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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合集五篇)
编辑:紫陌红颜 识别码:17-415327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7 18:22: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司申请注销登记

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纳的企业应先办理地税注销手续,注销流程按先后程序共分为五个步骤(朝阳区),分别为注销地税、国税、银行账户、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统计证。

注意:地税局的注销应当在向工商机关办理注销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地税流程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纳税清算申请表》要填最近三个整年度的纳税额)到税务所办理结税、结票和收缴税务证件手续

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

3、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带齐退票及最后一张已开发票记账联)、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4、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在未领到注销通知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所需资料: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购领发票凭证

公章和财务章

用于结清纳税款、费、滞纳金、罚款和缴销发票等资料

其他有关税务证件、资料

注销国税流程

1、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缴销专用发票申请表》。

2、持填写完的以上各表,带齐至注销日购买的所有新、旧版普通发票及最后一次购买的最后一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专管员处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3、办完缴销发票后找专管员办理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资料如下:

⑴填写业务报批单一式二份;

⑵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⑶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受理文书名称: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

⑷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一式二份;

⑸《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

4、请专管员进行纳税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待专管员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到专管员处领取以下资料:

⑴《评估报告》;

⑵《业务报批单》;

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⑷《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

5、用A4纸打印注销申请书一份:没有格式限制、写清楚注销原因、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若是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企业还需提供一份董事会决议,要求法人及股东签字、加盖总机构(或总公司)公章。

6、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评估报告》、《业务报批单》、《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注销申请书、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票购领薄到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窗口。

工商注销流程

一、请注意工商年检的时间:2011年3月1日---2011年6月30日

营业执照注销之前要先注销税务登记证,如果你的公司在这段时间之内不能办理完结,那最好是作一下年检!

二、注销营业执照时间及流程:

1,清算组成员备案

2、报纸公告

3、报纸公告45天后注销营业执照

节省时间可以税务注销和营业执照一起注销,但是税务注销的时间没有一定的,一般在2个月以上!

三、如果不去年检,暂时不会吊销营业执照,您将面对的处罚有两个方面;

1、不年检,工商罚款,上海这边差不多是要5000-到100002、不管他,让他吊销,这样就是以后您不能再作为公司的法人出现在营业执照上面(俗称法人被监控)、但是可以作为投资人,投资新的公司!

所需资料:

Ø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Ø 指定(委托)书

Ø 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Ø 已经在XX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该报纸应为公开发行的报纸

Ø 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Ø 股东会的清算报告,其中应载明下列事项:

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

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

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公司注销所需资料明细:

1、商务局的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Ø 企业出具的注销申请书

Ø 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Ø 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Ø 批准证书正、副本 原件

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Ø 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地税局的注销申请:应当在向工商机关办理注销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所需资料:

a、先到税务所办理结税、结票和收缴税务证件手续。应携带证件和提供资料如下: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购领发票凭证

公章和财务章

用于结清纳税款、费、滞纳金、罚款和缴销发票等资料

其他有关税务证件、资料

b、持税务所开具的已加盖税务所公章和纳税人公章的《注销税务登记审批单》,到税务登记机关(征管法制科)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c、税务登记机关审核《注销税务登记审批单》后加盖公章,同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证明》。即为办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国税局的注销申请:应当在向工商机关办理注销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所需资料: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6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海关的注销申请:应当在向工商机关办理注销前,向原海关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海关登记

所需资料:

Ø 企业出具的注销申请书

Ø 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Ø 海关登记证正、副本 原件

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Ø 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5、工商局的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Ø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Ø 指定(委托)书

Ø 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Ø 已经在XX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该报纸应为公开发行的报纸 Ø 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Ø 股东会的清算报告,其中应载明下列事项:

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

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

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6、外汇管理局的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Ø 企业出具的注销申请书

Ø 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Ø 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Ø 外汇登记证 原件

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Ø 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7、开户银行关户申请:

所需资料

Ø 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

Ø 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

Ø 其余资料需与开户银行具体确认

审批时限:递交完备资料后,2个工作日完成账户关闭手续

8、技术监督局的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Ø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原件

Ø 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

Ø 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

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当时即可办理

9、统计局的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Ø 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

Ø 统计证原件正、副本

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当时即可办理

10、财政局的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Ø 财政登记证原件

Ø 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

Ø 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

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当时即可办理

11、公安局的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Ø 企业印章原件

Ø 企业备案登记簿原件

Ø 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

Ø 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

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当时即可办理

第二篇:公司注销登记

有限公司解散的六种情形

一、公司章程规定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解散无须股东会再另行作出决议,但公司也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虽然未到营业期限,但是根据需要,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解散公司。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项,所以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股东请求法院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但是要求解散公司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超过三分之二,通过股东会不能形成解散公司的决议。这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四、受行政处罚解散

公司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公司被行政机关依法决定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必须依据人大制定的法律或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明文规定,法律无明文规定时,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解散公司。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最常见的情形是,公司自行停业,实际处于解散状态,但公司股东不按规定进行公司解散清算,也不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最终,公司因没有在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时间内接受检验,被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五、被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被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宣告破产而解散。

六、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根据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可以作出公司合并或分立的决议。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原公司解散。

对股东会关于合并或分立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

公司解散是公司因发生章程规定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业务活动,并进行清算的状态和过程。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或被破产宣告后,依照一定程序了结公司事务,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财产,最终使公司法人资格终止消灭的程序。我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解散、清算原因及程序规定如下:

一、有限公司解散原因。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解散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司法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人民法院据此决定予以解散。

二、有限公司解散程序。

1、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或政府责令解散,或人民法院根据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的申请决定予以解散。股东会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该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的解散,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解散方案。

3、公司解散,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清算。

三、有限公司的清算。

1、清算原因。公司因上述解散原因中的1、2、4或5解散,应当清算;因公司分立或者合并解散不需要清算。股东会决议解散的,股东会应对公司清算作出决议。

2、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组成。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四、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组行使的职权有: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五、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清算组人员及工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清算组根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后;

5、清偿完毕上述款项后的剩余财产,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

3、已发布注销公告。

(七)、注销登记。

1、申请注销登记。

自清算报告被确认之日起10日内,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2、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

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公告企业终止。

六、清算责任。

1、公司进行清算时,不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公司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4、清算组不按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5、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七、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的转变。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第三篇:申请公司税务登记注销承诺书

申请公司税务登记注销承诺书

郑重承诺:

本公司因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决定停止经营,故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公司税务注销登记,请予核准。现提交股东会决议书、银行注销证明、营业执照附件等。由于公司并未经营运转,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人员流动较大,导致账务缺失;并因公司银行账户已经注销,无法提供流水账目。特此说明。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文本与原件一致,如有遗留问题,一切均由本公司承担。

2016年4月26日

第四篇:注销预告登记申请

注销预告登记申请

甲方:扎赉特旗鑫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 已在墨香居小区购买_______号住宅,合同号为: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解除购房合同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购房合同。

2、乙方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注销预告登记手续事宜。

3、乙方按甲方要求甲方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退房手续事宜。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或乙方均不得依据购房合同提出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请求。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五篇: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流程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流程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的破产裁定;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载明下列事项:(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3)已经在XX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该报纸应为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

5、重要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6、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3、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4、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5、重要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不予受理的,核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2、受理但不予核准的,核发《登记驳回通知书》

3、受理并且核准的,核发注销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2、收费标准:公司注销登记不收取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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