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辞退员工程序
档案:X君 35岁 2010年入职
项目区域主管(属公司的中层干部)
上司评价:管理能力欠缺导致项目开展不顺畅,员工不遵守纪律、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项目经费管理处于混乱状态,超支情况严重;
结论:该员工不能胜任管理工作,请管理部予以处理;
本人认为,对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最无风险的就是“劝退”,也就是让员工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自己提出辞职离开;
大致处理流程:
1、处理计划:接到部门的报告,首先我作了一个事件处理计划:整个事件处理流程、要点、潜在问题点及对策等;我都会做个详细的梳理;
2、部门沟通:向部门领导了解该员工一些具体情况,听取一下他对本人的评价,包括该员工的优点等等;
3、收集证据:从各方面收集体现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包括一些质量记录表格、工作记录、下属的一些违规事例等等;
4、调岗安排:与潜在的可能的岗位负责人协商,寻求可以接受该员工调去的岗位;
5、老总支持:在计划实施前一定要向老总汇报,说明自己的想法,这个步骤一定不能省,老总往往拥有一票否决权,所以你再好的方案也要完蛋(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我司目前暂未成立工会,所以最好还是有老总的支持);
6、员工面谈: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要尽量让员工在放松的情况下来进行,我会根据员工的性格特点选择不同的场所和员工进行面谈,会议室、饭堂、咖啡厅都有可能成为我们的会谈点,当然面谈会从一些家常小事说起,比如我这个同事对家中的小孩特别关爱,小孩成绩也好,所我们的谈话就从他小孩子的成绩开始谈起,然后慢慢过渡到他个人的问题上,当然我们先要说说员工的优点,然后从项目的一些情况谈起,这个时候他会自然谈到他的工作困惑和苦恼,这时候我会帮他分析原因,再把一些证明事例与他摊开来说,指出他的不足,再把部门对他的评价适时提出,让他有个心理准备,接下来就是摊牌了,两条路:一是接受公司的调岗,二是自己离职体面走人,因为之前的铺垫,所以员工接受起来也不会觉得太唐突,而且这个时候员工大部分会作出“自己辞职”的决定,这时候我会趁热打铁,离职单奉上,会告诉他工资如何结算,补偿金如何结算(对这类同事,我们一般会给予一点补偿金,当然这和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补偿金是不一样的),然后。。。一切按离职程序办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你懂的)。、关于面谈,本人还想多说两句:
1、一定不要打击员工的自信,很多时候不胜任工作是有深层次的原因的,在你公司不胜任工作并不代表在其他公司也不胜任工作;
2、多站在员工立场上去和他谈问题,不要高姿态,这样很容易激化矛盾;
3、不要让员工的不满矛头指向你,凡事多说“公司觉得这样做会更好”,而少说“我觉得你应该这样做”,这也是HR自我保护的一个方法;
第二篇:公司辞退员工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除具备法定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外,还应当向劳动者说明辞退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为了便于举证,建议用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对于用人单位依据上述(7)或(8)情形辞退劳动者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辞职,但单位辞退员工却并不能随意,仍然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即《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所说的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一条件满足时方可辞退员工。本案中,公司仅仅认为员工不适合公司,既擅自作出辞退决定,既便在试用期合法的前提下,这一决定也过于草率,难免发生风险。
试用期内员工被辞退,一般情况下很少有去申请仲裁的,多数员工忍一忍也就过去了,除非是用人单位扣发了员工的工资或者做其他让员工难以忍受的事情,导致员工心理严重失衡,超出了员工心理忍受的最大极限,方才导致劳动仲裁的发生。
第三篇:公司辞退员工协议
关于公司辞退员工的协议
甲方:3333有限公司
地址:##########号
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地址:
乙方系甲方正式员工,于2006年6月入职,工作岗位是采购部经理,月薪5000元,到2014年2月12日止,共在职7年零八个月。现甲方乙方经友好协商办理辞退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之规定依法给乙方补偿人民币肆万元整,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以公司财产车一辆作价35000元补偿,差价5000元以现金支付。个人所得税按法律规定为360元,由财务部代扣代缴。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再向甲方提出其他要求。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人力部、甲方财务部、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
日期:日期:
第四篇:公司如何正确辞退员工
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时,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的,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不仅有法定理由,而且解除程序也应符合法律规定。沈斌倜律师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是合法无瑕疵的:
一、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经劳动者同意解除,并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的,该工作年限包括劳动者0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
二、劳动者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在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符合该六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还应当依据相关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依据这三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未提前30天通知的,应支付待通知金,还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单方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依据这四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未提前30天通知的,应支付待通知金,还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可能存在地方性规定和政策性规定,如有,一般应遵循)
沈斌倜律师提醒:当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不能依据以上三、四中所列的情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A、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B、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C、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F、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辞退员工,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然而辞退员工,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又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问题不大,辞退员工问题主要发生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何做到正确辞退员工,笔者总结起来,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步骤/方法 1.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
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往往在管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
2.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
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严重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严重违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对严重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员工严重违纪的事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要注意举证尤其是对何谓“重大损害”的举证问题(最好还是有制度依据,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重大损害的标准作明确规定)。此外,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单位也可以随时辞退。
3.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仅限于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
所谓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员工。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克服经营困难的内在需要的通常作法,法律予以允许。但是,裁员同时也涉及被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为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平衡,法律对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作了一些适度的限制:首先,对于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必须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企业。
第五篇:公司如何合法辞退员工
公司如何合法辞退员工?
辞退员工,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然而辞退员工,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又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问题不大,辞退员工问题主要发生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何做到正确辞退员工,笔者总结起来,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步骤/方法
1.1 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
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往往在管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
2.2 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
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严重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严重违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对严重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员工严重违纪的事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要注意举证尤其是对何谓“重大损害”的举证问题(最好还是有制度依据,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重大损害的标准作明确规定)。此外,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单位也可以随时辞退。
3.3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仅限于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4.4 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
所谓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员工。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克服经营困难的内在需要的通常作法,法律予以允许。但是,裁员同时也涉及被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为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平衡,法律对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作了一些适度的限制:首先,对于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必须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