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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程师注册规定
编辑:静水流深 识别码:20-39478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2 15:51: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咨询工程师注册规定

发改办投资[2012]166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2年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

根据《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2005〕983号)的规定,现将2012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注册申请人应根据发改投资〔2005〕983号文及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准备注册申请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注册类别和申请人范围

(一)初始注册:2003~2012年合法取得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尚未初始注册的;注册有效期已过,未参加继续注册的;准予预注册后,执业单位未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

(二)变更注册:已获得注册证,要求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包括变更执业单位、变更专业。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情况,应首先申请办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单位的变更注册,再重新申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

(三)继续注册:2009年12月18日获得初始注册或继续注册,注册有效期将于2012年12月到期,需要继续注册的。

(四)注销注册:已获得注册证,应予注销注册的。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分为电子文件和文本文件两部分。申请人应登录《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管理系统》(http://www.teniu.cc/wsbs/,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根据申请的注册类别,在线填写相应的申请内容,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通过管理系统打印文本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初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初始注册:包括初始注册申请表、人员证明材料和业绩证明材料三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1、初始注册申请表:

(1)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封面);

(2)承诺书;

(3)基本情况;

(4)工作简历;

(5)相应专业的工程咨询业绩。

2、人员证明材料:

(1)正在生效的执业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执业单位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正本)复印件(注册在拟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无需提供);

(3)执业资格证书(编号页、照片及签章页)、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其中,2003年通过考核认定方式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认定合格人员培训班结业证书的复印件;

(4)执业单位出具的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申请人被任命文件(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申请人的职业道德证明;

(5)企业法人执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及公章、交费人员姓名及社会保险号、社保部门有效印章;事业法人执业单位需提交申请人的人事证明材料(必须由上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如果申请人是事业法人执业单位聘用的事业编制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交执业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6)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尺寸要求:宽3.6厘米×高5.0厘米)。

3、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范围:按照管理权限,已经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完成的发展规划(专题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价报告。

(2)业绩数量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的2类):

①发展规划(专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项(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行政层级分为国家级规划、省(区、市)级规划、市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类别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申请人所提供的编制行业规划和特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的业绩可视同为规划业绩);

②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少于3项;

③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不少于2项;

④项目评估报告不少于5项(包括对规划、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初步设计的评估咨询以及项目概预决算审查等);

⑤项目后评价报告(规划和项目的后评价)不少于5项。

(3)业绩材料要求:应包括业绩文本原件封面页、署名页、目录页的复印件,符合级别、专业和服务范围要求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关部门批复文件的复印件或由委托单位(委托人)出具的有效证明。每项业绩的证明材料应排列在一起。

(二)变更注册

1、变更执业单位:包括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和人员证明材料两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1)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

①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封面);

②承诺书;

③变更注册申请表(单位变更); ④备案登记表(跨初审机构变更需提供)。

(2)人员证明材料:

①新执业单位的正在生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②新执业单位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正本)复印件(注册在拟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无需提供);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及复印件;

④新执业单位出具的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申请人被任命文件(聘用合同)复印件;

⑤新执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与初始注册要求相同);

⑥申请人与原执业单位的解聘证明。

2、变更注册专业:包括变更注册(专业)申请表、人员证明材料和业绩证明材料三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1)变更注册(专业)申请表:

①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封面);

②承诺书;

③变更注册申请表(专业变更);

④工作简历;

⑤相应专业的工程咨询业绩。

(2)人员证明材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

②学制在1年以上的与新申请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的专业培训、学历或学位证明;

③执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与初始注册要求相同)。

(3)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与初始注册要求相同。

(三)继续注册:包括继续注册申请表和人员证明材料两部分。

1、继续注册申请表:包括封面、承诺书和继续注册申请。

2、人员证明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及复印件;

(2)正在生效的执业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执业单位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正本)复印件;

(4)执业单位出具的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申请人被任命文件(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申请人的职业道德证明;

(5)执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与初始注册要求相同)。

(四)注销注册

1、注销注册申请表:包括封面及基本情况两部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执业单位必须填写承诺书并签字,承诺对申请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电子文件填写和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均需通过管理系统在线完成,相关证明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三)上报申请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以非活页方式装订;

(四)上报申请材料应按照要求格式填写(一式一份),在申请材料封面上加盖执业单位公章后装入档案袋。在管理系统中打印档案袋封面并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五)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不能擅自调整;

(六)业绩证明复印件的装订顺序必须与业绩表中的业绩排列顺序一致;

(七)除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外,申请人不需要在申请材料中附加其他材料。

五、申报时间和程序要求

注册申请人应在2012年8月20日之前向初审机构报送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初审机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初审机构应在2012年9月17日前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统一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六、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评审,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告准予注册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人员名单并颁发注册证。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5]9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

为加强对工程咨询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规范工程咨询行为,我委制定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五年六月七日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程咨询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规范工程咨询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是指根据《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1]127号),合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经注册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的人员。

第三条 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加入且仅能同时加入一个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单位,恪守职业道德,且有良好的工作业绩,方可申请注册。

该人员所注册的工程咨询单位为其执业单位。

第四条 注册登记分为初始注册、继续注册、变更注册和注销注册4类情况。

第五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注册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为注册登记初审机构,负责当地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注册申请受理和初审,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初始注册

第七条 合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在取得资格证书的当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的申请受理时间内到初审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第八条 申请人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和工程咨询业绩,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规定的专业划分,进行专业类别注册。最多只能申报两个专业,即一个主专业和一个辅专业。

第九条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执业单位出具的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任用(聘用)证明和申请人的职业道德证明;

(四)执业单位为申请人出具的与其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标准见附件)。

第十条 未在取得资格证书的当年申请初始注册,但在以后年份申请初始注册的,需提交自取得资格证书第二年开始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可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初审机构受理申请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注册申请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应妥善保管本人的注册证和执业专用章。如有损坏或丢失,须由本人在全国性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向初审机构申请补办。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在工程咨询工作中有重大过失,受过行政处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分,且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因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而被撤销注册不满3年的;

(三)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应给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初始注册每年集中办理一次,办理时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前两个月向社会公告。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第三章 继续注册

第十四条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期满前提前3个月申请办理继续注册手续。申请人同时要求变更注册的,应先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五条 申请继续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注册申请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及复印件;

(三)执业单位出具的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任用(聘用)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材料;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可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第十六条 继续注册申请由初审机构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并在申请人注册证上签署继续注册有效期。

第十七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予继续注册:

(一)不接受执业检查或受到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条规定的处分尚未期满的;

(二)未能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

(三)在申请继续注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应给予继续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继续注册每年集中办理,有效期为3年。

第四章 变更注册

第十九条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需要变更执业单位或专业,应申请变更注册。

第二十条 申请变更执业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变更注册申请表(单位变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及复印件;

(三)新执业单位出具的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任用(聘用)证明;

(四)申请人与原执业单位的解聘证明。

第二十一条 申请变更专业,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变更注册申请表(专业变更)》;

(二)执业单位出具的与新申请专业相关的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标准见附件一);

(三)学制在1年以上的与新申请专业相关的专业培训、学历或学位证明;

第二十二条 变更注册申请由初审机构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

第二十三条 变更注册,每年最多申请一次。

第五章 注销注册

第二十四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应予注销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满未获准继续注册的;

(二)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

(三)服刑;

(四)脱离工程咨询单位的;

(五)注册被依法撤销,或者注册证被依法吊销的;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初审机构根据执业检查情况提出注销处理意见,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

第二十六条 被注销注册的人员,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定期公告。

第二十七条 被注销注册的人员,在具备申请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初始注册条件后,可以重新申请初始注册。

第六章 注册办理期限

第二十八条 初审机构提出初审意见的期限为20个工作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收到初审机构的初审意见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不能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许可办理期限之内。

第七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初审机构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及时纠正注册工作中的违法和违规行为。

第三十条 经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出撤销注册的决定:

(一)初审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六)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初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责成有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批准注册登记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注册申请或者不予注册的理由的。

第三十二条 初审机构工作人员在办理注册登记、实施执业检查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初审机构实施注册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责令改正,责成有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注册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三)擅自收取注册登记费用的。

第三十四条 初审机构每年定期对本地区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在其注册证上做出记录,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各地区的注册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三十五条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给子警告一年处分:

(一)变更执业单位或专业,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二)超越规定专业执业的。

第三十六条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给予暂停执业一年处分:

(一)在执业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不履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义务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三十七条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在执业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直接责任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给予吊销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处分。

第三十八条 未经注册却以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名义从事工程咨询活动的人员,当地初审机构应责令其停止活动。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所需费用,列入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第四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媒体向社会发布有关注册信息。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初始注册业绩认定标准

一、业绩范围

按照管理权限,已经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完成的发展规划(专题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价报告。

二、业绩数量要求

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的2个:

l.发展规划(专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项;

2.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少于3项;

3.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不少于2项;

4.项目评估报告不少于5项;

5.项目后评价报告不少于5项。

三、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业绩文本封面和署名页,相关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执业单位印章。

第二篇:2011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答案

2011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试卷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参考答案

1.A2.B3.A4.B5.D6.B7.B8.B9.D10.C11.D

12.A13.D14.D15.C16.B17.C18.C19.C20.B

21.A22.A23.A24.A25.B26.C27.C28.A29.A

30.A31.B32.A33.D34.A35.A36.B37.A38.C

39.B40.D41.D42.B43.D44.C45.C46.B47.D

48.C49.A50.C51.B52.A53.C54.D55.A56.B

57.C58.C59.C60.D61.CD62.ACE63.ABDE64.ABDE

65.ABDE66.ABCD67.ACDE68.ABC69.ABC70.ACE

71.DE72.ACE73.CDE74.ACD75.ABD76.ABE77.BCDE

78.CD79.ABCD80.BE81.BD82.ABE83.ABDE84.CD

85.BCDE86.ACE87.ACDE88.ABD89.CDE90.BC91.AC

92.ABD93。BCD94.CD95.ABC

第三篇:注册咨询工程师报考条件(模版)

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7、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1、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2、获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测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4、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的说明:

1、凡符合(一)中规定条件的人员,不论是否退休,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以报名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2、(一)中规定的“从业年限”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按“满周年计算”。

3、(一)中所称“工程技术类”专业是指教育部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所称“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专业。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一)中所称“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是指原国家计委委托中咨协会颁布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8项服务范围,即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投标咨询、工程监理和管理咨询,以及与这8项服务范围相关的工程咨询管理、投资建设管理、教育和培训业务。

5、(二)1中所称“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人员”,是指符合考核认定的条件,但因受数量控制而未通过人员。这部分人员名单由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6、(二)2中所称获奖“主要完成人”,是指原国家计委颁发的优秀研究成果(前称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建设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金、银、铜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所有人员。

7、(二)4中所称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范围仅限于建设部和人事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篇:注册投资咨询工程师学习心得

学习心得(北京国电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王玲玲)

转眼又到了一年一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报名的时间了,今年年初备战考试的情景还仿佛历历在目,内心里似乎总有一种声音驱使我将考试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一拖再拖,终于成文。

2008年我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五门一次性全部通过,完成了年初为自己设定的学习目标。在考完试等待了漫长的两个月后,6月20号得知已公布成绩,与几个同事一起迫不及待地上网查分数,大家的心情焦急而复杂,有个同事居然紧张得连自己的姓名都敲不进去了。当得知通过时,大家都像小孩似的击掌庆贺,大声欢呼,以至于楼道里其他部门的同事都跑过来惊讶地看发生了什么事情。而只有我们这几个参加了考试的人才清楚,这短短几分钟的喜悦和激动背后每个人为取得这些成绩所付出的辛苦和努力。

几分耕耘,几分收获,这是我在总结自己这次考试中的最深刻体会,也是每一个准备参加考试的朋友应该牢牢记在心中的,考试没有侥幸,靠得是实力,靠得是自己一点一滴的努力和积累。没有这些,我想任何的经验和技巧都是空中楼阁,都是不可能获得成功的。以下是我在备战本次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中总结的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准备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的朋友们一点启示。

一、下定决心、破釜沉舟、抱定一定要通过考试的决心和信心。

这一点是前提,是内在的强大动力,只有先解决了自己的思想问题,才能激发自己的潜力,克服在学习过程中的重重困难,以无比的坚韧和耐心完成繁重的学习任务,通过考试。正因为有了这种内在的通过考试的强烈愿望,才可能战胜自我,克服自己的懒惰心理,以最大的热情投入学习,充分调动自己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抛除杂念,合理安排好工作、家庭和学习,挤出一切可利用的时间用于学习。

具备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资格的人,最年轻的估计也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在单位里一般也都是业务骨干,所以在备考期间,如何安排好工作、家庭和学习是非常重要的,是第一个需要克服的困难。由于2008年考试大纲全面改版,正式下发已是2007年12月份,相对以前学习时间更加短暂。我是从2008年春节长假之后才真正开始看书的,而当时我的宝宝还不到两岁,学习上所要克服的困难更多于常人,因此在从2月到4月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完成四本教材、五门考试的学习任务,压力是可想而知的。能顺利通过这次考试,我非常感谢家人,是他们无私地支持我,使我能够尽可能地排除干扰,专心致志地全力备考。

三、劳逸结合、适度锻炼、合理休息,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

虽然学习任务非常繁重,但是我绝不搞“疲劳战”,在备考的这段时间里,有时真恨自己分身乏术,因为越学越觉得自己没掌握的知识点越多,越学越觉得时间不够用,恨不得自己不需要吃饭睡觉才好。但是毕竟人就是人,不是神,还要面临工作、家庭种种的压力,我觉得聪明的学习应该是高效率的,应该善于休息。因此在备考期间我基本上不熬夜,我听从自己身体发出的信号,如果感觉根本脑子都不转圈了,我立即合上书本,如果是白天我就出去活动活动,如果是夜里干脆就睡觉。中间我还去游过几次泳,因为感觉自己太累了,需要调节一下,果然游完泳,睡眠也好,第二天又可以充满活力了。

四、根据需要参加合适的培训班,根据培训班的学习进度,结合个人特点制订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

身边的同事也有不参加培训班就通过考试的,但我觉得自己学习能力不够强,需要老师的指导和同学的促进,而且第四门教材与我的知识背景相差很大,自学太吃力。因此我觉得参加培训班对我的帮助是很大的。我参加了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2008年这一期的所有培训班,从重点知识串讲到题型精解一直到模拟考试班,全部参加。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班都很有用,我觉得对自己帮助最大的是第二、四、五科的班以及模拟考试班。我的体会是培训班的老师的质量直接决定了培训的效果。我按照培训班的进度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将每个培训班的时间当作里程碑,将老师的讲解当作自己下一阶段学习的重点,循序渐进地推进自己的学习进程。

五、抓住重点、难点,合理分配时间,集中精力、各个击破

我的工作与项目管理联系很紧密,但是对于财务知识几乎一窍不通,因此我把第四科当作重中之重,而前三科以记忆为主,我把其中的比较陌生的第二科当作另一个重点。在时间分配上,我给前三科分配的时间很少,除了培训班上跟着过了一遍,基本上都是在考前二十天突击的。而第四科却是我从始至终重点攻克的科目,书都看了四五遍,笔记更是做得详细,功夫不负有心人,第四科我取得了106分的好成绩。

六、紧抓课本、熟练掌握每个知识点,适当练习、不搞题海战术

我看到很多人抛开课本,到处搜罗各种模拟题,当然我也做了一些练习题,但是我觉得从最后的考卷来看,还是应该牢牢掌握教材上的每个知识点,因为考完之后,自己感觉没把握或者答错的地方其实都是那个知识点没掌握好,没理解透彻,考试题出得灵活,稍微一变,自己就拿不准了。因此我的建议就是要紧抓课本、熟练掌握每个知识点,适当练习、不搞题海战术。

限于篇幅,将自己的一点心得体会简单总结了一下,希望对准备参加注册咨询考试的朋友们能有一点点的启示吧。

第五篇: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心得体会

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心得体会

我今年第一次参加咨询考试,就五门都通过了,虽然不是很高分,但是及格万岁啊,所以想和各位分享一下我的学习过程。我是春节放假时开始看书的,复习时间两个月多一点。

首先,我觉得要定好学习计划,而且一定要按计划进行,并根据自己的复习情况及时修正计划。

总的来说,我的计划是看两遍书,第一遍就是泛读,第二遍就是精读。第一遍我是基本上一门课给一周的时间,决策那一门是一周半。说是泛读就是大概知道这么课的架构和每个章节的结构,让自己对该门课有个总体的认识,就像建房子先把结构给做出来。这一步完成后基本上脑子里就有各门课的知识架构了。第一遍泛读我还买了一本很厚的习题集,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做题的成绩肯定不好,但是你慢慢的会知道那些知识点会以什么形式出现,题做多了就会有这种感觉。尽可能把你觉得题的知识点在书中找出来划上。第二就是找个培训班上。其实这种培训效果好坏跟自己也有一定的关系。我自己的感觉是,你必须自己看过一遍书去上课才比较有效。为什么要上培训班?我自己当时是这么想的,因为咨询考的内容比较广,无论你大学里面学的是什么,都不可能把它要考的知识学全了。所以难免会因为缺乏知识背景看不懂书。反正我是这样,那我就会带着这些问题去问老师,虽然几节课不可能对有关学科有深入了解,但是起码还是有些帮助,特别是对经济分析的计算,有些就是因为有关规则规定必须这样那样做的,老师一解释思路就明了很多,利用老师这个平台。然后通过上课,基本上又整理了一遍知识架构,我觉得如果能坚持认真上课,上完课又等于看了一遍书了,我参加的培训班是每门上周六周日两天,两天等于把一门看一遍,这种学习效率考自己看书是做不到的。这里我要强调的还有培训班的弊端,就是有些老师会分析考点,像我这次老师分析实务有些章节不会考的,我就压根没去做这方面的习题,结果考了,像网络优化,还有个什么财富排序法,PEST法,唉,因为根本就没看,差点就栽在这了。这种考试,我终于明白了,是全书都是考点的,晕。第三就是看课外材料,这次十一五规划在宏观经济那一门出了不少题,还有《方法与参数》这本书好像在决策这门中出题了,不过这个分我没拿到,因为我没看,所以大家一定要看,而且只要是翻过这个分就能拿到的。反而十一五规划的分不好拿,我是幸运,我刚好把那个什么指标表给背下来了,考了很多具体数,这也得感谢培训班的老师,他说十一五规划一定会考。课外资料最好是考前两周左右看,这个时候看教材提升空间已经不大了,所以放松一些做做题翻翻资料就不会浪费时间,这点可能要看个人,有些人到后面进步可以很快。第四就是学会挤时间,大家都要上班,上班时间看书几乎不可能,我是会带书上班的,我一有空就会在大脑里像放电影一样过知识点,特别是把自己和培训课上的重点按照自己搭的知识架构过一次,想不起来的马上翻书看一眼,再记不住拿个小本记下来,特别是那些什么步骤之类的需要记的,抄下来做公车时看几眼,这些纯靠记忆又必须记的,只能是靠看多次强制记忆。我身体不好,我不能像很多人熬夜,一般我会选在晚上九点到十一点看书,累了我是不看书的,但是看书我一定要集中精神,喝咖啡对我是很有效的,可以提高阅读效率几倍,不过这不是好习惯,咖啡不是好东东,只是特殊时期特殊需要。爱美的MM要注意,我自己是一喝咖啡就长豆。累了不要看书,没效率,而且会打击自己,怎么看了还记不住啊?第五就是不搞题海战,我只有两本习题,一本就是上面提的知识点比较全的习题,用来帮自己找学习方法的,另一本就是模拟题,每门四份模拟题,考前两周做,然后把知识点吃透,找出自己的弱点利用两周补充。你们肯定觉得我这样做很费时间,实际上两个月看五门是很紧张的,又要有时间做题,所以要报培训班,那样看书快。上完培训班我就带重点通读,这样像概论宏观这些课我到后面一个晚上就能翻完一次,不过很费神,知识点过得很快,要很集中精神。第六就是考试时要讲究方法。我自己是第一次考,我当时通过做模拟题,觉得如果那四门客观题一味在多选题部分只是少选保分要通过是很危险的,我做模拟题试验过,虽然选的那些很有把握,但是分数就是在及格左右摇摆。所以我觉得还是有些就必须努力的去清楚,大胆地去选,这个分寸得自己拿捏好,看你自己的把握。实务那门我复习得不好,上面说了我不全面,一是太迷信培训班的重点,二是太偏重计算题,但今年考的计算很简单,你如果能好好的理解书的知识点,算没有设陷阱。我觉得我复习得不全面。我能考89分,我觉得主要是我保证了我能做的都对了。还有,就是遇到不懂的题,先放下把会的做好了再回头来研究,每题都有几小题的,不要放弃不要慌,要有耐心看下去,有些小问题很简单的,一定要答,能拿分的都保证要拿到。具体哪题我忘了,反正有些题我是这样做的。

以上是我的一些心得,不知对大家有没帮助,大家见笑了。因为我对这次考试是花心思策划过的,而且经过实践结果也还不错,所以斗胆写下来。如果有一句话有用,那我就很开心了。最后,祝大家像我这样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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