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构建和谐社会主要依靠法律
感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各位观众:
我不得不指出对方的主要漏洞即和谐社会的定义,(我方观点为构建和谐社会主要依靠法律,和谐社会)根据胡锦涛同志在第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有关叙述可以归结为28个字: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民主法治居首位。法律有如下几点作用:
第一:法律通过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来促进和实现公平正义。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过在民主基础上制定的法律法规,就能维护社会公正,避免社会利益之争的激化,使各个阶层实现共赢共荣,共享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
第二:法律为激发社会活力创造条件。可以确认保护劳动者的创业动力、经济利益和创造成果,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平等竞争和共谋发展的社会环境。
第三:法律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保障。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有稳定安宁的社会政治环境和有条不紊的社会生活秩序。但是,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法律以其规范性和强制性的特点,通过制定和实施来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
第四:法律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制度支持。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前提和物质条件。我国当前在经济获得空前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资源匮乏、环境污染等与和谐社会不相符的严重问题。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与自然和谐的基本原则,抑制和制裁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是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而道德为何不能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支点呢?
首先,道德具有层次性。第一层次不损人也不利己,这是最低最起码的要求;第二层次,为己利人或利己利人的互利行为,这是普遍要求;第三为人利己无私奉献这是最高理想。不知对方辩友准备用哪个层次的要求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标准呢?法律是以第一和第二层次的道德要求作为指导原则的行为规范。
其次,道德具有不稳定性,他是个人发自内心的感受和选择,依靠不稳定的事物去构建和谐社会显然不是明智之举。
最后,法律由国家制定并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特点道德有么?如果触犯法律,有国家强制力保证违法者承担责任,而违背道德,大概最多也就受点谴责而已不是么?由于道德的强制性小得多,法律能发挥的许多作用道德是做不到的。所以主要依靠法律来维护社会安全,以道德为辅比较妥当。和谐社会,一直是各个历史时期人们追求向往的目标。经过几千年的努力,无诉的境界从未实现。在经历了人治、德治的发展过程后,人们最终选择了法治作为治国方略,在法律秩序的基础上建立起有条不紊、充满生机的社会秩序。所以构建和谐社会主要依靠法律!
谢谢!。
第二篇:构建和谐社会是依靠个人素质立论立论
正方:构建和谐社会是依靠个人素质
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团员青年们大家好!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莫尔的乌托邦,从孟子的小康社会到孙中山的天下为公,无一不表达了千百年来人们对和谐社会的不懈追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它以物质生产为基础,以公民素质的提高为保障。我们今天探讨这个辩题,首先要搞清楚三个问题,为什么要构建和谐社会?怎样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终将去向何方?
下面我将从以上三个问题的回答中阐述我方观点:构建和谐社会是靠个人素质。
首先,良好的个人素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逻辑起点、人文之根,21世纪国家之间的竞争是个人素质的竞争,在全球竞争力报告中,中国的综合竞争力经济方面的指标排全球较靠前,而体现个人素质的指标则拖了后退,正是因为片面强调了经济发展,忽视了个人素质建设,造成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矛盾。
其次,良好的个人素质也是构成和谐社会的内在动力、根本保障,制度作为一项中性的工具,本身具有局限性,他的制定、评价、执行、遵守和完善,都以个人素质的提高为依托。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个人素质的提高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根本因素,看看社会现实,从制毒、贩毒者铤而走险到环境污染屡禁不止,再到矿难事故隐瞒不报,根本原因不是制度的缺失,而是个人素质亟需提高。
第三,良好的个人素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归宿、终极目标。和谐社会的构建归根结底是人的全面发展,并以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作为衡量标准。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为我们构建了和谐社会终极蓝图,共产主义就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标志,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多角度、全方面的努力,制度建设作为重要手段之一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提高个人素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逻辑起点、内在功力、价值归宿、必然是重中之重。综上所述,我方从以上3点证明了构建和谐社会是靠提高个人素质。
第三篇:07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07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郭良孝
大同市是全国重要的煤炭能源基地,有30多万产业工人。长期以来,广大职工辛勤工作,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成为推动大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同市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产业结构单
一、生产经营粗放、下岗职工增多、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难度加大等突出问题。我们坚持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努力探索一条依靠工人阶级克服困难、解决问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之路。
一、加强企业党建,凝聚职工群众
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是夯实党的阶级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也是打造和谐企业、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创新企业党建工作活动载体。我们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企业中的广大党员,通过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感召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使广大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开展“四好三比”(企业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在企业党员和职工中比创新、比贡献、比形象)活动,使企业党建工作有了新载体,企业党员有了发挥作用的新平台,使企业领导班子、党员干部、普通职工有了共同的思想基础和奋斗目标。打造和谐的企业文化。和谐的企业文化是和谐企业的灵魂。我们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充实企业文化的内涵,提出“不出带血煤炭”的安全要求,塑造“以人为本、厚德诚信、科技兴企”的企业形象,营造“人人为企业、企业为人人,企业靠大家、发展为大家”的和谐氛围,并将其融入企业生产经营之中,提升了企业的形象和竞争力。
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示范作用。在企业中大张旗鼓地树立和宣传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用以教育和激励广大职工。广大职工群众从身边的好党员、好干部的事迹中,体会到党员干部与他们心相连,情相通,心更齐了,劲更足了,凝聚成一股齐心协力共建和谐企业的强大合力。
二、推进民主管理,团结依靠职工
我们努力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拓展民主管理渠道,提高民主管理质量,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落到实处。
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一方面,建立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制订实施《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市政府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市政府定期征集群众意见制度》等,并建立了工会与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通报工作制度,同级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工会与人民法院联系制度等。另一方面,完善劳动法律法规群众监督机制、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完善招工招聘核准、录用备案制度,完善基层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制度,建立了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履行监督生产经营、建立规章制度、提案审查、评议干部、保障职工生活福利等职责的若干部门委员会。特别是充分发挥劳动关系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使其履行日常民主监督职责,从而进一步完善了职代会工作机制,提高了职代会的工作质量。
搭建民主管理平台。我们在全市791个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及514个集体企业中全部建立了职代会;445个私营企业中有152个建立了职代会,占34%;646个事业单位中有540个建立了职代会,占83.6%。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同时建有二、三级民主管理机制,部分私营企业也建有专门机构。大同煤炭集团公司等企业还定期举行行政与工会联席会议,安排民主接待日和职工代表活动日,召开民主座谈会、民主评议会等。
确保民主管理效果。我们坚持把民主管理与企务公开结合起来,让职工群众真实了解、全面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目前全市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及事业单位全部实行企务公开,97.4%的集体企业、41%的私营企业实行企务公开。为确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质量,我们对企业职工代表和工会干部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先后培训职工代表3万多人,占全市职工代表总数的95%;培训工会干部4000多人,占全市工会干部总数的98%。通过拓宽民主管理渠道和搭建民主管理平台,激发职工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形成干部职工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共同推动企业和谐发展的局面。
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维护职工权益
我们从维护职工权益、强化职工培训、增加职工收入等方面着眼,从根本上尊重和体现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既注重为职工群众发挥主人翁作用提供舞台,又注重提高职工素质,为他们更好地发挥主力军作用夯实基础。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全市7所技校、64所民办培训学校共培养在校生8288人。大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每年对6000多名技工进行职业技术鉴定。广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比武活动。2006年举办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吸引了15万名职工广泛参与,促进了他们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开展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并联合人事部职业经理培训中心,对全市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企业干部、职工素质的提高,既为企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也为干部、职工自身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既注重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又注重处理好经营者、工会、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为构建和谐的企业关系,我们从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保险缴纳率和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入手,推动维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全市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遍进行《劳动法》、《合同法》、《工会法》、《失业保险条例》、《劳动保障条例》、《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培训,增强经营者的遵纪守法意识;加强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工会的整顿重建,坚持企业改制到哪里,工会组织就重建整顿巩固到那里;成立了餐饮服务业、建筑业和煤炭业等行业工会,依法保证工会管理、维权、监督职能的发挥;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劳动执法检查,整顿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成立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工作站,为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服务和保障。
既注重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又注重提高职工收入,改善和提高职工群众的生活条件。为了解决煤矿区地面塌陷和矿工住房条件较差的问题,在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市用五年时间对棚户区进行改造,建设面积达614万平方米,解决9.4万户、26.6万职工的住房问题;用三年时间对采煤沉陷区进行改造,新建住宅、医院、学校的建设面积共607万平方米,维修、加固面积295万平方米,解决18.1万户、60万人的住房问题。进一步调整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部分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并对企业工资进行专项审计。大同煤矿集团经过工资制度改革,将职工年平均工资由15430元提高到20888元,有效改善了职工生活,提高了职工自我发展的能力。
四、体现人文关怀,帮助困难职工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就要使他们充分享受到自己的劳动成果,使他们有作为主人翁的自豪感。大同市委市政府把改善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
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建立四级劳务输出网络,与全国十多个省、市建立了劳务协作关系,并在劳务输入集中的北京、广东、山东等地建立劳务输出服务站。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和无偿提供创业示范点等措施,解决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难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对近6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1.5万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到税费优惠政策,15户企业因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费减免政策。全市2006年新增就业岗位6.6万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3.2万人。积极开展医疗救助。由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组织实施,重点对重病重症患者,以及个人负担医药费在2万元以上的大病,所在企业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困难企业的特困职工提供大病救助。2005年以来,对市属企业中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困难职工提供免费体检,并对体检中发现问题需住院治疗者进行现场救助和定额救助,接受免费体检的困难职工已有6800人次。
努力解决特困职工的生活困难。对子女考入大专院校的特困职工家庭给予资助,对单亲特困职工家庭的在校子女给予救助。30多家企业成立了共产党员服务站,设立“爱心超市”,党员志愿服务者万余人,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好事上万件,筹集资金和捐款捐物总价值300多万元。
第四篇:构建和谐社会(本站推荐)
1.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必要性
长期以来,我们极力强调发展的重要性,并先后提出“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等口号。可是在强调发展的同时,没有能够全面、准确地把握“发展”的科学内涵,只是把发展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发展、甚至等同于GDP的增长。在这种片面发展观的指导下,长期实行高投入推动和维持的速度型增长路线,使得我国经济在高速增长的背后,付出了极高的增长成本。结果导致在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出现了各种偏差,并逐步积累和暴露出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而这些问题决定了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性:
第一,收入分配失衡导致的贫富差距扩大化,以及由此而带来的贫富阶层之间的冲突。第二,劳动关系失衡导致的强资本弱劳工格局,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劳资之间的利益冲突。毋需讳言,改革开放以来,为了解决我国资金短缺的局面并促使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我们对投资者给予了多方面的保护,这种保护迅速提升了资本所有者的地位,而劳动者的地位却在不同程度地下降,在全球性的强资本弱劳工格局背景下,我国的劳动关系在过三十年尤其是近十年间发生了重大变化,劳动关系已经处于不和谐状态,劳资之间的冲突正在日益显性化。第三,城乡发展失衡导致的城乡差距扩大化,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城乡之间的冲突。城乡之间的差距不是短期内形成的,也不是短期内可以解决的,这种差距因农民工的出现以及由此带来的城乡融洽而显得更加明显。“三农”问题的突出,表明了城乡之间的发展确实处于不协调与不和谐状态,其妨碍的当然不仅仅是乡村的发展,而且必然是包括城市在内的整个中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第四,地区发展失衡导致的地区差距扩大化,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地区之间的冲突。上一届政府推进西部大开发,近两年来国家又开始着重关注东北地区的发展,2004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中部崛起”的概念,这是基于地区发展的失衡或者不和谐而做出的调整努力,它一方面表明了地区差距的客观存在,另一方面也表明了这种差距及其带来的不和谐急切需要调整,这是国家发展大局的需要。
第五,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发展失衡导致的价值观扭曲,以及由此而带来的道德滑坡。如官德、医德、师德的下滑已经成为公众议论的焦点,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严重滞后,先富起来的群体形象急切需要改善,等等。这些现象表明了在物质文明日益发展并进入繁荣阶段后,精神文明或者与时俱进的新道德、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却未能够跟上时代步伐,两者亦是处于一种不和谐状态。换言之,新时期的伦理道德与价值取向并未随着物质文明的快速发展而同步进步。
以上五个问题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
(2)重要性
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第一,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来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我们的任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三大任务”。“三大建设”要形成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状态呢?这就是四中全会所提出来的“要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局面”,即和谐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大建设”的任务再加一个和谐社会建设任务。
第二,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来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邓小平同志借用了中国古代思想家老子的“小康”提法,提出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邓小平同志赋予“小康”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全面建设小康,就要实现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三,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要求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是变化,一些人的利益满足了,一些人的利益得不到满足,社会处于激烈的变动之中,不稳定、不和谐的问题很多。在社会变动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政权的安危。对于在现代化进程中达到人均GDP1000至3000美元的国家的执政党来说,如何处理好社会稳定与和谐,至关重要。
以上便是构建和谐社会必要性与重要性。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以从五个方面讨论,一是个人自身的和谐,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三是社会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四是个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五是整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是思想道德体系和先进文化建设,这都与和谐分不开。在新的历史时期,承接和弘扬中国自古所崇尚的和为贵、和谐为美的和谐社会理想,建设各阶层人民和睦相处、和谐共治的和谐社会,正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所追求的目标。
3.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究竟应该怎么做
第一,维护社会稳定是社会建设的根本前提
社会稳定是社会良性运行的前提条件。一个和谐的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社会稳 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大局总体是稳 定的。但是,由于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空前的社会变革也积累了一些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因素,需要我们采取对策,加以妥善解决。胡锦涛同志在党 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报告中强调:“必须抓住农村稳定这个大局,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农民安居乐业,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 础。”由此可见,要大力加强社会建设,就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只有把社会上不安定的因素一个一个解决了,才能营造社会和谐的大氛围,夯实 社会建设的基础。
第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建设的基本价值理念
改善民生是社会建 设的重中之重,“民生”是与“国计”密不可分的。民生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直接影响到改革发展全局。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 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从一度濒于崩溃的边缘发展到总量跃至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三,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农村贫困人口从 两亿五千多万减少到两千多万”,但是,“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当前,“上学难”、“就业难”、“养老难”、“看病难”、“购房难”等呼声不绝于耳。这就说明,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党和政府在解决民生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绩,但是要解决 的问题还很多,要完成的任务还很艰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就是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第三,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着力实现“五有”目标
“社会体制”是政府社会职能、社会政策、社会治理、社会保障、社会服务、民间组织、非营利组织等社会子系统的构成方式和运作状态。早在2007年10月,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社会建设的目标就是努力实现“五 有”:第一是,通过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实现“学有所教”。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学有所教”,就必须加快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第二是,要通过推进劳动就业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实现“劳有所得”。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分配不仅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劳有所得”息息相关,而且也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第三是,要通过推进养老保障体制改革,实现“老有所养”。社会保障是社会安
定的重要保证。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题中应有之义。第四是,要通过推进基本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病有所医”。健康是人 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基本医疗卫生体制是社会体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 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这都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所必须的。第五是,要通过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实现“住有所居”。住 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安定,因而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总之,要从根本上改善“五难”等民生问题,就必 须从根本上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同时,也只有将社会体制改革作为社会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才能真正实现“五有”目标。
第五篇:如何构建和谐社会
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其重大意义 摘要: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毛泽东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深刻理解和把握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意义重大。
关键词:和谐社会 构建 重大意义
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社会建设成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将其概括为一句话,就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有一种是这样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同阶级阶层、不同民族、不同利益群体、不同区域、不同年龄层次、不同信仰的人们,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目标和崇高理想,相互尊重、平等友爱、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形成的自然界内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诸多要素相互兼容、相互依存、稳定有序、协调运作、共同发展的社会。它应该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得其所和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管理体制不断健全的社会,也是稳定有序的社会。另外还有一种从社会学的角度讲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就是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良性运行和相互协调的状态。和谐社会也是一种整体性思考问题的观点,要求我们把工作的视野拓展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还有一种比较具体:就我们当前来讲,和谐社会就是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会。还有一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民主发展、公平正义、诚心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二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须奠基在三个基础之上,即物质基础、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社会和谐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利益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问题在于解决好人的利益问题;而政治现代化、民主化,形成一个多元化的、更为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使社会各种群体的利益和谐共存、协调实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关键;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人的和谐最重要的则是一种内在的自我心灵的和谐,也就是深层次的社会精神文化和社会心态的和谐。
1利益均衡——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构建和谐社会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而在这几个方面中,经济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物质基础性的作用,没有一种和谐的物质生活与经济活动状态,和谐社会的构建就会丧失其应有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而利益的分配则是物质经济活动的结果或最终形式,这个结果或最终形式将对广大人民群众产生最直接的影响和带来很多其他方面的影响,并最终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巨大的影响。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利益的分配提出了要求,而这个要求即利益均衡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2民主政治——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
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说,人类的不和谐的根源产生于利益的差别和不平等,但是,通过有效的政治手段抑制这种差别和不平等,就可以建立和谐的社会基础。因此,要使社会达到和谐的,实际上不是铲除官民、贫富的差别、分野就可以的,而是应该努力构建一种公正合理的社会环境特别是政治环境,也就是说,人类可以通过发展民主政治,构筑公正合理政治环境,来实现在人的差异和分化的基础上的和谐相处、各得其所、共荣共存。我们必须充分发挥政治上层建筑的能动作用,运用它所具有的特殊功能和力量为和谐社会的建立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推动,让不同利益阶层有正当表达利益的渠道,并把他们的诉求和意愿能够整合成综合的意见,在国家决策过程中体现出来。故而,从政府的角度来讲,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主导作用,这主要体现在政策的制定与调整方面。政府应该对社会政策进行不断审视、调整、修改或补充。因此构建和谐的政治环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深层次的社会心态具有和谐内聚力——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
社会和谐,作为一种社会状态,不仅表现为个体间、社会群体、社会区域、社会结构,社会阶层等方面的和谐,而且表现为人们自我心灵的和谐,也就是社会精神文化和社会心态的和谐。和谐社会的核心是社会各种群体的利益和谐共存、协调实现。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并不是没有价值冲突和利益矛盾,而是矛盾和冲突能得到平衡和协调,被妥善限制、解决在非对抗范围内。由此,民众的思想道德素质水平在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中的作用便凸现出来,尤其是人们和谐、健康的心态,则是巩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道德力量。和谐社会构建是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要看社会心态是否和谐只有理顺心态,有了和谐的观念和
心理状态,才有社会阶层、社会行为、社会结构等方面根本而持久的和谐可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使和谐的理念成为全社会的重要价值取向,使和谐的社会心态形成内聚力,成为每个人的一种道德自觉,成为全社会的重要道德支撑,意义深远而重大。
三 重大意义
作为一个大学生,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在我国的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它既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最近目的和利益”,也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未来”利益。它完全符合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入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党要保持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期盼社会稳定、和谐的愿望。这样,我们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社会主义才能充满活力。最后,让我们齐心协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参考文献:
[1]丁业震,利益均衡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学习,2007,(2).[2]赵骏,财富分布的均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东岳论丛,2006,(11).[3]鲜俐玲,论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7).[4]董服标,和谐心态:和谐社会的基础。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