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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额和出资期限的规定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20-41650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8 04:19:4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司注册资本额和出资期限的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额和出资期限的规定

1)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规章,对外国投资者在境内投资某些行业的最低注册资本有如下规定:

(1)外商投资商业(分销)企业:从事批发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从事零售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2)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

(3)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4)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注册资本不低于140万美元;

(5)国际货运代理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美元;

(6)外商投资融资性租赁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7)外商投资旅行社:注册资本不低于250万元人民币;

(8)外商投资医疗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9)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美元;

(10)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35万美元;

(11)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12)外商投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其他印刷品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对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间比例的规定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有如下规定:

(1)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投资总额在 3000 万美元以上,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5)如果外商投资企业遇到特殊情况而不能按上述规定执行时,需向商务部提出申请报告,由商务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的,其追加的注册资本与增加的投资额的比例,应按上述规定执行。

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在合资、合作的注册资本中,一般不低于25%。太原工商注册

3)出资期限的规定:

(1)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在合同、章程中对注册资本出资期限规定一次缴清的,应当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2)合同、章程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投资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3)注册资本在50万美元以下(含50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缴清;

(4)注册资本在50万美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下(含100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半内缴清;

(5)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以上、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二年内缴清;

(6)注册资本在3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含1000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缴清;

(7)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出资期限由审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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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期限有何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期限有何规定?

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应当在合营合同中定明出资期限,并且应当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

缴清各自的出资。合营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发给的出资证明书,应当报送原审批机构和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备案。

合营合同中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当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批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的15%,并且应当

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合营各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缴付出资的,视为合营企业自动解散,合营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合营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和缴销营业

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如期履行缴足投

资、提供合作条件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由审查

批准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外资企业。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外国投

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

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

外国投资者未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缴付第一期出资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外资企业应

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和缴销营业 执照的,由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第三篇:公安机关关于企业出资期限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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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关于企业出资期限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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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3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那么如何理解以上规定中的“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对此仅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

第一:一次性缴纳出资的,法定出资期限以公司登记成立之日为限,在申请公司登记中虚报出资的数额和比例达到定罪标准的,即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第二:分期缴纳出资,首次出资实际缴纳,公司登记成立后任何一次或数次虚报的出资数额和比例累计达到定罪标准的,即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无须等公司法规定的两年出资期限届满。

第三:分期缴纳出资,首次出资即虚报,如虚报数额和比例达到定罪标准的,即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无须等两年出资期限届满;首次出资虚报,但虚报数额和比例没有达到定罪标准,则须视公司登记成立后两年内其虚报出资情况,确定是否构成犯罪。

第四:有限责任公司为投资公司的,首次出资后,其余部分出资的法定出资期限为公司登记成立之日后五年内。

第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法定出资期限以公司登记成立之日为限,在申请公司登记成立中,其虚报出资数额和比例达到定罪标准的,即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需要指出的是,有人认为,对于分期缴纳出资,首次出资必须实际缴纳;首次出资即虚报,则其余部分出资没有两年法定出资期限之说。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是不恰当的。首先,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如果认为首次出资额必须实际缴纳,那就不会出现上述规定中“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的情况。

其次,对于首次出资即虚报的情况,如果不允许其余部分出资在两年内缴纳,那么即使发现其在两年内又有虚报行为并累积达到定罪标准的,也不能按犯罪处理。反之,对于实际缴纳了首次出资,在公司成立后两年内虚报其余部分出资并达到定罪标准的,却要定罪处理,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对于分期缴纳出资,首次出资虚报但未达到定罪标准的,其余部分出资仍有两年法定出资期限之说。

第四篇:公司注册名称规定

公司注册名称规定

公司名称是一家公司进入公众视野的开始,好的名字不仅可以给顾客留下深刻的印象还可以起到更好的宣传公司的作用。但是不少公司在用心取完公司名称之后,却因为不了解公司注册名称规定导致公司名称注册不了。所以了解国家关于公司注册名名称规定是我们确定公司注册名称的事前准备。接下来,我们说说关于公司注册名称的相关规定。

在取公司注册名称之前,你需要知道的是公司注册名称申请登记的原则: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一般来说,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北京安泰新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为行政区划;“安泰新世纪”为字号;“信息技术”为行业;“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注意: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以下是对于公司注册名称的具体要求:

一、行政区划: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2、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1、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3、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

3、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二、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 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三、行业:

1、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2、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3)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3、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 视为企业名 称中的行政区划。如:北京***四川火锅有限公司、北京***韩国烧烤有限公司。“四川火锅”、“韩国烧烤”字词均视为企业的经营特点。

4、企业名称不 应当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四、组织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其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其它法律、法规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组织形式不得申请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可以申请用“厂”、“店”、“部”、“中心”等作为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例如“北京***食品厂”、“北京**商店”、“北京**技术开发中心”。当我们在决定公司的注册名称时,从原则入手遵循格式要求一步步完成公司注册名称的各个部分,我们便可以迅速准确的完成公司的注册名称。正在焦虑的你快按照我的方法试一试把!

第五篇:病假期限规定

病假期限规定

一、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而请假的,为病假。因刑事事件的病假,公司不予承认。病假期间不可从事收益性活动。

病假期限,遵从如下医疗期的规定:

1、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医疗期3个月,;累计6个月;

2、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医疗期6个月,;累计12个月;

3、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医疗期6个月,;累计12个月;

4、本单位工作年限5-10年(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医疗期9个月,;累计15个月;

5、本单位工作年限10-15年(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医疗期12个月,;累计18个月;

6、本单位工作年限15-20年(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医疗期18个月,;累计24个月;

7、本单位工作年限20年以上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医疗期24个月,;累计30个月。

二、员工休病假在10个工作日内的,计发月岗位工资的50%。休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部分,进入医疗期,按照员工所在地的当期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进入医疗期后不再享受奖金、补贴与福利。

三、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四、员工倘若因突发事件不能预先申请事假、病假的,员工应于请假当日上班后三十分钟内亲自打电话向直属负责人申请,并于复工当日补办申请手续,否则按

旷工论。

请病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公司有权安排于假期结束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如有发现被证明为虚假病假者,或拒绝复检者,按严重违纪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针对于上述员工的情况,社会保险可以暂时停止交纳,然后等待员工返岗,如果返岗后复查员工的病情属于虚假,或者没有达到预定程度,那么就按照违纪处理。

五、可以协调员工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同时由公司的负责人陪同前往,如果医院出具的证明当事人不能进行相关工作的话,则可以按照病假处理,如果医院出具证明说明已无大碍,并且当事人拒不参加工作的话,则可以进行劝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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