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程咨询概论》第二章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第二章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考试要求
1.了解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概念和申报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条件、程序。
2.熟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登记注册和义务与权利。
3.掌握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执业范围。掌握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必备的业务素质条件、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第一节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概念(了解)
一、注册咨询工程师概述
国家人事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1年12月颁发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正式确定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名称和制度。
国际上咨询工程师认可的一般概念是:咨询工程师是以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为职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经济和管理等)人员的统称。
二、我国注册咨询工程师的含义
目前,我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与国际上通称的“咨询工程师”还有所区别。国际上咨询工程师是搞建设全过程咨询的,属于广义咨询工程师的范围,除了项目前期咨询之外,还包括设计、建造、监理等全部工程咨询的业务内容。由于我国现行管理体制下,工程建设领域和阶段被分由不同的政府行政部门管理,为避免与国家已经确定的其他执业资格注册制度重复和矛盾,我国在注册咨询工程师名称上专门注上(投资)两个字。
因此,“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含义为:以建设前期投资咨询为主,同时也兼顾到经济建设全过程中与投资咨询相关的业务,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统称。
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执业范围(掌握)
根据人事部、国家计委印发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在其证书规定的专业类别内,可在以下范围执业:10个
(1)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咨询;
(2)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咨询;
(3)经济建设专题咨询;
(4)投资机会研究;
(5)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6)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7)工程项目评估;
(8)工程项目融资咨询、绩效追踪评价、后评价及培训咨询服务;
(9)工程项目招投标技术咨询;
(10)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工程咨询业务。
第二节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一、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报名考试的条件和程序(了解)
报名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方面基本条件: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二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是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一定的工程咨询业务阅历。不论学历多高,报名者至少需要有两年以上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的工作经历。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由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或授权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国家计委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写考试大纲、专用教材和组织命题,由人事部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博2硕3研4年,本6专科满8年,非技非经加2年(硕和研不一样),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二)申请参加考试的程序
(1)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2)考试管理机构会同地方工程咨询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3)参加考试。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4)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5)考场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科目
考试以3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参加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具备以下条件(4种)之一者,可免试:
1、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2、获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4、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转自学易网 转自学易网 转自学易网
第三节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登记注册(熟悉)
16个专业类别,每位申报者最多允许注册2个专业,包括一个主业,一个辅业。
一、首次注册
1.申请注册条件
申请注册的条件是:
1、在工程咨询单位工作恪守职业道德,2、取得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3、身体健康,能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岗位上坚持工作,4、并有良好业绩。
2.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4: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任职(聘用)单位出具的任用(聘用)证明;任职(聘用)单位出具申请人职业道德证明。取得注
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后调往其他单位并申请注册时,或辞职的证明文件;申请人取得资格后,超过规定期限申请首次注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认可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结业证明。
3.申请注册程序
(1)填写注册申请表;
(2)任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报初审机构;
(3)初审机构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汇总表软盘,报送全国审核。
(4)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工程咨询》杂志和中国工程咨询网向社会公示经终审批准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名单。
(5)公示30天后颁发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和名章。
4.不予注册6个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3、在工程咨询工作中有重大过失,受过行政处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分,且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两年的;
4、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不在工程咨询单位执业或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二、注册变更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变更工作单位时,须申请注册变更。
1.跨地区或跨行业注册变更,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填写注册变更申请表交新任职(聘用)单位;
(2)新任职(聘用)单位审核有关上报材料,同意并签字盖章后,连同申请人与原注册时所在单位已办理的解聘手续证明材料,上报管辖的初审机构;
(3)初审机构审查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将注册变更申请表和原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名章报送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
(4)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审核,并将变更情况通过《中国工程咨询》杂志和中国工程咨询网向社会公示。公示30天后,在未收到相关投诉或举报的情况下,颁发申请人变更后的注册证和名章,并通知申请人原初审机构核销备案。
2,同地区或同行业注册变更,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填写注册变更申请表,交新任职(聘用)单位审核;
(2)新任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连通申请人与原注册时所在单位已办理的解聘证明材料报初审机构;
(3)初审机构审查批准后,将注册变更人员表格和原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名章报送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
(4)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审核备案,并发给申请人变更后的注册证和名章。
3.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变更,每年最多申请一次。
三、继续注册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注册的,须申请办理继续注册
手续。
(1)申请继续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继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从事工程咨询工作的业绩证明;
3、满足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规定中对继续教育的各项要求;
4、要求注册变更的,还需按注册变更提供相应材料。
(2)申请继续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申请人需在注册期满前三个月,向任职(聘用)单位提出申请;任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初审机构审查;初审机构审查批准后,在其注册证上加盖续期注册年限专用章,报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备案。
(3)注册咨询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继续注册:
1、无业绩证明;
2、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
3、未能完成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学时规定的;
4、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5、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在工程咨询工作中发生严重过失的;
7、违反其他法规规定的。
四、注册注销
对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后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者,做注册注销处理。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当予以注册注销:
1、死亡;
2、服刑;
3、脱离工程咨询岗位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
4、受处分、处罚,不能执业;
5、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执业;
6、不按要求申请继续注册、变更注册、提出警告仍不改过的。
(2)注册注销的程序:
1、任职(聘用)单位或有关单位及个人均可提出建议;
2、初审机构调查核实,报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
3、《中国工程咨询》杂志和中国工程咨询网向社会公告。
被注销注册后,具有申请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资格者可以重新注册。转自学易网 转自学易网 转自学易网
五、处罚条款
1、对注册咨询工程师: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和初审机构将对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停止执业、注销注册、收回执业人名章的处分,并及时登记存档。
(1)在注册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的;
(3)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未经注册却以注册咨询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咨询活动的人员(处罚见上),由初审注册机构责令其停止活动。
2、对注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注册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有关机构给予1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在注册管理工作中发生违规行为的初审机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初审资格等处分。
第四节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权利和义务(熟悉)
一、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权利 3个
1.主持咨询业务的权利
2.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名称权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名称是专有的,只能由取得《注册咨询工程师(投 资)注册证》的人员专有。咨询文本名称权是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主持完成的咨询文本名称,属专有的。
3.签名盖章权
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义务(基本义务5,接受继续教育)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行业自律管理,维护国家、社会和业主利益;
(2)客观、公正执业,保证工程咨询质量;
(3)严格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个人技术和经济秘密;
(4)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工程咨询单位;
(5)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工程咨询业务。
(6)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五节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必备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一、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必备的业务素质(掌握)
(一)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业务知识(知识结构,应用知识的熟练程度)
1.知识结构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知识结构应当是一专多能的复合型知识结构。
2.应用知识的熟练程度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应用知识熟练程度主要强调两个方面,一是专业知识的熟练程度,二是不断更新知识的熟练程度。
(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工作能力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工作能力主要反映在个人技能和工作经验两个方面。
合同是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主要运用形式。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应当非常清楚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约束条件,特别要熟悉和掌握菲迪克合同条款的有关内容和规定,严格根据合同规定执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fidic
(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业务素质的要点5点
对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知识和能力进行归纳,做为业务素质的要点概括为:
(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首先应当是专家型的人才。
(2)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需要通晓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金融、法律、国际金融组织;关于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和咨询招标的规定和知识;还要了解当前最新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
(3)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要善于协作,责任心强,经常与客户、合同各方、本公司的各方面人员协同工作。还要经常与政府官员、金融组织的工作人员及设备材料供应商和施工单位的人员打交道。在处理这些关系时,有高超的沟通技巧,同时,表现出高度的协作精神和责任心。
(4)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要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这是社会、建设项目、市场、客户或
业主直至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所在咨询公司的共同要求。
(5)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应有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敢于面对各种挑战的精神和作风。
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道德素质(掌握)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16条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国工程咨询行业10条职业道德准则,是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道德素质的主要内容。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道德素质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2)坚持诚信、公平、敬业、进取原则,尽职尽责,(3)廉洁自律,(4)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工程咨询成果文件,(5)(只)承担能够胜任的任务。(6)尊重同行,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损害他人名誉和事业的行为。(7)防止直接、间接抢别的咨询工程师已受托的项目任务。(8回避,(9)负有保密义务。(10)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二篇:注册投资咨询工程师学习心得
学习心得(北京国电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王玲玲)
转眼又到了一年一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报名的时间了,今年年初备战考试的情景还仿佛历历在目,内心里似乎总有一种声音驱使我将考试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一拖再拖,终于成文。
2008年我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五门一次性全部通过,完成了年初为自己设定的学习目标。在考完试等待了漫长的两个月后,6月20号得知已公布成绩,与几个同事一起迫不及待地上网查分数,大家的心情焦急而复杂,有个同事居然紧张得连自己的姓名都敲不进去了。当得知通过时,大家都像小孩似的击掌庆贺,大声欢呼,以至于楼道里其他部门的同事都跑过来惊讶地看发生了什么事情。而只有我们这几个参加了考试的人才清楚,这短短几分钟的喜悦和激动背后每个人为取得这些成绩所付出的辛苦和努力。
几分耕耘,几分收获,这是我在总结自己这次考试中的最深刻体会,也是每一个准备参加考试的朋友应该牢牢记在心中的,考试没有侥幸,靠得是实力,靠得是自己一点一滴的努力和积累。没有这些,我想任何的经验和技巧都是空中楼阁,都是不可能获得成功的。以下是我在备战本次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中总结的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准备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的朋友们一点启示。
一、下定决心、破釜沉舟、抱定一定要通过考试的决心和信心。
这一点是前提,是内在的强大动力,只有先解决了自己的思想问题,才能激发自己的潜力,克服在学习过程中的重重困难,以无比的坚韧和耐心完成繁重的学习任务,通过考试。正因为有了这种内在的通过考试的强烈愿望,才可能战胜自我,克服自己的懒惰心理,以最大的热情投入学习,充分调动自己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抛除杂念,合理安排好工作、家庭和学习,挤出一切可利用的时间用于学习。
具备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资格的人,最年轻的估计也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在单位里一般也都是业务骨干,所以在备考期间,如何安排好工作、家庭和学习是非常重要的,是第一个需要克服的困难。由于2008年考试大纲全面改版,正式下发已是2007年12月份,相对以前学习时间更加短暂。我是从2008年春节长假之后才真正开始看书的,而当时我的宝宝还不到两岁,学习上所要克服的困难更多于常人,因此在从2月到4月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完成四本教材、五门考试的学习任务,压力是可想而知的。能顺利通过这次考试,我非常感谢家人,是他们无私地支持我,使我能够尽可能地排除干扰,专心致志地全力备考。
三、劳逸结合、适度锻炼、合理休息,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
虽然学习任务非常繁重,但是我绝不搞“疲劳战”,在备考的这段时间里,有时真恨自己分身乏术,因为越学越觉得自己没掌握的知识点越多,越学越觉得时间不够用,恨不得自己不需要吃饭睡觉才好。但是毕竟人就是人,不是神,还要面临工作、家庭种种的压力,我觉得聪明的学习应该是高效率的,应该善于休息。因此在备考期间我基本上不熬夜,我听从自己身体发出的信号,如果感觉根本脑子都不转圈了,我立即合上书本,如果是白天我就出去活动活动,如果是夜里干脆就睡觉。中间我还去游过几次泳,因为感觉自己太累了,需要调节一下,果然游完泳,睡眠也好,第二天又可以充满活力了。
四、根据需要参加合适的培训班,根据培训班的学习进度,结合个人特点制订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
身边的同事也有不参加培训班就通过考试的,但我觉得自己学习能力不够强,需要老师的指导和同学的促进,而且第四门教材与我的知识背景相差很大,自学太吃力。因此我觉得参加培训班对我的帮助是很大的。我参加了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2008年这一期的所有培训班,从重点知识串讲到题型精解一直到模拟考试班,全部参加。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班都很有用,我觉得对自己帮助最大的是第二、四、五科的班以及模拟考试班。我的体会是培训班的老师的质量直接决定了培训的效果。我按照培训班的进度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将每个培训班的时间当作里程碑,将老师的讲解当作自己下一阶段学习的重点,循序渐进地推进自己的学习进程。
五、抓住重点、难点,合理分配时间,集中精力、各个击破
我的工作与项目管理联系很紧密,但是对于财务知识几乎一窍不通,因此我把第四科当作重中之重,而前三科以记忆为主,我把其中的比较陌生的第二科当作另一个重点。在时间分配上,我给前三科分配的时间很少,除了培训班上跟着过了一遍,基本上都是在考前二十天突击的。而第四科却是我从始至终重点攻克的科目,书都看了四五遍,笔记更是做得详细,功夫不负有心人,第四科我取得了106分的好成绩。
六、紧抓课本、熟练掌握每个知识点,适当练习、不搞题海战术
我看到很多人抛开课本,到处搜罗各种模拟题,当然我也做了一些练习题,但是我觉得从最后的考卷来看,还是应该牢牢掌握教材上的每个知识点,因为考完之后,自己感觉没把握或者答错的地方其实都是那个知识点没掌握好,没理解透彻,考试题出得灵活,稍微一变,自己就拿不准了。因此我的建议就是要紧抓课本、熟练掌握每个知识点,适当练习、不搞题海战术。
限于篇幅,将自己的一点心得体会简单总结了一下,希望对准备参加注册咨询考试的朋友们能有一点点的启示吧。
第三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相关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一、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简介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登记后,在经济建设中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中央现在一直要做经济结构调整,但实际上这个调整起来是很麻烦的一件事情。所以说投资拉动必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咨询工程师在这个行业里起到的领头兵的作用,这个咨询工程师发展的前景是非常好的。首先从大的局势上来看咨询工程师今后在经济社会的地位是非常好的。
同样这么多工程要上马,就需要很多咨询的报告,要做很多的可研报告,这些可研报告必须由咨询工程师来做,也就是说以后咨询工程师的人数要大量增加。现在很多咨询工程师做报告还是基于计划经济状态下,我们做的报告只是为了让银行给我贷款,只是为了让上级给我批准,还是处于这种状态,今后要逐步的走向真正的做可行性研究报告,而不是原来说的可批性研究报告。这需要我们的咨询人员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还要逐步的提高,所以我们想,咨询工程师今后不管是在大的社会地位上也好,还是从人的数量也好,还是从人的质量也好,都有一个很大的发展前景
二、为什么要参加咨询工程师考试?
1、目前,在咨询工程师行业中,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不足三分之一,多数咨询单位对有证者都是来者不拒!说明国家很缺咨询工程师这样的人才,也说明社会急需咨询工程师!
2、考取国家咨询工程师资格,并经注册,才能以咨询工程师名义执业,所以,考取国家咨询工程师资格,是工作的需要。
3、首先是自己能力的证明,我们通过考试考取该证,必定说明我们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其实上边也说到了此证对公司的重要性,故此你在公司的工资、职称评定都与此挂钩,所以说考咨询工程师证工资翻一番绝非虚谈。
4、注册咨询工程师证挂靠每年都20000~30000元!
三、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参加咨询工程师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非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7、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1、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2、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测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4、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材料:《资格考试报名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主管单位出示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免试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
四、途径优势
对于那些想考咨询工程师但苦于没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毕业相关证书,也没有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和有相关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毕业证书但工作年限达不到要求的人【或者刚毕业有能力考试但过不了现场资格审核的】
可以考虑我们提供的途径:
1、无需复杂的报名和审核程序。
2、无需相关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毕业学历。
3、我们只需要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无需相关学历,只要你想考我们就能圆你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梦。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QQ:
五、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5日
2、考试时间:2013年4月13、14日
3、考试科目:《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第四篇:注册工程咨询工程师〔投资〕报考条件
附件2
201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全部科目考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技术类(指教育部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下同)或工程经济类(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专业,下同)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是指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咨议、工程设计、招投标咨询、工程监理和管理咨询,以及与这8项服务范围相关的工程咨询管理、投资建设管理、教育和培训业务,下同)满8年;
(二)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三)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四)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五)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六)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一)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这部分人员名单由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二)获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原国家计委颁发的优秀研究成果(前称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建设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和优秀工程勘察金、银、铜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所有人员);
(三)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四)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该类证书仅限于原建设部和原人事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第五篇:2011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和初
2011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注册和初审工作说明
根据《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2005‟983号,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1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1‟1453号,以下简称“注册申报通知”)的规定,现就2011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和初审工作做简要说明,并提出注意事项和具体要求。
一、申报要求
申请注册的个人和执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申报工作。
1、要认真学习注册管理办法、注册申报通知及有关工作说明,全面领会文件精神,正确把握各项标准,按照申请的类别对照条件准备材料;
2、在填写《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管理系统》(http://www.teniu.cc/wsbs/,以下简称注册管理系统)之前,请仔细阅读注册管理系统操作指南,依据注册管理办法中初始注册、继续注册、变更注册和注销注册的有关条款填写申报内容;
3、按照申请的类别准备有关文本材料;
4、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5、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上报。
二、协助初审要求
各地方工程咨询协会要主动协助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注册基础性工作:
1、地方协会负责人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向当地发展改革部门早汇报、早沟通,确保按时按要求上报材料;
2、协会负责注册的工作人员要学好文件,掌握政策,把握标准,依法办事;
3、要尽快熟悉注册管理系统,解答有关操作问题;
4、服务要到位,例如:要摸清本地区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情况,取得注册证人员情况,尚未取得注册证及注册证失效人员情况,了解今年初始注册的可能人数,了解今年继续注册的可能人数。2009年1月22日获得初始注册的人员,今年应参加继续注册。2009年1月22日获得继续注册的人员,今年也应参加继续注册,这是今年注册的新情况。相关信息要尽快告知,以便执业单位和申请人及时了解;
5、做好初审合规性审查,按规范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评审工作,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都能注册成功。
三、注册条件和范围
(一)注册条件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注册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l、合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
2、必须加入且仅能同时加入一个具备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
特别说明:如该单位没有工程咨询资格,则该单位必须是下一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此时,申请人可以申请预初始注册,待单位工程咨询资格获得批准后,方可取得注册证。如单位工程咨询资格未获批准,申请人预初始注册自动失效。
3、信守职业道德。
4、具有良好的工程咨询业绩。
5、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
(二)注册类别和申请人范围
1、初始注册:2003~2011年合法取得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尚未初始注册的;注册有效期已过,未参加继续注册的;准予预注册后,执业单位未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
2、变更注册:已获得注册证,要求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包括变更执业单位、变更专业。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情况,应首先申请办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单位的变更注册,再重新申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
3、继续注册:2009年1月22日获得初始注册或继续注册,注册有效期将于2012年1月到期,需要继续注册的。
4、注销注册:已获得注册证,应予注销注册的。
四、申报内容
申请材料分为电子文件和文本文件两部分。申请人应登录《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管理系统》(http://www.teniu.cc/wsbs/,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根据申请的注册类别,在线填写相应的申请内容,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通过管理系统打印文本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初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包括初始注册申请表、人员证明材料和业绩证明材料三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1、初始注册申请表
(1)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封面);(2)承诺书;(3)基本情况;(4)工作简历;
(5)相应专业的工程咨询业绩。
2、人员证明材料
(1)正在生效的执业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执业单位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正本)复印件(注册在拟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无需提供);(3)执业资格证书(编号页、照片及签章页)、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其中,2003年通过考核认定方式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认定合格人员培训班结业证书的复印件;
(4)执业单位出具的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申请人被任命文件(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申请人的职业道德证明;
(5)企业法人执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及公章、交费人员姓名及社会保险号、社保部门有效印章;事业法人执业单位需提交申请人的人事证明材料(必须由上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如果申请人是事业法人执业单位聘用的事业编制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交执业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6)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尺寸要求:宽3.6厘米×高5.0厘米)。
3、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范围:按照管理权限,已经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完成的发展规划(专题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价报告。
(2)业绩数量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的2类):
①发展规划(专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项(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行政层级分为国家级规划、省(区、市)级规划、市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类别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申请人所提供的编制行业规划和特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的业绩可视同为规划业绩);
②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少于3项;
③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不少于2项; ④项目评估报告不少于5项(包括对规划、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初步设计的评估咨询以及项目概预决算审查等);
⑤项目后评价报告(规划和项目的后评价)不少于5项。
(3)业绩材料要求:
应包括业绩文本原件封面页、署名页、目录页的复印件,符合级别、专业和服务范围要求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关部门批复文件的复印件或由委托单位(委托人)出具的有效证明。每项业绩的证明材料应排列在一起。
(4)业绩填写要求:
①选择并确定业绩(服务项目)所属的服务范围; ②填写服务项目名称、规划类型或建设规模、完成时间; ③选择并确定服务项目所支持的申报专业、标明本人在服务项目中起何作用;
④填写申请人在服务项目中完成的具体内容,包括技术分工或专业分工;
⑤申请人提供业绩时,如果业绩完成单位未在申请人简历中出现,申请人必须提供完成此业绩时该单位与申请人的聘用或委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该单位公章,否则此业绩无效。
4、申请专业划分 申请专业划分如下:(1)公路;(2)铁路;(3)城市轨道交通;(4)民航;(5)水电;(6)核电、核工业;(7)火电;(8)煤炭;(9)石油天然气;(10)石化;(11)化工、医药;(12)建筑材料;(13)机械;(14)电子;(15)轻工;(16)纺织、化纤;(17)钢铁;(18)有色冶金;(19)农业;(20)林业;(21)通信信息;(22)广播电影电视;(23)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2)水利工程;(25)港口河海工程;(26)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27)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细分:市政交通、给排水、燃气热力、风景园林、环境卫生5项);(28)建筑;(29)城市规划;(30)工程技 术经济;(31)其他(按具体专业申请,比如:旅游工程、商物粮、气象工程、国土资源、土地整理、减贫工程、移民工程、海洋工程、新能源等)。
申请第(6)、(11)、(16)、(23)专业资格,应按照核电、核工业、化工、医药、纺织、化纤、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分别申请。申请第(27)专业资格,应按照市政交通、给排水、燃气热力、风景园林、环境卫生分别申请。
5、初始注册程序(1)本人申请
由本人向执业单位提出申请,承诺书中说明本人未在其他执业单位注册,并提交有关电子和文本申请材料。
(2)执业单位审查
①负责对本单位每个申请人的电子和文本材料进行审查,并填写承诺书;
②执业单位要查证申请人是否在其他单位注册;
③审查申请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申请的专业与所提供的业绩是否相符;
④执业单位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⑤执业单位填写电子审查意见,打印后加盖公章; ⑥将本单位审查后汇总电子文件上传,文本申请材料上报当地初审机构,电子文件与文本材料内容要一致。
(3)初审机构审核 ①受理
初审机构负责接受执业单位上传的电子文件与上报的文本申请材料,并进行合规性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初审机构应一次告知,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回补正。
②审核内容
基本情况审查。包括所填写的基本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执业单位名称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条件审核。包括执业单位是否具备工程咨询资格,或拟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提供的职业道德证明是否符合要求 等。
材料审核。包括执业单位上报的电子文件和申请材料是否合规,电子文件与文本材料是否一致。
业绩审核。包括填写的业绩是否与申请专业相符,业绩类别与数量是否达到规定,业绩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等。
审核不予注册的情形。包括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按照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写出具体情况和处理建议。
初审机构要对所审核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尤其是要防止申请人同时在两个执业单位注册,必要时可要求申报单位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或现场查验。
初审意见。经初审机构真实性及合规性审查后,如申请材料没有问题,初审意见中应写明:对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及合规性审查,申请材料内容符合规定。如果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应在初审意见中写明不符合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执业资格证书不实等等。
③上报
上报之前初审机构要检查电子软件填写内容与文本材料是否一致,将初审后申请材料打印加盖公章后,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简称中咨协会),并行文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
(4)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①受理
由中咨协会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接收初审机构上报的初审电子和文本材料,并进行材料的基本审查。
②专家评审
中咨协会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包括:认定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注册条件;认定申报人员的专业;不予注册情形的审查等。
③批准
中咨协会将专家评审结果征求初审机构和申报单位意见,并进行复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批准。国家发 展改革委将符合条件的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和继续注册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告,并由中咨协会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和执业专用章式样。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由中咨协会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告知初审机构具体理由,并由初审机构通知到申请人。
(二)变更执业单位
1、申请材料
包括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和人员证明材料两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1)填写电子软件要求
首先登录注册管理系统,用申请人的注册证号码为用户名及申请人注册过的密码直接进入注册管理系统,确定执业单位所属的初审机构,填报“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简称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
(2)文本材料要求
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一式1份): ①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封面); ②承诺书;
③变更注册申请表(单位变更);
④备案登记表(跨初审机构变更需提供)。人员证明材料:
①新执业单位的正在生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②新执业单位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正本)复印件(注册在拟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无需提供);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及复印件;
④新执业单位出具的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申请人被任命文件(聘用合同)复印件;
⑤新执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与初始注册要求相同);
⑥申请人与原执业单位的解聘证明。
2、变更执业单位程序
(1)本人通过注册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表并打印,持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交原执业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人持原执业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向原执业单位所在地工程咨询协会登记备案(跨初审机构变更需要提供)。
(3)本人向新执业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4)新执业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通过注册管理系统填写电子审查意见上传,将文本申请材料上报当地初审机构审查。
(5)初审机构对执业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初审机构应一次告知,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回补正。
初审内容包括:新执业单位资格及正在生效合同的审查、申请人的注册时间有效期、原执业单位解聘证明的有效性。
(6)初审机构将初审后并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填写的电子审查意见通过注册管理系统上传。具体由中咨协会负责办理。
(三)变更专业
1、申请材料
包括变更注册(专业)申请表、人员证明材料和业绩证明材料三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1)填写电子软件要求
①首先登录注册管理系统,用申请人的注册证号码为用户名及申请人注册过的密码直接进入注册管理系统,填报“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变更注册(专业)申请表”(简称变更注册申请表(专业)); ②按要求填写与新申请专业相关的业绩;
③添加与新申请专业相关的专业培训、学历或学位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2)文本材料要求
变更注册(专业)申请表(一式1份): ①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封面); ②承诺书;
③变更注册申请表(专业变更); ④工作简历;
⑤相应专业的工程咨询业绩。人员证明材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
②学制在1年以上的与新申请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的专业培训、学历或学位证明;
③执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与初始注册要求相同)。
(3)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与初始注册要求相同。
2、变更专业申请程序
(l)本人通过注册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表并打印,持变更注册申请表(专业)交执业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2)执业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通过注册管理系统填写电子审查意见上传,将文本申请材料上报当地初审机构审查。
(3)初审机构对执业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先退回补正;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仍未达到要求的,本不再受理。
(4)初审机构将初审后并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与初始注册上报程序相同,与所有初始注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填写的电子审查意见通过注册管理系统上传。(5)申请变更专业同时变更执业单位的人员须分别填报申请表,按变更专业的程序上报。
(四)继续注册
继续注册包括继续注册申请表和人员证明材料两部分。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工作尚未开展,申请人在向初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时,不需提交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1、首先登录注册管理系统,用申请人的注册证号码为用户名及申请人注册过的密码直接进入注册管理系统,填报“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注册申请表”(简称继续注册申请表)。
继续注册申请表(一式1份):包括封面、承诺书和继续注册申请。
人员证明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及复印件;
(2)正在生效的执业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执业单位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正本)复印件(注册在拟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无需提供);
(4)执业单位出具的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申请人被任命文件(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申请人的职业道德证明;
(5)执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与初始注册要求相同)。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
2、本人将继续注册申请表交执业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3、执业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将文本申请材料上报当地初审机构审查,同时通过《注册管理系统》填写电子审查意见上传。
4、初审机构对执业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 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初审机构应一次告知,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回补正。
初审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注册时间有效期、执业单位任用(聘用)证明的有效性、职业道德证明材料的有效性、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有效性。
5、继续注册的人员,同时申请变更执业单位、变更专业的,需分别填写相应类别的申请表和提交相关材料。
6、初审机构将初审后并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填写的电子审查意见通过《注册管理系统》上传。
(五)注销注册
1、注销人员情形:指注册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六种情况。
2、注销注册申请表:包括封面及基本情况两部分;注销注册人员材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书》及复印件。
3、注销注册程序
(l)由初审机构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注销处理意见,并填写《注册管理系统》有关表格,打印后加盖公章,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
(2)被注销注册的人员,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定期公告。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执业单位必须填写承诺书并签字,承诺对申请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电子文件填写和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均需通过管理系统在线完成,相关证明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三)上报申请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以非活页方式装订;
(四)上报申请材料应按照要求格式填写(一式一份),在申请材料封面上加盖执业单位公章后装入档案袋。在管理 系统中打印档案袋封面并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五)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不能擅自调整;
(六)业绩证明复印件的装订顺序必须与业绩表中的业绩排列顺序一致;
(七)申请人要规范填写执业单位名称
申请人填写执业单位名称必须与对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的单位名称一致。
(八)注册证书用照片
申请人:用圆珠笔在申请人照片背面工整、清楚地填写申请人姓名、执业单位名称、初审机构简称;
执业单位:将本单位申请人的照片装入信封,信封封面列出初审机构名称、执业单位名称及所有申请人姓名,然后报初审机构;
初审机构:将各执业单位上报的照片信封按顺序放入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列出初审机构名称及所有执业单位名称,然后报中咨协会。
(九)中央管理企业和部属单位申请要求
合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出申请时,其执业单位应向所在地初审机构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在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申请人,一定要在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申请初始注册,并报该总公司所在地的初审机构。
(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内容
初始注册、继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每年办理一次。
变更执业单位必须先由调出的执业单位同意并盖公章,然后调入的执业单位同意并盖公章,还须经调入执业单位所在地初审机构审核盖章。异地变更的应在调出所在地工程咨询协会备案,并报中咨协会。
(十一)“行政许可法”有关要求 应尊重本人的申请意愿,执业单位、初审机构、评审专家都不能擅自更改(包括变更、增加或减少)申请人的申请专业和相关信息。
(十二)除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外,申请单位不需要在申请材料中附加其他材料。
(十三)初审机构上报材料要求
初审专家表应附在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之前,初审机构上报材料分为五类:
1、申请初始注册的;
2、申请变更专业(含仅增加辅专业)的;
3、申请变更执业单位的;
4、仅申请继续注册的;
5、注销注册的。
如有涉及多类变更的,以变更专业(含仅增加辅专业)、变更执业单位、继续注册的顺序,按前者包含后者的规则归入相应类别(具体顺序参见《注册管理系统》人员信息中的链接二)。
根据申请主专业所对应的31个专业顺序将上报材料分别打捆。
(十四)申报时间和程序要求
注册申请人应在2011年8月24日之前向初审机构报送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初审机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初审机构应在2011年9月26日之前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统一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