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外国人工作签证制约人才来华
外国人工作签证制约人才来华
在过去的十几年来我国一直都在寻求更大的突破,花费近百亿在国外开设工厂,办理学校,创建跨国企业,当然,我国也希望可以像美国和欧洲一样,吸引更多国际上的人才,虽然我国的外国人才已经有所上升,但是由于外国人工作签证的制约,仍然将很多的国际人才拒之门外。
目前,我国仅对13个国家实施免签政策(而美国对38个国家实行免签),除此之外的其他国家游客想要来中国必须提前申请签证。每到临近春节,美国的中国签证中心常常人满为患,申请一个中国签证需要140美元。如果你嫌过程冗长,想要便利的申签服务,至少还得再多付100美元。诸如此类的不便,限制了旅游产业以及经济的发展。最新一项研究发现,需要申请签证这一要求会减少70%的入境游客数量。如果是办理外国人工作签证的话那难度只会更加大。
解决签证问题确实有一定困难,但是,儒森的签证服务方便了很多外国人,让外国人工作签证申请系统迈出了有效的一步。如果还有外国人才想来中国,欢迎选择我们!
第二篇: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
工签办理有四个步骤:
1,劳动局申请就业许可
2.商务局申请工作邀请函
3.境外申请临时Z(如果人在北京工作,而且是非受限国家可以直接转工签,不用开函出境)
4.回来中国,去劳动局申请就业证,5.申请一年居留许可。
外国人办理工签需要本科学历原件,2年海外工作经验证明,年龄24-60之间
1、外籍人士来华邀请
一、1、2次来华邀请函:
1、填写《邀请函申请表》
2、用公司文头纸打印的邀请函式样,其内容必须包括:被邀请的外方单位名称、国别、人数;被邀请人姓名、性别、职务、护照号码;来华日期、每次来华停留天数;受理签证的我驻外使(领)馆名称。
1次、2次来华邀请函由公司审批签发。
办理时限:当日办理。
二、办理北京机场口岸单次签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邀请函申请表》,经业务部门经理签字审批;
2、填写《签证通知表》;
3、委托单位就委托邀请事宜给我公司的委托书;
4、被邀请人简历。
北京机场口岸单次签证来华邀请函由公司审批签发。
办理时限:当日办理。
三、半/一年多次来华邀请函:
1、填写《邀请函申请表》,须由业务部门经理、外企综合服务部签署意见;
2、用公司文头纸打印的呈报文式样,其内容必须包括:被邀请的外方单位名称、国别、人数;被邀请人姓名、性别、职务、护照号码;来华日期、每次来华停留天数;受理签证的我驻外使(领)馆名称。
3、委托单位就邀请事宜给我公司的委托书;
4、委托机构的简介;
5、被邀请人简历。
多次来华邀请函须呈报贸促会,由贸促会审批签发《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2、企业办理外籍人员就业许可
一、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批准证书、公司章程、合资合同(合资、合作企业的复印件);
2、聘用外国人的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聘用意向(副总以上职位带董事会决议);
4、外国人的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
(大学本科学历及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体检证明的复印件);
6、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申办单位处盖章);
7、近期二寸照片一张贴表上;
8、委托书;
9、外文的翻译件需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
二、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应在外国人入境前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履历证明、资历证明如是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盖翻译公司公章。
3、外省市企业在京分支机构均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复印件)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聘用副总以上职位,须同时提供企业董事会2/3以上成员签字的决议。
5、国内有限责任公司聘用外籍人员需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有效,过期不办有关手续的,许可证书自动失效。
一、许可事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二、实施机关:国家外国专家局
省级外国专家局
三、申请条件:
外国专家受聘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外国专家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应聘在中国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国籍专业人员;
(三)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四)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境外专家组织或人才中介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外国籍代表;
(五)应聘在中国从事经济、技术、工程、贸易、金融、财会、税务、旅游等领域工作,具有特殊专长、中国紧缺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本条第(二)、(三)款外国专家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语言教师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申请材料:
(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二)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
(三)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
(五)聘用协议或合同:
第三条第(一)款外国专家,需提交有关项目协议和项目批件复印件;
第三条第(二)款外国专家,需提交聘请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该证书编号以及与聘请单位订立的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的标准聘用合同;
第三条第(三)款外国专家,需提交企业任命书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第三条第(四)款外国专家,需提交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外国代表任命书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书复印件;
第三条第(五)款外国专家,需提交聘用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和期限:
(一)申请
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聘请外国专家,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其他单位聘请外国专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省级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
(二)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实施机关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2.实施机关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其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当场或在五日内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经告知仍无法补正的,不予受理。
3.对受理或者不受理的申请,实施机关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或《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实施机关在《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中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审批
实施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二十日内做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十日,但应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1.申请材料不真实;
2.申请人不符合外国专家条件;
3.实施机关认为不适宜发给申请人《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其他情况。实施机关对申请作出给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决定送达通知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实施机关在《行政许可决定送达通知书》中注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对给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实施机关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送达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实施机关在签发《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并由本行政机关授权人在相应栏目上签字。
六、其他事项:
(一)办理职业(Z)签证。拟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须凭工作许可原件、中国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及有效护照,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职业(Z)签证。中国驻外使领馆为外国专家核发职业(Z)签证后,留存工作许可原件。
(二)办理《外国专家证》和居留许可。持职业(Z)签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须在入境后十五日内,到工作许可签发部门申办《外国专家证》,并在入境后三十日内凭职业(Z)签证和《外国专家证》到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本规定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解释。
第三篇: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
来华签证邀请函样本(一)
中国驻xxx国大使馆/领事馆签证处的先生/女士:
您好!
本人_____出具此邀请函,正式邀请____来XX省XX市探亲旅游,为期3个月,在华期间由本人负责其住宿,地址:______________,XXX的护照名为:_______________,在__国的家庭住址为:______________。双方现今已商定日程事宜,望准许其签证办理。
致谢!
邀请人:
日 期:
来华签证邀请函样本(二)
中国驻xxx国大使馆/领事馆签证处的先生/女士:
您好!
本人_____出具此邀请函,正式邀请我的____1人(这里写关系人和姓名,如未婚夫XXX/男朋友XXX/朋友XXX等)来中国XXX省XXX市______(这里写为何事来华,如探望我和我家人、旅游、筹备结婚事宜等)。被邀请人在华的住宿地点将安排在邀请人家中/XXX酒店,逗留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他/她自行承担/由邀请人承担。
被邀请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邀请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可分行列明)
请予以签证办理!
此致,敬礼!
邀请人:
日 期:
具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的重要性
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2013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以来,一部分外国人对于来华需提交邀请函的规定表示不理解,认为这延长了签证申请时间,增加了签证申请成本,给申请人造成了不便。对此,外交部领事司予以相关解答。
三大功能凸显邀请函重要性
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从法律层面为中外人员往来做出了新的制度安排。《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规定了12类16种普通签证类型,其中明确需要邀请函的有 C字、F字、M字、Q字、S字签证。对于另外几种签证,签证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外国人提交包括邀请函在内的其他申请材料。
其实,邀请函服务与管理并重的制度功能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第一,在国外申请来华签证时,邀请函是签证机关判定申请事由成立的重要依据。
既然邀请函是签证机关评估签证申请、审发签证的一项重要依据,那么其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中国邀请函以“谁邀请、谁负责”为原则,即邀请人要对他所发邀请函的内容负责。这也体现在《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需要提供中国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的,申请人应当按照驻外签证机关的要求提供。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邀请函是国内有关部门管理“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外国人的主要抓手。
近些年来,中国“三非”外国人数量显著增加并对国内治安形成了巨大挑战。据统计,仅2013年,全国边防检查机关共查处偷渡人员2996人次,查处其他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人员4.92万人次。由于没有合法身份,这些人群中的犯罪案件呈现上升趋势,而且违法犯罪领域广泛,其中的重大犯罪案件所占比例增大。一方面,邀请函制度的设置可以从源头上控制“三非”外国人,使不该进的人进不来、需要管的人管得住。另一方面,邀请函也是追责手段。尽管邀请函只是薄薄一张纸,却承载了沉甸甸的责任和义务,并非随随便便想发给谁都行的。违法为外国人出具邀请函件的个人或者单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体现在《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为外国人出具邀请函件或者其他申请材料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其承担所邀请外国人的出境费用。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其承担所邀请外国人的出境费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邀请函是提供服务的重要依据。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在总则中要求做好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邀请函是外国人来华以后遇到紧急情况时,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置和提供服务的必要信息来源。外国人来华发生事故,无力承担医药费用,也无法联系其本国亲友时,有关部门根据邀请函所记载的相关内容,可以联系邀请函的发出个人或者单位,为被邀请人提供帮助。
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或复印件
鉴于签证邀请函的重要作用,世界各国审发签证时,普遍都要求提供邀请函,这一制度也成为国际惯例。例如,办理加拿大“探亲”等种类的签证、巴西“技术交换”等种类的签证、印度“会议”等种类的签证都需出具邀请函。
然而,与不少国家需提供邀请函原件、经公证过的邀请函原件或带有其本国外交部确认件号的邀请函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中国对邀请函的形式要求较为灵活。中国领事官员在保留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权利的前提下,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这既便利了被邀请人,也节约了申请成本,体现了以人为本与依法行政的有机统一。
奥地利著名国际法学家阿尔弗雷德·菲德罗斯曾经指出:“哪里有往来,哪里就有法。”中国出入境法律法规中邀请函制度的设立,意义重大而深远。邀请函既是签证机关判定申请签证事由成立的重要依据,也是相关部门服务与管理外国人的重要抓手。在中外人员往来大发展的今天,邀请函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
第四篇:外国人来华签证有哪些种类?
外国人来华签证有哪些种类?
一、外国人应当向直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设有出入境管理专门机构的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
二、外国人申请签证,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与申请签证、居留许可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签证,须由本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申请L签证:探亲者可以由在华亲属代办;团体旅游者可以由接待旅行社代办;看病者可以由亲属或者接待单位代办;
(二)申请F签证:可以由接待单位代办;
(三)申请居留许可:可以由工作单位或者就读院校代办。但首次申请居留许可,必须由本人申请。
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受理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外国人可以得到相应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
五、对利用我国单方面提供免办签证政策来华者,入境后不得向公安机关提出任何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申请。
六、对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外国人应当申请L签证。
(一)旅游者 申请个人签证,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无接待单位的,须提供能够保证在华生活费用的经济证明(现钞、旅行支票、汇票单据、现金卡等,每天按100美元计算)。
(二)探亲者
1、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签证,外籍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父母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外籍子女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探望华侨和港澳台居民须提供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1)探望中国内地居民的,还须提供亲属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2)探望华侨,还须提供亲属的中国护照及国外定居证明;(3)探望港澳居民,还须提供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4)探望台湾居民,还须提供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还须提供亲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外国留学生的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外国留学生的父母或者境外监护人申请签证,须提供留学生就读院校公函及留学生护照或者居留许可。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监护人还须提供留学生父母的委托书。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签证有效期不得超过留学生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的有效期)
3、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申请签证,须提供被投靠中国公民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境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4、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签证,须提供房产证明、经济来源证明(汇票、存折、现金卡等)或者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经济担保书或者经济自保书。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5、外籍华人、华侨在中国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申请签证,须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须提供在境外定居证明复印件;(2)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3)抚养人或者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保证;书面保证须注明接受被寄养儿童父母委托,承担抚养与监护责任,保证被寄养者按期离境等内容;(4)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6、其他探亲者
(1)探望中国内地居民,须提供亲属的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2)探望华侨,须提供亲属的中国护照及国外定居证明;(3)探望港澳居民须提供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4)探望台湾居民,须提供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5)探望常住外国人,须提供亲属的居留许可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6)探望华侨和港澳台居民还须提供华侨或者港澳台居民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七、对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人员应当申请F签证。申请F签证须提供本地接待单位公函。
八、申请团体签证分离,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
九、临时来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应当申请J-2签证。申请J-2签证须提供外交部新闻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函。
十、经中国过境的外国人应当申请G签证。申请G签证,须提供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及机(车、船)票。
十一、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应当申请C签证。申请C签证,须提供民航或者交通等部门的公函。
十二、持特区旅游签证申请进入内地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对有紧急事务(工程抢修、索赔、签合同、探望危急病人、奔丧)须提供相关材料。
十三、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居留许可:(一)持驻外使馆、领馆和香港、澳门公署签发的Z、X、J-1签证的外国人;(二)根据互免签证协议免办签证来华,需超过协议规定的免签停留期的外国人,但不包括各国驻华使馆或者领馆、备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随任子女、父母、岳父母、同居者、经外交部礼宾司同意的非直系亲属以及执行联合国援华项目或者根据两国问协认来华长期工作的联合国官员、政府公务员及其随任眷属以及其他因公来华人员;(三)持L、F、J-2签证入境,持有相关材料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十四、持Z、X、J-l签证入境申请居留许可须提供下列材料:(一)持Z证者须提供 《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或者文化部、文化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批准演出的批件及工作单位公函;
(二)持X签证者须提供就读院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公函和《录取通知书》;如今,上海有很多办理签证的中介机构,有非常多的外国人选择他们,但是申请签证需要很长的时间,很多的外国人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而在儒森汉语,我们提供专业的一对一学习签证咨询服务,帮助和引导学生能够快速高效的获得学习签证。能够让更多的外国人开始在中国进行学习和生活。
(三)持J-l签证者须提供记者证。持Z、J-l签证者的随行家属须提供任职或者就业单位公函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父母和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第五篇:外国人来华签证
邀请外国人来华签证通知办理流程
潍坊市外事与侨务办公室 2010-09-01 00:22:32 作者:杨永花 来源: 文字大小:[大][中][小]
申办“F”(访问)签证通知函电的有关规定及办理流程
“F”签证适应于来华经贸访问、商务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以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6个月的外国人员。申请人须提供中国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
办理“F”签证通知函电所需材料(1)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表;(2)被邀请人护照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必要时须提供相关经济往来证明(如双方合同、信用证、汇款单等)和来华签证复印件等。咨询电话:8396040 办 理 流 程
准备材料 → 各县市区外办备案 → 市行政审批中心外侨办窗口办理 签证通知函电 → 将所办理签证通知函电原件寄给国外被邀请人
申办“Z”(职业)签证及其通知函电的有关规定及办理流程
“Z”签证适应于来华任职或就业的人员及其随行家属,以及来华进行商业演出的外国公民
办理“Z”签证通知函电所需材料
(1)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表(如有随行家属请注明)(2)被邀请人护照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就业许可证书由中国聘雇单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申请办理)
(5)省级文化厅(局)批准函及市外办签证通知等相关材料 办 理 流 程 外国人入境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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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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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批中心外侨办窗口办理《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 外国人持有效护照、《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原件、《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原件等相关材料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Z”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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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持“Z”签证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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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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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必须在入境后30日之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