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营业部证照使用和管理规范
营业部证照使用和管理规范
一、目的
为了规范营业部营业执照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使用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善给公司带来的风险,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年检,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企业各类证件的原件、电子档及复印件等。
三、证照资料的保管归档
证照原件、电子档以及复印件统一由办公室保管和传送。
四、证照资料的使用管理
1、需要借阅、借用、复印证件资料,须到办公室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申请单》写明事由及拟用证照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期限等,经部门主管审批,总经理签批确认后,可到办公室办理相应手续;
2、办公室仅凭总经理签批的申请单办理借用、借阅、复印等业务,其它任何人员提出的任何要求,均不予受理;
3、凡借阅、借用证照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请延期,手续与上述1相同,但最长不得超过3天;
4、公司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外,要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5、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五、证照的年审、到期、变更
证照的年审、变更、延期等相关手续,行政类证照(如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财务类证照(如税务登记证、统计证、外汇登记证、贷款卡、开户许可证等)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其他证件由最初办理证件的部门办理年审、变更、延期等 手续,证件归属部门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手续办理和申报的具体工作。
六、相关责任
1、证件管理人管理的所有证件都应有清单和目录,确保证件数量的准确性,对于借阅和归档都应有相应人员的签字确认,证件管理人负有登记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的责任;
2、证件借阅人负责借阅期间的文件保管,确保公司证件的完整性和整洁性,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档。借阅后不得将证件转借其他人使用。
七、注意事项:
凡违反上述规定而私自复印的文件者,将按公司制度严肃处理,如果导致公司损失的,还应赔偿公司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公司送交相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篇:关于规范公司印章、证照使用的通知
关于规范公司印章、证照使用的通知
公司各项目、各职能部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印章、证照的使用程序,加强印章、证照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印章使用
1、公章使用:所有用章文件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公章使用登记表》,详细填写用章时间、文件名称、份数、事由,并由经办人签字、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盖章。
2、合同章使用: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按照合同、协议流程签核完毕后由该部门负责人填写《公司合同章使用登记表》、详细填写章时间、文件名称、份数、事由并由经办人签字、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3、所有用章文件均需相关部门详细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用章手续,原则上一份材料不重复用章,重复盖章或盖错章的文件一律当面作废并进行碎纸处理。
4、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得带离公司使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由经办人请示总经理批准后并办理印章使用手续方可带出。印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5、需加盖印章的文件资料,用章后,办公室留存一份,以备后查。
(二)公司证照使用
1、证照复印件使用:如因公事需要使用公司证照复印件,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证照复印件使用登记表》,详细填写使用部门、证件类型、事由、数量,并由办公室、总经理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办公室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后方可用印并加盖“再次复印无效”和“本复印件只用于XX事项办理”字样。
2、证照原件使用:如因公事需要借用公司证照原件,必须由经办人经办公室审核、请示总经理批准后并办理证照使用登记手续方可借用。
3、严禁非公司业务、工作事由使用公司证照,除经总经理特别批准除外。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
公司印章、证照使用登记表.xlsx
第三篇:印章、印鉴证照管理使用规程(推荐)
1.0 目的根据公司各类公章、印鉴、证照的作用和使用范围,规范公章管理,确保印鉴、各类证照的妥善保管及合理使用。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下属企业。3.0 职责
3.1 公司公章、管理处部门章、合同专用章由专人负责管理。3.2 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与使用。
3.3 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章和证照的保管及使用。4.0 过程和方法控制 4.1 公章保管、使用与审批 4.1.1公章由公司指定由专人保管。
4.1.2公司公章使用须申请人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公司领导批
示后盖章;
4.1.3各部门对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文件材料及有关申报表格资料等需加盖公章的,须经所
在部门经理审核后,加盖公章。
4.1.4因工作需要开具公司《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部门或个人,必
须报部门经理批准后加盖管理处公章。
4.1.5 因工作需要开具单位《介绍信》的部门或个人,需说明用途、范围,须经部门经理
审批后加盖公章。
4.1.6 以单位名义对外发文由经理审核文件后,加盖公章。4.2合同章保管、使用与审批
4.2.1公司及下属企业合同章由公司指定专人保管;
4.2.2各部门在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协议时,签字代表必须为公司授权签字人,如对方要求,非法人签字人须开具法人委托书,对无相应授权或无法人委托书的合同签字,将不予使用合同专用章。
4.2.3行政部负责对合同复印件(1份)进行存档;财务管理部保存合同原件(1份)、合同呈报表(1份);各部门负责对合同签订方(法人委托书原件)、申请用章的《合同呈报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合同多于1份则为原件)、对方相关资质证书和技术许可证书复印件进行存档。4.3证照保管、使用与审批
4.3.1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不得随意存放、任意使用。4.3.2各类证照包括各类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各类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地税)、各类收费许可证、停车场收费价目表、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及有关荣誉证明等。
4.3.3行政部指定专人对各类证照进行管理,并登记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上。现场摆放或悬挂的证照需保证安全和整洁。4.3.4各类证照的年检由行政部办理。
4.3.5各部门在取得各类证照时,须报送复印件一份至经理,原件存放资料室,由资料室进
行登记备案。
4.4 财务专用章保管、使用与审批
4.4.1根据实际情况,财务专用章使用只限于下列情况:
1、公司收到现金需开具发票、收据时;
2、办理银行结算,按银行要求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结算票据及有关单据;
3、新开银行帐户时;
4、购买发票、支票、办理银行委托书时。
4.4.2签发支票加盖财务专用章,公司付款申请单上要求签字的领导及
会计必须已签字,且支票已按要求填写完整。
4.4.3购买支票、发票、办理银行委托书时,内容填写完整且填写申请单经领导审批后,再
加盖财务专用章。
4.5 其他印章、印鉴的使用与审批
需加盖印章或使用证照的部门或个人须向有关领导请示,说明盖章的目的、用途、范围等,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4.6各部门新刻或改制印章,须报行政部、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并由行政部登记备案。4.7印章如遇丢失、损坏或被盗时,应及时向行政部及公司领导汇报并予以备案,并及时办
理作废声明和补刻手续。5.0质量记录与表单《印章、证照登记表》 《印章使用申请表》 《合同呈报表》
第四篇:证照管理规定
证照管理规定 目的
为方便公司业务开展,根据使用证照的实际需要,结合公司重要证件管理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证照的种类、借用程序、管理办法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证照。3 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证照管理。
3.2 各借用部门负责提出使用申请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部门负责人审核使用范围,证照管理部门负责核定是否准予使用。必要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4 证照的种类
4.1 代表集团公司或子公司的资格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其他资质证书。
4.2 荣誉证:公司的荣誉证书、总经理个人的荣誉证书等。5 资质证的使用办法
5.1 证照管理部门对资格证应建立档案,注明办理部门、办理人、办理时间、生效日期、有效截止日期及其它注意事项等有关内容,有效期到期前6个月通知办证部门,由办证部门负责界定是否申请换证、重新办证或停止办理。5.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与正本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组织机构代码证、体系认证证书等资格证属公司重要证件,非工作必须,原件不予借用。
5.3 因工作需要必须借用原件时,正本一般不得借用,副本可借用。正本借用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各部门在借用资格证副本的时候都要妥善保管,合法使用。
5.4公司资格证由行政人事部保管,证照管理部门应建立证照借用登记簿,借用时登记借用单位、借用人、经办人、借用日期、归还日期等内容,明确责任。
5.5 各使用部门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向证照管理部门提出用证申请,由本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向证照管理部门借用,应与证照管理部门办理借用登记交接手续。
5.6 在公司注册的销售业务人员借用资格证副本,应由销售主管部门同意,经总经理(或运营副总)批准后,由销售部门人员陪同办理借用手续。
5.7 外部人员一律不准借用本公司资格证。
5.8 借用资格证者不得转借他人、涂改、毁损资格证书,不得进行超出审批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6 责任追究
6.1 对违犯规定使用证照者,对责任人给予5分的处罚或100-500元罚款。6.2 因工作失误造成证照丢失者,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及证照管理部门,并采取补救、防范措施,对责任人扣罚8分,承担补办证照的全部费用,并给予行政处分。
6.3 因超出审批范围使用公司证照或各子公司证照者,对责任人扣罚10分,并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和影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6.4 因超出审批范围使用公司证照的外部人员,对责任人罚款15分;造成损失和影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7 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证照管理规定
证照管理规定
1.目的规范公司各类证照的管理,盘活公司无形资产,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高效运转.2.适用范围
2.1 工商、税务、国土资源、规划局、消防、环保、外汇、财政、海关等行政机关核发的:
2.1.1 许可证、执照或其他许可证书;
2.1.2 资格证、资质证或其他合格证书;
2.1.3 批准文件或证明文件;
2.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件。
2.2 客户授予的合格供应商证书。
2.3 认证公司授予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4 特殊设备的证照。
3.职责权限
3.1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证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证照的申报、登记、变更、年检、注销、保管、登记和备案。
3.2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承办证照办理过程中的部分或全部事项。
3.3 证照保管人工作变动时需要将证照作为工作移交的一部分进行移交。
3.4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拟制,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正式执行。
4.工作程序
4.1 综合管理部委派专人保管公司的各种证照。证照保管人员在接收到证照时需要打收条,并登记入账,同时以邮件的形式通知经办人和各部门经理。
4.2 各类证照由保管人员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如出现损坏或丢失,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外,并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4.3 在各种证照的新登记、变更、年检、注销过程中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承办或协办对应部分事项和全部事项,办理完成后,其正本和材料一律交综合管理部保管。保管人员负责将证照的正本进行复印、扫描存盘,复印件连同正本、副本一起保存。
4.4 因业务需要,各部门需要借用证照的正本或复印件时,需填写“文件借(使)用申请表”,说明用途、使用时间和预计归还时间,部门经理和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到保管人处领取。正本领出时需登记,注明领出时间,当使用完毕归还时要注明归还时间。使用复印件涉及到用印时,按“印章管理规定”作业。
4.5 保管人员对即将到期的证照提醒相关部门及时办理验证。
4.6 证照如出现损坏或丢失,保管人需立即向部门经理和公司副总经理报告,并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5.考核
5.1 擅自翻动、复印或外借公司证照类文件,对违规者每次处罚50~100元,后果严重的加倍处罚并酌情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2 证照到期未及时办理验证,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行政/经济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