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劳动法 司考真题
2002年
1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劳动关系的性质,下列哪一项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A.某私营企业职工张某与某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机关因工伤认定结论而发生的争议
B.进城务工的农民黄某与其雇主某个体户之间因支付工资报酬发生的争议
C.某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王某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退休费用的发放而发生的争议
D.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李某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因股息分配与该公司发生的争议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争议的知识。我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了劳动法处理争议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选项A、C、D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都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因而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范畴。
【答案】:B
14.某甲在一企业工作,试用期未满便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下列各项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应当提前30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B.甲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C.甲可以随时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D.甲在试用期内不得解除合同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的知识。劳动法中涉及劳动合同解除的有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即在试用期之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预计今后司法考试可能会在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内出题,需要考生予以关注。
【答案】:C
48.在某国有企业工作的吴某,在向该企业递交辞职书的第2日不辞而别,对这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该企业决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企业有权要求吴某赔偿单位下列哪些损失?
A.该单位招收录用吴某时向有关管理机构交纳的200元行政管理费用 B.企业为培养吴某,曾派他到国外学习,企业为此支付培训费用1万元
C.由于吴某不辞而别,企业没有及时找到人员顶替吴某的工作,由此给该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
D.由于吴某不辞而别,给该企业生产造成间接经济损失4万元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法有关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规定的知识。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吴某在向所在企业递交辞职书的第二日即不辞而别,违反了该条规定。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用于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费的支付和劳动者违约时培训费的赔偿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上述规定,选项A、B、C应为正确【答案】。
【答案】:ABC
53.下列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哪些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A.某私营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B.某国家机关与工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 C.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 D.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法调整范围的知识。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首先,选项D是两个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尽管名称是“劳务合同”,但二者之间并没有劳动者一方,故可先行排除。选项A、B中一方均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符合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本题的难点是对选项C的理解,从该选项的表述应该有两种意思,一是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代表和被代表、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因此其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也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二是从形式上看,公司董事长与公司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但从出题者的意图揣摩来看,本选项应该考查的是第一种意思。故排除选项C。
【答案】:AB
54.下列关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调解原则适用于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 B.在劳动仲裁前必须先行调解 C.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
D.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知识。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本题中选项B、C表述错误应予以排除。
【答案】:AD 2003年
14.下列哪一事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
A.甲厂职工陈某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参观的客户蒋某致伤,蒋某要求陈某赔偿 B.汪某因身高不足1.70米而被乙厂招聘职工时拒绝录用,汪某欲告乙厂 C.丙公司与劳务输出公司就30名外派劳务人员达成的协议 D.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答案】B 【知识点】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详解】劳动法律关系是当事人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狭义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只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平等就业权,不得遭受歧视,故B为正确答案,其他三种关系均应受民法调整。32.下列哪些情况会导致法律责任?
A.保安员曲某收5元自行车停车费,并不给收据 B.姜某向报社写信揭露某记录片造假,报社没有刊登
C.冯某经公共汽车售票员提醒后仍不给抱小孩的乘客让座,小孩被拥挤受伤 D.塑胶五金厂要求工人一天至少工作15小时,加班费为每小时1.5元 【答案】AD 【知识点】法律责任
【详解】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法律后果。法律责任产生的前提要么是违法行为(包括违约行为),要么是法律的 强制性规定;当然,违法行为的认定也离不开法律的规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服务单据。据此,A选项的情况会导致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和第九十条的规定,D选项的情况会导致法律责任。
在B选项,报社没有刊登的义务,当然谈不上法律责任的存在。在C选项,冯某对小孩的受伤不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冯某没有让位的法律义务(只是社会公德要求的道德义务而已)。
47.根据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争议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企业与职工就劳动争议达成和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再申请仲裁或诉讼
B.劳动争议发生后6个月内,企业或者职工任何一方均可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C.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只能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A B D 【知识点】劳动争议的解决
【详解】根据《劳动法》第79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82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双方可达成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无必须履行的法律效力,而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可依法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仲裁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0.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
A.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
B.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 C.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A C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详解】根据《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 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27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关于职工结婚的规定与劳动纪律无关,而且本身也不合法,所以不在考虑之内。2004年
28.王某的日工资为80元。2004年5月1日至7日,根据政府规定放假7天,其中3天属于法定假日,4天属于前后两周的周末公休日。公司安排王某在这7天加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除应向王某支付每日80元的工资外,还应当向王某支付多少加班费?
A.560元B.800元C.1120元D.1360元 【答案及解析】:B《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由此可知,公司应支付王某的工资报酬总共为1360元,减去7天的日基本工资560元,应支付王某加班费800元。
(二)某建筑公司拖欠30位民工的工资达半年,民工反复索要无果,遂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公司提出有个别民工偷窃和毁坏设备,但查不出何人所为,所以让全体民工承担连带责任,以工资抵偿损失。请回答以下第99、100题。99.对于民工的请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作出下列何种决定? A.告知民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责令公司支付所欠民工工资
C.将案件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D.对公司提出警告、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答案及解析】B《劳动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矛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劳动工作。”第85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施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根据以上法条,B项正确,而CD项错误。至于A项,对于民工的请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不能推读,而有义务作出处理,A项显然错误。
100.对于建筑公司的主张,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认定?
A.公司让全体民工对偷窃和毁坏设备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 B.全体民工有义务与公司协商确定赔偿损失的数额
C.偷窃和毁坏设备事件与民工工资无关,应循其他合法途径另行解决
D.全体民工有义务查出偷窃和毁坏设备者,查出前可暂扣部分工资作为保证 【答案及解析】AC A项正确。公司在查不出是何人所为破坏和偷窃行为时让全体民工承担,显然是于法无据的无理要求。因此,对于公司发生的偷窃和毁坏设备事件应采取其他合法解决途径,所以C项也是正确的说法。同理,BD的说法是错误的?。2005年 19.某民办科研所与技术员周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由周某承担科研所的一个产品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由于资金缺乏,项目被迫下马。科研所决定与周某解除劳动关系。对此,该单位法律顾问提供的下列哪一项建议不符合法律规定? A.告知周某当初聘用他的工作岗位已不存在 B.至少提前30天向周某发出书面通知
C.先安排周某到后勤岗位,如他拒绝就可以解雇
D.如周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与单位签订解约协议,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周某不同意签订解约协议,单位有权单方解约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考点】本题是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命题,主要考察须预告的解除。【解题思路和依据】《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的意见》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此,D中,如周某不同意签订解约协议,单位有权单方解约但应支付经济补偿。
【应注意的问题】经过当事人协商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因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支付补偿金的情况:(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答案】D 20.某建筑工程队低价招用20名学徒工,合同中规定他们每天必须从事高空作业或繁重搬运工作,否则不能结算当月工资。用工当月,工程队因违反安全施工规定造成事故,致使学徒工多人伤亡。有关部门经调查发现这些学徒工均是不满15周岁的边远地区农民子弟。对此,劳动行政部门拟采取的下列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 A.责令雇主解除劳动合同,遣返这批学徒工 B.责令雇主承担遣返费用,并给予经济补偿 C.收缴雇主在非法用工期间的经营所得
D.告知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向雇主索赔的权利,并协助他们向雇主索赔 【考点】劳动行政部门可以采取的措施 【解题思路和依据】《劳动法》第15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劳动法》第94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10条: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 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第11条: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娑ǖ牡谒募短辶投慷鹊睦投褂貌宦?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注意的问题】童工和未成年工的区别:禁止使用童工;对未成年工在劳动强度、工种等方面作了限制性规定。【答案】C 66.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工作时间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制度 B.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2日
C.用人单位不能实行法定工作时间,需要实行其他工作时间的,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
D.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而且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
【考点】本题是关于劳动法的命题,主要考察考生对工作时间的掌握。
【解题思路和依据】解题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38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39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答案】ACD 67.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又规定企业职工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定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有联系又有区别。下列关于两者异同点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签订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是单个劳动者,而是代表全体劳动者的工会
B.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C.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是要式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但备案、鉴证或公证都不是订立合同的必要条件
D.根据特别优于普通的原则,个人劳动合同的效力优先于集体合同的效力 【考点】本题是关于劳动合同的命题,主要考察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解题思路和依据】解题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3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第34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第35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答案】AB 2006年
28.关于集体合同的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甲未建立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应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B.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可以高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C.并非所有的企业都必须签订集体合同
D.集体合同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方能生效 【答案】D 【考点】劳动集体合同 【详解】《劳动法》第33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故A、C项正确。第34条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故D项错误。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故B项正确。本题答案为D。
66.某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在经济补偿方面的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A.李某的试用期刚过一半,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决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试用期的全部工资,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B.张某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但决定提前办理退休手续,企业告知,此情况下只支付养老金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C.吴某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根据有关规定将领取失业救济金,企业决定从经济补偿金中作适当扣除
D.肖某因患病被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发给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并在经济补偿金中作相应抵偿 【答案】ACD 【考点】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对职工的经济补偿
【详解】根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协议解除、提前通知解除,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故选项A中李某、D中肖某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而选项B中张某是因为提前退休而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得不到经济补偿;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第43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全,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者减发失业救济金。“因此,A、C、D中用人单位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的行为不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CD。74.下列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哪些表述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A,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B.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
C.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遗属津贴 D.社会保险基金的经办机构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答案】ABCD 【考点】社会保险基金 【详解】《劳动法》第70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故A正 确;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故B正确;第73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故C正确;第74条第1款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故D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2007年
26.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应受到《劳动法》有关限制性规定的约束?
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B.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C.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D.用人单位取得大量订单,为了在短期内完成交货,必须组织突击生产的 【答案】D 【逐项解析】《劳动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依据该条规定,选项A、B、C表述的情形均符合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
第41条规定的限制,非本题正解。选项D表述的情形,无法律依据,应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限制,是本题的正解。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97.依照劳动法规定,企业在重整期间需要裁减人员时,应采取的程序是:
A.应当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B.应当召集职工代表大会,对裁员方案进行表决 C.裁员方案应当公布,并允许被裁减人员提出异议 D.裁员方案实施前,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答案】AD 【逐项解析】《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依据该条规定,选项A表述正确,是本题的正确答案;选项B无法律依据,表述错误,非本题正确答案;选项C无法律依据,表述错误,不是本题正确答案。选项D的表述正确,是本题的正确答案。98.对于被裁减人员,应当给予的待遇是:
A.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B.制定职工安置预案,予以妥善安置
C.承诺企业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时予以优先录用 D.承诺企业在重整成功后予以重新录用 【答案】ABC 【逐项解析】《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依据以上规定,选项A、B、C表述正确,是本题正确答案;选项D无法律依据,表述错误,非本题正确答案。99.不得被裁减的企业人员有: A.管理层、技术骨干和劳动模范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D.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答案】BCD 【逐项解析】《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依据该条规定,选项A无法律依据,表述错误,非本题正确答案;选项B、C、D分别符合该条第2、3、1项的规定,表述正确,是本题的正确答案。100.对于企业裁减人员的决定,工会依法可采取的行动是:
A.工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B.工会认为该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重新决定 C.被裁减人员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D.被裁减人员提起诉讼有困难的,工会可以代表职工提起诉讼 【答案】ABC 【逐项解析】《劳动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依据该条规定,选项A、B、C表述符合法律规定,是本题的正确答案;选项D表述错误,工会只是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而不能代表职工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是职工的权利。2008多选
70.关于当事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赵某到某公司应聘,提议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王某在某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李某在某国有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十二年,在该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主张企业有义务与自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杨某在与某公司连续订立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续订时,杨某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案:ABD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ABD是正确的,C是错误的。不定项
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第95-97题。
95.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 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四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的任何人披露 答案:ABD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因此,A项说法错误。第59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因此,B项说法错误。
第59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因此,C项说法正确。第60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因此,D项说法错误。
96.松园公司和天利公司对李某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松园公司与李某签订到期可续签的一年期劳动合同
B.松园公司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提取5%作为员工集体福利费 C.天利公司要求李某缴纳5000元岗位责任保证金 D.天利公司告知李某无权参加本公司工会 答案:ABCD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因此,A项说法错误。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因此,BC项说法错误。考试大论坛
第64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D项说法错误。
97.天利公司将李某再派遣到自己的子公司,被李某拒绝。天利公司遂以李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退回松园公司。随后,松园公司以李某已无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天利公司可以对李某进行再派遣,但不能因李某拒绝而将其退回 B.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C.李某可以将天利公司或者松园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D.李某可以就其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请求天利公司和松园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62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因此,A项说法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2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本题中,“李某已无工作”不属于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因此,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B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因此,C项说法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D项说法正确。2008单选
26.张某在工作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公司设备受损,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张某的月工资为9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00元。现公司决定从张某的月工资中扣除设备损失赔偿金,直到公司损失收回。下列扣款方案中,哪一项符合劳动法规定? A.按照本人月工资的20%计算,每月扣除180元
B.按照扣除后的余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每月扣除200元 C.按照A、B方案平均计算,每月扣除190元
D.按照张某与公司的五年合同期平均计算,每月扣除500元 答案:A 解析:《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其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余额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本案中张某月工资900元,每月扣除20%是180元,扣除后张某实得工资为720元,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所以每月扣除180元即可。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项。
27.陈某大学毕业后被某网络公司聘用。工作期间,陈某与公司因社会保险问题发生争议。关于该争议解决方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可提请仲裁,但必须在此之前先申请调解 B.陈某可提请仲裁,但在此之后不能够提起诉讼
C.社会保险问题不适用劳动争议仲裁,陈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D.陈某可自己与公司协商,也可请工会或者第三人共同与公司协商 答案:D 解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AB项错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所以,C项错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 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所以,D项正确。多选
70.赵某于2008年4月2日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后的一天,赵某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并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赵某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从确认
B.赵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赵某开始工作之日起已建立 C.赵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但无权享受工伤待遇
D.公司应当自2008年4月2日起向赵某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答案:BD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本案中尽管公司与赵某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因为赵某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他与公司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所以,A项表述错误,B项表述正确。赵某与公司之间有事实劳动关系,所以赵某享受法律赋予的劳动这应该享有的权利,因此赵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享受工伤待遇。所以,C项表述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D项表述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D两项。提示:《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但是,2008年9月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根据该规定可知,本题的D项也是错误的,应该从2008年5月2日起向赵某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77.2008年1月,王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甲公司依据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向王某收取了2000元押金。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只要王某同意,收取押金就合法
B.无论王某是否同意,甲公司均无权要求交纳押金 C.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甲公司限期退还押金
D.劳动行政部门应对甲公司处以押金数额二倍的罚款 答案:BC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
第8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2009 多选
70.关于劳动关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劳动关系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B.劳动关系既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C.劳动关系既包括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 D.劳动关系既具有平等关系的属性也具有从属关系的属性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关系。
选项A正确。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选项B错误。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属于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选项C正确。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属性,用人单位有权依法管理和使用劳动者。劳动关系具有财产关系的属性,劳动者有偿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选项D正确。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变更劳动关系时,应依照平等自愿、合法原则进行,因而劳动关系具有平等性。同时,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动关系一经确立,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身份、组织和经济上的从属关系,用人单位按照其劳动规章制度管理和适用劳动者,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71.2009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些人具备法定条件?()
A.赵女士于1995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1999年2月辞职,2002年1月回到该公司工作 B.钱先生于1985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2006年3月,该企业改制成为私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年满50岁的钱先生与公司签定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
C.孙女士于2000年2月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作,签定了为期三年、到期自动续期三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公司将孙女士提升为技术部副经理 D.李先生原为甲公司的资深业务员,于2008年2月被乙公司聘请担任市场开发经理,约定:先签定一年期合同,如果李先生于期满时提出请求,可以与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14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选项A错误。不满足《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
选项B正确。根据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第2项,该项符合题干要求。
选项C正确。符合《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第3项的规定。(?)选项D正确。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
72.东星公司新建的化工生产线在投入生产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劳动法》规定?()A.安排女技术员参加公司技术攻关小组并到位于地下的设备室进行检测 B.在防止有毒气体泄漏的预警装置调试完成之前,开始生产线的试运行 C.试运行期间,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员已经接受了专门培训,但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D.试运行开始前,未对生产线上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职业安全卫生法的规定。选项A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选项B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53条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选项C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55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选项D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73.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范围?()A.张某自动离职一年后,回原单位要求复职被拒绝
B.郑某辞职后,不同意公司按存款本息购回其持有的职工股,要求做市场价评估 C.秦某退休后,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及时发放社会保险金,要求公司协助解决 D.刘某因工伤致残后,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的伤残等级不服,要求重新鉴定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范围。《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2010年 单选
27.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A.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
B.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C.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D.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答案:C 多选
73.下列哪些说法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A.我国公民未满十六岁的,用人单位一律不得招用 B.双方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周六加班
C.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为二年的,试用期应在半年以上 D.双方当事人可就全部合同条款做出违约金约定 答案:ACD 74.关于工资保障制度,下列哪些表述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A.按照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B.乡镇企业不适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C.加班工资不包括在最低工资之内
D.劳动者在婚丧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答案:ACD 2011年
多选
68.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拟裁减职工25人。公司决定公布后,职工提出异议。下列哪些说法缺乏法律依据? A.职工甲:公司裁减决定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无效 B.职工乙:公司没有进入破产程序,不能裁员
C.职工丙:我一家4口,有70岁老母10岁女儿,全家就我有工作,公司不能裁减我 D.职工丁:我在公司销售部门曾连续3年评为优秀,对公司贡献大,公司不能裁减我 答案:ABD 69.关于社会保险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B.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行社会统筹 C.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D.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由遗属继承 答案:ABC 不定项
邓某系K制药公司技术主管。2008年2月,邓某私自接受Y制药公司聘请担任其技术顾问。5月,K公司得知后质问邓某。邓某表示自愿退出K公司,并承诺5年内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在任何一家制药公司任职或提供服务,否则将向K公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2009年,K公司发现邓某已担任Y公司的副总经理,并持有Y公司20%股份,而且Y公司新产品已采用K公司研发的配方。K公司以Y公司和邓某为被告提起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请回答第95—96题。
95.关于Y公司和邓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Y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B.邓某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C.Y公司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D.邓某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答案:ABD 96.案件审理期间邓某提出,本案纠纷起因于自己与K公司的劳动关系,应属劳动争议案件,故K公司应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遂请求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关于该主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侵犯商业秘密本质上属于侵权,违反竞业禁止本质上属于违约 B.本案存在法律关系竞合,K公司有选择权 C.劳动关系优先于商事关系 D.邓某的主张应予支持 答案:AB 2012年 单项选择题:
1、某单位1994年10月招聘职工,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并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如有隐瞒,一经发现立即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赵某中专未毕业,但托人提前领取了某中专的毕业证;王某是大专毕业。她俩同时被录用。该单位与她们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4年,试用期半年。两人在试用期工作都很认真。1995年2月,单位发现赵某的中专毕业证是伪造的,要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赵某称自己已怀孕,并持有医院证明。单位并不理会,解除了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同月,王某经常出现呕吐、恶心,全身不适等症状,经医院诊断为妊娠反应。王某持医院开具的休息证明到单位请假。单位认为王某在招聘时没有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隐瞒了自己怀孕的事实,欺骗单位,也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该单位是否有权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
A.该单位有权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因为赵某中专未毕业,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已在试用期被该单位发现
B.该单位有权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因为赵某已怀孕,显然不胜任该岗位工作
C.该单位无权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因为赵某中专虽未毕业,但已取得中专毕业证符合该单位的录用条件
D.该单位无权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因为赵某虽不符合录用条件,但被录用以来工作很认真,且已怀孕 正确答案:A 2、1995年10月,谭某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盛大饭店作厨师。盛大饭店于11月和谭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饭店每月支付谭某工资1500元。谭某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盛大饭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谭某,延长试用期期间,谭某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750元。谭某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饭店评理。饭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本饭店多年的做法,对谭某不能搞特殊。有关本案中盛大饭店与谭某所签劳动合同的效力的下列评论,哪项是正确的? A.盛大饭店与谭某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无效 B.盛大饭店与谭某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有效 C.盛大饭店与谭某新签的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D.以上评论都不正确 正确答案:C 3、1995年10月,谭某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盛大饭店作厨师。盛大饭店于11月和谭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饭店每月支付谭某工资1500元。谭某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盛大饭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谭某,延长试用期期间,谭某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750元。谭某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饭店评理。饭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本饭店多年的做法,对谭某不能搞特殊。盛大饭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谭某工资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A.盛大饭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谭某工资是正确的,因为这是该饭店多年的做法,谭某不能搞特殊
B.盛大饭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谭某工资是正确的,因为谭某试用期满考试不合格 C.盛大饭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谭某工资是不正确的,因为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 D.上述说法都不正确 正确答案:C
4、某单位1994年10月招聘职工,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并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如有隐瞒,一经发现立即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赵某中专未毕业,但托人提前领取了某中专的毕业证;王某是大专毕业。她俩同时被录用。该单位与她们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4年,试用期半年。两人在试用期工作都很认真。1995年2月,单位发现赵某的中专毕业证是伪造的,要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赵某称自己已怀孕,并持有医院证明。单位并不理会,解除了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同月,王某经常出现呕吐、恶心,全身不适等症状,经医院诊断为妊娠反应。王某持医院开具的休息证明到单位请假。单位认为王某在招聘时没有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隐瞒了自己怀孕的事实,欺骗单位,也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该单位是否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
A.该单位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隐瞒了怀孕事实,欺骗了招工单位
B.该单位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既已怀孕,且妊娠反应严重,显然无法胜任目前工作
C.该单位无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在招聘时完全符合应聘条件,无欺骗单位行为
D.该单位无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被录用后工作很认真,表现很好 正确答案:C
5、以下劳动关系中,哪个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A.乡镇企业与其职工之间的关系 B.某家庭与其聘用的保姆之间的关系 C.个体老板与其雇工之间的关系
D.国家机关与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B
6、某私营企业下列所为哪个不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A.招收3名15周岁的工人
B.以女性为由拒绝招收4名女工 C.不同意职工组建工会
D.辞退1名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怀孕女工 正确答案:D
7、甲、乙两人在机械厂的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假设乙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由机械厂另行安排工作,则机械厂仍不得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B.乙所受损失应向甲要求赔偿
C.机械厂工会对该厂解除与甲或乙的劳动合同无权提出意见
D.机械厂在对乙作出相应经济赔偿的前提下可以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A
8、某企业与张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张某工作后,单位发现其严重近视,因该工种对视力有严格要求,张某适应该工作。企业经了解得知,张某在录用时隐瞒了其视力的真实情况,于是该企业决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因张某不能胜任该项工作,劳动合同应予解除 B.因张已被考核录用,企业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C.此劳动合同不应解除,而应变更
D.此劳动合同无效,自订立时起就无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D
9、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组织冒险作业,有权()。A.拒绝执行B.提出批评C.检举D.控告 正确答案:A
10、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下列哪些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A.劳动合同期限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B.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 C.劳动保护和工作时间 D.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D
11、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多少年? A.3年B.5年C.7年D.8年 正确答案:D
12、张某去一家企业应聘,称自己原是杂志社高级翻译,精通英、日两门外语。该企业正急需张某这样的人才,准备以高薪委以重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然而张某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错误,给该企业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经了解张某从未当过翻译,英语水平差,日语更是一窍不通。该企业决定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如何认定此案?()A.张某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该企业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B.张某给该企业造成较大损失,该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C.此劳动合同不应解除,应予变更 D.该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正确答案:D
13、我国《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的报酬不低于工资的多少?()
A.100%B.150%C.200%D.300% 正确答案:C
1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多少天内结案?()A.30天B.60天C.90天D.120天 正确答案:B
15、某国有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决定生产,需要与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该企业与部分职工在变更合同关系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关于劳动争议的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项? A.职工侯某表示愿意与企业调解解决,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与该国有企业达成调解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必须履行的法律效力
B.职工年某决定申请仲裁,并在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C.职工马某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D.职工岳某决定申请仲裁,但他未与该国有企业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B 多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的表述,正确的有
A.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B.集体合同的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C.集体合同签订后应报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D.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正确答案:A,B,D
2、某乡镇企业在吕某与某国有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许诺给吕某更高的报酬,与吕某签订了劳动合同,给上述国有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对此,下列评论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该乡镇企业应承担有关行政责任
B.该乡镇企业应承担说服吕某回到该国有企业工作的责任 C.该乡镇企业应承担解除与吕某签订的合同的责任 D.该乡镇企业与吕某负连带赔偿的责任 正确答案:A,B
3、江某大学毕业后到一公司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江某向公司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公司,如.调动则需支付公司违约金1万元,公司分配江某住房一套。3年后江某准备赴国外自费留学,答应公司学习结束后再回来。公司提出江某如果回来保证接收,但现在江某提前解除合同,江某需支付违约金,退出房屋。江某不同意,双方遂起纠纷。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江某无须支付违约金1万元,也无须退出房屋 B.江某无须支付违约金 C.江某应退出房屋 D.江某应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C,D
4、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
A.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
B.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 C.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A,C
5、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说法,下列哪些是错误的?
A.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某项工作或工程的时间长度为准,当某项工作或工程完成后,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不得解除、终止
C.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
D.若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该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终止 正确答案:A,B
6、张某与某饭店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1个月,张某表示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饭店续订合同,但饭店人事部负责人提出:“要调走可以,但必须交齐后3年的培养费200元,然后才给办理调动手续。”这是根据饭店制定的《饭店员工须知》中“凡到饭店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的规定,2年劳动合同虽已到期,但至少还应续签3年,如果张某不续签,则应赔偿培训费1200元。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些:()A.因张某是该饭店员工,饭店制定的《饭店员工须知》对张某具有约束力,张某应赔偿1200元后方能解除合同,这并不违反《劳动法》
B.张某2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终止合同,饭店不得强迫张某缴纳1200元培养费,《饭店员工须知》中的规定因违背了《劳动法》而无效 C.若张某对饭店此决定不服,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D.张某对饭店此决定不服,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B,C
7、某甲与某国有企业乙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甲欲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遂向乙递交了调离申请。递交调离申请的第二天,未经乙同意,甲即到某私营企业丙工作,但未与丙签订劳动合同。现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A.甲应赔偿乙为其支付的培训费
B.甲享有法律规定的自主择业权,且已递交调离申请,故不应负赔偿责任 C.丙虽招用甲,但未与之签约,不应与甲一道承担赔偿责任
D.甲擅离岗位,致乙生产受损,甲应赔偿乙因其违约对乙造成的损失 正确答案:A,D
8、下列哪个选项适用《劳动法》 A.个人独资企业和其雇用的人员 B.某公安局于其聘请的清洁工人 C.某家庭与其雇用的家庭保姆 D.某包工队招的农民工 正确答案:A,B,D
9、下列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B.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C.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B,D
10、劳资双方建立劳动合同后,应遵守合同,但在下列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
B.劳动者不满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报酬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D.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正确答案:A,C,D
11、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下面有关仲裁裁决的表述,正确的是()A.仲裁裁决只有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前提下才能作出 B.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C.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只能申请人民法院而不能申请仲裁委员会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C,D
12、下列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哪些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A.某私营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B.某国家机关与工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 C.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 D.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 正确答案:A,B
13、在下列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A.职工李某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
B.职工王某因偷窃自行车1辆而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C.职工徐某因与他人同居而怀孕 D.职工陈某被派往境外逾期未归 正确答案:A,B,C
14、某宾馆贴出的招聘广告中有下列内容,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是()。A.必须是年龄在15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下 B.合同试用期为9个月
C.必须签订6年的劳动合同
D.一经录用,女性在合同有效期间内不能结婚,否则在哺乳期间将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B,D
15、根据有关劳动政策规定,再就业服务中心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资金来源,原则上采取“三三制”的办法解决,即()。A.财政预算安排1/3B.企业负担1/3 C.银行贷款1/3D.社会筹集1/3 正确答案:A,B,D
16、某单位1994年10月招聘职工,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并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如有隐瞒,一经发现立即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赵某中专未毕业,但托人提前领取了某中专的毕业证;王某是大专毕业。她俩同时被录用。该单位与她们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4年,试用期半年。两人在试用期工作都很认真。1995年2月,单位发现赵某的中专毕业证是伪造的,要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赵某称自己已怀孕,并持有医院证明。单位并不理会,解除了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同月,王某经常出现呕吐、恶心,全身不适等症状,经医院诊断为妊娠反应。王某持医院开具的休息证明到单位请假。单位认为王某在招聘时没有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隐瞒了自己怀孕的事实,欺骗单位,也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本案中,若赵某、王某对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服,可采取下列何种途径解决? A.申请调解 B.申请仲裁 C.提起诉讼 D.与单位协商 正确答案:A,B,C,D
17、某单位1994年10月招聘职工,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并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如有隐瞒,一经发现立即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赵某中专未毕业,但托人提前领取了某中专的毕业证;王某是大专毕业。她俩同时被录用。该单位与她们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4年,试用期半年。两人在试用期工作都很认真。1995年2月,单位发现赵某的中专毕业证是伪造的,要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赵某称自己已怀孕,并持有医院证明。单位并不理会,解除了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同月,王某经常出现呕吐、恶心,全身不适等症状,经医院诊断为妊娠反应。王某持医院开具的休息证明到单位请假。单位认为王某在招聘时没有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隐瞒了自己怀孕的事实,欺骗单位,也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假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该单位不得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的裁决,该单位必须按下列哪项去做? A.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王某应得的工资
B.不得安排王某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C.不得安排王某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D.不得安排王某加班 正确答案:A,B,C 18、1995年10月,谭某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盛大饭店作厨师。盛大饭店于11月和谭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饭店每月支付谭某工资1500元。谭某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盛大饭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谭某,延长试用期期间,谭某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750元。谭某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饭店评理。饭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本饭店多年的做法,对谭某不能搞特殊。本案中,盛大饭店的错误为下列哪项所述? A.签订劳动合同部分内容违法 B.不按约定履行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期满时进行考试 D.以上都是该饭店的错误 正确答案:A,B 19、1995年10月,谭某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盛大饭店作厨师。盛大饭店于11月和谭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饭店每月支付谭某工资1500元。谭某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盛大饭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谭某,延长试用期期间,谭某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750元。谭某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饭店评理。饭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本饭店多年的做法,对谭某不能搞特殊。本案谭某与盛大饭店的争议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方式解决? A.调解 B.协商 C.仲裁 D.起诉
正确答案:A,B,C,D 2013年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6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答案:B 35下列说法中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是: A.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计支付
B.社会保险基金可以用于平衡政府财政预算,但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C.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需要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的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D.参加基本养老保俭的个人,如果想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满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要求 参考答案: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2010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些人具备法定条件? A.柳经理于1995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1999年2月辞职,2000年1月回到该公司工作 B.王女士于1985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2006年3月,该企业改制成为私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年满48岁的王女士与公司签订了4年期的劳动合同
C.孙女士于2000年2月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作,签订了为期3年、到期自动续期3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公司将孙女士提升为技术部副经理 D.张先生原为甲忪司的资深业务员,于2009年2月被乙公司聘请担任市场开发经理,约定:先签订一年期合同,如果张先生于期满时提出请求,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A,B,C,D 63下列哪些情况会导致法律责任? A.保安员曲某收5元自行车停车费,并不给收据 B.姜某向报社写信揭露某纪录片造假,报社没有刊登
C.冯某经公共汽车售票员提醒后仍不给抱小孩的乘客让座,小孩被拥挤受伤 D.塑胶五金厂要求工人一天至少工作15小时,加班费为每小时1.5元 参考答案:A,D 78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 A.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
B.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 C.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A,C 8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下述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A.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B.劳动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或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D.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参考答案:B,C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88.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应当符合下列哪(一)些规定:()A.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全国最低工资标准 B.工资应当以货币或者实物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C.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最少要支付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D.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酌情降低支付工资 参考答案:C 14年
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请回答第86—90题。
86.关于李某申请仲裁的有关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劳动合同履行地与乙公司所在地不一致,李某只能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申请时应提交仲裁申请书,确有困难的也可口头申请 C.乙公司对终止劳动合同的主张负举证责任
D.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的,李某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
【答案】BCD 【考点】劳动仲裁 【解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所以A错误;
第28条:“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B正确;
87.关于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时李某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年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李某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乙公司继续履行
B.如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乙公司的工作年限
C.甲公司还可与李某经协商一致解除其劳动合同,由乙公司新签劳动合同替代原劳动合同 D.如解除原劳动合同时甲公司已支付经济补偿,乙公司在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 【答案】ABCD 【考点】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的处理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4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AB正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允许的,C正确; 甲公司解除合同并支付补偿金后,乙公司再签的合同属于全新的合同,与之前的合同没有任何承继关系,所以乙公司再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单独计算工作年限,D正确。
88.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支付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李某仍继续在公司工作,应视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故李某无权请求支付二倍工资
B.劳动合同到期后应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属于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故李某有权请求支付二倍工资
C.李某的该项仲裁请求已经超过时效期间 D.李某的该项仲裁请求没有超过时效期间 【答案】BD 【考点】仲裁时效、期满续期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李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应当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没有即时签订,相当于用人单位用工起没有在法定一个月期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2倍工资惩罚。A错误,B正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乙公司2012年12月终止劳动关系,李某2013年11月提出仲裁请求,并未超过一年的时效,D正确,C错误。89.关于恢复用工的仲裁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是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该公司有权对其随时终止用工 B.李某不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该公司无权对其随时终止用工 C.根据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终止 D.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违法,劳动合同终止违法 【答案】BD 【考点】劳动合同解除
【解析】李某作为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依旧是劳动合同约束的劳动者并非“非全日制用工”所以A错误,B正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制定“末位淘汰”制度,不属于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情形,终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D正确,C错误;
90.如李某放弃请求恢复工作而要求其他补救,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可主张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
B.李某可主张公司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要求即时辞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C.李某可同时获得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即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D.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数额多于即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答案】ABD 【考点】经济补偿 15年
70.某厂工人田某体检时被初诊为脑瘤,万念俱灰,既不复检也未经请假就外出旅游。该厂以田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由此引起的劳动争 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答案】ABC A.该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B.因田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否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该厂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C.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无需向田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违法,田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71.友田劳务派遣公司(住所地为甲区)将李某派遣至金科公司(住所地为乙区)工作。在金科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向友田公司支付所有费用后,友田公司从李某的首月工资中扣减了500元,李某提出异议。对此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答案】AC A.友田公司作出扣减工资的决定,应就其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
B.如此案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有权向法院起诉 C.李某既可向甲区也可向乙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D.对于友田公司给李某造成的损害,友田公司和金科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2016年
王某,女,1990年出生,于2012年2月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后勤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3000元,试用期1个月。2012年6月30日,王某因无法胜任经常性的夜间高处作业而提出离职,经公司同意,双方办理了工资结算手续,并于同日解除了劳动关系。同年8月,王某以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再支付工资12000元。请回答第95—97题。
95.关于女工权益,根据《劳动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答案【B】 A.公司应定期安排王某进行健康检查 B.公司不能安排王某在经期从事高处作业
C.若王某怀孕6个月以上,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D.若王某在哺乳婴儿期间,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96.关于该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答案【D】 A.王某与公司之间视作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该劳动合同期限自2012年3月1日起算
C.该公司应向王某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D.如王某不能胜任且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可将其辞退
97.如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关于该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答案【ABD】 A.王某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B.如王某对该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C.如公司对该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D.如公司有相关证据证明仲裁裁决程序违法时,可向有关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第二篇:2013年劳动法司考真题
2013年劳动法司考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答案:B
下列说法中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是:
A.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计支付
B.社会保险基金可以用于平衡政府财政预算,但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C.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需要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的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D.参加基本养老保俭的个人,如果想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满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要求
参考答案: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2010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些人具备法定条件?
A.柳经理于1995 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1999年2月辞职,2000 年1月回到该公司工作
B.王女士于1985 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2006年3月,该企业改制成为私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年满48岁的王女士与公司签订了4年期的劳动合同
C.孙女士于2000年2月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作,签订了为期3年、到期自动续期3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劳动合同。2009年1 月,公司将孙女士提升为技术部副经理
D.张先生原为甲忪司的资深业务员,于2009年2月被乙公司聘请担任市场开发经理,约定:先签订一年期合同,如果张先生于期满时提出请求,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A,B,C,D
下列哪些情况会导致法律责任?
A.保安员曲某收5元自行车停车费,并不给收据
B.姜某向报社写信揭露某纪录片造假,报社没有刊登
C.冯某经公共汽车售票员提醒后仍不给抱小孩的乘客让座,小孩被拥挤受伤
D.塑胶五金厂要求工人一天至少工作15小时,加班费为每小时1.5元
参考答案:A,D
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
A.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
B.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
C.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A,C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下述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
A.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B.劳动者非区『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或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D.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参考答案:B,C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应当符合下列哪(一)些规定:()
A.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全国最低工资标准
B.工资应当以货币或者实物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C.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最少要支付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D.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酌情降低支付工资
参考答案:C
第三篇:司考真题
案情:被告人李某于2014年7月的一天晚上,和几个朋友聚会,饭后又一起卡拉OK,期间餐厅经理派服务员胡某陪侍。次日凌晨两点结束后,李某送胡某回家的路上,在一废弃的工棚内强行与胡某发生了性关系。案发后李某坚称是通奸而不是强奸。此案由S市Y区检察院起诉。Y区法院经不公开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无罪判决。检察机关提起抗诉,S市中级法院改判被告人构成强奸罪并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审法院定期宣判,并向抗诉的检察机关送达了判决书,没有向被告人李某送达判决书,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了判决书。
问题:
1.本案二审判决是否生效?为什么?我国刑事裁判一审生效与二审生效有无区别?为什么?
2.此案生效后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程序要求是什么?
3.省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向省高级法院提起抗诉,对于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再审案件,省高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如果省高级法院认为S市中级法院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应当如何纠正?
5.此案在由省检察院向省高级法院抗诉中,请求改判被告人无罪,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辩称无罪,省高级法院根据控辩双方一致意见,是否应当做出无罪判决?为什么?
【参考答案】
1.(1)未生效。二审判决应当在宣告以后才生效,本案二审判决始终未向被告人李某宣告,也未向李某送达判决书,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判决书也不能等同于向李某宣告判决,李某始终不知道判决的内容,因此本案二审程序未完成宣告,判决未生效。
(2)一审裁判的生效时间为裁判送达后次日开始计算上诉、抗诉期限,经过上诉、抗诉期限未上诉、抗诉的一审裁判才生效。由于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普通案件二审裁判为终审裁判,但需要送达后始生效,即二审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送达裁判文书后发生法律效力。
2.(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首先应当向S市检察院提出,案情重大、复杂、疑难的,省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受理。(2)当事人一方对S市检决定不予抗诉而继续向省检察院申诉的,省检察院应当受理,经省市两级检察院办理后,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不再立案复查。(3)S市检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需要抗诉的,应当提请省检抗诉。(4)省检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直接向省高院抗诉。
3.(1)经审理能够查清事实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依法裁判;(2)经审理仍无法查清事实,证据不足的,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无罪;(3)经审理发现有新证据且超过刑诉法规定的指令再审期限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4.省高级法院既可以提审也可以指令下级法院再审。(1)提审由省高院组成合议庭,所作出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提审的案件应当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案件疑难、复杂、重大,或者不宜由原审法院审理的情形。(2)省法院指令再审一般应当指令S市中院以外的中级法院再审,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如果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纠正裁判错误,也可以指令S市中院再审,S市中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二审程序进行。
5.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既可以作有罪判决也可以作无罪判决。(1)本案系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法庭审理的对象是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是否有错误,判决有罪无罪的依据是案件事实、证据及适用的法律是否确有错误。(2)检察机关的抗诉是引起再审程序的缘由,其请求改判无罪已经不是控诉 案情:2013年5月,居住在S市二河县的郝志强、迟丽华夫妻将二人共有的位于S市三江区的三层楼房出租给包童新居住,协议是以郝志强的名义签订的。2015年3月,住所地在S市四海区的温茂昌从该楼房底下路过,被三层掉下的窗户玻璃砸伤,花费医疗费8500元。
就温茂昌受伤赔偿问题,利害关系人有关说法是:包童新承认当时自己开了窗户,但没想到玻璃会掉下,应属窗户质量问题,自己不应承担责任;郝志强认为窗户质量没有问题,如果不是包童新使用不当,窗户玻璃不会掉下;此外,温茂昌受伤是在该楼房院子内,作为路人的温茂昌不应未经楼房主人或使用权人同意擅自进入院子里,也有责任;温茂昌认为自己是为了躲避路上的车辆而走到该楼房旁边的,不知道这个区域已属个人私宅的范围。为此,温茂昌将郝志强和包童新诉至法院,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用。
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郝志强、包童新送达了起诉状副本等文件。在起诉状、答辩状中,原告和被告都坚持协商过程中自己的理由。开庭审理5天前,法院送达人员将郝志强和包童新的传票都交给包童新,告其将传票转交给郝志强。开庭时,温茂昌、包童新按时到庭,郝志强迟迟未到庭。法庭询问包童新是否将出庭传票交给了郝志强,包童新表示4天之前就交了。法院据此在郝志强没有出庭的情况下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了判决,判决郝志强与包童新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郝志强赔偿4000元,包童新赔偿4500元,两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送达后,郝志强不服,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认为一审审理程序上存在瑕疵,要求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包童新、温茂昌没有提起上诉。
问题:
1.哪些(个)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为什么?
2.本案的当事人确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3.本案涉及的相关案件事实应由谁承担证明责任?
4.一审案件的审理在程序上有哪些瑕疵?二审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S市三江区法院和S市二河县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有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S市三江区法院为被告住郝志强所地,S市二河县法院为侵权行为地和被告包童新住所地。
2.本案一审当事人的确定不完全正确(或部分正确、或部分错误):(1)温茂昌作为原告、郝志强、包童新作为被告正确,遗漏迟丽华为被告错误。温茂昌是受害人,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作为原告,正确;(2)《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郝志强为楼房所有人,包童新为楼房使用人,作为被告,正确;(3)迟丽华作为楼房的所有人之一,没有列为被告,错误。
3.(1)郝志强为该楼所有人、包童新为该楼使用人的事实、该楼三层掉下的窗户玻璃砸伤温茂昌的事实、温茂昌受伤状况的事实、温茂昌治伤花费医疗费8500元的事实等,由温茂昌承担证明责任;(2)包童新认为窗户质量存在问题的事实,由包童新承担证明责任;(3)包童新使用窗户不当的事实、温茂昌未经楼房的主人或使用权人的同意擅自进到楼房的院子里的事实,由郝志强承担证明责任。
4.(1)一审案件的审理存在如下瑕疵:第一,遗漏被告迟丽华:作为楼房所有人之一,应当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第二,一审法院通过包童新向郝志强送达开庭传票没有法律根据,属于违法行为;法院未依法向郝志强送达开庭传票,进而导致案件缺席判决,不符合作出缺席判决的条件,并严重限制了郝志强辩论权的行使。
(2)遗漏当事人、违法缺席判决、严重限制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都属于司法解释中列举的程序上严重违法、案件应当发回重审的的行为,因此,二审法院应当裁定发回重审。
第四篇:历年司考真题
47.关于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单选第47题)
A.《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书或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提出书面答复,此处的10日指工作日
B.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
D.行政复议实行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则
【答案】C
【考点】行政复议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行政复议期间只有五日、七日才是工作日,这里的十日,指的不是工作日,而是“自收到复议申请书或笔录复印件之日起”直接计算十日,中间包括休息日。
选项B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据此可知,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期间是可以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选项C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将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通报行政复议机构。
选项D错误。《行政复议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据此可知,行政复议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48.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为由,向陈某送达决定书,责令其在10日内拆除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间,恢复土地原状。陈某未履行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单选第48题)
A.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书应载明,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B.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为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
C.因《土地管理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陈某对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依该期限规定
D.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陈某所建房屋
【答案】D
【考点】行政行为的类型、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行政强制执行权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选项B说法正确。为当事人授予权利、利益或者免除负担义务的,是授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为当事人设定义务或者剥夺其权益的,是负担的具体行政行为。国土资源局的决定剥夺、限制了陈某的财产权,属于负担的具体行政行为。
选项C说法正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相对于《行政诉讼法》来说,《土地管理法》是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理,陈某对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依《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期限起诉。
选项D说法错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国土资源局无权自行拆除陈某所建的房屋,其应申请人民法院来强制执行。
49.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单选第49题)
A.行政许可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皆为要式行政行为
C.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
D.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表现
【答案】C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据此可知,行政许可是经典的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而非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选项B错误。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要式的与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划分标准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需要具备法定的形式。需要具备书面文字等其他特定意义符号为生效必要条件的,是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不需要具备书面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意义符号就可以生效的,是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
选项C正确。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评价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实际意义,就在于对其法律效力的影响。
选项D错误。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表现。
50.县环保局以一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为由,决定对其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1万元。该企业认为决定违法诉至法院,提出赔偿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县环保局的决定。该企业提出上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单选第50题)
A.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和罚款均为行政处罚
B.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如该企业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予训诫
C.二审法院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决定作出判决
D.一审法院如遗漏了该企业的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答案】C
【考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一、二审判决
【解析】选项A错误。本题中加收超标排污费是行政强制,罚款是行政处罚。
选项B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本题中,该企业作为原告,若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选项C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选项D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2010年)
39.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39题)
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
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答案」D
「考点」行政法基本原则
「解析」选项A错误。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选项B错误。合法行政原则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而不是比例原则。
选项C错误。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的要求,不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选项D正确。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为原则的具体表现之一,当然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作对本题,要求清楚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内涵和要求。
40.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B.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备案
D.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答案」A
「考点」国务院行政编制管理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41.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
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
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
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
「答案」D
「考点」公务员处分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选项B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选项C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7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记大过处分的,处分期间是18个月。
选项D正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
42.关于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2题)
A.行政法规均应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B.行政法规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时,可由起草部门作说明
C.行政法规草案经国务院审议报国务院总理签署前,不得再作修改
D.行政法规公布后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答案」B
「考点」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6条第1款规定,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
选项B正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6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行政法规草案时,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或者起草部门作说明。
选项C错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7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对行政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
选项D错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0条规定,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43.刘某向卫生局申请在小区设立个体诊所,卫生局受理申请。小区居民陈某等人提出,诊所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卫生局不予批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2010年卷二单选第43题)
A.刘某既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设立个体诊所
B.卫生局受理刘某申请后,应当向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C.如陈某等人提出听证要求,卫生局同意并听证的,组织听证的费用应由陈某承担
D.如卫生局拒绝刘某申请,原则上应作出书面决定,必要时口头告知即可
「答案」B
「考点」行政许可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许可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以口头形式提出。
选项B正确。《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选项C错误。《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据此可知,听证费用不应由陈某承担。
选项D错误。《行政许可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据此可知,行政机关不予行政许可,应当作出书面决定,不能口头告知。
44.下列哪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2010年卷二单选第44题)
A.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张某的驾驶执照六个月
B.工商局对一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
C.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
D.食品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生产者召回其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答案」A
「考点」行政处罚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据此可知,选项A中张某违章驾车,被暂扣驾驶执照是违法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是公安交管局对其的一种惩罚,属于行政处罚。
选项B错误。行政许可的注销,是消灭行政许可法律关系的一种宣告,不具有惩罚性,不属于行政处罚。
选项C错误。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是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
选项D错误。食品药监局的责令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是为了防止危害的发生而采取的一种特殊程序,不是对食品生产者的惩罚,也不属于行政处罚。
45.区房管局向某公司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被拆迁人王某向区房管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公司办理拆迁许可证时所提交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区房管局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5题)
A.王某提出申请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B.因王某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无利害关系,拒绝公开是正确的
C.因区房管局不是所申请信息的制作主体,拒绝公开是正确的 D.拒绝答复应自收到王某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
「答案」C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
「解析」选项A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5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本题中王某要求公开的不是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无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选项B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第2款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据此可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有利害关系,故区房管局以王某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无利害关系为由,拒绝其公开申请是不正确的。
选项C正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7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1条第(三)项规定,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本题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是房管局制作的,该信息的公开不属于区房管局的职责范围,因此,区房管局以此为由拒绝王某的申请是正确的。
选项D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据此可知,一般情况下,应当场答复,有困难的,拒绝答复应当自收到王某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特殊情况可再延长15个工作日,即最长3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并不等同于1个月。
46.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6题)
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
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
「答案」B
「考点」行政行为,赔偿主体
「解析」选项A错误。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第一性的,行政强制执行是跟在义务后面出现的。
选项B正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造成相对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因此,李某将甲打伤的行为属于行政事实行为。
选项C错误。甲被打伤与扣押行为本身是否合法没有直接关联,不能因为甲被打伤,就认定扣押行为本身违法。
选项D错误。城管执法人员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将甲打伤的,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47.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拒绝。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7题)
A.陈某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时,应提供相应担保
B.陈某的先予执行申请,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范围
C.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民政局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D.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
「答案」C
「考点」先于执行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申请先于执行时要提供相应的担保。
选项B、D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据此可知,陈某的先予执行申请,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范围;另外,要以书面形式作出先于执行的裁定,而不能以口头形式作出。
选项C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8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48.《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8题)
A.如该企业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应为六十日
B.如该企业直接起诉,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为三个月
C.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从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中划拨相应款项
D.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扣押该企业的财产并予以拍卖
「答案」A
「考点」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期限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据此可知,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但如其它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则依照其它法律的规定,如少于60日则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复议申请期限为15日,少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60日,如该企业申请复议,应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60日计算。
选项B错误。《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关于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的特殊规定与行政复议不同,通常情况下起诉期限为3个月,如法律有特殊规定则从特殊规定。《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起诉期限为15日,如该企业直接起诉,则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为15日,而不是三个月。
选项C、D错误。只有通过法律的授权,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才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环境保护法》只赋予了处罚决定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并未赋予处罚决定机关直接进行强制执行的权利。因此,县环保局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无权自己从账户划拨款项或对扣押财物进行拍卖。
49.关于在行政诉讼中法庭对证据的审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9题)
A.从证据形成的原因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B.从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方面审查证据的关联性
C.从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D.从复制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答案」C
「考点」对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审核认定
「解析」选项A、D错误。《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5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一)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二)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
(三)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从证据形成原因、复制件与原件是否相符这两方面审查的是证据的真实性。
选项B错误。审查证据的关联性应该从证据材料是否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内在联系方面进行审查,而不是从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方面审查。
选项C正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6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一)证据形成的原因;
(二)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三)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四)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五)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50.2009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4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4月10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二年执行。5月10日,县公安局根据县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王某上诉,6月1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王某申诉,12月10日,市中级法院再审认定王某行为不构成诈骗,撤销原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50题)
A.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因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C.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6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考点」国家赔偿
「解析」根据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17条(旧法第15条)的规定得知,对于限制人身自由时的司法赔偿范围仅限于拘留、逮捕及已经执行刑罚的情形。取保候审是责令相对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并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本案中,王某再审认定为无罪,则对其在拘留与逮捕期间人身自由受到剥夺,应当予以赔偿。对王某的赔偿期间应由2009年2月10日王某被刑事拘留开始计算,至5月10日县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为保候审为止。一审中县法院判决王某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二年执行,缓刑并未在监狱执行,并未对王某的人身自由进行剥夺,故对此部分国家不须赔偿。
第五篇:行政处罚司考真题
75.[04司考真题卷二第75题]:关于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均应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进行评价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依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
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组织应当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行政机关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 ACD
44.[10司考真题卷二第44题]:下列哪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张某的驾驶执照六个月
工商局对一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
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
食品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生产者召回其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A
70.[03司考真题卷二第70题]:我国《种子法》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某省人民政府在其制定的《某省种子法实施办法》中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实施办法》超越了《种子法》的规定,无效
《实施办法》没有超越《种子法》的规定,有效
国务院若认为《实施办法》超越了《种子法》的规定,有权予以撤销
受处罚人不服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可以对《实施办法》一并请求审查
AC
44.[04司考真题卷二第44题]:1997年5月,万达公司凭借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某省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此后连续四年通过了工商局的年检。2001年7月,工商局以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为由对万达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责令提交真实验资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2002年4月,工商局又作出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恢复到变更前状态的决定。2004年6月,工商局又就同一问题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工商局的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1年7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关于时效的规定
2002年4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2004年6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是对前两次处罚决定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合法的行政行为
对于万达公司拒绝纠正自己违法行为的情形,工商局可以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为由作出处罚 A 86.[07司考真题卷二第86题]:运输公司指派本单位司机运送白灰膏。由于泄漏,造成沿途路面大面积严重污染。司机发现后即 向公司汇报。该公司即组织人员清扫被污染路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路面被污染的沿途三个区的执法机关对本案均享有管辖权,如发生管辖权争议,由三个区的共同 上级机关指定管辖
对该运输公司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本案的违法行为人是该运输公司
本案的违法行为人是该运输公司和司机
ABC
44.质监局发现王某生产的饼干涉嫌违法使用添加剂,遂将饼干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1个月。有关质监局的先行登记保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11年司考真题卷二第44题]
系对王某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的行为
可以由2名执法人员在现场直接作出
采取该行为的前提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登记保存的期限合法
C
48.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为由,向陈某送达决定书,责令其在10日内拆除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间,恢复土地原状。陈某未履行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11年司考真题卷二第48题]
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书应载明,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为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
因《土地管理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陈某对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依该期限规定
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陈某所建房屋 D
82.[05司考真题卷二第82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减轻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单据实施处罚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对情节复杂的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除当场处罚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BC
85.[09司考真题卷二第85题]: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发事故。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罚款三万元。甲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如甲公司对某省建设厅的决定也不服,向同一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罚款三万元的决定
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前,应为甲公司组织听证
因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违反一事不再罚要求,法院应判决撤销
AB
47.[12年司考真题卷二第47题]:经传唤调查,某区公安分局以散布谣言,谎报险情为由,决定对孙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传唤孙某时,某区公安分局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孙某
传唤后对孙某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应向市公安局申请
如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直接起诉的,应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A
81.某区公安分局以沈某收购赃物为由,拟对沈某处以1000元罚款。该分局向沈某送达了听证告知书,告知其可以在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沈某遂提出听证要求。次日,该分局在未进行听证的情况下向沈某送达1000元罚款决定。沈某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11年司考真题卷二第81题]
该分局在作出决定前,应告知沈某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沈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0日
该分局不进行听证并不违法
该罚款决定违法
ABD
49.[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二第49题]:林某不服甲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甲县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林某向乙市中级法院上诉,乙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发现林某的起诉并未超过起诉期限,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乙市中级法院应如何处理?
判决撤销甲县法院的裁定
自行受理此案
指令乙市丙县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指令甲县法院依法立案受理
B
46.[13年司考真题卷二第46题]:因关某以刻划方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公安分局决定对其作出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关某申请复议,并向该局提出申请、交纳保证金后,该局决定暂缓执行拘留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关某的行为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公安分局应告知关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复议机关只能是公安分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如复议机关撤销对关某的处罚,公安分局应当及时将收取的保证金退还关某
D 46.市政府决定,将牛某所在村的集体土地征收转为建设用地。因对补偿款数额不满,牛某对现场施工进行阻挠。市公安局接警后派警察到现场处理。经口头传唤和调查后,该局对牛某处以10日拘留。牛某不服处罚起诉,法院受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11年司考真题卷二第46题]
市公安局警察口头传唤牛某构成违法
牛某在接受询问时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不予准许
市政府征收土地决定的合法性不属于本案的审查范围
本案不适用变更判决
D
46.市政府决定,将牛某所在村的集体土地征收转为建设用地。因对补偿款数额不满,牛某对现场施工进行阻挠。市公安局接警后派警察到现场处理。经口头传唤和调查后,该局对牛某处以10日拘留。牛某不服处罚起诉,法院受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11年司考真题卷二第46题]
市公安局警察口头传唤牛某构成违法
牛某在接受询问时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不予准许
市政府征收土地决定的合法性不属于本案的审查范围
本案不适用变更判决
C
83.[10司考真题卷二第83题]:公安局认定朱某嫖娼,对其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0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对朱某的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如朱某要求听证,公安局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朱某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局必须充分听取朱某的意见
如朱某对拘留和罚款处罚不服起诉,该案应由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ABC
88.[09司考真题卷二第88题]:某县公安局接到有人在薛某住所嫖娼的电话举报,遂派员前往检查。警察到达举报现场,敲门未开破门入室,只见薛某一人。薛某拒绝在检查笔录上签字,警察在笔录上注明这一情况。薛某认为检查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某县公安局应当对电话举报进行登记
警察对薛某住所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二人
警察对薛某住所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因薛某未在警察制作的检查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在行政诉讼中不具有证据效力
ABC
47.[07司考真题卷二第47题]:张某因打伤李某被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 15 天的处罚,张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不久,受害人李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判决拘役2 个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本案调查中,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检查张某的住所 如果在法院判决时张某的行政拘留已经执行完毕,则对其拘役的期限为一个半月
如果张某之父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安机关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由公安局将张某送到看守所执行行政拘留
B
91.[07司考真题卷二第91题]:安某放的羊吃了朱某家的玉米秸,二人争执。安某殴打朱某,致其左眼部青紫、鼻骨骨折,朱某 被鉴定为轻微伤。在公安分局的主持下,安某与朱某达成协议,由安某向朱某赔偿 500 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安某与朱某达成协议后,仍可以对安某进行治安处罚
如果安某拒不履行协议,朱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安某拒不履行协议,朱某应当先向区公安分局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安某拒不履行协议,朱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
26.[03司考真题卷二第26题]:李某自1997年4月起开始非法制造、贩卖匕首,至次年1月停止。1998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对李某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应从1997年4月起算
公安机关不应对李某予以处罚
李某系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罚
若李某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减轻处罚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