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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单选题真题解
编辑:醉人清风 识别码:20-39479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2 15:51: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经济法单选题真题解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经济法》—单选题

单选题:

(2011年)

27.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均明文禁止的行为?()(2011年卷一单选第27题)

A.甲省政府规定,凡外省生产的汽车,必须经过本省交管部门的技术安全认证,领取省内销售许可证以后,方可在本省市场销售

B.乙省政府决定,在进出本省的交通要道设置关卡,阻止本省生产的猪肉运往外省

C.丙省政府规定,省内各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公务接待等活动时需要消费香烟的,只能选用本省生产的“金丝雀”牌香烟,否则财政不予报销

D.丁省政府规定,外省生产的化肥和农药在本省销售的,一律按销售额加收15%的环保附加费

【答案】B

【考点】《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中均禁止的行为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

(一)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

(二)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三)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四)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者本地商品运出;

(五)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其他行为。

选项A错误。甲省政府的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没有被明文禁止。

选项B正确。乙省政府的决定属于地区封锁行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二款和《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中均被明文禁止。

选项C有争议,丙省政府的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中被明文禁止,在《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中被明文禁止。

《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选项D错误。丁省政府的规定在《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中被明文禁止,但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没有被明文禁止。

28.关于食品添加剂管制,下列哪一说法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2011年卷一单选第28题)

A.向食品生产者供应新型食品添加剂的,必须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特别许可证

B.未获得食品添加剂销售许可的企业,不得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C.生产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给产品包装加上载有“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签

D.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

【答案】C

【考点】《食品安全法》

【解析】选项A错误。《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对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依法决定准予许可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选项B错误。《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对于销售环节并未实行许可制度。

选项C正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选项D错误。《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法律只要求持有许可证,并没有要求必须设立专柜销售。

29.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29题)

A.信托投资公司适用本法

B.金融租赁公司不适用本法

C.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适用本法

D.财务公司不适用本法

【答案】A

【考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解析】《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因此,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均适用《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

30.关于扣缴义务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30题)

A.是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B.应当按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C.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D.应当直接到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答案】D

【考点】扣缴义务人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选项B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选项C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选项D说法错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31.某化肥厂以其污水处理设施“效率低、费用高”为由,予以停运拆除。在下列哪一情况下,该厂构成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2011年卷一单选第31题)

A.未在事前获得权威性技术论证

B.未采用替代性的污水处理措施

C.未征得当地环保局的同意

D.未征得附近村民的同意

【答案】C

【考点】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010年)

24.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24题)

A.《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均实行严格责任

B.《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产品缺陷实行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

C.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产品售出之日起计算

D.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缺陷产品生产日期满十年后丧失

「答案」B

「考点」产品责任的规则原则、诉讼时效与请求权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我国《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对生产者实行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

选项C、D错误。《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 3

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25.某企业明知其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予以销售,造成消费者损害。关于该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25题)

A.除按消费者请求赔偿实际损失外,并按消费者要求支付所购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B.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优先支付罚款、罚金

C.可能被采取的强制措施种类有责令改正、警告、停产停业、没收、罚款、吊销许可证

D.如该企业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答案」B

「考点」食品安全法律责任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选项B说法错误。《食品安全法》第97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选项C说法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选项D说法正确。《食品安全法》第92条第1款规定,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6.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范围?()(2010年卷一单选第26题)

A.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B.受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申请或者资本变更申请时,审查其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诚信状况等

C.审查批准或者备案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

D.接收商业银行交存的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金

「答案」D

「考点」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范围

「解析」选项A、B、C分别对应《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6、17、18条,均属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范围。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7条规定,申请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达到规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8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或者备案。需要审查批准或者备案的业务品种,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并公布。

选项D不属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范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2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一)要求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27.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2010年卷一单选第27题)

A.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

B.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C.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D.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答案」C

「考点」非全日制用工

「解析」

选项A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2款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选项B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选项C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选项D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法》第72条第2款,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8.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28题)

A.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因地制宜,严于或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答案」B 5

「考点」污染物排放标准

「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9年)

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

B.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

C.可以授权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D.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应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反垄断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

(二)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

(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

(四)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从这些职责分析可知,反垄断委员会的定位应该属于调研智囊型宏观协调机构而非直接执法机构。

选项C、D错误。本身不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也不可能授权其他机构执法。《反垄断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25.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和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据此可知,经营者仅对自己为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负有安 6

保义务。本案中,饭馆为郭某提供的是饮食服务,而非保管财物的服务,因此,饭店仅就对自己为郭某提供的食品负有保障其人身安全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据此而可知,饭店应对消费者在自己经营范围内遭受的人身伤害负担安保义务。本题中,消费者郭某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而非人身伤害。对此饭馆不承担安保义务。

另外,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饭馆没有为消费者负担保管财物的法定责任,除非双方事先有保管协议。本题中,郭某进餐之前并没有将其财物交给饭馆保管,两者之间没有达成保管协议,因此,饭馆不对郭某丢失的财物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ACD项说法错误。

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增值税的税基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

B.增值税起征点的范围只限于个人

C.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免征增值税

D.进口图书、报纸、杂志的,免征增值税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

选项A正确。增值税税基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

选项B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7条第1款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选项C正确。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选项D错误。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27.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B.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C.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二者的适用税率完全不同

D.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有权享受

答案:C 7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法。

选项A正确。《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选项B正确。《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第2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选项C错误。《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适用税率为20%.据此可知,非居民企业中“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才适用20%的税率,除上述情况外是适用25%税率的。因此,二者的适用税率不是完全不同。

选项D正确。《企业所得税法》第22条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第26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据此可知,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有权享受。

28.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A.种植业、林业

B.种植业、林业、畜牧业

C.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D.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第15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2008年)

19.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一种企业?

A.内资企业

B.外国企业

C.合伙企业

D.外商投资企业

答案:C

解析:《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所以本题应选C.20.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哪一项支出可以加计扣除?

A.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

B.为安置残疾人员所购置的专门设施

C.赞助支出

D.职工教育经费

答案:A

解析:《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所以本题应选A.21.李某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业主。该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到期不能缴纳税款。经申请,税务局批准其延期三个月缴纳。在此期间,税务局得知李某申请出国探亲,办理了签证并预定了机票。对此,税务局应采取下列哪一种处理方式?

A.责令李某在出境前提供担保

B.李某是在延期期间出境,无须采取任何措施

C.告知李某:欠税人在延期期间一律不得出境

D.直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答案:A

解析:《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3条第(二)款规定,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适用纳税担保。因此本题中A是正确的。

22.某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城市商业银行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行有巨额非法票据承兑,可能引发系统性银行业风险。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应当立即向下列何人报告?

A.该省人民政府主管金融工作的负责人

B.国务院主管金融工作的负责人

C.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

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

答案:D

解析:《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8条第2款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发现可能引发系统性银行业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认为需要向国务院报告的,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并告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所以本题应选D.23.关于商业银行贷款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B.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贷款数额以及贷款期限,自行确定贷款利率

C.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的规定

D.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答案:B

解析:《商业银行法》第35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所以A是正确的。该法第38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所以B是错误的。该法第39条第(一)项的规定,商业银行贷款,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所以C是正确的。该法第35条第1款规定:“商 9

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所以D是正确的。因此本题应选B.24.某美容店向王某推荐一种“雅兰牌”护肤产品。王某对该品牌产品如此便宜表示疑惑,店家解释为店庆优惠。王某买回使用后,面部出现红肿、瘙痒,苦不堪言。质检部门认定系假冒劣质产品。王某遂向美容店索赔。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美容店不知道该产品为假名牌,不应承担责任

B.美容店不是假名牌的生产者,不应承担责任

C.王某对该产品有怀疑仍接受了服务,应承担部分责任

D.美容店违反了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答案:D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D项为正确答案,ABC三项排除。

25.关于产品缺陷责任,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A.基于产品缺陷的更换、退货等义务属于合同责任,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赔偿义务属于侵权责任

B.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应当与受害者有合同关系

C.产品缺陷责任一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D.产品质量缺陷责任一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答案:A

解析:《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以上两个法条可知,A是正确的。

《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不一定要与受害者有合同关系,所以B是错误的。

产品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非是过错责任原则,因此,C项说法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六)项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据此,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的情形,也是法律规定的实行特殊举证责任的情况,但是,《证据规定》中规定的情况并非都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有: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纠纷诉讼;

(二)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三)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不包括产品缺陷责任纠纷的举证,因此D项说法错误。

26.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关于土地权益的纠纷,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村民甲与村卫生所发生土地使用权争议,协商不成可找乡政府处理,对乡政府处理决定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B.村民乙与邻居发生宅基地纠纷,应先向县土地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处,对调处决定不服的,可以土地主管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村民丙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村委会发生纠纷,协商调解不成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D.村民丁因擅自占地建房被县土地主管部门处罚,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B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可知,个人之间发生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政府处理,对处理结果不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里的诉讼是针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属争议,因而是民事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所以B是错误的,应当选。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52条规定:“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以上两个法律条文可知,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这里的诉讼是对处罚决定不服而提起的,属于行政诉讼。因此,D项说法正确。

27.关于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出让前,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

B.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应当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C.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D.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向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答案:D

解析:《城乡规划法》第38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以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城乡规划法》第39条规定:“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由此可知,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必须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所以B是正确的。

《城乡规划法》第38条规定:“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以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城乡规划法》第38条第2款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以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应当选。

28.由于某化工厂长期排污,该厂周边方圆一公里内的庄稼蔬菜生长不良、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河塘鱼类无法繁衍,该地域内三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受害的三个村的村委会和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

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

C.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

D.环境污染致害的因果关系证明,受害方不负举证责任

答案:C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所以B项的说法也是正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三)项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所以环境污染案件由加害方对污染致害的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因此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而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2008·四川)

19.对下列哪一项应当征收营业税?

A.装修公司承揽家庭装修业务

B.红十字会募集救灾捐款

C.某工厂加工一批零件

D.小商店销售日用百货

答案:A

解析:营业税是以从事工商营利事业和服务业所取得的收入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营业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具体包括:(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所以,A选项中装修公司承揽家庭装修业务属于应税劳务,应缴纳营业税。所以本题应该选A项。

2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哪一项是划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标准?

A.总机构所在地

B.注册地

C.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D.主要所得的来源地

答案:C

解析: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所以判断企业是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的标准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2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关于上述所得的应纳税额,应按下列哪一种方式计算?

A.以年收入总额,按照与个人工资、薪金相同的税率计算

B.以年收入总额,按照与个体工商户相同的税率计算

C.分为十二个月,按照与个人工资、薪金相同的税率分月计算

D.分为十二个月,按照与个体工商户相同的税率分月计算

答案:B

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第(三)项的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第3条第(二)项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 13

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第6条第(三)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9条第4款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综合上述法律规定,本题应该选B项。

22.商业银行在吸收存款的基础上发放贷款,在票据流通和转账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存款,在此存款不提取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增加了资金来源,可再次转为贷款,最后整个银行体系形成了超过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这体现了商业银行的下列哪一种职能?

A.支付中介职能

B.金融服务职能

C.信用创造职能

D.金融工具创造职能

答案:C

解析:商业银行有信用中介职能、支付中介职能、信用创造职能、创造金融工具的职能、金融服务职能等五大职能。所谓信用中介职能是指商业银行从社会借入资金,再贷给借款人,银行在社会货币供需过程中起着一种中介作用。支付中介职能即货币经营的职能,是指将债务人客户账上的存款式货币转到债权人客户账上,帮助交易当事人实现支付与转移。信用创造是商业银行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最显著的特征,商业银行在吸收存款的基础上发放贷款,在票据流通和转账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存款,在存款不提取的情况下,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可再次转为贷款,最后整个银行体系形成了超过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这就是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功能。创造金融工具的职能是商业银行在其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中不断地创造着各种金融工具,如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各种金融债券、银行支票、本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保函等能够代表一定货币的法律文件。金融服务职能是银行除了资产负债业务和汇兑、结算业务外,还有一些基本上无经营风险的业务,因为这些业务不累如资产负债表内,而且不影响银行资产与负债总额的经营活动,这种被成为表外业务的种类主要有:现金管理,代理保管,代理租赁,代客资信调查,信息咨询业务,商业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贷款销售与资产证券化发行等业务。

综上,本题题干所表述的正是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职能,所以本题应该选C项。

23.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某些变更事项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下列哪一事项无需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A.变更银行注册名称、变更注册资本

B.变更银行总行或分支机构所在地

C.缩小银行业务范围并相应修改银行章程

D.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四的股东

答案:D 14

解析:《商业银行法》第24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六)修改章程;

(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24.在经营者有下列哪一种行为的情况下,消费者可对经营者请求“退一赔一”?

A.进口的眼镜及说明书没有标注生产厂名和厂址

B.出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农药

C.速食品及包装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D.中国大陆制造的皮鞋标明为意大利原产进口

答案:D

解析:所谓的“退一赔一”是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从本题的题干中可以看出,D项存在有欺诈行为,所以根据《消法》第49条的规定,应当退一赔一。

25.甲公司为了增加职工福利,从乙商场购买了一批丙公司加工生产的“红心咸鸭蛋”。甲公司的职工及家属食用后,几十人出现了胃痛、呕吐等症状。经检验查明,该批“红心咸鸭蛋”系在鸭子饲养时使用了工业用苏丹红4号原料,含有毒有害成分。关于甲公司索赔,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公司可以向乙商场索赔

B.甲公司职工可以向乙商场和丙公司索赔

C.乙商场在进货时尽到了检查验收义务,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D.对丙公司应按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根据以上两个法条的规定,乙商场和丙公司都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B两项的表述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从该条可以看 15

出,只要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失,只是除三种情形以外,不论是谁的责任,生产者都要承担责任,所以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根据这个规定,商场如果尽到检查验收义务,但是仍不能免除赔偿责任,只不过履行完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所以C项的表述是错误的,应选。

26.张某在工作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公司设备受损,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张某的月工资为9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00元。现公司决定从张某的月工资中扣除设备损失赔偿金,直到公司损失收回。下列扣款方案中,哪一项符合劳动法规定?

A.按照本人月工资的20%计算,每月扣除180元

B.按照扣除后的余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每月扣除200元

C.按照A、B方案平均计算,每月扣除190元

D.按照张某与公司的五年合同期平均计算,每月扣除500元

答案:A

解析:《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其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余额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本案中张某月工资900元,每月扣除20%是180元,扣除后张某实得工资为720元,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所以每月扣除180元即可。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项。

(注:本题属于超纲题目,建议学员了解相关知识即可,不用深究。)

27.陈某大学毕业后被某网络公司聘用。工作期间,陈某与公司因社会保险问题发生争议。关于该争议解决方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可提请仲裁,但必须在此之前先申请调解

B.陈某可提请仲裁,但在此之后不能够提起诉讼

C.社会保险问题不适用劳动争议仲裁,陈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D.陈某可自己与公司协商,也可请工会或者第三人共同与公司协商

答案:D

解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AB项错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所以,C项错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所以,D项正确。

28.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所有的A大厦及其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贷款5000万元。双方办理抵押手续后,乙银行发放了贷款。甲公司后又在A大厦项目所在地块上增建了一幢商务配楼,尚未竣工。甲公司因另案被法院判决支付巨额债务,无法偿还乙银行的贷款。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务配楼使用了乙银行拥有抵押权的土地,当然成为抵押物的一部分

B.商务配楼是在建工程,不得抵押、拍卖、转让

C.乙银行请求法院拍卖抵押物时,可以请求法院只拍卖A大厦和整个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拍卖商务配楼的房屋所有权

D.乙银行可以请求法院将A大厦和商务配楼以及整个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一同拍卖,但无权就商务配楼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答案:D

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本题中,甲公司在与乙银行的抵押合同成立后,新增的商务配楼虽然可以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是无权就商务配楼的拍卖所得优先受偿。所以本题应选D项。

(2007年)

21.某市政府所属有关部门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A.市卫生局成立的儿童保健专家组受某生产厂家委托,对其婴儿保健产品提供质量认证标志并收取赞助费

B.市工商局和市电视台联合举办消费者信得过产品评选活动,评选中违反公平程序而使当选的前八名全部为本市产品

C.市交管局规定,全市货运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两种品牌中选择安装一款车辆运行记录器,否则不予年检;其指定品牌为本地的“波浪”牌和法国的NJK牌

D.市政府决定对市酒厂减免地方税以提供财政支持

答案:C

解析:认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要件包括:第一,行为主体限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第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实施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限制竞争行为,亦即客观上有滥用行政权力的事实;第三,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实施限制竞争的行为,其目的在于保护本部门、本地区的利益,从而损害外地经营者和本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ABD项中,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所实施的行为没有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也没有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所以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C项中市交管局利用其行政权力限定本市的货运车辆必须购买指定的运行记录器,属于限制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因此C为当选项。

2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A.甲厂在其产品说明书中作夸大其词的不实说明

B.乙厂的矿泉水使用“清凉”商标,而“清凉矿泉水厂”是本地一知名矿泉水厂的企业名称

C.丙商场在有奖销售中把所有的奖券刮奖区都印上“未中奖”字样

D.丁酒厂将其在当地评奖会上的获奖证书复印在所有的产品包装上

答案:B

解析: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段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混淆行为包括以下4种: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法律%教育 网只有B项是混淆行为。A项的行为是虚假宣传行为;C项的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D项是正当的经营销售行为。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23.甲创办了销售电脑的个人独资企业。至2007年8月,该企业欠缴税款近8000元。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的下列哪一强制措施是合法的?

A.扣押甲已出售并交付给刘某、但刘某尚未付款的一幅字画

B.扣押甲一台价值4800元的电视机

C.查封甲唯一的一辆家用轿车

D.查封甲唯一的一套居住用房

答案:C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根据以上规定A项中涉及的字画已不归甲所有,所以不能查封。D项中的住房是被执行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不能被强制执行。法律 教!育网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所称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所称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所以B项中的电视机不能被扣押;而C项涉及的机动车是可以被扣押的对象。本题正确答案是C.24.李庄和赵庄为相邻一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李庄的村干部就此事请示乡长。18

乡长的下列哪一答复意见是错误的?

A.“这件事,乡政府可以出面召集你们双方协商解决。”

B.“如果你们双方达不成协议,我们乡政府是无权处理的。”

C.“你们可以去县政府申请处理,也可以直接去县法院起诉。”

D.“在纠纷解决之前,你们双方必须维持土地利用的现状。”

答案:C

解析: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人民政府做出确权处理。未经人民政府做出确权处理,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由此,C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没有经过县政府处理,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25.甲小区业主大会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选聘物业服务公司,乙公司寄送了投标书。经评标,乙公司中标,甲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发布招标公告的行为属于要约

B.乙寄出投标书的行为属于承诺

C.甲向乙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合同即成立

D.甲向乙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属于承诺

答案:D

解析: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书属于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对其选中的投标人的承诺,是招标人同意某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由此,A、B的说法是错误的,不能选;D的说法是正确的,可以选,为本题应选项。另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承诺虽然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在书面合同订立之前,合同尚未成立,所以C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26.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应受到《劳动法》有关限制性规定的约束?

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B.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C.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D.用人单位取得大量订单,为了在短期内完成交货,必须组织突击生产的 答案:D

解析:根据《劳动法》第41条和第4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19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以D项是正确答案。

27.某建设项目进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赵村的集体土地。用地单位就此向李律师咨询。李律师的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

A.该临时用地应由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B.用地单位应当与赵村的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C.用地单位可以在地质勘查中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但应当取得赵村同意并支付相应费用

D.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答案:B

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7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所以ACD项说法错误。本题正确答案是B.28.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

A.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C.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D.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

答案:D

解析:根据《环境保护法》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D项正确。第9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所以A项错误。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所以B项错误。第11条第2款,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所以C项错误。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2006年)

21.《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下列关于这一制度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因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占用单位应承担占用补偿义务,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 20

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B.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占用单位不承担占用补偿义务

C.没有条件开垦的占用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D.占用单位开垦耕地,应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开垦计划进行

答案:B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31条第2款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故A、C项正确。第3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故D项正确。第47条第1款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故B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22.根据《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对土地用途如何分类?

A.国有单位用地、集体用地和私人用地

B.城市用地、乡村用地和其他用地

C.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D.工商业用地、农业用地和住宅用地

答案:C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4条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故本题答案为C.23.2005年6月,某县发生特大洪水,县防汛指挥部在甲村临时征用村东和村西的两块土地。其间实施的下列哪种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A.灾情发生后,在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向村委会宣布临时征用土地的决定

B.抗洪期间,在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两块土地上各搭建一座存放抗洪物资的仓库

C灾情结束后,在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拆除村东的仓库,将土地恢复原状后交还给甲村

D.灾情结束后,在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以未来抗洪需要为由,保留村西的仓库至今

答案:D

解析:《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六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故本题答案为D.24.刘家村在本村“四荒”土地发包过程中的下列哪种做法不符合《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A.村东的荒沟通过招标方式发包给邻村人张某

B.村西的荒丘通过拍卖方式发包给外乡人王某和陈某

C.村北的荒山通过公开协商方式发包给县林业开发公司

D.村南的荒滩依据村委会决议发包给本村人黄某、刘某和邱某组成的股份合作社

答案:D

解析:《土地承包法》第3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18条第(三)项规定:“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故A、B、C合法,荒滩发包不能由村委会决议决定,选项D不符合规定。故本题答案为D.25.关于税务登记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事业单位均无需办理税务登记

B.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C.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办理税务登记

D.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税务登记申报之后15日内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答案:B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第1款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管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故本题答案为B.26.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下列哪一项?

A.现金、实物

B.现金、有价证券

C.现金、实物、有价证券

D.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期权

答案:D(当年参考答案:C)

解析:《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200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明文规定:“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该企业员工的股票期权所得,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本题应选D.注意:因为2008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改,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也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中,且根据《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期权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本题出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 22

年修订)》之后,因此,按照原《条例》的规定选C,本题在当年司法考试后公布的参考答案也是C,但因为《条例》的修订,根据新法规的规定,答案需要变更为D.27.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下列哪一类人属于该规定所指的关系人?

A.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B.与商业银行有业务往来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C.甲商业银行的上级上管部门的负责人及其近亲属

D.商业银行的客户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答案:A

解析:《商业银行法》第40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故本题答案为A.28.关于集体合同的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未建立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应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B.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可以高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C.并非所有的企业都必须签订集体合同

D.集体合同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方能生效

答案:D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故A、C项正确。第54条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故D项错误。第55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故B项正确。本题答案为D.(2005年)

19.某民办科研所与技术员周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由周某承担科研所的一个产品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由于资金缺乏,项目被迫下马。科研所决定与周某解除劳动关系。对此,该单位法律顾问提供的下列哪一项建议不符合法律规定?

A.告知周某当初聘用他的工作岗位已不存在 B.至少提前30天向周某发出书面通知

C.先安排周某到后勤岗位,如他拒绝就可以解雇

D.如周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与单位签订解约协议,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周某不同意签订解约协议,单位有权单方解约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答案:D 23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A选项正确,其仅是一种告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B选项正确,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C选项正确,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所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情形;D选项错误,《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以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20.某建筑工程队低价招用20名学徒工,合同中规定他们每天必须从事高空作业或繁重搬运工作,否则不能结算当月工资。用工当月,工程队因违反安全施工规定造成事故,致使学徒工多人伤亡。有关部门经调查发现这些学徒工均是不满15周岁的边远地区农民子弟。对此,劳动行政部门拟采取的下列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

A.责令雇主解除劳动合同,遣返这批学徒工

B.责令雇主承担遣返费用,并给予经济补偿

C.收缴雇主在非法用工期间的经营所得

D.告知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向雇主索赔的权利,并协助他们向雇主索赔

答案:C

解析:《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卡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ABD项都属于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的内容,C项没有法律依据。

21.甲经贸公司租赁乙大型商场柜台代销丙厂名牌床罩。为提高销售额,甲公司采取了多种促销措施。下列措施哪一项违反了法律规定?

A.在摊位广告牌上标明“厂家直销”

B.在商场显著位置摆放该产品所获的各种奖牌

C.开展“微利销售”,实行买一送一或者买100元返券50元

D.对顾客一周之内来退货“不问理由一概退换”

答案:A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A选项违反了此规定,应属于对经营者本身的虚假宣传。B和D选项并不涉及什么不正当竞争行为;C选项中尽管优惠的幅度很大,但仍属“微利销售”,价格仍高于成本价,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所规定的低价倾销行为。

22.钟某为其3岁儿子购买某品牌的奶粉,小孩喝后上吐下泻,住院7天才恢复健康。钟某之子从此见任何奶类制品都拒食。经鉴定,该品牌奶粉属劣质品。为此,钟某欲采取维权行动。钟某亲友们提出的下列建议哪一项缺乏法律依据?

A.请媒体曝光,并要求工商管理机关严肃查处

B.向出售该奶粉的商场索赔,或向生产该奶粉的厂家索赔

C.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商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D.直接提起仲裁,要求商场和厂家连带赔偿钟某全家所受的精神损害

答案:D

解析:《产品质量法》第43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44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第47条规定:“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上述法条可知,ABC项正确,D项错误,因为提起仲裁的前提条件是存在仲裁协议。

23.下列哪一项个人所得不应免纳个人所得税?

A.某体育明星在奥运会上获得一块金牌,回国后国家体育总局奖励20万元人民币

B.某科学家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每月200元人民币

C.某高校教师取得一项发明专利,学校奖励5万元人民币

D.李某新买的宝马车在某风景区停靠时,被山上落下的石头砸坏,保险公司赔付李某的6万元保险金

答案:C

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 25

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A项属于省部级单位发的体育方面的奖金;B项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津贴;C项尽管属于科技方面的奖励,但不属于省部级单位所颁发的;D项属于保险赔款。因此C项不应免纳个人所得税。

24.从事零售业务的个体户王某收到税务机关限期缴纳通知书的期限届满后,仍然拖欠营业税款2000元。税务机关对此采用的下列哪一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A.扣押王某价值2500元的营业用冷冻柜

B.书面通知银行从王某的储蓄账户中扣缴拖欠税款

C.从王某的储蓄账户中强制扣缴拖欠税款的滞纳金

D.为防止王某以后再拖欠税款,在强制执行王某的银行存款后继续扣押其冷冻柜6个月,以观后效

答案:D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ABC项只是对上述条文实例化,D项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的哪一阶段报批?

A.设计阶段

B.可行性研究阶段

C.竣工验收阶段

D.投入使用阶段

答案:B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13条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声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上述法条暗含着环境影响报告书应该在设计阶段之前报批,因此正确选项为B.26.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建设用地项目不能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

A.望湖乡政府办公楼建设用地

B.西关镇人民医院建设用地

C.南湖别墅区通往南山镇的道路建设用地

D.民办北岭大学校区扩建用地

答案:C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A项属于国家机关用地;B项属于公益事业用地;C项既不属于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也不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交通基础设施用地;D项属于公益事业用地。所以C项不能以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

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的财产分配适用下列哪一种顺序?

A.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B.清算费用,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C.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D.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清算费用,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答案:A

解析:《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A选项属于法条的照搬。

28.对于下列有关证券交易的问题,哪一个应该给以否定的回答?

A.股票交易是不是只能在证券交易所进行

B.证券交易能不能以期货方式进行

C.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进行证券交易是否为法律所禁止

D.证券交易所自主调整的交易收费标准是否违法

答案: BC(当年参考答案:B)

解析:《证券法》第39条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因此A选项应该给以肯定的回答。

第42条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因此B选项应该给以否定的回答。

第14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所以C项应当给出否定回答。注意:本题出在《证券法》修订之前,按照修订前《证券法》第36条的规定,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所以适用修订前的法律,本项只能给出否定的回答。

第46条规定:“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因此D选项应该给以肯定的回答。

(2004年)

19.甲市某酒厂酿造的“蓝星”系列白酒深为当地人喜爱。甲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指定该酒为“接待用酒”,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业务用餐时,饮酒应以“蓝星”系列为主。同时,酒厂公开承诺:用餐者凭市内各酒楼出具的证明,可以取得消费100元返还10元的奖励。下列关于此事的说法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甲市政府办公室的行为属于限制竞争行为

B.酒厂的做法尚未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C.上级机关可以责令甲市政府改正错误

D.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没收酒厂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答案:D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甲市政府发文“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业务用餐时,饮酒应以''蓝星''系列为主”,就是限制了其他白酒经营者的正当经营活动,所以A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本题中酒厂的行为并未构成商业贿赂,所以B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0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区之间正常流通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 28

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C项是正确的,不应当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0条的规定,“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而本题中,酒厂并没有借此销售质次价高的上平,也没有滥收费用,所以不存在监督检查部门没收酒厂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情形,因此D是错误的,应当选。

20.农民贾某从某种子站购买了五种农作物良种,正常耕种后有三种农作物分别减产30%、40%和50%。经鉴定,这三种种子部分属于假良种。对此,下列哪一选项不正确?

A.贾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B.贾某只能要求种子站退还购良种款

C.贾某可以要求种子站赔偿减产损失

D.贾某可以向当地工商局举报要求对种子站进行罚款

答案:B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因此,本题中贾某可以依照《消法》规定既可以向消协投诉,又可以请求有关部门追究种子站的民事、行政以至刑事责任。

21.商业银行的下列违规行为哪一项依法应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查处?

A.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B.出借营业许可证

C.未经批准代理买卖外汇

D.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

答案:A

解析:《商业银行法》第77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或者阻碍中国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的;

(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

(三)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的。”因此,A项依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查处。而BCD三项都规定在《商业银行法》第74条中,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查处。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22.根据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下列哪一机构不属于银行业监督管理的对象?

A.农村信用合作社

B.财务公司

C.信托投资公司

D.证券公司

答案:D

解析:《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条明文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29

以及政策性银行。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前二款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D项所述的证券公司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23.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下列哪一措施?

A.政策性停牌

B.技术性停牌

C.临时停市

D.休市

答案:B

解析:《证券法》第114条规定:“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因此本题正确选项是B.24.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下列哪一项所得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因福利彩票中奖所得

答案:C

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明文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因此本题的正确现象是C.25.某单位会计甲在审查业务员乙交来的一张购买原材料的发票时,发现该发票在产品及规格等栏目中所填内容与实际采购情况有较大差异。甲乙二人到仓库进行核对后,由乙在发票上进行更正并写了书面说明,甲将这张发票和乙的书面说明一起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下列关于此事的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

A.甲应将发票连同乙的书面说明交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才能入账

B.甲有权拒绝接受这张发票,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C.乙无权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加以更改

D.乙应将这张发票拿回出票单位要求重开或更正

答案:A 30

解析:本题考点为会计监督。题目虽看似有点偏疏,但不难作答。《会计法》第29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因此应选A.26.对于已经办理审批手续但未使用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处理,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审批后1年内不用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B.审批后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

C.审批后连续2年未使用的,或者间断使用,累计闲置达3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D.依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该集体恢复耕种

答案:D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因此,本题选D.31

第二篇: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单选题练习及答案

1、个体户刘某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将厂房作为抵押物向当地商业银行申请借款,双方依法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按照规定,下列情形中,商业银行有权要求处分该抵押厂房的是()。

A、刘某被宣告死亡,无人代其偿还到期的银行借款

B、刘某经商业银行同意,将抵押厂房出租给李某使用

C、刘某到期没有偿还借款,但是与商业银行达成延期还款的协议

D、刘某因违法经营,被工商机关处以罚款

您的答案:A 正确答案:A

解析: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所有权的动产所有权的特殊取得的方式是()。

A、先占

B、添附

C、继承

D、发现埋藏物

您的答案:A 正确答案:C

解析:继承是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不属于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3、下列各项中,属于物权法上的物的是()。

A、权利

B、智慧成果

C、行为

D、人体器官脱离人的身体

您的答案:D 正确答案:D

解析:我国物权法上的物仅指有体物,权利、行为、智慧成果(包括电脑程序)等均不是物权法上的物,因此选项A、B、C不选。人是权利主体,不能成为物权客体。不过人体器官如果脱离人的身体,则可成为物。因此选项D正确。

4、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其对乙公司应收的款项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质权设立的时间是()。

A、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通知乙公司之日

C、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D、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您的答案:C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5、甲有一价值100万元的房屋,甲向乙借款10万元的时候以该房屋依法定程序设定抵押,之后甲又向丙借款20万元,也是以该房屋依法定程序设定的抵押,关于该抵押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不可以在同一抵押物多次设定抵押,所以之后甲对丙设定的抵押是无效的B、由于没有超出100万元的房屋价值,因此可以再次抵押

C、甲不得就同一房屋进行两次抵押

D、甲对丙的抵押行为合法,对乙的抵押行为不合法

正确答案:B

解析:抵押人可以就同一抵押物设定多个抵押权,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6、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是()。

A、土地所有权

B、企业所有的机器

C、学校(属于事业单位)的教育设施

D、依法被扣押查封的财产

正确答案:B

解析:土地所有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和依法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得用于抵押。

7、甲为向乙借款将其拥有的空置房屋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居住。借款期限届满,甲未归还借款和利息,经拍卖丁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下列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A、甲不得将已设定抵押并办理登记的房屋出租

B、甲将已设定抵押并办理登记的房屋出租,应经乙同意

C、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D、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本题抵押权设定在先,出租在后,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8、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后,法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该法定期限是()。

A、自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

B、自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

C、自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

D、自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正确答案:D

解析: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

9、甲将自己的一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后,居住1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1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都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均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丁居住期间,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A

解析: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本题中“历次转让均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以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10、甲、乙、丙三人各出资2000元购买一条船后,甲准备投资开商店,想转让自己的财产份额。甲通知乙、丙后,乙表示愿出1500元买下甲的份额,丁知道后愿以2000元买下,丙即表示愿以2000元买下。根据法律的规定,甲应将其份额转让给()。

A、乙

B、丁

C、丙

D、丁或丙都可以

正确答案:C

解析:当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甲应当将份额卖给丙。

第三篇:2015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真题答案(单选题)

1.甲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甲转为普通合伙人,下列关于甲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C

【解析】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正确答案为选项C。(教材121)

2.甲公司购进一台价值120万元的机器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合同约定保险金额为60万元,但未约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后保险期间发生了保险事故,造成该设备实际损失80万元;甲公司为防止损失的扩大,花费了6万元施救费。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支付给甲公司的保险金的数额是()。

A.46万元

B.60万元

C.80万元

D.86万元

【参考答案】B

【解析】保险金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或者在约定的保险时间到来后,保险人实际支付的赔偿。题目中事先约定的保险金额为60万元,所以应支付的保险金的金额就是60万元。(教材p209)

3.甲企业向乙银行申请贷款,还款日期为2013年12月30日。丙企业为该债务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后甲企业申请延期,与乙银行就还款期限作了变更,还款期限延至2014年12月30日,但未征得丙企业的书面同意。延期到期,甲企业无力还款,乙银行遂要求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丙企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不承担,因为保证期间已过

B.应承担,因为保证合同有效

C.应承担,因为丙企业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D.不承担,因为丙企业的保证责任因还款期限的变更而消灭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保证责任与保证期间。根据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做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另外,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p272)

4.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贷款。后甲公司将部分优良资产分享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甲、丙公司按3:7的比例分担,但甲、丙公司未与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债务到期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偿300万元,遭到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笔债务如何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清偿

B.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张清偿

C.应当由甲、丙公司按连带责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偿

D.应当由甲、丙公司按分立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偿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分立后的责任承担问题。根据规定,公司分离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与丙达成的协议并未通知乙,所以协议不成立。P8

3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是()。

A.财政拨款

B.国债利息收入

C.债务重组收入

D.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

【参考答案】C

【解析】A属于不征税收入,教材p393,BD选项属于免税收入。

6.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是()。

A.国际运输服务

B.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C.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D.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参考答案】A

【解析】选项BCD均属于免税收入,教材p371-p372,A选项属于零税率,教材p368.7.某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销售服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20万元;将外购的布料用于集体福利,该布料进购价20万元,同类布料不含税销售价为30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服装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万元。

A.46.5B.49.9

C.51.6

D.54.4【参考答案】A

【解析】销项税额=(200+120)/(1+17%)*17%=46.5万元。P335

8.某家电销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6月销售H型空调80台,每台含税价款2925元;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同型号空调20台,每台旧空调作价585元,实际每台收取款项2340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月上述业务增值税额为()元。

A.40800

B.42500

C.47736

D.49725

【参考答案】B

【解析】销项税额=【2925*80/(1+17%)+(2340+585)*20/(1+17%)】*17%=42500(元)。(P336)

9.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计征增值税适用征收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

B.按3%的征收率征收

C.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

D.按6%的征收率减半征收

【参考答案】A

【解析】小规模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增值税。(P333)

10.某广告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4月取得广告设计不含税价款530万元,奖励费收入5.3万元;支付设备租赁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广告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14.8

B.15.1

2C.15.1D.13.3

【参考答案】C

【解析】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30+5.3/(1+6%)】*6%-17=15.1万元。奖励费属于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P335。营改增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在教材P364。

11.2015年5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以预收款方式销售产品200件,不含税单价0.1万元,并于5月10日取得了全部产品销售额20万元。2015年5月20日,甲公司发出产品120件,6月25日发出产品80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确认销售收入实现日期及金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2015年5月6日应确认销售收入20万元

B.2015年5月10日应确认销售收入20万元

C.2015年5月20日应确认销售收入12万元

D.2015年6月25日应确认销售收入20万元

【参考答案】C

【解析】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P390.12.甲公司为乙公司的股东,投资成本为200万元,占乙公司股权比例10%。乙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为1800万元,江苏省转让该项股权公允价格为5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为()万元。

A.120

B.180

C.200

D.300

【参考答案】D

【解析】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因此股权转让所得=500—200=300万元。P392

13.2014年3月,甲科研所与乙企业签订一份设备改造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自2014年7月1日至12月1日,甲科研所负责对乙企业的自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合同签订后,乙企业为履行合同做了相关准备工作。5月,甲科研所通知乙企业,因负责该项目的技术人员辞职,不能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乙企业权利的表述中正确而的是()。

A.乙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赔偿损失

B.乙企业有权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甲科研所承担违约过失责任

C.乙企业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承担违约过失责任

D.乙企业至7月1日方有权要求甲科研所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额合同的生效与解除及缔约过失责任。根据《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归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标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甲乙合同已于3月份生效,乙于5月通知不能履行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构成违约。(P288)

14.某超市2013年实发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9万元,2014年实发工资总额122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8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超市在计算20144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为()万元。

A.2

5B.28

C.30

D.32【参考答案】C

【解析】2013年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限额=1000*2.5%=25万元,2013年只能扣除25万元,4万元结转到以后扣除;2014年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限额=1200*2.5%=30万元,28万元均准予扣除,13年尚未结转的4万元中可以再限额内扣除,因此2014年可以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8+2=30万元。P396

15.某制造企业2014年取得商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出租设备租金收入200万元,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8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在计算当年纳税金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万元。

A.10.8

B.15

C.16

D.18

【参考答案】A

【解析】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本题的销售收入=3000+200=3200万元,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收入的5‰=3200*5‰=16万元,18*60%=10.8万元;因此本题选项A正确。P396

16.下列关于固定资产确定计税基础的表述中,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B.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C.通过捐赠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原账面计算为计税基础

D.通过投资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参考答案】C

【解析】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教材P402.17.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授予专利的是()。

A.药品的生产方法

B.对产品的构造提出的适于适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C.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作出的主要起标示作用的设计

D.对产品的形状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参考答案】C

【解析】对于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示作用的设计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因此正确答案为C。教材p47

418.甲公司2014年取得一项产品发明专利,乙、丙、丁、戊四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实施其专利。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实施行为属于侵犯甲公司专利权的是()。

A.乙公司购买了该专利产品,经研究产品的原理后批量仿造该产品并进行销售

B.丙公司在甲公司申请专利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

C.丁公司为科学实验而使用该专利产品

D.戊公司取得强制许可后制造该专利产品

【参考答案】A

【解析】在先使用、为科研和实验的使用、强制许可均不属于侵犯专利的行为。因此答案是A。教材p48

219.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采用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一定期间,该期间为()。

A.20日

B.15日

C.19日

D.7日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采用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天。P499.20.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行为可由他人代理完成的是()。

A.订立遗嘱

B.登记结婚

C.租赁房屋

D.收养子女

【参考答案】C

【解析】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入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21.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撤销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额,该期间为()。

A.10日

B.15日

C.6个月

D.2年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22.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是()。

A.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B.对再审判决提出申请的C.对再审裁定提出申请的D.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23.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具体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人民法院可以电话传唤双方当事人

C.审理案件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已经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简易程序。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24.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以商誉作价出资

B.以劳务作价出资

C.以特许经营权作价出资

D.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率、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日期为()。

A.公司登记机关受理设立申请之日

B.公司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C.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领取之日

D.公司股东缴足出资之日

【参考答案】B

【解析】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日期。

26.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股东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B.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D.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依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公司。因此,一个法人企业二也可恶意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故A表述错误。

27.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某拟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自营该类业务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A.经股东会同意

B.经董事会同意

C.经监事会同意

D.经总经理同意

【参考答案】A

【解析】董监高不得有的行为之一: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因此答案为A。

28.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发起人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

C.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D.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9.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是()。

A.合伙人的出资

B.合伙企业取得的专利权

C.合伙企业接受的捐赠

D.合伙企业承租的设备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财产。因租赁占有的财产,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仍然是属于出租人,因此选项D不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30.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以特定的财产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该特定财产是()。

A.该合伙人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

B.该合伙人入伙时认缴的出资

C.该合伙人入伙时实缴的出资

D.该合伙人的合伙财产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的退伙。《合伙企业法》规定,由此按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货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四篇:经济法真题

试卷代号:213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9-2010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经济法概论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

A.民法B.经济法

C.宪法D.行政法规

2.经济法的主旨思想是()。

A.行政权利本位B.个体权利本位

C.企业利益本位D.社会责任本位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

A.所有的财产关系B.纵向的财产关系

C.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D.经济管理关系

4.按份共有人对共有财产()。

A.享有权利、承担义务B.享有权利、分担义务

C.分享权利、承担义务D.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5.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的()。

A.经营管理决策机构B.生产指挥机构

C.厂长咨询参谋机构D.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6.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的第一清偿顺序是()。

A.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B.破产企业所欠银行贷款

C.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D.破产债权

7.一般而言,负责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是()。

A.总经理B.董事长

C.监事D.最大的股东

8.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比例是利润的()

A.10%B.13%

C.is%D.20%

9.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

A.按高出面额价格发行股票

B.按低于面额价格发行股票

C.按等于面额价格发行股票

D.按小于面额价格发行股票

10.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

A.100天B.90天

C 60天D.30天

11.不平等竞争是指因经营者所造成的,原因是()。

A.经营者的外部条件不平等、不公平B.行为者主观违法

C.行为者违背商业道德D.行为者两方智力水平差异

12.监督检查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

A.可以出示检查证件B.应当出示检查证件

C.可以不出示检查证件D.在某些场合应当出示检查证件。

13.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是指()。

A.自然人B.事业单位

C.团体D.机关

1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 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A.-倍B.二倍

C.三倍D.四倍

15.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是()。

A.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B.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C.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D.劳动法律关系变化的原因

16.-般情况下劳动者辞职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提前通知的时间是()。

A.15天B.30天

C.45天D.60天

17.审计机关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送达 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规定的时间是()。

A.7日B.10日

C.15日D.30日

18.会计法调整的对象是()。

A.会计制度B.会计关系

C.财务管理D.资金流向

19.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这种分工和权限是指

()

A.第一审案件

B.第二审案件

C.审判监督的案件

D.再审的案件

20.仲裁一般采取的方式是()。

A.调节B.判决

C.公开I).不公开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计15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请将你认为的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该题后的括号内)

1.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包括()。

A.假定B.处理

C.审判D.仲裁

E.制裁

2.发生债的根据有()。

A.侵权行为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D.合同

E.其他根据

3.《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包括()。

A.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B.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不能分期缴付出资

C.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E.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

4.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哪些途径解决()。

A.与经营者协商

B.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C.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D.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公安机关报案

5.劳动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涉及()。

A.和解B.调解

C.仲裁D.诉讼

E.协商

三、判断分析题(每题3分,判断正误1分,分析2分,计15分)

1.法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必须首先清偿所欠税款。

3.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

4.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务院公布的数据为准。

5.行政诉讼中贯彻“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四、筒答题(计20分)

1.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5分)

2.不正当竞争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7分)

3.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8分)

五、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计30分)

1.托运人宋某与南平铁路分局2008年8月31日签订了运输合同一份。约定:苹果1500 箱,纸箱包装,承运人运输期限6天,到达站为沙平车站,收货人为宋某本人。当天南平铁路局配给宋某棚车一辆,宋某自行装车,装苹果2700箱,货物标明“鲜活易腐”,9月1日18时挂有该棚车的111次列车到达汉平车站,该车站调度令111次列车在站停留。当时气温为摄氏37度,押运人多次请示车站挂运无效,货车停留至9月9日挂出。9月10日到达沙平车站,卸车时发现很多苹果纸箱外面有湿迹,经开箱检查,苹果有不同程度腐烂变色。经当地质检部门对苹果腐坏原因进行鉴定,结论为:腐坏系运输时间过长,气温较高,包装不合理,堆码紧密,影响通风所致,宋某将尚可食用的苹果进行处理得款9500元后,要求承运方赔偿损失70500元(损失的计算方式为南平当地购苹果和付运费共计用款65000元,加上到沙平销苹果可得利润15000元减去处理苹果所得9500元等于70500元)。承运方不同意,纠纷未得到解决。

请问(1)托运人应向哪个车站请求赔偿?

(2)托运人宋某请求赔偿的赔偿额应按什么计算?

(3)托运人宋某对损害的发生应不应负责?为什么?

(4)托运人如请求支付延期到站的违约金,是按该批货款的总额进行计算,还是按该批货 物运费的总额进行计算?

(5)承运人应否对损害的发生负责?

2.“百花”纺织公司2005年4月设计成功了一种床单用花布图案,同月向本专利局递交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007年10月5日该公司取得了该项成果的专利权。为扩大生产,该公司又和“金华”服装公司签定了合同,许可“金华”公司实施该项专利,生产床单。“金华”公司认为自己已成为专利权人,便又许可“芳芳”纺织厂实施该专利。对此“百花”公司以两厂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

请问:本案性质如何?应当怎样处理?

3.某市国税局在一次普通发票检查中,发现其所属辖区某国有企业投资的下属公司擅自使用收据,不申报纳税。于是,国税局的办案人员依法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提供以前经营中使用的票据。而该公司以自己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为由,声称其不具备法人资格,不是纳税主体,因此没有纳税义务,并且拒不改正错误,拒不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拒不提供账簿。在无法从正面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办案人员从侧面出击,寻找消费者了解情况。根据多方调查取证,得知该公司与上级母公司存在着业务上的指导关系,但人员管理独立,经费自收自支,属独立核算企业,并找到了该公司开具的业务收费凭证。根据事实,办案人员下达了《税收违法事项限期改正通知书》,以及《税收处罚事项告知通知书》,对其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未按照规定使用发票、未按照规定申报纳税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改正。请问:税务机关的处罚是否正确?

试卷代号:213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9-2010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经济法概论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计20分)

1.C2.D3.C4.D5.D

6.C7.B8.A9.A10.B

11.A12.B13.A14.诅15.C

16.B17.D18.B19.A20.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计15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1.ABE2.ABCDE3.ABCD4.ABCD5.ABCD

三、判断分析题(每题3分,判断正误1分,分析2分,计15分)

1.错误。法是统治阶级基本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

2.错误。应当按顺序首先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3.正确。消法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这是消法的适用范围所确定的。

4.错误: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5.错误。民事诉讼中贯彻“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四、简答题(计20分)

1.参考答案

(1)投资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投资权利的自然人;(1分)

(2)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分)

(3)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2分)

(4)个人独资企业的组织机构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1分)

2.参考答案

两者的法律基础条件不同。正当竞争是依法竞争;不正当竞争则属违法行为。(1分)

两者的目的不同。正当竞争是促进自身发展,也为社会创造财富;而不正当竞争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击败竞争对手控制市场谋取暴利或优势。(2分)

两者手段不同。正当竞争是经营者一方面采用正常的、积极的手段求得发展;另一方面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原则平等地竞争f不正当竞争则是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手段,违背或规避法律,诋毁、损害对方,损害消费者。(2分)

两者的后果不同。正当竞争受法律保护和支持,给社会和经营者都必然带来正面效果,而不正当竞争行为则不但为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带来危害,为社会造成负面效应,而且也为自身带来经济上的不利后果和法律上的制裁后果。(2分)

3.参考答案

(1)第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通常适用 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内容:①起诉和受理。②审理前的准备。③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3分)

(2)第二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上诉案件进行审判所适用的程序。我国实行两审 终审制,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或专门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3分)

(3)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2分)

五、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计30分)

1.参考答案

(1)应向终点阶段的承运方要求赔偿。

(2)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计算。

(3)擅自多装,包装不合格,应付责任。

(4)应按该批货物的运费总额按比例计算。

(5)应该,因其知道“鲜活易腐”而使其停留6天,并对押运人的反映不予理睬。托运人如请求承运人支付延期到站的违约金,时效期限为60天。

2.参考答案

(1)金华公司通过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取得了专利使用权,不是专利权人,未经专利权人的 许可无权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故该公司的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

(2)“芳芳”纺织厂并不知道其实施的专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所以不构成侵权。

(3)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侵权行为可由人民法院责令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因此人民法院有权责令“金华”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百花”公司的损失。“芳芳”公司不构成侵权因而不承担责任。

3.参考答案

税务机关的处罚是正确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 者组织,即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3)独立计算盈亏。也就是说,不管企业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只要企业实行独立核算,那么,该企业就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该企业就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此判断本案中该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篇:题解

[题解]

这是一道开放的作文试题,虽然试题没有给出明确的话题,但从材料看,应该与“声音”有关。这道文题是很贴近学生实际的。试想,只要是健全的人,谁会对“声音”感到陌生呢?何况,随着收录机、电视机、电脑等各种“视听”载体广泛普及,再到街头随处可拨的越洋电话,全世界的视听资源都可以共享了。而且,学生生活中还有那么多具体的声音:父母的叮嘱声,老师的讲课声,自行车飞过的一串铃声,街头商贩的吆喝声,厨房里炒菜时香喷喷的“嚓嚓”声,电脑前快速击键的“哒哒”声„„大千世界如此丰富的声音中,应该会有一些你熟悉的吧。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声音都可以写,因为提示语的要求很清楚,“哪一种才是真正牵动你内心深处的呢”,这就值得好好体味和思考了。

审题时,须注意提示语中的几个短句:“是校园的课钟,还是窗外的风雨?是新岁的爆竹,还是梦中的短笛?或者,那是„„”这几个句子虚实相间,诗意盎然,使文题提示丰满起来。不难看出,“校园的课钟”自然是学生最熟悉的声音,由此可以联想到更多的校园之声,比如书页的翻动声,落笔的“沙沙”声,操场上的哨子声,每天升旗时的国歌声,等等。“窗外的风雨”,能令人联想到“小楼一夜听春雨”等令人愉悦的诗句,联想到振聋发聩的名句“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风声雨声,岂止是缠缠绵绵的春风秋雨,它的寓意可以如此深沉,甚至联想到恐怖分子的威胁声、炸弹爆炸声以及矿难家属撕心裂肺的哭声,等等。这些声音都会令人深深地动容,难以忘怀,进而思考如何面对这些社会生活的“风风雨雨”,什么才是青年一代的责任与使命。“新岁的爆竹”是一年一度举国欢庆之声,也是一个人走向新的生命年轮之时,“爆竹声中除旧岁”,该有多少动人的故事会在除夕之夜发生。也许,爆竹声中,迎来了久别的亲人风雪夜归;也许,电话那头,传来了亲切的问候。“梦中的短笛”则拉大了与前者的距离,也许有几分悠远,不可捉摸;也许笛音短暂,因为那是在梦中,但那一定是极优美极空灵的境界吧,那是一种令人神往,令人追求的声音„„

提示列出这几点,并不是要求照抄作为每段内容,而是提示考生更好地选材构思,发挥所长,进行独创。写这篇文章,应该感情真挚,任何的假话、空话、套话,任何的虚情假意,都与这样一个题目格格不入。

【写作指导】

千万种声音中,能触动内心世界的,必定是使我感受最深的声音。

这道题立意不难,任何一种或几种声音,只要与“真正牵动„„内心深处的”声音相关就行,从正、反、实、虚各个角度立意均可。

1、捕捉材料中信息(关键词)的限制:今天、声音、一种、牵动你内心深处的、你

审题的关键词是“真正牵动„„内心深处的声音”,“声音”引入文章要表达的对象,“牵动”是一个感受的过程;而“牵动你内心深处”是文章要表达的中心,需要突出的主旨。“声音”可以是自然的,可以是社会的,也可以是生活的或艺术的等等。文章重在表达牵动的过程:即为什么牵动,怎样牵动。整篇文章应表达对声音的怀想、由衷赞美等感情情。

2、文章可以实写,比如可写由听到书声、风雨声、教诲声、音乐声等带来的审美感受;也可以虚写,比如将艺术作品(一幅画、一首诗等)中的某些图景幻化为听觉感受,从而进入审美境界。

自然界的实实在在的声音,风声、雨声、燕子泥喃、小麦拔节声;人的声音社会的声音,师长的教诲声、父母的叮嘱声、朋友的嬉闹声、“嘈嘈切切错杂谈,大珠小珠落玉盘”的琵琶声、“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的洞箫声等等,这些声音里,哪些是最触动内心的引发你无限遐思的声音,这些声音凭着什么特点,又是怎样让你动了真情,感受至深?从自然界的实实在在的声音,风声、雨声、燕子泥喃、小麦拔节声等角度由实到虚;从人的角度社会的呼吁角度,师长的教诲声、父母的叮嘱声、朋友的嬉闹声、“嘈嘈切切错杂谈,大珠小珠落玉盘”的琵琶声、“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的洞箫声等等角度,写出最触动内心的引发你无限遐思的声音。

3、对声音的感受应该是深刻的,声音的感受是有感染力的,震撼力的;表现的“声音”不应该是低俗的,不健康的。【误区警示】

1、审题不准确:没有看到“真正牵动你内心深处”这一关键性提示语。

2、假大空的声音:妈妈的骂声,如“快去做作业”„„呼吁“宇宙和平”、陆游临死前的叹息声„„

3、写成了“那句话,牵动你内心深处”。与声音无关。

4、若即若离:硬贴题签。写一个故事,写“助人”“自强”“关爱”等,与“声音牵动你内心深处”关系不大。最后贴上“声音牵动你内心深处”。

5、写几个片段,光写“声音没写牵动”缺乏内在联系,几个片段中,有的不属于声音的范畴。再比如写一个人的故事,结尾听到路边的鸟鸣,于是来个“声音牵中心不明:

6、罗列几种声音,自然界的、生活的、艺术的、但材料散乱无序,不知在表达什么主旨——缺乏一种立意的指向。相当一部分同学的内容庞杂,能把听到的所有声音都堆在一篇文章中,形成“杂音”,记叙文没有一条主线,议论文没有明确的中心。思维中没有“归类”的意识。文章通篇议论,漫无中心。

7、缺失真情:由于缺乏对题旨的把握,缺乏真材实料,缺失审美情趣,为文时往往借助贴标签来回应标题。其实,考生未必感受到某种“牵动”,语言干涩,硬着头皮说“牵动”。文章应当有些激情,或者辅以适当的议论。胡编乱造,必然虚情假意。

8、入题太慢:文题的关键字眼“牵动”“声音”千呼万唤始出来,更有甚者,千呼万唤不出来。我们在写考场作文时要直奔主题,决不“架床叠屋”(无论记叙文还是议论文都适用),开篇就点题。

9、内涵不丰:缺少牵动体验的过程(品味美的过程正是表达真切细腻的情感过程)。缺少对牵动的内涵的点化或分析。对牵动,只停留在感知的阶段,不能升华。【写作素材】

自己最熟悉的声音:校园的声音、家庭的声音、自然界的声音、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声音等。

(一)校园的声音。

1、老师上课时神采飞扬的讲解及抑扬顿挫的语调,让我终身难忘,更让我体味到老师的那种“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敬业精神。

2、老师循循善诱的批评教导声,如雨露般滋润着我茁壮成长。同学的鼓励声,给我勇气和自信。

3、我的特异功能——听声知人。由走路、说话声判断出声音的主人,可见友情的融洽与醇美。

4、同窗的梦呓。同窗平素酷爱绿装,军训时,更是梦语不断。这让我感受到了同窗处处以军人自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二)家庭的声音。

父母的叹息声鞭笞着我永不停息;父母的脚步声散发着浓浓的亲情;父母的叮嘱声绵延着厚重如山的关怀。

(三)与自己兴趣爱好有关的声音。

1、听《好大一棵树》的感受。我希望自己能像树一样,做一个在风雨中昂起头,冰雪压不服,胸怀在蓝天,深情藏沃土的人。当自己失败不自信时,从《阳光总在风雨后》、《相信自己》等音乐声中,找回了前进的勇气。

2、赛场上观众为运动员欢呼呐喊的声音,令我热血沸腾并激励着自己勇往直前。

3、从自己的呼吸声中,感受到“逝者如斯夫”的紧迫并警醒自己时不我与。

(四)自然界的声音。

1、雨敲石板发出的叮咚声引人沉浸在“天街小雨润如酥”的温柔与“夜阑卧听风吹雨”的悲壮等美丽意境中,从而让人洗去心灵的污浊,升华思想。

2、黄河波涛滚滚,撞击两岸的气壮山河之声让人感受到拼搏的壮美。

3、冰雪融化、燕子泥喃、蜜蜂嗡嗡、小麦拔节、小草的萌动等春天的声音告示着人们:一年之计在于春,莫负大好时光。材料作文审题立意方法

一、提炼中心法

写材料作文时,如果能准确地提炼出材料的中心,并以其作为文章的主旨,一定会使所写文章既切题又有深度。

二、抓关键句法

关键词句往往是“文眼”,蕴含着材料的主旨。关键句常常有暗示材料中心的作用。有的材料为突出中心,有时会在材料中设置关键句(开头句、结尾句、反复出现的句子),抓住这些关键句,就能把握材料主旨,准确理解材料,正确立意。

三、从材料情感倾向入手。

有的材料在叙述、说明或评论某个事物时,明显地流露出作者的情感倾向,这样我们可从材料的情感倾向入手来审题立意。

四、从辨明关系入手。

任何事物是相互联系的。事物间的关系主要有依存关系(如学与问)、主次关系(如奉献与索取)、取舍关系(如自卑与自强)和条件关系(如继承与创新)等。辨明这些关系,有利于立意构思作文。第一步:读懂材料,要全面而不是“断章取义”

关键是在理解材料时的“全面把握”。部分学生在阅读材料时,总会或多或少地或“一叶障目”,或“丢三落四”,遗漏材料的部分内容,造成审题偏差。第二步:分析材料,要深刻而不是“浮光掠影”

材料包含的思想内容既有主要的,又有次要的,中心的现存状态既有外显的,又有隐含的。其次,材料中往往或隐或现地包含着命题者的写作倾向或意图,有的蕴含在关键语句中,有的蕴含在阐述评议中。因此,我们在剖析材料时,一是要分析材料的整体含意,二是要分析材料的关键细节,三是要分析材料的倾向意图,四要是分析材料的写作指向。要强调的是在分析材料的过程中,不能停留于材料的表面,浮光掠影,浅尝辄止,而要深入材料,分析材料寓意,挖掘出蕴含于其中的哲理,把握命题者的真实意图;如果是多则材料组合的材料作文题,则务必找到各材料间的共同点或联系。概括内容,要准确而不是“以偏盖全”

读懂材料、分析材料之后,要概括材料内容,给写作立意奠定一个牢固的基础。材料作文题的材料一般不是很长或太复杂,要归纳概括其中心内容应该说不是很难,我们可以根据材料要素、关键语句、各层大意、内在逻辑来概括归纳。但如何样做到准确概括而不会“以偏概全”,就需要一定的审题理解、分析、概括能力。

经济法单选题真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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