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零星工程施工协议(综合单价)
零星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甲方因,现需乙方进行 工程的施工,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方式及原料采用:
二、工期
工程总工期共 日历天,除非经甲方书面盖章签证,工期签证只限于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在关键线路上无法施工且乙方无法调整的情形,否则工期不得顺延。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工程合同价款及结算方法:
1、工程结算方法:因该项目为零星工程,经双方协商按照综合单价 元进行结算(大写: 元正),工程量暂定平米,合同总价暂定。该单价为包含税金、管理费、人工、材料及其它构成该工程项目的一切费用的包干价款。
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费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
(二)、按进度节点付款
甲方根据承包人提供的已完工程量报告,在工程量经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工程师在各自权限内最终审定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工程量完成 %时,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所计取进度款的百分之 %。
2、工程全部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 %。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 个月内结算审计完毕,结算审计完成后 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
4、预留5%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5日内付清(无息)。
5、乙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需向甲方提供按增值税适用税率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乙方提供发票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若乙方提供发票致使甲方产生税务风险损失,乙方需承担因此带来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费用支付给乙方。
2、甲方委派 担任本工程的甲方代表,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负责协议履行。
甲方委托 担任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负责协议履行。
双方明确: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涉及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造价以及其他可能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设计变更、签证、索赔及批准均须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有效。
3、提供施工场地及相应便利,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
4、向乙方移交施工现场已有的坐标、高程控制点。
5、以及其他根据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甲方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就本工程的设计、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对甲、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委派 为现场项目经理,负责本合同的履行。
乙方授权现场项目经理,授权范围:就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备忘等范围内代表乙方接收文件、确认事实;代表乙方对相关合同事务进行协商、处理;代表乙方接受、认可、放弃相关合同权利以及其他乙方义务或合同附随义务,即全权委托。授权期限为本合同履行终止之日。乙方对项目经理所签认的文件及法律结果予以接受并不予撤回。
2、参加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提出优化方案及审图意见。乙方有责任对已经甲方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再次复核,发现并书面告知甲方设计施工图与施工现场不一致,或原设计施工图中不符合标准规范、施工常规、惯例等方面,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否则,因此造成的返工、损失或工程造价的增加以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任何工程地质勘探报告、所有尺寸、地面标高及坐标位置等资料或其它资料之提供, 只供乙方参考,甲方不保证其准确性。
3、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并严格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每月25日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详细的上月产值报表、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等资料。
4、乙方施工所用工程机械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所用材料必须合格并有相应检测报告及合格证,并进行检测、试验。
5、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承担责任。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并承担责任。
6、负责已完工程、设备和成品的保护以及竣工资料的整理、移交。费用由乙方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自费予以修复。
7、严格按照有关环保、环卫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执行环境保护及清洁工作,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遭受的罚款、责任和损失。
8、乙方项目部人员,均须具备相应资质,人员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或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后方可执行,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资料,包括摄影、录象资料。
10、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乙方不得将任何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五、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材料、设备均应出具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2、材料、设备的采购均需由甲方询价及定价,如本合同为包工包料的,乙方按甲方定价进行采购;
3、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符合标准要求。
六、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变更,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乙方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未经发包人加盖公章确认的,承包方不得实施,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拆除重做。
2、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由甲方、乙方共同签证确认。
七、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
1、工程施工及验收应符合工程标准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保证质量合格和施工安全,质量标准为合格。
2、工程完工后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验收主体签具验收证明。甲方认为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期限整改,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验收不合格的,整改不得顺延工期。
3、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
4、甲方的验收签认意见并不豁免乙方的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并不限于质量责任以及工期责任。
5、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 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八、工程移交及资料移交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应清理现场并向甲方移交工程;乙方移交工程前必须撤除临时设施、撤出施工队伍和设备、材料,清理场地并经甲方查验符合规范后,甲方接收工程。移交前乙方承担成品保护责任。
2、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符合工程档案备案标准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合规的工程结算资料。
3、乙方未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或结算资料的,甲方有权暂停工程竣工验收或结算工作。
九、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方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后 个月内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结算审价。结算审价开始后,甲方不再接受乙方提交的结算资料,并视为乙方放弃相关费用结算权利。
2、乙方对甲方工程结算审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获知审价结果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具体、详细的说明且附带佐证资料。逾期视为乙方同意审价结果。
十、工程质量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工程质保期届满后无息退还。
十一、施工安全
1、乙方承担施工安全以及施工场地安保责任,除加强安全、法纪教育以及购买各类保险外,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规范以及治安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安全事故或治安事件。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施工或乙方及其员工其他行为所导致的对甲方、乙方以及第三人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毁以及其他安全事故、治安及意外事件,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或违反相关规定,即使甲方或第三方有过错,也应视乙方为主要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十二、施工手续
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建设、环保、安全、交通等工作以及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报批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如因乙方违反相关法规或怠于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工程被责令停止施工,或被处以罚款等,相关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十三、质量保修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
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土建工程: 年(2)工程: 年(3)工程: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2、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此部分维修费用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
十四、签证、索赔
工程签证及索赔文件均需甲方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甲方公章确认。甲方工程师未经甲方书面明确授权或超越权限的,不能代表甲方进行签认。
签证及索赔均需在事件发生日七日内提交相关申请,逾期视为乙方放弃签证或索赔的权利。
十五、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乙方工程质量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计取乙方违约金。经乙方整改第二次验收仍旧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计取乙方违约金,并可要求乙方返还已付工程款及解除合同。
2、乙方工程逾期完工(须竣工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计算乙方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以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计取乙方逾期违约金。
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甲乙双方如不能达成延期支付协议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计算乙方逾期违约金。
3、乙方施工偷减施工工序,或所用材料、设备经甲方检查或检测为不合格或有假冒伪劣、短斤少两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计取乙方质量违约金。
4、乙方拖欠乙方员工工资的,甲方有权将应付未付工程款直接支付给乙方员工,并视为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乙方施工发生安全事故(1人重伤或损失金额10万及以上)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计取乙方违约金。
6、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计取乙方违约金。
7、乙方在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欺诈、串通、贿赂以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按五万元计取乙方违约金,超过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根据违约情形,甲方有权酌情按每次500至50000元计取乙方违约金(合同有专门约定的,按专门约定计取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为合同清理条款,即便合同解除,甲方仍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违约金,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十六、其他
因本协议所致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约地即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二篇: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固定综合单价)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
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YTHG-GC-17028
甲 方: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杭锦旗兴荣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签 订 地:鄂尔多斯市 签订日期:2017年3月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
工程施工合同
甲 方: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杭锦旗兴荣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3.1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3.2本工程不允许挂靠,如发现挂靠现象,合同立即终止,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工程款,乙方应立即返还全部已付工程款,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剩余5%作为保修金,支付质保金时提供等额收据及质保金支付证书,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8.1.2配合乙方施工,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处理的问题。
8.1.3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并支付工程款。8.2乙方义务
8.2.1 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
8.2.2根据甲方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8.2.3 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向甲方及监理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按时按质完成工程;
8.2.4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负责安全保卫;
8.2.5 符合国家环保噪音污染控制标准,随时清理施工现场杂物,文明施工;
8.2.6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及甲方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8.2.7 办理施工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
8.2.8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2.9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2.10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将垃圾清运至甲方及政府指定的地点。负责己方现场临建的搭设及拆除,工程完工后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8.2.11工程用水电费挂表计量,由乙方承担。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11.4不可抗力(以当地政府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天内,必须就延误的内容、期限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 天内予以书面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符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符合各项验收、归档、竣工备案所需;
14.2乙方采购工程所用材料批量进场前14日,将样品、样本送交甲方,待甲方及监理公司选择并确认后三方对样品、样本进行封存后方可批量进料。封存的样品、样本作为材料进场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14.3法律规定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4.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14.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14.6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及监理公司同意方可代换,代换材料价格最高限额为被代替材料的最高限价。
14.7乙方违反本条规定或材料设备不合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将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15.2.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及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及监理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15.2.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及监理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除甲方另有特殊要求外,均由甲方承担。
15.3 事故处理
15.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人,同时按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配合事故处理,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5.3.2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16.5工程试车中双方权利义务
16.5.1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6.5.2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乙方采购的,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的,甲方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6.5.3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5.4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由甲方承担。
16.5.5 甲方及监理人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甲方及监理人已经认可试车记录,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6.5.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甲方负责,如甲方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乙方配合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份,移交甲方。
17.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合格标准,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相应费用。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19.2.4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的,赔偿甲方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19.2.5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赔偿甲方 元/次的违约金。累计达到三次,应赔偿甲方合同总额0.1%的违约金。
19.2.6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程现场管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500元/次的违约金。累计达到三次,应赔偿甲方合同总额 0.1%的违约金。
19.2.7 乙方如有其他重大违反合同约定的,赔偿甲方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
19.2.8乙方未经甲方确认,擅自使用代用材料的,除赔偿甲方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9.2.9 乙方与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本项目竣工前双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双方未签订质量保修书的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行业规定或依照双方约定执行。
(3)质量保修期内,修复的费用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A 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以及因工程的缺陷、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B 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乙方修复,甲方承担修复的费用。
C 因其他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乙方修复,甲方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2.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争议解决以及清理条款的效力。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篇:零星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零星工程施工协议书(NO.)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应甲方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组织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预算价为元
(大写金额:整)(详见工程预算书)。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时,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
七、结算方式:实测工程量×固定单价
八、工程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要求及核定的工程数量进行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合格以上。
2、乙方应自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及措施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十、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严格控制工期。
2、乙方必须协调解决本工程施工中的纠纷和相关事宜。
十一、本协议共2 页,一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工程预算书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
乙 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 2日 日
第四篇:零星工程施工协议书
零星工程施工协议书(NO.)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组织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预算价为万元
元整)(详见工程预算书)。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结算方式:本工程结算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结算审核下浮率为,工程量按实计算。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信息价、劳保费用、定额套用及取费标准等按本工程预算标准执行。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核决算后支付工程决算审核总造价的90%,余款10%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因雨季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予以相应顺延。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完工,超过5天后,每延期一天扣工程款300元。
九、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要求及核定的工程数量进行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合格以上。
2、乙方应自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及措施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十、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经甲方认定后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2、乙方必须协调解决本工程施工中的纠纷和相关事宜。
3、本工程完成后,由乙方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验收。
4、验收时,若乙方未按图纸施工,乙方须在15日内整改到位,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5、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个月,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发生质量问题一切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乙方未进场修复,视为自动放弃保修金,由甲方委托它方维修。
6、十一、本协议共股壹份、办公室存档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2
第五篇:零星工程施工协议书-A
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称承包范围:
三、承包方式:
四、承包价格:大写:万仟佰拾元(含税)
五、付款方式:现金转帐
六、工期:__ _年__ _月___日完工,雨天、刮风、停电除外。
七、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施工图、变更通知、甲方现场批示等及文字图纸等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八、甲方责任:甲方负责水、电、路通、负责材料及时供应。
九、乙方责任:
1、乙方有义务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工程变更及技术交底施工,否则造成的返工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凡由甲方提供原料及其他用品,有责任妥善保管,丢失损坏按赔偿。
十、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范围,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穿拖鞋,严禁酒后上岗。每位员工进入工地,要遵守本项目的制度,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严禁打架斗殴,偷盗闹事,聚众赌博,违反以上安全要求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清除施工现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2、因不遵守甲方或施工现场安全要求发生安全事故、由此造成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3、以上合同签字后生效,付款完毕后废止。
乙方: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 手 机 号:____________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