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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消防窗口申报资料
编辑:眉眼如画 识别码:20-40037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3 03:56:1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成华区消防窗口申报资料

成华区消防窗口申报资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1、申请书一份,注明申请人需申办事项内容;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3、装修楼层建筑的平面图,原消防设备(电施、水施、风施)平面图;(注:原始竣工图,加盖竣工章的图也可以,包含原建施、电施、水施、风施)

4、原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5、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装修楼层的装修平面、立面、剖面、节点详图,材料表及说明,新设计的消防设备(电施、水施、风施)平面及系统图;(注:必须为蓝图)

6、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7、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

8、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资质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9、消防设计文件。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原建筑意见书的地址要和房产证、租房合同的地址要一致,如果不一致,要到当地派出所开门牌变更证明。)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1、申请书一份,注明申请人需申办事项内容。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并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4、装修工程竣工图、消防设施竣工图;注:图纸需加盖竣工章,需有审核人、负责人签章

5、提供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以及其他材料的抽样检测合格的报告;

6、装修施工过程中现场进行涂刷、喷漆等阻燃处理的抽样检验报告;

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8、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材料,《消防产品供货证明》;

9、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10、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注:必须全部符合,如有未符合事项要出复检报告)

11、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施工单位资质;

12、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13、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1、申请书一份,注明申请人需申办事项内容;

2、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加盖公章);

3、场所平面图、消防设施图(加盖公章);

4、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意见书;

5、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加盖公章);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盖公章);

7、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应提供企业核名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8、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签到册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员工培训照片;(注:员工培训照片为大家一起学习的照片)

9、租房合同、现场照片、公众责任险、建筑验收意见书;(现场照片:1外观照,只整栋楼的;2内部照片,指的是包间和大厅;3过道和安全出口)(保险:应为火灾公众责任险)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如果不是法人本人来办,那每一步都需要提供委托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篇:新都消防窗口申报资料

新都建筑工程消防审核

办事规程

1.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消防审核

2.办理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

3.承诺时限:自依法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不收费

5.联系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静安路439号或电子路延伸段(消防大队)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联系电话:028-89396526

新都区公安消防大队投诉电话:028-83964816

办事程序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审核:

前置条件(申报审核必须由原建设单位或原保荐单位)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长寿,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

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

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性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箭镞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

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室、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

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申请材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表》

一份,并加盖有关单位的公章(表格可以再下载),申报日期当天在窗口填写;

2、建筑工厂计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立项批文;

3、具备区规划管理局认可的总平面图(复印件),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4、建筑工程的选址定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应报送全套图纸一套和消防设计专篇。图纸应有设计院出图章及建筑师资格章;

5、在送审图纸(全套)及文字资料的同时,一并送审资料光盘;

6、设计单位(消防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副本);

7、燃气工程设计图及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副本);

8、土建、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土建、消防工程施工人员施工证书复印件。

注:建筑用途变更或设计变更应报送原审核消防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应报送的资料:

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表格可以再下载),并加盖有关单位的公章;

2、装修楼层建筑的原平面图,原消防设备(电施、水施、风施)平面图;

3、原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装修楼层的装修平面、立面、剖面、节点详图,材料表及说明,新设计的消防设备(电施、水施、风施)平面及系统图;

5、在送审图纸及文字材料的同时,一并送审资料光盘;

6、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装修、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装修、消防工程施工人员施工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备注:对以上前置条件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备案受理系统。

第三篇:消防申报资料

消防申报资料

一、消防设计审核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

3.消防设计文件(建、结、水、电、通、艺施、总平面图、水总平面图等全套图纸);

4.专家评审申报材料(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图审意见);

6.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委托书等,见格式)

8、申报表(见附)。

二、消防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盖章); 2.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委托书等,见格式)

9、(1)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提供具有资质的工程师专业考试证书(两人)两份;(2)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3)施工单位提供通过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数字管理系统打印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截图。以上各项资料请盖公司的公章予以确认;

10、申报表(见附)。

三、消防设计备案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

(3)消防设计文件(建、结、水、电、通、艺施、总平面图、水总平面图等全套图纸);

(4)施工许可文件(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图审意见);(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委托书等,见格式);(6)申报表(见附)。

四、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4、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5、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委托书);

7(1)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提供具有资质的工程师专业考试证书(两人)两份;(2)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3)施工单位提供通过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数字管理系统打印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截图。以上各项资料请盖公司的公章予以确认;

8、申报表(见附)。

五、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1)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4)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a.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 b.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c.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营业执照”、“法律文书”、“资格证书”、“合格证”、“证明文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申报表(见附)。

第四篇:消防申报资料

(一)申请单位(建设单位)办理新建、扩建工程消防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由建设单位盖公章确认);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新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工程扩初文本、图纸和勘查地形图),以及消防设计专篇。

(二)申请单位(建设单位)办理改建、室内装修工程消防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装修楼层建筑的原平面图,原消防设备(电施、水施、风施)平面图;

3、原建筑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改建、室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文件(装修楼层的装修平面、立面、剖面、节点详图,材料表及说明,新设计的消防设备<电施、水施、风施>平面及系统图。)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1、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2、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3、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在送审图纸及文字材料的同时,一并送审资料光盘。

文化娱乐场所需提供《设立文化娱乐场所预先通知书》。

(六)公安消防机构对送审的工程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第五篇:消防验收申报资料

消防验收申报所需资料

1、《消防验收申报表》:2份,甲方、设计、监理、总包、消防分包单位盖章签字并填写相应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各单位加盖公章。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文件:所有消防设备的检验报告,如喷头、探测器、手报等。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建(土建:防火门、防火涂料、防火卷帘等;机电:风机等)、建筑材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即检验报告)。如果是精装修,需到消防局见证取样(消防局指定检验站的复试)。装修工程所使用的装修材料(壁纸、地毯、纺织物、防火涂料、板材、固定家具、窗帘等)需提供检测报告及进场后复试报告。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建设意见书复印件、开工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设计单位出具的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回复函,也就是对建设意见书提出来的问题的回复。

9、所有与消防设施有关的产品(含防火阻燃材料)需提供型式检验报告或认证检验报告,并加盖采购或供应单位红章: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消火栓、消火栓泵、稳压泵、喷洒泵、水流指示器、信号蝶阀、报警阀、应急灯、疏散指示灯、防火阀、排烟阀、送风机、排烟机、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防火堵料、火灾报警系统设备、阻燃(耐火)电线、阻燃控制电缆等(其中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排烟风机、送风机、排烟机、防火阀等产品须有规格、型号、数量及耐火等级列表;须有机械防烟送风量“立方米/小时”、机械排烟排烟量“立方米/小时”检测记录)。

10、保温材料需做有防火性能检测的复试。

11、强电开关、插座在木饰面上的、需要加隔热垫,灯具、配电箱应有数量列表,有试运行记录。上述资料检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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