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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精选五篇)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20-38596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1 20:49: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湘能集团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一、总

第一条 为保证集团各岗位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充所需的优秀人才,满足集团不断发展的需要,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规定了集团面向社会招聘管理人才的基本程序、方法、要求。

第三条 集团招聘管理人才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高层以下各类管理、技术人才。

二、招聘职位的确定与招聘组织管理

第五条 集团人力资源规划和组织人事调查是确定招聘职位的基本依据。空缺职位原则上须预先在本集团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职位要求,则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进入社会招聘。

第六条

管理、技术人才招聘工作由董事长直接领导(特殊情况可授权他人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和组织实施,招聘职位所在部门参与招聘考评的技术设计和实施工作。

第七条 人才招聘属非常规性的重要人事工作,经费预算实行单独列账管理。

三、组织实施程序与人员甄选

第八条 人才招聘实施基本程序如下:确定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和要求,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报名组织、应聘人员初选(确定进入考评的人选)、依据测评方案组织实施考评测定、确定聘用候选人、审核及体检、签约、岗前培训、上岗、上岗培训。

第九条 人员甄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设计和有关测评工作。

第十条 人员甄选通过多角度、多方法进行测评。评估内容一般须包括基本素质(智力性的和非智力性的)、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个性偏向等方面,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确定。

第十一条 依据测评结果,人力资源部针对岗位要求按一定比例确定聘用候选人名单,审查复核候选人有关材料,组织进行体检,提交相应的个人测评综合报告。

四、聘 用

第十二条 进行正式聘用决策前,由招聘职位的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与聘用对象进行沟通,就聘用契约等有关具体内容达成共识。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提交聘用候选人甄选结果材料,由董事长、总经理进行聘用决策。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聘约签订等有关聘用手续。

第十四条 新聘用人员由劳资社保部负责进行岗前基本培训。

第十五条 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由职位直接上级负责进行胜任力考核,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转正、辞退和职位调整。

第十六条 新聘用人员转正后纳人公司常规人事管理。

五、附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报董事长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x x年x月x日起施行。

第二篇: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一)使公司的招聘工作按规范的标准和流程进行。

(二)规范公司内部的人员招聘程序和职责分工,保证高效配置人力资源,及时满足公司的用人需求。

(三)明确公司招聘人员的原则和标准,使公司的人员录用具有明确而统一的理念和判断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内、外部招聘工作。第三条管理职责与分工

(一)总经理

总经理为公司人力资源招聘的最高决策人,决定公司的招聘政策和人员的最终录用,非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批准,任何人无权决定录用公司的员工。

(二)人力资源部

全面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明确公司招聘需求,制订招聘计划,经公司审批后执行。

2、明确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

3、确定招聘渠道和方式,收集应聘材料,并进行初步筛选。

4、组织各部门参加面试工作,为用人部门的录用提供建议。

5、为确定录用的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并进行入职引导、入职培训,督促用人部门进行新聘人员的培养。

(三)用人部门职责

1、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人需求并明确招聘的条件。

2、编写部门岗位专业测试题,对候选人进行测评,参与招聘。

3、根据面试情况,按一定比例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录用人选建议。第四条招聘原则

(一)内部优先原则。对公司内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及表现优秀的合适员工,将优先给予选拔晋升。内部招聘主要指在现有公司员工中选拔管理人员、技术骨干。

(二)公正与公开原则。在招聘考核过程中,坚持考核标准与考核程序公开与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招聘需求

第五条招聘需求来源

业务发展需要扩充岗位或人员、补充公司员工离职造成的空缺。招聘要求还应考虑公司管理和技术人才的一定储备。

第六条人员规划需求

(一)每年年底(12月15日至12月31日),各用人部门将本部门的计划补充人员岗位、数量及具体要求(如性别、年龄、教育程度、专业要求、工作经验等)书面上报人力资源部同时将拟招聘岗位的岗位职责与说明书、岗位专业测试题一并提交。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发展方向、人员规划,制定公司人员招聘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按计划实施招聘。

(三)因业务发展需要有突发用人需求时,由用人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修改人员招聘计划,并按需求进行招聘。

第三章招聘流程

第七条招聘渠道选择

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需求情况,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和方式进行招聘工作。公司一般采用的招聘渠道包括:招聘网站、校园招聘、员工推荐、内部招聘等。

第八条招聘流程

(一)招聘信息拟定与发布。人力资源部根据所招岗位的具体职责和任职资格,拟定并发布招聘信息,其内容应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描述、任职资格、特殊经验与技能要求、薪资待遇、招聘有效期限和公司联系方式等。

(二)甄选

1、任何岗位的员工应当经过适当的甄选程序才能录用。其中管理技术人员必须参加专业笔试、面试。副经理、主任工程师、主任管理师等特殊人才外聘时,还需要进行背景调查,以核实候选人信息的真实性。

2、为节约候选人时间,同时保证面试的公平性,各类面试应由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联合进行,保证同时有2名以上面试官在场并做好问答记录,待候选人离开后立即予以评价并作出结论。

3、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进行面试;特殊人才,专业级别以上员工由公司领导、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面试。

4、面试记录存档备查。

(三)录用审批

1、一般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决定录用并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

2、专业级别以上员工需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录用并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

3、部门副经理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决定录用。

(四)体检。候选人通过总经理级其授权人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或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五)录用。面试合格者,招聘专员于1周内通知应聘人员报到时间及相关事项。

(六)入职培训及试用期

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新员工培训。培训的内容重点是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规划、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企业涉及员工必知的规章制度、安全、保密知识等。培训结束后,对新进员工进行培训考试。培训不合格不能进入试用期。

2、根据劳动合同法确定新进员工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可以根据工作表现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3、试用期满,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报告、用人单位给出试用期评定意见,人力资源部决定是否转正。

第九条应聘人员测评

公司的招聘主要采用面试为主、笔试及其它测试为辅的方式,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一)初试(笔试)

笔试主要是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或岗位所需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实操技能知识可以安排实际操作。是否进行笔试由面试小组人员决定。如不进行笔试,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经历、个人品格、身份和学历等各类证明材料、离职原因、求职动机、待遇要求、综合素质等真实性方面进行考察、核实,主要内容包括:

个人情况,包括考察应聘者身体状况、精神状态、穿着、言谈、举止等。学校教育,包括考察应聘者就读学校、院系专业、知识结构、成绩、社会实践等。

工作经验,包括考察应聘者以往工作经历、责任心、薪资状况及变换工作原因等。

与人相处,包括考察应聘者兴趣爱好、合作精神、人际交往、沟通能力等。发展潜力,包括考察应聘者的事业心、职业目标、职业规划、发展潜力及可塑性等。

学习能力,包括考察应聘者学习创新、理解能力、分析判断、文字功底、计算机能力等。

综合素质,包括考察应聘者领导能力、独立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抗压能力等。

2、面试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将面试结果记录于《新员工面试登记表》。

(三)复试

一般岗位面试结束后即可决定是否录用。特殊人才,专业级别以上岗位需进行由公司领导层参加的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四章录用与入职手续办理

第十条录用通知

(一)人力资源部于1周内向面试合格的人员发出口头或书面录用通知,告知报到时间和所需准备的资料等。

(二)所需准备的资料

必须包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婚育证明原件与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体检单原件;

如有:职称证明、岗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第十一条录用标准

(一)必须认同公司价值观,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保守企业秘密。

(二)一般管理、技术岗位,原则上必须是一本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30周岁之间,技能岗位必须是高职高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35周岁之间。年龄超过30周岁,但确实为公司的急需人才,应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录用。

(三)身体健康。

(四)秉承“诚实守信”的原则。

(五)应聘者与其他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无竞业限制协议;或应聘者虽与既往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且在限制期内,但公司业务不在竞业限制协议约束范围内。

(六)符合用工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相关劳动就业政策和法规。第十二条办理入职手续

(一)所有招聘录用的新员工正式上班当日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以其向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二)报到时,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干部履历表》,对新员工的各类证件进行审核登记,原件归还本人。

(三)待签订劳动合同所需资料齐备及新员工培训合格后,公司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公司存档,一份交新员工自留。

(四)合同签订手续完成后,由人力资源部带领新员工走访公司各部门及公司相关领导,并将新员工交给用人部门。

(五)因签订劳动合同资料不齐全或提交资料不真实导致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被录用员工在办妥入职手续之后,即进入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规定按国家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新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等工作。

(八)新员工录用上岗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料归档。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篇:公司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全体员工实行招聘制。招聘的职位和人数计划由综合部拟订。

第二条 公司综合业务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各级职员的招聘,以思想、品德、学历、能力、经验、体格及工作的需用为原则。

第四条 招聘员工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十八周岁;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第四篇:9 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1、总则

为配合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使招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流程化,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一切招聘活动。

2、招聘程序

①审批。根据公司制定的人力资源规划,用人部门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填写《公司员工增补申请表》,报行政部审核,再上报总经理批准,具体事宜由行政部负责。②发布广告。行政部通过报纸或者网络、海报、人才招聘会、猎头公司等多种方式发布招聘广告。

③初选。行政部对所收集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淘汰一批明显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④第一轮测试。此测试由行政部主持,多种测试方式相结合,可以采取面谈法、角色扮演法、笔试等方式进行招聘。具体方式由行政部视职位要求进行安排。

⑤第二轮测试。根据第一轮测试的结果,行政部将符合空缺职位要求的申请者推荐给用人部门,并安排复试,复试由用人部门负责,从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对候选人进行考察。

⑥第三轮面试。行政部根据用人部门的意见,安排通过两轮测试的候选人与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见面,确定拟聘人选。行政部对主管以上拟聘员工进行外调。⑦通知到职。行政部根据体检和外调结果,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到职。

⑧出示文件。新员工录用后,需先到行政部办理相应手续。届时需出示以下文件,以备存档:

简历一份;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复印件;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其他技能证书和文件;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试用资格: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②吸食毒品者;

③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④应聘时隐瞒了自己的真实情况者;

4、考察期限。新员工的考察期原则上为3至6个月,根据表现可提前转正,但不可少于1个月。考察期届满时,到行政部领取《转正申请表》,由行政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考核结果欠佳者,可根据用人部门的意见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留用。对于因品质问题或表现特别不令人满意者或延长试用期后考核仍不合格者,用人部门出具书面意见,予以辞职。

处于考核期的员工考核期间薪酬不做任何调整。

5、签订合同。考核期满后转正者,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特殊情况者例外。

6、公司员工有义务为申请者保密,所有未被录用的申请者的材料原则上不退回申请者本人,由行政部统一处理。

7、本办法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8、本办法的修改与补充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9、本办法自总经理批准,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公布、实施。

第五篇: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及离职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员工招聘、录用及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用人程序,使人员招聘、录用及离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聘以提高公司用人效价和效用,增强公司人才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

续发展为根本目标;

第三条 公司坚持计划性招聘原则,由人事部门审定招聘计划的合理性;

第二章招聘、录用原则

第四条 招聘、录用原则:公开招聘,任人唯贤、择优录取。

第五条 选才立足点:诚信、务实、具有高度责任心。

第六条 招聘实施需遵循及时性、质量性和成本性的原则。

第三章招聘职责

第七条 各部门客观分析人员现状及需求预测,提出员工增补申请,经总经理批

准后,交公司人事部门承办。

第八条 人事部门根据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的各部门人员增补申请单,制订招聘

计划;

第九条 公司的招聘录用工作由人事部门统一协调、管理;

第十条 在招聘具体工作中,人事部门负责衡量应聘者的基本素养,用人部门负

责衡量应聘者的专业技能。

第四章 招聘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主要招聘渠道有:内部招聘、外部招聘、网络招聘、现场招聘、人才推荐等途径。

第十二条 内部招聘:

1.提拔考核优良的人员填补相应管理或高级职位的空缺;/

32.通过工作轮岗,为员工提供全面了解企业及提升技能的机会;

3.重新聘用因特殊原因当前不在职而企业又非常需要的特岗人员。第十三条 外部招聘:

4.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应集中在每年的第一、四季度进行;

5.见习生的招聘应安排在每年夏季或秋季进行;

6.其他人员的招聘应根据招聘计划,及时将岗位和职责发布在相应网

络和人才招聘市场;

7.临时招聘,可根据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招聘渠道。

第五章 选拔程序

第十四条 初选:人事部门负责对简历进行收集、整理、筛选及传递;

第十五条 面试:面试分初试、复试等环节,具体根据实际招聘岗位需要而定;

1.初试: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从人员基本素

质、心理特点、工作经验、能力特长等方面进行了解,筛选出优秀

人员进行复试。

2.复试:对于初试合格者,部门经理以下的员工由部门经理复试。部

门经理及以上岗位,由总经理复试。

第十六条 背景调查

1.在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或大学生实习见习前,人事部门应向其

系负责人、班主任或专业老师进行实地或电话调查,结合面试及背

景调查情况,确定是否录用或接纳见习实习;

2.非应届人员在见习试用前,人事部门向其原工作单位进行调查了解,根据背景调查的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试录用;

3.背景调查科目根据具体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

第六章 录用管理

第十七条 人事部门配合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提出决策建议。对于复试合格人选,若需要体检合格的岗位应提供二个月内的体检报告。部门经理以下的员工由部门经理决定是否录用。部门经理及以上岗位,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录用。

第十八条 确定录用的人员,由人事部门负责通知报到时间及须提交的资料清单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离职证明)。同时填写《员工登记表》,签订《见习录用函》;在人事部门对资料进行核对后,申领办公用品和其他用品。

第十九条 人事部门组织完成录用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并负责与此相关部门的工

作衔接,转由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或试用期指导当人进行工作指导。第二十条 见习期间,用人部门应酌情安排业务指导和培训,并负责建议见习绩

效监控和正式录用建议,报综合管理中心和总经理批准;综合管理中心根据总经理批示意见,上岗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情况,签订三年期合同的,试用期三个月,二年期合同的,试用期二个月。

第二十二条合同订立及续订

劳动合同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

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四条员工劳动合同期到期前一个月,人事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续签审批

表》给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章离职管理

第二十五条 正式员工离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离职申请表》)通知公司。

《离职申请表》经批准后,离职人员凭《离职通知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在业务交接、人事交接、财务交接都完成的情况下,方可离开公司。附则

(一)(二)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人事部门;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附件具体有同等效力。

颁布日期: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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