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协议书
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歌山建设任丘市蕾莎城市印象项目部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任丘市蕾莎·城市印象(商贸中心)
承包形式:
为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任丘市当地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任丘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区域的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2、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或清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明确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分包单位区域的消防保卫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成员,对重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防水作业)等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使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用火手续,用火操作前,须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以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由甲方项目部主管负责人签字。
5、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检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负责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及安全指示标志,制定整体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定期召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会议,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有针对性地部署并做好防水施工和聚苯保温材料使用等各阶段的防火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施工现场的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8、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和生活住宿方面的消防应急预案。
9、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通,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调用乙方的相关人员及物资,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使用。
10、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管理由甲方全面监督负责,甲方指定保卫措施方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应部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规和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本区域的防火组织及义务消防队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在本施工区域内,尤其是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灵敏有效。
3、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操作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办理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理(必须是安全员到总包项目部安全保卫部办理)。在操作中应确保作业周围产生的焊接火花、焊渣有接挡和封堵措施,要清除周围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设专人看火监护,禁止非焊工进行电气焊操作。
4、负责对本区域施工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教育,进行报火警、扑救初期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教育。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术特性,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并保存相关资料。
5、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及任丘市有关规定,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可燃材料,不得在建筑工程内设置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炉子、电褥子等电热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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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方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和登记,并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允许使用存储。
7、负责所在区域及所属生活区消防、保卫安全管理,制定消防、保卫应急预案,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并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指令。
8、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9、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资料报甲方备案。
10、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向甲方报告,如有必要报火警119,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全部责任。
11、因乙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导致甲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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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杜绝火灾及交通死亡事故,杜绝或减少刑事案件发生。
7、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禁止男女混住、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如直系亲属探望须留宿时,须经甲方保卫部门同意,验证登记后方可留宿。
8、负责人要教育所属人员做好现金物品的保管,个人存放现金不得超过200元,超出时存入银行,存折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乙方财会人员存放现金金额不得超过500元,并用保险箱存放,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人,制定保管措施。
9、甲方查出乙方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乙方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否则由此发生的所有类型事件由乙方负责。
10、乙方人员在施工中所用的工具贵重机械(如:电焊把线、电工工具等)做到下班收回,如发生被盗后果自负。
11、乙方要负责教育职工不准发生自盗等案件发生,发生一般案件,对违反者按实际盗窃价值的三到五倍进行经济处罚,并对乙方按盗窃价值的全额处罚,发生重大案件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12、乙方职工有打架斗殴、扰乱社会治安、扰乱公共秩序和损坏公物的,一切损失由责任者负责赔偿,并给与50至200元罚款。如责任者无法偿还经济损失,由乙方垫付。
本协议书签订后,如有以下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责任的,除对本责任人处罚外,并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乙方单位:
1、骗取、哄抢、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数量较小的按价赔偿外,另处罚100-300元。
2、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除赔偿医疗费用外,另处罚1000元。
3、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进行流氓活动的、处罚1000-2000元。
4、容留、窝藏违法犯罪分子、流窜犯、盲流,并为提供帮助,拒不举报的,处罚2000-5000元。
5、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活动及为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的处罚1000-2000元。
6、对不按政府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各种证件,雇佣精神病、呆傻人员及童工的,每查处一人处罚500元,出现事故的按情节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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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违反施工现场防火规定,吸烟或违章用火的,处罚50-200元。
8、特殊工种不带操作证或无证人员操作特殊工种的处罚500元。
9、由于管理不当,教育不够,出现被拘留、逮捕、判刑、劳教的,按情节处罚2000-5000元。
10、生活区职工宿舍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电炉子等电热器具者,处罚100-500元,并给与没收。
11、非火动用消防器材,处罚200-500元。
13、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处罚500-2000元。
14、施工用电及生活区出现私拉乱接现象,处罚100元。
15、消防通道被私自占用,处罚500元。
16、故意损坏消防设施,除赔偿损失外,另处罚200元。
17、在工程内私自设置宿舍、库房,处罚200元。
18、未建立健全防火组织、义务消防小组的,处罚200元。
19、为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保卫教育,处罚200元。
20、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除赔偿事故全部责任外,处罚1000元。
21、对不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进行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处罚500元。
22、由于乙方原因违反消防、安全保卫相关管理规定;造成市消防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监理、建设单位的罚款,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3、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部门及任丘市有关规定进行划分及处罚。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同时失效。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二篇: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协议书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北京中铁大都工程有限公司西北旺项目经理部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海淀区西北旺镇辛店居住组团A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A03地块3-04、3-06#楼
为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总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区域的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2、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人员每年至少
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或清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明确逐级岗位
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分包单位区域的消防保卫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成员,对重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防水作业)等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使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当按照规定事
先办理审批用火手续,用火操作前,须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以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由甲方项目部主管负责人签字。
5、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
品、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检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负责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
火器材,设置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及安全指示标志,制定整体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定期召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会议,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有针对性地部署并做好防水施工和聚苯保温材料使用等各阶段的防火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施工现场的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8、9、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和生活住宿方面的消防应急预案。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通,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
调用乙方的相关人员及物资,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使用。
10、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管理由甲方全面监督负责,甲方指定保卫措施方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应部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规和甲方的消
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本区域的防火组织及义务消防队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在本施工区域内,尤其是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灵敏有效。
3、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操作前,必须到甲方用火
审批部门办理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理(必须是安全员到总包项目部安全保卫部办理)。在操作中应确保作业周围产生的焊接火花、焊渣有接挡和封堵措施,要清除周围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设专人看火监护,禁止非焊工进行电气焊操作。
4、负责对本区域施工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火灾危
险性教育,进行报火警、扑救初期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教育。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术特性,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并保存相关资料。
5、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
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可燃材料,不得在建筑工程内设置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炉子、电褥子等电热器具。
6、7、乙方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和登记,并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允许使用存储。负责所在区域及所属生活区消防、保卫安全管理,制定消防、保卫应急预
案,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并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指令。
8、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
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9、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资料报甲方备案。
10、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
门进行调查,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全部责任。
11、因乙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乙
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现场安全保卫1、2、3、乙方必须选择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应设置专职、兼职安全员。乙方主管治安防范的负责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的情况,作业人员必须手续完备,不准使用零散无组织人员,不得冒名顶替安排施工人员。要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
章制度,接受公安机关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要会同甲方进行安全生产、治安、防火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入场教育,经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作业。
4、乙方应成立治保小组,接受甲方领导开展工作,提高自治、自防、自卫能
力。配合甲方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不得雇佣刑满、解除劳教、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缓刑、保外
就医、监外执行、监视居住、违法犯罪人员,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人员、精神病人及其不能保证自身安全的人员。
6、7、杜绝火灾及交通死亡事故,杜绝或减少刑事案件发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禁止男女混住、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酗酒
闹事、打架斗殴,如直系亲属探望须留宿时,须经甲方保卫部门同意,验证登记后方可留宿。
8、负责人要教育所属人员做好现金物品的保管,个人存放现金不得超过200
元,超出时存入银行,存折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乙方财会人员存放现金金额不得超过500元,并用保险箱存放,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人,制定保管措施。
9、甲方查出乙方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乙方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否则由
此发生的所有类型事件由乙方负责。
10、乙方人员在施工中所用的工具机贵重机械(如:电焊把线、电工工具等)
做到下班收回,如发生被盗后果自负。
11、乙方要负责教育职工不准发生自盗等案件发生,发生一般案件,对违反者
按实际盗窃价值的三到五倍进行经济处罚,并对乙方按盗窃价值的全额处罚,发生重大案件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12、乙方职工有打架斗殴、扰乱社会治安、扰乱公共秩序和损坏公物的,一切
损失由责任者负责赔偿,并给与50至200元罚款。如责任者无法偿还经济损失,由乙方垫付。
本协议书签订后,如有以下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责任的,除对本责任人处罚外,并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乙方单位:
1、骗取、哄抢、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数量较小的按价赔偿外,另处罚100----300元。
2、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除赔偿医疗费用外,另处罚1000元。
3、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进行流氓活动的、处罚1000--2000元。
4、容留、窝藏违法犯罪分子、流窜犯、盲流,并为提供帮助,拒不举报的,处罚2000----5000元。
5、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活动及为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的处罚1000----2000元。
6、对不按政府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各种证件,雇佣精神病、呆傻人员及童工的,每查处一人处罚500元,出现事故的按情节加重处罚。
7、违反施工现场防火规定,吸烟或违章用火的,处罚50----200元。
8、特殊工种不带操作证或无证人员操作特殊工种的处罚500元。
9、由于管理不当,教育不够,出现被拘留、逮捕、判刑、劳教的,按情节处罚2000-----5000元。
10、生活区职工宿舍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电炉子等电热器具者,处罚100-----500元,并给与没收。
11、非火动用消防器材,处罚200----500元。
1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处罚500----2000元。
13、施工用电及生活区出现私拉乱接现象,处罚100元。
14、消防通道被私自占用,处罚500元。
15、故意损坏消防设施,除赔偿损失外,另处罚200元。
16、在工程内私自设置宿舍、库房,处罚200元。
17、未建立健全防火组织、义务消防小组的,处罚200元。
18、为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保卫教育,处罚200元。
19、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赔偿事故全部责任外,处罚1000元。
20、对不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进行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处罚500元。
21、由于乙方原因违反消防、安全保卫相关管理规定;造成市消防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监理、建设单位的罚款,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2、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国家及有关部门及唐山市有关规定进行划分及处罚。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同时失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协议书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北京中铁大都工程有限公司西北旺项目经理部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海淀区西北旺镇辛店居住组团A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A03地块3-04、3-06#楼
为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区域的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2、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或清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明确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分包单位区域的消防保卫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成员,对重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防水作业)等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使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用火手续,用火操作前,须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以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由甲方项目部主管负责人签字。
5、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检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负责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及安全指示标志,制定整体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定期召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会议,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有针对性地部署并做好防水施工和聚苯保温材料使用等各阶段的防火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施工现场的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8、9、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和生活住宿方面的消防应急预案。
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通,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调用乙方的相关人员及物资,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使用。
10、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管理由甲方全面监督负责,甲方指定保卫措施方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应部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规和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本区域的防火组织及义务消防队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在本施工区域内,尤其是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灵敏有效。
3、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操作前,必须到甲方用火审批部门办理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理(必须是安全员到总包项目部安全保卫部办理)。在操作中应确保作业周围产生的焊接火花、焊渣有接挡和封堵措施,要清除周围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设专人看火监护,禁止非焊工进行电气焊操作。
4、负责对本区域施工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教育,进行报火警、扑救初期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教育。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术特性,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并保存相关资料。
5、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可燃材料,不得在建筑工程内设置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炉子、电褥子等电热器具。
6、7、乙方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和登记,并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允许使用存储。负责所在区域及所属生活区消防、保卫安全管理,制定消防、保卫应急预案,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并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指令。
8、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9、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资料报甲方备案。
10、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全部责任。
11、因乙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乙
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现场安全保卫1、2、3、乙方必须选择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应设置专职、兼职安全员。
乙方主管治安防范的负责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的情况,作业人员必须手续完备,不准使用零散无组织人员,不得冒名顶替安排施工人员。要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接受公安机关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要会同甲方进行安全生产、治安、防火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入场教育,经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作业。
4、乙方应成立治保小组,接受甲方领导开展工作,提高自治、自防、自卫能力。配合甲方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不得雇佣刑满、解除劳教、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缓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监视居住、违法犯罪人员,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人员、精神病人及其不能保证自身安全的人员。
6、7、杜绝火灾及交通死亡事故,杜绝或减少刑事案件发生。
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禁止男女混住、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如直系亲属探望须留宿时,须经甲方保卫部门同意,验证登记后方可留宿。
8、负责人要教育所属人员做好现金物品的保管,个人存放现金不得超过200元,超出时存入银行,存折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乙方财会人员存放现金金额不得超过500元,并用保险箱存放,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人,制定保管措施。
9、甲方查出乙方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乙方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否则由此发生的所有类型事件由乙方负责。
10、乙方人员在施工中所用的工具机贵重机械(如:电焊把线、电工工具等)做到下班收回,如发生被盗后果自负。
11、乙方要负责教育职工不准发生自盗等案件发生,发生一般案件,对违反者按实际盗窃价值的三到五倍进行经济处罚,并对乙方按盗窃价值的全额处罚,发生重大案件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12、乙方职工有打架斗殴、扰乱社会治安、扰乱公共秩序和损坏公物的,一切损失由责任者负责赔偿,并给与50至200元罚款。如责任者无法偿还经济损失,由乙方垫付。
本协议书签订后,如有以下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责任的,除对本责任人处罚外,并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乙方单位:
1、骗取、哄抢、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数量较小的按价赔偿外,另处罚100----300元。
2、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除赔偿医疗费用外,另处罚1000元。
3、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进行流氓活动的、处罚1000--2000元。
4、容留、窝藏违法犯罪分子、流窜犯、盲流,并为提供帮助,拒不举报的,处罚2000----5000元。
5、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活动及为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的处罚1000----2000元。
6、对不按政府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各种证件,雇佣精神病、呆傻人员及童工的,每查处一人处罚500元,出现事故的按情节加重处罚。
7、违反施工现场防火规定,吸烟或违章用火的,处罚50----200元。
8、特殊工种不带操作证或无证人员操作特殊工种的处罚500元。
9、由于管理不当,教育不够,出现被拘留、逮捕、判刑、劳教的,按情节处罚2000-----5000元。
10、生活区职工宿舍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电炉子等电热器具者,处罚100-----500元,并给与没收。
11、非火动用消防器材,处罚200----500元。
1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处罚500----2000元。
13、施工用电及生活区出现私拉乱接现象,处罚100元。
14、消防通道被私自占用,处罚500元。
15、故意损坏消防设施,除赔偿损失外,另处罚200元。
16、在工程内私自设置宿舍、库房,处罚200元。
17、未建立健全防火组织、义务消防小组的,处罚200元。
18、为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保卫教育,处罚200元。
19、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赔偿事故全部责任外,处罚1000元。
20、对不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进行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处罚500元。
21、由于乙方原因违反消防、安全保卫相关管理规定;造成市消防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监理、建设单位的罚款,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2、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国家及有关部门及唐山市有关规定进行划分及处罚。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同时失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四篇:施工现场安全、消防、保卫协议书
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一条 项目部应落实安全、消防、保卫检查制度,专人定期、不定期检查现场,及
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消防、保卫隐患。对发现的较大危险隐患必须逐级
上报并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 项目部有权利依据本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三章 劳务分包单位职责
第十三条 按照合同规定,劳务分包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必须按照指挥部和项目部
要求,与项目部签订生产安全协议书,建立安全、消防、保卫安全生产保证
体系,建立相应的实施预案。
第十四条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北京市、市建委和总包对施工现场安全、消防、保卫等管
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特殊工种管理,必须持有效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 分包必须接受项目部、总包、监理和指挥部的检查、监督和处罚;对违反相
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及时教育。
第十六条 对于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
第四章 违章处罚与奖励
第十七条 本规定执行指挥部对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对劳务分包
单位的逐级处罚制;如指挥部发现分包单位有重大违章行为,除追究劳务分
包单位的责任外,同时追究总包、分包的连带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 安全违章处罚
A.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处50元以下罚款:
1.不按规定配戴安全帽、赤脚、袒胸、赤背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2.违章、冒险作业,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不挂安全带;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随身携带作业证或复印件;
B.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100元以下罚款:
1.无特种作业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严重违章作业危及他人和自身生命及财产安全;
3.在安全防护不严的设施及其它设备上无可靠防护冒险作业;
4.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使用机具、电器设备;
5.接到隐患通知,不按规定整改,不报送整改回执;
C.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200元以下罚款:
1.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2.指派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作业;
3.私自拆改安全防护,电器设备设施;
4.违反规定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纠正、检查、处罚;
5.未按监理批准的方案和规程支搭各种防护脚手架,脚手架未经验收使用;
D.有以下违章行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轻微安全事故或造成少量财产损失的;
2.不服从纠正,辱骂执法检查人员;
3.违章作业危及他人生命安全;
4.有以上违章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
E.有以上违章行为经罚款仍不改正将加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将予清除出场; 第十九条消防违章处罚
A.有以下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50元以下罚款:
1.施工现场吸烟;
2.未经批准使用电热器具;
3.特种作业人员不随身携带作业证、用火证;
4.重点防火部位不及时清理易燃、可燃材料;
5.明火作业不按规定设置看火人员,灭火器具;
B.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100元以下罚款:
1.未经批准动用明火作业;
2.不按规定使用电焊机、气焊气割作业;
3.明火作业不按规定清理周围易燃、可燃物品;
4.重点防火部位吸烟,乱扔烟头;
C.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具体情况处200元以下罚款:
1.重点防火部位附近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2.垂直下方有易燃、可燃材料不采取措施,违章进行明火作业;
3.强令工人无证从事明火作业;
4.擅自动用、拆改消防设备、设施;
D.有下列行为之一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轻微冒烟事故;
2.破坏消防设备、设施;
3.随意堆放易燃材料不采取防火措施;
4.建筑物内存放易燃、易爆材料;
5.随便乱泼乱倒易燃、易爆材料;
6.生活违章用火,造成重大危险隐患;
E.有上下违章行为经罚款仍不改正将加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将予清除出场。第二十条 治安保卫违章处罚
A.有下列行为之一处50元以下罚款:
1.进出场不出示证件,不接受保安检查;
2.不服从管理、经劝告无效;
3.未经批准私自留宿他人;
4.乱扔废弃物;
B.有下列行为之一处200元以下罚款:
1.打架骂人,饮酒后闹事;
2.不服从检查,无理取闹;
3.聚众堵博,影响他人休息。
C.有下列行为之一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破坏公物、半成品和成品;
2.随地大、小便。
D.有下列行为之一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并将责任人清除出场。
1.3人以上群打、群殴、或打保安和成保人员;
2.偷事公司和私人财物;
3.食物中毒和冬季煤气预防工作不到位;
4.违法违纪造成恶劣影响;
5.被公安机关查处,违法乱纪行为。
第二十一条 发生重大及重大以上安全事故和盗抢刑事事件,队按国家规定处罚外,取
消目标责任奖。
第二十二条 以上罚扣款项全部用于奖励安全管理有功单位和人员,包括举报人员。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4年3月5日起执行。
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浐灞中学项目部
2014.3.5
第五篇: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规定,实行治安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地治安保卫防火工作,设专人进行检查。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国家的各种防火规定,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制定相应的治安、消防方案和预案,建立治保会、义务消防队组织。
3、施工现场保持道路通畅,物料按规定存放,随时清理。更衣室、宿舍要制定专门管理,制定严密的防火措施。
4、现场配备相应齐全有效设施和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周围3米之内不准圈地他用,重点部位、易燃易爆物品要有针对性存放、使用安全措施。
5、宿舍、吸烟室必须备水盆,将烟头放在水盆中,烟头不得乱丢乱扔。不准卧床吸烟以免点燃衣物被褥等。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电线上挂放衣物,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烧饭、烧水或取暖。
6、冬季取暖火炉要按规定安装通风斗,并有专人看护。炉渣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地点,防止火灾事故。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批后并设专人看火、北齐消防器材方可作业。
8、仓库、木工棚内严禁吸烟,电气设备均应有防火措施。
9、施工人员必须办齐务工的合同手续,遵纪守法。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方其它灾害等工作。职工从现场携物、运料外出要有出门证明,并经保卫人员验证后方可出门。
10、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严格执行会客、留宿制度。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暂住证。
11、做好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配备充足的警卫人员昼夜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12、现场严禁赌博、酗酒和传播淫秽刊物,同时讲究文明礼貌,不出污言秽语,不起哄闹事、打架斗殴。
13、施工现场要划明责任区,有标志牌,明确职责,分工到人。
14、发现有刑事犯罪嫌疑人员,立即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不得雇用童工、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及来历不明的闲散人员。
15、施工现场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火灾灾害事故,及时向上级保卫部门和当地派出所报告,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搞好治安管理工作。
16、施工现场治安、消防、保卫安全监察必须制度化、经常化,不留死角,做到防患于未然。
17、所有人员要自觉遵守消防保卫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相互监督,共同搞好安全消防保卫工作。
18、报警电话:火警119,匪警110。
南通二建亚安科技项目部
200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