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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车辆配备及管理制度》的通知 新
编辑:寂夜思潮 识别码:20-39617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2 18:52: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印发《车辆配备及管理制度》的通知 新

山西教场坪能源产业集团 有 限 公 司 文 件

教集办字[2009]第7 号 签发人:张来拴

关于印发《车辆配备及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煤矿,洗煤厂、机械厂、集团公司各部门:

为使全公司车辆管理规范严格,保证合理用车、安全行车,集团公司根据实际,研究制定了《车辆配备及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原车辆管理制度即行废止。

附:《山西教场坪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配备及管理制度》。

2009年11月14日

主题词:车辆配备 管理制度 通知

抄 送:公司领导(共印18份)山西教场坪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配备及管理制度

一、车辆配备

各煤矿各配备一辆小车; 教场坪矿配备一辆皮卡车;

玉岭东区和玉岭西区共同配备一辆皮卡车(由玉岭西区管理); 东洼北、东洼北南区、洗煤厂、机械厂共同配备一辆皮卡车(由东洼北矿综合办公室管理);

集团公司办公室配备三辆小车,一辆商务车,一辆救护车; 东洼北矿综合办公室配备一辆箱式货车、两辆洒水车。集团公司供销部配备一辆客运车。

二、车辆管理

配备车辆主要保障公务活动。

1、管理责任权限

集团公司办公室对全公司车辆建立档案资料;对总部所有车辆实施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办公室对各矿配备车辆可以统一调度。

各矿配备车辆矿长为第一管理责任人,司机为第二责任人;矿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和监督。

2、派用车辆

车辆钥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司机出车时到办公室领取钥匙,收车后将钥匙交回办公室,并填写出车记录。

用车时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提出用车申请,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车辆,经矿长批准后安排司机出车,同时登记出车事由、目的地、出车时 间,用车人;车辆返回后司机登记回矿时间。(样表附后)

3、考核

集团办公室对所有车辆管理使用情况按季度实施考核。对车辆行驶里程、保养情况、交通违章、安全无事故以及司机服从管理、服务态度等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司机进行淘汰。

4、费用

公司所有配备车辆,单位负责缴纳保险,按照公里耗油量报销油料费;司机承担违章罚款。

矿长个人使用配发车辆的本人承担司机外出的食宿费用。

三、司机管理

各矿配备司机一名,负责矿部两辆配备车辆的驾驶;原则上不准他人驾驶配备车辆,特殊情况确需他人(有驾照、驾龄在3年以上)驾驶时必须由矿长批准。集团公司总部司机配备为一人两车和一人一车,无配备司机出车时不允许他人驾驶车辆出行。

对司机的要求:

1、要熟悉自己专管车辆的运行状况和保养情况,严格按照保养要求对车辆进行保养,并做详细保养记录。

2、要经常清理自己专管的车辆,保证车内外干净整齐。车内脏乱每次罚款30~100元。

3、要保证手机处于全天开启状态,任何时候都不得关机;驾驶车辆时不准随便接听电话,有关机现象,每次罚款50元。

4、要在办公室指派后出车,不得私自出车。私自出车,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50~100元罚款。

5、要在接到出车任务后,10分钟内迅速出车。司机因个人原因不能及 时出车,视情罚款50~100元。

6、要保证充足睡眠,确保出车时精力充沛。

7、要节约用油,每月根据出车里程数给予司机汽油消耗补贴,广州本田每百公里按11公升汽油补贴,节余部分给司机,超量支出司机承担。皮卡车加油按公里耗油量考核。

8、要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全部由司机自己承担。如发生交通事故,在与交警报告的同时报告矿领导或集团办公室。

本制度自2009年11月起执行,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教场坪集团 矿 车 号出车记录表(样表)

第二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新)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新)

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第二章

车辆管理第3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第4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第5条

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第6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第7条

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第8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第9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第10条

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第三章

车辆使用第11条 车辆使用范围(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2)接送公司宾客。(3)专车专用。第12条 车辆使用程序(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① 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行政部调派;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调派。② 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③ 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④ 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⑤ 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第13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第14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第15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第16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第17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第四章

维修保养第18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第19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 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第五章

车辆保险第20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第21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第22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第23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第24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1)无照驾驶。(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3)酒后驾车。第25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第26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第27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第28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第七章

费用报销第29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第八章

附则第30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1:《车辆使用申请单》 附件2:《车辆调派单》 附件3:《车辆行驶记录表》 附件4:《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5:《车辆加油记录表》 附件6:《车辆情况一览表》 附件1

车辆使用申请单年

附件2:车辆调派单年

第三篇:公司配备车辆管理办法

附件7.1 总部行政车辆配置标准一览表 车辆配置标准: 级别 配置标准

总部各中心总经理 配车、配司机,即上下班专车接送,班中车辆集中由总务部车管管理,统一作为公司行政车辆调配使用; 总部各中心副总经理

配车、不配专车司机;班中车辆集中由总务部车管管理,统一作为行政车辆调配使用; 公司分配给个人 使用的车辆

除新车各种费用及保险费第一年由公司支付外,以后的各种费用均由使用人承担,公司将统一办理保险、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车务手续,而后向使用人收缴以上费用; 其他级别人员

公司批准个人夜间使用行政车辆上下班的,经手人到总务部车管办理审批、登记及领用手续; 符合公司配车标准 级别人员

使用自有车辆上下班的,公司每月补助油票250升; 其他级别人员 自有车辆

要求补助的需写申请上报总部行政中心,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每月补助汽油票120升,享受此项补助人员,日常工作外出用车自行解决,公司不予派车; 附件7.2 新开分部车辆配置标准一览表 级别 车型 配置标准 数量

分部总经理

桑塔纳2000或桑塔纳3000 配车、配司机,即上下班可以专车接送,班中车辆集中由总务部车管管理。统一作为行政车辆调配使用; 1 采销总监 普桑、捷达

配车、不配司机,班中车辆集中由总务部车管管理。统一作为行政车辆调配使用; 1 员工班车

当地19座面包车

配送中心距分部办公地点20公里以上且周围2公里以内无公交车的,准许配班车一辆; 1 行政用车 微型面包车

? 分部拥有5家门店以上,配行政用车一辆; 集 团 车 辆 管 理 规 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加强集团公务车使用管理,做到规范用车、及时安全、降低消耗、提高效能,充分发挥车辆在业务接待和业务联系中的服务作用。

第二条 行政办公室是集团公务车使用管理的职能部门,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合理使用”的原则,对集团总部所有公务车辆进行管理。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各部门应根据本规定制定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规范用车。

第四条 本条例的监督执行部门为集团行政办公室。第二章

车辆使用

第一条 集团行政办公室统一办理公司车辆的购置、接收、停放、转卖、过户、报废等项手续。

第二条 集团所有公务车应按车号登记建立《车辆管理档案》。车辆的各种附带资料由行政部门保管。车辆行驶证、保险卡、车辆使用手册、车辆购置时的工具和附属品由车辆使用人保管外,其余均由行政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三条 车辆零配件、车用饰品、工具等,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购置。使用人对上述物品负有保管责任。行政办公室要将每部车辆所配置的附属品、随车工具等在《车辆管理档案》中予以记载,车辆移交时应全部随车移交,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使用人负责赔偿。第四条 集团公务用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主要用于:

1、集团主要领导用车;

2、接待客户及有关政府部门领导;

3、业务部门业务用车;

4、集团各部门人员办公用车。第五条 公务车配发标准及规定:

1、集团高层领导、各业务部门配属用车须经总裁批准后可配给公务用车;

2、所有配发的公务车,一律由行政办公室按《公务车配给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予以备案;

3、集团高层领导公务用车根据需要经总裁批准后可配备专职司机,其他部门、人员公务车原则上不配备专职司机;

4、所有享受公司配给车辆的个人和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条例。配发车辆的部门节假日必须将配发车辆归还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以便做好节假日车辆管理及调度安排。

5、各部门人员业务用车由行政办公室统一派发并安排专职司机驾驶,用车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经本部门经理批准、行政办公室调配落实。部门因急事临时用车,则视当时车辆情况给予安排。如果用车部门较多,应尽量合用一辆车;不能合用的,业务部门优先于职能部门。

6、紧急公务、临时特别事务、公关外援事务用车,可由集团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直接下达和安排,行政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及时做好车辆调配工作。

7、各部门人员因业务需要或特殊原因需借用车辆的,需由使用部门向行政办公室申请,填写《借车申请表》,经行政办公室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借用车辆。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形时,借车部门可口头说明事由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先借用车辆,事后补办相应手续。借车部门或个人在完成工作后,应及时归还车辆,不得无故延期不还;若确需延期,应及时说明并重新填写《借车申请表》,经批准后续用。对于未经同意而使用车辆的部门及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作相应处罚。借车部门或个人在取车、还车时,应履行交接验车手续。

第六条 行政办公室对公务车辆进行监督:

1、使用人必须有相应车辆车型的驾照。

2、公务车辆不得私自借予非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对其使用车辆有基本检查、保养的义务(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夜、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发生的后果负责。4驾驶人员必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理。经公司特许或因工作需要(工作时间较晚返回时已逾9点者、第二日有任务早起外出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在公司指定位子;外出时必须停放在停车场、车位等合法位置,任意停放车辆导致违反交规、损坏、失窃等由驾驶者赔偿一切损失并给于相应处分。7使用人必须爱护车辆保证车辆机件、外观良好,保证车辆的整洁干净。

8.驾驶者私自用车若发生事故、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后全部由私人承担。第三章 车辆的费用管理

第一条 车辆的保养维修费、保险费、车船税、及年检费用统一由行政管理部门向公司领导呈报后统一支付。

第二条 所有部门人员如因业务需要前往外地,长途出车,须提前申报,经领导批准后可派车及报销加油费和过桥过路费。

第三条 集团所有行政车辆加油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配属车辆设置专用油卡(主卡由行政办公室或财务室负责保管以便定期调单检查)由公司会计每月进行核对了解车辆受控情况。驾驶人加油时必须在加油登记卡上如实填写加油数量和使用公里数作为审核依据。

第四章

车辆保养和维修

第一条 车辆使用人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经常检查各部位、各种仪表是否正常,保证油、水处于正常位置,油、电路畅通,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发现车辆异常应及时进行报修。如因驾驶人员使用不当产生的维修费用应依照情节严重度由驾驶员和公司共同承担。

第二条 车辆因正常损耗而引起的维修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需送厂维修保养的车辆,由该车驾驶员向车辆管理员汇报检查确定后,填写车辆报修单交行政部经理审定,送交定点维修单位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完工后由车辆管理员检查验收,且车辆驾驶人员和车辆管理人员应在《车辆管理档案》中予以相应记载,随时登记车辆的技术状况。

第三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随意购买配件,未经允许擅自购买配件,其费用一律自理。损坏的配件一律经公司行政办公室核检后方可予以报修或报废。第四条 正常一般性维修,需由行政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员共同签字生效。大修或单车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除上述签字外,必须事先向公司领导请示获准。

第五条 车管人员应按时向修理厂结算修车款,以保证车辆的正常维修。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一律采用转帐结算。车辆维修后,由修理厂开距修理明细单,车辆报修人签字,车管员做呈批报请领导批示后方可结帐;未按规定办理修车或未在指定修理厂修车的,维修费用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特殊情况的,应在事后补办相关手续,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第六条 长途行驶中车辆发生故障可电话征得行政办公室及领导同意后,就近送厂修理。回公司后,使用人应立即写出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证明人签署意见,交行政办公室审核,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修理费用。第五章

车辆安全管理 第一条 车辆必须备有灭火器、反光三角架,且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失效及使用过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更换。

第二条 车牌应牢固安装在指定的位置,以便于交通管理人员验证,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办公室,由车辆管理员协助办理补牌手续。

第三条 行驶证等车辆运行中的有效证件与车辆配属物品,公务车使用人应予以妥善的保管,如有遗失,一切费用及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 公务车使用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因违章造成证件被吊扣、罚款者,公司不予负责,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凡属于司机违章不报,从而影响到车辆正常年审及运营者,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第五条 车辆所有证件,一旦遗失均须及时上报行政办公室,由车辆管理员负责登记挂失并予以补办,其费用由遗失者个人承担。第六章

驾驶员管理

第一条 车辆使用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强化安全意识,提高技术水平。第二条 公司车辆必须由使用人本人负责驾驶,不得随便外借他人使用,如未经公司许可将车辆交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公司将按违约处理收回所配发的车辆;如果因此而造成车辆损失的,责任人负责全额赔偿。

第三条 经批准使用公司车辆者,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毁或第三者事故,应按照交通队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与公司按责任承担相关损失。若私自用车,发生事故的,责任自负。

1、下列情况驾驶者予以承担后果、记过或免职处分。(1)无驾照私自开动车辆的

(2)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事故的。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总则第一条为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提高公务用车的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务车辆为公司现有的: l××商务车一辆 l××××商务车一辆 l××轿车一辆。车辆管理规定

第三条对司机的要求:

1.公司车辆应用于公司处理公务事宜,驾-

驶员未经行政部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练习驾车;

2.司机应爱惜所驾车辆,由于驾驶不当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3.驾驶人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司机办公室待岗,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车辆用油管理要求:

1.行政部按每月核定的出车公里数购买油卡,油卡由行政部办公室管理,司机加油时需要登记后领取油卡。不得无卡加油,特殊情况应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无卡加油的次数不得连续超过两次; 2.司机因公出差需在途中加油时,应提前告知行政部,回公司后应及时提交部门审核及报销; 第五条车辆维护管理:

1.所有车辆由公司统一安排定期检修、保养。未经允许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否则费用自付; 2.需要维修的车辆,由司机提出申请,经行政部批准后在公司指定得维修站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财务划帐转拨,不予支付现金; 车辆使用规定

第六条行政部安排用车应按照使用者重要性来安排优先级,派车必须首先考虑优先等级高的人员用车。下级申请用车必须在确认优先等级排在其之前的人员无用车需求,方可出车。第七条具体关于每辆公务用车驾驶员、使用范围及使用权限优先级的规定如下:

1、××商务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 u第二驾驶员:×××

l用途:主要用于每日接送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高层领导上下班和到机场、火车站、宾馆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宾朋友及上级领导等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董事长、副董事长 u总经理、VP u政府要员 u投资人

2、××轿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 u第二驾驶员:×××

l用途:到机场、火车站、宾馆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宾朋友及上级领导等;接送公司高层或技术人员出差到乘车、乘机地点接送及外出办理公司日常事务;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公司重要客户; u政府要员 u投资人

u董事长、副董事长 u总经理、VP u技术人员

3、××××商务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 u第二驾驶员:××× u第三驾驶员:×××

l用途:主要用于接送往来客人,技术人员外事工作及因出差至机场、火车站;公司日常外出办理事务、采购物品或经行政部批准的全公司性的或部门组织的职工有关活动用车。l服务对象优先级: u公司客户 u技术人员 u员工集体活动 u行政外出采购人员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审批制度。

1.除附录Ⅰ所列的固定性出车之外,员工如需用车,应提前一天至行政部填报派车单(见附录II),司机凭行政部门签字批准后的派车单方可发车。如确有紧急情况可以当天填报派车单出车; 2.公司内部用车应由行政部统一调度,车钥匙统一放在前台进行保管,非固定性用车发车之前和返回之后需要到前台进行登记。除非特殊情况,每晚钥匙必须归还至前台。

3.用车人必须让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并做返回登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门,并说明原因;

4.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机和车辆出车。董事长、总经理用车必须告知行政部门;其他员工需要用车,如驾驶员未接到经有关部门的派车单不准出车。第九条因私用车规定:

1.员工因私用车不能影响和妨碍公务用车; 2.员工私人用车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公里数核算自出车库地至回库地之实际距离,所收取费用补充到当月邮费预算中

3.员工在因私用车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十条管理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关未尽事宜,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时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用车费用管理及核算

1、油卡管理:公司车辆一律使用加油卡加油,油卡定车使用,每车配有一张油卡。司机加油时需向综合部经理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加油,并填写加油记录。售后和销售单独各配一张油卡,每次加油必须总经理的签字方可使用。以上油卡为办公室统一管理,加油时填写《单车行车里程及油耗台帐》或加油申请单;为便于核算月度用车费用,每月1号应进行油卡充值并打印上月加油记录。

2、用车费用计算:费用按成本核算分摊至各部门,用车人持派车单由司机出车,出车时司机在派车单上记下里程及油表起吗,用车完毕时记下里程及油表止码,在派车单背面计算出单次用车费用,由用车人签字确认。派车单按部门存放,以派车单核算部门费用。月未综合部将各部门的派车单汇总由用车部门负责人审核。

二、派车管理

1、因公外出用车需填写派车手续,由用车部门负责人填写派车单,综合部分管负责人签字批准,驾驶员方可出车。

2、凡董事长、总经理用车,综合部负责人须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后方给予派车。

3、非管理层职员市内及市外有公交车到达的地方,因公外出应尽量乘公交车,车票公司给予报销。事情急办等确需派车的,综合部酌情给予安排车辆。

二、车辆及驾乘管理

1、公司的车辆统一停放在公司院内指定地点保管,并将车门锁妥,车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准私自将车开回家,出现问题责任由司机承担。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2、因工作需要必须晚上出车(无住宿)时,司机要按时到岗,出勤按加班计算,累计加班时间达到8小时按本人的基本工资计发一天加班费,一次加班时间超过5小时按一天计算(值班期间除外)。

3、司机驾车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司机因违章被罚款时,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并给予当事人200元以上罚款。

4、司机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公司员工也不得要求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5、未经批准私自出车造成事故的,其经济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给予当事人200元以上的罚款。

6、职工个人用车,经总经理批准按成本费付款。公车私用,除承担用车费用外给予200元以上罚款。

7、外借车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司机应做好车况检查,做好车辆使用交接。

8、由驾驶员的管理或者驾驶不当引起的车辆损坏,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费用,公司可以协助走保险程序,维修走成本价格。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由公司领导研究后,商讨事故处理方案并给予相应的处罚,罚款不低于500元。

9、严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所造成的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10、车间和公司内移动车辆限速为每小时10公里,如超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1、严禁司机在车上睡觉,听音乐,有意逗留等发现一次罚款50元.12、司机据派车单的资料每日如实填报《单车行车月度台帐》,呈综合部负责人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整理存档。司机每月3号前将上月用车理程按部门整理上报综合部分管负责人,经综合部分管负责人审核将费用分摊至各部门每月5号前公示。

三、车辆清洗及维护

1、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2、司机应对所负责的车辆及时进行清洗。每天上班需先对车内卫生进行打扫,保证车内无灰尘,玻璃无手印,车内空气无异味。每周至少保证2次进行全车体清洗。内部车辆由车辆的使用人或驾驶员自行清洗,公司内专业洗车人员不提供洗车服务。公司内部车辆必须等顾客洗完之后再自行清洗;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3、公司车辆正常保养、配件正常损坏,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单》,经综合部经理的签字后,即可维修。

4、公司车辆的保养用的机油要用回收的机油即可,不计入成本。维修用的配件按照成本价进行出库。对能进行索赔的配件尽量进行索赔。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随时修改,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所有相关制度以此为准。

凭充值卡加油,每次家有钱,要记录公里数、加油量、加油金额。一张充值卡用完时收回,核算油耗是否基本合理。

第四篇:关于客运车辆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的通知

关于客运车辆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的通知

各客运车辆: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县有强雨雪天气,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安全畅通有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请各客运车辆配备三角木、故障警示牌、安全锤、防滑链、消防器材等安全防护设施。未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的,严禁车辆出站。

安技股

2013年11月22日

第五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新)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人事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 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人事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 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人事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第8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人事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 人事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11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2)接送公司宾客。(3)专车专用。第12条 车辆使用程序(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 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人事行政部调派;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人事行政部备案。公务车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调派。

② 公务用车,使用人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本地用车2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夜间用车下班2小时前申请,次日异地用车提前1天申请,集体活动用车提前2天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③ 由人事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④ 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⑤ 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

第13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4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第15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6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18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第19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人事行政部提交车

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人事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人事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人事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人事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20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第21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2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3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人事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4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3)酒后驾车。

第25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6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第27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8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29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人事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30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1:《车辆调派单》 附件2:《车辆行驶记录表》 附件3:《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4:《车辆加油记录表》 附件5:《车辆情况一览表》

关于印发《车辆配备及管理制度》的通知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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