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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的全攻略(5篇)
编辑:莲雾凝露 识别码:20-41652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8 04:31: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交通事故索赔的全攻略

交通事故索赔的全攻略

一、交通事故现场保护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应当冷静面对,有效保护现场:

(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现在的大多数人都有手机、照相机、DV机等现代化的影像工具,可以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利用上。

(2)一定要及时报警,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3)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

(4)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

(5)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场,要严禁烟火,以免造成火灾,扩大事故后果。

交通事故现场是最有利的证据,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乘车人,无论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行人,都应当协助交警部门自觉地维护交通事故现场,以免因现场保护不力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或发生连环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后,伪造现场、肇事逃逸或对受伤人员放弃施救或进行碾压等,是交通事故之大忌,肇事者不仅要进行民事赔偿,还要面临着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

二、当事人身份的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应当准确确定当事人身份和基本信息:(1)肇事司机身份和基本信息。(2)肇事司机和车主身份和基本信息。如果肇事司机和车主不是同一人时,应确定登记车主和实际车主基本信息;弄清楚肇事司机和车主的关系(如雇佣、租赁、借用、挂靠关系);如果该肇事车辆是被盗抢车辆,弄清楚犯罪嫌疑人和车主的基本信息;弄清楚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是否投保交强险、商业险、是否在保险期间、保险 金额是多少);如果车主是法人的,还应到工商机关查询、调取、复印工商档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应当到交警部门或工商管理机关查询、调取、复印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准确确定被告,为保险理赔、协商调解、司法鉴定和诉讼赔偿做准备。

三、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的确定

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申请,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在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伤残伤残。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损伤程度不

一、身体素质不

一、年龄大小不

一、配合治疗情况不一,导致受害人恢复情况有好有坏、住院时间有长有短。

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或需要做二次手术的,一般需要病情相对稳定或做完二次手术后申请伤残鉴定。

四、法医中心的确定

在XX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警部门委托公安机关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受害人据此进行协商调解、保险理赔或诉讼赔偿。

但是,XX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XX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第7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决定》对争议已久的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做出了界定和规定,厘清了因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一定程度上的司法鉴定各自为政、管理混乱的痼疾,为司法鉴定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决定》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但是,个别交警部门出于某种利益的考虑或法律知识的欠缺,仍然让当事人到公安机关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由于其不具备伤残鉴定资质,导致败诉的判例已被媒体曝光,并饱受诟病。

对于诉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再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

接受委托的法医中心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国家标准,对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评判、鉴定。

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领取伤残鉴定意见书后,根据伤残等级与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协商调解或提起诉讼。伤残鉴定意见书由委托人(如交警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或保险公司)领取。

如果受害人对伤残鉴定意见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相关鉴定费用(如会诊费、鉴定费)由异议方交纳,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五、鉴定材料的确定

由于受害人对司法鉴定工作流程不熟悉 ,导往往由于鉴定材料不齐全、鉴定时机不成熟,而导致无法做伤残鉴定。

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交通事故认定书、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住院病历(如:住院首页、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等)及所有头颅CT或磁共振检查报告单(抢救当时第一张及最近复查的CT报告单),并复印一套病历材料,以备法医中心留存。

带齐鉴定材料至关重要,是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法医中心一般在接受委托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伤残鉴定意见书。

如果法医中心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法医中心,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

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必须充分重视伤残鉴定的重要性,伤残鉴定意见书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无论是协商解决、保险理赔还是诉诸法院,是主张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重要依据。

六、车损减值鉴定申请

车损减值,通常是指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维修和鉴定后,其安全性和舒适度存在一定的障碍,在交易中可能减少的损失。

车损减值属于财产损失之一种,从目前的交强险和商业险来看,车损减值不属于理赔范围。当事人提起车损减值,应当委托由有鉴定资质的部门做车损减值鉴定。对车损减值有争议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主张车损减值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受损车辆的新旧程度。受损车辆应该是新车,而且,原则上应该从实际购买或使用到发生事故不满一年;如果超过一年的,往往不被认为是新车。

(二)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受损。如果受损车辆不是重要部位,如挡风玻璃、倒车镜、车门等可以更换的一般零部件,在更换后,对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造成任何障碍的,不能主张车损减值。

(三)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严重受损。即使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受损,但是经过修复或者更换之后,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没有因此受到影响,也不影响其进入二手车市场交易的,一般不认为有车损减值。

(四)车损减值鉴定应由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价格鉴定结论书》,该鉴定机构的鉴定资质被当地法院所认可。

如果受损车辆符合以上四个条件,受损车辆一方可以申请车损减值鉴定。

七、交通事故索赔项目的确定

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除了《侵权责任法》确定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9项赔偿项目外,《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已经确定的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防范、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等9项赔偿项目仍将在交通事故赔偿时发挥作用。

《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和《精神损害赔偿解释》虽然没有确定,但在交通事故赔偿时仍可主张的赔偿项目有:生活用品费、补课费(在校学生)、司法鉴定(如伤残等级鉴定、因果关系鉴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等)费、打印费、通讯费和档案查询费等。

在司法实践中,如上海和四川个别地方法院已有支持胜诉方合理的取证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规定和判例;虽然不具有案例指导意义,却也难能可贵,值得肯定。

在交通事故赔偿时,受害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全面列举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及相关法律依据,向法庭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也全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八、医疗费的确定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受害人在

实际治疗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名目的医疗费用,受害人必须妥善保管各种收费票据及费用清单,以免在调解或诉讼中因举证不能,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未经医院同意,不得擅自转院或私自购药,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如需转院治疗,应持有医院的转院证明。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容貌毁损,需要做整容手术的,在立案时可以作为医疗费项目提起诉讼。很多受害人往往忽略了这一点,认为整容费属于后续治疗费或残疾赔偿金,致使受害人支出的合理的整容费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九、误工费的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受害人定上残的,其误工费可以主张到定残之日前。但是,受害人要出具医院的休假证明,如果受害人有固定工作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受害人的月收入和因道路交通事故持续误工而实际扣发的工资证明(即收入证明和误工证明)。

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即工资、薪金所得)超过XX元(《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受害人应出示完税凭证;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低于XX元的,受害人则不用出示完税凭证。

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待业青年或在校学生等),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的收入清单,否则,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种形式。

十、护理费的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受害人住院期间支出的护理费容易主张,但是,受害人出院以后是否需要护理?需要几级护理?护理期限多长?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医院在出院诊断或出院记录上有明确的医嘱:需要专人护理和需要护理的期限,受害人可以据此主张出院以后的护理费;否则,受害人主张出院以后的护理费则缺乏事实依据。

也有的受害人出院以后,生活仍不能自理的,可以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的护理时间,主张出院以后的护理费。

值得注意的是,生活不能自理包括:不能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和自我移动。

十一、交通费的确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费包括但不限于机票、火车票、地铁票、出租车发票和公交车票等。

十二、住宿费的确定

住宿费,是指交通事故伤残者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等所需的住宿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伤者到外地就医就诊等待检查结果,需等待床位,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2.伤者需要转院治疗,往返途中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3.伤者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参加事故处理人员一般不超过三人。

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不同地方有不同的住宿费标准,住宿费凭据支付。

十三、住院伙食补助费的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费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北京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费标准为50元/天。全国各地制定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费标准都不一样,应以当地标准为准。

十四、定营养费的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营养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特殊群体的受害人(如:老、幼、病、残、孕),可以适当主张营养费,如果没有正规发票的,可以根据实际支出,凭据主张。

如果不属于老、幼、病、残、孕特殊群体的,受害人主张营养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补充或加强营养的医嘱或由法医中心作出的营养期限鉴定。

十五、残疾赔偿金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据XX年2月2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的《北京市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XX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73元,XX年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262元。

以XX年北京市为例,受害人为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58146元(29073元X20年X1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26524元(13262元X20年X10%)。

受害人为九级伤残(赔偿系数为2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16292元(29073元X20年X2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53048元(13262元X20年X20%)。

受害人为八级伤残(赔偿系数为3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74438元(29073元X20年X3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79572元(13262元X20年X30%)。

受害人为七级伤残(赔偿系数为4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232584元(29073元X20年X4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06096元(13262元X20年X40%)。

受害人为六级伤残(赔偿系数为5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297030元(29073元X20年X5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32620元(13262元X20年X50%)。

受害人为五级伤残(赔偿系数为6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348876元(29073元X20年X6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59144元(13262元X20年X60%)。

受害人为四级伤残(赔偿系数为7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407022元(29073元X20年X7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85668元(13262元X20年X70%)。

受害人为三级伤残(赔偿系数为8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465168元(29073元X20年X8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212192元(13262元X20年X80%)。

受害人为二级伤残(赔偿系数为9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523314元(29073元X20年X9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238716元(13262元X20年X90%)。

受害人为一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581460元(29073元X20年X10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则残疾赔偿金为265240元(13262元X2

0年X100%)。

伤残鉴定共分为十级,最轻的为十级伤残,最重的为一级伤残。伤残鉴定赔偿年限为20年,如果受害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每超过一岁,则减去一年;受害人年满75周岁的,则赔偿年限为5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年X伤残系数。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残疾赔偿金原则上是20年,如果受害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伤残赔偿金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重要项目之一。在机动车侵权赔偿纠纷中,受害人因“户籍”不同,导致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有着天壤之别。

按一级残疾、赔偿20年计算,XX年北京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伤残赔偿金316220元的差距!而XX年深圳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伤残赔偿金有元的差距(XX年深圳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尚未公布)!

十六、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的确定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残疾生活辅助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残疾生活辅助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生活辅助具包括但不限于:(1)肢残者用的支辅器、假肢及其零部件,假眼、假鼻、内脏拖带、矫形器、矫形鞋、非机动助行器、代步工具(不包括汽车、摩托车)、生活自助具、特殊卫生用品;(2)视力残疾者使用的盲杖、导盲镜、助视器、盲人阅读器;(3)语言、听力残疾者使用的语言训练器、助听器;(4)智力残疾者使用的行为训练器、生活能力训练用品;(五)其他。

受害人应当选择普通的残疾生活辅助具,尽量使用国产的、中档价位残疾生活辅助具为宜。受害人如需整容,应到权威的有整容资质的医院做整容手术,受害人可以把整容费作为医疗费主张。

十七、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确定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 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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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一般是指扶养人的父母和未成年子女。承担被扶养人父母的生活费的前提是被扶养人没有经济来源,丧失劳动能力或患有精神疾病,如果被扶养人父母不超过60周岁的,赔偿义务人需要承担20年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子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到被扶养人年满18周岁为止。

值得注意的是,被扶养人生活费在XX年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里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XX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通知》却要求“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尽管《侵权责任法》没有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但是符合被扶养人条件的,当事人仍可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只不过是把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里面了。

十八、受害人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承担确定

受害人虽然已经出院,但是仍需康复、护理、继续治疗的,赔偿义务人仍应承担受害人必要的、合理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如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后遗症、并发症,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一年内,向赔偿义务人另行起诉。

十九、司法鉴定费的确定

司法鉴定费,是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对当事人的委托事项进行综合评定,出具鉴定意见、收取的鉴定费用。

虽然《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司法鉴定费的承担方式,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司法定费由败诉方承担。

二十、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

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主张。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应当考虑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7)受害人的身份和职业。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不易操作和把握,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不同职业、不同原因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会有所区别。

在北京市,同样没有最低赔偿限额和最高赔偿限额,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酌情判定,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掌握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8条第2款规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一般不宜超过5万元。”

另外,在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中,受害人的身份、职业以及受害部位也应作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重点考虑的因素。

十一、财产损失的确定

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的车辆等财产毁损、灭失的损失,包括车辆的维修费用、经营性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的使用中断所造成的损失、待销售车辆或明确适用于交易目的的车辆贬值损失以及受害人的其他财产毁损、灭失的损失。

车辆的使用中断所造成的损失,可以根据受害人为获得通常的替代性交通工具所支付的费用确定;车辆贬值损失,可以根据《价格鉴定结论书》以及该车辆的使用年限、受损程度等其他因素确定。

受害人应当充分搜集相关证据,必要时申请价格鉴定。

合情、合理、合法的主张,既不是“狮子大张口”式的漫天要价,也不能掉以轻心,遗漏必要的、合理的赔偿项目或轻易放弃权利。

二十二、保险理赔申请

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XX年1月11日,中国保监会调整了交强险责任限额,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XX元人民币。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交强险责任限额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 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 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应当及时到交警部门查阅、复印交通事故处理档案,确定肇事司机、肇事车主以及肇事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并索要交通事故认定书和相关的鉴定材料(如酒精含量报告、车速报告等)。

除了交强险之外,有的肇事车辆还投保有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由于其不是交强险,所以,在保险理赔中,应当按照《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约定理赔。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规定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分八档,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 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无论肇事车辆是投保交强险还是商业险,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便于保险公司查勘员及时赶到现场调查取证,核定保险事故的损失,确定责任大小、进行赔款理算。

如果当事人和保险公司对保险理赔事项有重大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应当及时搜集并保存有关证据,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三、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受害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以达到提起诉讼的最终目的,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更有利于法院判决的履行。

《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不动产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并通知 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对抵押物也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有优先受 偿权。

受害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当事人来不及起诉,而义务人有恶意行为或其他原因,不采取保全措施,权利人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必须是情况紧急。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驳回申请。

(4)起诉前申请,限于给付之诉。

受害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注意的是:

(1)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的主体只能是利害关系人。

(2)提起诉讼前财产保全的原因是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来不及起诉,不立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担保,否则人民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4)人民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且如果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5)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条件为如果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二十四、受诉法院的确定

受害人做完司法鉴定,与肇事者、车主和保险公司协商不成或不经调解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准确确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众所周知,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属于侵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由此可见,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肇事人、车主和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受害人在提起诉讼时,应尽量选择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诉讼,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作为侵权行为实施地或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便于及时查明事实真相、调取相关证据,更好地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篇:交通事故索赔程序

交通事故索赔程序

首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据该认定书分清双方的责任比例.(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限与程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四)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包括委托律师);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当时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六)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调解程序。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6、确定赔偿方式。

(七)交通事故调解书。结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5、赔偿方式和期限;

6、调解终结日期。

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原因。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八)调解终结。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篇:最新交通事故索赔申请书

最新交通事故索赔申请书范文

事故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登记时间:年 月 日 事故地点:

当事方 当事人姓名 驾驶证号码 车辆号牌 品牌车型 联系电话 保险承保公司 报案号 是否承保交强险

甲 乙 丙

碰撞部位

事故成因

责任裁定

当 事 人

签字确认 以上填写内容均为事实,此案无人伤,无争议,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丙方签名:。

索赔定损确认书 当事方 险别 被保险人名称 定损金额 是否拆解 是否留修 定损员签字 当事人签字

甲 交强 □是;□否 □是;□否

商业 □同交强险;

□其它:

乙 交强 □是;□否 □是;□否

www.teniu.cc【teniu.cc范文网】

商业 □同交强险;

□其它:

丙 交强 □是;□否 □是;□否

商业 □同交强险;

□其它:

注:

1、协议书中,甲栏为全责方信息,乙、丙栏为无责方信息;如为同等责任时当事人各持一份。(当事人是指事故车辆驾驶人。);

2、定损明细详见保险公司查勘定损明细表。

前台受理盖章:前台复核盖章:快处中心盖章:

第四篇:车险索赔全攻略

车险索赔手册

一 哪些情况下可以去索赔?、车撞墙(树木、水泥墩、栏杆、电线杆等物体)。

2、别人的车相撞了。

3、车撞人。

4、车风档玻璃碎裂。

5、事故中司机或乘客受伤。

6、车自燃。

7、车丢失(或被抢)。

二 撞墙事故索赔程序

(一)、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二)、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人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定损后,会给您一张《定损单》。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三)、修车

1、把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四)、开事故证明

若损失不大,可任意找人写一个《 三 撞墙索赔所需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托修单》:保险公司提供,修理厂填写并盖章。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3、《定损单》:保险公司提供并填写,修理厂使用后交回保险公司。

4、《修车发票》:修理厂提供。

5、《施工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

6、《材料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

7、《(六)、递交单证

《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均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七)、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五 撞车索赔所需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托修单》:保险公司提供,修理厂填写并盖章。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3、《定损单》:保险公司提供并填写,修理厂使用后交回保险公司。

4、《修车发票》:修理厂提供。

5、《施工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

6、《材料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

7、《事故证明》:交通队或安委会提供并盖章。

8、《赔款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六 撞车事故的交通责任区分对索赔的影响

(一)、负全部责任

您要承担自己车和对方车的全部损失,要负责给对方修车。索赔时,把双方的车送到您的保险公司定损、修理。修完车后,拿着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去交通队结案,还要开出一份事故证明。把事故证明和修车手续送到您的保险公司,等领回赔款。

(二)、负主要责任

您要承担双方车辆损失的之和的大部分(70%或60%)。索赔时,把双方的车送到双方的保险公司定损,然后去您的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双方的车。让修理厂把修车手续做成两份,自己一份,交对方车主一份。凡是双方责任(主要、对等、次要)都要由双方保险公司定损,由责任大的一方的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修车。

(三)、负对等责任

您要承担双方车辆损失之和的50%。如果双方没有异议,交通队一般会判各修各的车。索赔时,方法和负主要责任索赔差不多。如果是各修各的车,您可以按负全部责任的方法去索赔,只是最后要把交通队的事故证明交给您的保险公司。

(四)、负次要责任

您承担双方车辆损失之和的小部分(30%或40%)。报案、定损的方法与负主要责任相同。不同的是,您的车将由对方的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还要向对方车主索要一份修车手续连同事故证明一起交给您的保险公司。

(五)、不负责任

您的车和对方车的全部损失由对方承担,交通队也不会扣您的分、罚您的款。您完全不

必向保险公司报案,明年续保时,您还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10%的安返。

七 风档玻璃损坏的索赔程序

(一)、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二)、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人员,由他们确定更换风档玻璃的费用。定损后,会给您一张《定损单》,您要留意: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以防更换风档玻璃时不够用。l

(三)、换玻璃

1、送车并带上《定损单》,把它和车一起交给修理厂。修理厂会给您一张《提车单》作为提车证明。

2、交费提车。玻璃换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下列手续:

A、《修车发票》

B、《托修单》(均须盖上修理厂公章)。

(四)、开事故证明

撞墙事故属单方责任事故,任意找人写《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丢车后您应该立刻做什么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三)、递交单证

将《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收据》、《事故证明》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赔款结算单》,统统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四)、领取赔款

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后,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二 司机和乘客出险索赔所需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诊断证明》:医院提供并盖章。

3、《医药费收据》:医院提供并盖章。

4、《事故证明》:交通队或安委会提供并盖章。证明应付责任。

5、《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三 丢车后您应该立刻做什么

先向公安局报案,也许他们能把车找回来;再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车找不回来他们会赔偿损失。

向公安局报案要在24小时内,不可抗因素(指人力不可抗拒的力量,如:丢车时没及时发现;发现丢车后由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不能及时报案等等)除外。向保险公司报案要在48小时之内,否则保险公司拒赔,不可抗因素同样除外。不能亲自前去的,也可打电话或发传真报案,然后再补办报案手续

四 丢车索赔程序

(一)、报案

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权益转让书》,和一张盗抢险索赔所需手续清单。

(二)、等三个月

保险公司报案后,耐心等三个月。因为公安部门需三个月后才能确认车已经丢失并给开《丢失证明》,有《丢失证明》后保险公司才能赔偿。

(三)、开丢失证明

丢车满三个月后:写一份关于丢车情况的报告,并拿一份填好了的权益转让书交

给丢车地的公安分局,由分局开丢车情况证明;之后,带丢车情况报告、填好的权益转让书和分局开的丢车证明去市公安局二处十队,由二处开出一份正式的丢失证明供索赔使用

(四)、开停驶证明

带上市公安局二处出具的《丢失证明》,到公路局开一份车辆停驶证明供保险索赔时使用。

(五)、递交索赔单证

《出险通知书》、《保险单》、《行驶证》、《购车发票》、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权益转让书》、《丢失证明》、汽车钥匙、《停驶证明》、车主证件、养路费收据、《赔款结算单》。以上单证中,如有随车丢失的需到原单位去补办。《丢失证明》和《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一项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六)、领赔款

递交完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五 丢车索赔所需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需签字。

2、《保险单》:原件。

3、《行驶证》:原件。

4、《购车发票》:原件。

5、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原件。

6、《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7、《丢失证明》:北京由市公安局二处提供。

8、汽车钥匙:原件。

9、《停驶证明》:公路局提供。

10、车主证件:车主是单位的需营业执照;是个人需身份证。

11、养路费收据:原件。

12、《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其中,《丢失证明》、《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少一项保险公司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三 丢车后您应该立刻做什么

先向公安局报案,也许他们能把车找回来;再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车找不回来他们会赔偿损失。

向公安局报案要在24小时内,不可抗因素(指人力不可抗拒的力量,如:丢车时没及时发现;发现丢车后由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不能及时报案等等)除外。向保险公司报案要在48小时之内,否则保险公司拒赔,不可抗因素同样除外。不能亲自前去的,也可打电话或发传真报案,然后再补办报案手续。

四 丢车索赔程序

(一)、报案

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权益转让书》,和一张盗抢险索赔所需手续清单。

(二)、等三个月

保险公司报案后,耐心等三个月。因为公安部门需三个月后才能确认车已经丢失并给开《丢失证明》,有《丢失证明》后保险公司才能赔偿。

(三)、开丢失证明

丢车满三个月后:写一份关于丢车情况的报告,并拿一份填好了的权益转让书交给丢车地的公安分局,由分局开丢车情况证明;之后,带丢车情况报告、填好的权益转让书和分局开的丢车证明去市公安局二处十队,由二处开出一份正式的丢失证明供索赔使用。

(四)、开停驶证明

带上市公安局二处出具的《丢失证明》,到公路局开一份车辆停驶证明供保险索赔时使用。

(五)、递交索赔单证

《出险通知书》、《保险单》、《行驶证》、《购车发票》、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权益转让书》、《丢失证明》、汽车钥匙、《停驶证明》、车主证件、养路费收据、《赔款结算单》。以上单证中,如有随车丢失的需到原单位去补办。《丢失证明》和《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一项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六)、领赔款

递交完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五 丢车索赔所需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需签字。

2、《保险单》:原件。

3、《行驶证》:原件。

4、《购车发票》:原件。

5、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原件。

6、《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7、《丢失证明》:北京由市公安局二处提供。

8、汽车钥匙:原件。

9、《停驶证明》:公路局提供。

10、车主证件:车主是单位的需营业执照;是个人需身份证。

11、养路费收据:原件。

12、《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其中,《丢失证明》、《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少一项保险公司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六 撞人后您应该立刻做什么

立即停车,查看伤情,向交通队报案,保护出事现场等候交警处理。若对方伤势轻微,可等交通队来人后再做处理;如果对方伤势严重,则应立即送医院治疗抢救。出事后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因为交通法规规定:擅自移动现场者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情况特殊必须移动时应当在现场标明车辆与行人在出事时的位置。

在交通队处理完现场、安顿好受伤人员后,再抽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只要在事发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

七 撞人索赔程序

(一)、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2、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二)、交通队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一定要索要有关单证,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医疗费

(需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

误工费

(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交通费

(需要提供车票)

残疾补助费(需要提供残疾证明)

死亡补偿费(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事故证明》要求写清双方所负责任和赔偿方式。《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要求写

清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

(三)、递交索赔单证

《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误工证明》、《事故证明》、《赔偿执行凭证》、《赔款通知书》,均应交保险公司。

(四)、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去领赔款。

八 撞人索赔所需的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诊断证明》:医院提供并盖章。

3、《医药费发票》:医院提供并盖章。

4、《误工证明》:受伤者所在单位提供并盖章。写明其误工时间及月工资。

5、《事故证明》:交通队或安委会提供并盖章。证明双方应付责任。

6、《赔偿执行凭证》:交通队或安委会提供并盖章。证明赔款已付给受伤者。

7、《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九 汽车自燃的索赔程序

(一)、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车到保险公司,若车已不能开,则要保护好现场。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二)、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人员,把其中的一联给他们。如果车辆损失属

于自燃损失险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将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并给您

一张《定损单》。要留意:

a、不要遗漏修理项目。

b、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车时不够用。

(三)、修车

1、送车并拿上《定损单》,一并交修理厂。修理厂会给您一张《提车单》作为提车证明。

2、提车。修好后,凭《提车单》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四)、交单证

《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

单》、《赔款结算单》,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五)、领赔款

交完单证,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十 汽车自燃索赔所需的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托修单》:保险公司提供,修理厂填写并盖章。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3、《定损单》:保险公司提供并填写,修理厂使用后交保险公司。

4、《修车发票》:修理厂提供。

5、《施工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

6、《材料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

7、《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车险索赔全攻略

未年检的车出险将被拒赔

案例:张先生的车在上个月丢失。虽然他已经给车上了全险,但当他找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理由是:他的车没有年检。

提示:在保险合同中有规定: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

攻略:车主千万要切记按时年检,切不可后延,免得索赔时“屋漏更遭连夜雨”,罚款事小,被拒赔事大。而且,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 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案,同时一定要在48小时内报案,否则有可能直接被拒赔!

攻略:车主出险后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的义务。切记“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虽然是一个义务,却是确保你出险后还能吃下饭的一项法则。

撞人后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不赔

案例:董小姐去年开车不小心撞了人,责任全在她,在法院判决中,她要赔偿对方的项目中包含有一项精神损失费。当她向保险公司索赔时被拒绝,理由是:精神损失费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内。

提示:保险公司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了,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为责任免除。

攻略:一旦出险而且责任在己,最好能和对方商讨一个比较能令大家满意的处理方法,宁可多给对方一点钱,达成私下和解。

撞车了一定要先向 赖。小朱本不想跟对方纠缠了,可有一个在保险公司上班的朋友告诉他一定要向对方索赔。如果放弃就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了。

提示:在不幸出险后,被保险人必须先向

攻略:保险金额应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足额投保,确保出险时能得到合理的赔偿。不要超额投保,要是口袋里的money太多的话,可以考虑投资到别的地方。

其他情况

1、车撞墙了、掉沟了怎么办?

车辆发生撞墙、水泥柱、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2、车自燃了怎么办?

如果车内起火了,应立即停车、灭火,向交警、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保险公司。注意向处理事故的交警、消防部门索取责任认定书或火灾证明。

3、车在外地出事了怎么办?

假如车辆在外地出事,可以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也可以向当地的平安保险公司报案,当地的保险公司会派出专业人员协助处理事故、核定事故损失。

有车的朋友一定都买了车险。但是如今的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文中,却是陷阱重重!

今天就发文揭露保险公司的陷阱和条文中的疑团,看了以后要是有收获,请大家帮我顶一个!

包括N多的出险案例,很有实际指导意义,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最清晰的讲解,唯一普通人能看懂的保险条文。

(一)车损,★案例4:如果你在事故时,打破了自己的玻璃又没有上玻璃险时,你会向保险公司索赔吗?

没上玻璃险找人家索赔能行吗??行,绝对行!

玻璃险的全称是: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停车和使用时造成的玻璃损坏,而事故造成的玻璃损坏应由车损险来负责赔付

如果您没上玻璃险,当您早上起来发现自己的汽车玻璃不知道被哪个混蛋打破了,怎么办呢??

呵呵,老招法---------开车时急刹车造成的,又是脑袋惹的祸!(记得找一个身高差不多的朋友来当挡箭牌啊),如果是侧面的玻璃破了,就说侧滑时脑袋撞的好了,呵

案例5:如果您的车在撞车时,打破了一个小灯,您该怎么办呢?

找保险公司,他绝对不敢不赔您,那您赚了??没,您大概要赔了

没听明白??告诉您,每辆车的全险大概在2500-5000之间(太好的车,您就自己算吧,我数学不好),如果您在一年的保险期内没有索赔,您将在下一年投保时获得10%的无赔款优待,这笔帐您自己算算,如果索赔数量太小,哎,就这样算了吧。。。。

★★★保险条款精解(二)-丢车

谨以此文献给丢过车和有可能丢车的朋友!

车辆在停放和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让人有烦心的事,其中,丢车是最倒霉的事了,不过,如果你按照我说的去做,您的损失会降到最低点。

记得啊,一旦丢车,要做的

所以不管你是否有一把备用钥匙曾经丢失过,或者是在您被开跑了的车里有一把钥匙,请您记住一定要忘记这件事,否则。。。5%的损失您自己抗定了!

案例2:如果您的车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

答案是:不赔!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所以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所以,每次停车时记得收好停车费收据啊,虽然上面印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责任!你尽管放心大胆的告他好了,呵呵,给您一个好消息,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所以根据案件推溯的原则,以后的案件审判可以依照这个案例来判决,哈哈!

案例3:如果,停车场是您的朋友开的,或者您从侧面打听到这个停车场根本无力赔付您的爱车,您是否可以考虑改变一下丢车的地点呢?哈哈,我可什么都没说啊

案例4:再有,如果您是一位老板,因为一些帐物上的问题和朋友闹翻,而您的朋友又是一位小人,他偷偷把您的车偷走了,您猜到会是他干的,您会找保险公司赔偿吗?

告诉您,保险公司可不负责赔偿。因为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被盗为责任免除。

所以,您大可忘记您的经济纠纷,直接到公安局报案,记住,千万别说出您的怀疑对象,否则就会把经济问题扯进来了,以中国法院的工作效率,您大概半年之内得打车出门了!

案例5:如果您刚买了一辆新车,上了全险,但没有来得及领牌照(现在的交管规定:验车后的15个工作日后方可领牌证),出险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

不负责赔偿。因为在出险时,保险车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但一般经特别约定对政府部门规定需先保险后检验核发号牌的新入户车辆可负责车损险和三责险。所以负责丢车赔偿的盗抢险并没有生效,自然,您也得不到赔偿。

看来如果您不是仗着胆子改一下丢失的时间,新买的车就算送人了!我可又什么都没说啊

案例6:如果您的车失而复得,保险公司如何处理赔款?

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后,如果保险公司尚未赔款的,应将该车辆归还给您,但是全车被盗抢期间,车辆受到的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如果保险公司已经赔偿,应将车辆归还您,同时收回相应赔款。若您不愿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公司。

保险条款精解(三)-撞车

谨以此文献给撞过车和有可能撞车的朋友!

只要是撞车,保险公司全赔吗?当然不是

你只要认真看看手里的保单赔偿免责条款就知道了,保险公司有一大堆不赔的东西呢,想把损失降到最低,还是来找我吧,哈哈!

案例1:假设你是一个新手,刚借了一辆车(当然也没准是租的车),在路上练车的时候,把你弟弟给撞了,你知道这辆车有三责险,你会找保险公司索赔吗?

答案:如果你去了,你就是神经病,保险公司会一脚把你踢出去,为什么??

首先,你要知道什么是三责险,全称:

案例3:如果你又有幸撞车了,这回不是您的责任,而对方又不想赔钱,您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吗?

答案:可以,不过您必须先向

这是一个经常被问到的问题:我的车刚买,还没有上牌照,保险是否生效

解释:

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但一般经特别约定对规定需先保险后检验核发号牌的新车辆可负责车损险和三责险

所以,这时您的车丢了就算倒霉了,撞了人啥的还算凑合有保险公司给您顶着,现在清楚了吧!

★保险索赔证明材料原则因为这个问题有N人问起,所以在此做一解答)

保险索赔时分几种情况

1,事故经交通队出面解决的

由交通队出具处罚单或调解书,经法院判决的,用判决书即可。

这些材料绝对好使,在保险公司肯定一路绿灯。放心索赔好了

2,在小区内发生事故的

重大事故:即车损严重的,还是要到交通队开证明,很麻烦

一般剐蹭:到小区物业开证明,因为经常受怀疑,一般也很麻烦

所以,最好报案时报在城市道路上,否则-----------累死你!

车险办理流程

一般来说,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您需要做下列几件事:

1、立即通知交通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和向保险公司报案。

2、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查勘、照相、定损。

3、备齐必要的单证,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4、保险公司结案后,尽快领取赔款。领取时要携带被保险人及取款人身份证。

保险车辆发生“碰撞”、“倾覆”等事故后:

专家提醒,若不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司机必须立即停车,积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迅速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即可带齐有关单证向保险公司索赔。若发生车辆被盗抢或其他非道路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如派出所、巡警)报案,同时通知保险公司。

1、及时报案最重要

出了交通事故,车主除了向交警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车辆出险后24小时内报案)。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不过,当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2、尽力积极施救

按照《保险法》规定,车辆发生险情时,车主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此外,保险公司一般只承担车主为防止或减少车辆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出险后,车主应努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比如说积极开展自救;如果放任、故意扩大保险事故的损失,经证实保险公司可以不负赔偿责任。

3、别忘了收集资料

向汽车保险公司报案后,不要忘了收集与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证明和材料,这些资料对以后的理赔非常关键。同时应该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查勘、照相、定损。

4、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

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要与汽车保险公司及时沟通,以免对方开的价与汽车保险公司的赔偿额相差太远。

5、小损自己“买单”专家提醒,对于一些小事故造成的损失可由自己承担,因为由于没有或次数较少的理赔记录,明年续保时就可享受低费率优惠。例如太平洋保险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 拒绝赔偿,对于1000元以下的轻微物损,则需要交警提供事故处理单。

3、修车期间的损失: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再次发生任何碰撞或被盗,保险公司将拒赔。而修理厂对车辆有妥善保管责任,故对车主的损失应进行赔偿。

4、精神损失:精神损失属于间接损失范畴,车险条款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免除责任。尽量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但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致害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5、操作不当致损:例如车辆行驶到积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再次强行打火才造成发动机损坏,损失属于操作不当造成,因此不予理赔。

6、随车物品致损:不少车主喜欢为车辆安装配饰,但这样做也不尽是好事。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压伤、击伤,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

7、私下放弃追偿:如果车主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交警定己方为无责,不能因为嫌麻烦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根据规定,无责方车主一旦放弃向

索赔条件及理赔注意事项

据了解,车主购全险后,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一、车撞墙(树木、水泥墩、栏杆、电线杆等物体)。

二、与别人的车相撞。

三、车撞人。

四、汽车风档玻璃碎裂。

五、事故中司机或乘客受伤。

六、车自燃。

七、车辆丢失或被抢。

专家介绍,出险后,车主具体办理理赔流程为:

一、报案后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二、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三、提供财物损失的单据、凭证。

四、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五、领取理赔款。

至于向保险公司提供的单证是:(1)保险单、(2)出险通知书、(3)保险车辆事故证明、责任认定书、(4)有关修理费用及施救费用的发票及其清单、(5)涉及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6、残疾用品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怎样领到保险理赔金?

据了解,一般来说,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在接受车主索赔申请后3日内审核单证、有关文件及事故情况,并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单证齐全并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知申请人;

2、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原始单证及有关文件退还给申请人,并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

3、单证不齐或文件不齐全的通知申请人补齐。

通常理赔案件审理,从立案到结案的时限为10日。但下列情况除外:

1、申请人未及时报案或未尽举证责任的。

2、有关鉴定书或证明未能及时提供。

3、案件处理结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与保险公司有争议。

到保险公司领取理赔保险金时,车主须凭领款通知书及出示本人身份证,经核对确认后即可领取。如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前来领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领。但必须向保险公司提交由车主本人签名认可、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的身份证明。

第五篇:交通事故全攻略手册

交通事故全攻略手册

“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这是我们每一个交通参与人的愿望。然而事与愿违,一起起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夺走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交通事故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没有人希望发生交通事故,但是,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我们应当具备哪些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法律常识?本实用手册试图采用问答的方式厘清交通事故案件的迷局,给您一个切实可行的建议。

1、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驾驶人在第一时间应当做些什么?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如有人员受重伤,应立即拨打120或者拦截其他车辆送最近医院急救;

(3)、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或者直接拨打110;

(4)、拨打保险机构的出险电话报险。

2、交通事故车辆暂扣时间?

暂扣事故车辆只能是检验鉴定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因此,暂扣期限与检验鉴定期限相同,一般为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10天,检验鉴定后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如果想在上述期限外保全肇事车辆,被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3、“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意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在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非常重要,除经过司法程序质证否认其证据效力的情形外(一般不会被否认),“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责任以及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

4、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应该怎么办?

(1)、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公安部交管局16条便民措施第14条)。但是,不得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之一,当事人可以在诉讼案件中向法庭提供其他有利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要求法庭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重新确认各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

5、交警对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进行调解,是否是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必经前置程序?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于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交警对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的调解,不是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处理交通事故的必经前置程序。当事人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经交警调解,即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依法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6、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赔偿协议效力如何?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赔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调解协议。如果当事人认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赔偿协议,存在显示公平或重大误解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在协议产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

7、机动车事故责任强制险的赔付对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这就是说:(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对象,是不包括被保险车辆本车人

员及被保险人的。(2)赔偿对象是被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其他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3)是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8、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范围?

【责任限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垫付与追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9、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时效、被告主体及程序?

【时效】根据法律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时效是一年。因此,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请求赔偿应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肇事方主张赔偿的权利,逾期主张赔偿的话,受害人的赔偿权利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法律的保护。

【被告主体】一般下列人员可以成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被告主体:

(1)、机动车驾驶人;

(2)、有过错的机动车车主;

(3)、机动车驾驶人的雇主或单位;

(4)、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

(5)、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其他当事人。

10、交通事故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四、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至多人伤亡,很有可能被认定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刑为死刑。

11、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的确定?

(一)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

(二)鉴定时机: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申请进行伤残评定。

12、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整容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13、河北省内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适用2009)?

(1)、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13441元

(2)、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 4795元

以上两项统计数据用于计算:

伤残赔偿金:20年(60岁以上增1减1,但不少于5年)死亡赔偿金:20年(60岁以上增1减1,但不少于5年)“上一” 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

13441×20=268820元(城镇)4795×20=95900元(农村)

(3)、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 9087元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3126元

以上两项统计数据用于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至18岁,无劳动能力者20年)

(5)、职工平均工资: 24756 元(2063/月)

用于计算: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地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计算;

无收入证明,以此或相近行业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和护理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50元/天

律师建议: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慌张,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帮助,必可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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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的全攻略(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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