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开展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试点工作的大全
关于开展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试点工作的
通 知
苏 农 经„2011‟10号 苏农改办„2011‟24号
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宿迁市及相关县(市、区)农办、财政局、综改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苏办发„2010‟6号)和《关于在全省实施“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的意见》(苏办发„2011‟15号)精神,扶持经济薄弱村加快集体经济发展步伐,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今年起在苏北、苏中地区16个县(市、区)开展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省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总体要求,重点对经济薄弱村加大扶持力度,尽快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多样化发展格局和长效发展机制,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加快富民强村步伐。通过试点推动各地健全发展机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建设一批发展项目,切实增强经济薄弱村发展实力。试点工作坚持资金整合原则,通过财政奖补,结合扶贫、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专业合作社等项目资金投入,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共同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成后每年能为村集体增加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确保按期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增收目标。
二、扶持范围、对象、方式及内容
(一)扶持范围和对象。重点扶持苏北、苏中地区具有一定发展基础、未达省定目标但经扶持有能力按期达标的经济薄弱村。2011年,选择在丰县、睢宁县、沛县、灌南县、东海县、淮阴区、涟水县、金湖县、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泗阳县、泗洪县、宝应市、高邮市、兴化市16个县(市、区)先行试点。苏北地区试点县扶持的村每县不超过11个,苏中地区每县不超过8个,每村扶持1个发展项目,省级财政按村均30万元予以奖补。
(二)扶持方式和内容。对被扶持村当年新建或在建的发展项目实行以奖代补。重点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发展五种类型集体经济,优先扶持物业项目。支持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鼓励村级组织利用“四荒”、水面、经济林木等资源,发展特色农产品基地,发展特色产业;支持资产运营型集体经济,鼓励村级组织按照规划要求,开展村庄整治、中心村建设、宅基地整理,盘活村级集体建设用地和资产,提高土地等资产利用率;支持为农服务型集体经济,鼓励村级组织牵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开展合作生产和联合经营,为农户提供产品营销、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治、技术咨询等服务;支持异地发展型集体经济,鼓励有条件的村通过置换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标准厂房、商业用房等物业项目;支持休闲观光型集体经济,鼓励自然资源丰富、富有文化底蕴的特色村,积极发展“农家乐”、生态休闲等观光农业。
三、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村级集体组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2010年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苏北地区未达10万元、苏中地区未达20万元,已经制订明确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方案,并落实具体建设项目。
(二)实施扶持项目的村,应具备进一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基本条件,对集体资源、资产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具备项目实施基础设施。
(三)县(市、区)同意按照不低于省级引导资金对省立项扶持的项目实行资金配套。配套资金不落实的不予扶持。
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优先扶持:
(一)配套措施落实的项目优先。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重视程度高,规划科学,政策措施扎实,县级配套资金落实的项目优先立项。
(二)农民参与广泛的项目优先。对带动农户范围广、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明显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优先立项,鼓励发展由村集体牵头、农户入股的经营项目。
(三)有发展基础的项目优先。有一定数量固定资产、有可开发资源或有符合规划要求可利用的建设用地等的村项目优先立项。
四、项目管理程序
(一)项目申报。省财政引导资金项目建设主体为所扶持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各县(市、区)农经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省控数量联合行文向所在省辖市申报。相关省辖市农经、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择优按省确定的项目控制数,于2011年11月30日前联合行文向省农委、省财政厅、省综改办申报。省农委、省财政厅、省综改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地上报的项目审核后,确定扶持项目并下达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农经部门、财政部门联合申报文件,文件要明确县(市、区)审定的项目和县级统筹安排的配套资金情况;
2、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3、填报“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实施。省审定的项目要在县级农经、财政等部门指导、乡镇监管下由村负责实施。项目实施要实行公开招投标、民主协商等制度,明确经营管理责任和经营目标,并按工程进度定期向全体村民公开。项目必须于2012年4月底前完工,5月上中旬,省、市农经和财政部门将组织检查验收。
(三)经营模式。创新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方式,改变过去集体资金、资源集体直接经营的模式,扶持的项目原则上采取股份制经营、租赁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获取好的经济效益。
(四)监督管理。省级财政扶持资金和市、县统筹配套资金形成的资产所有权、股权等属于村集体,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所有权如需变动须经所在县(市、区)农经部门批准。县(市、区)农经部门负责本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发展机制和帮扶机制,形成经济薄弱村名录、发展规划和项目库。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和监管,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挤占或套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上述现象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五)检查考核。各级农经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估。考评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项目和资金的重要依据并实施奖惩。对检查验收合格的项目,由省农委、省财政厅、省综改办共同授予统一标识牌。
联系人:省农委蒋建兴、朱旭东,电话:025—86263728、86263705;省综改办刘洪,电话:025—83633167。
附表:1.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表
第二篇:金融支持经济发展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民银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
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2-09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2004]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加快我市经济结构调整,顺利实现“2316”项目和社会发展规划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予转发,希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大力支持金融部门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协调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经济工作的重点,也是贯彻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既是货币政策的长期目标内容,也是金融机构优化自身资产结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经营效益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中心支行根据人民银行总、分行会议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市人民银行2004年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晋城经济金融的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金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04年,是全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年,是全市结构调整五年明显见效的关键年,也是晋城市争先发展,建设经济强市、园林城市、一流文明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的全面攻坚年。在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面前,全市各级金融机构都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发挥好金融支持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要在认真贯彻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同时,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目标和规划,积极向上级行反映情况,取得上级行的信贷规模支持,同时,要早定计划,早要规模,切实改进信贷管理方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在全面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加大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的信贷力度,不断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为实现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和信贷投入氛围。
二、积极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加强对辖区货币信贷供给的调控,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信贷投入
人民银行要认真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对行业性的信贷投向的监测力度,特别是要密切关注钢铁、房地产、水泥、纺织等行业的信贷风险,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投向和结构,强化信贷风险防范与管理,防止过度投资导致经济结构失衡,同时认真贯彻货币政策,督促金融机构按照“区别对待、扶优限劣”的原则,加强对能源、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提高经济增长的后劲。各级金融部门要切实掌握辖区经济金融业运行的实情,准确把握货币投放的松紧度,找准金融支持经济的有效着力点,做到贯彻国家货币信贷政策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当前,要切实抓好国家关于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及房地产等过度投资行业信贷管理政策措施的落实,严格对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行业的信贷限制和信贷退出,逐步把信贷投入的重点转移到能源、电力、高新技术产业及市场前景好的企业上来,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发挥信贷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杠杆作用,促进我市产业结构的优化。人民银行要充分运用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调整信贷投向,优化信贷结构。金融机构要围绕市委、政府经济工作总体规划,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进程。
三、集中资金,加强管理,确保市定“2316”工程及重点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足额及时到位
“2316”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在深入思考、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的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规划,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经济工作中心任务,特别是市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对我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为此,全市各级金融机构在信贷工作中,要把精力和重点放在支持重点建设项目上,通过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保证信贷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人民银行要加强对金融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的监测督查制度,定期通报各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情况及进度,各金融机构要建立重点项目信贷工作领导责任制,由分管信贷工作的行长(主任)任组长,切实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信贷支持的领导,同时,要确定专门的人员和部门负责此项工作,从人员、时间及精力等各个方面做好信贷支持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信贷工作小组要积极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向上反映项目建设情况,争取信贷支持和倾斜,加快信贷资金到位和投入速度。在信贷管理上,根据各金融机构年初确定的信贷投入计划,工商银行要确保新增6亿元的信贷计划,落实晋煤集团赵庄项目 3亿元,亚美大宁煤矿建设项目2亿元,1830大化肥项目1亿元的信贷投放。农业银行要确保新增4亿元的信贷计划,确保晋城煤电铝项目、恒光热电项目和高等级公路的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单井年产在30万吨以上的煤炭企业、年产量60万吨洗煤企业、年产40万吨的焦炭企业。中国银行要确保新增3.9亿元的信贷计划,重点落实对我市巴公电厂1亿元,沁和煤业5000万元,高平泫氏铸业3000万元的信贷投放。建设银行要确保新增2.24亿元的信贷计划,重点落实晋美大宁铁路专线营运有限公司7000万元,沁和能源有限公司5460万元,山西晋城汉通机械有限公司3500万元,高平兴华物资有限公司1400万元,晋城市煤运公司5000万元,同时还要重点支持晋煤集团寺河二期项目和山西天地王坡煤业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为其分别申报5.4亿元和0.4亿元的信贷计划。交通银行及城乡信用社也要结合自己的客户特点,确保新增信贷计划的落实。
四、大力支持我市煤、铁等传统产业全面改造和升级
煤、铁传统产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制约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瓶颈”,提升改造传统产业也就成为我市经济结构调整的重中之重。为此,各级金融部门都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提升传统产业,建设四大基地”的工作思路,大力支持我市“清洁煤、电力、化肥、铸造”四大基地建设,促进以信息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增强我市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后劲。具体来说,要坚决贯彻“关小、改中、建大”的方针,支持5000万吨清洁煤基础建设,对煤炭行业的信贷投向要从原煤开采企业中尽快退出,转向推广长壁、综采工艺和洗精煤企业发展。要加快我市800万千瓦电力基地建设,大力支持阳电二期2X 60万千瓦、鲁能集团4X 60万千瓦项目建设。在化肥基地建设上,要继续支持晋城煤化工有限公司1830项目和天脊集团晋城化工公司1830项目建设,同时,积极做好兰花集团阳城化肥厂1830项目、山西晋丰煤化工公司3052项目一期等项目的信贷评估和上报,加快项目的立项和审批进度,做到早立项、早审批、早放款。要严格信贷政策,调整信贷投向,支持我市铸造业加快整合,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冶炼、铸造集团企业,逐步淘汰和关闭中小冶炼、铸造企业,促进我市冶炼、铸造业的规模化发展。同时,积极培育和支持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提升我市产业结构的层次和水平。
五、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资金投入,促进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新形势下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头等大事,也是我市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和难点。为此,各级金融部门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都要支持“三农”经济发展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探索工作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实现农村金融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双赢”。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发挥支农再贷款的引导作用,支持农村信用社加大对“公司加农户”、农副产品加工等企业的支持,切实使支农 再贷款成为支农增收的一项好政策,用好用活支农再贷款,同时,加强对农村信用社使用支农再贷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将支农再贷款用于其他非农行业的“农转非”现象,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支农的主力军,要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切实转变经营思想,努力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坚决树立正确的经营方针,切实将信贷资金投放的“三农”之中,确保全年信贷投放中投向“三农”的资金占比在75%以上,严禁各种转移和向外拆借信贷资金行为。要继续深化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创建信用村镇工作,进一步加快农户小额信贷发放的力度。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深入基层,深入农民群众,为农民增收出主意、想办法,拓宽支农空间,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政策,不准随意上浮或变相加收利息,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也要在各自的经营计划内,积极采取措施,优先支持与农业及农村相关的企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六、大力发展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为繁荣我市第三产业、有效缓解再就业压力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各级金融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市消费市场繁荣,促进社会再就业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特别是中国银行要深入到大专院校中去,早动手,早摸底,尽快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起来,在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中,一定要简化贷款手续,进一步降低国家助学贷款的门槛,努力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贫困生提供最好的金融服务。其他金融机构也要积极行动起来,办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展工作。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的发放工作上,各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有关方面,进一步协调关系,加快贷款发放进度,为有效地解决我市再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提供金融保证。
七、稳步推进辖区票据市场的发展,促进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各级金融机构要从巩固和扩大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入手,带动我市各项票据业务的整体发展。人民银行要在积极稳妥的基础上,适当扩大票据业务经办行的范围,对资信状况良好、资金实力雄厚的城乡信用社,要指导和帮助其加强人员培训,尽快开办票据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各级金融机构要在大力推广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同时,积极支持和鼓励市定重点项目和企业运用票据手段融通资金,同时,支持资信情况良好、产供销关系比较稳定的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本票等业务,并开办相应的票据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减少费用支出,降低筹资成本,从而丰富市场票据种类,实现企业间信用关系的票据化。要发挥王商银行票据营业部的带动和辐射作用,试办银行之间、企业之间的票据转贴现业务,促进区域票据市场的形成。
八、创新手段,深化改革,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工作水平,为结构调整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各级金融部门要在不断改进现有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引申金融服务的内涵,拓展服务领域,为企业经营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在信贷服务上,要将服务触角向企业的生产经营延伸,特别是对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要主动了解其产品前景、收益预期、市场风险,当好参谋,出好点子,指导和帮助企业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合理摆布资金运作,有效规避经营风险。在结算服务上,要大力推进金融电子化建设,利用全国电子联行和区域性的清算网络,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及时快捷的清算服务,加速企业资金周转。要大力推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再贴现业务,扩大其使用范围。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银行本票业务签发行,扩大本票业务在我市的推广和运用。同时,要积极探索区域银行卡业务联网和相互代理的可行方法和途径,尽快实现各商业银行现有银行卡业务的使用、代理、结算一体化,扩大银行卡业务的使用范围,促进商品流通,扩大居民消费,刺激经济增长。要积极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对我市企业发行股票、债券或对外融资,银行要利用其信息和技术优势给予全程“包装”,将其推向市场,增强其直接融资能力。
九、加强与政府及有关经济部门的联系,推进社会信用建设,提高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和效果
金融部门要积极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协调配合,从组织机构、制约机制、社会舆论等多方入手,创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人民银行要加快银行信贷登记系统咨询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将企业的信贷活动及时完整地纳入进来,使之成为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的一个数据库,解决长期以来信用信息透明度低、收集困难的状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快地方性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以及个人资信机构的建设,建立公正、有序的信用披露制度。对企业的注册年检、纳税情况、诉讼记录、资产抵押、法人道德及修养等信用信息以及居民个人资信状况实行统一管理,并为企业和相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要切实加大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各级政府以及工商、财政、政法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部门的债权保护工作,坚决遏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第三篇:关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关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解读
一、关于鼓励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和健康养殖业,鼓励其向农产品加工、种植业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并走向规模化经营,在企业经营范围表述和集团登记等方面予以扶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健康养殖业。鼓励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大力支持“三农”工作的通知》指出,要支持农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向农产品、种植业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鼓励农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和健康养殖业。为了鼓励发展各类农业经营企业的规模化发展,意见明确在经营范围表述和集团登记条件上作适当放宽。
二、关于积极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对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在 1
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建设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发展新型流通业态,支持农村物流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对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大力支持“三农”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将来各项政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三、关于鼓励、引导和扶持工商企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乡土人才创办现代农业企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工商企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乡土人才创办现代农业企业。工商部门作为各类经营主体的登记机关,应当立足于职能,服务好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登记。
四、关于加快培育、规范发展农村经纪人和经纪组织,农村经纪企业登记不受执业经纪人人数的限制。
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前提是农业的市场化,农村经纪人作为联结农业生产和市场流通的桥梁,已成为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生力量。近几年来,在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努力下,在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已培育出了上百万的农村经
纪人队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快培育和规范发展农村经纪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则对加快培育和规范发展农村经纪人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上海市经纪人条例》规定,设立经纪公司,应当有五名以上执业经纪人。设立合伙经纪企业,应当有两名以上执业经纪人。设立个人独资经纪企业,应当有一名执业经纪人。意见对设立农村经纪企业在执业经纪人人数上作了放宽,规定对在本市从事农副产品生产经营并取得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考核颁证的农村经纪人申请设立农村经纪企业的,不受执业经纪人人数的限制,降低了农村经纪企业的准入门槛。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大力支持“三农”工作的通知》规定,允许农民季节性地从事经纪活动。因此,意见明确对于农民季节性或临时性从事经纪活动的,由属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备案,符合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登记条件并申请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发照。
五、关于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积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007年7月1日起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确认为一种新的市场主体。作为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理应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为契机,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首先,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关于免收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费的规定。其次,本着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对在2007年7月1日之前已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强制重新登记,如申请人自愿提出的,则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规范登记;最后,充分考虑2007年7月1日之前已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经形成的名称字号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和业务连续性的需要,对其中债权债务承继清晰的主体延续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字号的继续使用给予支持。
六、关于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一律免予工商登记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费。
如何更好地支持新农村建设,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行服务型工商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解决农民生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办法》明确了农民免予工商登记的范围,即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免予工商登记,对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免予工商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监管执法工作的需要对从事经营活动但依照有关规定免予工商登记的个体经营者进行备案,记录其基本经营情况。
七、关于认真做好服务“三农”工作,清理农资市场经营主体资格。
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农资市场经营主体的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把好农资市场经营主体的准入关,严格按照国家前置性行政许可规定和企业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规范登记。
八、关于农产品商标培育和推展工作。
商标是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在市场经济中具有极大的增值潜力。一个高知名度商标就是生产力,它所带来的高额附加值将会为社会创造无穷的财富,为经济的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实施商标发展战略是国家的战略要求,也是农民提升农产品价值的重要手段。要大力支持农民进一步实施商标发展战略,整合具有特色优势的农产品资源,挖掘和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扶植和发展一批有潜力、有市场竞争力、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推动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发展。
九、关于加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
农民是消费者中最广泛的人群,也是最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同时也是权益保护相对比较薄弱的环节。要加强农村市场监管,以“消费维权进农村”工作为抓手,并充分发挥“12315”申(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对涉农的消费者申诉和举报案件,及时受理和转派,并积极做好涉农消费的相关咨询和消费指导工作。
第四篇:洪塘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洪塘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街道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劳动关系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劳资关系紧张、收入分配失衡等问题成为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街道经济健康发展,我们按照市、区总工会有关工作部署,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工作载体,以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突破口,在刀片行业率先推开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对不断完善我街道行业收入分配制度,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探索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将刀片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洪塘的刀片行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集群和产业链,目前产量占全国三分之一以上,在国内外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行业内企业以劳动密集型居多,整个行业的职工人数规模庞大,达到1500多人,且工会工作基础较好,26家刀片企业中单建工会的企业有6家,其他20家企业也分别与村、社区联建了工会。为此,我们选择在刀片行业开展街道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试点工作。经过民主推选在行业内产生了资方、职方各7名工资协商代表,并组织开展了平等的协商工作,制定出台了《江北区洪塘街道刀片行业工资集体协议》文本,详细规定了行业工资分配标准、工资增长幅度、工资发放时间、高温补贴发放等22条约定事项。洪塘刀片行业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于4月28日依法签订了行业工资集体协议,行业内广大职工收入合理增加,劳动关系稳定和谐,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了企业效益与职工利益的“双赢”。目前,洪塘刀片行业在岗职工最低月工资为1367元,比开展协商前增加了5%。职工高温费得到保障,高温补贴发放写进了协议中,属全省首创。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党政主导,迅速形成协商合力。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创新之举,也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载体,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专门成立了新经济组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并由街道总工会牵头组建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组,从工会、经济、劳动等各部门抽调熟悉劳动法律法规、了解企业职工情况的骨干力量,集中精力开展这项工作,为做好洪塘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同时,我们迅速组建了洪塘刀片行业商会和洪塘刀片行业联合工会,并以此为契机,不断向企业、职工阐明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得到了行业内企业、职工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迅速形成了“党政主导、工会推动、企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资协商工作格局。
(二)民主推选,科学确定协商主体。
通过商会理事会、联合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推荐、讨论通过,依法产生了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目前,洪塘刀片行业资方、职方工资协商代表各有7名,人数对等。为维护企业和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资方的代表中有企业的法人、高管、董事会成员,职方的代表中有企业工会主席、一线的技术工人、威信较高的老职工、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人选上涵括了来自管理、人力资源、财务、车间等各工作线上的代表,充分体现了代表性和先进性。切实保证了协商的过程能够成为企职双方沟通交流的过程,协商的结果能够代表企、职双方共同的利益。
(三)劳资互动,及时找准协商关键。
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时,我们始终坚持把工资分配制度和分配办法、职工工资水平及增长幅度等职工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协商重点。认真研究刀片行业企业经营状况,找准职工工资的增长点,找出协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确保工资集体协商为企业和职工带来“双赢”。在协商过程中,我们组织协商代表深入生产一线,倾听广大职工的呼声,考察职工的工作实况,摸清企业职工的劳动强度。同时,针对刀片行业工序复杂、工种繁多、计薪方式多样的情况,深入调研,对不同产品各种工种工序进行详细的测试和记录,并把调研结果汇总向有关专家进行了请教,形成了科学合理的工资评价体系。同时,积极邀请企业老板参加座谈会,答疑释惑,争取企业老板的支持,为工资集体协议草案的拟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协商程序。
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试点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行业联合工会和职代会的作用,严格按照《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和劳动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科学、民主、有序的履行协商程序。
一是平等开展协商会谈。为确保双方协商在公平、平等的环境下进行,我们以“上代下”的形式,将街道总工会副主席黄祝夫选任为洪塘刀片行业工会专职副主席。由一名政府发薪,独立于企业资方与职工方的第三方代表来主持协商的全过程,确保协商双方能够享受充分表达的权利,开展有理有据的协商,并将协商结果按规定形成书面协议草案。刀片行业资方、职方各7名代表经过5轮的激烈讨论和协商,终于确定了行业工资集体协议的草案。
二是严格审议协商内容。协商结束后,由刀片行业联合工会牵头于4月28日及时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双方代表协商后形成的协议草案,依法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经行业推选出来的105名职工代表审议通过后,形成了正式协议文本,并由双方首席代表当场签字生效。三是确保协商结果有效。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订后,我们及时将工资集体协议报送到了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确保协议及时生效。并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高温费发放等协议条约的督察力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促使企业有效履行工资集体协议,让协议落到实处。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们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协商工作对照上级工会的要求和广大职工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在劳动强度、技术含量、工作环境、岗位贡献、工资涨幅等方面考虑的还不够周密,细化的还不到位,协议文本条款中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同时,如何建立更加灵活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如何让职工工资能够随着企业效益变化进行浮动,如何将社会管理创新融入企业管理发展中,诸多课题还需要我们去一一破解。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着重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并在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全力以赴地推动洪塘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逐步探索“行业突破、片区联动、区域推进”的整体覆盖式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第五篇:浅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浅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以**县**乡**村为例
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其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重要体现。农村集体经济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但是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的状况与其功能定位不相适应,也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实现乡村振兴的要求不相适应,亟待通过政策引导和体制机制创新来改变这种状况。
一、**乡**村基本情况
**乡**村位于乡场镇东面,距**乡场镇1.2公里,全村耕地面积960亩,总户数260户,总人口848人,辖9个村民小组,全村共建有山坪塘15口。辖区内有村级主干道5公里,基本达到户户通。村党支部设书记1人,委员2人,共有党员37人,其中在家党员26名,预备党员0名。
二、**乡**村发展集体经济出现的问题
村集体经济出现空壳现象,集体经济无力。
三、**乡**村发展集体经济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缺少“能人”,村干部待遇偏低、村级集体经济“一穷二白”的现实下,很多年富力强、懂经济、有头脑、有闯劲的人纷纷外出务工或创业,导致村干部年龄偏大,且思想保守、观念落后,缺乏经营能力。
(二)村集体经济发展意识不够强,重视度不够,思路不明确,没有把村级集体经济提上工作日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就更无从谈起。
(三)缺乏强有力的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
对**村发展的总体规划、生产布局、资源优势、发展思路缺乏深人细致的研究,对农村发展集体经济缺乏必要的引导,缺乏强有力的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起不到切实帮扶作用,无法引导村集体经济走上发展之路。四、采取措施
(一)开展个别谈话。
由党委书记负责与该村3位村干部进行一次个别谈话,对他们思想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客观公正地指出,要求他们理清思路,努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二)提高干部队伍。
要认真选优配强党支部一班人,注意从文化程度高、经营大户、科技致富带头人中选配村干部,提高村级班子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在选配上一定要坚持标准,把那些事业心强、懂经营、会管理和开拓进取、无私奉献、不怕吃苦、廉洁自律的人选进班子。结合素质升级,加强教育培训,是提高村级干部队伍素质的基本途径。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通过各种方式对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要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和培训。重点是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武装全体农村基层干部的头脑,提高其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增强他们发展集体经济的恒心和本领。(三)挖掘自身优势。
根据**村地理位置、外部环境、资源状况、干群思想解放程度等情况,发展集体经济的模式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不搞“一刀切”,不搞一个模式。要立足优势,选准路子,坚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原则,引导**村立足资源、区位等优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四)落实具体帮扶。
由第一书记具体联系该村,村支部加强对该村的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召开党员、群众大会,成立柠檬互助专业合作社,聘请专业人员点对点对农户开展技术培训,对柠檬贮存、产销一体化进行分类指导,增强村集体经济收入。(五)加强经济管理。
要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节约各项经费支出,减轻集体经济负担,实现集体经济的资产积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选用好机制。要把工作的侧重点放在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上,严格村级各项管理制度,促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六)创新管理机制。
大胆创新管理机制,形成良好发展局面。切实加强村级事务监督管理,把工作的侧重点放在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上,严格村级各项管理制度,促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五、措施成效
(一)乡主要领导组成工作组到**村召开了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走访党员、干部、群众了解村“两委”班子的情况及群众反映愿望,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问题台账。
(二)正视现状,认真分析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存在的问题有收入来源单一,发展不平衡,缺乏制度保障。
影响和阻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缺少“能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缺少可利用资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三)压实整顿责任,层层推动落实。
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支部书记、第一书记亲自抓,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把整顿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四)村集体要做到“有钱办事、有人管事、有章理事”,这是一个有机整体。
只有解决了“有钱办事”问题,才能调动干部积极性,达到“有人管事”的要求;“有章理事”是制度保证,确保村集体经济及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三者互为一体,缺一不可。其中,“有钱办事”是实现“三个有”目标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要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强农村发展后劲,推动“三农”工作健康发展置于农村工作的首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紧迫感和自觉性。通过扎实有效的抓发展、抓创新,不断增强“造血”功能。(五)目前,**村已经开展系统性培训,培训对象覆盖村干部、村党员和全体村民,并根据不同对象量身定制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培训内容涵盖思想政治、政策法律、手艺技能等,并根据不同对象的需求确定内容,增强培训的有效性。
培训主体邀请了党政领导、农业部门的技术人员作培训,地点在村委会、田间地头等。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彻底改变**村的无集体经济收入现状,与村“两委”一起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今后的工作打算有以下几点:
(一)提高发展集体经济的知晓率,积极发挥村干部及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广播、标语等加大村集体经济政策的宣传,畅通群众的信息渠道。
(二)鼓励群众转变思维模式,使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自主发展产业,如柠檬、核桃规模化种植等,不断增加群众经济收入,促进全村经济发展。
(三)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项目,不断完善**村基础设施,如水利设施、断头路连通、错车道的增设、危险路段防护栏的安装等,确保群众安全生产环境,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
(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经常和群众交心谈心,及时了解他们所思、所想、所急,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对力所能及的,及时加以解决,在能力范围外的,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争取相关项目进行解决,使群众能够全身心投入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大潮中来。(五)加强基层组织队伍建设,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努力形成合理的年龄、知识、优化村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实现村领导班子的最优搭配,达到知识互补、性格相容,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
目前,**村的整顿工作已基本完成,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在乡领导和村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中,与其他村的差距也在不断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