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消防管件采购合同
篇一:管材管件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规格(1)消防管件、沟槽管件(2)dn60-dn219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项执行: ① 按国家标准执行; ② 按部颁标准执行;
③ 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工地。3.货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沟槽管件价格按双方共同认定价格表(附后)下浮(32)%,消防铁管件按双方共同认定价格表(附后)下浮(32)%.2.经双方协定, 甲方应在每月20号向乙方支付当月总货款的60%,剩下40%于下月20号付清.(注:未付的40%并不计算在下月货款总金额之内)1第四条 验收方法:货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对产品的数量进行验收,一经验收合格,甲方须在乙方送货清单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乙方应给甲方提供所有产品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五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不合格产品,且乙方应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退换,兑换产品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2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3篇二:管件采购合同
镀锌管件、衬塑管件 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山西隆盛北亿商贸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需方: 中泽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
一、标的∕商标∕型号∕数量∕金额:见附表(注:依实际送货数量据实结算)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 中泽苑施工现场。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装车运输及费用由供方承担,卸车及费用由需方承担。
五、标的物所有权自付款时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供方所有;
六、验收标准:货到工地由需方材料部门和技术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车。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现场经验收合格,供方出具发票后付总价的95%,余5%的质保金在安 装完毕后经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清余款。
八、供货时间:收到供方通知后3 日内到货;
九、违约责任:因产品质量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2、。
3、否则应承担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供方: 需方: 供方代表: 需方代表: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签定日期:20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20年 月 日雨水管件 篇三:消防合同 消防工程承包协议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以下简称“甲方”),经招标确定该工程由(以下简称“乙方”)负责施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 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消防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由甲方招标时提供的由设计的施工图纸内容,具体承包范围如下:
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含通风)、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防通讯系统(含应急广播系统)、防火卷帘门的安装、调试、验收等消防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作(不限于招标清单内容)。
1.防排烟工程及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房等设备用房的送风系统工程;
2.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系统安装工程;3.火灾事故广播、火警电铃和紧急电话系统工程; 4.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系统工程; 5.防火卷帘的采购和安装工程; 6.楼内手提灭火器采购和配置; 7.发电机房灭火系统; 8.乙方负责到消防支队进行报建、验收及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包括本工程合同及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费用,并且乙方保证在总包单位竣工验收日期前五个工作日通过柳州市消防支队的验收并在合同约定日期内向甲方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9、检测公司的检测费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由甲方支付。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暂定2012年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审批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日期: 暂定 年月日(具体按甲方要求,并不得影响总承包单位和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要求与总承包单位同步验收合格。)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所约定的乙方所有工作完成日期,包括了完成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的时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维修的,竣工日期不顺延。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暂定天,包括完成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的时间。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和 市消防部门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通过市消防支队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含人工费、进出场费、材料费、设计修改费、设备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现场保管费、管理费、利润、返工费、清理场地费、不可竞争费、施工企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各项施工措施费、施工排水降水费、消防报建和检测费以及验收所有费用、政府规定应计取的相关费用、税金等费用,合同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捌万陆仟元整(¥:1786000 元),总价包干,结算时本工程招标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不得以材料、人工价格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发生为由要求调整价格。本工程的合同价格不包含向土建总成包单位交纳的配合费和管理费,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付款方式:(1)甲方每月按乙方当月完成的合格工作量核算造价的80%支付进度款,甲方在确认乙方报送了合格的相关工程量报表后 10 天内审核完毕并根据审核结果支付该笔工程款,当工程款累计付至合同总价的80%时暂停付款。余款在结算时按约定支付。
(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部门要求的相应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钱款,且不视作违约。(3)待该消防工程整体通过 市消防支队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后的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经 市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竣工资料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原件。
(4)收到结算资料后,甲乙双方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结算要求及方式按本合同第二部分 “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中第“33”条文规定及本合同其他相关约定办理),结算完毕、双方接到《结算审定单》后15天内,甲方按结算款计算并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工程款,剩余5%的保修金待2年保修期满且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确认乙方无违约情形后无息付清保修金余额。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约定计算:
1、对于本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完成时,甲方需另行签认后方可结算。本合同以外可能发的工程量增加包括:
(1).建筑的使用功能发生变化造成的消防工程量增加;(2).建筑面积增加造成的消防工程量增加;
(3).建设单位为提高工程档次等原因要求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和材料;
2.本合同价款中,文明施工增加费、全部措施费、降水排水费、赶工措施费均包含在合同包干总造价中,结算时一律不予考虑此类相关费用。合同以外增加的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结算。其它约定:
1.属于消防类工程内容,但不是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材料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防火门安装工程),乙方应配合办理报建及验收,但所需资料由甲方负责收集、整理完全交给乙方。不是乙方负责施工内容的初次报建、消防检测费和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不是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内容因资料、质量等原因导致验收不合格,报建通不过的,由此发生的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承包方式采用本工程招标范围内一次性合同总价包干的方式,即包工、包料、包调试、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报建、包验收合格并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包税金、包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材料设备价格变化风险费、包设计变更风险费、包全部措施费、包不可竞争费以及政府规定计费的所有费用等。
3.对乙方在投标时漏报项目、少算费用或少算工程量的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负责将本合同全部施工内容施工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对相关部门要求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条件接受。乙方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甲方可以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所需要的费用支付给农民工,并在向乙方支付应付款中直接抵扣。
5.增加的工程量的费用计算原则与乙方投标报价原则(包括计价定额文件、取费标准和下浮率等)相同;如投标报价中有相同项目时,则按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报价执行;如果投标报价中有类似项目时,则参照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报价执行;如果是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同或者类似的项目时,计价原则与乙方投标报价原则(包括计价定额文件、取费标准和下浮率等)相同,材料价格采用2012年第2期《市建设工程信息价》,2012年第2期《市建设工程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或设备,在乙方采购前必须经甲方确认价格和样板后方可采购,结算价格以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否则,甲方不予计价。
6.属乙方施工内容,所需的报建费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一律不予考虑此类费用。7.乙方在采购材料和设备时,必须报监理和甲方,经批准后,方可使用。8.乙方所采购的排烟风机和正压风机必须为低噪音型。
9.乙方所采购的消防水系统的管件、控制阀门、水泵、电气管线、电气原件等必须为国标合格产品。
10.与乙方相关的洞口封堵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11.甲方不提供住宿场地,由乙方自行安排。
12.临时水、电及相关费用由乙方与总包单位自行协商解决。13.乙方按甲方要求落实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4、.乙方免费对甲方及甲方指定人员进行消防设施操作培训。15.移交资料: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l、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条款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6、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7、现场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8、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和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篇:画家村管材管件采购合同
画家村管材管件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江阴弘扬臵业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江阴市钧翔制管有限公司
2011年月日
画家村管材管件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江阴弘扬臵业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江阴市钧翔制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塑料管材管件(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画家村项目
2.工程地点:花山路与芙蓉大道交汇处以东
第二条货物的基本情况
1.管材管件的价格、数量及要求见附件。
2.合同总价包括材料价格、税费、运输以及搬运费。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第三条技术质量要求
1.货物质量执行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及甲方确认的材料封样样品标准。
2.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按产品质量标准或封样样板验收。
3.管材管件的质保期为:50年。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付款:
(1)按供货量付款:
本合同无预付款,乙方每供一批材料送至工地经甲方确认数量后的七日内,甲方支付该批材料价款的70%,本合同约定的材料全部供应完毕后 七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20%,余款在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五条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
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提供材料质量检测报告。
2.甲方应当在材料交接时对材料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材料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材料后7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要求从材料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材料进行质量复检。材料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第六条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7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将合同规定的材料保质保量安全送至甲方规定的地点。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内容。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 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七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第三篇:生产件采购合同
生产件采购合同
本合同(以下称“合同”)的签约双方为
xxxxxxx
有限公司 和
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建立长期商务合作关系,即由 按本合同之条款与每一订单之规定出售给xxxxxx有限公司约定的产品。
本合同应在发出报价邀请时一并提交,任何实施报价或类似商业行为,视为接受本合同。
第一条 1.1
本合同的当事方为:
xxxxxxxxx有限公司,地址为xxxxxxxxxxxxxxxxxx。
由_ _为代表人,地址为
由 _ 为代表人
1.2 各方均在此陈述与保证其拥有完全的权力和许可以作为本合同的签约一方并履行其合同义务,并且保证其在下面签字的代表人是得到充分授权的。1.3 买卖双方的关系定义为合作伙伴,诚信互惠是双方合作的前提,发生纠纷时应尽量致力于共同协商。
第二条
买方应购买而卖方应出售并交付产品,该产品的名称与技术规格在本合同的附件 I中予以规定(下称“合同产品”)。买方将就合同产品的购买另行向卖方发出订购合同产品的单行订单
双方的法律关系由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确定,除非双方就在某单行订单项下另行约定了不同的条款和条件。
由买方提供技术的,未经买方书面授权,卖方不得将包含买方技术的该合同产品出售给任何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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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
(下称“买方”)与
(下称“卖方”)
合同产品 第三条
交付
卖方应按买方的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即“交付日”)交付合同产品。
第四条 购买价格
新产品样品阶段,按产品开发协议(附件I)新产品开发后进入批量阶段,买卖双方按友好协商原则签订价格合同规定当年的合同产品价格.以后的每个日历年年末,买卖双方须就价格进行重新商定后,并签署新的价格合同(见附件Ⅱ)。
价格合同中描述的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该价格已包含卖方为将合同产品运往位于本文第一条所述的买方地址的买方工厂而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
第五条
卖方应在有关合同产品运抵买方工厂并经检验合格入库后开具增值税发票,买方实际收到发票之日起90天内,一般为20号之后就该笔订货支付货款转账或银行承兑。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合同产品的包装和标识应服从于买方规定的要求,应达到能防止(合同产品)受到潮湿、锈蚀、潮气、腐蚀物、冲撞/震动的损害并应适于运输。卖方对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所造成的合同产品的损坏和损失负有赔偿责任。每一件包裹的长宽、毛重和净重及任何需要的提示,如有必要,例如“请勿倒置”、“切勿受潮”、“小心轻放”、“挂钩处”(或“提拉处”),应用不褪色的颜料刷写在每一包裹的表面。
到达买方的包装破损的合同产品,视为不合格产品,直接退货处理;如因紧急情况不能退货,则必须进行100%检验。此不合格品的被迫使用,不能免除卖方必须承担的责任。
卖方按照买方标准Q/JQ 11011要求对塑料件、橡胶件、热塑性弹性体件进行材料的标识和标记。
如果待运输的货物中有任何易燃、有害或危险材料,则卖方应在每一包裹的表面标明适当的提示以说明运输和照管中应加以的特别注意。
合同产品的运输必须采用合适的、买方认可的运输方式,以避免损坏和质量损害。
交付条件
付款条件
版本号:A4 Page 2 of 9 合同产品的交付,除交付符合订单要求的产品外,还应提交但不限于质检报告、材料质保书等文件,缺少所要求的文件,视为检验不合格;且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补齐,如超期提交,则卖方延期一个月开票。
根据合同要求,卖方需提交相应的检测报告、数据信息及资料等文件,如卖方提交虚假文件和报告,如未造成严重损失,按每次壹万元进行处罚,买方保留取消本合同的权利;如造成买方严重直接/间接经济或名誉损失,卖方无条件承担。
第七条 7.1 卖方应致力于质量的持续改进,以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为最低要求。
卖方应定期或不定期或按买方的要求,对内部质量体系、生产过程和产品进行审核,并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加以整改。在买方有要求时,卖方应及时向买方提交这些审核报告,及由此引起的整改计划和验证报告。
卖方应确保按买方的要求对其分供方进行质量审核。
卖方应无条件地接受买方或者买方授权的第三方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审核,此质量审核的通知应提前1周发出。审核得分低于80%(不包含),卖方必须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在6个月内向买方提交得分不低于85%的自审报告,买方收到卖方自审报告后有权进行复审。复审符合率如再次低于80%,卖方必须支付相应审核费用。审核得分低于80%,停止卖方新业务的报价资格。连续两次复审得分低于70%,买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卖方提交的样品,享有一次免费在买方检验和试验的权利,如第一次送样不合格,则卖方须承担后续送样的检验和试验费用。
7.2 卖方提供的零部件在满足买方明示要求的基础上,同时满足国家三包规定;若买方三包承诺高于国家要求,按买方承诺为准。
卖方需要向买方做出质量承诺,目标为:A 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100%准时交付。B 提供的产品批次合格率≥99% C 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合格率≥99%。卖方如果提出不同目标值,需要得到
质量保证
买方确认。
7.3 卖方向买方批量供货的零部件与图纸状态保持一致。
版本号:A4 Page 3 of 9 卖方保证由卖方交付的全部合同产品符合本合同中和有关订单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包装标准。
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零部件质量缺陷以及由于该缺陷造成的其它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
7.4 合同产品的质量要求见附件Ⅱ。
第八条
遇有卖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任一订单中规定的时间交付全部或部分合同产品的情形,则卖方向买方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给付额以每一交货迟延日给付迟延交付的货物的购买价格的1%, 但违约金给付额最高不得超过迟延交付货物总价的20%。
若买方已给予卖方交付宽限期并已明示声明若该笔交付迟于该宽限期则买方将拒绝接受,则在该宽限期未得以遵守的情形下买方有权撤回有关订单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因卖方延迟供货,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寻求第三方供货。
第九条 9.1 买方在对卖方的合同产品进行进货检验时如确定存在瑕疵,买方在开始使用前可以让卖方进行挑选、返修或更换;但在紧急情况下,买方可以在与卖方协商后,直接安排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挑选、返修等工作,如存在无法返修的缺陷,为避免混淆,买方有权选择报废方式。
进货检验时被定为不合格的产品,作退货处理。因特殊情况,经买方相关授权部门鉴定可以让步接收。买方的让步接收不能免除卖方因提供瑕疵产品所应承担的责任。
让步接收的瑕疵产品,按合同价格的10%开三包服务费发票从应付账款中扣除。
9.2 发生以下情形,买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一个月之内卖方连续两次在买方现场发生同类瑕疵的批量质量问题; 一个月之内关键质量问题发生一次;
卖方连续多次在买方现场发生不同类瑕疵的批量质量问题。
9.3
瑕疵产品 交付迟延
版本号:A4 Page 4 of 9 发生瑕疵产品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的1个工作日内,必须派人处理。超过3日后,买方将自行处理该瑕疵产品。
9.4 退货处理的瑕疵产品,买方有权选择: A 要求更换相应数量的合同产品;
B 取消或减少与退货产品相同数量的订单产品; C 另寻第三方供货。
第十条 10.1 双方有责任为“0缺陷”目标努力。
10.2 买方必须保证在适当的时间向卖方提供相应规范、图样、零部件清单和CAD数据。
10.3 卖方有责任按质管理体系的要求对产品开发和生产过程进行监控。所有支持开发所必需的文件,如规范、图样、零部件清单以及CAD数据,卖方收到后必须检查是否齐全,避免与约定有矛盾。
批量生产开始前,卖方必须进行生产过程和产品认可,并按双方商定的要求向买方进行相关的样品及控制计划、检验标准等资料的提交。
卖方有责任保证合同产品的可追溯性,这种追溯性应该是双向的,即从原材料可以追溯到产品,反过来从产品可以追溯到原材料。
卖方在生产过程中或其后发现任何产品瑕疵产生影响到交货或买方产品质量的可能性时,应立即将详细信息通报买方,并在2个小时内提出遏制措施,2个工作日内提出永久整改措施,5个工作日内实施永久整改措施。
卖方承诺按8D方法处理质量问题,并在买方需要的时候,及时向买方提交8D报告。
卖方在生产过程、材料、场地、分供方等发生任何与送样提交状态不一致的变更前,必须获得买方的书面授权。
卖方有责任保证合同产品相关的模具、夹具、检具、设备、工装、设施等获得适当的维护和保养,使它们时刻处于良好的状态。
责任
版本号:A4 Page 5 of 9 10.4 因卖方原因而使买方蒙受的损失,卖方必须无条件承担。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损失: 挑选 30元人民币(不含税)/小时/人 返工或返修 30元人民币(不含税)/小时/人 实验 20元人民币(不含税)/小时/人 检测分析 50元人民币(不含税)/小时/人 运费/商旅费 按实际发生 连带零件 按实际采购价格 买方停线 2000元/线/小时
延期处理的瑕疵产品的仓储费 100元/托盘/天 延期处理的瑕疵产品的处理费 按实际发生 另寻第三方供货的产品差价 按实际发生。超额运费 按实际发生 买方客户索赔 按实际发生
买方客户处产品召回 按不超过召回货物总价的10% 以上索赔买方将以《索赔通知单》(附件Ⅲ)的形式不定期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买方办理索赔手续,逾期不办,视为接受,买方自动从当月货款中扣除,当月货款不足的,延至下月,直至扣款完毕。
第十一条
若本合同一方因遭受不可抗力的阻碍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即因超出该方控制的不可抗力例如战争、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或政府依主权或其它理由而行使的行为,则履行该义务的时间应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存在的时间而顺延。双方应继续履行该不可抗力事件未影响到的那些合同义务。
若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六个月,则双方将谈判其合同义务。若在一方请求 另一方开始谈判后的一个月内未达成协议,则任一方可整体或部分地解除本合同。
遇有不可抗力,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1个工作日内就此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条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转让或出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权利。
第十三条
保密 出让 不可抗力
版本号:A4 Page 6 of 9 双方均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及其因本合同的谈判、签订和执行而获知或将获知的一切商业和技术信息保密,不得将其中的任何部分透露给任何实体或第三方。
卖方不得根据买方提供的技术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复制成类似产品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所有因合同的执行或与合同有关而起的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存在本条所述争议的书面通知后九十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则争议由买方当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败诉方承担费用。
在审理过程中,本合同由双方继续执行,只除去待审理部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订立、其效力、终止、解释、执行及有关争议的解决,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体法管辖。
第十六条 16.1
双方约定,本合同可在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A: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 B: 若一方实质性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并且在该方在收到另一方的书面违约通知后的六十天之内对该违约未予补救,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此条规定不影响本合同第8条和第9条中对终止的规定; C: 若要求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的诉讼请求已立案,则另一方可终止本合同。
16.2 第16.1中规定的终止之实现方式为由终止提议方至少在提议的终止日之前一百二十天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并说明该终止的理由,则该终止在该一百二十天期满之时生效。除非被终止方书面同意豁免或减少期限。
16.3
第7条、第8条和第9条中规定的终止按该有关条款的规定生效。16.4 除非买方另有书面约定,合同终止后:
卖方有责任保护所有在卖方的买方财产,包括并不限于模具、夹具、检具、工装、设备等,并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向买方或买方书面指定的第三方移交这些买方财产。
合同终止 适用法律
版本号:A4 Page 7 of 9 买方或者买方书面指定的第三方有权利购买涉及合同产品包括并不限于模具、夹具、检具、工装、设备等设施,价格以合同价格去除买方已以任何方式支付后的剩余价值或以卖方关于该设施的按一般财务规则折旧后的帐面实际价值。
16.5 合同终止后,按约定的付款周期,在扣除质量保证金。后按本合同第五条支付余款.后续的质量索赔从质量保证金中自动扣除,如在质量保证期内,质量保证金余额不足,卖方应在30天内支付索赔款。质量保证期满后,如质量保证金尚有余款,则买方一次全部向卖方支付完毕。
第十七条 17.1
本合同的附件I-Ⅲ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7.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或增补仅得由双方以书面方式作出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7.3 若本合同的任何部分由于法律或政府法令而成为法律上或事实上无效,则所余部分依然有效,合同由双方依据其普遍原则履行,法律上或事实上无效的条款由最接近地反映了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的原意的相关法律条文的有效条款替换之。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经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为_1_年。若在该_1_年期满的_1_个月之前一方未收到另一方的书面通知,则该合同期限自动延长。
第十九条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双方完全知道其以中文进行了有关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谈判并以中文达成一致。本合同正本为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合同文字 生效日 其它
版本号:A4 Page 8 of 9 第二十条
法定地址
本合同项下的通信往来使用中文,所有正式通知均使用书面方式。双方使用本合同第1条中列明的地址。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的代表于_2015年12月31日(年、月、日)在 XXXX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
(签字盖章)
版本号:A4 Page 9 of 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盖章)
第四篇:北京市建筑工程塑料管材管件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
北京市建筑工程塑料管材管件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塑料管材管件(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使用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总价款:大写: 小写: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第三条 技术质量要求
1.货物质量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货物性能的其他技术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对货物原材料的技术要求是:符合相关原材料标准的要求,并通过“静液压状态下热稳定性(8760h)检验”
4.对货物生产工艺的技术要求是: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生产
5.货物的质保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物的提供、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
1.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2.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元的预付款,每月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________%,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________%,余款于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2)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计______________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后__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________%,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________%,余款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2.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交(提)货最后时限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余货物的,应当在日内按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总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交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甲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提供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应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4.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复检的项目与检测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样品采集与封样的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复检检测鉴定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已对货物实际使用的,视为对货物的认可。
第八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____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逾期付款达到应付货款的____%以上并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包装物造成交货迟延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支付违约金,交货期限顺延。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交货期限顺延。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
________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向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____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5.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篇:u-pvc给排水管材管件采购合同
篇一:排水管材、管件、配件材料购销合同
材料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XXX
甲方:大连XX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大连XX塑料管材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大连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给排水管材、管件、配件材料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连XX建设有限公司各项目
2。供货品种:HDPE100级给水管材、PPR给水管材、HDPE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管材、U—PVC排水管材HDPE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HDPE聚乙烯钢塑缠绕排水管材、碳素波纹管、白尼龙穿线管、PVC穿线管、管件、配件等。
二、材料规格及价格:
篇二:管件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中冶天工渤海分公司
使用单位名称:工 程 名 称:
材 料 购 销 合 同
20XX年6月8日
工程材料购销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所供材料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质量及节能环保标准要求,材料正负允许偏差必须在现行国家标准规范之内。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交(提)货的地点及计量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按项目部要求将上述货物送至西部新城起步区一期还迁房E地块工程工地指定地点。计量方式:管材检尺。管件按个收取。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卸车费用承担):汽车运输。运费及装卸费由供方承担。
六、包装的标准和费用承担:按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七、验收标准及方式和提出异议期限:供方提供所供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书,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及其它需方需要的资料。经复试各项指标必须合格,否则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本批次全部送货到场并经检验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本批次材料款的70%,其余部分3个月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供方所供材料与合同规定的厂家不一致、不能按规定时间供货、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标准时,需方随时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复检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禁止出场,听从政府监管部门处理。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到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的事项(如合同需担保时,另立担保合同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三份,供方一份。
2、结算方式:合同单价*实际供货量。
3、本合同内所有管材及管件壁厚均按国标厚度供货。
十二、合同签订有限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XX年6月8日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篇三:给排水材料购销合同
需方: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单价:
需方向供方订购产品:
联塑给排水管材及管件,型号及规格按需方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根据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的实际使用量,单价及总金额按实计算。
第二条 合同价格
货物总价:暂定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产品单价与本条规定的货物总价系需方根据本合同就单位产品和所有产品应向供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订产品的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等产品验收之前一切费用,还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产品检验、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
第三条 交货地点:
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工地
第四条 交货时间:
供货数量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单数据为准。乙方有义务保证供货期不超过3天,即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需方提供正式书面准确要货计划之日起,供方保证在3天内按需方要求在需方项目所在工地交货;乙方有义务确保供方在本地有适量的备货,需方少量补货的供货时间应控制在2天以内;非常用品种供应时间
控制在4天以内。
第五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供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
2、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PP—R给水管材及管件、U—PVC排水管材及管件技术标准要求
第六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
3、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本、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
4、到货后,需方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会同供方到现场进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合格率在95%(含95%)以下的,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参与验收方各持一份),此合格证明为供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供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货物交接应在货到当天至8个小时内完成。
5、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灭失、损坏的风险的供方承担;
6、供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需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7、需方在货物到达时应准备好货物堆放场所,以便交接。
第七条 施工验收方式
1、验收时,供方、需方、监理单位、安装承包方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各
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2、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或抽检的,供方应负责完成检测或抽检并承担相应费用。该检测或抽检的合格证明为付款的必要依据。
第八条 货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签订合同起7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预付款20%。
2、到货验收款: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后,供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交货验收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技术资料),需方在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合格并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80%的到货款。
3、工程验收款:产品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供方须提供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竣工结算造价确认书),需方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95%的到货款,如到货验收后3个月,因供方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能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需方须支付该笔到货款,但供方仍应履行验收责任。剩余5%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九条 变更处理方法
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10天前,需方如须改变所订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供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需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条 产品保修、维修约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产品保修期1年;
2、保修期内供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并全部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所有费用;
3、供方应留下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供方进行保修;
4、供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需方或需方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1)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供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的维修;
2)其他情况下,供方须在需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需方处理;
3)当供方未按1)、2)条规定时间到场的情况下,需方有权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费用由供方负责(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费用);
4)供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需方或需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供方须支付需方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10天的,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确定供方。
2、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性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7天内向需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向需方支付未通过安装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违约金,赔偿因此给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供方逾期10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安装验收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方应向需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支付合同标的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3、供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4、供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需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
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包装、数量、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书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 方:代表人: 代表人: 时 间: 时 间:
(盖章)(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