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居家托养申请书
居家托养补助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今年xx岁,古田县城东街道xxx村人,自20xx年发生车祸被人撞后多年来半身不遂,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只能靠父母两个老人轮流照顾,而肇事者逃逸多年,至今未获得一分钱补偿,而我女儿又很小,还在念初中,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全家人只能靠着每月的低保维持着生活。
因此,特申请居家托养补助,望领导批准!
申请人:xxx
2015年5月26日
第二篇:残联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方案
残联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十三五”实施方案》要求,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帮助他们克服社会认知和参与能力以及自理能力方面的障碍,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残疾人“两个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为要求,以提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为重点,以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努力使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切实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不断提高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改善残疾人生存条件、提高生活质量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角点。二是坚持政府主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三是坚持公益性质。做到以解决残疾人困难为已任,免费提供服务,突出居家托养服务的社会公益性。四是坚持服务定项。科学确定服务项目,以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为重点,融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运动功能训练等为一体。五是坚持保障急需。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残疾人实际情况,分轻重缓急,着重把服务需求最迫切、最强烈的残疾人优先确定为居家托养服务对象。六是坚持公开公正。合理确定服务对象,坚持公开透明,坚决避免相互攀比出现不稳定现象。七是坚持严格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做到规范服务,注重服务质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三、目标任务
为市市区内60名符合条件、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一年的托养服务。
四、服务对象
居家托养服务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市市区户籍且长期居住在市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家庭成员中的有托养服务需求的重度肢体残疾人及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通过专业医疗机构精神科医师风险评估适宜托养)。
3.处于就业年龄段且无业(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长期需要照料、有托养需求的残疾人。
4.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家庭。
五、服务内容
托养服务的范围包括,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劳动技能训练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主要包括:
1.承担或协助服务对象整理家庭环境卫生。对居住房间的窗户和桌、椅、厨柜、墙砖等进行擦洗。整理范围主要包括残疾人居住房间、卫生间、厨房。每月为服务对象整理一次,主要传统节日前夕必保整理一次。
2.承担或协助服务对象整理个人卫生。适时为服务对象进行理发,每月为服务对象清洗一次本人的床单、被罩。
3.指导残疾人正确使用辅助器具。随时电话咨询随时指导。
六、服务流程
1.签订协议。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权责清晰的居家托养服务协议及服务卡,并为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提供有效的信息咨询和正确的联系方式。
2.制定居家托养方案。坚持因人制宜,科学合理制定适合托养对象的服务方案,托养方案要得到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的认可。
3.提供居家托养服务。服务协议签订和托养方案制定后,服务机构要在一个月内对服务对象开展最低一次服务,服务对象在签订协议后二个月内不接受服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服务。残疾人所需各项服务均可通过微信群等服务平台向机构提出服务请求。服务机构收到残疾人服务请求后,由信息管理人员联系相关专业服务人员,以网络、短信和电话方式传递服务信息,将服务人员派至残疾人家庭。每次服务结束后,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服务完成情况单并签字为据,以示服务完成。
4.定期服务回访。一方面,服务机构要定期安排人员回访,及时掌握派出人员的服务质量。另一方面,根据协议和残疾人实际情况,市残联和街道残联定期对托养对象对服务人员的满意度和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调查和随访,调查随访要在随访记录表上做好记录,以便改进工作、做好绩效考评。
七、补贴标准
享受居家托养服务的对象,每人每年补贴1500元。补贴资金由市残联分期拨付给承接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机构。
八、工作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市残联成立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理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副理事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就业服务中心,全面负责托养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市区各街道残联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明确专人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要认真选定托养服务机构。承接服务的机构要具有合法资质、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具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并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具备提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功能的托养服务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等各类社会服务机构。
市残联要与服务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要具体包括托养人数、托养内容、托养时间、托养补贴标准等。
3.要认真确定托养服务对象。按照确定的条件标准,要真认搞好调查筛选。由于计划托养人数有限,要根据残疾人各方面的实际困难,优先选定急需托养服务的残疾人为托养服务对象。严禁偏亲向友,确保把好事办好。
4.要加强经费保障。要积极向省里争取“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主动争取市财政支持,确保补贴资金所需。同时,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对拨付给服务机构的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要加强监督管理。对托养机构和服务人员要进行实时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纠正,确保服务质量。项目执行期限终了时,对服务机构要开展绩效考评,绩效评估不达标要扣减补贴资金,并不得承接下一购买服务任务。
6.要加强培训宣传。要组织服务机构对服务人员搞好专业培训,提高素质,增强服务水平。要强化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引导社会关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良好氛围。
第三篇:残疾人家庭居家托养服务
困难群体帮扶项目
项目名称
特殊困难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中心
项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
帮扶对象
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
项目概况
实施托养工程已被列入《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年-2015年)》,同时《纲要》明确规定: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
长期以来,“照看一个人,致贫一家人,拖累一群人。”这是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的真实写照,这一特困群体不仅难以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给家庭和社会也带来很大的负担。为解决这部分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身体康复、医疗护理、心理健康等问题,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我们应坚持政府引导,动员社会参与,把托养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加强社会建设事业大局,积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专业服务机构为骨干、家庭邻里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由于集中托养机构从硬件设施建设到托养残疾人的吃、住、管,各方面人力财力投入是相当惊人的,而采取居家托养这种方式,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组织的个性化专业服务用以照料残疾人,成本就低得多,同时能有效支持和增强家庭和社区对残疾人照料的积极性,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我区工作实际,真正做到“托养一人,解放一家,和谐一方”。
一、项目名称
特殊困难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中心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目标
1、总体目标:
初步建立由政府部门牵头,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服务组织、志愿者、家庭邻里等为载体的居家托养服务网络。
2、具体目标:
全区特殊困难残疾人的托养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二)项目产出
1、通过社会服务组织送服务上门、志愿者服务、家庭及邻里支持等多种形式相结合,为全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康复训练、生活能力训练、精神慰藉、心理辅导等专业性服务,以及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等日常生活服务。
2、为服务对象及其家庭建立专门服务档案,保证一户一册并实行动态管理,每次提供服务的具体信息须详尽记录于服务档案。
3、组织建立一支稳定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吸纳一批具有心理咨询、康复、护理、心理辅导等专业背景的骨干志愿者。
4、总结服务经验,形成一份有关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策略的研究性报告。
(三)项目内容
1、助残呼叫服务
服务内容:建立服务热线,按服务对象的即时需要由居家托养服务中心直接提供服务或转介到其他联合单位,使服务对象得到适当照顾。
2、送餐服务
服务内容:联合社区食堂等单位,为提出服务申请的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午餐和晚餐的配送服务。
定期监督和评估餐饮提供单位的服务状况。
3、日常生活服务
服务内容:联合社区家政服务中心等单位,按实际需求为基本生活无法自理(表现为长期卧床或日常生活严重障碍需专人长期照料)的残疾人提供各种家政服务。定期监督和评估家政服务提供单位的服务状况。
4、康复服务
服务内容:对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但仍需一定照料的服务对象,由居家托养服务中心的康复治疗师定期上门提供身体康复服务和恢复性生活能力训练。康复治疗师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结合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居家托养服务中心和专业康复机构之间的服务转介机制,实现无缝转介。
联合残联部门,为有无障碍需求的特殊困难残疾人优先提供居家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服务。
5、法律服务
服务内容: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利用各相关单位的宣传优势,为服务对象及其家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6、医疗辅助服务
服务内容:在服务对象及其家庭需要的时候提供陪同挂号、就诊、预约检查、取药等医务辅助服务,同时在陪同服务对象就医过程中,通过交流在一定程度上排解不良情绪。
结合精神病人免费服药项目,做好重度精神病人个案管理服务。联合卫生部门、医院及社康中心等单位,开展医疗义诊、医疗咨询、体格检查、健康讲座等服务,并发动医务专业背影的志愿者为特困残疾人提供上门诊视。
7、心理辅导服务
服务内容:对生活基本能够自理或部分自理的特困残疾人,坚持一天一次电话问候,三天一次上门探访,以专业心理咨询和个案辅导为主要服务形式。心理咨询师和社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通过电话或互联网等快捷通道,为求助的特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即时解决疑虑,提供情绪支持或其它心理辅导。
8、精神慰藉服务
服务内容:组织志愿服务者,对部分缺乏家庭照料的特困残疾人开展“爱心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为特困残疾人提供生活上的帮助,如亲情陪护等。
联合社区服务中心等单位,对特困残疾人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提供学业辅导和课后看护服务。
9、临终关怀服务
服务内容:对因重病或高龄而进入临终阶段的特殊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维护服务对象的个人尊严,提高生命质量。
(四)执行方案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委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深龙委〔2011〕6号)要求,为建立和完善我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提高对残疾人的服务水平,探索多元化社会福利服务供给方式,不断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的需求,对因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无法安置就业的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提供居家托养服务资助。
1、资助条件
(1)具有龙岗区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证);
(2)无业,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
(3)“重度残疾”或“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
2、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资助居家托养服务补贴300元/月。
3、资助形式
区民政局以购买服务方式拨付居家托养服务补贴,确定社会服务组织为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区残联提供居家托养服务中心场地和其它资源支持,三方签订《龙岗区特殊困难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责任协议书》,权责清楚,并制定明确具体的居家托养服务内容、标准、流程、价格,在全社会公开。
居家托养服务补贴由区民政局按照审批确定的资助方案按时足额将资助资金拨付到提供托养服务的社会服务组织,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社会服务组织每季度将服务支出费用的凭据上报区民政局供存档备查。
4、年审
特殊困难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实行审核制度,每年申请一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服务对象人数及经费预算
(一)项目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岗区
(二)服务对象人数
全区现有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需要托养服务的特殊困难残疾人共计xxx人。(区残联2012年一季度数据)
(三)经费预算
特殊困难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为每人300元/月(即每人3600元/年),符合条件人数为xxx名,经费预算共计xxx元/年。区民政局以购买服务方式,将居家托养服务补贴有计划、有步骤拨付给社会服务组织,为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经费必须确保专款专用,经费支出限于以下范围:
1、生活服务
包括配餐送餐、家政清洁、物品代购、修理以及其它上门便民服务。
2、专业服务
居家托养服务中心配备康复治疗、心理辅助、社工、护理等具备职业(执业)资格和专业知识人员,按特殊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的需要提供个性化的专业服务。
3、队伍建设
在区残联的统筹和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及志愿者参加专项培训班,建立较为完整的岗前培训制度。
4、办公经费
包括办公设备、耗材、水电、通讯和活动物资等,以及服务人员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居家托养服务中心办公场地由区残联协调解决。)
5、社会宣传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慈善捐助、义演等专项活动,借助新闻媒体宣传,结合公益广告、宣传栏、宣传橱窗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注残疾人民生、支持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事业的重要举措。
四、政策依据
(一)相关文件
1、《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05]140号):
对重度无业残疾人、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家庭要给予特别救助,积极开展社区“居家助残”活动。
2、《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深发〔2009〕6号):
着重解决好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做好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救助。
3、《深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3.1 重点加大对60周岁及以上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的津贴补助力度。
3.2 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以政府为主导,重点开展居家安养服务。
3.3 加强部门联合,充分利用资源,逐步整合残疾人、老人居家安养(养老)的服务机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等,形成老残一体的服务项目。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完善,我区残疾人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但绝大多数重度、高龄残疾人仍然仅靠家庭或亲属看护照料,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基本的物质及精神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照看一个人,致贫一家人,拖累一群人”成了这些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的真实写照。
(三)意见与建议近年来,我区平湖街道残联针对重度残疾人不便于到职康中心接受机构托养服务的情况,结合服务对象日益增长的托养服务需求,探索出一套“1+1+1”上门服务模式,即由1名职康中心工作人员、1名专业社工和1名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共同上门为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这种模式将职康中心工作人员的专业康复技术、社工的个案辅导与支持技巧、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的实地经验三者有机结合,为居家托养残疾人提供了更舒适、更全面的个性化服务,同时能够指导家属学习有效的家庭康复治疗训练,得到了广大重度残疾人和家属的好评认可。
开展居家托养服务,能改善对特殊困难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减轻家庭负担,解放家庭生产力,残疾人得到了生活照料、清洁卫生、康复、工疗、心理咨询、文化娱乐等服务,还有利于身心康复。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中心可以真正做到“托养一人,解放一家,和谐一方”,这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上是一大进步,或将成为今后残疾人托养的新趋势。
五、执行单位
(一)区残联、各街道残联
1、统筹管理,组织协调
(1)组织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调查,登记造册、底数清楚,对托养服务对象基础数据实行动态统计管理,为龙岗区特殊困难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的开展提供数据参考和技术指导。
(2)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组织协调和资源整合。为居家托家服务中心提供办公场地,对社会服务组织提供居家托养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相关经费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到最需要托养服务的特殊困难残疾人身上。
2、申报与审核
(1)由托养人或其抚养人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深圳市龙岗区特殊困难残疾人居家托养申请表》,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第二代证)、家庭收入凭证(低保、低收入证、居委会证明等相关凭证)。
(2)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原件核实后退回申报人,将材料复印件及申报表加具意见后报街道残联;
(3)街道残联复核并提出意见后报区残联;(4)区残联核定(每一次)。
3、资助停止
(1)托养人死亡的次月,停止资助;
(2)经查核已不符合托养条件的即刻停止资助。
(二)社区
1、配合残联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的调查,协助居家托养服务中心在辖区内开展服务。
2、积极整合社区的基层政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等现有资源,为扶助特殊困难群体项目提供支持。
(三)社会服务组织
1、建设居家托养服务专业化队伍
居家托养服务中心必须选配能够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要的医疗、康复、社会工作、心理辅导等具备职业(执业)资格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正式工作团队,同时要建立稳定的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背景的志愿服务者队伍。
2、根据服务对象需求提供个性化专业服务
整合社会资源,联合各单位和部门,通过社会服务组织送服务上门、志愿者服务、家庭及邻里支持等多种服务形式相结合,为全区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提供康复训练、生活能力训练、精神慰藉、心理辅导等专业性服务,以及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等日常生活服务。
第四篇:托养
关于印发《柳州市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方案》的通知
柳残联字[2010]28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托养服务项目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广西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09]14号)的要求,市政府把《阳光家园计划》列为2010年政府为民办事实的项目之一。为切实做好这项民心工程,结合我市实际,市残联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柳州市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托养服务项目方案
根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广西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09]14号)的要求,市政府把《阳光家园计划》列为2010年政府为民办事实的项目之一,为切实做好这项民心工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表明,我市有重度残疾人3.7万人,智力残疾人1.5万人,精神残疾人1.7万人。我市截止2009年12月31日,已办理二代证处于就业年龄阶段的智力残疾人约为0.175万人、精神残疾人约为0.19万人和重度残疾人约为0.45万人。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公共财政直接投入残疾人保障与服务的政府阳光工程。对于缓解当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供需矛盾,建立残疾人专项补贴制度,提高对残疾人的服务水平,推动残疾人状况改善,促进社会稳定和谐,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任务目标
2010年开始,通过统筹中央财政补贴、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及市本级专项补助资金,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提供资助、促进提高集中托养和居家托养服务条件、能力和水平,建立长效的庇护托养机制。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能力,提高生活质量。
(一)、建设柳州市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中心。在该中心未投入使用前,对以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方式集中托养的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进行补助。
(二)、2010年底前,在四个城区各建立一个以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为主体的“颐康园”,开展日间照料托养服务。
(三)在四城区及阳和、柳东新区、开展对无自理能力,家庭有照料条件、适合在家庭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试点工作。
三、托养形式
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是针对不同残疾类别和程度,实行分类服务,采取多种托养形式,以满足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努力实现残疾人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的服务。
(一)集中托养
集中托养对象一般为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而家庭护理有困难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按照保证重点、讲求实效、逐步发展的原则,采取新建、依托现有机构、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建设专业的“寄宿”加“日托”型托养服务机构,以满足有不同需求的重度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愿望。
(二)日间照料
日间照料对象一般为家庭白天无法照料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以社区为基础,从方便残疾人白天就近方便得到生活照料、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化娱乐、生产劳动等公益性服务为目的,是目前残疾人托养服务的主要方式。
(三)居家托养
居家托养主要针对无自理能力、家庭有照料条件、适合在家庭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为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是根据残疾人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需求,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和结对关爱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定期上门和针对性服务等形式,为居家残疾人提供家政服务(清洁居家卫生、生活用品购买或饮食生活服务等)、康复服务(简单康复、疾病护理)、紧急援助等。
四、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资助范围
1、政府有关部门及残联兴办的公益性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2、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3、享受低保且处于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的无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家庭。
(二)、资助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集中托养机构,按机构托养家庭困难(属低保、低收入家庭)且处于就业年龄阶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人数,给予人每年1000元补助。其中50%用于残疾人生活补助,由市残联依照托养条件审批后统一向市财政申请资金,财政根据实际托养人数按自治区标准(500元/人.年)审核支付补贴残疾人生活费用;其余50%资金用于机构项目经费补助,即,残疾人职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无障碍环境改造、生产生活等服务设施建设,购买社会服务、培训项目管理和服务人员等纳入项目管理,由市残联统一合理安排项目内容,市财政审核支付。
2、对城区建立日间照料形式的“颐康苑”,以政府投入为主,市财政给予每个“颐康苑”一次性建设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场地改造、设施设备购置等。并把建设补助经费纳入项目管理由市残联统一合理安排项目内容,市财政审核支付。“颐康苑”补助资金的50%用于残疾人生活补助,由市残联依照托养条件审批后统一向市财政申请资金,财政根据实际托养人数按自治区标准(500/人.年)审核支付补贴残疾人生活费用;50%资金用于残疾人职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无障碍环境改造、生 2
产生活等服务设施建设。购买社会服务、培训项目管理和服务人员等纳入项目管理,由市残联统一合理安排项目内容,市财政审核支付。
3、对符合居家托养的残疾人家庭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补助。其中50%用于残疾人生活补助,由市残联依照托养条件审批后统一向市财政申请资金,财政根据实际托养人数按自治区标准(500元/人.年)审核支付补贴残疾人生活费用; 50%用于残疾人家庭的及其他服务资助,即,残疾人职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无障碍环境改造、生产生活等服务设施建设,购买社会服务、培训项目管理和服务人员等纳入项目管理,由市残联统一合理安排项目内容,市财政审核支付。
4、有条件的县对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托养服务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五、资金来源
1、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200万;
2、市财政资金200万。
3、不足部分从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或通过社会捐助、慈善捐款筹集等。
六、服务标准
(一)集中托养及日间照料。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及日间照料机构,必须是经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一定基础设施、设备、有专人管理和服务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对纳入集中托养的家庭困难且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应首先保障其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所需,并根据情况,提供必要的康复和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对纳入日间照料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应提供用餐和基本的照料服务,有条件的可以适当组织开展教学与职业技能培训及简单的生产劳动。同时,所有选定为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及日间照料机构都要按有关规定与其所服务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或监护人签订托养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居家托养。实行居家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必须有法定监护人、家人或邻里能正常提供生活保障,基本满足其生活照料需求。
八、申请资助的条件和程序
(一)、申请资助的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建立,手续完备,经县(区)级以上的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2.具备基本的托养设施设备,配备满足基本服务的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健全,且正常运营三个月以上;
3.托养机构中的托养服务对象,需持有柳州市户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且属家庭困难(列入低保且低收入家庭)并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4.托养机构与托养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了一年以上托养服务协议;
(二)申请日间照料形式的“颐康苑”应符合下列条件:
1、“颐康苑”由县(区)政府采用购置、租赁、新建、置换等办法来解决,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0㎡,可安置不少于30人左右的活动场地。有3-6名以上专门的服务工作人员。
2、“颐康苑”服务对象为家庭白天无人照料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3、“颐康苑”必须具备有使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白天就近方便,可得到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化娱乐、生活训练,生产劳动等公益性的日间照料服务的条件
(三)申请资助的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家庭; 2.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段且无业,长期需要专人照料; 3.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持有柳州市户口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证)。
(四)申请资助的程序
提出资助申请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要按照要求据实填写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申请审批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申请资助的机构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资助申请审批表》和《阳光家园计划申请资助机构托养残疾人明细表》;
2、申请资助的残疾人家庭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
3、县级(区)以上残联受理,将本级受助机构、家庭和残疾人基本情况实时录入《中国残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凡涉及“残疾人证编号”的,一律使用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编号。
4、有受助机构或受助残疾人家庭的县(区)残联于每年4月30日前填写《阳光家园计划受助机构情况汇总表》和《阳光家园计划受助残疾人家庭情况汇总表》,以县(区)为单位报
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柳州市财政局
2010年4月6日
第五篇:长沙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总结-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精心打造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精品工程 ——长沙市残联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案例
(2015年10月15日)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年-2015年)》明确规定: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从2013年至今,我市根据中国残联《关于认真做好<阳光家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为民办实事“贫困残疾人救助工程”居家托养试点工作要求,在省级以上每人每年补助600元的基础上市区(县、市)各配套400元给予补贴,投入总资金近600万元实施该项目,为全市4000多名服务对象提供居家托养服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9月,中国残联还特邀我会分管托养工作的领导参加“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技术标准与规范论证会”。我们的工作思路是:政府主导、社会主力、对象主体。我们的工作目标是:托养一人、解放一家、和谐一方。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充分调研论证,精准定位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内涵实质 残疾人居家托养是近三年才提出的一种托养形式,是一项全新的、覆盖面广的个性化管理服务工作,其服务标准难以规范统一,服务成本难以精确核算,服务成效难以量化评估。对此,我市从2013年5月开始组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研究团队,前后利用半年时间,采取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行动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式全面研究并实地调查残疾人的服务需求,同时查阅国内外关于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操作经验及研究成果。初步建立由
政府部门牵头,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服务组织、志愿者、家庭邻里等为载体的居家托养服务体系,同年底出台了《长沙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规范》。目前,我市残疾人居家托养的服务内容按照此《规范》确定为居家照料、职业发展、生活支持3类32项指标。具体内容包括:(1)居家照料:个人生活护理,卫生清洁,膳食服务,家电维修,上门理发,其他居家照料服务。(2)职业发展:职业康复评估,职业发展规划,职业动力建设,家庭共识建立,就业信息提供,协助洽谈面试,就业支持辅导,职场环境适应,职业习惯养成,职场危机干预,动态跟进管理,其他职业发展服务。(3)生活支持:社会参与评估,康复护理指导,自理能力训练,生活技能训练,婚姻家庭辅导,政策咨询服务,矛盾调处服务,社交康乐服务,外出接送服务,家属支援服务,危机干预服务,社工转介服务,辅导器具与无障碍改造部分服务,其他生活支持服务。
二、积极探索试点,精当构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长沙模式
(一)积极试点我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1+1”模式 为把居家托养工作做得更实,我们积极创新,对市内五区(芙蓉区、雨花区、岳麓区、开福区、天心区)居家托养服务实行公开招标,向有良好服务能力和资质的社会专业机构购买服务,构建了“1+1”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长沙模式。即居家托养服务由1家家政公司联合1家社工机构共同承担,其中居家照料类服务由家政公司提供,职业发展和生活支持类服务由社工机构提供。做到服务内容、服务时长、服务标准三统一。并要求每年为每位对
象上门提供服务总时长不低于44小时(40小时上门服务,2小时用于跟踪回访和资料整理、2小时用于走访调查摸底,限定单次上门服务工作人员超过1人的按1人计时)。对每一个服务内容我们都有详细的服务菜单和标准要求。这种模式改变了以往对残疾人直接给予经济救济的方式,既满足了残疾人多样化的社会服务需求,又能使有限的资金用在残疾人亟需解决的问题上,实现了为残疾人提供高品质、专业化的居家托养服务目标。
(二)积极试点我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掌舵+划桨”模式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我市残联代表政府部门“掌舵”,把“划桨”的任务以契约方式交给残疾人社会组织,采取合同购买、资金补贴、资源整合等方式邀请残疾人社会组织承担服务的任务,残联只需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管。以这种契约方式开展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残联与社会组织形成“服务购买者与服务提供者”的关系。这种模式针对服务对象个体需求的普遍性和多样性基本上都能兼顾。
(三)积极试点我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制约+监督”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承接机构的监管,确保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质量,我市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全程监管此项工作,采用一系列的有效评估指标对每家机构每月工作进行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出具评估报告给市残联。市残联对得分较低的机构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并要求及时整改。项目结束后,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服务机构的整体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审查评定,评定结果作为该机构是否有资格继续承担今后项目的重要依据。虽然这种
模式我市实行的时间还比较短,但成效已逐步突显。
三、密切协同配合,精细规范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流程 三年来,我们“摸着石头过河”,边实践边总结,在社区、社团、社工等多方协同配合下制定了“一访二定三服务四评价”的居家托养服务流程。
“一访”即上门走访。我们依据托养对象的申请,先由社工机构逐一上门,详细了解其基本情况和托养需求,逐项向其讲解居家照料、职业发展、生活支持3大类32项服务项目包含的具体内容。
“二定”即制定方案。我们在与其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选择最适合其状况的服务项目,并建立档案、制订个性化托养服务计划。
“三服务”即个性化服务。我们根据托养服务计划,选派家政公司和社工机构相关服务人员为其提供托养服务。
“四评价”即服务质量评价。托养对象对服务人员每次上门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打分,相关记录作为第三方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
四、着力开拓创新,精心打造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品牌特色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我们依照但不拘束于固定的内容和流程,各区各机构工作中也呈现出许多特色做法。
(一)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优势,丰富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内容 工作中,我们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展服务内容。比较典型的事迹:一是,我市政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系长沙卫校康复专业的志愿者,合作成立“关爱残障人士康复护理服务小分队”一
事,他们定期对辖区内66位重度肢体残障人士中有需求的进行康复评定,康复指导等服务,社工用实际行动鼓励残障人士站起来,走出去,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目前已经累计上门服务316次,服务总时长700多小时,在辖区内营造了重视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二是,去年腊八节,我市众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动联系主办方开展了“腊八主题一碗粥活动”。将成功申请到的两百余份腊八粥送到160户残障家庭,让他们也感受到了“一碗粥”的温暖。类似这样的活动还有“庆祝3.8残疾妇女心理保健主题讲座”、“万人托养工程季度生日会活动”、“国际助残日活动”等。通过这些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进一步拉近了社工和服务对象之间的距离,同时也丰富了服务内容。
(二)特制免费电话随叫随到,探索居家托养服务有效捷径 我市天心区新开铺街道为服务对象安装特制免费电话,服务对象通过拨打“贴心一键通”,就可以全天候得到快捷的日常照料、家政服务、紧急救助、就业帮助等服务。我市其他区县也大多借鉴了这种做法,开福区还把“一点通”居家托养项目纳入区政府社会化管理实施,为城区9个街道700余户重度残疾人家庭安装“一点通”终端,为辖区内残疾人提供160多类便捷服务,这一举措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好评。
(三)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打造居家托养服务全新局面 工作中,随着社工定期上门回访,渐渐对服务对象熟知,根据服务对象不同特点和需求,社工机构建立QQ群,以短信、电话等方式提供服务,实现服务不间断、更贴心、更周到,让服务
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从心中感受到温暖。比如,我市福康社工机构开展“协助出行——我是你的腿”活动,为肢体残障服务对象提供出行服务累积达900余次3000多小时;光爱之家社工机构开展“爱心陪伴——心灵不孤单”活动,为有需求的残障人士上门陪伴读报纸,讲社会新闻,陪他们诉说世间情,给予服务对象心灵慰藉;培源社工机构开展“天籁列车——送你悦耳之声”活动,为有听力障碍的对象申请由旅澳华人魏基成先生设立的私人捐赠慈善项目“天籁列车”助残助听器等深受服务对象的喜爱。
五、深入剖析案例,精确制导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前进方向 自从开展这项工作以来,我们整理了许多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定期在我市居家托养工作群对案例进行分解剖析,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供大家参考借鉴。工作中,我们通过剖析案例发现:要想做好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关键是做好“两篇文章”。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服务对象的信任,才能为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才能最终实现对服务对象的转变。
(一)做好“患者篇”文章
一要患者坚强面对生死病残,坦然接受自己,保持心态的乐观,不自暴自弃,坚持的和困难做斗争;二要患者不压抑,不累计负能量。主动和亲人朋友倾诉,“一份快乐两人分享就变成两份快乐,一份痛苦两人承担痛苦就会减轻一半”;三要理解和体谅。家人是最爱你的家人,不一味的给家人负能量,相互理解和支持,和家人一起跟困难做斗争,做到“身残志不残”。
(二)做好“家属篇”文章
残疾朋友出现自闭、自卑、抑郁、厌世时,家人的陪伴和鼓励是最重要的依靠。一要坦然接受,理性处理,努力调节自己的心情,坦然接受现实,和患者一起坚强的应对。二要倾听和体谅,面对残障人士的诉说,让他发泄情绪和感情,或适时表达对他感受的认同,都会让残障人士感觉被关心、理解和支持。三要维护残障人士的自尊。不少残障人士会认为残障是上天的报应,是对他的一种惩罚,因此内疚不已。家人应该安慰及提醒残障人士残障可能随时发生在任何人身上。此外,我们在照料残障人士时,要尊重残障人士在每一阶段仍具有的能力,给他机会继续发挥,帮助残障人士找到自信,提升自我,做到“残疾人不是残废人”。
事实证明,服务对象把社工当领导逐步转变把社工当朋友,最终把社工当亲人的过程就是一个典型的居家托养服务成功案例。下面以我市光爱之家助残服务中心“打开心灵的窗户”案例做一汇报(见本文附件)。
六、立足现有成绩,精益求精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力争跨越 通过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和省实事工程工作,我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到精,达到了预期目的。基本实现从以前“照看一个人,拖累一群人”向现在 “托养一个人,解放一家人”的有效转变,获得了全市人民的积极拥护和肯定,在全市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当然,我们在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朝着“进一步改善残
疾人生活质量、打造更高水准的居家托养服务精品工程”这一目标,持之以恒,精益求精,着力解决“服务对象意识不高、服务力量数量不足、服务能量发挥不够”等重难点问题,以一流的工作标准、一流的工作作风、一流的工作成绩完成新一轮居家托养服务实事工程而奋斗,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附:我市光爱之家助残服务中心案例——“打开心灵的窗户” 【案主基本情况】
笑笑(化名),女,47岁,重度肢体残疾人,家住长沙某社区。六岁时一次忽然脚痛昏迷不醒后诊断出疼痛神经萎缩,现双腿萎缩,无法行走。居住环境相对潮湿,双腿常疼痛难忍。因无法独立行走,轮椅也需要人协助,因此从小到今都很少和外面接触。父亲去世后,一度低落、消沉、封闭自己、排斥社工上门探访,不愿意与外界接触。
【问题分析和评估】
1、自我认识不足。常年的疾病,使得案主很自卑、封闭,害怕与人接触,觉得自己没有用,什么也做不了。
2、对外界的判断片面。案主因为和外面的世界接触少,认为他人对残疾人不是歧视就是假同情。
3、父亲的离逝,给案主的打击很大。父亲在案主的心中就像一个太阳,是她和妈妈的支柱。父亲的离逝,让案主不知所措,不知道如何面对未来的生活。
4、疾病带来身体不适,给案主带来更多的痛苦。案主因疾病,且居住环境潮湿,常常疼痛难忍,不知道如何缓解疼痛。
【介入相关理论】
1、生态学模式
生态学模式是试图改善人与环境的应对方式,使个人需要与其环境之间形成较合理的契合。其要点之一是人在环境中,人与多个系统发生相互作用。利用这一框架,社会工作强调三个不同的方面:第一,它针对人并试图发展个体问题解决和应对能力;第二,它强调人与周围环境系统间的关系,并把人与所需资源、服务和计划联结起来;第三,它强调改变环境系统以更有效的满足个人的需求。
2、心理-社会学派模式
(1)心理-社会学派模式认为人的行为失调或行为障碍往往是其内在的人格缺陷与自我不完善的体现。因此,必须理解人的内部心理机制及其产生的原因,并以此作为治疗的出发点。
(2)认为人生活在社会环境中。社会环境中任何一部分的改变都会影响个体,这方面的问题也必须在社会环境中才能得到治疗。因此,考察个体行为的内在心理机制,探索个体的问题及原因以及选择解决问题的方法都离不开人所处的特定的环境。
(3)“人在环境中”。是指将服务对象的心理状态、心理过程同其生活的社会环境结合起来;人与环境是一个互动的体系,人在特定的环境中生活成长,所遭遇的问题也是人与环境互动的结果,只有将遭遇问题的人放在其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才能真
正理解其行为,并找到对症下药的治疗方法。
【服务目标】
1、引导案主走出低落、消沉的情绪;
2、引领案主走出自己的世界,正确认识自己,积极和外界接触。
3、链接资源,帮助案主做康复评估,指导案主做康复治疗,缓解疼痛,帮助案主取得有效的康复效果,让她生活得更加轻松一点。
【服务计划】
1、根据生态学模式,提高案主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去面对父亲逝世的事实,并学会调整自己情绪。
2、根据生态学模式中强调的人与周围环境系统间的关系,把案主与所需资源、服务和计划联结起来,为案主链接康复师,为她做康复治疗,缓解她的疼痛。
3、运用心理-社会学派模式理论挖掘案主封闭、阻抗、低落的深层原因,将服务对象的心理状态、心理过程同其生活的社会环境结合起来,引导案主正确认识自己、适应社会环境、积极乐观面对生活。
【服务过程】
1、第一环节:建立关系,引导叙述。
社工初期接触案主时,对社工很排斥,社工一次一次到案主家探访,一次次被拒绝。根据生态学模式中人与环境的互动,社工最终与社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协助他们一同上门。社工与案
主进行聊天中,了解到案主因前一段时间丧失父亲之痛,让案主原本低落的情绪更加低落,不愿再接触社会,并封闭自己的心,不跟身边的人交流,感觉失去父亲之后,整个是世界都塌下来了。社工静静的陪伴,倾诉让案主情绪得到缓解。随后,社工还发现案主长期生活在阴暗潮湿的房间里,案主的身体也有些微秒的改变,案主也说,最近身体也有些疼痛,不知道该如何缓解。社工安慰她,并告诉她现在长沙市残联的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就是为了帮助有类似她这样困难的残疾人群体而开展的。
初步与案主建立了关系之后,案主也开始慢慢信任我们,也逐渐向我们倾露出案主更多的心声。
2、第二环节:资源链接,提供支持性帮助,让案主身体得到放松。
运用生态学模式,将案主与所需资源、服务和计划联结起来。社工为案主链接康复师,为她做康复评估和治疗。康复师对案主疼痛处做简单的按压寻找痛点,发现案主无明显的肢体缺失,主要是全身关节疼痛。康复师建议案主疼痛难忍应该咨询医生根据疼痛程度选用止疼药,服用时要按医嘱定时服用剂量和方法,不要痛时才吃。随后,社工也在网上搜索到一些缓解疼痛的方法,告诉案主疼痛时可使用冷敷、热敷的方法,舒缓某些部位的疼痛,日常生活中不要长期保持一个姿势,可以卧床、躺坐相结合,并用软枕头承托受压部位。帮案主做康复时,案主慢慢的开始会主动要求康复师帮她按疼痛的地方,哪些需要加时再按一下。案主经过几次康复按摩后,疼痛缓解了很多,感觉轻松了很多。社工 的服务得到了案主的肯定,建立了更加密切的信任关系。
3、第三环节:进行朋友式的谈心,使其宣泄,引导案主走出悲观的心态。
案主对他们说:“我是因为腹积水导致了终生残疾,也许我这辈子不能再走出家门,只能在这房间里度过我今后的生活。又因为前段时间,我父亲逝世了,让我对未来的生活更加失去信心。母亲也老了,她的行动也不方便,也没有更多的精力照顾我,我也不知道我以后的路要怎么走,我一个人要如何面对以后的生活呢。所以我更愿意将自己封闭起来,不想给任何人增添负担,这样我的心里也会好过一些。”社工倾听着,静静守在案主的身边,陪着案主一起宣泄心中长期压抑的情绪。社工对案主进行哀伤辅导,和案主谈论生与死的话题,让案主豁然开朗了许多。社工一步步协助案主在合理时间内,一次次出现悲伤, 一次次成功地消除悲伤,以增进案主重新开始正常生活的能力。社工的陪伴,让案主慢慢走出了父亲逝世的悲痛中。
4、第四环节:适应环境,参与活动,提高自信
为了让案主更多的和社会接触,改变对社会环境的认知,打开心灵的那一扇窗户。社工在初期阶段,一对一陪伴案主参与光爱之家组织的外出活动。案主一开始,很抗拒外出,心理的戒备还没有完全放下。社工引导案主勇敢的尝试第一次,告诉她,很多和她境况相似的朋友都在一起。渐渐的,案主越来越喜爱和大家一起玩,案主乐观开朗的本性慢慢的展现在我们面前,活动中,认识了很多好朋友,照片里,总是有她灿烂的笑容。案主慢慢变
得自信,甚至还担任了“光爱乐园”小组的组长,自发的组织残友们一起去烈士公园等地游玩。
【案例点评】
整个过程中,社工以诚相待,真心实意的为案主提供服务,得到案主的信任,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康复资源的链接,让案主的身体疼痛得到缓解,让她的生活感到轻松了许多;心理疏导,让案主勇敢面对父亲逝世的事实,正确的看待生死,走出悲伤心态;社会活动的参与,让案主结识到很多朋友,正确认识自己和社会环境的关系,变得自信,乐观,开朗。
以上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像这样的典型案例我们积累了很多,在此不一一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