事?想反映什么问题?
2、你的问题比较复杂,你可以来我们中心一趟,带上有关材料,我们具体了解你的情况后,再给你提供相关帮助,我们的地址是……
3、有什么问题你再打电话咨询,再见!
五、禁忌用语
1、不能援助,这是规定!
2、有啥事,你快说!
3、刚才给你说过了,怎么还问!
4、这事我们管不了!
5、不是告诉你了吗,怎么还不明白!
第三篇: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范围
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
6、因身体遭受严重损害请求赔偿的;
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
9、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篇:学校法律援助工作站(范文模版)
四川省中江县龙台中学
关于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
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青少年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营造关心爱护青少年学生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中江县依法治县和“法律七进”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江司发【2014】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依法为青少年学生提供法律援助,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二、服务内容
开展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法律咨询等;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青少年学生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办理维权事项(法律咨询、代书、诉讼及非诉讼代理等)。
三、组织形式
我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学校和县法律援助中心领导下工作,工作站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工作站站长政教处主任代作安同志担任,副站长由我校法制副校长胡勇同志担任。学校日常事务由校团委书记刘俊具体负责。
四、工作职责
(一)开展法制宣传、咨询、培训等法律服务活动;
(二)负责青少年学生涉法的来电、来信、来访工作,开展法律咨询;
(三)负责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律援助的调研及宣传工作;
(四)负责对青少年学生申请法律援助事项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法律援助中心办理;
(五)负责做好涉法来访、来信及来电投诉的登记工作。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报送信息、工作报表、工作计划及总结。
2014年12月15日
第五篇: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
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
一、免费解答辖区内公民提出的有关法律事务方面的咨询,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二、热情为困难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办理法律事务。
三、协助本辖区内各单位,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办理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干警行为规范
一、依法行政,不得越级、越权、侵犯;
二、严守法纪,不得贪赃枉法;
三、秉公尽责,不得以权谋私;
四、忠于职守,不得推委、贻误工作;
五、维护职务信誉,不得弄虚作假;
七、艰苦奋斗,不得奢侈浪费;
八、树立宗旨意识,不得侵犯群众利益;
九、遵守社会公德,不得酗酒滋事、参与或者支持黄、赌、毒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