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春节购物谨防扒窃
春节购物谨防扒窃
春节期间,市民出门购物、探亲访友等外出活动增多,商场、市场、饭店等公共场所的拎包、扒窃等案件多发。警方特提示注意以下“七防”措施:
一、步行或坐公交车外出时,不应将包背在身后,而要尽可能背在身前,让包在您的视线范围内。骑摩托车、自行车外出的市民,不要将您的包放在车筐等明显位置,防止被窃贼拎包。
二、在饭店吃饭时要看好衣物。用餐时,物品随手放在边上是很危险的情况,就算我们时不时用手去摸它,但是万一稍不留神一点,就可能成为窃贼手下的目标。所以到饭店吃饭时,一定要把包放在胸前,脱下的外衣最好用椅套套好。
三、购物时要做到包不离人,人不入群。在商场购物期间,我们不管是试穿鞋还是试穿衣服,都不应该把包离手,尽量不要往人多的地方挤。
四、外出时尽量少带现金,随身的现金、钱包要放入里兜。
五、外出时随身携带的银行卡及身份证要分离放置。银行卡一旦被窃,要立即到银行挂失,防止卡内的钱被窃取。
六、开车外出的市民,停车后车内尽量不要搁贵重物品,要将车上物品带走或放在车内的隐蔽位置,在车内的显眼位置放置物品很容易被窃贼砸碎玻璃,为盗窃提供可乘之机。
七、在人员拥挤的公交车门口下车、在商场门口掀门帘进出时,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有无可疑人员靠近,防止身上钱物(尤其是放在外衣兜里的钱包、手机)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被扒窃。
广大市民在做好以上几点的同时,遇到扒窃分子时,要保持沉着冷静,能够制止就制止,不能制止就尽可能记住扒窃分子的体貌特征,并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
第二篇:旅游购物谨防五大骗局
旅游购物谨防五大骗局
现在外出旅游的人越来越多了。在外出旅游选购当地的特产是旅游中的一种乐趣,但容易引发消费纠纷,使本来快乐的事变得不快乐。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导游与购物点的经营者联手,采取种种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名不副实甚至假冒伪劣的商品。为此,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了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旅游购物,谨防骗局。
欺骗手段有“五法”:
“老乡法”。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在千里外的陌生他乡,突然遇到同乡,大家都会感到特别亲切,并会产生一种信任感。于是,有的奸商就利用老乡之间的信任感打“老乡”牌,骗取钱财。如东阳一旅游团在珠海“巧遇”一名开“珠宝馆”的东阳老乡。这位“老乡”很“热心”,馆内所有“珠宝”以一折的价格卖给老乡。大家自以为捡了大便宜,纷纷购买,回家让珠宝行家一看,根本不是珠宝,只是工艺品。其实这个“老乡”既不是老板,也不是东阳人,他只是馆内的一名推销员而已。为此提醒消费者:旅游途中见到自报家门的老乡,要留个心眼。
其次是“名人法”。有的购物点为推销产品,搞什么“大师”、“专家”签名销售,使游客误以为买到了日后可大大增值的“收藏品”。如西安兵马俑展览馆边就有一位“大师”,一件普通的工艺品,经这位“大师”一签名,就卖100元。其实真正的大师、专家,不可能每天去坐堂。为此特别提醒消费者:对这些“大师”、“专家”,千万不要迷信。
第三为“鉴定法”。在某些珠宝、金银首饰、水晶工艺品旅游定点购物场所,经营者会煞有介事地摆上一些检测仪器,并由“专家”现场给游客免费鉴定自戴的金银首饰,并说明如何鉴定这些物品的真伪和优劣,然后再与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作比较,以此引诱游客购买。其实这些店里假货不少。如东阳一游客在广州某水晶工艺品厂买来一副“天然水晶”眼镜,其实是人造水晶。为此特别提醒消费者:对所谓仪器检测,不可轻信。
还有一个是“价格法”。某些购物点商品标价很高,但售出的价格却很低,让游客花了钱还感觉“赚着了”。如东阳一旅游团到香港某首饰店购物,开始该店说打8折,经导游“砍价”,一律打了6.5折,但最后个别会砍价的游客竟获得4折。为此特别提醒消费者:旅游中购物,要货比多家,狠狠砍价。
最后是“特产法”。某些购物点利用当地的地理环境优势,把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商品当作“地方特产”叫卖。如东阳一游客在云南购买“三七”药材,竟比东阳药店售出的还贵。为此特别提醒消费者:理智消费,因“需”而“买”,不需要的商品,尽量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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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旅游购物谨防五大骗局
旅游购物谨防五大骗局
现在外出旅游的人越来越多了。在外出旅游选购当地的特产是旅游中的一种乐趣,但容易引发消费纠纷,使本来快乐的事变得不快乐。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导游与购物点的经营者联手,采取种种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名不副实甚至假冒伪劣的商品。为此,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了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旅游购物,谨防骗局。
欺骗手段有“五法”:
“老乡法”。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在千里外的陌生他乡,突然遇到同乡,大家都会感到特别亲切,并会产生一种信任感。于是,有的奸商就利用老乡之间的信任感打“老乡”牌,骗取钱财。如东阳一旅游团在珠海“巧遇”一名开“珠宝馆”的东阳老乡。这位“老乡”很“热心”,馆内所有“珠宝”以一折的价格卖给老乡。大家自以为捡了大便宜,纷纷购买,回家让珠宝行家一看,根本不是珠宝,只是工艺品。其实这个“老乡”既不是老板,也不是东阳人,他只是馆内的一名推销员而已。为此提醒消费者:旅游途中见到自报家门的老乡,要留个心眼。
其次是“名人法”。有的购物点为推销产品,搞什么“大师”、“专家”签名销售,使游客误以为买到了日后可大大增值的“收藏品”。如西安兵马俑展览馆边就有一位“大师”,一件普通的工艺品,经这位“大师”一签名,就卖100元。其实真正的大师、专家,不可能每天去坐堂。为此特别提醒消费者:对这些“大师”、“专家”,千万不要迷信。
第三为“鉴定法”。在某些珠宝、金银首饰、水晶工艺品旅游定点购物场所,经营者会煞有介事地摆上一些检测仪器,并由“专家”现场给游客免费鉴定自戴的金银首饰,并说明如何鉴定这些物品的真伪和优劣,然后再与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作比较,以此引诱游客购买。其实这些店里假货不少。如东阳一游客在广州某水晶工艺品厂买来一副“天然水晶”眼镜,其实是人造水晶。为此特别提醒消费者:对所谓仪器检测,不可轻信。
第四篇:春节购物八项注意
南方网讯 春节购物人多,许多人匆忙购物,往往造成疏忽,为了避免将伪劣假冒产品买回家,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12315”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八项注意:看清商品广告是否与要购买的商品真正一致;购物时一定要注意商品是否标注厂名、厂址、联系电话及合格证号码,尤其是食品是否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肉食品是否有检疫证明;购买香烟和药品时要验看注册商标标志;“三包”商品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像打折物品、赠品是否有质量问题;有奖销售是否按国家规定明示,以防掉进有奖销售的陷阱;在交易过程中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最重要的是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向对方索取发票、凭证,且不可将购物小票随意丢掉。(编辑 余广欣)
第五篇:春节购物当心过期商品
相关专题:文化春节·贴士大全南方网讯春节来临,购物的人流涌向各商场、超市,形成了购物高峰。连平时颇爱挑剔的顾客,这时也常常是匆促购物。呼和浩特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一定要长一双慧眼,莫将过期商品购进家。春节前的购物热潮,商家见赚钱的机会来了,有些利欲熏心的商人,借此机会将过期商品“改头换面”,趁机推销出去。其招数是,店老板对那些原本贴有生产日期标签的过期商品、或撕掉旧商标换上新商标,或用新商标重新覆盖上面;对出厂时就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的产品,自己想法子弄个标签,然后自己填上生产日期。业内人士指出,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市场上化妆品和食品生产日期标签不规范造成的,有的食品、化妆品标注生产日期的位置太随意,似乎是故意打马虎眼,即使是同一厂家生产的化妆品和食品标注日期的位置也不固定,有些外包装上明确印着标注生产日期的地方,厂家却偏要把日期标在其他地方,一些粗心的消费者就不注意生产日期了,有的生产日期是墨印的,用湿布一擦即掉,有的是用不干胶纸贴的可撕下重换,有的生产日期用的是“压模”,只有侧对着光才能看出个大概日期。(编辑:姜志)