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
1、目的确保各种消防器材设施的性能完好,及时消除火情、火灾事故、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2、范围
公司所有车间、办公场所、管辖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施。
3、职责
3.1 综合部负责消防器材设施的监督管理、使用培训以及进购质量的确认、配发、登记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
3.2 物流部采购根据综合部对消防器材设施提供的种类、型号、规格和质量要求,负责采购工作。
3.3 厂区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设施,由管辖区域的部门、车间负责检查管理,并建立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台帐。
3.4 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消防设施安全“三同时”和工程建设安全预评介的手续办理,消防设施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向公司综合部移交完整的消防设施配置图和安全技术资料。
4、程序
4.1 消防器材设施包括:消防泵系统、各种类型灭火器、壁式消火栓、地上消火栓(含消防器材箱)、地上消火水炮、水泵结合器、喷淋、火灾报警系统等与消防管理相关的器材设施。
4.2 消防器材设施的日常管理(谁区域,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
4.2.1 各部门、各车间管辖区域内配置消防器材设施由车间、班组实施管理;灭火器材实行编号,提供灭火器材的数量,车间负责编号及建好台帐,根据厂区消防器材设施的本设情况,分类入册,建好台帐。
4.2.2 车间、班组,须严格落实公司《安全检查制度》的相关要求,每日须消防器材设施,落实日常“四包”要求,即包在位、包齐全、包完好、包清洁。确保其使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重大隐患,须及时填写《中纺油脂(天津)有限公司检查记录表》,报告公司安委会研究处理,严防谎报,瞒报和拖延不报。
4.2.3 各部门、车间的主管,应经常教育所属员工,清楚工作岗位的火险程度和防火措
施,培训员工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设施。
4.2.4 消防器材设施非火警不得动用,因火情、火灾事故动用后,动用的车间、班组,应及时填写《消防器材设施领用申请表》,报送综合部安全补发,同时依照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的要求,立即口头报告主管和综合部安全,并在24小时内真实填写《中纺集团工厂事故报告》,报送综合部安全。
4.2.5 各部门、车间确属特殊情况需动用消防设施的,填写《动用消防设施申请表》,履行动用审批程序,并严格落实此表中的注意事项,经批准后,方可动用,否则,按违规处理。
4.2.6 因生产特殊情况需用消防水,为避免随意动用本市的消防水带,综合部安全应据情向各生产车间配发1条水带,以备急用。
4.2.7 壁式消防栓的周围,禁放各种杂物,在距其1米内不准有建筑物或堆放其它物资;消防器材应放于明显处,便于紧急灭火使用。
4.2.8 消防器材设施纳入班组设备巡检内容,交接前应将消防器材设施的安全等情况,清楚体现在设备巡检记录中,班组实行交接班签字制度,白班发现消防器材设施存在问题,需更换或补发的,由当班班组长负责填写《消防器材设施领用申请表》解决,夜班发现存在问题,由当班班组长做好交接记录后交由白班解决。
4.2.9 各生产车间,在每月28日前须向安全主管部门反馈《消防器材设施点检表》;公司专职安全员每月须对厂区的消防器材设施彻底核查一次;严格落实厂区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并做好记录,发现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并报告主管,下发《中纺油脂(天津)有限公司通知书》,责成相关部门、车间或单位限期整改,同时,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发布《通报》。专职安全员每月须向安全主管书面汇报消防器材设施综合管理情况。
4.2.10 各部门、车间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安全过冬,每年进入冬季前,应根据消防设施和消防管线的实际情况,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专职安全员应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
4.2.11 各种报警器、危险气体检测仪、爆炸物检测表等安全设施,相关部门须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并定期检查,非公司专业人员,禁止乱动、乱用,严禁将其擅自外借。
4.2.12 各车间内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须做好明显标识,以备人员紧急安全疏散;各种报警装置和相磁按钮,严禁无火警随意乱动。
4.12.13 严禁圈占、埋压地上消火水炮的阀门井和占用消防通道,严防在其上存放物料,摆放堆放杂物等,若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相关部门、车间须向综合部写申请,即写清部门、占用原因、占用时限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综合部批准后,方可临时占用。
4.12.14 喷淋、火灾报警系统,每季度由部门试验一次,确保其性能完好,试验前,应通知综合部。
4.12.15 委外单位在厂区或车间内的各种动火作业,严禁动用我司的消防器材设施,相关部门、车间应规范其自带灭火器材。
4.12.16 综合部每年组织员工进行1次消防技能竞赛和《紧急事故应变预案》的演练。
4.2.17 配合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对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和指导,对其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车间须认真进行整改并向公司综合部反馈。
4.2.18 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须认真扎实,严防流于形式,实行班组安全管理责任制,因疏于管理,造成其丢失、损坏,公司严厉处罚当班责任人,同时追究车间、部门的管理责任,由此影响初级灭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2.19 各生产车间,在每月28日前须向综合部反馈《消防器材设施点检表》;公司专职安全员每月须对厂区的消防器材设施彻底核查一次;严格落实厂区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4.3 消防器材设施的添置、更换、检测及维修
4.3.1 各部门、车间,根据实际消防对象欲需添置消防器材设施或发现消防器材设施失效、丢失、筒体磕碰变形、设施配件破损等,应填写《消防器材设施领用申请表》,报送综合部,及时进行更换和补充。
4.3.2 综合部,接到部门、车间申请更换、补充、添置消防器材设施后,须坚持及时补换、调查核实、认真处理的工作原则。
4.3.3 消防器材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由车间、班组负责;消防器材设施的安全使用年限到期后根据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对其需进行试压、充装、检测和维修时,由综合部与厂家联系实施。
4.4 奖惩
4..4.1 本规定实施奖惩,执行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4.4.2 总经理签发起,实行本管理规定,其它消防管理规定同时作废。
第二篇: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1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管好用好防火专用器材、设施,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产建设的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单位防火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消防器材、设施责任制,确定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责任人。
第三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器材、设施的义务,除检查、维护外非火警不得动用。
第四条 消防器材是指各岗位配备的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等移动灭火器材和工具。消防设施是指消火栓、固定式消防炮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电源等固定消防设备。
第二章 消防器材管理与考核
第五条 消防器材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配置。
第六条 消防器材实行定置挂牌管理,各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摆放,指定器材负责人进行管理,并填写消防器材定置标志牌,包括消防器材配备岗位、器材类型、数量、负责人。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挪用,违者考核所在单位当月经济责任制0.1分。
第七条 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内部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统一编号,并做好登记,凡非火警(灾)损坏、丢失每发现一处,考核所在单位当月经济责任制0.1分。
第八条 各单位应做好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清洁,喷口畅通,无污无锈,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并填写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违者每发现一处,考核所在单位当月经济责任制0.1分。
第九条 消防器材压力不足、过期应随时进行更换,对即将达到使用年限的,单位应提前填报消防器材更换计划,由保卫科统一购置更换,违者考核所在单位当月经济责任制0.1分。
第十条 消防水带与卡扣应按规定进行捆扎,消防水带盘卷应符合要求,水枪按规定摆放,便于取用,违者考核所在单位当月经济责任制0.1分。
第十一条 因发生火灾、火险隐患使用的消防器材,单位应填写火灾事故报告,查明起火原因、损失价值、器材使用数量、今后防范措施等报安全科、保卫科,使用器材由保卫科统一进行更换。
第十二条 因岗位撤销等原因须撤除消防器材时,单位应书面向保卫科报告,并及时将所在岗位消防器材收回,避免器材流失,违者考核所在单位当月经济责任制0.1分。
第三章 消防设施管理与考核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消防通道,违者每发现一次考核所在单位当月经济责任制0.5分。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逐一进行登记,并建立消防设施登记台帐,定期进行检查,违者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考核:
(一)室内消火栓应至少每半年放水检查一次;室外消火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注油、放水检查,违者每发现一次考核所在单位当月经济责任制0.1分。
(二)固定式消防炮系统应每天进行一次巡检,每周进行一次无负荷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试运转(冬季除外),并填写检查记录,违者每发现一人次考核所在单位当月经济责任制0.1分。
(三)火灾自动报警、可燃气体检测等系统应每天进行一次巡检,并填写检查记录,违者每发现一人次考核所在单位当月经济责任制0.1分。
(四)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电源等固定式消防设施应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违者每发现一人次考核所在单位当月经济责任制0.1分。
第十五条 消防控制室、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人昼夜值班,随时观察,及时处理火警信号,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对消防设施检查、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整改,并做好记录,对因发现问题不规定报告、整改的,每发现一次考核所在单位当月经济责任制0.2分。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按照消防预案要求,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演练,以检验岗位职工应急反应能力及职工对消防设施的使用熟练程度,消防设施的使用与操作应按照有关操作说明进行操作,违者每发现一次考核所在单位当月经济责任制0.2分。
第十七条 消防设施因其他原因须停止运行或进行改造、改装时,单位应书面向保卫科报告,并报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停止运行或改造,违者每发现一次考核所在单位当月经济责任制0.5分。
第十八条 对因管理不善造成消防器材、设施失效不能正常使用,影响火灾扑救并造成火灾损失的,考核所在单位当月经济责任制0.5~5分,并对责任人处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保卫科、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公司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
公司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
一:目的
确保各种消防器材设施的性能完好,及时消除火情、火灾事故、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二:范围
公司所有车间、办公场所、管辖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施及安全标志、标识。三:职责
1、工程部(安全办)负责消防器材设施的监督管理、使用培训以及购进质量的确认、配发、登记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
2、厂区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设施,由管辖区域的部门、生产车间负责检查管理,并建立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台帐。
3、公司工程部设管理部门,负责消防设施安全和工程建设安全评价的手续办理,消防设施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向公司安全办移交完整的消防设施配置图和安全技术资料。四:程序
1、消防器材设施包括:消防泵系统、各种类型灭火器、壁式消防栓、地上消防栓(含消防器材箱)、水泵结合器、喷淋、火灾报警系统等与消防管理相关的器材设施及标志、标识。
2、消防器材设施的日常管理:实行“谁区域,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
(1)各部门、各车间管辖区域内配置消防器材设施由车间、班组实施管理;灭火器材实行编号,车间负责编号及建好台帐。
(2)车间、班组,须严格落实公司《安全检查制度》的相关要求,每日对消防器材设施,落实日常“四包”要求,即包在位、包齐全、包完好、包清洁。确保其使用可靠性、安全性,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重大隐患,须及时报告公司安全办处理,严防谎报,瞒报和拖延不报。
(3)各部门、车间的主管,应经常教育所属员工,清楚工作岗位的火险程度和防火措施,培训员工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设施。
(4)消防器材设施非火警不得动用,因火情、火灾事故动用后,当班的车间安全员,应及时上报安全办。
(5)各部门、车间确属特殊情况需动用消防设施的,须履行动用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动用,否则,按违规处理。
(6)壁式消防栓的周围,禁放各种杂物,在距其1米内不准有建筑物或堆放其它物资;消防器材应放于明显处,便于紧急灭火使用。
(7)消防器材设施纳入班组设备巡检内容,交接班前应将消防器材设施的安全等情况,清楚体现在设备巡检记录中,班组实行交接班签字制度。
(8)各种报警器、危险气体检测仪、压力表等安全设施,相关部门须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并定期检查,非公司专业人员,禁止乱动、乱用,严禁将其擅自外借。
(9)配合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对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和指导,对其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车间须认真进行整改并向公司安全办反馈。
(10)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须认真扎实,严防流于形式,实行班组安全管理责任制,因疏于管理,造成其丢失、损坏,公司将严厉处罚当班责任人,同时追究车间、部门的管理责任,由此影响初级灭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消防器材设施的添置、更换、检测及维修
1、各部门、车间,根据实际消防对象如需添置消防器材设施或发现消防器材设施失效、丢失、筒体磕碰变形、设施配件破损等,应及时报公司安全办,进行更换和补充。
2、消防器材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由车间、班组安全员负责;消防器材设施的安全使用年限到期后根据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对其需进行试压、充装、检测和维修时,由工程部安全办与厂家联系实施。
六、奖惩
本规定奖惩办法,按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
本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2015-3-31
第四篇: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针对消防器材丢失的保卫措施
为了保证厂内消防器材不再发生丢失和破坏等现象,确保发生火情时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我队特制订以下几点措施:
一、谁主管,谁负责。在厂内各个安全负责人的区域内的消
防器材,各安全负责人有监督、检查保证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的责任,如发现有丢失或破坏消防器材现象的,由各安全负责人负责。
二、消防器材的检查。厂内所有安放消防器材的地点、数量、种类必须要有记录,并定期对其检查和保养,保证消防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非火警不得动用,发现消防器材丢失、损坏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加强巡逻,杜绝丢失。护卫队要对全厂区域内加大巡逻
力度,特别是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发现可疑人员偷盗或破坏消防器材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整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四、加强门卫管理制度。护卫队要对来往车辆和人员进行认
真仔细的检查,对于有运输消防器材的车辆和人员一定要落实情况,并由相关领导签字后方可放行。
五、人防技防相结合。监控录象要保持对消防重点部位的监
控,如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护卫队联系。
护卫队
第五篇: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XXX有限公司 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突发火情时发挥消防器材应有的灭火效力,能够及时有效地保护员工安全及公司财产,减少损失,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制定本规定。
二、消防器材定义
指预防及扑救火灾之必要专用设备及工具。包括室内外消防栓、灭火器、消防应急灯,各类消防指示标识牌等。
三、职责
一).XXX部是公司消防器材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检查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规定的落实;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更换、维修、报废工作。二).各使用部门负责所管辖的消防器材日常管理和检查。
四、台账管理
一).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公司消防器材台账,内容包含器材名称、规格型号、编号、数量、安装位置、使用部门、购买日期、有效日期、维修保养记录,并在图纸标明安装位置,按管辖部门分类分发给各使用部门。
二).各使用部门应保管好本部门台账,做好保养检查记录。
五、配置安装
一).主管部门负责按相关规定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负责组织新配置器材的安装验收工作。
二).凡更新、新配消防器材的,应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产品达到相关标准。
六、日常管理及检查 一).灭火器
1.灭火器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灭火器实行“三定”管理,即定人、定位、定期。
2.灭火器定点放置,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得影响生产操作或施工,不得随意移动,不允许被遮挡、拴系或上锁以及其它影响取用灭火器的情况。
3.非火警状态下,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使用灭火器,火警使用后要及时复位并通知主管部门。
4.器材或器材箱应粘贴管理标签,标明器材名称、编号、出厂日期或维修(更换)时间等信息。
5.灭火器应由使用部门落实具体的责任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确保其齐全、完好、干净整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灭火器由责任人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并在消防器材点检表记录签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检查内容:
(1)灭火器是否放置在配置图表规定的设置点位置。
(2)灭火器周围是否存在有障碍物、遮挡、拴系等影响取用的现象。(3)灭火器支架是否牢固、完好。
(4)灭火器的铭牌是否朝外,并且器头宜向上,标识牌是否完好。(5)灭火器的筒体是否无明显的损伤(磕伤、划伤)、缺陷、锈蚀(特别是筒底和焊缝)、泄漏。
(6)灭火器压力表是否清晰,指示否在绿区压力范围内。(7)灭火器是否未开启、喷射过,铅封、销闩等保险装置是完好。(8)灭火器喷射软管是否完好,无明显龟裂,喷嘴不堵塞。(9)灭火器箱是否上锁,箱内是否干燥、清洁、无杂物。(10)灭火器是否达到送修条件和维修期限。二).消防栓箱及消防栓
1.消防水为消防救援最有效的手段,室内及室外消防栓不得埋压、阻塞、迁移、栓锁、拆除或占用,如必需变动时,须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2.消防栓箱及消防栓应统一编号,非火警状态下,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消防栓及消防栓箱内物品。3.消防栓箱内外不得放置杂物,箱门平时应关闭防尘。
4.消防栓使用后,应及时将消防栓箱内积水擦干;将水带清洗干净,挂在阴凉处晾干后,卷好放回消防栓箱。
5.消防栓箱由使用部门落实具体的责任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确保其齐全、完好、干净整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消防栓箱由责任人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并在消防器材点检表记录签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检查内容:
(1)消防栓箱周围是否存在有障碍物、遮挡、等影响使用的现象。(2)消防栓箱内外有无破损、是否上锁,箱内外是否干燥、清洁、无杂物。箱门是否完好、开启正常、箱门是否关闭状态。(3)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是否渗漏水
(4)水枪、水带、消防软管是否齐全完好,卷盘转动灵活否。三).消防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灯
1.消防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灯为发生停电、火灾等突发灾害时人员疏散和消防作业提供紧急照明。停电时能瞬间启动,提供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2.安全出口指示灯平时由市电供电常亮,停电后靠电池保持灯亮。3.消防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灯不得私自拆除、移位。
4.灯具上有:红色(充电)、绿色(主电)、黄色(故障)指示灯各一个,试验按钮一个及蜂鸣器一个。(1)主电:绿色指示灯,表示市电正常供电。(2)充电:红色指示灯,表示电池处在充电状态。
(3)故障:黄色指示灯,同时蜂鸣器响。如发现故障灯亮应及时通知主管部门处理。
(4)试验按钮:自复开关,按动<3S模拟停电状态,按动>6S进入年检状态。
5.消防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灯由使用部门落实具体的责任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完好、干净整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6.消防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灯由责任人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并在检查表记录签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检查内容:(1)灯具固定是否牢固,是否整洁、是否被遮挡。(2)是否有破损、是否整洁(3)各指示灯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四).疏散警铃
1.疏散警铃为发生突发事件时通知员工紧急疏散用。
2.疏散警铃由使用部门责任人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并在检查表记录签名,警铃测试前应通知相关员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检查内容:
(1)警铃固定是否牢固。(2)铃声是否正常
七、主管部门每月定期到各使用部抽查器材管理及检查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知使用部门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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