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补发差额工资的申请9.27
关于补发工资差额的申请
人力部、财务部:
我部门模具组员工张三8月份实际工时为372H(整月出差),由于工程部文员失误,汇总工时是统计为272H,导致张三工时少算100H,现申请给予补发少算的差额工资。由此造成的不便还请谅解。
特此申请
工程部
2016.9.27
第二篇:补发工资申请
补发工资申请
本人XX,于2013年3月份进入公司工作,工资XXXX元整,后领导决定于2014年1月份起将我工资调整为XXXX元并当月执行此标准,现申请补发2014年1-4月份调整后工资差额,共计XXXX元整,请领导批准。
申请人:
2014年XX月XX日
第三篇:补发工资申请
补发工资申请
现
员工
,由于工资条计算错误,导致
年
月份
工资发放金额为
元整,实际发放金额每月应为
元整。需补发工资金额共计
元整。
特此请示,望批准为盼。
第四篇:补发工资申请
补发工资申请
尊敬的领导:
现申请将以下人员工资予以补发:
1、由于打卡机故障,未将×××2013年12月23日打卡记录载入,故造成少发一天工资。
2、生产部电子车间员工×××,已于2013年12月10日转正,由于工作仓促,未将转正通知于财务,故造成转正工资加转正后绩效少发(合计:150元)。
特此申请,敬请批准!
人力资源部:
2014-01-15
第五篇:关于补发10工资的申请
关于补发部分10月份工资申请
公司领导、财务部:
您好!
因我未及时向黄小姐说明情况,公司算错我10月份工资,现特向公司申请在本月内补发。我于9月30日来公司面试报到。之后便是十一长假,实际上班天数是17天,试用期工
资为1800元,但公司发给我的工资却只有1380元。不知公司关于职工工资折算方法为何种,基于我对劳动法的有关了解,搜集了以下资料(部分),望参考:
根据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工资: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应出勤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250天÷12月=20.83天
那么,月薪=日工资×月计薪天数/ 应出勤天数,本月公司出勤天数是18天,我出勤17天。
就是说:
日工资=1800÷18=100元
月 薪 = 日工资100 × 出勤天数(18-1)=1700元
应补发给我320元。
或者说公司不是按应出勤天数计算,那就换成:
日工资=1800÷20.83=86.41元
月 薪 = 日工资86.41 × 出勤天数17=1468.97元
应补发给我88.97元。
(这种方法对于其他员工的工资是有出入的哦!)
希望领导研究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方铁梅
201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